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一定要房产证件吗

“证照联办”首批项目清单确定 8个项目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可一起办!_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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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联办”首批项目清单确定 8个项目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可一起办!
  对于镇江市的创业者们来说,新的一年,又有好消息传来。为了方便企业登记注册,目前该市“证照联办”第一批项目清单已经“出炉”,涉及8项许可经营项目。
  资料图
  “证照联办”是将营业执照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后置审批项目、关联服务项目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工商部门和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并由综合窗口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审批决定。“证照联办”可以形象地比喻为“物理反应”,反应的结果是“证照统发”,证和照都没有变化,只是“同时受理、扎口送达”。
  记者注意到,在目前公布的镇江市“证照联办”第一批项目清单上,共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旅馆业(住宿服务),烟花爆竹批发许可,食品生产,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旅行社业务经营,集中式供水单位8个项目。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列入“证照联办”项目清单的许可经营项目,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同时收件、同步审批、证照统发。同时项目清单还规定了各项目的牵头部门和办结时限。
  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处工作人员林青介绍说,经过前期准备和试运行,目前“证照联办”已经可以办理。除了第一批清单项目已经确定,另外为了更好地方便申请人前来办理,还特别开设了两个“证照联办”窗口,一个窗口负责收件,另一个窗口则负责督办。同时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还印制了涉及“证照联办”的服务指南,详细介绍“证照联办”的流程。
  “对于‘证照联办’项目的清单,我们将会进行动态化管理。”林青说,目前公布的是第一批清单项目,今后会根据各项目的办理情况以及市场的需求,对清单进行调整。
  工商部门提醒,对于企业来说,领取营业执照只是市场准入的一个环节,涉及许可审批的企业还要领取许可证件,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工商部门鼓励和倡导企业通过“证照联办”形式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如果企业未能领取许可证就从事相关许可经营项目,将会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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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证整合”实施首月平稳过渡
  镇江发出4504张新版营业执照
  日,镇江市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新政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市已累计发出4504张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将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申请人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
  镇江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徐凡介绍,在工商部门核发的4504张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绝大部分是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各辖市区反馈的情况,办事窗口并未出现个体工商户扎堆换照的情形。
  工商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对于暂时没有取得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原来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编辑: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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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中国税务报微信、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从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那么,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是否需要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实施“两证整合”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原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近日,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解答了纳税人关心的改革前后衔接事项等问题。    换证衔接篇“三证合一”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换照工作,“两证整合”是否也设置换照期限?  答: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不设置过渡期,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但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 实施“两证整合”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原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答:暂未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是否需要收缴原税务登记证?  答: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无需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换照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将其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原税务登记证自动宣布失效。  税收征管篇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答:“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即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不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到,应该什么时候去报到?  答: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但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接受税务管理。  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应该到哪个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  答: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发生纳税义务后,应持“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到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如在办理涉税事宜时遇到困难和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  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长期未到税务机关报到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处罚?  答: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在发生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涉税行为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一直未到税务机关报到的个体工商户,将被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列入风险管理范围。若核实已发生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将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及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答: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应尽快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码变更事宜(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应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对已接受税务管理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其主管税务机关通过获取工商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有关表单信息,维护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相关登记信息,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注销清税篇“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到税务机关申报清税?   答:对已接受税务管理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先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由税务机关开具《清税证明》。其他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什么是《清税证明》?实施“两证整合”后,是否所有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都应提交该证明?  答:《清税证明》是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已缴清税款、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可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是对已接受税务管理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之一。其他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税务机关开具《清税证明》后,“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应在多少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答:“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对开具超过30天仍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将被其主管税务机关纳入税收风险管理。基础知识篇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答: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两证整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 “两证整合”的实施范围是哪些?  答:“两证整合”适用于全国的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省(市)4个试点地区自日起实施“两证整合”试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自日起实施“两证整合”。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表示工商部门;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2表示个体工商户;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主体识别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什么功能?  答:“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功能。更多信息工商总局:12省市已完成“两证整合”国家工商总局11月29日透露,截至11月28日,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山西、安徽、广东、陕西、宁夏、内蒙古、江西和深圳已经实施了“两证整合”,其他24个省市(含计划单列市)已经完成了工商与税务部门的联调测试,保证在12月1日全部实施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两证整合是指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作为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先行试点省市,截至11月28日,共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21754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3.8%,改革效果明显。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对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设定换照过渡期,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意见》特别强调,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强制换照。国家税务总局今天也发布消息表示,税务系统将切实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作为“放管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流程设计、系统衔接、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点击图片查看 又一份来自中南海邮局的快递,请注意查收觉得不错请分享点赞【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网”】“三证合一”后个体工商户成了“两不管”|办公厅|工商|个体_新浪新闻
  原标题:“三证合一”后个体工商户成了“两不管”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闵亚平)近日,郑州个体工商户黄女士的对公账户因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被银行锁定。黄女士在前往质监、工商部门办理换发业务时均被告知,不在各自的业务受理范围之内。原因是郑州市质监局接到的国家质检总局通知是自今年10月1日起,不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和更换业务。而工商部门则称国家六部门联合发布的“三证合一、一证一码”通知中,只包括企业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据《工人日报》记者了解,10月1日以来,各地全面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而就在新制度推行如火如荼时,个体工商户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却陷入“两难”境地。
  因业务需要,目前急需换发组织机构代码证解锁对公账户的黄女士在连吃两次“闭门羹”后,才意识到新制度推行后个体工商户已经成了“两不管”地带。
  记者注意到,类似于黄女士的这种遭遇,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留言板上,不少个体工商户留言咨询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而他们得到该中心相同的答复——为了履行国务院相关文件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要求。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8月,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10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没有提到个体工商户。
  然而,国家质检总局在日前发布的《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却明确指出包括了个体工商户。该通知称,自日起,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代码办证窗口应做好相应公告、解释和说明工作。
  “现在存在一个死结,我们这边接到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是全部停办,但是工商部门没有全接。”郑州市质监局一名工作人员10月27日在向《工人日报》记者解释该问题时表示,归根结底是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政策没有协调好。针对个体工商户目前普遍存在的困局,该工作员称,尚无任何解决的办法,具体什么时间能解决也没法说,需要等等看国家层面怎么说。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与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协调,有望尽快解决并拿出下一步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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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复兴所涉及的不是仅是一个国家的复兴,更是文明的复兴,所以不能运用“大国崛起”逻辑来理解;其次,中国的崛起规模巨大,是几十亿级的崛起,是个文明的复兴,跟以前千万级的崛起不能相提并论。
既然已经达成了共识,为什么还要对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在制度层面难以应对住房融资需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还要怜香惜玉,做小修小改这种没有意义的变动,而不是加快住房银行建设的步伐呢?
当全世界都等着普京发飙的时候,当土耳其已经赶紧要求北约开会商讨对策的时候,一贯强势的普京的沉着冷静,还真有些让人感觉不大适应。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在自己落脚的地方有一处自己的房子。在这偌大的城市,总会有一盏等着我们回家的灯。而所有的颠沛流离都将成为日后心中的慰藉。她们闪着光,透着亮,提醒着我们曾经为了奋斗什么都可以忍耐和接受,那么努力,那么拼。部门:  编号:416205  发表人:guest  时间:
请问个体工商户想升级为公司,需要怎么办理
请问个体工商户想升级为公司,需要怎么办理。有什么要求?另外想变更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地址能变更吗?怎么办理?谢谢!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个体工商户不能升级为公司,需要先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再办理公司营业执照。二、住所变更需要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4、5两项材料。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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