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着火谁负责赔偿了,房东要怎么赔偿

当前位置:
午夜,出租的房屋突然发生火灾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房东告房客赔偿28万余元获法院支持
作者:上海法院&&发布时间: 10:06:43
&&& 因出租的房屋被人纵火焚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赵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房客孙先生赔偿各项损失28万余元。近日,长宁区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赵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庭的支持。
【案件回放】
&&& 2011年2月,赵女士将虹桥路上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屋出租给孙先生。双方约定租期一年,月租金5500元;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待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返还。双方还约定,租赁期间孙先生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孙先生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交房当日,赵女士与孙先生还签署了房屋内家具及电器的移交清单。
&&& 之后,双方按时交付、收取租金,合同履行一切正常。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2012年1月末的一个深夜,孙先生租住的这套房子突然发生火灾。大火不仅烧毁了屋内装潢、家具和电器,还将一名男子烧成重伤。据相关刑事案件的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犯罪嫌疑人任某(孙先生的朋友),因猜疑其家人与一名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因而对该男子怀恨在心。案发当日深夜,任某携带汽油和点火器等物品,将该男子约至孙先生租住的房屋内,趁该男子不备,将汽油浇洒在他头、颈等部位,随即用点火器点燃后逃离。大火虽被消防部门出警扑灭,但该男子因全身大面积烧伤构成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赵女士的房子也被烧得面目全非,经济损失巨大。
&&& 2012年4月,赵女士向长宁区法院起诉,要求孙先生赔偿装潢、家具、电器及租金等损失共计28.61万元。赵女士认为,孙先生作为承租人没有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造成房屋及物品损失,理应承担责任。孙先生则认为,赵女士的损失是由他人故意纵火造成的,与自己没有关系。自己在租赁期间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长宁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为核实火灾造成的实际损失,经赵女士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房屋装饰、装修工程重置费用进行了鉴定。赵女士同时申请对家具和电器损失进行评估,但由于需要评估的物品大多已被烧成灰烬或已面目全非,无法进行评估,赵女士只能撤回申请。近日,法庭根据在案证据及鉴定结论,逐项核定原告诉请后作出判决:被告孙先生应支付原告赵女士装修损失费、家具、电器损失费、租金损失费等共计28.61万元。
【以案说法】
&&& 本案中,被告坚持认为原告的诉请是赔偿损失,而本案是合同纠纷,被告没有违约,不应承担责任。法庭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本案被告既要承担违约责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首先,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涉案房屋因火灾导致严重损坏不能满足正常居住的用途,被告应当向原告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次,承租人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本案损失的直接原因虽系案外人的犯罪行为,但被告放任案外人进入涉案房屋是损失产生的必要条件,被告对此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当然,被告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侵权的案外人进行追偿。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长宁区法院 章伟聪)
来源:上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上海法院承租的房屋发生火灾 房东房客责任如何承担?-闽南网
承租的房屋发生火灾 房东房客责任如何承担?
来源:闽南日报
&  租赁房屋是&居者有其屋&的一种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当事人对《房屋租赁合同》中权利义务约定不同,在租赁房屋及房屋内的财产受到损害时,其责任的承担就不同。笔者这里选取两个同是因为承租的房屋电线电器故障引起火灾而引发的赔偿纠纷,让大家明确为什么基本相同的火灾原因,会出现不一样的责任承担结果,或许对正在居住租赁房屋或者将要租赁房屋居住的朋友有些许启示。
&  案例1房东房客共同赔偿
&  案情:2015年9月,王某承租了张某所有的一套60平方米的房屋居住,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时间为两年,每月租金900元,还约定租金的交付期限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也对房屋内的家具以及家用电器等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和评估,取得一致意见并进行了交接。但合同只字未提房屋的维修问题。王某入住后,自己添置了一些电器和家具。2016年国庆节期间,王某外出度假旅游期间,其租赁的房屋发生火灾,虽然因为邻居的及时报警被比较及时扑灭,但是厨房和客厅的装饰和部分电器和家具还是烧毁,损失达10余万元。
&  张某和王某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张某将王某诉讼到法院,认为是王某长时间离家没有断开电源,且购买的家具落地灯是&三无产品&,火灾是王某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为由,要求王某赔偿损失8万余元。王某则提起反诉并辩称,电器没有断开并不属于过错,火灾是因为电线故障造成的,而张某作为房主没有尽到自己的维修义务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张某应当承担事故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因而要求被告张某赔偿自己损失3万余元。
&  法院审理认为,从消防部门提供的情况看,可以认定是由于电线老化发生故障引燃可燃物导致火灾,双方均有一定责任,判决张某承担本案损失80%的责任,承担损失8万元;王某承担本案损失20%的责任,承担损失2万元。
&  分析:自己的房屋在承租人的居住控制下发生了火灾,为什么自己还要承担大部分损失呢?这就不能不说火灾的原因和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了。本案火灾原因是电线老化故障引起,而如果能及时维修是可以避免的。维修义务即该由谁来维修呢?《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但没有约定不等于谁也没有责任,依照《合同法》第220条关于&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没有约定即是应当由出租人维修。本案火灾原因当然是可以认定是由于没有对老化电线及时维修造成的,所以要由出租人张某承担主要责任。而承租人王某所以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是因为电线老化是可以发现的,出租人没有维修时可以自己维修或者要求其维修,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电线有问题的情况下而不采取一定措施仍然继续使用,导致损害结果发生,也是有一定责任的。法院对本案责任承担的判决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是正确的。
&  案例2房客赔偿房东损失
&  案情:2015年11月,退休的孟某夫妇要到上海照顾即将要生孩子的女儿,经熟人介绍,将其房屋出租给外来打工的田某夫妇。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时间为一年,每月租金为700元,一年租金在合同签字成立时即一次性交齐,家具、家用电器等都由田某使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电器线路已经10多年没有维修,有的电器也已经使用10多年,由田某夫妇负责检查完好后使用并负责维修,如果使用中出事故由田某夫妇负责。田某夫妇入住后,在使用孟某夫妇的电饭锅时发生火灾,烧毁厨房装修装饰和在厨房内的电冰箱等电器,损失约5万余元。
&  孟某夫妇和田某夫妇就损失承担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孟某夫妇诉讼到法院,要求田某夫妇赔偿损失5万余元。在法院多次调解下达成协议:由田某夫妇一次性赔偿孟某夫妇4万元。
&  分析:本案很明显是由于房客田某夫妇使用房东不合格的家用电器电饭锅造成的损失。但是,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由房客&田某夫妇负责检查完好后使用并负责维修,如果使用中出事故由田某夫妇负责。&如果田某夫妇履行了这一义务,火灾自然就不会发生,损失当然也就不会产生。本案损失所以发生,完全是作为房客的田某夫妇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结果。在法官的调解下,田某夫妇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承担了责任。
&  周玉文王超才
“夏夜与美食更配”在泉州人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趁着夜里的些许凉意,约上亲朋好友一
48小时点击排行榜热门推荐: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更新于& 21:58
这符合人之常情吗?特别是官老爷局长大队长家出租的房子,如果着火了,租客赔不起,局长大人是否也要一起连带赔偿?还要接受机关组织的谈话和调查?房子为什么多得要出租?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23:05
说什么呢,今天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23:08
有这规定?那房子多不用出租了,那来的回那去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23:12
着火了房东肯定有责任,跑不了的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5:38
引用:1着火了房东肯定有责任,跑不了的那地主呢?是不是也要陪?毕竟商品房才70年。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5:44
就像汽车借给人家,人家撞人了,车主也有连带责任!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7:12
塞多少钱可以免除拘留?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8:00
就是这样的,这叫点背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0:11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0:33
就得陪,去哪里都一样。。。。。。。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1:55
房子只要着火 房东肯定有责任啊 之前有个烧死人了 责任是租客 房东还不是被抓走了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3:24
这叫连带责任,当然经济损失房东后续可以向租客索赔,但是如果被刑拘那也没办法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3:48
一出事,总要有背锅的吧?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9:58
引用:1着火了房东肯定有责任,跑不了的引用:2那地主呢?是不是也要陪?毕竟商品房才70年。是房子着火,不是地着火。假如山林着火,造成个人损失的,国家会赔。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8:18
局长就不能有多余的房子吗?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21:58
引用:1有这规定?那房子多不用出租了,那来的回那去一直就有这个规矩的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使用(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下载19楼客户端回帖双倍威望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租的二房东房子.房子着火了我那个屋东西没烧.二房东哪个屋全都烧了房东让我赔偿。这个责任应该怎么算
我租的二房东房子.房子着火了我那个屋东西没烧.二房东哪个屋全都烧了房东让我赔偿。这个责任应该怎么算
wl6827qpmb
律师回复区
[VIP+版主]
黑龙江-哈尔滨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VIP+版主]
黑龙江-齐齐哈尔
你好,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担责任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897人
今日回复问题:2103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房子
标签:房子公积金
标签:房子宅基地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3718人
共帮助过7094人
共帮助过7592人
共帮助过9983人
共帮助过3884人
最新法律咨询
06-01 08:10
06-01 08:16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火灾损失谁来赔 租客还是房东?
  消防疏散住户
&&上接A12版&&火灾发生后,404室的租客都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做笔录。目前这起火灾的原因还在调查中。&&有关出租房火灾,有些问题也许你不知道,快报记者咨询了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施律师来答疑。&&&&1.出租房火灾损失谁来承担,租客还是房东?&&施律师:&&通常一场火灾,要等消防部门出相关的责任认定书后再来定责。火灾原因有很多种,原因不同,责任人也不同。&&举个例子,如果是房东提供给租客的房子本身有安全隐患,比如线路老化,责任和相应赔偿要房东来承担。如果是租客在使用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火灾,责任和损失由租客承担。&&如果是群租房,火灾如果是一个租客造成的,就由这个租客承担责任。如果是共同引起的,要租客们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谁是责任主体,谁就要来赔偿。&&提醒大家,租房,一定要有正规的租房合同。签订合同时,最好房东和租客之间对于房屋的状况做一个比较详细的说明,比如房内有什么东西,里面的电器能写明几几年购买或出产的就最好了。详细约定房屋的状况和设备情况,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就会省去很多麻烦。&&另外,在租房过程中,租客在正常生活中发现房子安全隐患问题,如果是属于房东的责任,要及时通知。如果没有尽到通知的义务,也是要承担责任的。&&&&2.火灾扑救时,消防灭火水渗漏到楼下,谁来赔偿?&&施律师:&&首先要弄清一个事实,比如类似火灾,如果消防官兵不来扑灭,那住户们的损失将会更大。通常情况下,也是谁造成火灾,谁来承担火灾损失。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比如被雷电劈中造成的火灾,那要理赔起来难度就很大了。如果住户给房子保了财产险还好一点。&&&&3.保财产险的话,遇到火灾能理赔吗?&&施律师:&&如果房子保了财产险,每一家保险公司都会事先做一个评估,像工厂厂房保财产险比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等情况,除了消防这边处理,保险公司也会派人核查,对损失出具一个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和双方签订的保险理赔。但现在家庭保财产险的比较少,如果保了,发生火灾,理赔程序也是一样的。&&昨天上午9点,我来到被火烧过的404室时,房间里的空气还带着灼人的温度,焦臭味让人有些透不过气。朝南两间房间,包括客厅都已经被烧黑,北边厨房和卫生间稍微好点,但天花板上都是黑烟熏过的痕迹。&&消防队的火灾原因调查员在现场忙碌,他们透露,火最先是从主卧室烧起来的。火灾原因暂时不好下结论,但最有可能的两种情况,一是电器火灾,一是使用明火不当。&&404室门口,时不时有人过来,探头进来看一看。&&住在203室的夏师傅特地爬上楼,走进来看看404室被烧的情况。着火时,他正在楼下散步,看到好多人往自家楼道跑,他也跟着跑过来,原来是着火了。他数着外头的窗户,发现是404室。&&夏师傅住在楼道另一侧,没有受什么影响。但他对门204室的阮老伯家遭殃了,消防灭火的水顺着天花板缝隙漏下来,泡湿房间的地板和床铺。&&阮老伯身体不好,心脏、肺部、支气管都有毛病,前几天刚刚出院。所以他女儿特地买了一个3000多元的吸氧机,要阮师傅天天吸氧。这次连吸氧机都泡了水,我到阮师傅家时,他坐在客厅里休息,老伴和女儿正在收拾房间地板上的积水。阮师傅的女儿是个直脾气,她担心吸氧机坏了,觉得房间泡水之类的总归可以慢慢处理,但老人的健康是最要紧的,等吸氧机的水都干了试试看,还能不能继续用。&&&&就连104室,天花板也漏水了。&&住在104室的是严先生夫妻俩。他们最近才刚搬过来,原先这是他妈妈的房子,但妈妈年纪大了,去了敬老院,房子就空了。这次他们家刚好装修,就临时搬过来住,谁知遇上这场火。所以严先生和404室的王先生并不熟悉,但昨天一早王先生已经到过他家,查看了房子漏水情况。&&王先生一直说不好意思,向他们道了歉,态度也很诚恳。&&“他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既然特地来说抱歉,我们就是想生气也生不起来了。”严先生说幸亏隔壁次卧没怎么漏水,收拾收拾也能住人,大不了就换个房间睡好了。
[] []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