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面房做什么好门前不属于停车地方停车,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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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的停车位到底属于谁?
商铺门前免费车位被占现象很普遍。
&&& 小区一楼临街商铺门前的道路,原本是可以免费停车的,可不久后就有商铺入驻,门口的道路被划了很多车位,有的用雪糕筒占着,有的拉铁链子围着。“原来可以免费停车的地方,现在居然不给停了,这不是逼我们到地下车库交费吗?”“周边居民都来我们门口免费停车,商家还怎么做生意啊?”小区商铺门前的人行道停车问题到底由谁管,居民可否免费停车?对此,《东江时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私家车车主说 为了在商铺前停车差点打架&& 家住光耀·荷兰水乡一期的业主“柔兰”说,荷兰水乡会所前的道路两旁,这几年一直是可以免费停车的。但今年春节前后,那里的空地就拉起了铁链,不准业主免费停车了。“要是把车停在那儿给刮碰了,保安就说这道路是市政路,不归他们管。可是,为什么他们又有权在那里拉铁链,不准我们免费停车呢?”&&&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不少业主为了节约停车费用或开车出行方便,将私家车停在户外,譬如小区一楼的商铺门前或小区周边道路两旁。这样安稳的日子,在今年春节前后被打破。一位居民晚上7时多准备将爱车停在会所周边的路边,眼尖的保安立刻提来一个雪糕筒占位。一问,保安说车位是为一楼商铺留的,有客人要来这里消费。“这简直就是逼我们将车停到地下车库嘛!说到底,就是为了收停车费!”&&& 商铺门口的车位让人不敢轻易靠近。网友“丹童童”说起自己有一次去雍逸园办事的经历就很生气。因为将爱车停在了雍逸园商铺前的停车位上,她差点与商铺老板打了一架。她说:“商铺老板故意用小汽车堵住我的车,说我占用了他的停车位,不让我离开。可我停车时,这个地方没有任何标识是私人的,而且问了物业,说是公用的,谁都可以停。我差点就要开车撞他的车了。”&&& 商铺老板说 门前被占用进出和生意受影响&&& 在市区多数地段,商铺门前几乎没有空地,就是市政道路,那些由市政部门所的免费停车位,又是哪些人可以免费停车呢?&&& “我是一家仓储式家具店的老板,店铺门口有市政部门规划了几个免费停车位,结果被附近小区的业主车辆长期占用,致使我店装卸货物都需要绕行,搬运费为此多花了不少。”市民曾先生说,自己每次与私家车主协商都未果。“本来就是自主创业的小生意,常年这样下去,也就不用做了。”他也很无助。一旁其他商铺老板告诉曾先生,强硬一点,这些停车位本来是你的,被别人用了,你可以报警,也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返还你的车位。&&& 其实,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市区,不少商铺门前有市政的免费停车位,但商铺的老板们却觉得是他们的,做起了独家使用,不是他店内人员的车不准停,不来他家消费不准停。&&& 律师观点&&& 市政道路内停车位不得私自占用&&&&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何俊林律师认为,商铺门前的停车位所有权权属问题应当严格依法对待区分。如果商铺前面是在小区范围内,远离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如果停车位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中,那么该车库和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反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而对于停车位在市政道路内的,则应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圈占。 (李芳娟)&&& 观点PK&& “归商铺”说&&& 传说中的尧:我认为商铺门口的停车位,周边居民肯定是不能任意免费停放的。&& “归业主”说&&& 荷兰水乡业主“漂浮”:我去找规划局了解过了,会所那些商铺门口的路面,定义是市政人行道,不归开发商、商铺所有,物业凭什么帮他们圈起来霸占车位?
&& (记者 李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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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小区通知门前禁止停车 业主困惑车该停哪小区通知门前禁止停车 业主困惑车该停哪日来源:沧州晚报责任编辑:wangxia&&&&&& 日前,市区小区居民发现公示栏上张贴了一则通知,大致内容为:小区商铺门前便道禁止停车,请业主把各自的爱车移走。小区一些居民为此犯了难,没买小区地下车位,现在便道不让停,而主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也禁停,车到底该停哪儿呢?记者随后走访了临近市区主干道的其他几家小区,发现多位业主也有同样的停车难困惑。小区通知门前禁停业主困惑车该停哪&&&&&& 5月16日,记者接到几名居民的电话后,来到位于市区新华西路的宏宇城小区。记者看到,紧邻小区的新华路非机动车道上停着十几辆车,而小区商铺门前的马路和空地上也停放着几十辆车。“现在在这儿停车都提心吊胆的,老怕被贴条。”在小区业主徐先生的提醒下,记者发现小区这条马路的南头已经设置了禁停标志。记者随后来到小区入口处的公布栏前,上面贴着一则通知:“即日起小区商铺门前便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请业主把各自的爱车移走。”通知时间为日。&&&&&& 几名有车的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入住宏宇城小区后,一直没有购买地下车位,平时他们就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便道上,听说现在这里不让停车了,大伙儿都很犯愁,不知道回家后车该往哪儿停。马路牙子上面店铺前的空地不属于禁停范围,如今大伙儿只能在这里抢车位了。但由于车辆太多,店铺前的空地有限,回来晚了肯定没地方。通知为交警所发规划路禁止停车&&&&&& 当天上午,记者与宏宇城小区物业公司的赵经理取得联系,咨询了张贴通知的缘由。赵经理告诉记者,这则通知并不是物业公司所发,而是交警一大队发出的,物业只是复印了贴在小区里,提醒业主不要在禁停区域停车,以免被罚。&&&&&& 随后,记者从交警一大队民警处证实了赵经理的说法。据民警介绍,宏宇城小区门前的这条路是市区的规划路段,南起新华西路,北至馨泰路,路段内禁止随意停放车辆。目前,这条路已经设置了几处禁停标志,避免出现乱停车的情况,以杜绝安全隐患。据了解,为了缓解市民的停车压力,交警部门目前对市区主干道、人行便道等进行了实际调研,计划在年内开辟停车泊位12000余个。&&&&&& 记者随后走访了、、阿尔卡迪亚新儒苑等几处紧邻市区主干道的住宅区。多位业主反映说,现在在小区里买个车位要花十多万元,所以他们没有买车位。平时他们就把车停放在小区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上,或是小区门前的便道上。这段时间,小区门前便道成了禁停区,他们没了停车的地方。“其实设置禁停区是件好事,道路上的秩序不那么乱了,可是停车确实成了大难题。”家住天成郡府的张先生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在合适的区域多规划一些公共车位,这样买不起车位的居民就有地方停车了。&&&&&& 【最专业的,最及时的,最全面的,楼盘网沧州站,狮城百姓购房置业的坚强后盾,欲了解更多楼盘信息,敬请登录】& &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东光县泊头市献县青县黄骅市沧 县河间市其他任丘市海兴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渤海新区孟村回族自治县价格<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上<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10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8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6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下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城市: 最新楼盘: 热门城市二手房: 热门城市新房: 热门城市房价:股票/基金&
小区门前停车费归谁
作者:周余涛 秦苗
  秦 苗 本报记者 周余涛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民周先生反映,他所居住的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门前空地属于小区公摊面积,他将车停在自己小区门前,竟然有道路停车公司的收费员收费。周先生认为,如果要收费也应由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取,然后再分摊给住户,不应该由道路停车公司收取。  门前停车被收费9月14日,记者来到周先生居住的长安区紫薇田园都市小区了解情况。业主张女士说,按照收费员白天每次3元、晚上每次5元的收费标准,她的车每天要交8元。小区门前的空地有200多平方米,如果停满车,每天的停车费都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记者在该小区收费员的工作证上看到,签发机构为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盖有公章。收费员出示的停车票为西安市城镇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票据,盖有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一位业主称,买房时业主已被明确告知,小区门前路面归全体业主所有,就算实行停车收费,也应该先经业委会同意,由物业公司收取。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目前长安区的停车收费由长安分局交警大队管理,委托西安市朝阳道路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收取,不归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理。西安市朝阳道路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年前他们受长安分局交警大队委托,对道路停车收费,收入全部上缴长安区财政局,但他们并未对紫薇田园都市小区门前的停车进行收费。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收费员众多,个别收费员可能为完成工作任务进行乱收费,公司会立即派人调查该事件,惩治乱收费人员。  土地归谁钱归谁西安工业大学长期从事物业管理研究的专家徐田波告诉记者,小区停车收费归属认定主要依据土地面积归谁所有。如果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收取停车费,收取的费用一部分作为物业的服务管理费,一部分作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由业主委员会举行业主大会协商审议通过,最后公示给全体业主;如果小区门前的土地面积归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经过物价局审批备案后按标准收费。  陕西百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顾维龙认为,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小区门前的空地属于公摊面积,分摊给每个小区业主,那么这部分公共区域所有权也归全体业主所有,停车产生的收益也是归全体业主。在业委会没有成立的小区,这笔费用可以由物业公司暂时保管,用途由全体业主来决定。  出台物业条例规范管理陕西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建纲告诉记者,以前私家车较少,停车收费也低,但是现在私家车增多,使得城市内的公共区域面积趋于紧张,小区门前的停车也成为一大问题。他认为,紫薇田园都市小区门前的地面应该归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停车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将有限的资源还给住宅居民,避免外来车或者其他社会车辆占用小区资源。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一部分用来补贴各家各户的物业费,另外一部分用于改善小区的道路停车设施、优化小区的停车环境、补贴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费等。  据赵建纲介绍,一些省份已陆续出台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如江西省今年10月1日起将施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目前小区争议较大的车位以及停车收益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占用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业主大会决定收取车辆停放费用的,其收益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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