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排名授权支付业务中,经办行应保证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网银落地业务及时处理。工作日

设置方法/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无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须填写《账户审批表》报省财政厅(基层预算单位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还须填写《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连同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审批表》一并报省财政厅);《银行账户审批表》经省财政厅审批后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预算单位持《》,在省财政厅确定的代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内,自主选择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零余额账户开户和印鉴预留手续。
预算单位在改革实施前已由财政拨付的资金,继续在原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使用和核算;原账户中相关用途的财政资金使用完毕后,从新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按规定支用有关款项。
管理使用/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中单笔支付额5&000万(含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中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账务处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度终了,零余额用款额度必须清零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作用/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支付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财政集中支付的桥梁。首先,零余额账户是连接国库单一账户与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的纽带,代理国库单一账户对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支付。财政支付的实质是预算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转移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在零余额账户模式下,这一资金转移是通过零余额账户的支付与清算活动实现的,预算支出先由零余额账户向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支付,然后国库单一账户向零余额账户支付清算,完成整个支付过程。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零余额账户是实现对预算资金最终付款控制的必要的技术手段,是我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保证预算资金在实际支付时才流出国库单一账户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零余额账户的零余额特性,使得所有预算得以集中控制在国库单一账户,从而克服传统的因分散、重复设置账户而导致的预算资金大量滞留于预算单位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弊端。从这一意义上说,对零余额账户的有效管理是实现改革目标的关键。
此外,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原有的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都将被取消,而零余额账户可以作为这些传统账户的替代,一方面兼顾预算单位的传统支付习惯,使预算单位可以依据预算管理权限向零余额账户发出支付命令,履行支付义务,保证为执行预算而采购商品或劳务时做出的支付承诺按时兑现;另一方面也能够体现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中,保持预算管理体制赋予预算单位的管理权限及其会计主体地位不变的要求。
国际经验/零余额账户
集中支付的目的是有效地管好财政支出的最后环节,从制度上保证支出按预算的要求进行支付,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本质,就是国库对预算资金最终付款实行集中控制。具体要求是只有在支付实际发生时,预算资金才流出中央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而不是在计划购买或计划支出时,预算资金就已流出国库,从而使国库单一账户能够真实反映财政实际支付情况,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预算资金活动的透明度。在具体实现方式上,国际经验可概括成两种模式:一是全部支付业务直接从中央银行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二是在国库单一账户与商品或劳务供应商之间设置一个过渡性账户或零余额账户,采取由零余额账户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方式实现集中支付。采取设置零余额账户的模式是国际上较普遍的做法,但具体形式各有不同。
在英国和法国,是由负责公共支出的公共会计出纳署为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开设账户,所有公共均通过出纳署,公共部门之间的交易通过出纳署内部划转进行支付,与非公共部门的交易则通过与商业银行支票转账实现支付。日终,出纳署账户上的余额划转到中央银行国库单一账户,第二天清晨资金余额再返回出纳署。在意大利和挪威,大额支付业务由中央银行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小额或零售支付业务则由财政部门在开设过渡账户或零余额账户,当财政向代理行发出支付命令,代理行垫款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日终账户余额与中央银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其中意大利是在办理支付3天后向中央银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挪威则是在当天清算。同时,零余额还贷记政府收入,因此,日终该账户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余额是借、贷方轧差余额。在巴西,财政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代理行在收到支付命令的第二天将应付资金与中央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然后将资金划转入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
&|&相关影像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
登录后使用互动百科的服务,将会得到个性化的提示和帮助,还有机会和专业认证智愿者沟通。
此词条还可添加&
编辑次数:11次
参与编辑人数:6位
最近更新时间: 09:04:02
申请可获得以下专属权利:
贡献光荣榜当前位置: &&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预算单位设立零余额账户,旨在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强化财政收支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我办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发现,零余额账户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完善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零余额账户是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些预算单位在零余额账户管理和使用中,存在法规意识淡薄,财政知识匮乏,侥幸心理等问题。利用目前财政部门全方位动态监控管理系统不完善等漏洞,擅自将项目经费通过零余额账户转到单位基本户,使得财政资金脱离财政零余额账户监管,形成挪用、虚列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一)年末零余额账户出现余额。有些预算单位年末以未收到财政收回额度通知书为由,不对零余额账户作账务处理,导致年末账户出现余额。如:某单位零余额账户年底出现余额,下年初在收到一正一负两张财政授权支付通知书时分两笔进行账务处理。经核实该单位年末未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通知书,所以未做账务处理,导致出现余额。
(二)频繁大额提取现金或公款私存。个别预算单位为用款方便,将额度内的资金频繁提现,再存入单位基本户。还有受利益驱动,代理银行授意财会人员将提取的单位资金转入该银行的个人账户,导致财政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范围之外,形成公款私存问题。如:某单位收到财政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时,在同一天签发多张连号转账支票,支付到该单位职工个人卡中,造成以个人名义保管单位资金,虚列支出后果。
(三)把零余额账户转到基本户或其他账户。有的单位为了资金的使用方便,与第三方合作,先将资金拨付给第三方,然后再转回到单位的基本户或其他账户,还有擅自用转账支票直接将项目经费从零余额账户转存单位基本户,以达到随意支配的目的。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财务人员的理解偏差。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对零余额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不甚了解,对政策的掌握不深不透,把零余额账户只理解为字面意思,未真正理解其内涵,加之上级主管部门业务跟踪指导缺失,导致预算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核销、结转,也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预算单位的利益驱动。受局部利益、团体私利的驱使,单位领导对财经法规知识匮乏,自认为项目资金到手就归自己随意支配,忽视了项目资金必须以单位实际申报为准,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支出结余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处理。
(三)主管部门监管缺位。一些单位往往在立项和争取资金上下功夫,注重申请项目资金,而忽视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重拨款轻管理,疏于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客观上也给项目单位挪用资金提供了方便。
(四)支付方式改变。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都明确规定工资支出、工程项目支出、设备采购等支出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但我们检查中发现,有的预算单位违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按规定应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改为授权支付,甚至有的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中转出资金后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完善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对策思考
(一)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个别单位领导为牟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无视财经法规,授意财务人员弄虚作假,达到财政资金脱离监管,随意支配目的。必须强化基层预算单位遵纪守法观念,真正做到合法合规。
(二)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基层预算单位而言,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和从业水平是当务之急。要逐步建立健全完备的财务从业人员再教育制度,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加强风险意识,健全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财政部门既要重分配更要重管理,既要进行静态监督也要进行动态监控,做到财政资金供、管无缝隙,信息资源共享。充分运用财政监察手段,对预算单位的监管要重点关注年末转账问题,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按照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要求,严格按制度办理财政资金拨付。提高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比例,减少授权支付额度,同时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五)进一步完善代理银行业务管理。财政部门应严格制定代理银行资格标准,选择服务能力强、质量高、成本低、信誉好、风险低的银行作为代理银行,同时明确要求代理银行对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数量实行限额控制,确需支付大额现金的,必须经财政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三方授权,以防止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风险。
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评议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电子邮箱:webmaster@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邮编:100820 电话:010-以下试题来自:
单项选择题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指预算单位按照()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之内,按照各种结算方式,将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通过在银行开立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A.人民银行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录入柜员
B.复核柜员
C.柜台经理
D.上级部门
D.月末最后一日
A.单位公章;
B.单位财务专用章;
C.法人代表签章;
D.经办人签章
A.一般存款帐户
B.临时存款帐户
C.基本存款帐户
D.专用存款帐户
A.学生证;
B.户口簿;
D.街道办事处证明荆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以公开促进改革、以改革保障公开 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关于开展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开展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荆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市财政局将开展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并将为每个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
革的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相关事项
㈠财政授权支付概念。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㈡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①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②零星支出。
㈢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用款计划,向国库支付中心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额度,
市财政局将批准后的授权支付月度用款额度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人民银行荆州中心支行国库科、预算外资
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月度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和支付凭证,通过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
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清算。具体程序为:
⒈市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增加的并划分到代理银行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
单》的方式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荆州中心支行,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方式通知代理银行。《财政授权支付额
度通知单》应附各级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额度明细清单。
⒉代理银行须将各级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额度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其经办行,各经办行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月度用款额
度通知到相关的预算单位。
⒊预算单位在市财政局批准的月度用款额度的累计余额内,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提交代理银行办理支付业
⒋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后,须审核下列内容并作相应处理:
⑴《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要素填写是否齐全、准确,大小写金额、签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若有误,则作退票处理;
⑵支付总金额是否超过市财政局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累计额度,若超出,则拒绝支付。
经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⒌代理银行办理完支付手续后,将加盖转讫章或受理业务专用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的相应联次退预算单位。
㈢财政授权支付结算。财政授权支付主要通过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等结算方式来实现。
1、转账支付方式的范围:单位分散采购的项目,实际支付额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含1000元)的(或从单位财务制度规
定的额度);在用款额度内的单笔资金金额在限额以内的支出;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的单笔金额超过限额的支出和紧急
2、现金支付方式的范围:未实行工资统发的人员经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津贴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等);个人劳务报
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
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必须直接支付现金的支出(如招待费、交通费、购买对象为个人的支
出等);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对个人项目。
一个预算单位现金提现额度只能在核定的现金支付额度余额以内办理,一个单位当天累计提取的现金不得超过5万元人
民币,超过5万元的提现业务必须报市财政局批准。
财政授权支付以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为基础。在这些系统尚未建立和完善前,预算单位的支付
令通过人工操作转到代理银行,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日轧账前,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
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二、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相关事项
㈠账户性质
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实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
行清算。预算单位如有自有资金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在该帐户下开设“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分帐户”,用于预算单
位自有资金的收付和结算。该账户属于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由
预算单位使用和管理,代理银行按专用帐户性质办理业务,市财政局进行监管。
㈡办理开户的程序和手续
⒈预算单位选择代理银行
为保证资金清算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在方便用款的基础上,由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荆州
中心支行指定的具有代理资格的银行中预选一家银行为本部门及其下属各级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的开户行,经批准认可
后作为办理本部门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每个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本
单位的资金结算和核算业务;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要将基层预算单位选择的代理银行及时汇总反馈给市财政局国
库支付中心。为方便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与国库存款帐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及时进行资金清算,原则上一级预算单
位(主管部门)所属基础预算单位选择的代理银行(主办行)及其分支机构(承办行)应集中在一家商业银行。
⒉预算单位提出开户申请
经批准后,一级预算单位要将选择的代理银行通知基层预算单位,预算单位设立零余额账户的开户申请要从基层预算单
位逐级上报,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填写《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并输入软盘,随同开户申请报
告一并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预算单位开户申请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基层预算单位必须是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单位;
⑵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在一级预算单位确定的一家代理银行中,按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
⑶基层预算单位名称要填写完整准确,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能简写;
⑷单位国标码要填写准确,如个别单位因情况特殊暂时没有国标码,应抓紧时间申请办理正式国标码;
⑸经办机构应填写单位财务部门所在的内设机构,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账户管理;
⑹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要填写完整,便于今后代理银行准确寄送有关支付单据。
⒊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批复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对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和开户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规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将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批复书》予以批复,并通知代理
⒋人民银行荆州中心支行核准
代理银行根据市财政局批准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的通知文件,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预
算单位开户资料,审查合格后报中国人民银行荆州中心支行&&&&&&&& 部核准。
报人民银行荆州中心支行有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⑴市财政局同意开设账户的核批文件;
⑵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⑶人事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⑷编制、人事部门批准成立机构文件原件;
⑸开户银行签章同意开户的申请表原件;
⑹预算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办理开户手续的书面授权书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⒌代理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预算单位取得人民银行荆州中心支行核准后,到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并办理单位预留印鉴。预算单位零
余额账户开设后,代理银行将所开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资料情况书面报告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和人民银
行荆州中心支行,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通知一级预算单位。
代理银行开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时,须审核以下资料:
⑴预算单位机构设置的批准文件;
⑵市财政局同意开设账户的核批文件;
⑶人民银行荆州中心支行发放的开户许可证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开户申请资料。
⒍预算单位到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办理预留印鉴手续
⑴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后,由一级预算单位到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领取待填的空白印鉴卡。
⑵一级预算单位将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账号及空白印鉴卡逐级下达到各级基层预算单位。
⑶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分别填写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印鉴卡》和《一级预算单位财政
拨款印鉴卡》。《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印鉴卡》一式三份,基层预算单位自留一份,交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局国库
支付中心各一份。《一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印鉴卡》一式三份,一级预算单位自留一份,交市财政局总预算会计、市财
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印鉴卡的变更
基层预算单位如果需要变更印鉴卡内容,应当及时通过一级预算单位向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提出变更申请,重新填写
印鉴卡,办理印鉴卡更换手续。一级预算单位需要变更印鉴卡内容,直接向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提出变更申请,重新
填写印鉴卡,办理印鉴卡更换手续。
预算单位增加、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应当按照上述开设账户的程序办理。
㈢帐户的相关管理要求
⒈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
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市财政局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
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⒉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不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提取和使用现金;代理银行应严格按
照省财政厅批准的用款额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受理预算单位的现金结算业务。
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支出类型设置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
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每日发生的预算内资金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市财政局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
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预算外资金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市财政局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实时清算。在财政、国库、代理银行间自动
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前,采用划拨资金方式办理授权支付业务。
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下设的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分帐户,办理预算单位自有资金收付和往来款项结算,由代理银行根据
该帐户资金结余状况,办理相关划款业务。不能将财政性资金收付业务转入该帐户办理。纳入改革范畴之前结余的资
金,原则上转入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分帐户。
⒍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银行代理手续费由市财政局在年度终了向代理银行统一支付,但其中下设的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分
帐户手续费由预算单位自行承担。
财政联系人:魏鸿 电话: 编办联系人: 李国松 电话: 技术咨询:项中玲 电话:
财政邮箱:   编办邮箱:
荆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版权所有&&地址:荆州市塔桥路35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