建材购销合同清单清单,没有经验碍于人情,签了这份合同。不是本人签的,是在本人

我的位置:&>&&>&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
日期:来源:
摘要:担保合同简单的来说,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但是,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以及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是什么。这都是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所需要了
奥麦律师援助网是目前中国领先的律师咨询服务类网站,专业的律师法律咨询网站。为寻求法律咨询及聘请律师的朋友提供快捷、高效的找律师、在线咨询律师和查法律知识等服务,是网上找律师的优选网站。下面奥麦法律站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有关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的内容,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有关法律的相关资讯,可以参考栏目的文章内容。
担保合同简单的来说,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但是,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以及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是什么。这都是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所需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由奥麦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一、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1.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2.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3.不
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
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
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4.不要无知担保。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5.不要无效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二、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关于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担保合同的适用范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在担保合同有什么其他方面的问题,或者您不知道怎么写担保合同,您可以直接在奥麦法律网网站上的知识栏目进行查询。你还可以点击阅读的内容,提供免费在线律师和事务所信息,帮助公民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有关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的内容,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最新资讯信息,请关注奥麦律师援助网。奥麦法律网栏目每天为您提供最新最热最全的法律资讯和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来到奥麦律师援助网进行了解。
文章网址:&&
文章来源:&&
热门栏目导航&&&&&&&&&&&&&&&&&&&&担保合同要怎么写,在签担保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担保合同要怎么写,在签担保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正在读取...&|&作者:吉安债权债务律师&|&来源:法邦网
吉安债权债务栏目关注:
导读: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那么担保合同应该要怎么写?此外,在签担保合同时又应该应注意哪些事项呢?以下为您做详细阐述。
一、担保合同要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就是指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以下为您展示有关合同、合同、合同的内容。1、保证合同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7)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2、抵押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6)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3、质押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6)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二、在签担保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1、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2、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王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王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王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王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4、不要无效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上文为您描述了关于“担保合同要怎么写”以及“在签担保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的法律知识,希望能为您在给亲友作担保时提供帮助。在一般的有关担保合同的法律纠纷中,除了要注意上述的几点以外,您还需要知道更多的担保知识,比如: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因此,若您提供有担保,最好是咨询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听取他们的专业意见,以避免法律风险。
延伸阅读:
一、个人借款协议要怎么写一般来说,借条要写明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时长,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逾期的违约责任、要是有担保人的还要写明担保的期限和责任。借款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但是人的名字及相关情况。2、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必须......
一、订借款合同要写哪些条款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
吉安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担保是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具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如果被担保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一般由担保人先行履行债务。担保分为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要注意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栏目
关于担保合同要怎么写,在签担保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的推荐内容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咨询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专业知名的债权债务律师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债的担保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咨询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案例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资讯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法规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文书
其他债务担保相关专题
其他债务担保热门专题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其他债务担保问题为您提供反担保协议、贷款担保人条件、贷款担保人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担保追偿权纠纷、担保合同解除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购销合同清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