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地震后农村自建房居住证明不能居住,13年重建有补偿款

农村扶贫建房
建房实施方案农村扶贫建房篇一
篇一:集资建房方案
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集资建房实施方案
为确保公司关于公租房建设项目这一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公司内部集资合作建房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
指导思想:以党的
是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住房政
策,严把职工住宅楼设计和施工质量关,切实把职工住宅建设建成优良工程。户型设计突出
先进性,体现人性化,最大限度满足职工个性化需求。认真研究降低职工住房造价的具体措
施,切实减轻职工负担。
基本原则:1、集资
建房实行成本核算,按建造成本价集资,符合并承认本方案的本公司职工可自愿申请参加集
资。2、此次集资建房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交钱顺序
排号选房。不同楼层有价差。3、对所选房不满意,要求退还预缴房款的,只退本金,不计利
二、集资对象和范
集资对象限本公司
内部所有干部职工。
三、 建房控制面积
本次集资合作建房
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大套100—120平方米,共30套。小套50—60平方米,共60套。
四、 集资建房价格
职工集资暂按1500元/平方米交纳,最终定价视竣工后造价决算而定。
五、 集资运作程序
(一) 公示集资建
房具体实方案
(二) 本人申请,
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集资建房申
请表。经公司审核,
按照基本原则,先交款的优先选房。大套房暂按10万元交纳,小套房暂按5万元交纳。以上
两种标准均须一次
(三) 集资款交纳
时间:日—7日
六、 切实加强对集
资合作建房的领导
这次进行集资建房,
关系到公司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把集资建房工作作为坚持以人为本、
改善职工生活的头等大事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为集资
合作建房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办理各项手续时切实兑现各项优惠措施。
本集资建房实施方
案由河南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甘棠镇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实施方案(田)
镇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推进农村集体建房
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
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以建设美丽新农村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村为主体、群众参与、统一规划、统一设计、
分期建设、严控违建、拆旧建新、占补平衡”为原则,有序引导农民集中建房,减少村民建
房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严格控制违法建筑,统筹解决农村村民住房分散、基础设施不配套,
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努力把甘棠镇打造成为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
新农村,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甘棠镇
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常务副组长:王远
芬(人大主席)
副组长:黎先林(纪委书记)
副组长:田茂伦(副
副组长:李
副组长:罗祖军(党
三、农村集中建房
村民建房条件
(一)无房户。
(二)因结婚等原
因,确需建房分户,原住房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因自然灾害
需要搬迁或重建的。
(四)实施城镇规
划需要搬迁或原有宅基地被依未能征用。
(五)危房改造户。
(六)镇政府规定
的其他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
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改变使用性质或赠予他人的,不再批准新的宅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规划编
制尽快起动实施。
科学规划是搞好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的前提,通过规划、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各村必须在镇
国土分局的指导下,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大支,确立各村集中建房点,集中建房点的规划原则{农村扶贫建房}.上以自然村寨的沿伸、扩建,以保护耕地为主,尽量向山坡、荒坡靠近,综合考虑现有水电
路基础设施因素确立集中建房点,建房点的个数可以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集中建
房点一经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2013年11月底前完成两
个试点村的规划实施工作,召开全镇集中建房工作推进会。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镇集中
建房规划工作,并严格实施。
(二)加大资源整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一事一议”、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农村
人畜饮水工程、道路建设、电力设施改造等项目重点向农村集中建房区域倾斜。
(三)几项保障措
施的落实。
1.镇国土分局和村
镇建设办公室要加大违法建房的打击力度。
2.各村出据水电入
户证明时,凡不符合集中建房规划的一律不得出据相关证明。供电所、供水站凡无国土分局、
村镇建设办公室的相关证明,不得予以入户或移户。对不按集
中建房规划建设的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予以供水供电,凡给违法建筑供水供电的单位或
个人,予以断水断电处理,并按规划罚款后予以恢复。再次违反的不予以恢复供水供电。对
符合条件新建房屋的农户,必须撤出旧房并恢复耕地后,予以出据相关证明办理水电入户或
移户手续。镇国土分局、镇村镇建办公室必须统一制定《甘棠镇水电入户〈移户〉申请审批
表》《甘棠镇农村建房申请表》,保障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要出台有
关违反规定给违法违规建房户办理相关水电入户(移户)等的管理办法,并向群众公布按受
群众监督。
3.各村要将农村集
中建房规划纳入村的发展规划,并大力宣传,严格实施。{农村扶贫建房}.4.在村规划集中建
房点严禁个人卖买土地,对抬高土地调剂单价,抄作集中建房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打
击。对规划集中建房点的土地调剂补偿价,原则上不允许超过政府征拨价格。对村集体荒山
荒坡,各村必须本着节约集约合理原则做好规划,原则上每户农户占有集体荒山荒坡不超过
130㎡,严历打击多占多用。
5.镇必须建立相应
档案,设立常设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日常事务,对每月审批的水电入户、移户证明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全镇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
力。村委会、镇村管站要配合各村选址定点,搞好规划编制,镇国分局负责用地指标调剂,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林业站依职做好集中建房区承包土地的调处和登记,综治、司法负责矛盾
纠纷的调处,供电所、供水站、文广站等部门支持帮助集中建房区的水、电、路、通讯等配
套设施建设,该项工作将作为今后一项长期性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作为一项政治任
务来抓,确保我镇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顺利开展。
篇三:xx乡xx村集中建房方案
乡xx村民委员会
关于集中连片建房
打造特色村庄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抓好“五园新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
乡党委政府统一规划,拟在瓦房和翟家坡两组实行村民集中连片建房,打造特色村庄。具体
实施方案如下:{农村扶贫建房}.一、目标要求
通过科学规划、严
格管理、集中开发、有序改造,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新型
二、总体规划
1、规划布局。在乡
城镇总体规划和乡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按照“利于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
综合考虑集中居住区空间与一、二、三产业布局的协调和相互促进,选址在xxx小城镇南片
区,涉及瓦房和翟家坡两个村民组。
2、建设规模。根据
集镇发展进程和中山村的特点,因地制宜,分类调控,重点安置征地拆迁的村民,吸引村内
外工商户及亦工亦农户进区集居,人口规模在2000人以上。
3、建筑设计。结合
黔西北民居风格,突出体现地方特色,确保整体和谐统一,内部功能合理。
4、基础设施。加强
道路、供水、绿化、亮化、休闲健身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打造宜居环境。{农村扶贫建房}.三、政策措施
1、土地资源的整合。
对规划区内土地实
行村委会集中收回、统一报批、有偿安置。集中建房区
所有用地先由村委会与农户协商统一收回,收回土地按照《毕节地区统一年产值标准土地补
偿综合地价》规定21600元/亩的标准付给农户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权属村民委员会。集中
土地后,按照规划设计平整出地基,所有地基实行有偿安置,农户需地基时必须进行竞买。
收入的地基款5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申请上级相关部门帮助解决;50%用于土地补
偿和房屋拆迁,剩余部分由被收回土地的农户按面积大小进行分成,每年结算一次,直至所
有地基安置完毕、不再有收入为止。集中建房区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
报批手续。土地手续由村委会统一报批,安置后再办理给农户。
2、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按照“严
格规划、就近安置”的原则,从距原址最近的居住用地中安排地基给被拆迁户重新建房,拆
迁住房建筑面积小于75平方米的,安置地基为75平方米;大于75平方米的,安置地基为
150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与安置地基面积相差部分,按400元/平方米的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房屋内部装修情况、畜圈、厕所等着价赔偿;院坝及空闲地按照集中收回土地21600元/亩的
土地补偿标准给予现金补助。新房建成前,农户可利用原房屋未拆部分、老宅或搭建棚子、
租借他人房屋等方式暂时居住,由村委会付给过渡费(含房租费、搬家费等)。
3、住房及基础设施
集中建房区的住房
建设以村民个人投入为主体,实行统管自建,即由乡、村统一规划设计,提供统一的施工图,
村民按图自建。村委会加强监管,凡不按设计施工的,一律不准建设。道路、供水、供电、
绿化、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投入为主体。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管
理”的原则,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建设采取bt模式,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统
4、资金筹措:按照{农村扶贫建房}.“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危房改造资金、生
态文明家园建设资金、土地占补平衡资
金及其他各项资金参与建设。采取地基预售激励机制筹措启动资金:凡一次性交纳预购金3
万元的,在竞购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50元;凡一次性交纳预购金6万元的,在竞购价的
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100元。所有资金一律经乡财政所设立专户,封闭运行。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设
计(2011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确定集中建房区选址,报批土地手续。
第二阶段:宣传发
动(2011年4月):召开群众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落实土
地(2011年6月底前):做好农户思想工作,筹措并兑现农户土地补偿款,完成房屋拆迁。
第四阶段:平整地
基(2011年7月底前):完成地基平整,组织竞买。
第五阶段:建房及
基础设施(2011年8月后):农户建房,村委员会在乡政府指导和支持下分期进行基础设施
建设,力争三年内完成。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集中连片建
房工作组,提高群众代表的参与率,负责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形成人人关心、个个支
持的良好氛围和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成立土地、房屋
评定组,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易地扶贫分散建房承诺申请农村扶贫建房篇二
易地扶贫分散建房搬迁承诺申请
凉水河镇白龙泉村委会:
经市、镇、村宣传,我户已知晓易地扶贫分散建房搬迁有关政策,根据家庭成员商量,愿意实施易地扶贫分散建房搬迁,并承诺如下:
1、本人及家人自愿放弃进入集中安置点。
2、只按申请的图纸规划样式建房,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3、本人及家人自行负责建房所需的地基、场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4、新房建好后,旧房必须按照政府要求拆除,旧宅基地交村委会集体所有。
5、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及家人永不反悔。
承诺时间:2016《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解读农村扶贫建房篇三
2016《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解读
11 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农村建房要坚持一户一宅,控制建房规模,实行建新拆旧。
农村建房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
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选址建房要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地下采空区。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房。
村民申请住宅建设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户建设住宅的;
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国家规定限额标准需扩建的;
现有住宅属旧房、危房需拆除新建或改、扩建的;
因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需搬迁新建的;
住宅因灾害损毁需重建的;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建房规模不能随意扩大
《通知》明确,控制建房面积,避免资源浪费或因建房致贫返贫,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村级公共服务用房及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坚持 & 一房多用 &,避免超标和重复建设。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农村住宅
原址重建的,除保留施工期间必须的生活用房外,应先拆除旧房后方可开工建设;保留的生活用房,应在新房建成3 个月内拆除。异地新建的,原则上在新房建成6 个月内拆除全部旧房。村民应与乡镇政府签订协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旧房。
严格控制零星建房,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居住
《通知》指出,要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尽可能利用旧宅基地、荒坡地、空闲地、废弃地等进行建设。严格控制零星建房。鼓励统筹利用闲置土地和村部、小学、厂房等现有房屋,改造、建设村级公共活动场所和公租房。
盘活现有村民住宅。允许将闲置村民住宅出租,鼓励向本村无房户或危房户转让。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除旧宅复耕或者恢复生态面积的宅基地,置换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收益,应按一定比例返还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居住。切实保障集中建房用地。加大对农村集中居民点的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村民 & 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进入集镇购房居住。
编制住宅设计图集向村民推荐
根据《通知》,湖南将探索绿色农房建设方法和技术,推广乡土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提高环境敏感区域绿色农房比重。推动绿色建材下乡,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太阳能热水器、水性涂料等绿色建材产品。
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在交通便利、集中建房户数较多、农户积极性较高的村庄开展农村住宅产业化试点示范。
突出湖湘民居特色。尊重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及与周边景观环境的依存关系,新建房屋不改变传统建筑形式。尊重村民意愿,在一定范围内以乡镇为单位规范村民住宅建筑风格,特色鲜明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编制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开展送图下乡,向村民推荐。享受各类财政补助资金的村民住宅,应严格按照规划和图集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有序开展村庄整治。
改善环境:垃圾分类减量 70%,每千名村民配备3至5名农村保洁员
《通知》提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到2020年,90% 的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就地分类实现减量 70%。
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开展培训,落实待遇,逐步实现每1000名村民配备3至5名农村保洁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支持将一定区域内的垃圾处理项目打捆推向市场。
同时,完善村庄道路、供水、供电、清洁能源、通讯、广播电视、电信、网络等配套设施,到2018年争取实现重点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90%的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文化等产业。
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全文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农村建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的各类房屋建设活动。为规范农村建房行为,集约节约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传统文化,突显湖湘民居特色,
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
(一)科学规划。加快制定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镇区(集镇)规划。根据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要求和行政村区划调整情况制定村庄规划。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分布、范围、规模和设施配套,明确建房位置。严格履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
(二)合理选址。引导村民坚持在规划确定的居民点选址建房,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地下采空区。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房。
二、控制农村建房规模
(三)坚持一户一宅。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农村住宅。村民申请住宅建设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户建设住宅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国家规定限额标准需扩建的;现有住宅属旧房、危房需拆除新建或改、扩建的;因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需搬迁新建的;住宅因灾害损毁需重建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四)控制建房规模。引导村民按照经济适用原则和实际需求理性建房,严格执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注重完善功能,控制建房面积,避免资源浪费或因建房致贫返贫,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村级公共服务用房及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坚持&一房多用&,避免超标和重复建设。
(五)实行建新拆旧。原址重建的,除保留施工期间必须的生活用房外,应先拆除旧房后方可开工建设;保留的生活用房,应在新房建成3个月内拆除。异地新建的,原则上在新房建成6个月内拆除全部旧房。村民应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旧房。逾期不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三、坚持集约节约用地
(六)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尽可能利用旧宅基地、荒坡地、空闲地、废弃地等进行建设。严格控制零星建房。鼓励统筹利用闲置土地和村部、小学、厂房等现有房屋,改造、建设村级公共活动场所和公租房。盘活现有村民住宅。允许将闲置村民住宅出租,鼓励向本村无房户或危房户转让。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除旧宅复耕或者恢复生态面积的宅基地,置换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收益,应按一定比例返还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七)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居住。在农户自愿、方便生产、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村民到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房。切实保障集中建房用地。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农村集中居民点的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村民
&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加快推进集镇建设,提高集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进入集镇购房居住。
四、提高农村建房质量和彰显民居特色
(八)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设计要求,允许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个人从事村民住宅设计并对设计负责。农村建房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施工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房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九)推行绿色农房建设。探索绿色农房建设方法和技术,提高农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意识。推广乡土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提高环境敏感区域绿色农房比重。推动绿色建材下乡,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太阳能热水器、水性涂料等绿色建材产品。
(十)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制定支持农村住宅产业化发展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住宅产业化的认识。发展农村住宅产业化生产基地,加强技术标准和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制定农村装配式住宅标准图集,提高产品质量和多样性,降低生产成本。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在交通便利、集中建房户数较多、农户积极性较高的村庄开展农村住宅产业化试点示范。
(十一)突出湖湘民居特色。尊重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及与周边景观环境的依存关系,新建房屋不改变传统建筑形式。尊重村民意愿,在一定范围内以乡镇为单位规范村民住宅建筑风格,特色鲜明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编制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开展送图下乡,向村民推荐。享受各类财政补助资金的村民住宅,应严格按照规划和图集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有序开展村庄整治。
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到2020年,90%的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就地分类实现减量70%。合理选用堆肥池和分散型环保焚烧设施,能够通过就地牲畜饲养、堆肥、焚烧等无害处理的,尽可能做到&不出户、不出村&;有资源回收价值的,依托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农村综合服务社网点等回收利用;其他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转运区域集中处理。建立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开展培训,落实待遇,逐步实现每1000名村民配备3至5名农村保洁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支持将一定区域内的垃圾处理项目打捆推向市场。
(十三)完善配套设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村污水处理工艺,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简便易行、成本低廉的符合农村特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到2018年争取实现重点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90%的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结合水土保持等工程,加强环境建设,实施村庄绿化,修复田园景观。完善村庄道路、供水、供电、清洁能源、通讯、广播电视、电信、网络等配套设施。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文化等产业。积极开展地方适用技术研究,制定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和技术指南、标准,加强技术下乡宣传培训。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四)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当地农村建房管理制度,依法将农村建房管理权限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为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农村建设管理职责提供保障条件。要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将规范农村建房纳入绩效考核。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治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制定当地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对审批条件、流程、时限及建房选址、规模等做出具体规定。城乡规划部门要组织科学编制村镇规划,严格履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要清理一户多宅,杜绝占用基本农田现象,建立和完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调配机制。财政部门要整合有关涉农资金,确保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经费,并对规范农村建房的工作典型实施奖补。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其他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开展规范农村建房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建房管理的实施主体,应加强农村建房的规划、建筑方案审批,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工作。建筑方案不符合规划、规模等要求的,不得审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宅基地审批的,应按规定上报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充实技术力量,明确适应工作需要的农村建房专职管理人员,有效实施监管。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处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村委会是村民建房日常监管的基层组织,应结合实际,制订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建房行为,主动掌握村民建房动向,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劝阻,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村民建房自治机制,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干部群众参与管理,对村民建房申请提出意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民建房理事会,明确规划建设协管员。
(十五)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各地要采取有效方式和途径宣传有关农村建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规范农村建房的典型要大力宣传推介,对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予以曝光,引导村民提高依法建房和理性建房的意识,杜绝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加快实施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3年培训计划。
(十六)加强示范带动。各地应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色民居等工作,整县整乡开展规范农村建房示范。2016年至2018年,省里将每年选择1个市、10个县市区、20个乡镇开展省级规范农村建房示范,并对优秀项目&以奖代补&安排一定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当地实际,对规范农房建设的农户进行一定补贴。关于申请建房补助的报告农村扶贫建房篇四
关于申请建房补助的报告
青坪镇人民政府:
我是青坪镇青坪居委会向家湾居民,名叫田春梅,女,现年68岁,务农,全家2口人。
在2003年因遭受特大洪水灾害,由于房屋年久失修,房屋已成为严重的危房,每当遇到下雨时,房屋上漏下漏,无法居住,居住在里面就提心吊胆。两老起早摸黑,仅能糊口,家无积蓄。再加上两老因年老体弱,身体不好,常年头痛、腰痛,生活过得十分拮据。为了住的安全,自己想重新改造房屋。由于自己资金短缺,借贷无门,无力建造。因此,特向政府请求,给予扶贫建房补贴为盼!
申请人:田春梅
日农村建房调研报告农村扶贫建房篇五
建设美丽乡村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和途径,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县委、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选择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外部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宜居宜业宜游的小城镇及村庄作为试点,推进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基于***镇***村比较好的交通区位、生态基础、环境基础、产业特色基础、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把***村作为全县首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进行重点打造。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居住景观,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对提升***景区形象,在全县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示范和带动意义。
一、 ***村基本情况:
***村位于***镇西南部10公里处,淮河南岸,紧临312国道,西距县城4公里,东接***镇**村,西连**乡**村;南与**省**市***接壤;北与**村隔淮河相望。全村辖13个村民小组,18个自然村,总面积4.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785亩,自然特点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全村共427户,总人口1607人。农民纯收入6300元。村两委班子成员5人,党员43名。***村是省级优秀基层党支部,并被评为市级文明新村,2007年被定为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08年被定为省级生态文明村,新农村建设获得了省政府表彰,2013年被市文明委评为全市清洁家园行动先进村。
二、 美丽乡村建设优势
一是区域性政策优势明显。***村所在的***县属于**省三山一滩扶贫攻坚区域,是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这让***村容易享受到相应政策的扶持,有利于***村建设生态村,建设美丽乡村,发挥其独特的优势。
二是生态优势突出。***村总面积4.5万亩,自然特点为七山一水二分田。该村是河南省级生态村,气候宜人,景观优美,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适合多种作物生长。淮河源主干河道自东至西贯穿全村,一年四季河水不断,水草丰富,形成有一定规模的湿地。境内有笔架山旅游风景区、祖师顶道观名胜旅游地。独特地理条件下的生态、气候、植被等,构成了相对独立的山水相生、植被相连的生态系统,山绿天蓝水清,自然生态优势突出。
三是产业基础优势突出。传统农业以水稻种植为主,特色产业有茶叶、花卉苗木、板栗、中药材和养殖业等,目前已形成了万亩木瓜基地、千亩茶叶种植基地、花卉苗木繁育基地、猕猴桃繁育基地等四大生态基地。此外,***村利用其卧山滨水近城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游、景点游,带动旅游及饮食业的发展,拥有农家乐40多家,年均接待游客2万余人。
四是区位优势明显。***村隔淮河与G312相邻,距离***县城5公里距离,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五是领导重视优势突出。***村是***县的3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之一,2013年被评为全市十大特色村庄,项目建设受到了南阳市及***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就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施工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专门成立了***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指挥部,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示范工作。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健全、坚强有力,干群关系融洽,在申报项目上,利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征求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意见,并得到了村民的大力支持,村民已经成为***建设美丽乡村的主体力量和主力军。
三、规划发展
***村美丽乡村建设聘请具有甲级资质的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村民的利益及需求,贯穿传统村落的保护,围绕特色产业的发展,突出旅游带动的发展思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村庄。根据***村生态山水资源,将整个村域划分为生态休闲旅游区、新村新貌提升区、户外健身野营区、花卉苗木种植区。通过四区发展,把资源优势变为优势资源,走出一条营造环境、发展旅游、带动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和居民致富的有效途径。
四、支柱产业
一是以苗木花卉种植业为主,培育特色产业。二是以***道教文化和山水文化为依托,开发山水宗教旅游,在***村内规划建设特色小吃一条街,兴建农家乐家庭食堂100个,重点宣传推介***烤全羊、***炖鱼、老鸭汤、山野菜等特色菜和特色商品,以及糙米(未精加工的米)饭、锅贴馍、凉面、萝卜丝闷饭等主食。
五、建设内容及进展情况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
道路建设、桥涵工程,绿化亮化工程,给排水、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公厕建设工程等10个项目。
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房屋整治改造、塘堰整治等2个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是***村文化广场项目、旅游服务广场项目、村民广场等3项工程。
目前,***大桥已建成通车。8公里环村路已全部完成沙石方铺垫,其中2公里铺完柏油,2公里完成水泥硬化。道路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打造两处可视绿化景观20亩。以徽派建筑为主,完成10户农村房屋改造。完成5口塘堰清淤整修加固。新建公厕5所,完成改厕200户。新建文化广场1处。
六、资金来源
***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概算134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省级补助资金62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77万元,整合资金46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专门成立了***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指挥部,要求县直各部门积极主动去完成各项工作,配好建设。***镇成立了***村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在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领导下,以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为重心,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好工程协调、衔接工作,监督督促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工。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一要建立健全县相关部门及乡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资金和政策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的集聚效应,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加强沟通交流,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二要加强监管,对内严格要求,对外宣传到位。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和服务,简化审批手续,优化服务质量。农村房屋改建申请书农村扶贫建房篇六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审批程序如下:
第一步: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须包括住址、家庭人口、现有房屋面积和结构、危房现状及造成危房的原因(注:人为造成的原因不享受补助),家庭困难程度(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家庭须写明)。拟建住房的面积、结构(注:原则上,家庭人口少于三人的不超40平米,三人以上的不超60平米,房屋图纸须按此要求设计)。(格式见附件1,只可模仿,不允许照搬照套)。
递交申请的同时,须提供:(1)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户的,须提供残疾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的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2)和改造前的危房照片一张。(3)房屋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及门窗表等,须在图上标注尺寸和面积(见附图)。
自然村屯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以自然村屯的名义提出申请。
第二步: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15天(见附件2);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件3)或《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件4),凡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房屋改造及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步:入户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提交的农户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四步: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第五步: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委、财政、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XX村民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建房}.
我系XX镇XX村XX组村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险象环生,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我全家X人属低保户,由于经济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现欣闻政府的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恳请村委及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a)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b)墙体风化、 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c)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编辑本段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1]
编辑本段危房改造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2]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
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1]
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属于2008年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
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
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家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三)一榜公示。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
(五)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七)三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八)批准改造。公示期满列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不予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工作情况农村扶贫建房篇七
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工作情况
自去年以来,**镇经管办在区农业局的领导下,以全面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改革开放、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优良作风为保证,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要求,深入农村、深入到困难群众当中,不怕困难,一心为民,坚持把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这一惠民实事办好办实。现将具体工作执行情况如下:
一、实事工程概况。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按计划已全部竣工,建房补助金也已全部补助到各农户,所有扶贫建房户均已搬入新居。贫困户危房改造实事工程相关数据如下:全镇建房户数**户、受益人口**人;建房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入资金**万元。按投入资金分类:省补助资金**万元,市补助资金**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万元,镇补助资金**万元,村级补助资金**万元,建房户自筹**万元;按建房户家庭分类:低保**户、低收入户**户、其他困难家庭**户;按建造方式分类:异地新建**户、原地拆扩建**户、置换**户、维修**户;本次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涉及全镇*个行政村。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我镇扶贫建房工作以困难优先为原则,从最困难、危房程度最严重的农户入手,建立全镇**户住房困难户档案。由区农业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建房户上门核实、拍照,最后确定**户为20**年扶贫建房对象。建房对象确定后在各村(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村(居)委会落实专人负责跟踪每一个住房困难户的建房情况,掌握建房进度,及时将扶贫建房进度上报镇经管办。对工程竣工的建房户
经汇总上报区农业局经管股,由农业局组织镇经管办、村(居)责任人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验收、拍照,并由镇经管办组织各村(居)填报相关申报建房资金表格上报农业局,督促各相关村(居)委会上缴配套资金到镇农业办公室之后转入区财政专户,镇级配套资金由镇财政所划拨入区财政专户,最后由财政局直接把建房专项资金拨到各建房农户的帐号中。甘棠镇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实施方案(田)农村扶贫建房篇八
甘棠镇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推进农村集体建房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新农村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村为主体、群众参与、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期建设、严控违建、拆旧建新、占补平衡”为原则,有序引导农民集中建房,减少村民建房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严格控制违法建筑,统筹解决农村村民住房分散、基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努力把甘棠镇打造成为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新农村,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甘棠镇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 健(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远芬(人大主席)
副组长:黎先林(纪委书记)
副组长:田茂伦(副镇长)
副组长:李
维(副镇长)
副组长:罗祖军(党委委员)
员:胡波、赵梅、张明芬、姜军、邓兰、赵忠明、吴敏、张晓勇、李海松、金志祥及各村支部书记,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由胡波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处理日常事务。
三、农村集中建房村民建房条件
(一)无房户。
(二)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住房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因自然灾害需要搬迁或重建的。
(四)实施城镇规划需要搬迁或原有宅基地被依未能征用。
(五)危房改造户。
(六)镇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改变使用性质或赠予他人的,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规划编制尽快起动实施。
科学规划是搞好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的前提,通过规划、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各村必须在镇国土分局的指导下,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大支,确立各村集中建房点,集中建房点的规划原则上以自然村寨的沿伸、扩建,以保护耕地为主,尽量向山坡、荒坡靠近,综合考虑现有水电路基础设施因素确立集中建房点,建房点的个数可以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集中建房点一经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2013年11月底前完成两个试点村的规划实施工作,召开全镇集中建房工作推进会。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镇集中建房规划工作,并严格实施。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一事一议”、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道路建设、电力设施改造等项目重点向农村集中建房区域倾斜。
(三)几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1.镇国土分局和村镇建设办公室要加大违法建房的打击力度。
2.各村出据水电入户证明时,凡不符合集中建房规划的一律不得出据相关证明。供电所、供水站凡无国土分局、村镇建设办公室的相关证明,不得予以入户或移户。对不按集
中建房规划建设的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予以供水供电,凡给违法建筑供水供电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断水断电处理,并按规划罚款后予以恢复。再次违反的不予以恢复供水供电。对符合条件新建房屋的农户,必须撤出旧房并恢复耕地后,予以出据相关证明办理水电入户或移户手续。镇国土分局、镇村镇建办公室必须统一制定《甘棠镇水电入户〈移户〉申请审批表》《甘棠镇农村建房申请表》,保障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要出台有关违反规定给违法违规建房户办理相关水电入户(移户)等的管理办法,并向群众公布按受群众监督。
3.各村要将农村集中建房规划纳入村的发展规划,并大力宣传,严格实施。
4.在村规划集中建房点严禁个人卖买土地,对抬高土地调剂单价,抄作集中建房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打击。对规划集中建房点的土地调剂补偿价,原则上不允许超过政府征拨价格。对村集体荒山荒坡,各村必须本着节约集约合理原则做好规划,原则上每户农户占有集体荒山荒坡不超过130㎡,严历打击多占多用。
5.镇必须建立相应档案,设立常设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日常事务,对每月审批的水电入户、移户证明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全镇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村委会、镇村管站要配合各村选址定点,搞好规划编制,镇国分局负责用地指标调剂,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林业站依职做好集中建房区承包土地的调处和登记,综治、司法负责矛盾纠纷的调处,供电所、供水站、文广站等部门支持帮助集中建房区的水、电、路、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该项工作将作为今后一项长期性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我镇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顺利开展。关于做好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和建 议农村扶贫建房篇九
案题:关于做好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扶贫开发工程的深入推进,农民改善住房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市广大农村掀起了“盖房热”,现在每踏足我市的一个自然村,几乎都可以见到在建楼房。而伴随着农村住宅施工数量的增加,农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数量也呈上升趋势。2015年,我市接报多起农民建房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这类事故之所以屡屡发生,主要归结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建房户安全意识不强。由于农民修建的房屋规模较小,且为了节省建房费用,建房户一般都没有聘请专业建筑设计人员设计施工图纸,也没有雇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修建,一般都是将房屋施工承包给农村的包工头,还有部分农民甚至临时找亲戚、邻里帮忙建房。图纸设计不科学,施工人员凭经验盲目施工,是诱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二是施工设施简陋、安全管理缺失。现时农村建房所使用的建筑工具,都是一些原始或比较简陋的工具,甚至部分施工队连最基本的防护设施、设备都没有配备,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缺失,没有人对施工安全进行指导、监督。我走访多条自然村,看到农民建房都是用竹子或木头搭建脚手架、使用简易卷扬机输送建筑材料、没有安装安全防护网,甚至部分施工人员连安全帽都没有佩戴,工头大多没能认识到这些不符合建筑施工规范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搭建的脚手架不稳固、未能及时检查加固脚手架受力重、易磨损
的部位,埋下了脚手架坍塌的隐患。2015年**就接连发生了两起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人死亡、*伤。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非常低,安全常识本身就非常欠缺,再加上包工头不注重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流为空谈。四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村建房的安全监管长期缺位。农村建筑安全监管主要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农村房屋建设多而零散,主管部门大多精力集中在城市建筑安全监管上,无法实现对农村建房安全监管的全覆盖。镇政府没有专门管理建筑安全的部门,对农村建房也只能起兼管作用,管得既不深入全面、又不专业,造成了监管长期缺位。五是违章建房行为多发。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土地价值大幅提升,邻近城市和涉及到土地征收的村庄,部分村民为了多占土地、建房出租或多套取征地补偿,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就擅自组织施工队以增加人手、缩短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办法抢建楼房,达到逃避监管部门打击的目的,造成实际占有土地和拥有房屋的既成事实。而这些抢建行为往往要在施工进度上做加法、施工安全上造减法,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技能。依靠乡镇政府、依靠村居组织开展安全建房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和工程承包人树立安全意识以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从思想上筑牢安
全的防线。区、县住建部门要定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镇村组织开展施工人员建房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向他们传递建筑安全法律和安全施工常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推动农村建房立法,为农村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广东省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1989年11月3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对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等方面做了规定,但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持续推进,《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一系列与村镇建设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或修订,农村建设活动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原有的法规和政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农村建房安全监管的需求,推动农村建房地方立法,明确农村建房的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审批手续以及验收工作程序,赋予镇政府监管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的权力,推动监管重心下移,不失为规范农村建房活动、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活动监管的良策。
(三)明确监管责任,完善农村建筑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根据现行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因此,各区、县级市、功能区应明确其所属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本地区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私人房屋建设施工的主管部门,对这些建设施工活动负
有安全监管责任;各镇政府应明确其所属的村建办作为本镇负责农村建筑施工活动安全监管的责任部门,对本镇农村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私人房屋建设施工活动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农村建筑施工活动的特点,制定图纸设计、开工审批、脚手架搭建规范、施工对资质审查、施工活动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的标准,为镇政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开展。镇政府村建办要依照县级住建部门制定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加强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活动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巡查管理,规范农村建筑施工行为。镇政府在办理农村建房单位和个人的规划审批、报建手续时,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建房施工安全温馨提示,要求申请人提交施工队相关资料备案。在施工过程中,镇政府要按照安全施工标准经常对在建楼房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及时纠正违规施工、违章作业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镇(街)房屋建设安全监管人员的指导、培训,帮助其加强监管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发现和处置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能力。
(五)强化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切实消除诱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上下级政府间、部门间要建立联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规模的违法建设行为制定不同的打击措施,坚决查处在建的各类违章建设行为,清理已建成的违章
建筑。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铁征地沿线或其它征地区域周边的违法抢建行为,其目的是用最少的投入和最短的时间建成楼房套取国家的征地补偿,这是施工活动工程进度急、安全标准要求低、安全投入少、施工人员多,建设过程中安全隐患重重,所以对该类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强化村居委会的责任,要求村(居)干部加强对农村建房活动的监督,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并向上级报告,确保农村所有的房屋建设活动都处于可管、可控状态。
(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区、县级市、功能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屡屡发生农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地区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申请农村扶贫建房篇十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申请 龙爪山村民委员会:
东川镇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系东川镇龙爪山村村民李东辉,全家五口人,原有土坯房屋1间,厨房1间,共约60平方米左右。建于1986年,自建房至今已有30年,年久失修及连续遭遇风雨灾害,自2002年起,房屋出现了多处裂缝,屋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明显漏雨现象,险象环生,因长时间无钱修葺,房屋损坏更加严重,于2004年发生后脊倒塌事故,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只能借宿在我二弟家中,直至2015年8月房屋已经岌岌可危,不敢进人(今年7月镇政府领导到本村考察时也指出我家房屋必须要修葺);今年8月我二弟也要修葺自家住房,所以我只能借宿我小兄弟家中至今。
最后考虑到我家的实际人口和住房情况,也为了让我的家人住进自己家安全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住房的问题,所以我把几近倒塌的危房改造重建,可是由于一直以来没有什么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十分困难,全部改造资金只能通过向亲戚们借款和银行贷款筹措,但是房屋建设过半后筹集的资金已经不够了,我自己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改造工程只能暂时停工。现欣闻政府的有关旧房改造的惠民政策及构建和谐、小康社会的精准扶贫保障项目。恳请村委及镇政府领导切实体察实情,帮助本人向上级部门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特此申请。感激不尽!
申请人:龙爪山村民李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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