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意外险赔付标准和工伤险有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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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和工伤保险犯冲突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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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类别可以一起使用,但是报销项目不可重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从“新农合”与“工伤保险”的阐述可以看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针对农村户籍没有参加社保,在同一户口簿都要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群体。而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因工受伤,短暂或永久丧失劳动力的补偿,其补偿者除本人外,还包括遗属。医疗报销是补偿制,采用填平原则,就是说在一次医疗花费总的报销额度不能超过实际花费。而工伤保险不采用填平原则,是为确保职工在因工受伤期间生活有所保障的补偿措施,其报销范围: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和补偿金都是大于新农合的,而我国虽有各种的险类可以一起参保使用,但医疗费不能重复报销。  根据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根据该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应遵循补偿原则,不论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了几份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只能报销一次,这样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而获取不当利益。因此,若投保了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并不能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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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新农合和社保有哪些区别?两者之间是否有冲突?新农合和社保有哪些区别?两者之间是否有冲突?每日农业资讯百家号作为民生支柱体系,相信很多人都会参加医疗保险,毕竟生病乃是对健康的最大威胁。而我国为了保障居民的医疗体系,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分别推出了社保和新农合医疗社保。相信大家都有这两者中的其中一种社会保障,在我们的日常医疗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位置。但很多人并不能完全分清这两种保障各是什么意思,以至于很多人两种保障都会交钱。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说说社保和新农合有哪些区别?两者之间是否冲突?一般来说农民都会缴纳新农合保险,而它是由国家政策牵头,并由当地的政府组织、引导的一种医疗保障体系,一般农民多为自愿加入,不管是小病还是大病都有相应的医疗互助互惠保障。而资金一般由政府补贴、村集体扶持、个人联合缴费的形式,以建立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形式。而社保一般是包括5个部分,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公积金为一体化的保障机制。一般指为没有劳动能力和没有劳动岗位的人提供社会性的一种福利保障制度。而这两种保险很多人都会并行存在,那么一旦出现医疗问题,这两种保障能同时使用吗?首先社保不管什么户口都可以拥有,只要每年按时交钱,交到一定年数之后就可以拥有社保的福利。而新农合则只有农业户口才可以拥有,一般每年都会缴一笔钱,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障的权益。而这两种保障不能同时使用,主要分为以下几点:1.社保和新农合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因为国家规定所有人都不能重复参加两种医保,所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保险不能同时并存。但在购买社保和新农合之后可以参加商业保险的保障福利,它和国家的公益性保障所有区别,是以商业为目的的盈利性保障。2.新农合的参加一般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只有农民才能加入,之后是每年缴费每年参保。而社保一般存在于城镇居民中,缴纳一定年数就可以终身参保,不管什么性质的人群都可以享受统一的待遇。而新农合的保障一般不如社保的福利高,但价格更加的便宜。相信大家对以上两种保障都有所了解,当然每种保险的功能各有不同,一般来说新农合更有普遍化的大众意识,而医保的报销比例更高。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关注我,三农财富资讯抢先得!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每日农业资讯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每日农业资讯,最新政策解读,农民帮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出事后补缴工伤保险费算数吗?
1 事故发生后补缴 日,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李某,被吊车滑下的重物砸成重伤。工地老板没有给李某上工伤保险,出事后的第3天(10月11日)慌忙去给李某补缴了工伤保险费。日,李某被认定为7级伤残。定残后,李某要求回乡,用人单位(工地)同意和李某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李某因工伤发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工地补缴工伤保险费后,该如何分担?   法官说法   根据《工伤保险》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关于“新发生的费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二条明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这样,补缴工伤保险后发生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单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应由工伤事故发生后补缴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工地)负责。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2 “新农合”支付的工伤款是否退还 张某随丈夫于某进城务工,在某派遣公司当上了清洁工。因为于某经常加班、值班,买菜、接送孩子的事就全部落在了张某的身上。一天晚上,张某骑电动自行车下班,顺路去菜市场买菜、幼儿园接孩子,途中不幸遭遇事故。交警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张某没上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某单位,在张某的工伤认定申报上相互推脱,张某丈夫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了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却以张某下班“买菜、接孩子离开下班路线”,没有给予工伤认定。张某不服起诉到法院,最后法院判定派遣公司承担张某的全部工伤赔偿责任。从受伤到判决,跑用人、用工单位,跑工伤认定机关,跑法院,张某及于某耗时好几个月。因为当时无人支付住院等费用,2万8 000元医药费全部由夫妻二人垫付,经济压力很大。好在张某参加了乡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二人就回乡找人,通过“新农合”了1万3 000元。后来,法院判决张某的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责任,赔偿张某的全部医疗等费用,并已执行到位。“新农合”经办机构得知后,要求张某退回“新农合”报销的部分。张某不知应否退回。   法官说法   法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十二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 、第六条中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判决派遣单位承担张某的工伤赔偿责任是完全正确的。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就此,《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新农合”要求张某退回此前给其报销的1万3 000元医药费,是有法可依的。 3 后打工发生工伤 是否该享受工伤待遇 高某进城多年,一直工作在工地,是一名熟练的架子工。2006年,某建筑公司缺乏这类人才,与当时已55岁的高某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但没有给他上工伤、等社会保险。最近,已经64岁的高某在拆卸脚手架时,不慎被一滑下的钢管砸伤。高某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高某早已达到法定退休,劳动关系早已自然解除为由,不给高某申报工伤、补缴工伤保险费用,致使高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为此,高某应当如何应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但该条的适用是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而本案中高某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所以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劳务关系,而是劳动关系。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认定工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中更加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就此,高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自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新农合和工伤险有冲突吗?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保险类别可以一起使用,但是报销项目不可重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
答: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市委[2010]2号
四、征地农转非人员“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三十一)...
答: 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社保卡可以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的多功能卡。
如果你有参保缴纳医疗保险,社保卡除了可以查询各险种的缴...
答: 您好,由于我提交的答案不能通过爱问审查,我已经将答案文件附在附件当中,您可以参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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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问:农村的养老保险交100元和我公司交的保险有冲突吗?
农村的养老保险交100元和我公司交的保险有冲突吗?公司里面交了保险,农村里面的认为需要交吗?
***lu / 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您好,首先您要弄清楚公司帮您交的是什么保险,如果是社保的话建议不要重复交,  原因有以下两点:  1、关于养老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有一种,而且会有稽核的,要是重复参加不算。  2、关于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属于民政部门管理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属于劳动部门管理,虽然可以上两个但是您报销的凭据只有一套,交了这个就不能交那个,所以多交浪费钱。  但是如若您公司帮您交的是意外险之类的就是不冲突的可以交。
adelaide-zhu
要看看公司交的是什么样的保险,要是社保,就只交一边就好了,要是团体的意外险,那就没有冲突了。两边都可以报。
您好! 这样子交社保会有冲突的,建议公司交的医保比较划算,而且你要交公司的医保,要先从农村的社保停止才能办公司的医保。
您好,先了解下公司交的是什么险,看一看有没有冲突,如有的话交一边就可以了,祝您好运。
以后会冲突的,以后社保转回去,农村养老就冲突了。所以只建议办一个地方就好!
人生必备的七张保单 幸福一生的保障
您好!报销时只能用一个报销,建议您只交公司的保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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