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汽车维修合同范本

汽车维修服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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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属于大件商品,维修服务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汽车维修服务)由整理,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汽车维修服务合同书(一)】
  公务用汽车维修服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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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5月1日起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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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记者从温州市运管处获悉,《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温州市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单”和“温州市汽车维修结算清单”等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
运管执法部门表示,对于以签订缺乏公平公正性维修合同,甚至以不签订维修合同为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包括了车辆基本信息、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质量保证期、结算方式等11条内容。就拿“质量保证期”来说,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期限或里程为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与此同时,市运管处还明确了“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其主要内容有:如果汽修厂使用无生产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零配件、燃润料维修汽车的,车主有权解除合同。汽修厂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二天内,应当退还车主车辆及车主已经支付给汽修厂的款项,因汽修厂上述行为造成车主车辆损害的,汽修厂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汽修厂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出具规定的结算凭证和《维修结算清单》或工时费、材料费填写不清的,车主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据悉,从5月1日起,凡进厂进行汽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维修费用(含材料费)预算3000元以上的维修作业,都应当签订《汽车维修合同》。温州晚报夏海鹏
(来源:温州网)
本文来源:温州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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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定点维修合同
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 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文件》(GC-F0512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公务车辆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文件》(GC-F05120 )。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C-F05120)。
3.合同的组成
3.1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在对于采购方更为有利的前提下,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协议承诺
4.1维修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公务车辆维修。
4.2.1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甲方将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zyzfcg.ggj.gov.cn)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整车厂家下调的比例幅度在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之后的基础上再予以相应比例幅度的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1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直接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且加盖乙方的公章。
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限期无偿返工。
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乙方维修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甲方的车辆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或用户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5.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连带及/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若主张或要求其维修服务费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用户主张或要求。
4.4.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如用户名录内容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尽力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予以协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乙方的权利
1.依约收取维修服务费。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并且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它要求。
3.乙方有权对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甲方协助处理或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
对有充分理由和证据确信其经费未落实或经费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但应将有关情况详细书面记录以备查,作为乙方针对可能发生的相关违约指控的抗辩依据。
4.5.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机关汽车定点维修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书面告知或书面清除注明,提示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应当将该情况作出详细书面纪录并经用户签字确认该情况,对用户拒绝签字确认该情形的乙方在认为必要时可以在发票上背书说明,作为乙方针对可能发生的相关违约指控的抗辩依据。但,任何情况下,当乙方发现或应当发现若不进行相关维修处理或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将有可能导致或引起交通或人身、车辆损害事故的情况时,均须及时采取足以防止或避免事故发生的必要措施,而不得在事后以用户的拒绝维修作为乙方减轻及/或免除赔偿责任的依据或抗辩理由。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在合同期满前备查,该项工作并作为下一年度招标评分参考依据。
6.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费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或认可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事先以书面方式自行协商约定,但得由甲方事先认可后方可由该代理机构从事甲方的相关业务,但在上述相关的任何情形下,乙方与该代理机构二者之间的约定仅属于其内部分担权利义务及其内部约定分担对外责任的办法,乙方与该代理机构二者对甲方或用户则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乙方依据合同原所应承担的对甲方及/或用户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7.本次招标项下的任何合同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及/或中标人/乙方已清楚本次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政府或其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使用人等,均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投标人及/或中标人/乙方单独之因素、原因、责任。投标人及/或中标人/乙方在相关的投标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及/或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招标人、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收归甲方所有:
1.乙方无正当且充分的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累计达2次;
2.乙方违反《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受到用户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累计有效的被投诉达到3次;
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仍未能纠正;
4.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被甲方所发现的;
5.如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应及时退还多收的全部款项,并按多收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终止或解除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将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扣收归甲方所有。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正在维修服务中的车辆的维修服务履约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应于合同开始履行之前的约定的时间或在没有约定具体时间的情况下于开始履约之前的适当时间预付给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000)。
7.2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收或经协商抵扣或用于赔偿甲方及/或用户及/或第三方损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10万元人民币,乙方应当在该等情形出现之日起三日内将其补足至至少10万元人民币。
7.4若经双方一致确认并不存在依约应当扣留的事项,则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若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若依据合同属于乙方与用户之间的争议则应当按照乙方与用户之间的协议的约定方式处理,甲方并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对甲方提起。
10.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可以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以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形守约方可以通知对方合同终止履行。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并非严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1.3.4乙方存在一种其它严重违约的情形。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韦 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0086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经各方加盖公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或没有作为附件但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相关有效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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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双方,委托事宜(维修),合作时间,费用给付,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重点是修理不好时怎样处理的问题。
这要和保险公司具体协商,如要借鉴可以联系我。
汽车维修合同是一种契约,它是承修、托修双方当事人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契约。其目的是为了协同其汽车维修活动达到规定标准和约定条件,进而协商签订的相互...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适合做这一行,做一行爱一行,再就要胆大心细,胆大就是敢于动手,现在的汽车结构系统相当复杂,但遇到问题要敢于去动手拆解摸索,作为心细,就是凡事都要...
虽然你与工厂签订的是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由于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你做了两个月后不想继续做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答: 岘港是越南,货币是越南盾,越南盾在国内无法换,只有去越南才能换、在岘港机场可以换一些,也建议国内换些美元过去,用美元换越南盾汇率更高,在越南境内期间尽量找银行换...
答: 保养各大系统啊,进气系统,燃油系统,润滑系统,变速箱系统,动力系统,冷却系统,线路系统,刹车系统等清洗,进气系统,三元催化,喷油嘴,燃烧室,水箱,发动机,变速箱...
答: 不能不看
答: 汽车维修保养的常识
1.不要向轮胎螺栓螺母涂油 在车轮维修中,少数私家车主为了防止车轮上螺栓螺母生锈,安装时别出心裁地将螺栓螺母都涂上润滑油,殊不知这种做法不仅...
答: 影响,超控性,安全性,稳定性和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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