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口是什么意思房屋补助一般在什么银行办理

乐山楼市“新政”:非城镇户口人员购房补贴200元/O――乐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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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楼市“新政”:非城镇户口人员购房补贴200元/O
【日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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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徐珍)昨(4)日,记者从乐山市住建局获悉,为促进乐山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住房合理消费,6月3日,乐山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无疑是给乐山的购房者带来了政策&红利&。
  据悉,《意见》自日起执行,有效期半年,由乐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解释。《意见》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则从其规定。乐山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执行。
&&& 把握土地供应节奏和规模
&&& 降低普通商品住房贷款成本
&&& 《意见》规定,制定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供应体系,定期对外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对已经出让的土地,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旅游、康养、文体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
  《意见》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按40%执行。
&&&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按基准利率(含)以下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家庭提供贷款,财政部门对提供贷款的银行金融机构,按贷款金额的6%,给予一次性补助(执行期限为日至10月31日)。
&&& 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比例20%
&&& 个人购买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半
&&& 《意见》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其中一方具有乐山市户籍证明的,在乐山市购买自住住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允许每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 《意见》中提到,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增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含)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 非城镇户口人员购房补贴200元/O
&&& 《意见》规定,乐山收入较低的城镇居民,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4平方米(含),在乐山主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新购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贴。
  乐山非城镇户口人员,在乐山主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新购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
&&& 同时,鼓励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意见》规定,乐山主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在乐山主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新购普通商品住房(一套)给予2万元的补贴。
 && 此外,享受本《意见》中关于&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不再叠加享受《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乐府办发【2014】26号)中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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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与发放的通告
发布时间: 17:23
    来源:双牌政府网
    编辑:管理员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法》、《双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就我县2016年度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保障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我县县城、乡镇(包括阳明山管理局和国有林场)非农业常住户口。2、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920元)。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属目前尚未享受政府以实物配租方式保障的家庭。5、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给予优先并重点考虑。二、保障标准1、补贴金额:每户每年的补贴金额为1人户650元、2人户1140元、3人户1470元、4人户1960元、5人户及以上2180元。2、保障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3、保障人数:以户口簿登记的直系亲属为准。三、保障期限2016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期限为一年,即日至12月31日。四、已享受住房补贴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县房产局对上年度已享受补贴的家庭,通过查阅户籍、住房等6项信息系统进行复核,对每个系统所反映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住房补贴发放审核卡》,根据审核结果,对没有问题的家庭,房产局按本年度的发放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到上年度的打款账户里。对于发现有问题的申请户,将停止发放该户住房补贴。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向房产局提供能说明问题的证明资料,房产局再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发放。五、新申请补贴对象需提供的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2、填写《双牌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复核)表》1份并粘贴1寸免冠照片1张。3、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民政部门核发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5、家庭现有住房情况证明材料。6、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离婚家庭提供离婚证,判决书,财产分割协议及复印件一份。7、人户分离的申请家庭,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由实际居住地社区、乡镇出示其住房和收入证明。8、其他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六、新增补贴对象的申请时间及审核、审批方式申请时间:日起至日止。申请步骤:1、申请住房补贴的家庭由户主或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向县房产局提出申请并领取填写《双牌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复核)表》。2、申请人把申请材料送户籍所在社区或乡镇提出审核意见。3、申请人把经社区、乡镇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送县民政局提出审核意见。4、申请人把经社区、乡镇和县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再送县房产局,县房产局将通过各种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审核,就申请人是否符合发放条件提出审核意见。5、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房产局在县内媒体、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七、公示方式、时间及发放办法1、经初核后的补贴对象将于日起在双牌县政府网(双牌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及相关社区、乡镇场进行第一榜公示并开始受理投诉,受理投诉至日截止。2、经复核后的补贴对象将于起在双牌县政府网进行第二榜公示并开始受理投诉,受理投诉至日截止。3、受理投诉地址:双电路双牌县房产局保障办(只受理书面实名投诉,匿名及电话投诉不予受理)。4、经两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租赁补贴将直接打卡发放至申请人在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的存折账号。特此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开发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资格审查制度
经开区房产分局
经开区房产分局
㈠岳政发[2007]10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
㈡建住房[2007]258号《建设部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㈢湘建房[2008]46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申请条件(受理范围)
1、已婚或未婚30岁以上
2、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非农常住户口5年以上
3、无房或住房困难户
4、低收入家庭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情况证明
5、计划生育证明
6、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㈠、申请登记&&&&&&&&&&&&&&
凡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可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年度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填写《岳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大龄未婚的由民政部门提供未婚证明);
4、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收入按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它收入,并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
5、计划生育证明;
6、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 对申请人填报的《岳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表》和申请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后,应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阅相关部门资料及信函索证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所在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即退还资料。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予以公示(有工作单位的还应在工作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房改办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和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㈢、复审、发证
市房改办对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上报的初审合格对象进行复审,在收到初审合格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复审合格的报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在“房地产网”予以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的发给货币补贴凭证,并建立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个人)档案。对复审不合格和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申请货币补贴户数多于当年补贴计划户数时,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棚户区改造和政府重点工程拆迁户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按程序凭拆迁协议和经审查批准的《岳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表》到市房改办领取货币补贴凭证。
㈣、自主购房
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成套商品房或二手房一套。户型建筑面积最小不得低于6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44平方米。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货币补贴凭证作废。需要继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重新申请。
㈤、发放补贴。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凭身份证、补贴凭证、首付款收据及商品房备案合同或预告登记证明到市房改办办理补贴发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在产权过户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产权交易的契税发票和补贴凭证等有效凭证到市房改办办理补贴发放手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购房户需在岳阳市商业银行开设存折,并将存折户名、账号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市房改办;市房改办将审核批准的《岳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表》和《岳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明细表》及个人存折账号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由区政府(管委会)按市房改办的补贴发放通知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报市房改办备案。您的当前位置:&>&
非农户口没补助 新洲老汉的房子建一半停工了
来源: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闪)新洲区李集街张店村72岁的库汝山老人,住了40多年的土砖房在今夏的暴雨中倒塌,因非农户口没有补贴,重建了一半的房子无奈停工(详见本报9月27日A02版)。昨日,几名爱心人士捐出2万元善款,委托本报转交给库汝山。
  来自黄陂区刘店街的张先生说,他看到本报关于库汝山老人的报道后,非常同情。“老人都72岁了,房子塌了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冬天快到了,真是太可怜了。”于是,他和4个朋友一共凑了2万元,想尽自己的一点心意。昨日上午,他将2万元现金包好,委托记者捎给库爹爹。
  昨日中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带着善款,驱车2小时来到张店村,看到建了一半的房子还处于停工状态。记者把2万元递给库爹爹,并转达张先生等人的善意,希望他把房子继续建起来。
  库汝山接过善款后,连声致谢。“有了这笔钱,房子明后天就能开工。”他说,没想到社会上还有好心人挂念他。
  目前,库汝山仍在村里的泵房里寄宿。考虑到钱放这里不安全,记者陪老人来到当地的银行,将钱存入。记者看到,他的存折上只剩71元。
  张店村支书罗齐华介绍,考虑到库汝山的实际困难,新洲区民政局决定给予3000元的临时救助,预计下个月可以到账。另外李集街民政办也决定补助2000元,目前已到账1000元。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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