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人群社保转移有时间限制吗后养老金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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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换工作了,已经跨省了,基本医疗保险随人转移吗?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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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西安|解答问题:41261条
你好,根据以下规定,你朋友跨省换工作的,基本随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根据《》第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时,基本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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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查询: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对于构建全国性的框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本法中,对企业和职工关心的一系列社会保险问题,都进行了妥善处理,例如:妥善解决了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的问题;健全了保险中的遗属、残疾待遇制度;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待遇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等等。
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进行计算
对于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了解的,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直接关系到缴费者所以缴纳的额度同时也关系到缴纳者能否正常享受合法权益。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职工因终止、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日以前的连续以及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三)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应予计算和不予计算的缴费年限。(四)职工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具体认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缴费递增率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职工基本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实施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至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正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职工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多久,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企业职工需要缴纳,以保障自己后的福利。缴纳养老保险,有实际缴纳年限和视同缴纳年限,那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呢?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至少15年职工达到法定时。累计缴费满180个月即15年,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否则退回个人缴费本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或者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什么是视同缴费、实际缴费、累计缴费、建帐前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未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工作年限,包括未实行个人缴费前的企业缴费。实际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后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建立后的缴费年限:指日以后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或进入单位开始缴费之月以后的时间如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作为计算“中人”(199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金待遇的一项重要指标,必须通过对本人档案的工作年限、时间予以认定,对于不同性质的单位其视同缴费的时间也不一样: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1992年12月前的参加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除另有文件规定的单位以外1995年10月前的参加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1997年12月前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省外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原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实施行业、系统统筹的单位职工按行业、系统时间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退伍、转业的复转军人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全民合同制职工(指80年代时按计划招收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无视同缴费年限;由转制单位调出的员工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原来为事业单位后来政策调整为企业的部分单位其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其实际缴费时间按相关时间规定认定: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局属、省属在陕科研机构(26家)自2000年1月起缴费;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8家)、科研单位(4家)自2001年10月起缴费;长期离职人员如何计算视同缴费年限,能否办理退休手续?办理过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职工离开单位后的时间如果是在实施社会保险前的,期间不能算做视同缴费年限,而实施之后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到达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则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及按月领取。所以,离职时间较长又无关系的职工,应及时建立及接续社会保险。、被辞退、开除人员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但是曾经被开除或者判刑的人员按现行规定服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认可,因此建立社保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在原单位的实际参保后的缴费年限可以保留,与以后的再次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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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解答
邀请嘉宾:李君&&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负责人
访谈时间:
访谈概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直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曾经一度成为阻碍参保人员自由流动的瓶颈,2009年人社部、财政部颁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制度政策上解决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接不畅的问题。经过近几年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办事流程的不断优化,现在参保人员转接已经非常顺利、方便、快捷。本期在线访谈由市人社局总经济师.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负责人李君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作专题解答。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叶子。我们知道,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保险政策都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关养老保险的普惠政策,逐步解决了养老保险政策中一些特殊问题。今天,我们请来襄阳市人社局总经济师、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负责人李君就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有关养老保险政策问题作专题解答。李总您好!
  李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利用襄阳政府网在线访谈这个平台介绍并宣传养老保险工作。
  主持人:首先,请谈一谈国家颁布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
  李君: 《暂行办法》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于日起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高度重视,是一件利民生的好事、顺民意的实事。
  1、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得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这就真正实现了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从制度上解决了参保人员因就业地的变换而丧失养老保险权益的问题,从根本上维护了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2、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暂行办法》明确了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将进一步打破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壁垒,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使更多的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和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农民工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重点群体。《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在城镇之间流动就业参保缴费,或间断性在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只要达到规定条件,也享受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这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具有深远影响。
  主持人:养老保险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具体介绍下《暂行办法》着力解决了事关参保人员哪些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
  李君:《暂行办法》的重点解决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跨省转移接续问题。《暂行办法》的重点,是通过明确规定全国统一的转移资金量、各地责任范围和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实现劳动者跨省流动就业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2、 异地权益认同问题。劳动者跨地区流动就业,如果各地只承认在本地的参保缴费年限,而不认同异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势必造成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计算基本养老金时,损失一部分权益。《暂行办法》通过规定全国统一的政策,解决了参保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和累加的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将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规则的形成和完善。
  3、农民工退保问题。农民工在城镇就业,流动性特点比其他群体更为突出。在他们返乡或中断就业时,今后再到城镇就业的时间、目的地都具有不确定性,又由于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畅,农民工很难对自己的未来有明确和稳定的预期,因此出现了大批农民工退保的现象,农民工退保后,只能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单位缴费的权益没有体现出来,这实际损害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暂行办法》确定的政策导向是,只要农民工参保缴费,无论是在不同城镇就业参保还是间断性在城镇就业参保,其养老保险权益都可以累加计算,这就给了农民工一个稳定的预期,有利于减少退保,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4、 管理服务方便群众问题。劳动者流动就业,涉及到全国各个地区。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十分不便。《暂行办法》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及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这就大大便利了群众。
  主持人:目前劳动者跨地区、多地区流动就业现象较为普遍,在各地均有参保情况,如何能保障参保人员的参保权益?如果参保人员在多地参保存在重复参保缴费如何处理?
  李君: 《暂行办法》确定的最重要的政策之一就是累计在各地的参保权益。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时,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今后再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是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参保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这样,有利于解决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因跨地区流动就业或间断性就业中断缴费,而达不到规定缴费年限、无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问题。
  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以上社保机构参保缴费的,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由转入地社保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终止并清退其它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不再清退。
  主持人:目前我市在外地就业的参保人员,想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我市,接续手续该如何办理?
  李君: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移接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优化了经办流程: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从外地转回我市区的,参保人员只需将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窗口,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均由我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窗口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并确定了办理时限,体现了以人为本、统一规范、方便快捷的原则。
  主持人:劳动者一生可能在多个城市流动就业和参保,都非常关心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在哪里领取?请介绍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君:参保人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条件有四点: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主持人:目前我市已退休的人员有很多居住在外地,能不能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地?
  李君: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明确,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当然,为了使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取养老金,我市已经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异地支付,以保证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不受影响。  
  主持人: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流动就业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农民工都在当地参加了养老保险,对这部分来回比较频繁的人员,如何保证其权益不受损失?
  李君: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国家对农民工参保转移是这样规定的:
  1、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期间中断缴费时,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继续保留他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纪录及个人账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而不再办理退保手续。同时,社保经办机构保存的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其中断缴费期间继续按规定计息,不使农民工利益受损。
  2、 对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是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都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的,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 对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有关权益保障,也做出了规定:总的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后享受新农保的待遇。
  主持人:刚才,你就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但广大参保人员也关心其他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比如,养老保险缴费満15年了,不交了行不行?
  李君: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参保人缴费满15年,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需要说明的是,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是最起码的必备条件,并不是说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费。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如果中断缴费最简单的计算就有三点影响:一是你退休时基础养老金计算使用的是本人中断缴费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如,我市2013年为2410元,2012年为2150元,2011年为1920元,停的越早,在岗工资越低;二是每缴费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就增加1%,比如,缴费15年就乘以15%,缴费18年就乘以18%,以此类推;三是在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差别也很大,由于你中断缴费,个人帐户储存额就少,相应养老金就少。
  主持人:现在我市招商引资力度比较大,很多单位在我市落户,但作为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其参保缴费,个人如何维权?
  李君: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者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这些都是逃避缴费义务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我们将依法查处,责令用人单位整改。
  主持人:每年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也是养老保险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十几万的退休人员,我们怎样确保平稳、有序的开展?
  李君:对已经退休的人员每年开展生存认证,主要目的是防止极少数人死亡后,家属不报,继续冒领退休金,以保证社保基金持续安全运行。去年,我们就对100多人未办理生存认证的人员停发了养老金。每年生存认证的时间是当年4月1日至次年的3月底,市养老保险局大厅设三个窗口办理认证工作,同时,在市区24个社区设立生存认证网点,退休人员在此期间可就近办理认证手续。对异地居住的老人,采用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的办法解决;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预约上门认证的办法解决,确保退休人员都能方便的办理生存认证手续。目前正在与代发养老金的银行进行洽谈,近期即将实现在领取退休金时就可进行生存认证。
  主持人: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加快,今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可能会逐步增加,请你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和退休等问题作以介绍。
  李君:市区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员都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持身份证和照片直接就近到城区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次月以后,可直接到市区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任一网点自愿选档缴费(分九个档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20%。纯粹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可由本人直接到行政审批窗口进行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申报时,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填写《襄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确认表》。办完退休手续后,将上述资料作为退休档案交养老保险局存档。
  主持人:从李总以上介绍的情况看,养老保险的确是一项政策性、操作性都比较强的工作,也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项民生工作。市养老保险局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成效显著的工作,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养老生存的后顾之忧。但服务无止境,我们希望养老保险局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李君:作为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我们一定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重托,结合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狠抓单位作风建设,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下工夫,为襄阳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再次感谢李总作客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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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同群体的社保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特别是,交了那么多年的社保,很多人还不知道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下面,以北京为例,我们不妨来算一算自己的“保命钱”有多少。
&  在我国,也被称做退休金、退休费,是参加人员退休后的养老&保命钱&。其实,我国的基本社会保障情况比较复杂,分别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等类别,不同类别缴纳的社保保险费差异很大,休后享受的保障力度也不同,而在同一类别里,不同地区也存在区别。特别是,养老金&双轨制&在我国长期存在,使得不同群体不能公平地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福利。
  不过,随着社保改革的加速,不同群体间的差异将逐步缩小。目前,城镇居民(&城居保&)和农民(&新农保&)的社保开始并轨,事业单位人员也从7月1日开始向城镇职工的社保模式靠拢。
  那么,不同群体的社保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特别是,交了那么多年的社保,很多人还不知道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下面,以北京为例,我们不妨来算一算自己的&保命钱&有多少。
  城镇职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社保缴纳方式:企业+个人养老金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部分人员享受)替代率:50%左右
  ●缴纳
  对于城镇职工来说,参加社保无需自己操心,企业都会统一办理。但是,对于每个月工资条上扣除的社保金额,很多人却看不懂。
  其实,社保缴费的多少由各地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来决定。在我国的不同区域,职工社保的缴纳和领取情况是不一样的,例如,基本中的单位缴纳比例,上海为21%,北京为20%,深圳为13%,差异很大。
  对于缴费基数的确定,由于职工工资水平差距很大,所以法律规定了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的城镇,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40%的,按照4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社会平均工资4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最高不得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2014年度北京市对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作出调整,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793元;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7元(5793&40%);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300%)。其他各比例缴费基数以此类推。
  以北京某单位员工小王为例,作为高收入的&金领&一族,其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达到3万多元,按照规定,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单位将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其缴纳2014年的养老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0%,即3475.8元,进入统筹账户;个人每月缴纳8%,即1390.32元,进入个人账户。
  ●领取
  目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金(即个人退休时领取的金额)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共同构成。
  首先,我们来看基础养老金,也叫社会性养老金。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城镇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础养老金。
  根据新的计发方法,基础养老金是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基础养老金=(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条件下,领取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该指数则为个人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为0.6,最高为3。因此,个人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就越高。
  假如,家住北京的张先生将在2014年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按照北京市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张先生退休时领取的基础养老金:
  当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5793&(1+0.6)&2&15&1%=695.16
  当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5793&(1+1.0)&2&15&1%=868.95
  当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5793&(1+3.0)&2&15&1%=1737.9另外,当其他条件不变,如果张先生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在以上三种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将分别达到1853.76元、2317.2元和4634.4元。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是根据文件规定,按照每名退休人员退休时的年龄而定,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我们仍以上述张先生为例,当他在年龄为55岁时退休,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累计金额为25万元,其退休时可以每月从个人账户养老金中领取到1470.59元,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将分170个月(14年零2个月)全部发放;当他退休时年龄为60岁,则可以每月从个人账户养老金中领取到1798.56元,全部发放完的时间为139个月(11年零7个月)。
  随着退休年龄的推后,养老金计发月数呈现递减。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金额一定的情况下,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每月相应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其实,这可以理解成:早退休意味着少交几年养老保险,早领几年养老金,每个月少领一些;晚退休则意味着多交几年养老保险,晚领几年养老金,每个月多领一些。
  综合来看,当张先生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1.0时,其60岁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2667.51元(868.95+1798.56)。如果张先生去世时未把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领完,剩余部分(不包括政府补贴的部分)则可依法继承。
  最后,我们来看看过渡性养老金的情况。顾名思义,这部分养老金就是为了解决&统账结合&制度安排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的养老问题。由于在&统账结合&制度安排前,这部分人员没有养老金个人账户,所以他们退休时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期间的养老金。
  当然,这由此就产生了个人账户&空转&,以及如何做实等问题。不过,这也是社保改革必须经历的阶段。过渡性养老金=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某&中人&退休时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缴费年限&则为&中人&所在地实施&统账结合&、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替代率偏低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要清楚自己的养老保险缴纳和养老金领取的情况外,我们还需要知道自己的养老金替代率,即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金额与退休前工资数额的比率。
  以上述张先生为例,假如他退休前的月收入为5793元,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为2667.51元,那么他的养老金替代率就是46%。
  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的数据,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05年的57.7%,此后一直下降,2011年为50.3%。而根据世界银行[微博]的建议,要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金替代率需不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社会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需要达到58%。不过,据某专家测算,如果要达到制度设计的58%的替代率,则要求基础养老金实现替代率34%,个人账户养老金实现24%。就基础养老金而言,必须按社会平均工资100%的缴费基数持续缴费34年才能实现34%的替代率。
  对个人账户而言,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按100%工资基数缴费40年;第二,个人账户收益率等于工资增长率;第三,退休年龄为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除以制度设定的最小除数,即139个月。
  机关事业单位:&蛋糕&即将消失社保缴纳方式:不缴纳或者缴纳很少一部分养老金来源:财政大部分甚至全额拨付退休金替代率:70%左右
  在我国养老问题上,机关事业单位是比较特殊的一类,也是我国社保制度改革的难点之一。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或者缴纳的比例很低,然而退休后拿到的退休金的替代率在70%左右,远远高于普通城镇职工退休后养老金50%左右的替代率。
  可以说,一直以来,这部分群体都在享受政策红利的&蛋糕&。不过,随着社保改革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免费的&蛋糕&将逐渐消失。
  对公务员群体而言,社保改革无疑是一柄最为触动神经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着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社保制度碎片化弊端&、&双轨制引发社会不公&等问题形成高度一致的改革共识,&社保并轨&也从以往的&引而不发&日益呈现出&不得不发&的态势。
  其实,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从2012年开始开展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并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另外,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也明确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
  当前,事业单位的养老改革已经迈出了一大步。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将在全国铺开,其中关于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规定让呼吁多年的&养老金并轨&终于落地了。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养老金并轨&怎么并?资金从哪来?这次的改革条例并没有涉及。不过,这次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涉及了全国111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把这部分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问题交给社保,将对现有的社保制度提出很大的挑战,而其中社保资金的来源问题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其实,早在几年前,广东、上海、浙江、山西、重庆等5省市就已经开始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革,但都出现了&推进难&的问题,只有广东推进得稍微快一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深圳关于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情况。《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规定,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基本与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标准相同,包括三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为缴费工资的18%,单位缴10%,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月工资总额的8%(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9%)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
  按照上述缴费比例测算,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月度养老金约为缴费工资的28%。
  当前,虽然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正在快速推进,但是其效果如何、各方利益如何平衡还有待改革的深入。不过,这为下一步公务员群体的养老改革提供了经验,至于未来将如何改革,我们将拭目以待。
  城乡居民:广覆盖、低保障
  社保缴纳方式:个人
  养老金领取:基础养老金(政府确定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城镇职工类似)
  特点:多缴多得、金额偏低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总人数为4.98亿,其中2399万为城镇非从业居民。而这一次的城乡养老并轨,将惠及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农民工及其家属,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
  按照《意见》的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仍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将由原来新农保(每年缴费标准从100元到500元共5档)和城居保(从100元到1000元共10档)的分别设置统一归并和调整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共12个档次。其中,最后两个档次的缴费标准为新增加的。对于城乡居民来说,这一次改革赋予了他们更平等的选择权。只要有意愿和能力,其就可以在12档标准里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同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将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在集体补助方面,《意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同时还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而在政府补贴方面,《意见》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而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地方政府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对于养老金的领取额度,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中央确定,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以一位年满60周岁、个人账户资金储存额为10万元的老人为例,如果基础养老金为每月领取55元,那么养老金每月领取的金额为774.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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