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任何社保金的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2月前公司让我签定没有

我2015年2月正式办了退休,退休金才700.人民币,怎么生活呀?还没交的多!早知这样不交这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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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_精选优秀范文十篇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
范文一:篇一: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不买社保 企业如何应对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不买社保 企业如何应对摘要:当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咨询:我是一家工厂厂的企业负责人,现在不少工人进厂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参加社保,很苦恼。企业该怎么办?
工人写一份声明是否就可以不为其购买社保? 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参加社保的情况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同时,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者不愿意参加是违法的。如果迁就了这种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责任,不仅要如数补缴,还要缴纳滞纳金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未按当地规定的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当地规定的险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事后反悔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办理,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应予支持。解读:在上述特殊情形下,劳动者行使被迫解除权受到一定限制,即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自行纠正的机会。篇二: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交社保赔偿起诉书如何写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交社保赔偿起诉书如何写首先对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9条规定,应当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明显违法了《劳动合同法》,该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法第82条规定,若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要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因此最好能等到一个月,仍不和你签订合同,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法律,不签订合同的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若想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注意收集证据。工作服可以证明在那单位工作过,同时单位同事的证言,以及录音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现实中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是错误的,违法的。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以下法律风险。 信法网范本大全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适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必须签,应该签。签了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篇三:只交养老保险没签劳动合同对吗?只交养老保险没签劳动合同对吗? 近日,内江读者江某来电话咨询,我是公司职员,公司没和我签合同,而且只交了养老保险,而我了解过,社保是包括五险一金,只给我交养老保险对吗?没签合同对吗?本报政策咨询台就江某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首先,公司没和你签劳动合同是不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规定,公司应当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只参加养老保险是不正确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及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五险一金是一个整体,只要用工关系成立,公司就应当为职工缴纳保险费,保障职工参保的权利。最后,你可以追究公司不签合同,不买保险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你可以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对公司不买社保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公司应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原文地址:篇一: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不买社保 企业如何应对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不买社保 企业如何应对摘要:当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咨询:我是一家工厂厂的企业负责人,现在不少工人进厂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参加社保,很苦恼。企业该怎么办?
工人写一份声明是否就可以不为其购买社保? 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参加社保的情况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同时,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者不愿意参加是违法的。如果迁就了这种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责任,不仅要如数补缴,还要缴纳滞纳金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未按当地规定的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当地规定的险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事后反悔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办理,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应予支持。解读:在上述特殊情形下,劳动者行使被迫解除权受到一定限制,即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自行纠正的机会。篇二: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交社保赔偿起诉书如何写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交社保赔偿起诉书如何写首先对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9条规定,应当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明显违法了《劳动合同法》,该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法第82条规定,若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要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因此最好能等到一个月,仍不和你签订合同,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法律,不签订合同的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若想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注意收集证据。工作服可以证明在那单位工作过,同时单位同事的证言,以及录音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现实中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是错误的,违法的。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以下法律风险。 信法网范本大全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适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必须签,应该签。签了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篇三:只交养老保险没签劳动合同对吗?只交养老保险没签劳动合同对吗? 近日,内江读者江某来电话咨询,我是公司职员,公司没和我签合同,而且只交了养老保险,而我了解过,社保是包括五险一金,只给我交养老保险对吗?没签合同对吗?本报政策咨询台就江某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首先,公司没和你签劳动合同是不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规定,公司应当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只参加养老保险是不正确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及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五险一金是一个整体,只要用工关系成立,公司就应当为职工缴纳保险费,保障职工参保的权利。最后,你可以追究公司不签合同,不买保险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你可以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对公司不买社保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公司应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
范文二: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 未交社保的劳动仲裁1、干了七年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做多为11个月。2、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你2004年进去的,单位2008年才买的社保,显然是违法的,应予补缴。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并与离开单位一年内主张相应的权利。4、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5、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 吴光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 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日,截止时间应为日。因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如果超过了11个月,并非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而是最长持续到用工满一年的前一日,因为满一年后,法律规定已经视为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更为明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要继续承担双倍工资责任呢?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目的在于订立通过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对于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支付经济补偿后终止劳动关系;对于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则予以相应地惩罚。该惩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如果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双倍工资的支付责任;第二阶段是用工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较固定期限合同而言,更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约束。既然法律已经推定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则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责任就失去了前提。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主要针对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而本文讨论的情形是双方已经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然,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并不一定只有11个月,该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间可能因为用人单位的多次违法而累计计算。同样依据前例,劳动者甲于日到乙公司工作,直到日乙公司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日至日。劳动合同期满后,甲继续在乙公司工作,乙公司直到日才又与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甲则可以请求2008年2月至2008年11月,以及2009年2月至2009年10月的双倍工资,即甲可以请求共计19个月的双倍工资。因此法律语言一般都力求简洁、精确,在立法上更是如此。如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立法目的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则根本没有必要加上“不满一年”四个字,完全可以按照第二款的立法方式只规定起算时间,截止时间自然就是“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时”。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工满一年后,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视为双方已经订立劳动合同,且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未免责之过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范文三:/html//content_241706.htm新浪微博开心网人人网豆瓣 i 贴吧Qzone全搜索首页 - 新闻 - 言论 - 娱乐 - 视频 - 论坛 - 故事会 -章鱼团 -评房网 -更多>>美食观影活动亲子汽车家居健康旅游求职同心卡图片网IN成都 注册 / 登录 / 忘记密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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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电子版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职务为由,免去孙先生技术部部长一职。随后,孙先生以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提起劳动仲裁并获得支持。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温江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支付孙先生各项费用共8.75万元,并补缴社保。去年11月,温江一家模型研制公司免去员工孙先生技术部部长职务。随后,孙先生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向温江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支付给孙先生8.75万元,并为孙先生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模型研制公司不服裁决,将孙先生起诉到法院。他们表示,既然任用技术部部长一职并非终身制,所以免去其职务是企业的自主权。“他不打招呼,擅自离开单位,属于擅离职守。”公司方称,孙先生受聘后,他们曾多次要求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而孙不愿签订。孙先生反驳称:“我并非擅自离职,而是鉴于公司不缴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决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法院认为,公司辩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孙先生自己不愿意签,但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不予采信。由于该公司直到去年11月免去孙先生技术部部长一职时,仍然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孙先生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法院予以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确认,孙先生的月薪为7000元,该公司应支付给孙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77000元;并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因孙先生在公司工作时间为1年零4个月,故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10500元。最后,温江法院一审判决该模型研制公司共支付孙先生8.75万元,并为孙先生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保。成都商报记者 董馨上一篇下一篇[推荐好友] [打印本页] [收藏本文] [返回首页]发帖区已有0条跟帖(点击查看)
转播到腾讯微博版面新闻?快递路上丢失的手表 大半年后戴在快递员手腕上?偷分卖钱男子获刑9个月?不买社保不签劳动合同 法院判公司赔8万多元?客车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10%?女主人出门跳舞不料屋里竟失火?八年成长动力特训见证十万学子前进?广告最新团购更多最新活动更多??? 一次性祛斑2000元 成都商报招贤 19个岗位虚位以待 2013年不做眼镜蛇,飞秒治近视 Copyright (C) 1996 - , All Rights Reserved | 隐私保护版权所有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城市热线 | 订报热线 |广告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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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交社保赔偿起诉书如何写首先对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9条规定,应当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明显违法了《劳动合同法》,该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法第82条规定,若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要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因此最好能等到一个月,仍不和你签订合同,采取相应措施。对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法律,不签订合同的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若想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注意收集证据。工作服可以证明在那单位工作过,同时单位同事的证言,以及录音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现实中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是错误的,违法的。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以下法律风险。 信法网范本大全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适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必须签,应该签。签了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范文五:众所周知,社保代办业务为那些没有地方交社保的人带来了方便。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外地(非京籍)人员在北京买车、买房需要连续缴纳5年的社保和个税,一些在北京有固定单位和固定收入的外地人可能觉得没什么,但就是这个条件制约了大多数外地人。他们多数没有固定的单位,即使交了社保也无法保证连续5年,而补缴的社保又不能算是连续;同时也有些人自己做点小买卖之类的营生,根本就没交过社保。其实不仅是买车买房需要社保,在北京看病、生孩子、孩子上学无论是对北京人还是外地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社保还能报销,多少会减少点生活压力,而没有社保,很些情况真是寸步难行。对于他们来说去哪交社保?如何保证连续缴纳5年的社保就是个大问题!人人保为个人参保提供了一个专业的网络平台,个人用户可以自主地在人人保这个网站上选择需要参保的项目,这里的项目指的是社保和公积金,很多人会有误区以为五险可以分着缴纳,其实是不可以的,北京地区统一规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这五险是按国家规定的比例统一缴纳的。但在代理公司交社保,工伤是没有办法报销的,因为个人用户和代理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用工形式,所以工伤没有没有办法报销。还有另外一个常见的问题,外地人的子女想在北京上学,不仅要提供固定收入证明,有些学校还会要家长提供劳动合同甚至是公司的营业执照,以证明家长确实在北京工作。人人保也遇到过用户需要我们为其提供劳动合同或个税证明,在这里我们做个说明:如果需要个税证明,我们可以为其办理,但需要客户来公司缴纳社保,不能在网上办理。但是劳动合同,无论是在人人保网站还是来公司,我们都无法为其提供,因为外包不存在劳动关系,我们只是为其代理社保这一项业务,因此不能为客户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最好不要等到需要的时候再交,无论是看病报销、生育报销、办工作居住证、买车、买房、孩子上学等等都需要缴纳社保,而且都对社保年限有要求,等需要的时候再交就已经晚了,至于社保的好处,想必也不用再多说了,即使你没觉得交社保有什么好处,但是对于国家规定的这些政策,也致使您不得不交了。找社保代理机构就必须找那种有资历、口碑的服务公司,首先必须得是有营业执照的专业公司,人人保符合您的标准,大家都知道,人人保是曼帕尔公司网站平台,无论您想线上做或线下做都能给您提供专业的服务;其次是资历,曼帕尔从2001年至今已经成立13年了,而且在2014年的1月21日,正式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上市,信誉和资历方面足以保证;再次就是口碑,曼帕尔为全国500强和世界500强提供社保代理、人事外包的服务,人人保网站上线仅一个月用户销量就达30多万,这口碑也就不用说了。从以上三点来看,上人人保交社保肯定安全有保障!
范文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交保证金,合法吗?       问:公司拟订的劳动合同协议里,有一项需要员工缴纳保证金3000元,这是合法的吗?    律师答复: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收取了保证金,其行为因违法而无效,职工可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可直接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你的叙述,目前你应该已经交了3000元保证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向你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你公司限期退还3000元保证金给你。       公司可以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吗?       问:我公司有个女职工,现怀孕三个月,现在她以医生建议需保胎为由,一直休假不上班,到现在已连续休了三个月假了,还要一直休下去,并且没有任何书面请假单。现公司已另请他人接她岗位工作,企业想解除该怀孕职工的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做违法吗?    律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你现在这种情况,公司是不能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因为该女职工并不在试用期。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生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有哪些?       问:我是一家生产企业,请问要列入财务账目的固定资产都有哪些?    律师答复:财务上说的固定资产范围比通常的固定资产范围要广泛,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这些都可以进入科目,专业会计一般都清楚怎么入账。       公司能扣押我的档案和要求我赔偿违约金吗?       问:我于2009年大学毕业后,和北京一家公司签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当时在面试过程中没有涉及要去外地工作的问题。但2010年3月初,公司计划让我去外地子公司无期限工作,要将我的档案和人事关系调往外地,工资也由外地的子公司发。我不接受这种调动,多次协商后未果。请问:如果公司因为此事辞退我,或者我因为此事辞职的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我的劳动合同上规定了2万的违约金。之后又出国接受培训,签了5万违约金的培训费合同。如果辞职,我要赔偿多少钱呢?公司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吗?    律师答复:能否派你驻外地无限期工作,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无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你以此理由提出辞职是可以的。辞职后,单位无权扣留你的档案。    其次,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培训后约定服务年限的,二是约定保密条款的。因此,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违约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2万元违约金约定是无效的,如果有上述两种具体内容,公司可以追究你违约责任。5万元的出国培训违约金是合法的,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但如果你觉得约定过高,可要求仲裁或法院酌情减少。       我该起诉个人还是公司?       问:2011年6月初,某公司(买方)的人事找到我公司加工一批工作服,我们和公司领导见面确认了款式和价格之后开始打样。样品送到后,公司领导提出了修改意见,并让人事给我书面意见,并随之签订了订货合同。我收到订货合同后发现只有人事的签名而没有公司的公章,于是要求盖公章给我,但后来因为生产紧张,也没有落实。到了交货的时候,买方公司的经手人员给了我收条,并签名和按手印,没有盖公章,理由是当时公章不在公司。但当我按照约定时间收款时,该公司以“老板不满意”为由拒绝付款,并要求我们修改,直到“老板满意为止”,否则就扣50%货款。我现在很困惑,如果走法律程序,是应该起诉这个签名的人事呢?还是直接起诉这个公司?    律师答复:以对方公司为被告、相关经办人为连担责任人起诉。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对方公司人事及签收人员为对方公司工作人员的证据材料等,双方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的一些书面资料尽量收集全,必要时可以委托当地律师诉讼。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交保证金,合法吗?       问:公司拟订的劳动合同协议里,有一项需要员工缴纳保证金3000元,这是合法的吗?    律师答复: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收取了保证金,其行为因违法而无效,职工可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可直接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你的叙述,目前你应该已经交了3000元保证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向你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你公司限期退还3000元保证金给你。       公司可以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吗?       问:我公司有个女职工,现怀孕三个月,现在她以医生建议需保胎为由,一直休假不上班,到现在已连续休了三个月假了,还要一直休下去,并且没有任何书面请假单。现公司已另请他人接她岗位工作,企业想解除该怀孕职工的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做违法吗?    律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你现在这种情况,公司是不能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因为该女职工并不在试用期。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生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有哪些?       问:我是一家生产企业,请问要列入财务账目的固定资产都有哪些?    律师答复:财务上说的固定资产范围比通常的固定资产范围要广泛,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这些都可以进入科目,专业会计一般都清楚怎么入账。       公司能扣押我的档案和要求我赔偿违约金吗?       问:我于2009年大学毕业后,和北京一家公司签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当时在面试过程中没有涉及要去外地工作的问题。但2010年3月初,公司计划让我去外地子公司无期限工作,要将我的档案和人事关系调往外地,工资也由外地的子公司发。我不接受这种调动,多次协商后未果。请问:如果公司因为此事辞退我,或者我因为此事辞职的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我的劳动合同上规定了2万的违约金。之后又出国接受培训,签了5万违约金的培训费合同。如果辞职,我要赔偿多少钱呢?公司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吗?    律师答复:能否派你驻外地无限期工作,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无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你以此理由提出辞职是可以的。辞职后,单位无权扣留你的档案。    其次,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培训后约定服务年限的,二是约定保密条款的。因此,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违约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2万元违约金约定是无效的,如果有上述两种具体内容,公司可以追究你违约责任。5万元的出国培训违约金是合法的,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但如果你觉得约定过高,可要求仲裁或法院酌情减少。       我该起诉个人还是公司?       问:2011年6月初,某公司(买方)的人事找到我公司加工一批工作服,我们和公司领导见面确认了款式和价格之后开始打样。样品送到后,公司领导提出了修改意见,并让人事给我书面意见,并随之签订了订货合同。我收到订货合同后发现只有人事的签名而没有公司的公章,于是要求盖公章给我,但后来因为生产紧张,也没有落实。到了交货的时候,买方公司的经手人员给了我收条,并签名和按手印,没有盖公章,理由是当时公章不在公司。但当我按照约定时间收款时,该公司以“老板不满意”为由拒绝付款,并要求我们修改,直到“老板满意为止”,否则就扣50%货款。我现在很困惑,如果走法律程序,是应该起诉这个签名的人事呢?还是直接起诉这个公司?    律师答复:以对方公司为被告、相关经办人为连担责任人起诉。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对方公司人事及签收人员为对方公司工作人员的证据材料等,双方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的一些书面资料尽量收集全,必要时可以委托当地律师诉讼。
范文七:问:我是公司职员,公司没和我签合同,而且只交了养老保险,而我了解过,社保是包括五险一金,只给我交养老保险对吗?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  
首先,公司没和你签劳动合同是不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规定,公司应当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只参加养老保险是不正确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及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五险一金是一个整体,只要用工关系成立,公司就应当为职工缴纳保险费,保障职工参保的权利。  
最后,你可以追究公司不签合同,不买保险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你可以向公司主张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对公司不买社保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公司应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
范文八:只交养老保险没签劳动合同对吗? 近日,内江读者江某来电话咨询,我是公司职员,公司没和我签合同,而且只交了养老保险,而我了解过,社保是包括五险一金,只给我交养老保险对吗?没签合同对吗?本报政策咨询台就江某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首先,公司没和你签劳动合同是不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规定,公司应当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只参加养老保险是不正确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及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五险一金是一个整体,只要用工关系成立,公司就应当为职工缴纳保险费,保障职工参保的权利。最后,你可以追究公司不签合同,不买保险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你可以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对公司不买社保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公司应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
范文九: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知识点:签订劳动合同● 详细描述:1.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提示】注意考题的表述方式。2.订立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劳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注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3.非全日制用工(1)可以订立“口头协议”;(2)不得约定试用期;  (3)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例题:1.日,甲公司到某高校招聘时,看中了正读大二的王某,双方口头协商同意甲公司提供优厚条件,王某毕业后到甲公司工作;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日,王某从该高校毕业;日,王某到甲公司报到,正式开始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和甲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为()。A.日B.日C.日D.日正确答案:D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王某和甲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为日。2.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有()。A.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B.用人单位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C.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D.劳动合同依法律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正确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选项AD属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3.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有()。A.国有企业B.个体经济组织C.民办非企业单位D.会计师事务所正确答案:A,B,C,D解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4.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和书面合同的签订表述正确的有()。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B.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丁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三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确答案:A,B,C解析:选项D,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日,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5名劳动者对甲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具体情况如下:(1)王某,日正式到甲公司上班,双方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王某多次要求甲公司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均予以拒绝;王某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甲公司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2倍工资。(2)刘某,日正式到甲公司上班,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订了2次1年期劳动合同,现最后一次续订劳动合同已到期,刘某要求甲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公司予以拒绝。(3)赵某,日正式到甲公司上班,月工资6000元,甲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现要求自日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当时已通知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4)张某,月工资5000元,日正式到甲公司上班,与甲公司的争议包括:①2010年9月份、10月份多次按照公司要求加班,但是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也未安排其补休,加班的具体情况如下表:②日,已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5)李某,日到甲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月工资为4000元,现合同到期,甲公司提出如果降低薪水500元可以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李某不同意,要求甲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规定,有关王某和甲公司的纠纷,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王某和甲公司A日起建立劳动关系B.甲公司应当在日前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C.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点为日D.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点为日正确答案:C解析:选项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选项B,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选项C、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6.周某于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元。A.0B.2000C.22000D.24000正确答案:C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同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本题中应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中包括原本正常支付的工资。因此题目中还需支付的补偿金是00(元)。7.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时间为()。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正确答案:B解析: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8.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B.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续订的C.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D.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正确答案:A,B,D解析: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应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9.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A.民办非企业单位B.律师事务所C.企业D.个体经济组织正确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0.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A.试用期用工B.非全日制用工C.固定期限用工D.无固定期限用工正确答案:B解析: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11.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正确答案:C,D解析:(1)选项A: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与何时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在本题中,张某已于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劳动关系已经建立;(2)选项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题中,张某于2010年8月份进入甲公司工作,至年底尚不足1年;(3)选项C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12.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3.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三倍的工资。 (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1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十五日B.一个月C.二个月D.三个月正确答案:B解析: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5.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16.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7.周某于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 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 )元。A.OB.2 000C.22 000D.24 000正确答案:C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共11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范文十:编号:劳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签约须知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 各项信息真实、有效。2、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 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 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 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甲方(用人单位)名
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 电话:乙方(劳 动 者)姓
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 系电 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一) 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 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 起到_____________时止。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限需要,安排乙从事_______________ 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甲方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工作制。(一) 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 超过四十小时。(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 标准工作时间。(三) 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 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名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批准后实行。第五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 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第六条
甲方严格招待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 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找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四、 劳动报酬第七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第八条
甲方按下列第_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一) 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周),绩效工资 (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二) 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三) 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第九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 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 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 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 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条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四条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 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 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六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向乙方履行如实告 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七、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 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二十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 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 以书面形式确定。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条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 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的,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 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佥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具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 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七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 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 成损失的,应该承相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2、3、4、 岗位协议书 培训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条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日 鉴证人:
鉴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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