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保险公司只陪被保险人是什么意思

法治课|法院悬赏保险公司付钱,“保险”如何破解老赖执行难_网易新闻
法治课|法院悬赏保险公司付钱,“保险”如何破解老赖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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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课|法院悬赏保险公司付钱,“保险”如何破解老赖执行难)
好不容易把官司打赢了,钱却追不回来,悬赏找人、找钱又是一笔不小费用,很多人望而却步。今年以来,各地陆续推出的“执行悬赏保险”,或许是一条不错的“找人、找钱”新路径。所谓“执行悬赏保险”,是指执行申请人缴纳一定保费,发布社会公告寻找被执行人或其财产,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的一种法律费用险种。澎湃新闻根据公开报道发现,全国至少20余省份地方法院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了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悬赏保险多是分为两个险种,提供财产线索类和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两类,一般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执行悬赏保险的推出,让一些申请执行人看到希望,支付少量保费就可以发动社会力量来寻找“老赖”或其财产线索。另一方面,也给“老赖”压力,让他们主动履行债务,对解决一部分执行难的案件还是有不小效果。同时,谭秋桂还表示,对于执行悬赏保险这种新事物,也应该注意防范衍生其他的社会问题,比如一些人为了获得高额赏金,也可能采用非法的方式来获取个人和财产的信息。赏金一般为10倍保费澎湃新闻注意到,早在今年5月份,云南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就在全国推出首个悬赏保险。截至目前,福建、贵州、四川、河南、山东、湖北、浙江等20多省市的地方法院,也推出了类似的政策。对于执行悬赏,浙江宁波海曙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在法院系统中,第一次提出执行悬赏是在2005年。当时,中央政法委提出,建立执行财产线索举报悬赏制度,这也为法院建立执行财产线索举报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谭秋桂接受澎湃新闻采访则表示,在过去这些年,执行悬赏制度一直没有明确,加上法院悬赏公告的受众范围有限,执行悬赏效果不好,导致选择这一方式的执行人不多。发生改变是在最近两年。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内容中就提到要探索、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执行悬赏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据《人民法院报》报道,今年5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举报被执行人的“悬赏金保险”这一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昆明中院随即部署全市法院拓展与保险机构合作渠道,边试边行,总结经验,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昆明经验。今年7月,昆明中院发布了《关于执行悬赏金保险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已有官渡、呈贡、晋宁、安宁、宜良、富民六家基层法院与相关保险公司签订了建立“悬赏金保险”制度框架合作协议。澎湃新闻注意到,各地法院推出的执行悬赏保险中,收费以悬赏金的10%的情况最多,悬赏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比如昆明市盘龙区法院院长孙敏介绍的案例中,法院认定赖某欠陈某50万元,发布悬赏令,向社会悬赏被执行人赖某财产线索,奖励金额人民币2.5万元。于是,陈某花2500元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悬赏金保险,如果举报人举报信息经法院审查并成功执行,保险公司支付2.5万元。一些地方规定了最高悬赏金额,比如福建莆田市涵江区法院规定,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天津市二中院则规定,悬赏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50万元。“自己人举报自己人”不能获奖励各地法院推出的执行悬赏保险操作流程大同小异。首先,由执行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第二,法院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第三,申请执行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合同;第四,法院发布悬赏公告;第五,举报人举报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情况;最后,法院核实后,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悬赏金。如何保证“悬赏金保险”实施有效,以及如何避免执行案件相关知情人,利用信息优势“套取奖金”?一些地方专门出台了制度配套方案。比如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制、聘用制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线索信息举报的,一律不在奖励范围内。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以及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等,“自己人举报自己人”的,也不能获得奖励。此外,如法院工作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事前发现者不予奖励,事后发现者将回收悬赏金,并对有关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而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财产进行举报的,悬赏金“先到先得”;联名举报者,由联名举报人平均分配。澎湃新闻注意到,各地陆续已有举报人获得保险公司所兑现的悬赏金。据《都市时报》报道,6月30日上午10点半,云南昆明盘龙区法院执行局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悬赏金支付仪式。戴着红色京剧脸谱面具的举报人,从大地保险官渡支公司工作人员手里接过了8000元悬赏金,这是全国首例由保险公司支付悬赏金的案例。据《四川法制报》报道,8月11日下午,人保财险广元分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3000元。据悉,该笔悬赏金是四川省首笔悬赏保险赔款。据《现代快报》报道,9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召开“执行悬赏保险公告”主题新闻发布会,该院悬赏保险项目正式启动。仅在“执行悬赏保险公告”新闻发布后的不到24个时,一辆保时捷卡宴就被成功找出,举报人获得一万赏金。在各地如火如荼推广执行悬赏保险,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隐忧。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郝演苏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法院发布悬赏公告不能以购买悬赏保险为直接或间接的前提,而且整个过程法院不能与保险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站在法院的角度,即使不与保险公司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为了使本院执行的所有案件能够顺利结案,会不会想方设法让相关群体投保悬赏保险?这些情况都非常复杂。”郝演苏表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对于执行悬赏保险这种新事物,也应该注意防范衍生其他的社会问题,比如一些人为了获得高额赏金,也可能采用类似“讨债公司”之类的非法的方式来获取个人和财产的信息。
(原标题:法治课|法院悬赏保险公司付钱,“保险”如何破解老赖执行难)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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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零?(保险从业人如何打破零记录的业绩)
保险从业人如何打破零记录的业绩?
&如题:成为一位保险人员已经四个月了,很努力也很勤奋,但是,天未遂人愿,一直裸奔着,零记录保持了四个月!哈哈,是不是很牛?找亲朋,找好友,找熟人,无奈总是棋差一着,要么是被其他人捷足先登,要么被告之太短钱了,有钱了一定买你的;哈哈,再要么就是保险意识太差,觉得保险是骗人的……
理由很多,结果只有一个,零记录的保持者未被刷新。
今天,我被请上了讲台,非常非常的脸红,曾几何时,看到很多伙伴分享他们成功的喜悦,我多么期待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但是,现在,我上台来不是分享自己的喜悦,而是为了分享自己的失败!
那讲台似乎在眼前变得如同一座高山般难登,心情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尴尬之余,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嗳,别让我上来呀,我一直在努力,只是未成功罢了。
可是,听着掌声如潮,又如何敢辜负这么多双期待的眼神?被掌声推着,艰难地挪动着沉重的脚步,我终于走了讲台。
&那讲台上挂着一溜儿的气球,经理拿着一个被削尖的小棍子,笑着递给我,“亲,你告诉我,你可以破零,从现在开始。当着全体成员的面!大声说!”
&我红着脸,我感觉到自己的脸一定是热辣滚烫的,​我接过了那个小棍子,小声地说:“我可以破零,从现在开始。”
“不行,声音太小,重来!”经理看着我说。同时,场下的伙伴们都嘻嘻地笑着,我更加感觉到了难为情。
& “我可以破零,从现在开始。”我加大了音量输出。
&“不行,声音还是太小,要喊出来。重来!”经理又说。
&“我可以破零,从现在开始。”我突然闭上了眼睛,大声喊道。他奶奶的,豁出去了,横竖总要挨上这一刀。我心想。
&“好,很好,就是要有这种决心!”经理很满意,“现在开始吧,打破零记录,去吧!”
我点点头,拿起削尖的小棍子,狠狠地向着那一溜儿的气球戳去,“砰!”一声爆破的声音响起。
&然后,接二连三地响起了我破零的记录,众人为我掌声雷动。我已经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做了突破性的表演,希望接下来的日子,可以,如同在台上一样,顺利地突破零记录的业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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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保险专家:遭遇拒赔怎么破?
&保险拒赔&是保险行业永恒的话题,保险公司拒赔容易让消费者渐失信心。其实很多拒赔,都可以避免。向日葵保险核保达人崔老师告诉我们,避开拒赔雷区抓住这几点就可以。第一,因未如实告知而拒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最好老老实实地填写健康告知书上的各类书面询问,即使本身已经患有一些疾病,或者曾经患过一些疾病,也不一定带来拒绝承保的结果,通常是加费承保或安排体检后正常承保。反之,隐瞒一些重要事实,即便让你按普通价格买到了保险,最后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第二,因未及时报案而拒赔。&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报案&是不少保险公司拒赔时惯用的说辞。投保人不应该借机诈赔,保险公司也不该借机拒赔。万一因为疏忽延迟一两天报案而遭拒赔,车主也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最好还是在第一时间报案,这样对自己和保险公司都最有利。第三,客户自身扩大的损失不赔。如果遇到会影响其他配件使用的情况时,千万不要自己处理,宁可要求保险公司派车过来施救,否则,由自己操作所造成的扩大损失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发生事故后,在保险公司人员还没到达时,车主可以自己拍张照,可为后期理赔减少许多麻烦。另外,要避开拒赔雷区,还要看清楚,保单中的几个关键期!根据时间划分,投保之后,大体上每个人的保单都可能经历如下几个阶段:空档期,等待期,理赔时效,宽限期,复效期。空档期,就是保障的&真空期&。可能出现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首次投保,投保人缴费到保单生效这段时间,另一种就是没有及时续保,上一份保单的效力终止后,下一份保单并没有及时生效。等待期又叫观察期、免责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的指定期间内,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理赔时效。由于保险事故的判定十分复杂,报案的时间,会影响到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等方面的认定,所以一般保险公司都会要求及时报案,及时索赔。理赔时效分两种:1.报案时效2.索赔时效。不同险种、产品,都会有差异,有些会注明明确时间,有些则是规定&及时通知&。a.寿险:常见规定要求发生保险事故10天之内通知保险公司。b.重疾险:发生保险事故10天之内通知保险公司。c.意外险:因为意外本身属于突发事件,所以意外险的报案时间,一般会明显短于其他险种,会要求发生保险事故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d.医疗险:一般要求发生保险事故10天之内通知保险公司。2.索赔时效。如果说报案时效只是&可能&影响到赔付,那索赔时效是&一定&会影响到你的赔偿问题。保险法统一规定,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日起算,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险种一般为2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如果理赔结果不满意,消费者要提起诉讼,也应该要在这个时间内提起。宽限期,即到期未缴费的60天内,发生保险事故,都可以正常赔偿,不过要相应扣除欠缴的保费。宽限期可以视为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延期缴费的一种优惠。在部分寿险和重疾中,如果宽限期过后,未缴费,可以选择减额交清的方式,保证保单有效。超过宽限期未缴费的,保险合同的效力就会中止了。要注意的是,错过了宽限期,并不是就没有办法了,上面只是提到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你还可以通过复效期,把它&复活&。复效期,是指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复效通过之后,合同是继续生效的。复效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如果是重疾险产品,可能还需要重新提交体检报告等,等待期也需要重新计算。在复效协议通过期间,以及复效之后的等待期,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哦。如果再次错过这个复效期,你的保单就效力终止,正式宣布&死亡&了。投保是一种严谨的民事行为,从签署合同的开始,就默认投保人已经知晓了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些&理赔难&的误解和纠纷,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的疏忽大意造成的,在投保之前,一定要火眼金睛仔细阅读条款。向日葵保险成立于2007年12月,由原满堂红创始人陈戎先生创立。作为国内最早的第三方保险服务专业平台,向日葵保险成立初衷旨在为消费者找到最具性价比的保障产品,成为消费者最值得信赖的保险专家。向日葵保险拥有业内最强大的专业保险服务团队:其中,庞大的专业理财顾问团队,为用户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由数十位专家组成的产品评审委员会,筛选最具性价比的产品;客服团队拥有多年的保险理赔和服务经验,三大专业团队让您享受到的保险服务更加称心,不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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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年从平安玺越人生看保险公司如何破局134号文
由于134号而导致的保险公司年金险停售风已风平浪静,被一些人称之为将为保险业产生重大变革的134号对年金险和万能险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10月1号前都是种种猜测,现在国庆假日都快结束了,一些下手快的保险公司已推出了新型保险产品,让我们看一看保险界中的扛把子--平安人寿,是如何破局134号文的。
5年才能领年金
平安人寿在10月1号在官网上更新了其2018年开门红产品玺越人生,今天不分析产品性价比如何,只看经过134号文洗礼后的产品是个什么样。
134号文对年金险最狠的一手就是,叫停快返型年金险,第一次年金返还最快在保单生效第五年,所以快返型年金险的卖点就成了,我比你多返四次,然后转入万能账户复利计息,然后跟第五年才开始返,这一算,几十年后,这差别可忒大了。然而,我们先看一下玺越人生的栗子:
30岁男,年交10000元,交10年,保障终身。
35岁一次性领取年金5000元
36岁一次性领取年金5000元
37岁至64岁每年领1498.13元
65岁至终身每年领取2247.19元
(ps以上数据来自某第三方软件)
从栗子可以看出,前四年虽然一分没领,但就算假如领了,前6年最多也就能领8988.18元,然后转入万能账户可能会有些收益,那么加起来也就10000元左右,如此看来,跟这个也差不多。
由此看来,保监不论如何调整政策,是不会坑老百姓的,推出慢返型产品的目的不是让老百姓吃亏。
万能险不能以附加险形式设计
同样跟玺越人生一起推出的,还有平安聚财宝年金保险(万能型),对比了刚好是10月1号停售的平安附加聚财宝年金保险(万能型),最大的区别就是少了“附加”两个字,那是否意味着新的聚财宝是会以主险的形式与玺越人生搭配销售呢?这个还需要广大消费者咨询自己身边的平安业务员。
而从条款内容来看的话,新的聚财宝更像一款独立的万能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初始费用的收取和保单持续奖劢。
旧的聚财宝,玺越人生每年产生的年金是不收手续费的,但新的聚财宝每次年金的转入会收取1%的手续费,即转入保险费的初始费用,但是从第6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又会有每次转入年金的1%的将劢返还给客户(原文有点绕,但翻译过来基本就这个意思),所以除了第一次返还年金产生的手续费(第一次的等了一年才还回来),其他年度产生的手续费都又在第一时间以奖励的形式还给了客户。
不知道平安这么设计的用意,可能是为了规避监管的风险吧,但是不论怎么变化,最终到客户手里的实惠还是那些东西。
由平安这款新产品的设计,10月1号之前很多人对134号文的解读可以说是危言耸听了,当然也不能这么轻易的下结论,等其他保险公司出了新产品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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