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的过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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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行政职能模式的转变
中国政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行政职能模式几经变化,虽然历经挫折,反复,但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我国政府的行政职能模式已经从最初的政府以统治为最根本职能的统治型政府转变为管制型政府,现在正在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管制型政府是近代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化的产物,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成为政府的工作重心,国家的政府部门已经不再单纯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代表机构,而主要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公众意愿的代言人,相对于统治型政府,管制型政府的行政职能模式已经逐步摆脱了政治性和统治性的束缚,日益表现出管理性和社会性的特征。我们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行政职能逐步由统治型政府转变为管制型政府,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经济社会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基础。但管制型政府的&管理&是一种带浓厚政治色彩的严密的控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管制型由于种种弊端已经阻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管制型政府过于严密的行政或政治、经济、社会控制,使企业失去活力,经济失去活力,社会失去活力,下级失去活力,公民失去活力,缺少灵活性与应变能力,引起了低效率、官僚主义、政府规模膨胀等诸多问题,不仅使得国家的财政不堪重负,而且引起了广大民众对政府的普遍信任危机。面对日益发展和变化中的世界,管制型政府已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而来自各方的批评,更是把其推入了危机四伏的旋涡之中。所以转变政府工作理念,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成为了社会的一致呼声。
党和中央高度重视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政府顺势改革。十八大报告中提到: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管理中,控制关系日渐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日益生成的服务关系,管理主体是服务者,而管理客体是服务的接受者。与传统的管制型行政职能模式相比,服务型政府的行政职能模式表现出在行政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公共行政组织以及其工作人员的角色定位、行政职能体系的组织结构、行政职能价值取向以及行政职能体系的开放程度等方面的重大区别。
服务型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目的在于有效实现公共利益并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因此行政,因此行政主体与客体之间已非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能够释放经济社会的活力,缓解社会矛盾。
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因此公共行政组织已不再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因此公民自我管理,非政府组织将得到巨大的发展契机。更多的社会组织和成员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这也表明了服务型政府的开放性特征。那么信息将得到最大程度地共享,行政职能履行的过程也是公开透明的,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通过民主和法治的途径参与公共决策。
与传统行政职能模式下强调纵向层级化和横向部门化的组织结构不同,服务型政府的组织结构表现出&扁平化&和&网络化&特征。由于服务意识的确立,公共服务的供给不再仅仅借助于强制力的推动,公共行政组织也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组织,因此,服务型政府将以公共服务精神为纽带,将不同的公共服务主体联系在一起,通过灵活的组织架构和良好的分工协作实现社会公共事物的管理。
管制型政府的价值取向是以效率为中心,将效率看成是衡量政绩的标准,这也往往印发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造成了重效率忽视公平的现象,导致社会矛盾不断加深。而服务型政府确立了公正的导向,将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政府行政组织的首要责任,强调公正前提下的效率并以公正激发效率。
那么应该如何更好探索政府行政职能模式的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明确管制与服务的关系
服务与管制历来都是政府进行管理的手段,本质区别在于服务型政府的管制是为服务而管制,管制仅仅是管理中的一个部分,一种手段。而管制型政府则是管制就是一切,管制的触角可以伸向社会各个角落,总是管不住政府的手,不该管的也管了,引发了比如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政效率低下,贪污腐败等严重问题。
2、 树立正确的行政理念
服务型政府的人民本位与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而我国官本位思想阴魂不散,官员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现象较为严重,必须花大力气整改,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党的群众实践教育路线就是为了整治错误的行政理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 改善服务型政府的服务机制。
李克强就任总理后,一直在高声呐喊放权,甩开膀子改革。因为我国管制型政府强调过分的集权,这会造成行政人员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性和灵活性,缺乏责任感等不良影响,过多的行政审批也会导致行政权力腐败,社会矛盾加深,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所以下放权力实行适度分权是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除此之外,要建立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机制,要求行政人员不仅要对其行动的过程负责,也要对其行动的结果负责,避免管制型政府中逃避责任现象的出现。
政府职能转变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加快经济转型,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所以希望政府能够拿出决心,行政人员一起努力,全国人民共同参与,一起监督,鼓励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促进人民生活发展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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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府职能转变:中国政府转变职能的世界意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12时24分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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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聚焦改革议题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于11月召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成为推动全局改革的重要突破点,也将是本次会议的重要内容,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会议前夕,众多海外专家学者和媒体持续聚焦这一议题,围绕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意义及可借鉴的一些做法发表了真知灼见。
为中国经济社会释放活力
历时35年的中国改革开放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宏观管理方式的变化,中国经济和社会也必将进一步释放活力。
韩国现代经济研究院中国问题研究室主任韩载振博士说,中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推动经济增长,这无疑将增加老百姓对政府的信心,也将有助于社会安定。社会安定,老百姓对政府有信心,对政府来说,实施各种政策将更有效率,自然会进一步推动民生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形成一个很好的良性循环。
中国欧盟商会会长达维德·库奇诺认为,中国政府更好地发挥市场的职能将有助于私营企业的发展,使财富分配更加公平,提高资源和资本的使用效率,在市场上建立起企业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升级生产设备和管理系统,提高生产效率,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
丹麦前驻上海总领事曹伯义表示,中国政府非常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并提高行政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上海建立自贸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将为探索政府转变职能提供新的路径和模式。中国政府决心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的行政管理系统以及更加透明的市场。我相信,中国人民将受益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一个更加开放的经济。
法国中国问题专家、巴黎第八大学地缘政治学博士皮埃尔·皮卡尔说,9月底启动的上海自贸区很好地体现了中国正在进行的改革。这一改革是为了适应全球经济和商业的发展,以促进更加积极的开放战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政府通过授权,促进投资,使金融、商业、文化、教育和卫生服务等领域获得进一步发展。
泰国《亚洲日报》副社长兼总主笔钱丰说,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上台以来,国务院一些部委进行了撤销和合并,中央也把不少的权力有序分批地下放给地方,让人看到了中国政府着手政改的决心。我相信如同创造了经济奇迹那样,中国将再次创造一个政治奇迹,向世界诠释政治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为世界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世界发展是中国的机遇,中国发展也是世界的机遇。转变政府职能,将促进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也将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新动力。
阿根廷经济学家马蒂亚斯·卡鲁加迪说,30年前,中国转变政府职能,把更多的权力交由市场,由此带来了巨大的人口和资源红利。随着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立,中国政府迎来第二次职能转型,由此产生的新的投资机会和更好的制度环境将为世界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韩载振认为,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将推动经济发展、稳定民生,对世界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中国经济的增长,不仅会扩大内需、也会刺激外国投资,尤其是中国正在进行的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项目。此外,中国经济的复苏,进口增加,对周边国家以及全球经济都将起到很好的拉动作用。
泰国朱拉隆功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沃拉萨·玛哈他诺博说,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政府成功转变职能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不仅能够促进中国与其他不同体制国家在各个层面的交往,拉近与他们的距离,也会为类似体制的国家提供宝贵经验。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保罗·达西博士表示,作为新一轮改革试验田的上海自贸区的设立,给了那些对中国经济改革充满信心的人充分的利好预示,而这一改革也更广泛地被西方解读为中国经济将更具有竞争力,将进一步促进创新、节约成本和提升效率。
美国前财政部长亨利·保尔森近日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认为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前景比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任何一个时间点都更好,调整内容包括促进市场能动性、扩大中小型企业的机会、提高资本分配效率、改善消费和投资之间的平衡等。在全球经济增长依然乏力之际,中国重振改革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放”“管”结合齐头并进
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理顺政府、社会、市场三重关系,把该放的权真正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切实管住管好。一些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值得借鉴。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说,新加坡许多政府部门承担的服务职能都尽可能引入市场机制,促进效率的提高,但并不是企业化,不能变成以盈利为目的,比如警察的权力不可以下放给社会。需要避免的是政府与民争利,有利可图的就攥在手里,无利可图的该做的也不做。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亚洲研究所所长陈光炎说,中国实现经济改革需要在企业竞争、国家控制和管理层流动等方面对国有企业作出改革,新加坡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比如,新加坡政府主要干预企业董事会人员组成,另外可能任命一部分高管,但大部分管理层都采用“市场化”方法,与私营企业一样从市场上招聘,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管理层的素质和责任感。
达维德·库奇诺认为,为使经济具有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中国可以遵循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尽快将资本引导至那些有创新能力、高效、高生产力的企业之中。
阿根廷拉普拉塔国立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阿列杭德罗·西蒙诺夫说,中国从过去计划经济成功转型为市场经济,现在又在谨慎评估政府介入市场的程度。拉美很多国家的发展历史证明,处理好国家干预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键,单纯地采取市场自由化、开放化和私有化为中心的新自由主义,或者单一施行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都被证明可能使经济走上歧途,曾被认为是新自由主义实验室的阿根廷2001年的金融危机就是最好例证。
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世界问题委员会主席哈立德·马哈茂德表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面临的问题,需要针对各自不同的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政策。巴基斯坦面临着能源短缺的问题,国家近5年来经历了权力下放的过程,许多国家政府部门的权力下放到省一级,一些部门经过合并效率得到提高,减少了政府开支。(参与记者:权香兰、刘宇、杨敬忠、宣敏、郑斌、黎藜、叶书宏、赵燕燕、王小舒、孙浩、陈济朋、胡隽欣、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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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宋岩我国经济转型期政府经济职能如何转变?
全部答案(共3个回答)
的描述,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目标的提出只是一个概念性的表述或者说是一个命题。要做好这篇文章首先应对其内涵、外延做深入的研究,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其次,目标是一个受到多元因...
[摘要] 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的转型,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16大提出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政府的职能做了全面、相关信息的描述,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目标的提出只是一个概念性的表述或者说是一个命题。要做好这篇文章首先应对其内涵、外延做深入的研究,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其次,目标是一个受到多元因素影响的变量,对这些因素的构成、状态、成因及相互关系应有一个全面、准确的把握;第三是实施途径的选择、相关的政策配套和资源配置及过程的动态控制。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认识仅仅停留在目标的提出,而忽视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实施的途径,目标就只能是一个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的“彼岸”。本文将围绕着这一命题重点讨论:当前政府履行其经济职能所存在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一般经济职能与经济转型期政府的特殊经济职能;转变政府经济职能中存在的观念和利益方面的障碍;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和重点。改革的路径选择和相关政策是实施层面的问题,不在本文中展开讨论。
  (中经评论·北京)3)“应该”的另一个出发点是要证明国企也能办好,而且不比私人企业差。目前中国国企在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确实存在许多体制上、机制上的障碍,比如历史包袱、社会负担、技改欠账、激励不足、经理人员的选择未市场化且纳入了官本位体系。即使在这样一种状况下,也出现了许多优秀的国企领导人和具有竞争性的国企。随着上述障碍的逐步消除,从商业角度看,我对国企能办好并不存疑义。但这种观点有把国企和非国企打上“姓社”和“姓资”的嫌疑,这与我们确立的多种所有制共存的方针是不符合的,而且把一个商业性的问题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也是不可取的。从政策角度看,国企能否办好不能构成办国企的充分必要条件。
  
  4)公有制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所有制的概念。从企业层面看,国有企业和公有制企业不是完全同义的。因为所谓公有制企业是指全体社会成员或全体企业成员都持有同等权益的企业所有制结构,只有当国家的所有制结构是单一的公有制时,国有企业才能算作是公有制企业;当国家是一个混合所有制结构时,国有企业也就不能被视为公有制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属性更多地表现为:政府财政投入与政府控制、经营。
  
  5)长期以来,有一部分人主张国有企业私有化或民营化,我认为科学的表述应是资本的社会化。资本社会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如果说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社会化是资本从少数垄断寡头向中产阶级和民众扩散的过程,那么我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本社会化则是资本从国家持有向全体社会成员转移的过程,当然这个转移过程是长期的,而且必须是有序、公正、公平的。特别是对于国有大型企业,其资本社会化的主要途径不是向私有企业或管理层转让,也不是通过国企之间的相互参股实现股份制或股权多元化,而是通过资本市场直接向民众转让。
  
  6)社会主义思潮和马克思主义关于公有制的论述是基于一种价值的判定,这个价值观的核心思想是平等、公正、公平,公有制只是实现这一价值观核心思想的方式和手段。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应拘泥于方式和手段,应把握它的核心思想和精神实质。新一届中央领导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正是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
  
  “必要”是一种现实的选择,这种观点认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应由国企控制和经营。这个观点实际上是列宁最早提出的,他在日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演讲的写作提纲上使用了“制高点”这个德文词(德文是KOMANDOHOHEN,英文译为THE COMMANDING HEIGHTS? 中文译为命脉)。列宁的原意是反驳当时党内一部分人对“新经济政策”的非议。他认为只要布尔什维克掌握国家政权、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包括直接经营管理银行、交通、铁路等涉及国计民生的核心部门,小公司由私人经营,无伤大局。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对国企改革的政策依然未走出列宁的“制高点”的思路。面对当今的现实,我认为应该认真研究政府退出“制高点”的问题。
  
  1)从政府的经济职能看,政府控制“制高点”意味着政府扮演了裁判员和运动员两个利益相互冲突的角色,这不仅会削弱政府制定规则、维护秩序的能力和权威,由此产生的行业垄断、特许专营会破坏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原则,而且形成了设租、寻租的土壤。
  
  2)国家利益的安全、国家战略的实施、国计民生的保障是否必须通过政府控制“制高点”来实现呢?这其中似乎找不到必然的逻辑。安全、命脉、保障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是一个涵盖面极广的概念,也并非是中国特有的问题。在市场体制国家中,这些行业,包括军工产业的运作主体主要是市场中的非国有企业,政府是通过政策法规、监督管制(包括价格管制和补贴)和社会保障来实现的。
  
  3)从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来看,垄断、特许专营获取的溢价收益不是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的因素造成的,其背后隐藏了巨大的社会成本,付出了破坏市场机制的代价。在竞争性行业,国家用纳税人的钱办企业,再与纳税人竞争,这个逻辑本身就是荒谬的,事实也证明了国企并不存在特殊的竞争优势。
  
  4)“必要”的一个新的论据是基于当前社会存在的收入差距拉大,公平问题凸显。政府用于二次分配的资源有限,不能满足需求(仅社保就有6万亿到9万亿缺口),所以政府应通过国企控制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参与一次分配。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冲动,除了受到政绩和升迁的影响外,这是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因为控制了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就控制了投资规模,从而可以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并从一次分配中得到收益,使二次分配得以改善。地方政府的这一行为造成了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加剧了市场供求的波动,恶化了结构,浪费了大量资源,诱发了官商勾结,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不能成为政府办企业的依据。
  
  上述表明,政府控制、经营庞大的国有资产(总额约20万亿)既不应该也无必要。当前之所以存在这种状况,从主观上讲有认识上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是长期计划体制形成的“遗产”。市场不发育,资本的社会化程度不够,又制约了对这个“遗产”的消化。基于这个逻辑,我认为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政府应加强市场化改革,推动市场发育,有序、公正、公平地退出“制高点”,把有限的资源投放到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退出“制高点”与资本社会化是一个同步的进程,其途径从增量上应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从存量上应积极推动国企改制、改组、上市,并逐步降低国家持股的份额。
  
  在分析了政府职能转变中的观念方面的因素后,接下来要触及的是一个更为基础性的因素:利益或利益集团的行为。
  
  在传统的观念中,政府是公众利益的代表,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现实告诉我们,这只是一种假定和期望。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公共选择过程与市场交易过程存在着共同性,公共选择的主体-选民和政治家同样是由“经济人”组成的,政治家是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经济人”,如同经济市场上人们追求利润或效用极大化一样,政治家在政治市场上追求的是选票和权力的极大化。此外受到任期影响,他们存在“短期行为”。更为严重的是政治市场是一个权力角逐的市场,运用权力设租以谋取私利具有极大的诱惑。
  
  我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所运用的方法是有价值的,但我并不赞同把现代社会的政府整体看成是一个特殊的、以谋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利益集团,但他们存在运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动机。对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动机受到法规、道德规范、立法司法机构、媒体、民众的制约,尽管如此,政府官员的设租、贪污已构成非常严重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不满。
  
  一个相对集权、拥有巨额经济资源的庞大政府体系,意味着更多的设租机会、更大的设租空间和更多的寻租和贪污。在政府体系内,这部分人已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他们的行为不仅大大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而且会产生制度效应,诱导更多的人参与设租和寻租,使其成为人们必须遵循的“潜规则”。为此,他们不仅不会自动减少拥有经济资源、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反而会以各种理由强化和扩大这种权力,以谋取更大的私利。这个问题的改善不能仅仅要依靠思想道德教育,行政、法规处罚和社会监督,最根本的办法是把不应由政府拥有的权力和不应由政府控制的经济资源返还给市场和企业。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做一个简要的概括和总结,以此寻求更广泛的共识。
  
  1)当前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和功能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越位”和“缺位”,这种状况已不能适应中国正在进行的经济双重转型的需要;
  
  2)从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从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型的政府转变为一个以公共服务为主导型的政府,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和方向;
  
  3)要实现这一转变需要更新旧的观念,克服利益集团的障碍。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经济实力飞速增长,截止到2007年底,GDP总量排名世界第四,国家外汇储备余额排名世界第一,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由于旧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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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目标及实现路径
政府的经济职能涉及市场自由与国家干预的边界,在不同的制度、经济背景下,政府的经济职能往往要作适应性调整,以期契合现实的需要.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经历了从&全能&型向&调控&型的撤退.文章将回顾这一&撤退&过程中政府经济职能的变迁,发掘政府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处的角色,明确政府经济职能履行的目标及实现路径,希冀对行政体制改革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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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学部,辽宁,大连,11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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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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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分析
【英文标题】 Analysis on Path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n China
【作者单位】
【分类】 【中文关键词】 政府职能;转变;路径
【英文关键词】 Government Functions;Transformation;Path
【文章编码】 (6―05【文献标识码】 A
【期刊年份】 【期号】 2
【页码】 6
【摘要】 行政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任务。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政府职能,应当依循法治化的途径,具体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的思想和理念,落实“三优先原则”;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梳理政府权力;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不符合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权力进行调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英文摘要】 The basic objective and task of the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system in China is to adapt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to the requirement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s the key to the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system and it should follow the requirement of the rule of law,which specifically including:The enactment of law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guided by the idea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and the“three prior principles”should be implemented;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should be implemented and government power should be fully adjusted;current law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checked on and government power which is not fit for the requirement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hould be regulated;the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should be deepened.
【全文】【】 &&&&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基本态势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矛盾的地方就是不适应的方面。不适应的问题是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就是要针对其主要问题,解决其不适应的方面,使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因此,使行政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行政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本和要害所在。只有真正转变职能,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解决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不适应问题。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标题下作了这样的规定:
  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要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受侵犯;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
  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第一,强调政府职能要依法界定和规范;第二,切实转变经济管理职能,主要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而不是行政手段。第三,《纲要》明确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三优先原则,即自主解决、市场竞争机制调节、中介机构自律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按照三优先原则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社会自律管理的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第四,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要切实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同时,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这既是职能转变的方向,也是解决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重要方面。第五,政府职能分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类,职能转变需要在这四个方面下功夫。第六,政府职能转变既要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也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在转变经济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转变政府职能的路径分析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
  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行政权力,关键是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那么,政府究竟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按照现在大家公认的原则,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如果进一步问,哪些事项是公民法人能够自主解决的?哪些事项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哪些事项是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这些问题恐怕很难具体界定清楚,只能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性要求和标准。政府究竟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的问题仍然还停留在原则要求上。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就始终难以落到实处。如果只停留在理论上,那么,这个问题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研究起来很难有结果的问题。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研究现状。因此,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需要转变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思路。那么,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可供操作的路径在哪里?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政府究竟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的问题,应当通过法治化的路径解决
  以法治化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不仅是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的深化和作出的一种新的概括或者说更加明确的表述,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法治化的途径,能够把抽象的理论化为可供操作的具体改革实践,能够更好地解决行政管理中人民群众感受到的、切身体验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法治社会要求建立法治国家,法治国家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法治化路径来实现,这就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的逻辑结论。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要求,解决其不适应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调整好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行政权力与各种利益的关系,这些均须体现为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必须用具体的权利义务的形式来予以调整和肯定,而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就是法律制度。法律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宪法规定公民基本的权利义务,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各种各样的权利义务。因此,要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解决好行政管理中的权利义务问题,要解决好权利义务问题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
  另一方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是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制约权力的扩张和滥用,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行政权力的乱作为和不作为。因此,行政权力的来源需要法定化,权力行使的规则和程序需要法定化,相关责任需要法定化,等等。
  (二)法律法规的制定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的思想和理念,落实三优先原则
  切实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三优先原则,来规定公民法人的义务,设置公民法人的行为规范。不符合三优先原则的,就不给公民法人设定义务和行为规范,当然也就相应不设置许可、处罚、征收等内容和法律责任了。这是从源头上解决职能转变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立法的程序必须民主、公开、透明,立法的结果必须科学、合理,立法的实质内容必须符合“三个有利于”、“三优先原则”和客观规律以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和意志等等。坦率地讲,我们现在的立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离这些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但是,不可否认,在没有更多更好选择的情况下,通过法治化的路径来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仍然比其他路径好得多。因为,一是法律本身的明确性、规范性等特性能够真正把职能的转变即权力的调整问题落在实处,把政府管了什么、没有管什么规定得比较清楚,并产生个人的意志改变不了的法律效力。二是,立法过程是一个多种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因而其规定就必然更加合理些。三是,立法是一个多主体多中心决策的过程,因而相对就比较理性、科学。四是,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立法的结果最终要公诸于世,受全国甚至全世界评判。职能转变得如何,权力规定得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都清楚地展现在世人面前,由此产生的压力、动力是不可低估的。政府有关部门企图通过规定交强险与交通违章挂钩来扩大权力,管理不该管理的事项,但却在公众强大的反对压力下而失败,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对现有职能的转变,首先是理清楚政府现在有哪些职能,进而通过法定渠道来解决。笔者认为,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操作途径这个问题上,本文提出了一个比较重大的、有突破性、创新性的观点――把政府职能转变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梳理工作结合起来,借用梳理的成果,推动政府职能的实质性转变的进程。
  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已有一个重大的突破――各级政府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进行了一项浩大的工程,即已经把实际的政府职能即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有实质影响的、对经济社会发展能够实际控制的法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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