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进口营养保健食品美国入境报关单单和检验检疫卫生

拒绝访问 |
| 百度云加速
请打开cookies.
此网站 () 的管理员禁止了您的访问。原因是您的访问包含了非浏览器特征(381e5f03b1c83abe-ua98).
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销售进口食品退一赔十责任的主观要件认定
案情回放:
日,付某在某大型超市购买“健美生牌男士专用多维和矿物质复合片” 6瓶,共计价款1782元。涉案产品的配料包括:β-胡萝卜素、维生素A、E、B1、B6、B12、D3、泛酸、叶酸、牛磺酸、螯合碳酸钙、番茄红素、辅酶Q10等。涉案产品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记载“本批食品经检验检疫符合我国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大型超市作为大型经销商,在本案中并未尽到食品经营者应履行的注意义务,应视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据此,判决超市退还付某货款1782元,付某同时退回涉案产品共6瓶,如付某届时不能退回,则按实际购买价格折抵应退货款;超市赔偿付某17820元。
一审判决后,某大型超市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产品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卫生证书后,一般应被允许在国内进行合法销售;对大型超市审查义务的要求应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和程度之内,要求其承担即使是进口经销商和专门部门都难以全面做到的实质审查义务是不尽合理的。基于现有证据,不应认定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时主观上处于明知状态。据此,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关于退货退款的判项,撤销惩罚性赔偿的判项。
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须承担十倍价款的赔偿金。但对于销售业经进出口检疫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发放卫生证书但实质上却不合格的进口食品,是否认定某大型超市对此“明知”或“应当明知”存有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大型超市有能力也有义务认真核查商品的各项标识,理应知晓并完全按照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对涉案产品进行审核查验,然而其并未尽到食品经营者应履行的注意义务,应认定为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销售。
第二种观点认为,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本身也是一个形式审查。销售商不能以检验检疫机构已出具合格证书而免去审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义务。此外,可由超市先行承担惩罚性赔偿,再向生产商追偿,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故超市应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由于涉案产品具备上述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故无法认定被上诉人的销售行为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超市不应退还货款,也不应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
第四种观点认为,较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进口商,作为零售业态的超市应承担的审查义务应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和程度内,以形式审查为宜,在消费者没有提供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应认定超市主观上系明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亦不宜对其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但超市应承担退货责任。
对销售具备卫生证书进口食品的大型超市应慎用惩罚性赔偿
本案是消费者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判令食品销售商“退一赔十”的纠纷,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是否符合惩罚性赔偿的两个要件:一是涉案产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二是销售商主观上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而进行销售。
1.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有法定监管职责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由此可见,相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有对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法定职责,是防止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甚至危及健康的食品流入国内市场的重要关口,需要在检验检疫过程中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本案中超市已提供了涉案产品相应的批次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及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认可涉案产品“符合我国相关卫生标准要求”,应认为该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允许在国内进行合法销售。
2.形式上取得卫生证书但实质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仍应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基础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均属于违法行为。《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中β-胡萝卜素、维生素A、E、B1、B6、D3、B12等允许使用的品种、范围不包括涉案产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不包括螯合碳酸钙等五种营养强化剂。番茄红素及二氧化钛属于着色剂,其适用范围不包括在涉案产品之列。因此,虽然涉案食品已经检验检疫合格,但实际上并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标准的情况,这些食品仍然属于不合格产品。
3.进口经销商应承担类似于生产者的实质审查义务
国内食品和进口食品的质量管控存在差异,国内食品生产经营采取严格的市场主体准入和许可制度,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检验、安全事故处理都有严格的要求。但进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在境外,无法对其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生产过程、食品检验进行监管,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也难以追究境外的生产企业相关责任。因此,进口经销商的审查核验对进口食品达标、安全与否就显得特别重要。
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时提高了进口经销商注意义务的程度和标准。进口经销商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审核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一旦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法进行召回。同时进口经销商还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口食品进行备案或申请注册审批。如果不加强源头治理,重心转移至惩罚下游零售商,势必事倍功半,增大社会成本。
4.作为零售业态的大型超市所承担的审查义务应以形式审查为宜
大型综合性超市依法有义务和责任对采购、销售的食品进行谨慎审查,从而在零售环节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其实际能力、业态属性和相应责任应当有别于进口商。
首先,食品安全法均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这是一种形式审查的义务。其次,从业态属性和承载能力来看,大型超市经营的范围和商品种类众多,仅食品就有乳制品、食用油、糖果蜜饯、保健品等16大类,具体分类更加复杂。而我国针对不同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发布巨量,形形色色的文件、通知深琐细密,不是专业人员很难全面知晓。要求超市对每一种食品都进行实质性的查验,不仅不符合商业惯例,也会影响流通效率,增加社会成本,而这些成本也会最终被转嫁给消费者。同时,超市属于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后端,对进口产品的质量控制较弱,过分苛责和放大其审查义务,要求其承担即使是进口经销商和监管部门都难以全面做到的实质审查是不尽合理的。
5.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贯彻罚当其责的原则
惩罚性赔偿兼具激励、惩罚、威慑三重功能,如果标准过低或范围过窄,难以发挥其上述作用,但如果设定过高,也会产生显失公平的后果。《美国侵权法重述》将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定位为“由于被告的罪恶动机或忽视他人权利所造成的可耻行为”。一般程度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侵权行为不在适用范围内。
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和保证食品安全,我国法律将惩罚性赔偿扩张至并不明显具有恶性的行为,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仍应与违法行为的程度相匹配。食品安全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承担惩罚性赔偿采用不同标准:前者是“生产”即担责,后者则以“明知”为要件。对于进口食品,销售者的“明知”不能笼统地以一句“有义务和能力审查”作出简单认定,需要结合不同销售主体所处环节、注意义务、责任能力作出符合实际、实事求是的判断。
本案中,某大型超市已经查验了行政机关合法证明文件才将进口食品上架销售,且付某并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某大型超市系明知销售的进口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因此某大型超市也无须承担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当然,某大型超市销售了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立即下架并采取措施防止该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承担退货退款的责任。如果超市在消费者投诉或知晓所销售进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却未将产品下架仍然进行销售的,则可构成“明知”,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刘力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您好,欢迎回来
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供应商!
进口冷冻食品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
进口冷冻食品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
专业深圳港冷冻食品进口商检报关
任先生进口代理
营业执照已上传
邮箱已验证
手机已验证
发货地上海 浦东新区
发货期限10天内发货
供货总量100000单
营业执照已上传
邮箱已验证
手机已验证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公司地址|上海 上海 浦东新区 张杨路3611号 金桥国际商业广场 6座906-908单元
供应产品分类
查看全部分类
本页信息为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产品信息,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进口冷冻食品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价格、型号、厂家请联系厂家,或给厂家留言。
进口冷冻食品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
& —————————------------——安全,专业,便捷——————————————-----------------------------进口物流领跑者,全国9点1网进口打包式服务-------------------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50--/021-QQ:&&&&&万享供应链管理坚持客户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我们期待着与您携手前行,共创辉煌!食品进口报关,糖果进口报关,巧克力进口报关,奶制品进口报关,饼干进口报关,罐头食品进口报关等休闲食品进口报关代理!欢迎电话交流。&&&食品进口越来越旺,全球进口食品大都有进攻国内市场的势头,而且竞争的激烈性不断加剧。国际上通用的管理政策都是要对食品进口逐一审查,这就是为什么食品的进口手续,都要提前到商检局做中文标签的审核代理-------这是国家对外国食品进口的监管,依靠进口单位在进口监管部门的挂钩手续来达到管理食品的目的。进口食品的相关流程:1、标签备案2、单据审理&&货物到港前提供一下单证正本:&&&(1)进口INVOICE&&&(2)装箱单&&&(3)进口合同&&&(4)原产地&&&(5)进口货物标签备案表/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中文标签样张/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6)卫生证&&&(7)报关单证(报关/报检委托书。提货证明:2份&3、报关报检&&货物到港后我司马上安排到船公司换单并办理报关。报检手续,5-7天内出具进口海关税单交给收货人缴税。4、查验放行&&&&凭完税税单正本到海关核实无误后,1-2天内完成海关,商检货物查验放行手续。清关送货&&&&货物放行后安排运输货物到指定收货人签收。&5、法定商检&&&货物入仓后安排商检人员到现场抽检,14工作天内完成检验并通知货物是否合格(收货人通知是否出证),以及标签备案。&6、费用结算&&&进口代理机构代客户先垫进口货物产生的报关的报关拖车码头杂费,待进口手续完成后出具费用结算清单向客户实报实销,结算后退回正本单据。&&&万享供应链服务态度:——由受过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培训的员工对每一笔业务,从接单、签&&约项目、执行专人全程跟进,协同各相关业务部门直到合同终结。&  & 万享供应链服务技能:——通关是进出口业务的重要环节,我公司由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报关经验的专业报关人员负责报关工作,确保精确申报,快捷过境。&  & 万享供应链资金融通——受客户委托,办理代付外汇,代垫税款,代开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等金融业务。&  &&&万享供应链300人的专业进口服务团队公司,全程利用操作跟单平台的案例资源,能够为客户提供匹配的进口案例洽谈。&&目前我司进口代理项目包括:&&&&酒品类&&坚果类&饮料类&&食品类&&豆制品&&其他类联系人:任先生&&&&&&&咨询热线:021-&&&&&联系方式:&&QQ联系:&
供应商信息
公司成立于1997年,拥有华北(天津、青岛)、华东(苏州、上海、宁波)、华南(广东、东莞、深圳、香港)及西南(成都)10大城市的网络服务平台,超过200多名的进口顾问在岗,公司以“专注于进口”的创新理念为客户提供“全球进口门到门”的一体化专业服务,限度地优化进口物流供应链方案,服务贯穿整个国际贸易流程: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进口单证办理、进口物流配送、专业进口清关、专业食品仓储。
万享以近20年的专业贸易经验服务于客户,在客户满意的基础上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发展。在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国际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的基础上,立志成为中国领先的全球进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权威。构建了以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为载体,以全球采购中心和产品整合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的全球整合型供应链服务平台,服务网络遍布中国主要城市。
1000万人民币
公司注册时间
公司所在地
上海 上海 浦东新区 张杨路3611号 金桥国际商业广场 6座906-908单元
私营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主营产品或服务
任先生进口代理
地址上海 上海 浦东新区 张杨路3611号 金桥国际商业广场 6座906-908单元
上海 上海 浦东新区 张杨路3611号 金桥国际商业广场 6座906-908单元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商铺内所展现的进口冷冻食品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
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由商铺所属企业自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商铺所属企业完全负责。中国供应商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
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电话:021-
地址:上海 上海 浦东新区 张杨路3611号 金桥国际商业广场 6座906-908单元
技术支持:
成功收藏此产品当前位置:&>&&>&&>&&>&&>&&&&正文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服务环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
条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
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以下进口食
品应进行“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一)酒类;
(二)深加工即食燕窝制品;
(三)乳制品;
(四)食用植物油;
(五)深加工肉类产品(指除肉类罐头产品以外的
其它深加工肉类产品);
(六)其它上级文件规定的。
境外出口商或代
理商备案通过国
家质检总局进口
食品进出口商备
案管理系统进行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
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
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制准确完备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
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七)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检验检疫机构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后,准予备案。
进口商通过国家
质检总局进口食
品进出口商备案
管理系统进行登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
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
(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
(二)相关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
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
(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
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五)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
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
(六)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
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
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
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境检验检疫局
进口商或代理人
在到货口岸出入
境检验检疫局报
检窗口办理
接受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法规标准的规
定实施检验检疫,包括感官检验、实验室检验以及
标签检验等。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进行标签
报关口岸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施检
部门现场检验, 抽
样送实验室检验。
施检部门对随附单证进行审核,结合感官检
验、实验室检验以及标签检验等结果进行综合评
定,并拟制证稿,由服务窗口复核发证。
(一)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
构出具合格《卫生证书》,准予销售、使用。进口
食品在取得合格《卫生证书》之前,应当存放在检
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
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二)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
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
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并
进行监督,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
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
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
方可销售、使用。
&& 作退货处理的,当事人应提供货物已退运出境
的证明材料,包括退货的报关单、出口退税核销单
等;作销毁处理的,当事人应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构的监督下对货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提供相关材
料,未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处理货物;作
技术处理的,应提供经重新检验合格的证明。
报关口岸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施检
部门根据检验结
果具体判定并出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
制度,如实记录进口食品的卫生证书编号、品名、
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出口商
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记录
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口岸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定期进行
[责任编辑:襄阳]
延伸阅读:
&&&&我的姓名或昵称:
&(您填写的称谓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我将在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的前提下发表下列看法。
(发言最多为2000汉字)
Hot picture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襄阳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承办
Copyright (C) 2012 www. All Rights Reserved.
办公地址:襄城新街16号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老公安局院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