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绿叶爱生活欺骗消费者者,怎么才能舒心

[国策汇议]让消费者舒心便捷购物是消费升级具体要求
  【导读】关于日用消费品降低关税的问题,争论多年没有定论。应该如何定义“消费品”的概念,也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传递出的最新信息是:降税的消费品范围将逐步扩大。
  央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关于日用消费品降低关税的问题,争论多年没有定论。应该如何定义“消费品”的概念,也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传递出的最新信息是:降税的消费品范围将逐步扩大。
  昨天的会议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将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特别引人关注的是,会议认为,增加群众购买意愿较强的消费品进口,促进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出口,有利于扩内需、保就业、惠民生,对推动国内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也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有关部门要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抓紧拿出具体方案。
  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是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从近期一系列促进消费的举措来看,思路就是,用减税降费的方式,一方面让利于民,另一方面,居民消费需求被满足,通过消费量的提升,带动企业的发展,相关的税费总额并不一定减少,国家与国民都将是受益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认为,消费结构的升级对相关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策的出台不仅能更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也能就此推动国内厂商的经营变革:
  桑百川: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所提出来的一些政策主张,政策中的降低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和相应的消费税和其他的环节税,扩大进口的规模,降低消费者的交易成本,这些都有利于适应中国人收入水平提高之后,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因为随着中国经济的成长,中国人均收入水平的增加,人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过去满足温饱型的消费,到现在更崇尚时尚型的、健康型的、还有提高消费档次的,这样的消费品的需求规模会越来越大,国内很多企业不能够及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进口产品和国内生产的产品之间,它在竞争性和替代性的关系比较弱,也就是说大量进口满足这些消费者消费结构升级要求的消费品并不会大量挤占国内市场的份额,冲击国内的生产厂商,还有利于消费者需求的满足,所以是一举两得的事情。降低进口关税、费率同时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它也能够起到一个示范作用,就是使得国内的生产厂商,能够感觉到消费者的需求动向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它在生产结构上也要做相应地调整,促进国内企业的转型升级。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有关部门要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抓紧拿出具体方案。第一个就是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于今年6月底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在以上涉及的消费品中,争议最大的就是如何定义“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在这次会议中,并没有指出日用消费品与“奢侈品”的关系。应该如何来定义“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赵萍表示:
  赵萍:我认为可能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两个概念,日用消费品顾名思义就是每天使用的消费品,或者说使用频度比较大的,老百姓经常使用的消费者,像食品、衣着类、日化产品等等。那么对于奢侈品和日用消费品其实不是按照一个维度划分的,那么日用消费品其实它可以服务于不同的人,比如说对于中等收入阶层来说,它属于大众的消费品,而奢侈品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特别是极高收入人群来说,老百姓认为是奢侈的,极少使用的,但是对于极高收入人员来说可能有一些奢侈品,比如说高档的服装、箱包、化妆品等等,也是这些高收入人群的日用品,所以它的划分维度不同,对于什么是需求量比较大的,大众的消费品,我想可以做一个评估,比如说对于按照国家现有的五等分的这种收入的划分方法,对中等收入阶层,做一个抽样调查,看他们日常需要的是哪些品类、哪些品牌的商品,这样可以确定文件当中所说的大众的或者是需求比较多的日用消费品这个定义。
  如果属于奢侈品,但是用量很大,是否仍然会划归到这样一个范围中?赵萍认为:
  赵萍:现在奢侈品的定义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以往在收入水平低的时候,我们认为的奢侈的东西在现在已经变成了大众消费品,甚至是大众生活必需品,每天都需要。因此我认为,对于中国目前所说的这些奢侈品,其实可以划分为入门级、中级和高级,那么既是入门级和中级这些商品,很多在国际上是大众消费品,只不过是知名度比较高,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把这些商品从所谓奢侈品当中剥离出来,去掉它“奢侈品”这个外衣,把它还原成真正的大众消费品。
  新政选择这个时间出台,又有什么样的目的?赵萍分析:&
  赵萍:我认为主要目的是两个方面,一个就是在目前我们稳增长的大背景下,除了投资需要稳定之外,其实消费下滑的趋势也出现了,因此我们需要稳定消费的增长,但是要实现消费的增长,又是在现有分配体制的框架下,短期内能够见效,可能比较重要就是要把国外增速比较快的境外消费引流到国内,因此通过调税、便利消费者的购买等等这些渠道,使消费者在国内买到更便宜或者更方便购买到更便宜的进口商品,这样使得境外消费引流回来一部分。
  降税之后,能不能促进国内的消费零售端的价格出现下降?赵萍认为:
  赵萍:我认为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今年年初市场已经有所动作,因为连续几年我们国内的进口商品,特别是奢侈品价格坚挺的情况比较明显,但是这几年虽然价格比较坚挺但是销量呈现一个持续下滑的态势,因此今年年初奢侈品已经率先降价,市场对于国内的消费需求,对于境外消费引流回国内已经有所动作,而对一些跨境电商也加大了发展的力度,对于电商平台上进口商品的品类、品牌都在不断丰富,那么政府这次出台相应的政策,其实是在适应市场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适当去借力市场。进口商品可能存在通关的问题,还有就是税收方面的制约,这些举措进一步降低了进口成本,会使商品市场价格有所下降。这不是政府一方在行动,是整个市场大的趋势,我想政府的这种调价行为,就相当于进一步鼓励了进口商品经营者降价这种行为,对它们这种行为做一个回应,所以效果应该是比较明显的。
  对于未来增长的预期,赵萍表示:&
  赵萍:首先从进口商品的增速来说,去年我们进口消费品的增速是14.9%,通过这种调低关税和企业进一步降价,我想,进口增速肯定会超过15%。那么在整个外贸也需要稳增长的情况下,特别是我们去年进口商品增速只有3.3%的情况下,进口消费品增速的提高,对于我们的外贸稳增长的效果也会特别明显。
  至于新政落地之后,这些境外产品的价格,又会是怎样的趋势?赵萍认为:
  赵萍:我认为未来大的趋势,应该是境内与境外差价变的比较小,其实为什么不是总价,就是说由于进口会存在一定的成本,比如说物流方面的成本,通关、关税等等这些成本,因此国内商品的价格可能会比境外稍微高一些,但是高的这个限度是比较有限的。如果消费者自己从国外带回来商品,去很费力地自己搞物流,和这种情况做对比,消费者认为国内购买更划算,这就对了。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分析说,这些举措与第一季度进口贸易明显滑坡有关,更重要的出发点在扩大资源优化配置的范围,不仅重视技术、装备、关键原材料等生产资料,而且也越来越重视境外生活资料的配置,这也与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要求相契合。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数年来一直都在酝酿调整消费品进口税率,但尚未拍板的原因包括,相关产品的降价可能会对国内同类产业竞争性品牌造成冲击,以及可能造成高收入者用较少的钱消费更多的奢侈性消费品,逃避较高的关税。
编辑:李岸
关键词:消费升级;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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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粥小菜,这算欺骗消费者嘛?
该用户从未签到
  @都要微笑_好吗
   真是什么地方,卡里面还有五块不仅不能使用,而且退都退不了,必须要继续使用,这种消费不属于欺骗嘛??办理的时候气都不吭。五块钱也是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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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你好,我们已经和清粥小菜科器公司店取得联系,给您造成的不便请你见谅。目前清粥小菜餐厅的所有卡片都是可以退款的,充值的VIP卡在消费至卡内剩余五元以内的时候是可以退还现金的。
您的卡因为之前是活动充值,赠送部分的金额较大,是不可以被当做现金退还的,因此需要消费使用,感谢您对清粥小菜的关注,相信他们也会慢慢完善,提升服务员的沟通能力,确保来清粥小菜的顾客都能够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签到天数: 299 天连续签到: 1 天[LV.8]以坛为家I
我知道了。我会帮你宣传你的感觉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
签到天数: 203 天连续签到: 1 天[LV.7]常住居民III
这么坑…………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一般这样卡都要留5块钱在卡里是不能消费的,是卡的押金不是充值金额。
但是说 这卡不能退 ,如果卡没有损坏还不能退, 这么多年还没遇见过。
商家 你想可能占你这5块钱便宜么?&&你会占商家5块钱便宜么? 都不太可能是吧。
是不是收银员没说普通话让你误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电影院对面那家我去吃过,&&吃完饭走的时候 就说了一句 退卡
收银的给钱了 一点都不罗嗦。
八宝饭 发表于
一般这样卡都要留5块钱在卡里是不能消费的,是卡的押金不是充值金额。
但是说 这卡不能退 ,如果卡没有损 ...
楼主说的是实话,确实不能退的。
我手上就一张一样的卡。
该用户从未签到
能退啊,我才去的啊
签到天数: 1228 天连续签到: 1 天[LV.10]以坛为家III
你这是开业时买100送100的卡
我的已经折弯扔了
签到天数: 4 天连续签到: 0 天[LV.2]偶尔看看I
好像一般都有两种卡,真快活也有两种,一种是充多少有多少,可以随时退,另一种是充多少送东西或者送钱的,钱没用完不能退。
签到天数: 1426 天连续签到: 1 天[LV.10]以坛为家III
一般的卡都有5元押金啊,随时能退啊,你看看你办的卡,是不是办错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垃垃圾,还去哪那吃饭,坑死你,哪那个经理白儿门
Powered by省消委会发布典型案例 提醒: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要警惕
发布于: 15:40
编辑:晨晨
10月9日报道随着广大消费者生活水平与健康意识的提高,其中越来越多的老年消费者开始关注养生保健,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消费者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和消费信息接收相对闭塞便趁虚而入,通过各种方式向老年消费者定向推销价格高昂的保健品,诱导其上当受骗。记者今日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接到消费者投诉涉及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方面的案件325起,其中保健食品227起,保健用品98起。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宣传、价格欺骗、质量低劣、售后跑路。
据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介绍,凉山州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今年七月对当地中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有购买保健食品经历的消费者142 名,达到受访人群的45%,赞成购买保健食品的消费者118 名,达到受访人群的37%;有39% 的受访者认为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另外还有45% 的受访者对此表示不清楚,有78% 的消费者甚至不了解保健食品和药品的不同。
老年人要善于调解心情 不要陷入经营者设计好的“亲情陷阱”
随着国内老龄社会的逐步到来,现正孕育着一个庞大的老年消费市场,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和铺天盖地的宣传,老年消费朋友们如何才能放心、舒心消费呢?肖向荣表示,老年朋友们要认真的规划老年生活,防止因退休在家和缺少儿女陪伴产生过多的孤独和寂寞感,要善于调节好自己的心情,树立健康、积极的消费态度,不要盲目听信宣传,不要陷入经营者设计好的“亲情陷阱”。
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的保健品的销售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消费占了50%以上,老年人是保健品消费的主力军。日,中消协发布了《保健食品消费认知度调查报告》称大多数受访对象对“国食健字”、“国药准字”律顾问等概念都没有分清,对“保健品”的概念理解模糊。
“我们在日常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中,发现有的老年消费者通过参加免费的旅游、体验商品等方式,在感受销售人员的‘亲情’关怀后,就立即购买种保健品,感觉没有效果后再找经营者时,已是人去楼空。”肖向荣告诉记者,在保健品消费中,要保持一份理智,切忌为了感谢别人所谓的关怀而买了一堆自己不需要或是没有效果的产品,造成了财产和身体的损害。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适量的购买自身需要的保健品,确有效果后再进行继续消费。
面对各种新兴消费方式 消费者要加强消费维权知识
随着网络、电视、电话购物的兴起,老年朋友们的消费行为也在悄然变化,逐渐适应了年轻化的消费方式。“各种广告中名人的现身说法、专家的鼎力推荐、大折扣的回馈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大量难辨真假的400电话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让老年消费者们更是趋之若鹜,一旦产生了问题进行维权时才发现之前的承诺如水中月、镜中月,经营者以各种托词推卸责任,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肖向荣说。
他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种类繁多的产品和各种新兴的消费方式时,要对产品的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在海量的商品和商家的花言巧语中去伪存真,在享受各种新消费形式带来的便利的同时,选购到自己心仪的产品。同时,大家还应加强消费维权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那么消费陷阱的主要表象、危害是什么?相关部门又将发布哪些消费指导意见?省消委会今日也给出了回答。
一、消费陷阱主要表象
(一)专家讲座、名医义诊、以患者现身说法忽悠老年消费者。个别经营者以国家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发布人体健康状况,宣传人体体内所缺乏的微量元素等来推广介绍其销售的产品能够解决上述问题或者通过专家讲座、专家访谈、养生现场会等形式做幌子,一定程度上会打消老年消费者的顾虑;更有甚者通过邀请“托儿”充当患者,变相宣传其销售的保健品是广大老年消费者的福音。
(二)优惠赠送、免费体验、感恩活动、庆典让利免费抽奖(旅游)。个别经营者通过“买一送三”或者更大折扣力度的方式销售保健品,实际是变相提高了单个保健品的销售价格;通过组织旅游的方式,变更宣讲场地,将老年消费者集中在某一特定区域通过视频、讲座、保健品推广等方式向老年消费者销售保健品。
(三)亲情关爱、殷勤上门等。个别保健品营销人员会从关怀角度入手,对老人们嘘寒问暖,关心老人的疾病,通过亲切的交流来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后,才适时推销保健品。特别是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极易中招陷入“亲情陷阱”。
二、消费陷阱危害
经营者以虚假宣传为手段,鼓吹保健品能包治百病。不少老年消费者缺乏医药知识和常识、求医心切、识别能力差,对所购买保健品给予厚望,这种情况容易导致:
(一)过度摄入会造成营养不均衡,造成身体不良反应。
(二)自身患有疾病,通过服用保健品代替治疗,会导致延误治疗,加重病情。
(三)含有禁忌成分的保健品还情况严重会危及老年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比如宣称能治疗糖尿病的保健品,往往其成分里含糖量较大。
三、消费指导意见
为避免在购买保健品时遭遇陷阱,我们特向老年消费者及其亲属发出以下建议:
(一)身体不适要就医。《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对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品并非药品,老年消费者在身体不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去检查就医,以免贻误治疗时机,切记:保健品不能治疗疾病。
(二)家庭关爱防未然。现在社会空巢老人较多,一些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亲情感缺少,不法经营者便通过“亲情牌”拉近与老人关系,让其降低心理防线,是利用保健品行骗敛财屡屡得手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呼吁老年消费者提升保健品消费风险防范意识的同时,也希望家庭晚辈在物质关爱的同时要更多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多沟通、多交流、常联系,同时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尤其是金额过高的产品前最好与晚辈商量,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
(三)理性看待促销活动。“送礼送健康”、“送产品”、“送米送面送鸡蛋,送、送、送”,一些保健品推销者打着免费的幌子,对老年消费者施以小恩小惠,甚至杜撰起“国家XX协会、专家委员会、公益组织”等高大上的口号,实则推销其价格高昂的保健品敛财。
(四)广告中的“现身说法”未必真。目前的保健品电视宣传广告中,一般都会有“患者”讲述自身服用保健品后疾病得到治疗的经历。据了解,大部分现身说法的“患者”通常是不具有患病或者服用保健品经历的,只是经营者别有用心雇佣的“托儿”。
(五)购买辨别很重要。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一方面要针对自身身体需要,做到因需购买,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另一方面购买时要注意辨别真伪。正规保健品有小蓝帽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标志为蓝色图案,下方有“保健食品”字样,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 第号”或“国食健字第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第号”消费者也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六)证据保全好维权。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索取正规票据并妥善保存,收集保留好宣传资料,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相关票据、资料等作为维权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到当地消委组织投诉、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经营者集会式销售保健品 老年消费者群体性维权
【案情简介】
2016年7月,石棉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代表投诉,称经营者彭某在其经营场所每天举办3场集会,每场参与人数300余人,已连续开展13天。其向参会老年消费者播放宣讲其销售的L牌软胶囊保健食品。宣讲内容包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声称保健食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癌症、高血压、心脑血管等多种疾病的药用功效,诱使60余人共花费12余万元购买L牌软胶囊。其中47名消费者有退货意愿,与经营者协商退货未果,遂向委托代表石棉县消委会投诉,要求退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存在夸大产品功效,误导大量消费者将保健食品当作药品购买使用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之规定,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经营者为47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合计退款6.5万元。石棉县消委会将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的行为移交县工商和质监局另案处理。
【案例评析】
本案是采用集会式方式向消费者推销保健品的典型案例,经营者利用消费者追求健康、治疗疾病的心理,夸大保健品功效,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我们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正确购买保健产品,提高辨假识假的能力。
案例二:电视购物有猫腻 代收货款是陷阱
【案情简介】
2015年4月中旬起至8月20日,凉山州82岁的消费者李某通过电视购物广告购买了某经营者销售的价值6200元的治疗糖尿病药品,货到付款后,发现收到的是不具有糖尿病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消费者与经营者联系协商退货事宜未果,经营者声称若无效果可以加钱置换其他货品,以此种方式连续欺骗消费者五次,骗取金额合计金额高达11360元。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广告提供的地址只身前往北京寻找经营者,一无所获。消费者遂向凉山州消委会投诉,要求退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营者骗取消费者11360元货款以后,消费者便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及地址均为无效信息。凉山州消委会根据快递单寄出地,函请当地消协协助,快递公司以系统不显示协议客户个人信息为由,拒绝提供经营者相关信息。由于消费者未提供经营者有效的联系方式,不能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凉山州消委会在穷尽一切方式无果后,只能依法终止该案的调解。
【案例评析】
短短1年半时间,凉山州消委会就收到利用“代收货款”业务,以“货到付款”为诱饵骗取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案例10起,只有3起投诉的货款侥幸被追回,其它的均无从查找。老年消费者不能盲目的相信宣传资料和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对异地邮购方式选购产品应当谨慎,要核实相关产品信息和经营者有效联系方式,防止造成财产损失。
案例三:寺庙 “养生课” 身心受重创
【案情简介】
来自重庆永川的58岁消费者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到资阳参加某寺庙举办的“资阳市第二届身心灵自然疗愈7天之旅”活动,规模将近百人。经了解,该活动是以关心老年人的健康为由,在寺庙开展为期7天的自然疗愈方法,并在现场给学员们推销保健品。消费者在报名前交纳200元押金,主要活动是听授课老师讲解养生课,食宿均在寺庙,并按寺庙规定的食谱就餐,用餐完毕后绕着寺庙快速行走,保持沉默,在快速行走一个小时后,进入收功环节,然后用力拍手,肩颈,腰椎等部位,口中高喊:完美生活,完美健康的口号。
若无违规,七天结业后将返还押金。授课老师现场宣讲“生病,是一种假象,是你的心理在作祟,其实根本没有病,像高血压、糖尿病这些都不需要吃药,完全可以在7天里通过以上方法治愈”。消费者张女士患有胃下垂病,医生告诫她不能运动,饭后要休息,而授课老师告知消费者不能吃药,要快速行走。消费者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全程参加规定的活动而遭到训斥,并要求她当着全体学员面上台认错。消费者认为这是对其的人格侮辱,遂于日,向资阳市消委会投诉,要求退还押金。
【处理经过及结果】
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此次活动的组织者是资阳某寺庙,所有押金由寺庙方收取,绵阳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寺庙方邀请进行健康咨询讲解,并在培训中高价推销野生灵芝茶、眼药水、排毒饼干等保健品。此次参加培训的学员有80余人,其中老年人和外地人居多。授课老师现场宣讲的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训斥消费者存在过错。经调解,消费者退出此次活动,寺庙方退还消费者押金200元。同时市消委会将寺庙涉嫌非法组织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和绵阳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法经营保健品的案件线索向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移交,另案处理。
【消费提示】
资阳市消委会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有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要相信真科学,切勿听信伪科学或对保健产品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的不实说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同时,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宣传和监管,切实保护好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还有一些典型案例,比如“卫生站将保健食品当药品销售,致使老年消费者服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入院治疗”、“经营者将食品冒充药品,空巢老人听信虚假宣传”、“经营者组团旅游,糖尿病老年患者打欠条购买含糖保健品”、“经营者违法销售高位治疗机,众多老年消费者掉入陷阱”等四个典型案例的案件详情请关注我会官方网站“四川315消费维权网”,官方微博、微信“四川消费者之家”。
手机版访问:  本人2012年在电信办宽带,明确要求10m宽带,价格是968元。因为本人早在90年代就有了电脑,10m觉得速度应该够用了,当时营业厅的营业员一个劲让我办那种交年费送手机的套餐,心想这营业员还不错,这样算下来更经济,所以自己相信营业员办了,大家知道营业厅打出来的单子字太多也小,本人要求办的是10M那怎么可能办错,也没细看就签字。回家使用感觉太慢,心里在想这10m怎么这慢,打了10000来人说我们这小区是以太网,不是光纤所以慢了一些,自己也就没在意,期间无数次电话投诉续费,一直都以为自己办的是10m宽带,包括电信维修人员上门询问我装的是多大的宽带,我也一直说是10m,电信维修检查后也没人告诉我是多大的宽带,一直到了昨天,我一朋友来玩,要上网发个电邮,结果一上就掉线,他问我是多大宽带,我说是10m还是20m(去年我一在家,是爱人去续费,当时就是自动升级了一次,那心想可能就是升级到了20m吧。)结果我朋友让我拿电信协议单看看,我拿出来一看,才发现那种非常小的字赫然写着4m宽带,2015年升级后才8m,然后我朋友又打了省10000号,确认了我的宽带就是8m的,我才如梦方醒,没想到电信合同也玩猫腻,故意将那主要内容字搞得特小,一般人哪会去看。回想一下当时的情况,她们就是想让我们多上个手机号,名为套餐,其实是个消费陷阱。堂堂国企也已经沦为骗子公司,让百姓如何不向他们学习呢?现在就是个骗子时代,欢迎大家加入骗子行列,紧紧跟随时代大潮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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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见识了这些垄断企业的嘴脸……限制路由、高价卖你设备等等渣事,举不胜数。  不打网络游戏所以对带宽要求不高,平时装宽带刻意避免装电信的,虽然这很难做到,很多地方只有电信的基站。
  是啊,想想还是电信国企吗?中石油也是这样,社会责任早没了。必须引入竞争,不能电信狂飙,希望广电能快速发展自己的宽带
  新建住宅小区宽带垄断经营正成为电信行业提速降费道路上的一颗“毒瘤”。近日,多位宽带用户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反映称,小区宽带业务被部分电信企业所垄断,业主不能自主选择电信运营商,提速降费的优惠政策也很难享受。   近日,成都一家专门从事小区宽带设备安装的网络科技公司负责人向记者爆料称,在小区宽带垄断经营现象难以根除的背后隐藏着一条暴力产业链:独家经营一个1000户左右规模的小区,前期投入需要5万~8万元,三个月即可收回投资成本,一年毛利就接近50万元。   小区宽带垄断经营被国家工信部、住建部等多个部委发文明令禁止,全国多个省市也相继出台了规范文件,那么,小区宽带垄断屡禁不止有哪些深层次原因?背后暗藏着哪些利益链条?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住宅区宽带垄断现象比比皆是   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天海·誉天下的杨女士反映称,在完成装修后咨询宽带安装时才发现,小区不能自由选择自己比较信赖的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宽带,目前只能安装一家叫“神通九州”的宽带。   杨女士说,为此小区不少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反馈的意见是该小区目前服务的宽带品牌公司与物业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住宅小区宽带垄断经营在全国各地广泛存在。家住湖北省武汉市的赵先生也向记者反映称,其所在的山河龙州城项目一期已入住两年多,只能安装中国联通的宽带,多次向中国联通和小区物业反映,一直没能解决。   记者对此拨打湖北联通客服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负责山河龙州城项目的是联通代理商,资费标准和营业厅标准是一致的,至于“其他运营商为什么不进入小区就不知道了”,工作人员表示。   而负责小区宽带安装的一位王姓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其他运营商和物业公司没有就进入的条件谈拢,就没到小区开展业务,“你就是到联通营业厅咨询,最后也得转到我这边开户、安装。”   住宅小区宽带垄断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也让提速降费政策在实施中遭遇“高价垄断”而大打折扣,也成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例如,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湖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全年共受理电信用户的各类申诉及咨询4341人次,其中申诉服务质量有2088人次占据首位,占总申诉量的48.10%,而宽带垄断问题尤为突出,具体包括“部分小区、校园反映区域内宽带被垄断、网速慢、收费高、无法使用路由器等”。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住宅小区宽带垄断行为其实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祸根,“有时房地产开发商为节省建设成本,会签约一家电信公司让其布线,按照谁建设谁受益原则,小区建成后也就只允许布线的电信公司入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新建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宽带服务提供商缴纳进场费,交了钱才可以进入小区,甚至可以垄断小区内宽带服务,不交钱就进不去。”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对此,电信行业专家马继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垄断经营的现象广泛存在,主要以新建住宅小区和一些大学校园为主。“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运营商出于KPI考核压力,不愿意失去任何一个小区的宽带经营权;另一方面,现在房地产业作为热门行业,掌握业主资源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在多家运营商竞争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就容易出现‘价高者得,坐收渔利’的现象。”   暴利产业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开拓各地宽带市场,电信运营商逐步加快了与民营资本合作的步伐,通过共建端口等方式在一些住宅区开展合作运营。而合作运营商、代理商在新建小区进行宽带垄断经营也随之成为了“低投入、高产出”的暴利行业。   那么,小区宽带市场垄断经营如何运作?垄断中暗藏着哪些利益链条? 成都某网络科技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小区宽带市场设备的公司,在成都、兰州两地设有分公司,其他地方也有合作方。据公司负责人介绍,投资一个新建小区宽带项目,首先需要和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允许在本小区内开展业务,主要通过缴纳入场费、按收入比例分成或签订排他性协议实现垄断经营三种方式。   “缴纳进场费用成本相对较小,物业不干涉运营,1000户规模的小区通常是元;或者按收入的比例与物业进行分成,通常情况下分给物业的提成,不会超过收入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比如项目非常优质或是独家经营,分成比例最高也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上述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现在比较受欢迎的是直接与开发商进行谈判做到独家经营,“这种方式获利最好,但是相对投资也较大,通常1000户的小区谈下独家经营权,授权费用会在10万元以上。”   “即使花费超过10万元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实现垄断经营,效益依然可观。”据上述负责人介绍,1000户规模的小区,一般投资5万~8万元左右即可,约合每户投资50~80元。“宽带开通后,按每户每年收费960元计算,前期三个月共开户100户,即可收费96000元,100户约需10M光纤接入,费用约为3万元/年,也就是在投入三个月内即开始盈利。”   而据山东临沂一位运作小区宽带市场多年的人士介绍,只要有小区资源,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做到独家经营,效益是很可观的,甚至可以用暴利形容。“我做的很多1000户左右的小区,即使安装率按80%算,按现在的资费标准30M宽带每户一年收费720元,一年的收入超过56万元,前期设备投入、安装工费、维护费用和给运营商交的宽带费只需要5万元左右,一年一个小区毛利就可以达到50万元。”   不过,记者就宽带垄断等问题咨询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得到的答复并无二致,均表示,“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进行垄断经营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行为,绝不允许小区宽带垄断的情况出现,更不会纵容工作人员和小区物业进行串通。”   处罚措施威慑力不足 监管难题待解   事实上,对于小区宽带垄断问题,上至国务院、住建部、工信部,下至地方政府均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小区宽带接入服务垄断。   早在2013年4月,住建部就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明确要求:“住宅区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公平接入,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而广东、河南、河北等多个省份也相继出台了规范条件或暂行规定,不过各地对宽带垄断行为的判罚主体和处罚标准并不一致。例如,日施行的《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业务经营者不得与项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签署排他性、垄断性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排他性、垄断性行为。   《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条例将监管的权限授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日正式实施的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认用户对于电信运营商具有自主选择权,“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通过与项目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以及用户签订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区域提供服务,限制用户选择其他依法开办的电信接入业务。”   而今年3月16日,河南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也对住宅小区宽带垄断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处罚主体为通信管理部门,“电信业务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投资新建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造成住宅区宽带接入服务垄断的;在既有住宅区光纤到户改造中未执行共建共享有关规定的;与住宅区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签订排他性协议,垄断住宅区宽带接入服务的,由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将相关责任主体记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垄断经营行为的处罚措施威慑力不足,运营商或代理商的违规成本小也是造成小区宽带市场垄断经营行为屡禁不绝的原因。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也告诉记者,“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只能对运营商或代理商作出处罚,无权处罚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因此还需要通信管理局和当地房管部门联合执法,同时在房地产项目验收时,可以将多家运营商宽带同时接入作为房屋验收合格的一个前置条件。”   宽带提速,首先要把进场难问题解决。在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王春晖看来,在现阶段,推进宽带进社区,政府部门强力介入仍然必要,同时可以效法三大电信运营商成立铁塔公司负责基站建设的方法,实现“网业分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通信设施重复建设、人为垄断等问题。   (原标题:小区宽带垄断内幕:运营商与物业勾结暗藏暴利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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