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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区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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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高新区管发〔2015〕1号
关于印发《天津高新区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优产业集聚发展,将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产业创新中心。现将天津高新区制定《天津高新区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印发,请遵照执行。
& & & & & & & & & & & & 2015年1月6日(年) 创新体系建设是高新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天津高新区目前正处在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叠加机遇下,要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集高新区两委之力在三年内使天津高新区创新指标得到大幅提升,力争进入全国高新区排位前5名,区域创新生态环境更加优化,特制定本计划。一、发展现状(一)基础与优势近年来,高新区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科技型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模式,初步形成了具有高新区特色的创新体系,具备了实现跨越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一是产业组织能力较强,具备集聚创新资源的组织优势。新能源产业领跑全国,形成了从研发、创新、制造、应用到服务的自循环产业链条,建有国家级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风力发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绿色储能综合竞争力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风电设备产能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发展,在高端服务器制造、数据库管理及数据处理、数字安防、软件服务外包、物联网等特色细分领域带跑全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优势突出,建设有国家级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形成了六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海洋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拥有国内最强大的海上石油服务装备群;现代服务业实现突破性发展,一批国家级高端研发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以及以卡梅隆-佩斯集团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优质企业汇聚高新区。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庞大、质量较强,具备创新驱动发展的主体优势。截止到2014年底,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突破1万家,占全市总数的五分之一;企业承担“863”、“973”等国家重点计划项目超过100 项,年省部级以上科技立项超过300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研发机构占全市的40%以上。同时北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中科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新型创新机构陆续落户高新区。三是科技金融资源丰富,具备营造创新环境的资金优势。近年来,天津高新区共聚集各类金融及相关非银行金融机构300余家,其中股权投资基金150多家、天使投资基金12家、小额贷款公司60余家,近20家投资机构在区内发展业务。搭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金融大厦等平台。创新性地探索出“担保换期权”融资模式,推出“天使贷”“纳税贷”、“智权贷”等30多项特色融资业务,有效破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四是园区发展各有侧重,具备协同发展、创新突破的支撑优势。华苑科技园依托规模庞大的孵化器群,源源不断地为全市输送企业“孵化”成果。塘沽海洋科技园引领天津科技兴海建设。滨海科技园、未来科技城拓展区形成创新资源的集聚效应,逐步成为引驻高端创新资源的主体。北辰科技园积极探索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路径。南开科技园构建了面向全市的科技服务体系与服务平台。武清科技园“京津走廊”区位优势突出,成为天津承接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新城。五是拓展开放合作空间,具备京津冀与国际化合作的战略优势。重点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清华工研院科技新城等创新载体承接北京高端资源,推动形成创新生态环境;积极与北大、军科院、中海油、中航天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和中央企业对接,相继引入建设了北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军科院天津分院、中海油新能源等一批高端研发机构和产业化项目。建立了“以色列天津项目推动办公室”、“中德产业园”等创新载体与合作渠道。与不足对照国际、国内先进科技园区和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天津高新区要实现赶超和跨越发展,还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问题。一是财政科技投入亟待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市场失灵、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科技创新环境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着,政府需要主动作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天津高新区财政科技投入存在较大的不足。二是新型创新组织有待完善。新型创新组织发育不足不利于市场化配置资源,不利于创新生态系统形成,不利于产业集群效应发挥。天津高新区新型创新组织数量不足,能把握产业主导权的龙头企业较少,具有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关系能力的平台型企业欠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培育链条还没有形成,产业技术联盟影响较弱。三是区域联动机制尚需完善。目前高新区已经形成“一区七园”的空间发展格局,但在协调机制上还有待完善,还未建立起紧密地联动发展机制。从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来看,目前高新区的空间布局仅覆盖至个别区县,空间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体制机制有待创新发展。在产业资源集成方面,还没有形成战略新兴产业高端创新资源有效聚集;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引导性的政策措施效果不明显,促进技术转移的专业性机构作用发挥不强;在产业投资方面,推动产业发展的引导基金作用不明显,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设思路与目标紧抓创新全球化和京津冀一体化双重机遇,按照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以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立足“一区多园”,促进整体发展,注重建立与政策辐射区的联动发展机制,把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主体实力更强、创新创业环境更美、创新经济价值更高、产业发展效益更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围绕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水平,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以及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指标,设立重点聚焦、快速突破、稳步推进的目标,着力实施“737提升行动”,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实施7大任务、37项工作大幅提升天津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到2017年进入国家高新区排名前五,高新区企业总收入达2万亿。三、重点任务围绕天津高新区创新发展未来三年目标,重点推动7大任务、37项工作。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天津高新区主导产业定位,聚焦于软件及高端信息、装备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推进专业科技园和国家级产业集群、基地试点建设,大力引进总部经济,积极培育新兴业态,加快建设产业技术联盟,打造一批高产出、高水平、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提升经济增量、支撑园区可持续发展。1.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发挥资源聚合和行业引领作用,在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可穿戴设备、文化创意等领域建立一批产业技术联盟;促进联盟有效开展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加大对联盟的支持力度,支持联盟成立法人机构,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研究建立联盟年度评价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推动联盟国际化发展,吸纳全球相关领域企业和国际组织,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推进国际技术创新合作。2.推进国家级产业集群、基地试点工作加强新能源、科技与文化融合等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建设;推动塘沽海洋高新区积极打造海洋产业示范基地;同时协助推动北辰、武清根据园区龙头产业申报国家级产业基地;加快研究促进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发展的突破性政策。3.推进专业科技园建设围绕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依托高新区核心区、未来科技城及其拓展区、塘沽海洋高新区,协调北辰、武清等政策辐射区,坚持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打造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专业园;加快软件园以及智慧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引进高精尖企业入驻;优先启动建设海洋产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园、物联网专业园、科技服务示范园、高端服务产业园等专业园区;推动园区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接大学科研院所,完善专业科技园服务。4.培育新兴业态加强顶层设计,组织围绕各个园区的新兴产业开展产业研究,探索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和模式;依托高新区科技与文化融合基地和新一代信息产业基础,选择3D打印机、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领域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集中优势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引导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产业与传统行业及大众生活深度融合,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新兴业态生成,形成高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5.引进总部经济重点依托渤龙湖总部经济区以及高银117大厦,围绕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采用高端与优质项目相结合的带动战略,进一步吸引优质高端企业总部的聚集,吸引国内外著名的研发机构、企业总部设置在高新区;渤龙湖重点关注科技研发、高端商务企业总部入驻,打造成集商务、研发为一体的总部经济区;高银117大厦重点关注高档商场、写字楼、商务公寓和六星级酒店等商贸业态,打造成为天津市集聚总部经济发展的标志性建筑。聚焦企业创新创业需求,从加强技术研发、完善科技服务、推动产学研合作以及提升创新创业文化等多个方面着力,为企业营造创新生态环境,把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环境一流、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城。6.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加快建设天津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制、运用和保护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特区;支持企业首次申请或取得专利、注册商标,同时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行动,引导区内企业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重点产业“专利创造高成长企业”。7.支持企业开展各级标准创制 联合政策辐射区共同设立高新区标准制定专项工作小组,打造建立全面系统的政策体系,建立科学配套的服务体系,健全多元立体的标准化人才体系;建立对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的作用。8.引进高水平、应用型的科研机构 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整合各园区相关资源,对接国内相关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学、研究院所,采取“政府启动、多元投资、需求导向、市场运作”的运行模式,依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在各园区内建设布局一批高水平、应用型的科研机构。依托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鼓励京津两地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条件平台,推动京津两地科研资源为高新区企业服务。9.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天津高新区行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不同形态的产学研企合作平台;支持建设一批技术信息、检验检测、中试孵化等公共技术平台,完善高新区现有公共技术平台服务体系;借鉴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经验,强化已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使用效率;利用核心区已有资源和经验,支持北辰、武清等科技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快推进全国高校成果转化中心、国家863成果转化及交易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区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以中关村-滨海科技园建设为契机,积极对接中关村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内的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服务机构,引进一批机构来高新区发展;制定出台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培育高新区技术服务产业集群。11.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展开产学研合作;推动各分园区与南开科技园内高校开展需求对接工作,鼓励各园区企业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展开联合研发,对于联合研发合作项目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实验室,对共性技术展开技术攻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延伸企业,促进技术成果转化。12.提升创新创业文化定期组织创业培训活动,面向大学生、创业者开展全程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培养更多的创业者;举办创新创业大讲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积极筹划组织各类国际、国内创业大赛的天津分赛区工作,筹划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国际(天津)创业大赛;打造一批创业科普广场,营造良好的创业宣传氛围;组织策划每年一度的创业宣传周活动,宣传近年来天津高新区的典型创业案例。围绕企业创新创业的各个环节,建立促进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服务机制,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载体,完善政府服务、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领军企业。13.降低企业创业门槛放宽新型企业组织、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企业注册登记,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办理注册登记;放宽科技创业企业出资条件、企业名称、经营范围限制和企业集团注册等注册登记条件;对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的科技型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优化注册流程,企业登记注册实行“零收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房租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14.加强苗圃与孵化器建设新建一批创业苗圃和孵化器,建立初创企业到小微型科技企业完整的科技创业体系;用联合管理、业务指导等方式,鼓励社会机构、民营资本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服务模式多元化的方式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孵化和培育服务;安排孵化专项资金,重点依托高新区现有的国家级孵化器,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聚集各类创新创业要素。15.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建立完善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现、筛选和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认定工作,对园区初创或新引进的中小企业进行注册信息和企业概况整理,建设企业数据库;优先选择一批潜力突出、成长迅速的初创企业,制定系统性发展促进方案,引导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为传统中小企业制定转型发展战略,专项提升计划工作,推动传统企业向科技中小型企业提升;定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培训活动,召开专题讲座,在初创型企业中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程序,组织申报材料。16.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领域,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加速器,满足高新区孵化器毕业企业落地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速器建设,推动加速器向服务领域专业化和服务差异化的方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厂房、主题楼宇、定制空间,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17.支持小巨人企业发展深入实施小巨人成长计划,选取具有一定规模、创新型强、处在行业龙头地位的骨干企业,纳入科技小巨人企业数据库,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立管委会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为小巨人企业制定发展对策和帮扶方案,为企业提供市场拓展咨询、研发外包、VC/PE、公司治理等发展服务,以及财务法律、定制信息化服务等延伸服务;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重点培育企业进行考核;在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上予以帮助,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类企业。18.培育领军企业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带动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领军企业通过并购获得核心技术和市场渠道、进入新兴业务领域;鼓励企业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开拓国际市场;引导领军企业制定世界一流品牌培育方案;建立领军企业动态监测与服务机制,建立高新区领军企业服务“直通车”。搭建好人才发展平台,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业人才,把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全新运行机制的国际人才特区”。19.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成立海外人才引进办公室,每年到发达国家创新高地组织宣讲会,引进一批留学生;支持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在园区内建立海外人才实习基地,吸引海外人才来津实习、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择优资助机制,提高政策支持效果。20.培养或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积极发挥企业的引才主体作用,鼓励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实施人才战略,对其引来或培育的领军人才优先推荐纳入国家“千人计划”、天津市“千人计划”等人才专项;围绕新兴业态,加强人才储备;加快研究制定针对领军人才在落户、住房补贴、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并协助企业积极落实;与市场化引才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完善领军人才推荐机制。21.引进与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依托国内外各类创业大赛,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园区重点产业项目,筛选一批目标团队或人才,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引进与培育一批创业人才及团队;鼓励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人才实习基地,吸引与培育一批创新人才落户企业;积极推动《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有效落实,鼓励支持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22.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组织实施“华苑杯”信息技术技能大赛、“海泰杯”高端装备技能大赛等比赛,激发园区企业员工提升自身技能;与相关国立高等院校级培训机构合作,创办相应产业技术创新学院,推荐企业优秀员工到高校深造;创新人才职称评级考核机制,每年组织2次职称评定工作,并对在各类技能大赛中成绩优秀的人员,可直接给予中高级职称认定。23.引进外籍人员入区工作研究制定针对外籍专家、人员的引进政策,如优先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给予住房补贴、回国休假路费补贴等;争取开展外籍高端人才绿卡制度试点,发放“天津绿卡”;定期举办国际性高端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等活动,吸引外籍专家到园区交流;支持龙头企业与国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吸引外籍专家、研究人员来园区工作;创办国际幼儿园、国际中小学、国际公寓等基础设施,营造良好国际化环境。24.搭建人才发展平台与北京各类国际学校对接,鼓励其在高新区创办国际幼儿园、国际中小学;积极推进人才公寓的修建速度,并将部分限价房改为人才公寓;与硅谷、以色列等地区的人才服务机构对接,支持其来高新区创办分支机构,给予税收减免、房租补贴等优惠政策;出台针对高端人才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吸引中智等一批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来高新区落户。进一步发挥天津高新区科技金融优势,围绕创新链完善资本链,推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深入推进股权激励先行先试,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上市,把天津高新区建立成为北方科技金融示范中心。25.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设立政府担保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联合开发新产品,支持银行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信托融资、信用贷款等业务创新;引入商业银行在区内设立科技支行,支持有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担保机构发展,支持天津高新区担保行业协会发展,搭建交流平台;支持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保证保险及其他新险种、新业务;对接北辰、武清科技金融发展需求,由核心区利用已有经验优势,协助其余分园区相关部门开展科技金融工作。26.深入推进股权激励先行先试深入推进股权激励先行先试,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工作组,聚焦工作重点,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组,形成多部门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梳理研究,形成促进股权激励试点工作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和操作程序;积极宣传,深入服务,开展广泛的政策宣讲与培训,不断推动试点进展。27.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天津高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信用报告规范、信用评级规范;支持天津高新区信用促进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银企合作,促进信用报告推广;设立信用体系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制定信用报告购买补贴机制;引进资信评级公司、征信服务机构和认证公司,推进中小企业电子信用档案体系建设。28.支持企业上市发掘、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完善上市良性梯度体系;建立天津高新区上市指导平台,加强企业上市辅导;与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协助企业上市前股份制改造;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鼓励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落实新三板申报、挂牌奖励政策,组织新三板对接和动员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券商签订推荐协议;支持企业向高层次市场过渡,对转板成功企业给予奖励。紧抓创新全球化机遇,深入开展全球链接和区域合作,搭建平台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开展与全球尖峰区域高端链接,树立区域国际化合作示范,把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开放发展、协同创新特征鲜明的国际化高科技园区。29.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台天津高新区《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行动计划》,设立专门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到国(境)外参加展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深度拓展传统市场,推动国际市场多元化;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以工程整包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场,以带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一起走出国门;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贸易的信贷支持,支持其开拓国际市场。30.支持企业建立海外分支机构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参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研究;支持国际创业中心等有实力的孵化器在海外设立孵化中心;支持装备制造、新能源等制造业企业在海外设立生产基地;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销售中心,建立国际化销售网络。31.支持企业开展跨国技术交易和并购加强对企业跨国技术交易和境外并购的综合金融服务。加强企业开展跨国技术交易和并购的政策支持,对企业境外并购时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服务费用,根据并购类型、交易额给予资金支持;加强对企业开展跨国技术交易和并购的服务支持,建立中介机构与企业的长效沟通机制,与一批境内外知名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企业提供并购咨询、培训和辅导;建立企业境外并购项目信息数据库,为企业提供项目来源等信息。32.搭建企业国际化发展平台研究制定与重点区域之间互动的策略,搭建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加强与硅谷等全球创新尖峰地区在技术、人才、资本等方面对接合作;对接有世界影响力的交流大会,承办相应活动的天津分会场,为企业搭建与海外企业对接交流平台;加强与国际科技园区协会IASP (世界科技园区协会)合作,拓展海外合作园的合作渠道。33.开展与全球尖峰区域的高端链接绘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的全球产业创新尖峰区域图,掌握产业发展创新态势,与对外联络机构、华人商会、国外产业协会等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建立区内与国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企业的合作平台;加强与美国硅谷、台湾新竹、以色列等科技园区交流互动。对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需求,积极探索建立“一区多园”联动发展模式,发挥高新区对天津市的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深入开展与北京、河北的合作,充分发挥高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34.开展“一区多园”试点工作出台“一区多园”试点办法,建立“一区多园”管理机制,争取市级层面资源支持;探索建立“一区多园”合作共赢机制,通过“一区多园”方式,加强高新区与合作区域在产业、企业、政策等方面的协作,实现共同创新发展。35.加快京津冀园区合作积极推进落实《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创新京津冀共建产业园合作模式,促进京津冀在园区开发、园区建设层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加强与中关村、石家庄高新区、河北廊坊、曹妃甸工业新区等园区以及保定市的合作,立足产业和企业需求,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的区域流动。36.推进京津冀产业合作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等领域,发挥北京科技资源和技术研发优势、天津制造优势、河北原材料资源优势,建立产业合作机制,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在以上重点产业领域成立一批跨区域产业技术联盟,加强京津冀产业技术合作。37.促进京津冀企业合作承接北京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成果在津转移转化;鼓励区内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到河北设立生产基地、销售中心等分支机构;鼓励区内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联合北京、河北企业共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并开通京津冀合作重大项目入驻园区的“绿色通道”。四、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两委领导督办。成立天津高新区创新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小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有关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单位由高新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联合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形成联动服务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实施步骤分解,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分类推进工作开展,有侧重点的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梯度执行方案,加强工作落实。做好目标分解、实施动态考核。按照行动计划任务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监测工作进程和指标完成情况。2.加大资金支持加大政府科技投入。设立稳定的科技投入机制,将科技创新投入提升到当年可支配收入的35%,加大高新区政府对科技的投入额。设立各类专项资金。为支撑行动计划的实施,设立创新型产业集群、人才发展、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推动京津冀合作等专项资金。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一区多园管理机制。建立天津高新区“一区多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区多园”管理、协调、统筹工作。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在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金融、税收优惠等方面开展一系列试点,争取国家和市级层面支持。完善政策支撑加强现有政策,重在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各级政策;落实天津高新区产业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和人才引进和聚集等现有政策;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试点政策。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突破。制订出台天津高新区各类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从顶层设计规划引领产业发展,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规划。针对高新区现实需求,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和相关突破性政策研究,完善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企业发展、人才引进培育、科技金融、国际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出台相关突破性政策,加大对孵化器建设的支持力度,把民营孵化器纳入支持范围;出台《天津高新区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行动计划》,加大对企业国际化的支持力度;实施人才计划,加大对创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支持;加强京津冀合作的支持,加紧研究出台京津冀合作的相关支持政策。强化环境建设加快公共设施完善。完善高新区公寓、餐饮、医疗、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配置;完善商业、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生活居住空间,建设专家楼、人才公寓,配套完善市政公园、社区公园,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建设低碳环保新城。推进数字社区建设。采用光通信、无线通信、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建设接入到园区所有大厦、小区的园区光网,覆盖到园区所有角落的无线园区网络和高速互联、吞吐量大、可承载各种信息化应用的园区数据中心。推动数字政务应用。建设办公业务资源网、电子信息资料库,实现系统办公业务的资源共享和各类信息资料查询;建设中小企业的风险预警系统,完善中小企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为中小企业财务风险评估、分析提供基础;推动数字化园区管理系统建设,在交通、医疗、环保、家居等领域实施一批智慧生活应用示范工程。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 2015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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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区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
津高新区管发〔2015〕1号
关于印发《天津高新区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优产业集聚发展,将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产业创新中心。现将天津高新区制定《天津高新区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印发,请遵照执行。
& & & & & & & & & & & & 2015年1月6日(年) 创新体系建设是高新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天津高新区目前正处在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叠加机遇下,要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集高新区两委之力在三年内使天津高新区创新指标得到大幅提升,力争进入全国高新区排位前5名,区域创新生态环境更加优化,特制定本计划。一、发展现状(一)基础与优势近年来,高新区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科技型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模式,初步形成了具有高新区特色的创新体系,具备了实现跨越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一是产业组织能力较强,具备集聚创新资源的组织优势。新能源产业领跑全国,形成了从研发、创新、制造、应用到服务的自循环产业链条,建有国家级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风力发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绿色储能综合竞争力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风电设备产能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发展,在高端服务器制造、数据库管理及数据处理、数字安防、软件服务外包、物联网等特色细分领域带跑全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优势突出,建设有国家级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形成了六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海洋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拥有国内最强大的海上石油服务装备群;现代服务业实现突破性发展,一批国家级高端研发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以及以卡梅隆-佩斯集团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优质企业汇聚高新区。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庞大、质量较强,具备创新驱动发展的主体优势。截止到2014年底,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突破1万家,占全市总数的五分之一;企业承担“863”、“973”等国家重点计划项目超过100 项,年省部级以上科技立项超过300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研发机构占全市的40%以上。同时北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中科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新型创新机构陆续落户高新区。三是科技金融资源丰富,具备营造创新环境的资金优势。近年来,天津高新区共聚集各类金融及相关非银行金融机构300余家,其中股权投资基金150多家、天使投资基金12家、小额贷款公司60余家,近20家投资机构在区内发展业务。搭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金融大厦等平台。创新性地探索出“担保换期权”融资模式,推出“天使贷”“纳税贷”、“智权贷”等30多项特色融资业务,有效破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四是园区发展各有侧重,具备协同发展、创新突破的支撑优势。华苑科技园依托规模庞大的孵化器群,源源不断地为全市输送企业“孵化”成果。塘沽海洋科技园引领天津科技兴海建设。滨海科技园、未来科技城拓展区形成创新资源的集聚效应,逐步成为引驻高端创新资源的主体。北辰科技园积极探索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路径。南开科技园构建了面向全市的科技服务体系与服务平台。武清科技园“京津走廊”区位优势突出,成为天津承接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新城。五是拓展开放合作空间,具备京津冀与国际化合作的战略优势。重点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清华工研院科技新城等创新载体承接北京高端资源,推动形成创新生态环境;积极与北大、军科院、中海油、中航天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和中央企业对接,相继引入建设了北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军科院天津分院、中海油新能源等一批高端研发机构和产业化项目。建立了“以色列天津项目推动办公室”、“中德产业园”等创新载体与合作渠道。与不足对照国际、国内先进科技园区和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天津高新区要实现赶超和跨越发展,还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问题。一是财政科技投入亟待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市场失灵、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科技创新环境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着,政府需要主动作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天津高新区财政科技投入存在较大的不足。二是新型创新组织有待完善。新型创新组织发育不足不利于市场化配置资源,不利于创新生态系统形成,不利于产业集群效应发挥。天津高新区新型创新组织数量不足,能把握产业主导权的龙头企业较少,具有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关系能力的平台型企业欠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培育链条还没有形成,产业技术联盟影响较弱。三是区域联动机制尚需完善。目前高新区已经形成“一区七园”的空间发展格局,但在协调机制上还有待完善,还未建立起紧密地联动发展机制。从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来看,目前高新区的空间布局仅覆盖至个别区县,空间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体制机制有待创新发展。在产业资源集成方面,还没有形成战略新兴产业高端创新资源有效聚集;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引导性的政策措施效果不明显,促进技术转移的专业性机构作用发挥不强;在产业投资方面,推动产业发展的引导基金作用不明显,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设思路与目标紧抓创新全球化和京津冀一体化双重机遇,按照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以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立足“一区多园”,促进整体发展,注重建立与政策辐射区的联动发展机制,把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主体实力更强、创新创业环境更美、创新经济价值更高、产业发展效益更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围绕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水平,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以及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指标,设立重点聚焦、快速突破、稳步推进的目标,着力实施“737提升行动”,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实施7大任务、37项工作大幅提升天津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到2017年进入国家高新区排名前五,高新区企业总收入达2万亿。三、重点任务围绕天津高新区创新发展未来三年目标,重点推动7大任务、37项工作。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天津高新区主导产业定位,聚焦于软件及高端信息、装备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推进专业科技园和国家级产业集群、基地试点建设,大力引进总部经济,积极培育新兴业态,加快建设产业技术联盟,打造一批高产出、高水平、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提升经济增量、支撑园区可持续发展。1.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发挥资源聚合和行业引领作用,在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可穿戴设备、文化创意等领域建立一批产业技术联盟;促进联盟有效开展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加大对联盟的支持力度,支持联盟成立法人机构,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研究建立联盟年度评价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推动联盟国际化发展,吸纳全球相关领域企业和国际组织,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推进国际技术创新合作。2.推进国家级产业集群、基地试点工作加强新能源、科技与文化融合等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建设;推动塘沽海洋高新区积极打造海洋产业示范基地;同时协助推动北辰、武清根据园区龙头产业申报国家级产业基地;加快研究促进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发展的突破性政策。3.推进专业科技园建设围绕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依托高新区核心区、未来科技城及其拓展区、塘沽海洋高新区,协调北辰、武清等政策辐射区,坚持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打造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专业园;加快软件园以及智慧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引进高精尖企业入驻;优先启动建设海洋产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园、物联网专业园、科技服务示范园、高端服务产业园等专业园区;推动园区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接大学科研院所,完善专业科技园服务。4.培育新兴业态加强顶层设计,组织围绕各个园区的新兴产业开展产业研究,探索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和模式;依托高新区科技与文化融合基地和新一代信息产业基础,选择3D打印机、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领域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集中优势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引导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产业与传统行业及大众生活深度融合,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新兴业态生成,形成高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5.引进总部经济重点依托渤龙湖总部经济区以及高银117大厦,围绕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采用高端与优质项目相结合的带动战略,进一步吸引优质高端企业总部的聚集,吸引国内外著名的研发机构、企业总部设置在高新区;渤龙湖重点关注科技研发、高端商务企业总部入驻,打造成集商务、研发为一体的总部经济区;高银117大厦重点关注高档商场、写字楼、商务公寓和六星级酒店等商贸业态,打造成为天津市集聚总部经济发展的标志性建筑。聚焦企业创新创业需求,从加强技术研发、完善科技服务、推动产学研合作以及提升创新创业文化等多个方面着力,为企业营造创新生态环境,把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环境一流、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城。6.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加快建设天津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制、运用和保护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特区;支持企业首次申请或取得专利、注册商标,同时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行动,引导区内企业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重点产业“专利创造高成长企业”。7.支持企业开展各级标准创制 联合政策辐射区共同设立高新区标准制定专项工作小组,打造建立全面系统的政策体系,建立科学配套的服务体系,健全多元立体的标准化人才体系;建立对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的作用。8.引进高水平、应用型的科研机构 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整合各园区相关资源,对接国内相关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学、研究院所,采取“政府启动、多元投资、需求导向、市场运作”的运行模式,依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在各园区内建设布局一批高水平、应用型的科研机构。依托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鼓励京津两地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条件平台,推动京津两地科研资源为高新区企业服务。9.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天津高新区行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不同形态的产学研企合作平台;支持建设一批技术信息、检验检测、中试孵化等公共技术平台,完善高新区现有公共技术平台服务体系;借鉴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经验,强化已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使用效率;利用核心区已有资源和经验,支持北辰、武清等科技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快推进全国高校成果转化中心、国家863成果转化及交易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区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以中关村-滨海科技园建设为契机,积极对接中关村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内的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服务机构,引进一批机构来高新区发展;制定出台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培育高新区技术服务产业集群。11.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展开产学研合作;推动各分园区与南开科技园内高校开展需求对接工作,鼓励各园区企业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展开联合研发,对于联合研发合作项目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实验室,对共性技术展开技术攻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延伸企业,促进技术成果转化。12.提升创新创业文化定期组织创业培训活动,面向大学生、创业者开展全程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培养更多的创业者;举办创新创业大讲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积极筹划组织各类国际、国内创业大赛的天津分赛区工作,筹划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国际(天津)创业大赛;打造一批创业科普广场,营造良好的创业宣传氛围;组织策划每年一度的创业宣传周活动,宣传近年来天津高新区的典型创业案例。围绕企业创新创业的各个环节,建立促进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服务机制,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载体,完善政府服务、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领军企业。13.降低企业创业门槛放宽新型企业组织、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企业注册登记,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办理注册登记;放宽科技创业企业出资条件、企业名称、经营范围限制和企业集团注册等注册登记条件;对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的科技型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优化注册流程,企业登记注册实行“零收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房租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14.加强苗圃与孵化器建设新建一批创业苗圃和孵化器,建立初创企业到小微型科技企业完整的科技创业体系;用联合管理、业务指导等方式,鼓励社会机构、民营资本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服务模式多元化的方式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孵化和培育服务;安排孵化专项资金,重点依托高新区现有的国家级孵化器,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聚集各类创新创业要素。15.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建立完善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现、筛选和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认定工作,对园区初创或新引进的中小企业进行注册信息和企业概况整理,建设企业数据库;优先选择一批潜力突出、成长迅速的初创企业,制定系统性发展促进方案,引导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为传统中小企业制定转型发展战略,专项提升计划工作,推动传统企业向科技中小型企业提升;定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培训活动,召开专题讲座,在初创型企业中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程序,组织申报材料。16.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领域,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加速器,满足高新区孵化器毕业企业落地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速器建设,推动加速器向服务领域专业化和服务差异化的方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厂房、主题楼宇、定制空间,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17.支持小巨人企业发展深入实施小巨人成长计划,选取具有一定规模、创新型强、处在行业龙头地位的骨干企业,纳入科技小巨人企业数据库,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立管委会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为小巨人企业制定发展对策和帮扶方案,为企业提供市场拓展咨询、研发外包、VC/PE、公司治理等发展服务,以及财务法律、定制信息化服务等延伸服务;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重点培育企业进行考核;在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上予以帮助,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类企业。18.培育领军企业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带动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领军企业通过并购获得核心技术和市场渠道、进入新兴业务领域;鼓励企业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开拓国际市场;引导领军企业制定世界一流品牌培育方案;建立领军企业动态监测与服务机制,建立高新区领军企业服务“直通车”。搭建好人才发展平台,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业人才,把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全新运行机制的国际人才特区”。19.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成立海外人才引进办公室,每年到发达国家创新高地组织宣讲会,引进一批留学生;支持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在园区内建立海外人才实习基地,吸引海外人才来津实习、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择优资助机制,提高政策支持效果。20.培养或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积极发挥企业的引才主体作用,鼓励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实施人才战略,对其引来或培育的领军人才优先推荐纳入国家“千人计划”、天津市“千人计划”等人才专项;围绕新兴业态,加强人才储备;加快研究制定针对领军人才在落户、住房补贴、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并协助企业积极落实;与市场化引才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完善领军人才推荐机制。21.引进与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依托国内外各类创业大赛,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园区重点产业项目,筛选一批目标团队或人才,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引进与培育一批创业人才及团队;鼓励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人才实习基地,吸引与培育一批创新人才落户企业;积极推动《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有效落实,鼓励支持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22.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组织实施“华苑杯”信息技术技能大赛、“海泰杯”高端装备技能大赛等比赛,激发园区企业员工提升自身技能;与相关国立高等院校级培训机构合作,创办相应产业技术创新学院,推荐企业优秀员工到高校深造;创新人才职称评级考核机制,每年组织2次职称评定工作,并对在各类技能大赛中成绩优秀的人员,可直接给予中高级职称认定。23.引进外籍人员入区工作研究制定针对外籍专家、人员的引进政策,如优先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给予住房补贴、回国休假路费补贴等;争取开展外籍高端人才绿卡制度试点,发放“天津绿卡”;定期举办国际性高端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等活动,吸引外籍专家到园区交流;支持龙头企业与国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吸引外籍专家、研究人员来园区工作;创办国际幼儿园、国际中小学、国际公寓等基础设施,营造良好国际化环境。24.搭建人才发展平台与北京各类国际学校对接,鼓励其在高新区创办国际幼儿园、国际中小学;积极推进人才公寓的修建速度,并将部分限价房改为人才公寓;与硅谷、以色列等地区的人才服务机构对接,支持其来高新区创办分支机构,给予税收减免、房租补贴等优惠政策;出台针对高端人才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吸引中智等一批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来高新区落户。进一步发挥天津高新区科技金融优势,围绕创新链完善资本链,推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深入推进股权激励先行先试,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上市,把天津高新区建立成为北方科技金融示范中心。25.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设立政府担保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联合开发新产品,支持银行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信托融资、信用贷款等业务创新;引入商业银行在区内设立科技支行,支持有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担保机构发展,支持天津高新区担保行业协会发展,搭建交流平台;支持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保证保险及其他新险种、新业务;对接北辰、武清科技金融发展需求,由核心区利用已有经验优势,协助其余分园区相关部门开展科技金融工作。26.深入推进股权激励先行先试深入推进股权激励先行先试,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工作组,聚焦工作重点,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组,形成多部门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梳理研究,形成促进股权激励试点工作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和操作程序;积极宣传,深入服务,开展广泛的政策宣讲与培训,不断推动试点进展。27.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天津高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信用报告规范、信用评级规范;支持天津高新区信用促进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银企合作,促进信用报告推广;设立信用体系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制定信用报告购买补贴机制;引进资信评级公司、征信服务机构和认证公司,推进中小企业电子信用档案体系建设。28.支持企业上市发掘、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完善上市良性梯度体系;建立天津高新区上市指导平台,加强企业上市辅导;与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协助企业上市前股份制改造;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鼓励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落实新三板申报、挂牌奖励政策,组织新三板对接和动员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券商签订推荐协议;支持企业向高层次市场过渡,对转板成功企业给予奖励。紧抓创新全球化机遇,深入开展全球链接和区域合作,搭建平台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开展与全球尖峰区域高端链接,树立区域国际化合作示范,把天津高新区建设成为开放发展、协同创新特征鲜明的国际化高科技园区。29.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台天津高新区《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行动计划》,设立专门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到国(境)外参加展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深度拓展传统市场,推动国际市场多元化;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以工程整包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场,以带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一起走出国门;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贸易的信贷支持,支持其开拓国际市场。30.支持企业建立海外分支机构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参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研究;支持国际创业中心等有实力的孵化器在海外设立孵化中心;支持装备制造、新能源等制造业企业在海外设立生产基地;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销售中心,建立国际化销售网络。31.支持企业开展跨国技术交易和并购加强对企业跨国技术交易和境外并购的综合金融服务。加强企业开展跨国技术交易和并购的政策支持,对企业境外并购时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服务费用,根据并购类型、交易额给予资金支持;加强对企业开展跨国技术交易和并购的服务支持,建立中介机构与企业的长效沟通机制,与一批境内外知名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企业提供并购咨询、培训和辅导;建立企业境外并购项目信息数据库,为企业提供项目来源等信息。32.搭建企业国际化发展平台研究制定与重点区域之间互动的策略,搭建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加强与硅谷等全球创新尖峰地区在技术、人才、资本等方面对接合作;对接有世界影响力的交流大会,承办相应活动的天津分会场,为企业搭建与海外企业对接交流平台;加强与国际科技园区协会IASP (世界科技园区协会)合作,拓展海外合作园的合作渠道。33.开展与全球尖峰区域的高端链接绘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的全球产业创新尖峰区域图,掌握产业发展创新态势,与对外联络机构、华人商会、国外产业协会等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建立区内与国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企业的合作平台;加强与美国硅谷、台湾新竹、以色列等科技园区交流互动。对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需求,积极探索建立“一区多园”联动发展模式,发挥高新区对天津市的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深入开展与北京、河北的合作,充分发挥高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34.开展“一区多园”试点工作出台“一区多园”试点办法,建立“一区多园”管理机制,争取市级层面资源支持;探索建立“一区多园”合作共赢机制,通过“一区多园”方式,加强高新区与合作区域在产业、企业、政策等方面的协作,实现共同创新发展。35.加快京津冀园区合作积极推进落实《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创新京津冀共建产业园合作模式,促进京津冀在园区开发、园区建设层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加强与中关村、石家庄高新区、河北廊坊、曹妃甸工业新区等园区以及保定市的合作,立足产业和企业需求,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的区域流动。36.推进京津冀产业合作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等领域,发挥北京科技资源和技术研发优势、天津制造优势、河北原材料资源优势,建立产业合作机制,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在以上重点产业领域成立一批跨区域产业技术联盟,加强京津冀产业技术合作。37.促进京津冀企业合作承接北京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成果在津转移转化;鼓励区内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到河北设立生产基地、销售中心等分支机构;鼓励区内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联合北京、河北企业共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并开通京津冀合作重大项目入驻园区的“绿色通道”。四、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两委领导督办。成立天津高新区创新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小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有关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单位由高新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联合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形成联动服务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实施步骤分解,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分类推进工作开展,有侧重点的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梯度执行方案,加强工作落实。做好目标分解、实施动态考核。按照行动计划任务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监测工作进程和指标完成情况。2.加大资金支持加大政府科技投入。设立稳定的科技投入机制,将科技创新投入提升到当年可支配收入的35%,加大高新区政府对科技的投入额。设立各类专项资金。为支撑行动计划的实施,设立创新型产业集群、人才发展、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推动京津冀合作等专项资金。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一区多园管理机制。建立天津高新区“一区多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区多园”管理、协调、统筹工作。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在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金融、税收优惠等方面开展一系列试点,争取国家和市级层面支持。完善政策支撑加强现有政策,重在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各级政策;落实天津高新区产业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和人才引进和聚集等现有政策;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试点政策。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突破。制订出台天津高新区各类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从顶层设计规划引领产业发展,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规划。针对高新区现实需求,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和相关突破性政策研究,完善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企业发展、人才引进培育、科技金融、国际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出台相关突破性政策,加大对孵化器建设的支持力度,把民营孵化器纳入支持范围;出台《天津高新区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行动计划》,加大对企业国际化的支持力度;实施人才计划,加大对创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支持;加强京津冀合作的支持,加紧研究出台京津冀合作的相关支持政策。强化环境建设加快公共设施完善。完善高新区公寓、餐饮、医疗、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配置;完善商业、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生活居住空间,建设专家楼、人才公寓,配套完善市政公园、社区公园,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建设低碳环保新城。推进数字社区建设。采用光通信、无线通信、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建设接入到园区所有大厦、小区的园区光网,覆盖到园区所有角落的无线园区网络和高速互联、吞吐量大、可承载各种信息化应用的园区数据中心。推动数字政务应用。建设办公业务资源网、电子信息资料库,实现系统办公业务的资源共享和各类信息资料查询;建设中小企业的风险预警系统,完善中小企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为中小企业财务风险评估、分析提供基础;推动数字化园区管理系统建设,在交通、医疗、环保、家居等领域实施一批智慧生活应用示范工程。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 2015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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