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投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例类金融有风险么?请问伟合财富在资金保障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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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黄震: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与风险管理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盘古智库学术委员黄震教授在近期一次演讲中指出,今天进入互联网2.0时代是,最重要的特点是两个,一个是通过人工智能终端普及到每个(,),从而把我们的用户成为互联网的一部分。第二、用户产生数据导致大数据真的产生了,以前大数据更多是一种理念,一种追求,移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维度增多了,数据的规模增大了,未来的发展在移动互联技术的支持下,大家可以看到,移动化、普惠化、融合化、绿色化、以及法制化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未来互联网将会转向3.0时代,3.0时代是物联网的时代,物联网的时代,将会有更多的技术来支持我们的金融创新,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展望的。
&&& 以下是演讲全文:  主持人:谢谢赵总的致辞!让我们一起来请出今天下午的第一位演讲嘉宾,他是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会长黄震教授为我们做主题演讲,他演讲的题目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与风险管理。  黄震: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大家交流互联网创新发展与风险管理这一个重要的话题。最近风险事故频发,导致有很多的提醒。通常人们会说,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最近有了新的说法,说站台有风险,发言须谨慎,我今天是冒着风险来的,但是我觉得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投资者的利益,为我们的常识,金融尝试,为我们的正能量,我还是愿意来做站台,并且我觉得还可以进一步引述一下在中国,还有人说活着有风险,投胎须谨慎。既然风险这么多,我们就勇敢去面对,并且风险管理也恰恰是我们的机遇,有风险的地方,恰恰是我们金融创收的地方。所以,也不要怕。尤其是我们互联网金融领域,现在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殊情况,就是在发展的初期,法律还存在不完备性,这个特点,这个背景下,我们一起探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这种风险是传统的金融风险和互联网金融风险双重叠加,可能有共振放大的可能。我本人这些年来也正是在这个风险世界中间不断的穿行,2013年我最早就是研究一个案件,然后研究互联网金融,后来持续不断的与案件,比如民间的跑路破产,一直到P2P倒闭破产跑路潮不断时有发生。  对于互联网金融,它的风险我们引入一个新的视角来观察,就是不完备法律理论,这个是我们今天在中国尤其需要大家共同认真对待。这个理论不是个新理论,其实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具有不完备性,但是把这个理论当成一个经济学的视角进行思考的时候,却有了很多新的思考。在我们法学理论中间,法律的局限性,但是经济学家把它改了个名字叫不完备法律理论,由伦敦经济学院许成钢教授与哥伦大学法学院皮斯托教授2002年提出的,我从这个理论观察中国,同时也观察英国。同时,这个理论也不断的经过调整、校正,很多其他的领域在比如管理,比如说行政管理等等一系列的领域都在引入不完备法律理论,来进行对中国问题的视角的思考。我去年在一些会上已经给大家做过介绍,今天依然还是个新话题。不完备法律理论,实际上是讲法律天然的存在不完备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任何法律不可能盖过一切,总会有法律的漏洞。  法律的不完备性还有一个滞后性,法律一旦立法,导致它后面跟最新发生的实务就可能有脱节,有不一致,所以创新是永远不断的,而法律一旦固化下来,就有滞后性。  第三、法律从立法、执法到司法是不同的部门,这是法律天然不完备性的问题。但是我们要追求法律的完备性,要立法无遗漏,就希望我们的立法凡是都能够有法律可依,这是大家的共同追求,这就是我们仍然要记住这个问题,全世界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解决法律的不完备性的问题。但是我们试图填补法律的漏洞,试图跟上法律的变化,协调各个部门的理解和执法。  三种法律的不完备性,中国来说,现在其实更重要的是第三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经过多年的立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所以不能说无法可依了。也就是法律体系各个领域基本上都有法可依基本解决,但是还是有一些新生事物不断出现,被囊括其中,有这种现象,但不是主要问题。  第二种情况,法律有些滞后,由于社会发展在加速,立法有严格的立法法规定,所以需要我们调整的法律理念和一些立法思路,跟上变化的节奏。不同法律部门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致,所以这种情况,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利长不一样,所以导致经常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大家的理解可能会不一样,所以需要协调,需要更多的统一。当前的背景是,大背景我们的法律有天然的不完备性,但是金融创新却日新月异,尤其金融改革,当前已经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方法来跟上时代的脚步。这个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潮流,能够帮助我们开发基金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对我们经济来说尤其是互联网这一个大的环境,基础设施和资源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谁都离不开互联网进行这个创新。这种潮流就是信息化作为最近30多年以来,最重要的推动世界变化的力量,从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到信息化和全球化,这五化在西方渐式的推进,一步一步解决它可能面临的问题,中国几乎同时发生。所以,形成一种世界现代史上独特的现象,叫时空压缩,五化同步,中国所以这个信息化在这个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中间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于是有了新兴工业化、化、新型城镇化这种新的思路。金融作为我们服务业的高端,当然尤其能够敏锐的感觉到信息化带来的变化。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这些都是正在发生的,利用互联网的移动终端,利用大数据,利用各种新兴的APP等等帮助我们开发新的业务,服务广大的客户群。这种变化是最先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进行一些技术的变革,这个变革互联网是充当了一种工具,一种技术,或者说一种设施。但是主体金融机构不改变它的基本属性,不改变它的组织结构流程等等这些。主要是正规金融机构运用。  今天进入互联网2.0时代是移动互联,最重要的特点是两个,一个是通过人工智能终端普及到每个老百姓,从而把我们的用户成为互联网的一部分。第二、用户产生数据导致大数据真的产生了,以前大数据更多是一种理念,一种追求,移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维度增多了,数据的规模增大了,未来的发展在移动互联技术的支持下,大家可以看到,移动化、普惠化、融合化、绿色化、以及法制化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未来互联网将会转向3.0时代,3.0时代是物联网的时代,物联网的时代,将会有更多的技术来支持我们的金融创新,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展望的。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实是最主要的动力,是我们的民间金融要规范发展。在我这个十多年处理民间金融的案件中间,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民间金融的运行状况无以监测,所以需要让它阳光化。这是我在一些地方推动运用的一些系统,打造了一些地方的小贷公司,在一些地方建立了民间登记服务中心。在这个摸索之中,忽然我们决定用一个词把这些工作和最近发生的P2P连接起来,我们把P2P,这是国外的经验,美国、英国,他们已经做了,我们中国其实是有一家叫拍拍贷的最先是从技术角度开始做起,大多数从民间借贷转型过来的,把它网络化,民间借贷的网络化。  有了技术的支持,推动了民间借贷的转型是我们希望带来减少金融风险,预测金融风险的一种方法。当然,我有一次不小心说,我播下的是农种,但是收获的是票子。因为今天看到非法集资案件依然频发,甚至规模更加令人惊诧。所以,这个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反思,技术只是解决的一种思路,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法律制度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夯实基础,作为一种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法律非常关键。  当前互联网金融经过这三年的红红火火的发展,从产品层面,到平台层面,到生态层面,到整个国家大的产业和社会创新、制度创新、学术创新层层跟进,这一个全景图,在我们三年发展确实我感觉这三年超过了我过去30年学到的东西,而且每天都在重新归零,再学习新的知识。只有这个互联网快速变革的时代,才可能会给我们如此强烈的必须追求快的感觉,当然请大家一定要保持定力。追求快的时候,千万一定要保持心理的健康,否则我们的心理会失衡。我观察到我们这个时代很多人已经得了互联网的焦虑症,得了互联网的恐惧症,得了互联网的强迫症。这点是我们做互联网金融,尤其做创业者一定要注意调整自己的心灵。  互联网金融创新十大业务领域,逻辑往往先于事实发生,逻辑必然可以推导它的完备性。但是,事实是永远不完备的。所以,我们当时推出这么多可能性,但是今天我们实际上这些可能性很大程度上没有完全实现,只是在探索,在尝试。最重要的是大家可以看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得到了一定资金的支持,一定技术的支持之后,更重要的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它对地方当前的这轮新的创新相结合,成为地方这个创新的一个新的抓手。通过温州金改发现了P2P的价值,另外其他的一些地方都纷纷布局互联网金融的园区、基地、中心等等,这个形成了一个新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热潮。  第二、互联网金融现在从电子商务中间发展出来以后,反向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现在大家都在用支付宝、财富通等等来进行支付的时候,推动了线下实体经济的发展,并且O2O的发展等等这些。  第三、互联网金融创新,在移动互联网大的趋势下,推动互联网金融又在转型,互联网金融最初大家以为是建一个网站,但是后来发现网站其实越来越不重要,APP更重要,移动互联网技术更重要。今天大家发现平台也不重要了,这些单个的技术工具都不太重要,要做生态了,等等这些问题。  第四、银行、证券、加入互联网金融发展,这是非常重大的一个转变,今年7? 18央行的指导意见中间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体是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消费金融公司等等这些。而我们过去大家认为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体的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等实际上已经边缘化,主要在这些主体当中穿针引线打补丁来做填补漏洞的工作,做穿针引线的工作。  第五、互联网金融与各种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推动了当前中国经济寻找新的动力过程中导致了新的引擎。这就是互联网金融当前发展主要的一个大的发展方向。它实际上最大的改变,一个是从传统金融的夹缝中生出来之后,对整个金融生态,金融格局发生了一个巨大的改变。传统的金融是一个层级式的,我们看不到金融消费者最底层,今天金融生态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就是金融消费者处于我们所有金融者思考的中心,争夺金融消费者服务也好,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成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金融生态发生的改变要重构,大家看一看,我们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环境下,金融生态实际上是一个扭曲的生态,因为金融的流动性是第一个根本特征才叫金融,其次才是它的收益性、安全性等等这些要求。如果没有流动性,其实就已经背离了金融本质。在这种分业经营格局下,互联网金融其实就是要在某种程度上来补充这“三性”,分裂格局下,通过跨界梳理它的流动性,维护它的安全性,保证它的收益性。所以,当前互联网的作用就是增加它们这新的“三性”。  创新的互联网金融,这些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供应链金融等等这些,最重要的一定要做一个信息中介平台,用一种共享金融的思路,把已有的资源提高效率,增进它的应用,而不是说转移它的所有权。更重要的是它的用益权,它的流转。所以,这个程度上,大家一定要高度的警惕,如果没有牌照,是不能碰钱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说做互联网金融,尤其做P2P就是玩火,我警示过我们的平台。因为你没有牌照,就不要企图去向特定公众进行集资,一切集合资金的这种都是有风险的。不管你叫理财也好,叫集资也好,叫众筹也好,一旦超过一定的人数,一旦的金额,这就是可能涉及非法集资,乃至形成涉及刑事案件,涉及非法集资这个方面。  作为第三方支付,P2P众筹,其实是建立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形成新的生态,大家要打开这个所谓的平台,去看它的底层是我们移动互联技术已经渗透到生活、生产、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所以,这个里面用的基础的技术是P2P技术,然后通过P2P的组网一个分布式的结构,在这个分布式的结构下,形成新的交易模式,商业模式。特别需要警惕的是,互联网金融不是一种新的融资模式,而是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如果你把它当成一种融资模式,就很可能把它变成集中资金到你的平台。相反P2P、众筹这些平台,你不能做自融,只能帮助别人提供融资,撮合的机会,帮助他们进行信息分析、信息披露和加强风险提示这些工作。所以,我认为我们P2P等平台,本质是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模式,而不是一种金融融资模式。  所以,对照一下传统金融,这是指传统金融机构的主要特点是集中式、有中心、简洁性等等这些方面为主。那么,在这个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中间,最大的特征就是能够面向特定公众,从事有关的资金融通的活动。同时,它形成了一个有中心的,然后可以在中间进行集中和分发平台。而互联网金融恰恰是要利用当前移动互联网给我们创造的这种分布式结构,形成一种去中心化的,去媒介化的,或者说去传统的中介化的,形成一种直接的融资模式。这里边过去我们的传统金融机构,尤其以银行为代表,主要是间接融资,赚的是存贷差为主。所以,这里边银行必须强监管,因为你惠及了特定公众的存款,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资金池,你必须有管理和非常多的监管条款。对于信息中间平台的一些互联网金融、中介,它是一种新的中介。但是,它只是信息中介,而我们的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是信息中介,也是资金中介,还是信用中介,三个中介合为一体。而我给P2P平台等等定位的就是信息中介,不能试图也成为资金中介,更要注意,不要扭曲自己,成为信用中介。这样才能够在分布式结构中间发挥P2P本来给你发挥的优势,形成一种分布式的资金匹配模式和分布式的风险管理模式。  现在实际上大家对于分布式的结构远远认识不够。当前我们互联网金融发展今天大家看到的所谓的问题全部不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问题。相反,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不足,而传统的民间金融的问题在这个中间残留造成的。集中资金的模式是我们通过传统金融机构学到的一种所谓的金融理念。但是,实际上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理念是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建立信息生态,形成一种资金匹配的技术,让供需双方更加直接、高效的对接,消除信息不对称,消除中间环节,消除中介,这样才能够发挥高效。所以,对于以P2P这种直接对接,对等互联的技术,以及由P2P组网形成的一种分布式社群化的这些功能的应用当前还是相当不足。尤其是P2P原意上让出借人和借款人,投资人和融资人直接对接,这样形成分布式的资金匹配模式,因为资金分散了,我们从源头上就把风险分散了,而不是像过去我们通过银行等等这些把资金集中起来,风险集中起来,又试图把它管住,再转移,不是这种风险管理的方法,方法论也完全不一样了。现在有几家用了这个严格意义上的P2P匹配很少,而且不但没有用,而且还在这个上面加了杠杆,这是一个担保。成了信用中介,可能交易资金有一百万,但是交易量达到一个亿,两个亿,杠杆率100倍了。所以,像这种不能做担保,不能吸收存款,不能直接放贷,这是我提出的基于P2P本意而做出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当然,我当初是建议,现在已经被我们央行指导意见采纳。这一点很多人开始不太理解,但是今天我相信通过这么一些市场的教育,大家越来越能理解。  只有坚持P2P的原意,用互联网技术才能进一步推进我们的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也只有坚持P2P平台、众筹平台自身不做资金池,你才是安全的,不会汇集资金,形成一个资金中心,形成非法集资,才不会汇集风险,形成一个风险中心,最终一个个违约金导致最终击跨的是我们的平台,只有这样互联网金融才能健康发展。  在当前实际上我们的P2P已经形成一个P2P组网,形成一个分布式的结构,在这基础上有第二代的基础设施和第二代的基础协议,P2P基础协议是TCP/IP协议,当前是在P2P组网基础上形成的新一代的应用技术,从而形成分布式的共识算法和合约,这种新的基础协议。在这个上面,将来是全网记账,同时以后不可更改或者继续追溯,使得我们现在所谓的信用难题,有可能在互联网区块链上得以解决。尤其风控难题,过去区块链技术,很多人注意它跟比特币连在一起,实际上可以封顶的,P2P技术是底层的,上面就是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上面可以应用各种新的产品开发。在全网分布式的总账总上面,大家都可以共享这些信息进行公开、共享和追踪、监测,等等一系列的金融活动,在这个上面都可以有一系列的创新。我们现在正在筹备一系列的区块链技术的研发机构、投资机构和产业园区。  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这是我2013年提出的趋势,现在基本上已经全部实现。当然,后面的实现只是说是一个趋势,没有完全实现,比如从跑马圈地到精耕细作,今天每一个平台,哪一个平台如果不精耕细作,还想向粗放型的跑马圈地再继续竞争是很难的。第三、野蛮生长到监管,开始P2P平台,众筹平台没人愿意管,现在都明确了,P2P平台由银监会管,众筹由证监会管,其他的以后比照业务最相近原则,由各个已有的监管机构来监管。从跟进模仿到领先创新,从忽视风险到严抓风控,从单打独斗到联盟发展,这些我们都已经看到在中国正在实现之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一个主题就是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监管也需要创新,不仅产品需要创新,流程需要创新,技术需要创新,监管本身也需要创新。所以,在传统的“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下,有一个非常大的难题,就是协调难题。第二、中央和地方的协调问题,这个是协调机制。实际上现有条件下,还是有办法进行监管,不是没办法进行监管。  十个方面,我认为我三年前就提出,有十个方面的方法可以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首先,企业的自律规范,因为你是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是最讲标准,最讲流程,最讲规范的,企业的流程、标准是什么,拿出来。第二、客户契约监督,既然我们跟每个客户,每个合作伙伴必须要签协议,这个协议怎么签,可以很好的规范。第三、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行业性组织,俱乐部联盟等等都可以发挥自律的作用。第四、舆论监督,舆论这也是应该集体进行反思,面对互联网金融我们真的理解了吗?真的引导了吗?真的监督了吗?这个一定要有正能量,一定要在利益面前保持定力。第五、工商注册,我们互联网金融平台也是有企业注册的。第六、网站有备案的。第七、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保护。第八、银行金融机构是可以管到所有的新的平台。就是你在银行有接口,基础帐户在银行,这是一个新的管理理论。你既然要接入传统金融机构,必须有接口,通过这个接口就可以进行监管。第九、公安立案,这个发生了很多。第十、司法审判。  我觉得只有我们把已有的法律真正的用起来,用足、用好,规范互联网金融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我去年就说,互联网金融不是法外之地,习主席昨天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是共识。我们不要指望一切都可以成文的立法,相反成文的立法还受法上之法,自然法的理念,所以有自然法的理念,才可以囊括一切,无所不包。其次就是我们的法律、法制不仅要立法良好,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忠实的守法和严格的执法。  当前中国老百姓经常说的是严格的立法,但是普遍的违反,然后我们说选择性的执法,这样就导致法松驰。当前,我认为将现实的法律资源千方百计的激活、用好,比另起炉灶立新法的价值更大。立新法更难激起大家的信任,所以只有把已经立的法律执行到位,才能够重建法律的威信。所以,互联网金融法律创新,在产品市场层面需要法制化,在社会组织建设层面需要法制化。现在大家知道我有一个说法是互联网金融有三伪盛行,伪专家、伪平台和伪组织。一系列离岸组织在国内做所谓的活动,民间不现在正在打,确实法律中间有很多工作需要加强管理。  所以,互联网金融既要在市场层面实现法制化,防止有钱任性,有钱胡来。另外,在监管层面,我们也要实现法制化,并千方百计把这些法律用好。法律不完备这个问题依然存在,怎么办?法律明文规定,这个空白怎么办?在民商领域和行政领域是两分的,民商领域之间就是法律明文禁止,即是自由、尊重自由、就要尊重法律不完备的恰恰是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创新空间。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进行一些不要审批,但是可以有备案,可以有监测,可以有预警等等这些方面加强它的规范。并且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增加监管的柔性,让市场规律在形成过程中逐渐发挥作用。这就是我一直倡导的,让市场这只手发挥作用,探索市场的自身规律,形成自身秩序,鼓励创新,首先是要鼓励市场主体创新。只有市场主体去创新了,才会出现万众创业、创新的局面,才能更好的打造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新的动力和活力。  对于行政主体来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怎么办?即是禁止。禁止意味着什么?你不能用行政审批,不能再新设许可,不能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尊重法律的不完备性,也是捍卫之法律。尊重法律的局限性,也就是要高度警惕政府在一些工作之中可能还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一管就似,我们市场经常一放就乱,但是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要怎么样合理的管?需要高度法制,所以我提出一个新的理念,在法律不完备情况下,要通过我们社会创新来探索找到一条柔性之手,市场之手是无形的,政府之手是有形的,但是是刚性的。无形之手来管,往往最后导致市场失灵,政府有形之手管市场,最后导致政府失灵。这需要三部门协调作用,社会之手第三部分是一只柔性之手,能够传导政府的意志,同时能够反映市场的呼声,能够有效的隔离一定的风险。通过社会还可以创造一系列规则,形成软法,社会组织倡导的行业规矩,行业标准,行业公约是可以作为未来立法的基础,我称之为软法。所以,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社会创新增加监管的柔性和进行立法前的准备和探索。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我们既有典型设计,来规范发展,同时也有允许基层的探索,寻找我们的前进方向。这样才能够实现创新与监管它的平衡。我们才可能走过雷区,而不至于踩着雷就爆炸。我们要走过雷区的时候,一步一步的祝爬住N颐刻炀褪亲稣飧龉ぷ鳎姨焯熳叩嚼浊焯斓狡笠到涣鳎芏嗳巳衔沂窃谡咎ā5牵绻也簧钊肫渲校静恢婪缦盏阍谀睦铮空馐嗄辏魑桓鲅д呶疑晕⒂械愎毕祝褪俏抑懒苏嫦啵岢隽私饩鑫侍獾慕ㄒ椋颐前颜庑┣榭鐾ü诓蔚鹊日庑┓绞礁卟阋仓懒耍⑶夷芄灰残纬梢桓鏊虻摹⒘夹缘幕ザ贫颐腔チ鹑谡嬲某中⒔】捣⒄梗拍芄蛔畲蟪潭壬衔の颐墙鹑谙颜叩睦婧鸵嘉颐瞧笠党中氯ィ恍淮蠹遥。ㄎ恼吕丛矗骸杜坦胖强狻饭诤牛  ******************************
(责任编辑:孙建楠 H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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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
  想知道专家是怎么看互联网金融的吗?想知道在金融消费时应该注意什么吗?想知道怎样理财,才是理性的吗?近日,记者专门邀请了来自银行界、投资界和学界的专家,在“3?15”到来之际,举办圆桌沙龙,为金融消费者指点迷“金”。当天下午原定90分钟的沙龙,从余额宝到网贷,从消费理财到金融诈骗,引发了嘉宾们的热议,聊了近两个半小时。记者边听边记边提问,深受启发,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可参考的建议和意见。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刘朝霞
  论坛嘉宾
  徐平――深圳君融财富管理研究院副院长
  黄琼――东莞理工学院经济贸易系副教授
  叶庆国――东莞市银行协会副秘书长
  马志平――东莞市理财规划师协会会长
  袁永谦――东莞市理财规划师协会副会长
  邵宏伟――中原(广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
  齐天祥――广东智易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总经理
  孙艺――福元运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加盟机构董事长
  金融“触网”是大势所趋
  ■关于余额宝热
  南方日报:现在银行是不是与余额宝在“较劲”?各位对余额宝又持怎样的态度?
  马志平:没有余额宝时,储户从银行拿到的利息还不足以弥补通货膨胀的那部分,银行业赚取高收益率。这不是一家的问题,而是行业的问题。现在互联网触动到这点,想分银行的一杯羹,所以银行希望政府对余额宝管一管、压一压。
  叶庆国:银行也不敢大面积地宣传各种“宝”类产品,因为银监要考核存贷比,如果银行只做理财产品去了,放贷就受限制了,就会影响银行的利润。余额宝为什么受欢迎而且短时间火热,一个是因为购买门槛低,几百块也可以进去。说到风险,主要是互联网的安全风险,如盗号等。
  齐天祥:未来肯定还是趋势,大家都是用移动终端了,互联网的趋势不可挡。如果要干掉互联网,那就是历史倒退了。
  黄琼:“两会”的态度是同意发展的。不能取缔,但是要有一定的管理,要管起来。现在等于是倒逼金融改革。
  马志平:可能是人民银行那一块监管。银监主要监管银行,人行站的高度更高。确实需要进行监管,从政策上要求企业按一定的比例缴纳准备金。等机制完善后,互联网金融的潜力肯定好。
  兑付风险小 监管风险大
  ■关于余额宝风险
  南方是报:既然都持肯定态度,该如何看待余额宝的风险呢?
  黄琼:任何理财方式都有风险。余额宝相当于货币基金,是有一定风险的。很多人只看到有利息,没有看到投资失败的话会有损失。余额宝的风险主要在于它作为金融行为还很新,没有纳入政府的监管体系。在金融体系之外的金融产品相对风险高一些。
  南方日报:余额宝是不是存在一定的兑付风险?
  齐天祥:虽然最近有些声音说天弘基金有一定风险,但是很多消费者还是在用脚投票。政府也不会一刀切,把互联网金融取缔。其中的风险应该是企业的经营风险,兑付风险应该不存在,因为背后有企业在运营和管理。
  马志平:余额宝走到现在,毕竟是消费者的一种选择。货币基金目前是风险比较小的一种投资,银行的风险比货币基金还大。货币基金主要是投到协议存款,原先是让银行赚取大部分利润,分给储户一小部分。余额宝现在集中起来,冲击银行的既得利益。
  徐平:各种理财产品都有风险,风险与收益挂钩。这个观点在正常的经济体制内是正常的。但在中国这个不正常的经济体制内,有些事情风险很大,收益却很小。反过来,收益很大几乎不担风险的情况,也见得太多。任何事情一旦与垄断体制挂钩,收益就大。反过来,可能不但没有收益,反而承担巨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相信银行的传统观念恐怕要有很大的变化。银行是不可靠的,甚至银行的风险最大,而且收益最小。这是因为政府在控制银行,而什么事情一旦被政府控制,风险就会变得其大无比。所以我完全不赞成风险由政府控制,政府可以规避控制,但责任绝对不能交给政府。
  南方日报:从理财师的角度看,余额宝是不是一个好的投资方式?
  邵宏伟:从规划师的角度来看余额宝,无论什么产品“触网”都成为一种趋势,但互联网不能改变任何一种产品的实质。网上、网下的形式不同不是金融风险的关键,金融风险的关键在于管理,而不是技术。余额宝的本质是货币基金,货币基金收益率随市场资金的宽裕程度而变化,不能以收益率的变化来衡量。判断风险的核心在于投资标的,货币基金一般投资于大额存单、国债等品种,属于超低风险产品。投资应该和自身情况相结合,依据自己的投资理财目标、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长短等来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
  消费者要详读合约条款
  ■关于金融陷阱
  南方日报:既然是为“3?15”组织的沙龙,就不能不谈金融消费陷阱,不知各位怎么看?
  叶庆国:在银行这块,银行的理财产品有严格的监管措施限制,比较少出问题。金融陷阱的话,主要牵涉到民间融资的问题。民间利率还没有放开,银行从业人员一手接触到缺钱的客户,一手又接触到拥有资金的人,两头能够比较容易地牵起来。
  齐天祥:金融陷阱比比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不贪就不会亏。消费受广告影响大,消费者应选择与信誉好的机构打交道,不应完全受广告影响。像老人被诈骗的案例经常可以见到,连汤唯都被电信金融诈骗了,可见骗子的无孔不入。金融部门不应只抓金融秩序,还应该抓抓金融教育。
  袁永谦:所有金融陷阱,老百姓往往是吃亏的、最后接棒的人。有些老百姓原来投资房地产赚了钱,就一直在这个领域投资,这样可能会导致亏损。因此最普通的财商教育必不可少。
  黄琼:金融产品不管是通过网络卖还是实体的人对人的售卖,本质都是金融产品。消费者购买时一是要认清自己,明确理财目的。要评估自己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搞清楚理财目的。处于人生不同阶段,与其对应的理财方式也不尽相同。处于奋斗期通常进行激进的投资,退休了的往往选择进行稳健的投资。二是要了解售卖产品机构的信誉度。无论是实体的销售点,还是互联网,都应该对相关机构有一定的了解。再是要了解金融产品的收益、风险以及经营模式。最后是要确保看清合同条款,注意免责条款。每一种金融产品内容都不一样,推销员可能会只宣传收益,但对相关风险只字不提。很多消费者没有仔细阅读条款就签了字,最终导致结果与预期差距很大。
  马志平:没错,但是现实中很多合同条款非常繁杂,消费者难以把每条都看清楚。而且前几年还有保险公司人员驻点在银行,穿着与银行人员相似,消费者不容易分清楚。
  袁永谦:我自己也是做理财的人,可是几年前,连我妈妈都因为买保险被骗了20万。老人家把到期后的定期5年存款全部投到保险里去了。为什么是受骗呢?因为原来我在保险方面的家庭配置已经足够了。按照原来配置的要求是不再做保险,现在却被忽悠去做保险,自然感觉像是受骗了。可能是银行与销售人员有一定的佣金利益共享,我们找到保险公司,被告知不能退回那笔钱。
  徐平:在国外,如果格式合同出现纠纷,法院裁决时一定是以接受合同一方的解释作为标准,也就是消费者是有发言权的。
  叶庆国:目前中国的情况,不是存在两种解释的问题,往往是消费者对签下的条约内容完全不熟悉。
  孙艺:常常进行过度宣传的对象就是那种上了年纪的老人。可能只跟你宣传收益高达5%,却不跟你说明5年之内这笔钱是不能动的。
  邵宏伟:买房子、买基金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说好的不说坏的。
  余额宝收益再难攀6%
  ■专访
  互联网金融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中原(广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邵宏伟指出,余额宝作为货币基金的风险并不大,只是未来的收益很难去到6%的高度。
  南方日报:东莞市民在金融消费方面有何习惯、特点?对互联网金融的接受度如何?
  邵宏伟:东莞市民大多是实业投资出身,以企业家为主,比较侧重于实业投资跟房产投资。一部分市民有股票投资的经验,带有当地情结,即购买本地上市的企业,而且这些股民都是在2007年底入场的,普遍有一定的亏损。目前来看,大多数市民相对稳健,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最近了解余额宝(货币基金)的市民越来越多,大多数都觉得此类产品没有风险,对于5%左右的收益也比较满意。
  南方日报:目前余额宝、理财通的收益率在不断下降,是否值得继续投资?
  邵宏伟:余额宝与理财通其实就是货币基金。这些产品在刚开始时,有些平台会自己付一笔钱来提升收益率,从而提高知名度,实际上收益率并不会高得太离谱。最近几年,由于资金的短缺,货币基金的收益率相对较高,有5%左右。随着这些产品的规模越来越大,收益率有所下跌并不意外,但货币基金的风险不大,只是未来的收益率可能不会去到6%这样的幅度。
  南方日报:目前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备受追捧,银行、保险行业也纷纷登陆微信等互联网平台。金融工具“触网”有什么风险?
  邵宏伟: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缺少相应的规则约束,肯定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比如像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开通,一定程度上会很容易泄露投资者的证件号码、银行卡等情况。目前网上也出现投资者账户被盗案件。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业很容易变成非法洗钱的工具。前不久,网络借贷平台“网赢天下”由于不堪挤兑压力,宣布停止服务,近千名投资人欠款未能收回,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敲响了警钟。
  南方日报: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该注意什么?
  邵宏伟:首先是收益率,要分清“七日年化收益率”跟实际年收益率的区别,有些媒体与平台会经常用某一时间段的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实际收益率并没有这么高。其次是资金的安全性,消费者应尽可能选择一些比较大的互联网平台。有了平台兜底的承诺,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风险于是转移到平台本身。最后是风险方面,很多平台的产品给的是预期的收益率,并不是实际可以得到的,也存在亏损的可能性。
  互联网金融与东莞部分银行“T+0”产品比较
  ■盘点
  产品交行“快溢通”平安“平安盈”余额宝理财通工行“薪金宝”起购金额100元1分1元1元100元合作基金交银货币A等18种基金南方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天弘基金华夏基金
  工银薪金宝
  货币基金最近七日年化收益(以日为例)3.6520%―5.3050%不等5.0%5.0%赎回时间赎回第二天到账赎回当天到账单笔5万元以下(含5万元),第二天到账,单笔高于5万元,一个工作日内到账17:50之前赎回当天到账,之后赎回第二天到账第二个工作日到账购买方式交行柜面和电子银行平安财富e电子账户支付宝微信支付端工行银行柜台、网银
  民间借贷有风险
  ■谈民间借贷
  南方日报:东莞藏富于民,东莞民间借贷本来就比较活跃,现在p2p网贷也很火,这种风险该怎么判断?
  孙艺:在实体的借贷中介服务中,能够实现人与人对接。借贷双方可以见面,知道资金的去向。而一些网贷平台的风险还是在于无人监管。很多放款客户将资金投到网贷平台后,对资金的去向一知半解,这其中肯定是存在不小风险的。
  齐天祥:我与很多东莞老板接触过。10个老板里有7个是没有贷过款的,剩下的3个,有一个是贷不到款的,就是只能找中介机构。
  黄琼:目前国家对民间借贷没有明确的条例管控。民间的非法集资主要对象是老头、老太太。他们没有金融知识,又贪钱,容易受骗,造成了很大的社会问题。有个亲戚,告诉他不要做,但他要死要活地一定去做,因为他听说年收益30%,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4倍的,一概不受法律保护。
  邵宏伟:不能说30%的收益就不是好产品,比如当你90%的投资方式都已经很稳健了,就可以放,这是策略性配置。麻辣烫有很多内容,但是怎么圈起来呢,是一个学问。很多消费者有赚钱的经历,没有赚钱的经验。我们说“先看病、后买药”,“病”就是自身的理财需要,“药”就是各种投资方式和理财产品。必须有一个架构,从自己的功能集中来考虑理财产品的配置。
  ■观点
  “无论是实体的销售点,还是互联网的产品,消费者都应该对出售理财产品的相关机构有一定的了解。”
  ――东莞理工学院经济贸易系副教授黄琼
  “消费者应尽可能选择一些比较大的互联网平台。有了平台兜底的承诺,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风险于是转移到平台本身。在风险方面,很多平台的产品给的是预期的收益率,并不是实际可以得到的,也存在亏损的可能性。”
  ――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邵宏伟
  “手头的活钱可以放到余额宝、理财通等,但不要放到太多。有多余的资金一定要做投资,按照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购买保险、理财、股票、等。”
  ――东莞市理财规划师协会会长马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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