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中没有亮化设计可以参照招标文件吗

招标文件或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篇一: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 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原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 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 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后期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与合同专用条款相冲突时。是以时间顺序来确定后面的解释顺序优先,还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释顺序优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
施工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 如何处理 你好!按照法律的规定,若工程经过招标、施工合同经过备案,则只能按备案合同进行结算!若备案合同对你们有利,则可以签,否则的话,就不要签。一旦发生纠纷,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则只能按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你可来电或扣扣详询!
建筑施工合同怎样核实真实性 根据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规定, 凡在承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工程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均须到建设局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二、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时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承发包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均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送我处备案。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一、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二、必须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勘察合同;3.设计合同;4.监理合同;5.检测合同;6.劳务分包合同;7.专业分包合同;8.招标代理合同;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与备案的其他合同。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不招标的工程,提供:①招标办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②发包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印章,③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印章;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4.工程质量保修书;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四、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四、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6.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 1.程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提供工程承包人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对于总承包人使用自己企业职工的,应出示身份证、技术工种证、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凭据。 2.工程承包人不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 ⑴招标的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①营业执照、②组织代码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⑵不招标的工程。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提供:①营业执照、②组织代码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六、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招标的工程应提供招投标的相关文件)。 七、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与招投标备案同步进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制度
访问人次:5083
一、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管理,明确合同备案审核程序,增强各岗位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按照“对口审核、集中登记、统一归档”的原则进行,做到认真细致,不出差错。 三、各组各岗位根据业务分工范围,分别收受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合同经审核无误后,应当加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章,同时登记政府采购台账。 四、综合组设置“政府采购合同登记簿”,对各组各岗位送来的备案合同进行集中登记,统一编号,归档备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不得受理: (一)合同格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二)数量、金额与成交结果不一致的; (三)落款(指代表签名、帐号、日期等)不完整的;(四)未盖单位公章或者单位合同专用章的; (五)多页合同未盖骑缝章的; (六)未按程序实施政府采购擅自签订的。 六、采购人要求在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内增加中标货物数量的,必须书面报财政有关业务处室和采购办同意后,才能签订合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合同备案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合同备案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总包、分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等。 本规定所称合同的备案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备案合同价款约定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通过备案以及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 当事人就同一工程项目另行签订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备案的合同具有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效力。 第四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备案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按照本规定第五条受理限额以上的合同备案。 州、地(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第五条受理合同备案,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合同备案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合同备案,按照招标投标监督权限的划分确定合同备案机关。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当向受理总包合同备案的机关备案。 第六条 合同备案机关应当明确本机关负责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机构。 备案机关下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可以将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后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前款所称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第八条 备案机关依法对备案合同的下列内容履行建设行政监督管理职责: (一)合同主体资格 1、承包人取得承接工程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2、承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3、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依法办理进疆备案手续,取得法人授权订立合同的书面委托。 (二)合同价款约定 1、依法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 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取费系数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浮动范围内; 3、政府投资项目未约定承包人带资施工。非政府投资项目约定承包人带资施工的,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带资数额、偿还方式、偿还期限、抵扣结算方式、利息计算方法等内容; 4、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支付的约定,质量保证(保修)金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等,符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5、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九条 备案合同符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备案机关应当在备案合同上加盖合同备案章和骑缝章,留置一份备案合同存档,其余退还承包方。 备案合同章参照下列式样由备案机关制作: 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名称)合同备案章 备案日期 年月日 第十条 按照本规定、实施合同备案的,合同备案机关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篇二: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 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对于已经过监理方验收的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查时,重新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则重新检 查造成的工期延误由 【 B 】 A、发包人承担 B、承包人承担 C、监理方承担 D、设计方承担 2下列项目中,可不进行招标发包的是 【 C 】 A.设计费用80万元的市政工程 B合同总价250万元的政府办公楼装修工程 C设备费用80万元的城市煤气管道改建采购工程 D监理费用48万元,总投资3200万元的房地产监理项目 3下列关于合同终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B 】 A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仍可能存在,合同的责任也可能存在 B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责任可能存在 C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仍可能存在,合同的责任消灭 D合同可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责任也一同消灭 4、下列情况中,属于合同外索赔的是【 D 】 A、工程延误 B、工程变更 C、工程师发出错误指令 D、合同未约定而发生的汇率变化 5、在技术标编制过程中,为凸显技术先进性,盲目提出不适宜的施工方案,设备计划,会给以后具体实施带来困难。这说明技术标的编制应满足
P87 A、针对性 B、全面性 C、先进性 D、可行性 6工程实施过程中,总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因而总存在风险。其中由于工地领导班子及项目经理工作能力影响而产生的风险属于 【 C 】
P212-213 A、经济风险
B、技术风险 C、管理方面风险 D、商务及公共关系风险 7、国际工程中,BOT项目通常采用的合同条件是 【 C 】 P168 A、《通用合同条件》 B、《永久设备与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 C、《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D、《简明合同格式》 8、下列关于合同计价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D 】 A、固定总价合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价格可进行调整 B、在固定单价合同中,由于工程数量方面的变更而引起的预算价格的超出,将由建设 单位承担 C、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单位工程中的成本增加,将由承包商承担 D、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成本提高的风险将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承担 9、下列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D 】 A、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招标工作可以在项目设计尚未完成时进行 B、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 C、发包人通过招标选择分包人,但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人的认可 D、分包人各种款项,只能由施工总承包管理人支付,不能由发包人直接支付 10、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经催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 则承包方可以主张 【 D 】 A、撤销合同,无须通知对方 B、撤销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 C、解除合同,无须通知对方 D、解除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 11、FIDIC合同中关于合同争端处理的步骤顺序,正确的是 【
】P187 A、工程师决定―争端裁定委员会裁定一友好解决―提请第三方仲裁 B、友好解决一工程师决定―争端裁定委员会裁定―提请第三方仲裁 C、工程师决定―友好解决一争端裁定委员会裁定―提请第三方仲裁 D、争端裁定委员会裁定―友好解决一工程师决定―提请第三方仲裁
12. 某项目物资采购合同,采购方向供货方交付定金2万元。由于供货方违约,按合同约定 计算的违约金为6万元,则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贷方支付 【
】 A、2万元 B.4万元 C.6万元 D、8万元 13、委托代理是委托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产 生的代理关系。下列关于委托代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A、若代理人死亡,代理权和代理关系仍然存在 B、授权委托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前提 C、委托代理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的授权意思表示,即可产生代理授 权的法律行为 D、由于委托书授权内容不明确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经济民事 责任 14、从合同范畴的角度,建设工程合同属于【 A 】 A、承揽合同B、技术合同 C、委托合同
D、行纪合同 15、下列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D 】P106 A专利 B有价证券 C经济管理行为
D经济组织 16 质量保修书一般规定,防水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不低于 【 C 】 A、l年B、2年 C、5年D工程设计年限 17 下列选项中, 对保证承包商在合同期恰当履约不起作用的是【 A 】 A、暂定金额B保留金 C、定金 D保证金 18.下列关于工程分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工程,并与发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 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B、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 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C、工程分包能有效将承包人所有的责任和义务转移给分包商,从而降低承包人的风险 D、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 19、《施工合同条件》中关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不包括 【 C 】 A、战争以及敌对行为 B、工程所在国内部起义、恐怖括动 C、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合理预见的自然力作用 D、爆炸性材料放射性造成的离子辐射或污染等造成的威胁 20 索赔时,索赔报告中涉及的索赔的理由、事件过程、影响、索赔值等都应有相应证据, 不能凌乱和支离破碎。这说明,索赔证据应当做到【 B 】 A、真实 B、全面 C、及时 D、简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 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BC 】 A、要约在到达受约人时生效 B、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要约人 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 如合同标的 数量质量等变更,应视为新的要约 D、非要约人向要约人作的意思表示也属于承诺 E、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的承诺,虽未得到要约人的回应。也应视为承诺 22、下列属于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的方法有【ABD】 A、担保 B、保险 C、风险回避 D、向分包商转移 E、风险自留 23、下列情况的发生,会引发施工索赔的有【ABCDE 】 A、发包人违约 B、不可预见因素发生 C、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 D、合同变更与合同缺陷 E、合同中止与解除 24、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的优点有 【ABC】 A、招标的组织工作较容易,工作量较小 B、程序上简化 C、评标工作量减少,时间也大大缩短 D、最具竞争力的招标方式 E、适用范围最广、最有发展前景的招标方式 25、合同实施发生偏差后,可采用的处理措施有【ABCDE】 A、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 B、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 C、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 D、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 E、采取索赔手段 三、填空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空1分,共15分)请在每小题空格上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 26 按照承包范围分类 招标分为 项目总承包招标, 施工总包招标 和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27 评标方法包括, 28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 29 根据我国建筑工程费用组成的规定,建筑工程安装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其中直接费由、 材料费 和 机械使用费 组成 30 常见的施工任务发包承包模式主要有:平行承发包,施工总承包和P190 3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属于 可变更或可撤销 合同。P122 32,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如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 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P150 33工程款支付包括工程预付款、 34 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风险辨识、 风险分析 、 风险控制 和风险转移 35 索赔按其目的可分为索赔和工期延长索赔。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36 简述施工招标中公开招标的程序 答:(1)建设项目报建(2)编制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审查(4)发放招标文件(5)开标、评标与定标(6)签订合同 (公开招标的程序的十六个基本环节:建设项目报建;审查招标人资质,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工程标底的编制与报审,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编制和送交,开标、评标与定标;中标通知,签订合同)。 37 简述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本的组成内容 答: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及三个附件组成。三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 38简述施工项目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区别(记“四不同”) 答:管理任务不同:施工项目管理 :生产出建筑产品,取得利润 建设项目管理:取得符合要求的,能发挥应有效益的固定资产 管理内容不同:施工项目管理(从投标到交工为止的全部生产组织和管理及维修) 建设项目管理(投资周期和建设全过程) 管理范围不同:施工项目管理(合同范围内施工) 建设项目管理(可行性研报告内全部内容) 管理主体不同:施工项目管理(施工企业) 建设项目管理(建设单位或其咨询单位) 39.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方法。 答: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有3种: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合同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40.简述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答: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资源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季节性施工措施,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等。 41.什么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有何区别 答:可撤销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因非对方过错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1)效力不同,可撤消合同是由于当事人表达不清,不真实,一方有撤消权,无效合同内容违法,自然不发生效力; (2)期限不同,可撤消合同中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从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或者知道撤消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消权,则撤消权消灭,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日起无效,不存在期限。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2题10分,第43题15分,共25分 42.某政府办公楼项目,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框架结构6层,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于是委托了咨询公司编制了两个标底,并向乙、丙、丁三家自己熟悉的公司发出了邀请,同时在网上发布了招标信息,共有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参加投标。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将一个标底透露给乙、丙、丁三家公司,乙、丙、丁三家又自行商订由丙公司中标,然后把部分工程再转包给乙、丁公司。在开标过程中,丙公司标书未密封,当即宣布丙公司为废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甲公司综合评分最高,乙报价最低(低于成本),招标人确定乙公司中标。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与招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乙公司暗地里让丙公司以丁公司的名义承担了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而对于其中的防水工程交给丁公司施工(丁公司只有土建施工资质无防水资质)。在施工过程中乙公司使用了不合格建筑材料,造成质量不合格,建设单位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修补责任。竣工验收后,乙公司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拒不交接工程。 问题: (1)该案例中乙公司是否承担质量责任?为什幺? (2)本工程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三家单位投标? (3)指出本工程在招标到竣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错误,并说明原因。 问题1 答:乙公司应承担质量责任。理由是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验收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2 答:本工程不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三家单位投标。因为是政府办公楼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问题3 答:本工程在招标到竣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错误有: (1)编制两个标底,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采用邀请招标,因为是政府办公楼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3)招标人将一个标底透露给乙、丙、丁三家公司,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泄露标底; (4)乙、丙、丁三家又自行商订由丙公司中标,然后把部分工程再转包给乙、丁公司,属于投标人之间串标; (5)乙报价最低(低于成本),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做废标处理; (6)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与招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应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乙公司暗地里让丙公司以丁公司的名义承担了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而对于其中的防水工程交给丁公司施工(丁公司只有土建施工资质无防水资质),属于非法分包; (8)乙公司使用了不合格建筑材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应承担违约责任。
43 某工程施工项目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沙地点距离工地8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沙子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能从另一个距离工地30公里的供沙地采购,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 1)
7月20-26日承包商施工设备出现从未有过的故障(7天) 2)本应在7月18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继图纸直到8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24天) 3)8月10-12日工地出现罕见特大暴雨(3天) 4)8月13-14日该地区供电全面中断(2天) 问题 1)由于供沙地距离增大必然引起费用增加,承包商经过严密计算在业主下达指令的第三天提出将原用沙单价每吨提高五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问该索赔是否成立 ,为什么? 2)由于几种情况临时停工,承包商在8月25日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35天,成本损失2万元/天和利润损失费2万元/天(此费率已核算)共计索赔款140万元,问应批准工期延长多少天?索赔款多少万元? 3)问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是否应扣除因机器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的违约损失赔偿金?为什么?篇三:★案例题1 清单计价的各阶段如何考虑材料的风险费用
一、《08计价规范》的规定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以下简称《08计价规范》),在清单计价的各阶段提到了计价风险,相关条款包括: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4.1.9条); 2、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4.2.4条); 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4.3.4条); 4、发、承包双方约定工程合同价款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对承包人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进行约定(4.4.4条); 5、工程价款调整时,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4.7.6条)。 二、《青岛实施细则》的规定 2011年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青建管字〔2011〕43号)(以下简称《青岛实施细则》),对清单计价的各阶段如何考虑材料的风险费用做出如下规定: 1、工程量清单编制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应说明拟建工程中可调价材料的范围、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及价格调整方法,包括可调价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风险幅度及价差调整时的基准单价。 可调价材料的范围限定于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的材料,包括的范围以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为准。 2、招标控制价 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和约定风险幅度的,编制人应按“基准单价×(1+约定风险幅度值)”计入综合单价。3、投标报价 对于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可调价材料,投标人应在综合考虑所承担的风险费用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并计入综合单价。 4、竣工结算 实际施工中,发、承包双方一般现场批价确认主要材料的单价。近年来,随着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单价信息》中材料的种类越来越齐全,一些发、承包单位为了减少工作量,双方合同约定采用信息价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或以信息价的涨跌幅度作为价款调整的依据。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明确了两种材料价款结算模式: 1)施工中发、承包双方按期确认可调价材料当期材料价格的单价差额。 当期材料价格是指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在价格波动的市场中当期采购并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价格。 当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以下简称“施工期价”)变动幅度小于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幅度(含约定风险幅度值)时,可调价材料单价不调整;当施工期价变动幅度大于约定风险幅度时,可调价材料单价调整,单价差额计算方法为:价格上涨时,单价差额=施工期价-基准价×(1+约定风险幅度值);价格下跌时,单价差额=施工期价-基准价×(1-约定风险幅度值)。 施工期价=∑(某种材料每期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价格)/同种材料总用量。 2)施工中发、承包双方未按期确认可调价材料当期材料价格的单价差额。 当施工期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小于约定风险幅度(含约定风险幅度值),可调价材料单价不调整;当施工期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大于约定风险幅度,可调价材料单价调整,单价差额计算方法为:单价差额=基准价×施工期材料信息价调整系数。 价格上涨时,施工期材料信息价调整系数=(施工期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格-投标报价同期的信息价)/投标报价同期的信息价-约定风险幅度值;价格下跌时,施工期材料信息价调整系数=(施工期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格-投标报价同期的信息价)/投标报价同期的信息价+约定风险幅度值。 例如:某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文件如下:该工程的钢材由施工单位采购,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价承担约定幅度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在约定的变化幅度以内(含约定风险幅度值)时,不作调整;超过约定的变化幅度时,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具体见下表
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综合单价中钢材的单价=4000×(1+|±3%|)==4120(元/t)。 假设施工单位为了低价中标,施工单位的投标价为3920元/t[即4000×(1-2%)=3920元/t]。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的批价如下: 竣工结算,钢材价款调整如下: 钢材基准单价=4000元/t 钢材总用量=100+150+200=450 t 钢材投标单价=3920元/t 钢材投标总价=64000元 施工期价=(50×150+)÷450=4261元/t 因为:钢材上涨幅度=()÷%&3%, 所以:应该调增价款。 钢材的价差调整=[×(1+3%)] ×450=63450元 钢材的结算总价款=50=1827450元 如果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批价确认钢材的单价,双方按照信息价的涨跌幅度进行调整钢材价款。竣工结算,钢材价款调整如下: 假设投标时,钢材的信息价=4020元/t 钢材基准单价=4000元/t 钢材总用量=100+150+200=450 t 钢材投标总价=64000元 施工期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00×150+)÷ 450=4311元/t 因为:钢材上涨幅度=()÷%&3%, 所以:应该调增价款。 钢材的价差调整=[7.2%-3%] ×4000(基准价)×450=75600元 钢材的结算总价款=00=1839600元 三、招标文件或合同未确定可调价材料的基准单价和风险幅度的计价原则 文件中要求:招标人招标时或发、承包双方合同签订时,明确拟建工程中可调价材料的范围、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及价格调整方法,包括可调价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风险幅度及价差调整时的基准单价。实际中,还是有许多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确可调价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风险幅度及价差调整时的基准单价,怎么计价呢?文件规定: 1、可调价材料的范围以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为准。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应包括: (1)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木材、木材制品、水泥、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砖、瓦、砌块、砂子、碎石、石材、防水材料、墙体板材、沥青及其制品、玻璃、保温材料、防腐材料、耐火材料、汽油、柴油、装饰装修主要材料、苗木、花卉、管材、电线电缆、灯具、卫生洁具、散热器、各类新材料等。 (2)单种材料合价占单位工程中分专业工程造价(如土建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等)的比例在1%及以上的材料。 2、可调价材料的风险幅度以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为准。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包人承担的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价格风险幅度值应在3%以内(含3%)取定,其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风险幅度值宜在5%(来自: 唯 才教 育网:招标文件或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内(含5%)取定。 3、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的,按照约定执行。若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确定: 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基准价=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以下简称“投标价”)。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 1)投标价&投标报价同期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材料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基准价=信息价;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基准价=投标价。 2)当投标价&信息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基准价=投标价;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基准价=信息价。 3)当投标价=信息价:基准价=信息价。 例如:某房屋建筑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采用塑钢门窗,工程量为1000m2。施工单位投标时,投标时价格为200元/m2,投标同期,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的发布的《材料信息》中的价格为400元/m2。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关于塑钢门窗的确认价为800元/m。计算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价款。 施工单位的投标价款=200×元。 因为招投标时,未约定塑钢门窗的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幅度,根据文件规定,按5%考虑。 因为该工程为国有资金投资,施工期材料价格上涨,投标时投标价=200元/m2,信息价=400元/m2,所以取基准单位为400元/m2。 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的调整价款=[800-400×(1+5%)] ×元。施工单位的结算价款=000=580000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亮化招标文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