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的网住跨境个税你必须放掉这条鱼ppt

如何更好的网住跨境个税这条鱼
&  拓宽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通过建章立制,打破国家各部门间的壁垒,形成高效准确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税务机关应建立定期自主采集境内实体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告信息、年报信息及招股信息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思路和渠道。以金税三期为契机,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实现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对外经济交流日益增多,如何加强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成为当前地税机关的重要课题。   当前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面临的瓶颈   非居民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盲点。目前,非居民常设机构的判定与征管权限在国税机关,由于对相关信息掌握的局限性,导致地税机关对此类型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存在盲点。同时,目前售付汇信息由国税机关进行备案,地税机关对非居民售付汇信息采集的滞后性,也间接导致了对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的增加。   跨境个人境外收入信息采集的规模和时效不够。对于跨境个人的境内收入,地税机关依托完善的征管信息系统和监控手段,已能够进行有效征管。但对于其境外收入信息的采集难度非常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跨境个人缺乏自行申报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境外单位出于对本国利益和员工权益的保护,对提供员工收入信息存在抵触情绪。   对跨境个人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的现状缺乏抓手。从征管实践中可以看出,当前跨境个人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的趋势不断加剧,而且更具有隐蔽性、曲折性,加大了税务机关追踪、判定、核查的难度。   加强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建议   完善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研究出台《跨境个人所得税风险指引》《常设机构和固定基地判定参考性指引》《跨境个人税收管理与服务体系》《跨境个人案例剖析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明确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原则、思路、目标及主要任务,提高此项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拓宽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一是从国家税务总局层面,扩大第三方信息采集的规模,提高信息采集的时效性,跨境信息主要来源于发改委、商务局、外汇、国税和海关等部门,信息保密要求、部门利益权衡等因素形成了信息交换共享的最大障碍,建议通过建章立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高效准确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二是从各地税务机关层面,应积极建立定期自主采集境内实体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告信息、年报信息及招股信息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思路和渠道,提高信息采集的主观能动性。   三是从纳税人层面,应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增强纳税人提供境外收入信息和佐证材料的主动性,提升纳税人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和准确。   深化合作,增强对跨境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控能力。根据《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积极建立协同判定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的合作机制,严格履行非居民合同备案、申报制度,定时、定期取得国税机关对常设机构的征管、应对信息以及售付汇备案信息,深入开展信息整合、分析,追踪跟进非居民个人相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强化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同时,国地税要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互相沟通、协调、交换反避税调查信息,主动开拓跨境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调查新途径。   运用大数据提高涉税信息利用水平。当前,税务机关要以金税三期为契机,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实现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   一是将自主收集的有关公告信息、年报信息、招股信息等与征管信息比对,及时发现征管线索,实现动态更新,提高基础数据的有用性、时效性。   二是利用大数据技术解决涉税信息在地税机关内部各单位、大集中系统各模块以及系统间相互关联度低的问题,强化应用大集中系统中的&境外上市企业信息管理&&非居民税收协定待遇&&反避税调查&等功能,通过全面信息关联,使涉税信息真正成为税收征管的重要资源。   三是探索构建跨境个人所得税境外涉税情报采集、分析、评价平台,依托大数据进一步增强对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能力。   差别管理,通过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遵从度。税务机关应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强化纳税信用信息运用,形成个人社会行为与诚信纳税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挂钩、映射机制,提高跨境个人对境外收入申报的遵从度。   一是守信激励。根据跨境个人的纳税信用积分进行差别化管理,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个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措施,如给予免除两年税务检查、简化售付汇申报手续等优惠国民税收待遇,另外还可与银行合作,为其提供纳税信用贷款。   二是失信惩戒。对纳税信用积分低、列入&黑名单&的跨境个人制定&限制&措施,如限制出入境、限制购房购车、限制融资授信、限制授予相关荣誉等。   创新思路,打造专业化的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团队。税务机关应针对当前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遇到的问题和瓶颈,有针对性地组建专业团队,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探讨,将跨境个人所得税业务培训适度扩大辐射至基层全员,提高税务人员的敏锐性,增强发现案源的预见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地税局)
时间:  责任编辑:zgksp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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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涵盖:
一、管理会计概论
二、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三、预算实务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与分析
四、成本管理含成本控制方法、成本责任、标准成本系统、作业成本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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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宽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通过建章立制,打破国家各部门间的壁垒,形成高效准确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税务机关应建立定期自主采集境内实体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告信息、年报信息及招股信息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思路和渠道。以金税三期为契机,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实现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对外经济交流日益增多,如何加强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成为当前地税机关的重要课题。   当前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面临的瓶颈   非居民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盲点。目前,非居民常设机构的判定与征管权限在国税机关,由于对相关信息掌握的局限性,导致地税机关对此类型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存在盲点。同时,目前售付汇信息由国税机关进行备案,地税机关对非居民售付汇信息采集的滞后性,也间接导致了对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的增加。   跨境个人境外收入信息采集的规模和时效不够。对于跨境个人的境内收入,地税机关依托完善的征管信息系统和监控手段,已能够进行有效征管。但对于其境外收入信息的采集难度非常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跨境个人缺乏自行申报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境外单位出于对本国利益和员工权益的保护,对提供员工收入信息存在抵触情绪。   对跨境个人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的现状缺乏抓手。从征管实践中可以看出,当前跨境个人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的趋势不断加剧,而且更具有隐蔽性、曲折性,加大了税务机关追踪、判定、核查的难度。   加强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建议   完善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研究出台《跨境个人所得税风险指引》《常设机构和固定基地判定参考性指引》《跨境个人税收管理与服务体系》《跨境个人案例剖析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明确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原则、思路、目标及主要任务,提高此项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拓宽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一是从国家税务总局层面,扩大第三方信息采集的规模,提高信息采集的时效性,跨境信息主要来源于发改委、商务局、外汇、国税和海关等部门,信息保密要求、部门利益权衡等因素形成了信息交换共享的最大障碍,建议通过建章立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高效准确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二是从各地税务机关层面,应积极建立定期自主采集境内实体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告信息、年报信息及招股信息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思路和渠道,提高信息采集的主观能动性。   三是从纳税人层面,应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增强纳税人提供境外收入信息和佐证材料的主动性,提升纳税人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和准确。   深化合作,增强对跨境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控能力。根据《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积极建立协同判定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的合作机制,严格履行非居民合同备案、申报制度,定时、定期取得国税机关对常设机构的征管、应对信息以及售付汇备案信息,深入开展信息整合、分析,追踪跟进非居民个人相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强化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同时,国地税要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互相沟通、协调、交换反避税调查信息,主动开拓跨境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调查新途径。   运用大数据提高涉税信息利用水平。当前,税务机关要以金税三期为契机,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实现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   一是将自主收集的有关公告信息、年报信息、招股信息等与征管信息比对,及时发现征管线索,实现动态更新,提高基础数据的有用性、时效性。   二是利用大数据技术解决涉税信息在地税机关内部各单位、大集中系统各模块以及系统间相互关联度低的问题,强化应用大集中系统中的&境外上市企业信息管理&&非居民税收协定待遇&&反避税调查&等功能,通过全面信息关联,使涉税信息真正成为税收征管的重要资源。   三是探索构建跨境个人所得税境外涉税情报采集、分析、评价平台,依托大数据进一步增强对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能力。   差别管理,通过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遵从度。税务机关应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强化纳税信用信息运用,形成个人社会行为与诚信纳税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挂钩、映射机制,提高跨境个人对境外收入申报的遵从度。   一是守信激励。根据跨境个人的纳税信用积分进行差别化管理,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个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措施,如给予免除两年税务检查、简化售付汇申报手续等优惠国民税收待遇,另外还可与银行合作,为其提供纳税信用贷款。   二是失信惩戒。对纳税信用积分低、列入&黑名单&的跨境个人制定&限制&措施,如限制出入境、限制购房购车、限制融资授信、限制授予相关荣誉等。   创新思路,打造专业化的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团队。税务机关应针对当前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遇到的问题和瓶颈,有针对性地组建专业团队,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探讨,将跨境个人所得税业务培训适度扩大辐射至基层全员,提高税务人员的敏锐性,增强发现案源的预见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地税局)
时间:  责任编辑:zgksp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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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涵盖:
一、管理会计概论
二、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三、预算实务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与分析
四、成本管理含成本控制方法、成本责任、标准成本系统、作业成本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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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宽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通过建章立制,打破国家各部门间的壁垒,形成高效准确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税务机关应建立定期自主采集境内实体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告信息、年报信息及招股信息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思路和渠道。以金税三期为契机,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实现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对外经济交流日益增多,如何加强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成为当前地税机关的重要课题。   当前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面临的瓶颈   非居民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盲点。目前,非居民常设机构的判定与征管权限在国税机关,由于对相关信息掌握的局限性,导致地税机关对此类型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存在盲点。同时,目前售付汇信息由国税机关进行备案,地税机关对非居民售付汇信息采集的滞后性,也间接导致了对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的增加。   跨境个人境外收入信息采集的规模和时效不够。对于跨境个人的境内收入,地税机关依托完善的征管信息系统和监控手段,已能够进行有效征管。但对于其境外收入信息的采集难度非常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跨境个人缺乏自行申报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境外单位出于对本国利益和员工权益的保护,对提供员工收入信息存在抵触情绪。   对跨境个人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的现状缺乏抓手。从征管实践中可以看出,当前跨境个人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的趋势不断加剧,而且更具有隐蔽性、曲折性,加大了税务机关追踪、判定、核查的难度。   加强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建议   完善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研究出台《跨境个人所得税风险指引》《常设机构和固定基地判定参考性指引》《跨境个人税收管理与服务体系》《跨境个人案例剖析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明确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原则、思路、目标及主要任务,提高此项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拓宽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一是从国家税务总局层面,扩大第三方信息采集的规模,提高信息采集的时效性,跨境信息主要来源于发改委、商务局、外汇、国税和海关等部门,信息保密要求、部门利益权衡等因素形成了信息交换共享的最大障碍,建议通过建章立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高效准确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二是从各地税务机关层面,应积极建立定期自主采集境内实体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告信息、年报信息及招股信息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思路和渠道,提高信息采集的主观能动性。   三是从纳税人层面,应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增强纳税人提供境外收入信息和佐证材料的主动性,提升纳税人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和准确。   深化合作,增强对跨境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控能力。根据《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积极建立协同判定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的合作机制,严格履行非居民合同备案、申报制度,定时、定期取得国税机关对常设机构的征管、应对信息以及售付汇备案信息,深入开展信息整合、分析,追踪跟进非居民个人相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强化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同时,国地税要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互相沟通、协调、交换反避税调查信息,主动开拓跨境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调查新途径。   运用大数据提高涉税信息利用水平。当前,税务机关要以金税三期为契机,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实现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   一是将自主收集的有关公告信息、年报信息、招股信息等与征管信息比对,及时发现征管线索,实现动态更新,提高基础数据的有用性、时效性。   二是利用大数据技术解决涉税信息在地税机关内部各单位、大集中系统各模块以及系统间相互关联度低的问题,强化应用大集中系统中的&境外上市企业信息管理&&非居民税收协定待遇&&反避税调查&等功能,通过全面信息关联,使涉税信息真正成为税收征管的重要资源。   三是探索构建跨境个人所得税境外涉税情报采集、分析、评价平台,依托大数据进一步增强对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能力。   差别管理,通过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遵从度。税务机关应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强化纳税信用信息运用,形成个人社会行为与诚信纳税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挂钩、映射机制,提高跨境个人对境外收入申报的遵从度。   一是守信激励。根据跨境个人的纳税信用积分进行差别化管理,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个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措施,如给予免除两年税务检查、简化售付汇申报手续等优惠国民税收待遇,另外还可与银行合作,为其提供纳税信用贷款。   二是失信惩戒。对纳税信用积分低、列入&黑名单&的跨境个人制定&限制&措施,如限制出入境、限制购房购车、限制融资授信、限制授予相关荣誉等。   创新思路,打造专业化的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团队。税务机关应针对当前跨境个人所得税征管遇到的问题和瓶颈,有针对性地组建专业团队,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探讨,将跨境个人所得税业务培训适度扩大辐射至基层全员,提高税务人员的敏锐性,增强发现案源的预见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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