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产品送往澳门销售算不算黄鹤楼 软蓝 出口澳门??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去香港澳门购物之后怎样才不用关税?海关送你一波通关攻略-深圳活动
去香港澳门购物之后怎样才不用关税?海关送你一波通关攻略作者:深圳活动 / 公众号:szhuodong发表时间 : 年底总是容易头脑发热花钱的好时间内地这边著名的双十一剁手节而港澳则迎来年末圣诞折扣季真正的5折半价这是我们这几天到香港的状态不过,注意啦!不要觉得便宜就一味狂买特别是电子产品小心关税超标!最近罗湖海关就特意为我们准备了一份通关指南小伙伴打开环抱接好1手机是应税物品 自用入境按15%税率征缴税款手机是国家规定的20种应税商品之一,按照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予以征税放行。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25号公告,手机的行邮税税率为15%。旅客在境外获取(包括购买、接受馈赠等)后携带入境,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依法缴纳关税后,方可予以放行。所以说,携带手机入境是不享受5000元或者2000元的免税额度的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帮亲戚朋友代购买了一部都要主动申报缴税方可携带入境2出售、牟利等非自用的可能涉嫌走私非自用,除了大家能想到的“水客”带货外,其实还有就是代购。代购实质是一种商业行为,代购的东西属于货物,而不是旅途自用物品,这类货物应按照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向海关申请报关,旅客不能够通过旅检渠道自行携带入境。一旦被查实属走私行为,根据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海关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境外获取的“境”指的是关境不是国境所谓关境,指的是实施同一海关法规和关税制度的境域,又称“税境”。香港是中国境内,但却是关境外我们去港澳台需要办理通行证就是因为这个道理4入境时应依法在海关“申报台”办理申报手续中国海关在每个口岸的监管区都会设置“申报台”,受理旅客申报业务,有时还可以接受旅客关于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申报台旅客携带手机等应税商品,或者超过免税额度的行李物品入境,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向海关申报的情况时,均应在“申报台”处向海关主动申报。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应当是书面申报。一旦越过“申报台”,任何形式的“申报”无效且不被接受。申报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守法行为,对于所申报的内容,可以排除有逃避海关监管的主观故意,因此,如果存在普通违规情节,一般可以避免被海关行政处罚,海关将更多地照顾旅客意愿,依法给予其补税或者带回境外的选择。当然,必须是完全的如实申报,一旦出现伪报或者瞒报情节,这就具有了逃避海关监管的故意,涉嫌走私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错过了,就不给你后悔的机会大家还是多多进行检查5合法有效购物凭证可作为确定完税价格参考针对目前主流手机基本为触屏智能手机,价格日新月异,尤其是苹果新机价格正居高不下,且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价格不一。因此,海关总署公告的《完税价格表》并未列明完税价格。但海关将遵循《海关总署2016年2号公告》的完税价格确定原则,即“按照物品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确定其完税价格”,以及“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海关建议,旅客妥善保管并向海关主动提供相关购物发票或收据,一方面是有关物品属于合法获取的重要证明,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较快核定物品完税价格,节约时间。一句话解释:购物小票别乱丢,报税时这是凭据。6对未主动申报,被海关查实属于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未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物品进出境的,海关可以责令补缴关税,并处以罚款。如果以伪装、藏匿等方式,无论是否以赚取差价或带工费等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等行为,涉嫌走私。对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紧扣的货物、物品的,按走私行为论处,并追究法律责任。7没收的手机一般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理对海关依法没收的涉案手机,一般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市民可以通过报纸、海关门户网站等渠道查询公开拍卖的时间、地点和拍卖物信息等。拍卖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竞拍,拍卖所得全部将依法上缴国库。海关在淘宝也开通了拍卖渠道有时候价格很美丽8不要轻信网上所谓“通关攻略”“机子和盒子要分开带、不要提供购物凭证海关就征不了税”“手机不激活、不插SIM卡海关就不管”“手机只要拆封启用多带几部都没事”“把手机绑藏身上或藏匿行李的”……▼以上网上传的做法都是假的千万不能相信应该如实申报9一般物品免税限量规定“一般来讲,我们都有5000元的免税额”普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普通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20种应税商品及烟酒等限制商品除外),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是也要注意了对于短期内多次往返的旅客上面的规定是不适用的根据《海关总署58号令》第九条规定“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并且解释“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15日)内进境超过1次”。10其他常见热门商品规定★货币现钞携带人民币现钞进出境,每人每次限额为20000元。携带外币现钞进境超过等值美金5000元以上须向海关书面申报。★烟、酒及20种应税商品烟、酒相关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进境;关于20种应税商品相关规定:旅客购买电子产品等应税物品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依照自用、合理数量依法征税。大家都get到了吗?下次买买买就不用担心来源:深圳新闻网、网络深圳/ 资讯/生活/美食/活动/福利快来这里一起玩!???相关文章猜你喜欢 湖南头条河南周末去哪儿体育旅游风在憩西藏自驾旅行攻略摄影秦皇岛市自驾游协会#统计代码国际法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_甜梦文库
国际法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
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历 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02 年) 15.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 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 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后 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现 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 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 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 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 约可以不予继承? 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 界条约 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 协定 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 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 源灌溉分配协定的 答案:C 解析:国家继承的对象分为 关于条约方面的继承和非条约 事项的继承。条约继承的实质是 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 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 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与领土有 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 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 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 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 “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 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 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 承。本题 ABD 都属于“非人身性 的”条约。只有 C 项是属于政治 性人身性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应为答案。 16.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 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 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 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 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 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 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 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 此时应得到 7800 万美元的赔偿, 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 只能够负担 5000 万美元。对此 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 务是什么? 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 7800 万美元的赔付 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 公司赔付乙国 5000 万美元的同 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 2800 万美元, 由甲国政府先行代 为赔付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 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 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 即只能赔付 5000 万美元,其余 2800 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 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 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答案及解析:B 此题关键是 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国 家责任是国家因违反其国际义 务的国际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 后果。国家不当行为是其承担责 任的前提。国家不当行为构成要 件包括:(1)是可归因于国家; (2)行为性质上违背国际法义 务。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由于科技迅猛发展,各国在工业 生产、核能利用、外层空间控制 以及国际海底开发等领域活动 日益频繁,这些活动虽不是国家 不当行为,但确容易给其他国家 带来潜在的威胁或损害,因而被 称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 为”。依据传统的国家责任制 度,这些行为不是国家不当行 为,国家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不 承担责任,这明显有违公平法 理。因此,国际上为了解决这些 行为给他国造成损害时国际责 任承担问题,制定了一些公约如 《外空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 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 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 所导致的国家责任视为一种新 的国际责任,以严格责任为归责 原则,创立了三种新的责任制 度,分别为:(1)国家责任制, 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的赔偿责 任;(2)双重责任制,即国家 与营运人(具体致害人)共同承 担责任,国家应保证营运人赔 偿,营运人无力赔偿部分由国家 负责赔偿;(3)营运人自己承 担有限赔偿责任,无论营运人是 国家或私人企业。本题中,关于 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 约》 《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 和 均采第二种责任制度。甲、乙两 国既然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 双方当然应依照公约规定双重 责任制解决损害赔偿问题,故 B 项正确。 其中 A 项是国家责任制, C 项是营运人责任制,均不符合 题意。 17.甲国人詹氏,多次在公 海对乙国商船从事海盗活动,造 成多人死亡;同时詹氏曾在丙国 实施抢劫,并将丙国一公民杀 死。现詹氏逃匿于丁国。如果甲1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司法协 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根据 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判 断是正确的? A.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 给乙国 B.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 给丙国 C.丁国有权拿捕詹氏并独 自对其进行审判 D.甲国有权派出警察到丁 国缉拿詹氏归案 答案及解析:C 引渡是国家 间的一种司法协助行为。在国际 法上,除非两国之间有关于相互 引渡的双边条约,否则国家没有 引渡的义务,一国是否接受他国 引渡请求,由被请求国自行决 定。本题中,甲乙丙丁四国间没 有司法协助条约,所以丁国没有 义务将犯罪嫌疑人詹氏引渡给 任何一国,因此 A、B 错误。本 题设计另外一个考点是国家的 管辖。在属人管辖和属地管辖冲 突时属地管辖优越。由于詹氏多 次在公海从事海盗活动,而海盗 行为是国际犯罪行为,各国依据 国际法都对其享有管辖权,因此 丁国可以逮捕詹氏并进行审判, C 项正确。詹氏虽是甲国人,但 一国警察制度只是各国国内治 安行政管理制度,警察行使职权 仅限于一国之内特定的社会治 安事务,不可能到他国行使职 权,因此 D 项错误。 18.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 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 国。现乙国颁布法令,禁止甲国 的香蕉进口。甲国在要求乙国撤 消该禁令末果后,宣布对乙国出 口到甲国的化工产品加征 300% 的进口关税。甲乙两国间没有涉 及香蕉、化工产品贸易或一般贸 易规则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对 此,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A.乙国的上述做法违背其 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B.甲国的上述关税措施违 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C.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 际法上的反报措施 D.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 际法上的报复措施 答案 C 解析:本题的关键是反报和 报复的区别。反报是指一国对他 国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但不 违法的行为以同样的或类似的 行为作为的回报;报复是指一国 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 与之相应的措施作为回应。两者 的区别主要是针对的对象不同。 本题中乙国禁止甲国的香蕉进 口,由于甲乙两国没有相关的双 边或多边的条约,因此,双方的 做法都称不上违背其承担的国 际义务。所以并不是一种不法行 为。只是一种不友好,不礼貌的 做法。因此甲国的措施属于国际 法上的反报,C 正确。 19.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 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 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 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 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在英国诉讼 B.必须在中国诉讼 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 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 有管辖权 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 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 没有管辖权 答案及解析:B 依据我国 (民诉法)第 246 条规定:因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的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 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 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 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管辖。这种管辖是强制性的专属 管辖,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 中自由协商约定。本题中的合同 是中外合资经营合同,那么依据 专属管辖只能我国法院提起诉 讼。 20.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 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 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 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 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 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 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 私法上被称为什么? A.二级识别 B.识别 C.法律适用 D.先决问题 答案及解析:B 本题中判断 妻子对丈夫财产是基于夫妻财 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 的继承权利的问题被称为识别。 识别,又叫定性或归类,是指在 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 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 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 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的范围或 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 过程。二级识别是英国学者提出 的理论,在我国学界受到批评, 本题是干扰项。先决问题是指相 对于主要问题而言,在确定主要 问题准据法时,必须首先解决的 问题。本题中,实际对一个法律 关系进行定性,将案件事实归入 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 用的冲突规范,是识别问题。本 题先决的问题是英国女子与死 亡男子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因此,答案选 B. 21.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 所在乙国,于 1988 年死亡。塞 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 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 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 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 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 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 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 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 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 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答案:B 解析:反致,是根据法院地 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他国 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 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的法律, 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 间接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冲突 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 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指引本案 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而根据第 三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又应适 用法院地国法律,最后法院适用 了本国实体法。转致即根据法院 地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应适用 他国法律,而根据他国冲突法规 定,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 法院最后直接适用了第三国的 实体法来解决本案争议。双重反 致又称“完全反致”,是英国冲 突法中的一种独特的做法,其含 义为英国法院法官在处理某一 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而适用外 国法,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 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官依据 自己的法律来裁判案件一样,再 依该外国法对反致所抱态度,最 后决定应适用的法律。本题中法 律适用流程是先由法院地国丙 国指向甲国,再由甲国指向乙 国,又从乙国返回丙国,所以是 间接反致,B 项正确。222.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 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 定? A.法院地法 B.原告住所地法 C.被告住所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 律关系的准据法 答案及解析:D 根据我国《最高法院民法通 则意见》第 195 条规定:“涉外 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据 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的准据法确定。D 项正确。 23.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 释通则 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 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进口手 续? A.FAS B.DEQ C.DDP D.DDU 答案:C. 解析:依据 《国际贸易术 语解释通则 2000》 的规定, 组、 E F 组、C 组、D 组中买卖双方承担 的义务是逐渐减小,卖方的义务 是逐渐加大的。其中,FAS 全称 为 Free Alongside Ship,意为 “船边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 口手续。DEQ 全称为 Delivered Ex Quay,意为“目的港码头交 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 (2000 年通则将 DEQ 中办理进口 清关的手续改为买方承担) DDU 。 全称为 Delivered Duty Unpaid, 意为“未完税交货”,买方需要 办理进口手续。DDP 全称为 Delivered Duty Paid,意为“完 税交货”,只有该种贸易方式是 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 答案选 C. 24.1997 年 7 月 20 日, 香港 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 称:“鳗鱼饲料数量 180 吨,单 价 CIF 厦门 980 美元, 总值 176, 400 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 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 “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 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 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 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 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 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 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 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 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答案及解析:D .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 示一致的结果。它是通过一方提 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 后成立的。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 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做的 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 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 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有 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有 效期间内做出;(3)承诺必须 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本题中,厦 门乙公司还盘(承诺)要求合同 订立后立即装船,对香港甲公司 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所 以该还盘是一个新要约,而不是 承诺,由于香港公司没有回音, 合同没有成立,答案选 D. 25.下列哪一损失不属于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 保险中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 围?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 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送中 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 部损失 C.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 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部 分损失 D.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 分损失 答案及解析:D 平安险的英 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其 责任范围包括:(1)被保险货 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 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 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 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 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与流水等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 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 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 工具已经发生搁浅、 触礁、 沉没、 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 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 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 成的部分损失等。由此可见,平 安险并非对所有的单独海损都 不赔,对于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 部分损失仍给予赔偿,只是对仅 仅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 失不赔,所以选 D.26.依据《海牙规则》的规 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 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 A.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 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 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 状态 C.承运人应适当地配备船 员、的设备和船舶供应品 D.承运人应使货舱、的冷藏 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 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的运送和 保管货物 答案及解析: 《海牙规则》 A 第 3 条规定:“承运人在开航前 和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便: (一)使船舶具有适航性; (二) 适当的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 应品;(三)使货舱、冷藏舱和 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 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 物。”《海牙规则》并不要求船 舶在任何时间都必须处于适航 状态,仅要求在“开航前和开航 时”。因此 B、C、D 项正确,A 项错误。 27.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 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 建立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 中心”,对下列哪一争端事项具 有管辖权? A. 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因 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 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B.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 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 端,井经双方口头同意提交中心 C.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 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 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D.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 民因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 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答案及解析:C . 解析“根据《解决国家和他 国国民间投资争端条约》第 25 条规定,中心管辖的条件有三 个:(1)主体方面,争端的一 方是缔约国,另一方是其他缔约 国的国民;(2)争端性质方面, 争端必须是因直接投资而引起 的法律争端;(3)主管条件方 面,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 管辖的书面文件。因此本题中, A 项争端主体不合格,B 项没有 书面形式提交,D 项争端性质不 符, 只有 C 项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2003 年)318.关于 1993 年 6 月成立的 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下列选项 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 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 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 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 司法机构 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 属的刑事法庭 答案及解析:B 前南法庭 全称是“起诉应对 1991 年以来 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的严重违 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的 的国际法庭”。成立前南法庭, 作为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 质的附属机关,是安理会根据宪 章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执行措 施。故 B 正确。 19.甲国是 1982 年《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 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 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 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 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 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 内法 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 度 D.公海自由制度 答案及解析:C 本题考查 的是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即平行开发制。从题干上看, “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开 采”其实指的就是国际海底区 域。国家海底区域是《联合国海 洋法公约》所确立的新的海洋法 概念和海洋区域。根据该公约的 规定,区域或者其自然资源是人 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区域内资源 开发采取“平行开发制”国家 海底区域的上覆水域是公海,但 公海海底并不一定就是国家海 底区域,因为在 200 海里以外仍 有部分是沿海国的大陆架,公海 所实行的公海自由制度只适用 于公海海域的本身及其上空,不 包括底土,且“公海海底”一词 不是海洋法中的用语,所以 A、D 项错误。B 项正确。另外,甲国 是《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应当 遵守 《海洋法公约》 的相关规定, 而不是其国内法, 所以 D 项错误。 20.甲某为 A 国国家总统, 乙某为 B 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 C 国政府总理,丁某为 D 国外交 部长。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 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 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 颁发的全权证书? A.甲某 B.乙某 C.丙某 D.丁某 答案:B. 解析:全权证书是一国主管 当局所颁发,指派一人或数人代 表该国谈判,议定或认证条约约 文,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 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 行为的文件。根据《维也纳条约 法公约》 7 条规定, 第 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 或使馆馆长议定派遣国和接受 国之间的条约约文,或国家向国 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或其机关之 一派遣的代表,在议定该会议、 组织或机关中的一个条约约文 时,由于他们所任职务,无须出 具全权证书。故不选 A、C、D 项。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 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 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 的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A. 解析: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 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种国 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 法律的规范,因此又称法律适用 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 法特有的规范。根据冲突规范对 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的不同,冲 突规范可以分为单边、双边、重 叠、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所谓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 接规定某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应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既 可以是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 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因 此称之为单边冲突规范。所谓双 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 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 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 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 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 去推定应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 范。所谓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 用的法律,但只选其中之一来调 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所谓重叠适用的冲突规 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 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本题中, 直接指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只有一个连接点,因 此属于单边冲突规范。 22.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 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 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 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 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B. 解析: 《海商法》 270 我国 第 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 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 律。”故 B 项为正确答案。 23.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 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 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 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 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 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 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 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 解决? A.美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印度法 答案:C. 解析:对于离婚的法律适用 问题,《民法通则》第 147 条规 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 在地的法律。由此可见,我国法 律对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原 则是法院地法原则,即离婚以及 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 题中案件由我国法院审理。应当 适用中国法。C 项为正确答案。 24.根据我国《反补贴条 例》,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应 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出口补贴 B.国内补贴 C.出口国专向补贴 D.出口国普遍补贴 答案及解析:C 补贴是指 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 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出口国政 府)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 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 入或者价格支持。根据《反补贴 条例》第 4 条规定:“依照本条4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 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故选 C. 2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 惯例》(UCP500 号)的规定,下 列哪一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 绝付款? A.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的规 定不符 B.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的规 定不符 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 风灭失 D.发票与提单不符 答案:D. 解析:根据 UCP500 的规定, 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有审单义务, 审单时要坚持“单证一致、单单 一致”的原则,即单据与信用证 要表面一致、单单之间也要表面 一致,银行才能付款,单证不一 致银行可以拒付,单单不一致视 为单证不一致。这里的单据通常 包括提单、发票、保险单、汇票、 装箱单、原产地证明、质检证明 等。单单不一致就是指这些单据 之间相互不一致,如本题中的 D 项即属于“单单不一致”,银行 可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根据 UCP500 规定的“信用证独立性 原则”,信用证交易独立于基础 买卖合同关系,基础合同履行的 情况及买卖当事人的资信情况 不能成为银行付款或拒付的考 虑事项,银行只能根据单单是否 一致、单证是否一致来决定付款 还是拒付,本题中 ABC 三项中的 情况都属于基础合同关系,银行 不得以之为由拒绝付款。 26.对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与 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进口 货物,应按下列选项中哪一种税 率征税? A.按普通税率征税 B.按优惠税率征税 C.按普惠制税率征税 D.按特惠税率征税 答案:B. 解析:我国进口关税设普通 税率和优惠税率。对原产于与中 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 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 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国订有 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 的货物,执照优惠税率征税。所 以 B 项正确。 27.假设有下列情形:中国 甲厂、乙厂和丙厂代表中国丙烯 酸酯产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对 原产于 A 国、B 国和 C 国的丙烯 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经 审查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 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征 收反倾销税。在此情形下,反倾 销税的纳税人应是下列选项中 的哪一个? A.丙烯酸酯的出口人 B.丙烯酸酯的进口经营者 C.丙烯酸酯的中国消费者 D.丙烯酸酯在 A、B、C 三国 的生产者 答案:B . 解析:反倾销税是指由进口 国海关征收的,其征税对象只能 是进口人。 根据我 《反倾销条例》 第 40 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 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 营者”,本题正确答案是 B 项。 28.《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 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 “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 种? 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 者签订的契约 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 者所属国政府签订的契约 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 者签订的契约 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 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 答案:C 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公约》的承保险种主要有:(1) 货币汇兑险:可归因于东道国政 府的任何措施,限制将其货币兑 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或投保人 可接受的另一种货币并汇出东 道国境外,包括东道国政府未能 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该投保人提 出的汇兑申请作出行动。(2) 征收和类似措施险:可归因于东 道国政府的任何立法上的作为 或行政上的作为或不作为,具有 剥夺投保人对其投资的所有权 或控制权,或其应从该投资中得 到大量收益的效果,但政府为管 理其境内的经济活动而正常采 取的普遍适用的非歧视性措施 不在此列。(3)违约险:东道 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与投保人 (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合同,并 且投保人无法求助于司法或仲 裁机关对毁约或违约的索赔作 出裁决;或该司法或仲裁机关未 能在根据本机构条例订立的担 保合同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 裁决;或虽有这样的裁决但未能 执行。这里的被保险人就是意外 投资者。(4)战争和内乱险: 可归因于东道国境内任何地区军事行动或内乱而给投资者造 成的损失。故正确答案是 C 项。 (2004 年) 29.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 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 年前甲 40 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 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 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 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 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 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 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 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 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 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 在乙国占领 50 年后,其主权就 归属乙国 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 国占领 50 年后,其主权将归属 乙国 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 则,乙国占领该岛 50 年后,该 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 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 乙国占领该岛 50 年后,该岛屿 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答案:D. 解析:传统国际法中活的领 土的方式有:(1)先占;(2) 时效;(3)添附;(4)征服; (5)割让。取得领土主权的方 式不包括实际统治,因此 A 项错 误。国际法上的“时效”原则是 指由于国家公开地、不受干扰 地、长期持续地占有他国领土, 从而获得该领土的主权。但是, 由于这里的时效不问该占领本 身是否非法,加上关于取得时效 的期限未能确定这两个问题,时 效的适用历来争议很大。现在基 本没有普遍适用意义。 项错误。 B 国际法上的“共管”原则是指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 领土区域共同行使主权。这种情 况可以理解为有关国家对该领 土的主权互相限制。因此本题并 不属于此种情况。C 项错误。综 上所述,根据国际法上“领土主 权”原则,该岛屿属甲国所有, 故选 D 项。 30.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 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 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 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 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 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 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 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5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 的? 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 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 任 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 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答案:D . 解析:本题考点为国际法律 责任。依据《国家责任的条文草 案》规定,国家承担国际责任的 前提条件是该国实施了国际不 当行为。而国家不当行为的构成 要件包括:“(1)某一行为依 国际法的规定可以”归因于 “国家;(2)一国的行为违背 了该国所承担的有效国际义务。 在本题中,布某持枪杀人是因为 婚姻破裂而绝望。并非执行职务 的行为,不属于国家不当行为, 因此 A 项错误。一般私人对外国 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 家责任,除非该行为是国家失职 造成的,或者国家对该行为进行 纵容,才可能引起国家间的间接 责任。本案中,甲过警方迅速赶 到现场,并采取措施,表明甲国 不存在失职或放纵行为,所以, 也不需承担间接或连带责任。故 B、C 项错误;D 项正确。 31.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 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 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 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 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 “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 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 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 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 必须得到甲国国家的特别批准 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 B.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 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主张主权 的证据 C.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 内法的保护,该所有权在国际法 上也不能成立 D.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 外空委员会登记,以确立购买者 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点为外层空间 活动的原则。根据《外空条约》 的规定,国家从事外空活动应遵 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不得 据为己有”原则,即任何国家不 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的 方法,或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将 外空据为己有。这项原则包括外 空不得被任何国家占有,也包括 不许任何自然人或团体占有。因 此,本题中的“月球主人公司” 无权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 生意。故选 C 项。 32.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 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 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 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 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 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 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 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 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 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 保护权 答案:B . 解析:外交保护或外交保护 权,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 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 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 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 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 家的权益。因此,在本题所述情 形下,乙国某公司的行为并不是 国家行为,因此詹某不能请求外 交保护。故选 B. 33.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 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 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 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 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 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 项是错误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 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 旧约 答案: C . 解析:本题考点为条约法上 的条约的冲突及条约对第三国 的效力。条约的冲突是指一国就 同一事项先后参加的两个或几 个条约的规定相互冲突。解决条 约的冲突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 法:(1)先后就同一事项签定 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 时,不论是双边还是多边条约, 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则, 即适用后约,先约失效。(2) 先后就同一事项签定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 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 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3) 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 突的规定。由以上内容可知,本 题选 C. 34.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 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 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 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 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 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 该判决 B.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 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 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 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 建议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 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 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答案:C . 解析: 《国际法院规约》 根据 的规定,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 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 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联 合国宪章》第 94 条规定:对于 国际法院的判决,当事国必须履 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 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 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作出有关建 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可 见,当事国一方提出申请的对象 是安理会。故此,本题选 C. 35.中国公民甲得知 A 国法 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 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 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 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 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 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 A 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 冲突 D.告知甲在 A 国法院应诉 答案:A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 第 15 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 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 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 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 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 管辖。”本题中,虽然乙在 A 过 法院起诉,但甲向我国法院起6诉,我国法院有权管辖。所以 A 项正确。B、C、D 项错误。 36.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 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 理过程中,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 当以下列哪一项为准据法?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 答案: A . 解析: 《民法通则》 第 14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 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 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 A. 37.依我国《民用航空法》 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 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 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 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 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国法律 答案:C . 解析:我国《民用航空法》 就民用航空器物权的法律适用 作了如下规定:(1)关于民用 航空器的所有权,第 185 条规 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 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 籍登记国法律。(2)关于民用 航空器的抵钾权,第 186 条规 定:民用航空器抵钾权适用民用 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3) 关于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第 187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律。因此,本题选 C. 38.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并 由一巴西海运公司经营的海船, 运送一批属一家日本公司的货 物从日本到中国,在韩国附近海 域发生意外。为了安全完成本航 程,该海船驶入韩国某港口避 难,发生共同海损,后在中国某 港口进行理算。该共同海损理算 应适用什么法律? A.船旗国法律 B.共同海损发生地法律 C.巴西的法律 D.理算地法律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海事关 系的法律适用。对于共同海损理 算,有的国家规定适用法院地 法,多数国家规定适用共同海损 理算地法。我国《 海商法》 第 274 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 适用理算地法律。 ”所以 D 正确。 39.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 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其 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 10 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 中国遗留有价值 200 万人民币的 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 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 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 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 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 国的法律?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答案: B . 解析: 民法通则》第 149 《 条进一步明确规定:遗产的法定 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 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 产所在地法律。依据国际私法理 论,住所是指以永久居住的意思 和状态而为居住的居所,因此田 某虽然是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 身亡,但乙国并不是其死亡时的 住所地,其住所地仍在甲国。故 选 B. 40.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 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 遗留有价值 300 万元人民币的财 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 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 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 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 有规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 国法处理 答案:C . 解析:本题考点为无人继承 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解决 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冲突 规则有两种:一是适用被继承人 的属人法,这为主张继承取得的 国家所采用;二是适用财产所在 地法,这为主张先占取得的国家 所采用。 《 继承法》 和 民 我国 《 法通则》 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 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 1988 年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见(试行)》 第 191 条作了解 释性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 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 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 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 除外。这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 境内的遗产依中国法即遗产所 在地法处理。所以,本题选 C. 41.甲国 A 公司(买方)与 乙国 B 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 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 CFR,装 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 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 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 后交由 C 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 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 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 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 天。之后,A 公司在目的港复验 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 据 《海牙规则》 及有关国际公约,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C 公司可以免责 B.A 公司应向 B 公司提出索 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 符 C.A 公司应向 C 公司提出索 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 责任 D.A 公司应向 B 公司提出索 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 险的义务 答案:A. 解析:根据《 海商法》 第 51 条第 1 款第(五)项规定, 对于由于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 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所 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承运 人不负赔偿责任,故本题选 A. 42.依我国 2004 年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的规定,基于保障国家国际金融 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国 家可以对货物贸易采取下列哪 一项措施? A.禁止进口 B.禁止出口 C.限制进口 D.限制出口 答案: C . 解析:根据 2004 年 4 月 6 日修订的《 对外贸易法》 第 16 条第(9)项规定,为保障国家 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 国家可对货物贸易实行限制进 口,所以选 C. 43.世界贸易组织法律规则 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 议》适用的范围限于下列哪一 项? A.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7B.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C.与专利技术转让有关的 投资措施 D.与商标权转让有关的投 资措施 答案:A . 解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协议》 (Trade -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简称 TRIMS )是指能够对国际贸易引 起扭曲或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 这里的“贸易”仅指货物贸易, 不涉及服务贸易。故本题选 A. 44.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 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 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 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 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双边磋商 B.成立专家组 C.上诉机构的审查 D.上诉机构的调解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世贸组 织的争端解决程序。根据世界贸 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 谅解协议的规定,双边磋商仅仅 是一种程序性要求,自提出磋商 请求人其 60 日内磋商没有解决 争端时,申诉方才可能申请成立 专家组,从而启动争端解决机构 程序。这些程序主要包括专家的 裁决和结论,上诉结构的审查、 裁定、争端解决结构通过专家组 和上述机构的报告,争端解决机 构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据此, 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不包括 D 项。 45.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 险别之一。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 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 答案:B . 解析:根据《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 1 条规定:一下损失和费用属于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1)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 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 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 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 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 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 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 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 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 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 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 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 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 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 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 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 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 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 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 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 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 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 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 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 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由上可 知,本题选 B 项说法违背了上述 规定,故应当选择 B. 4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 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 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 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下列关 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 确的? A.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 则 B.该公约不保护演绎作品 C.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 成员国首次发表可以受到公约 的保护 D.该公约保护作者的经济 权利 答案: B . 解析:根据《保护文学艺术 作品伯尔尼公约》第 3 条第 1 款 b 项规定,非为本联盟任何一成 员国公民的作者,其作品首次在 本联盟一成员国出版或在本联 盟一成员国和一非本联盟成员 国内同时出版的,应受到保护。 据此,C 项符合该规定,故应当 排除。根据第 5 条规定,根据本 公约得到保护作品的作者享受 和行使国民待遇不需履行任何 手续,也不管作品起源是否存在 有关保护的规定。据此,A 项符 合规定,故应排除。第 2 条之一 第 3 款规定,翻译作品、改变作 品、改变乐曲以及某件文学或艺 术作品的其他改变应得到与原 著同等的保护,而不损坏原著作 者的权利。据此,0042 项说法是 不正确的额骨应选 B.根据第 6 条 第 2 款规定,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在其死后至少应保留到财产 权期满为止,并由向之提出保护 的国家本国法所授权的人或机 构行使。据此,D 项符合该规定, 故应排除。 (2005 年) 29.甲乙两国于 1996 年签订 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 效。 2004 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 机构于 2003 年通过的一项法律, 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 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 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 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 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 项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 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 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 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 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 责任 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 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 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 无定论 答案:B 考点:国际法律责任 详解:国际法律责任,是指 国家违反其国际义务而须承担 的法律责任。国家责任的前提是 国家的行为违反其国际义务,即 有国家不当行为的存在。所谓国 家不当行为,是指一国违反其国 际义务而对另一国或国际社会 所作的侵害行为。国家不当行为 的构成要件要两个:一是可归因 于国家,二是违背国际义务。 下列行为,通常被国际法认 为是可以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1)国家机关的行为;(2)经 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 机关的行为;(3)实际上代表 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4)它 国或国际组织交与一国支配的 机关的行为;(5)上述可归因 于国家行为的国家机关或国家 授权人员的行为,一般也包括他 们以此种资格执行职务内事项 时的越权或不法行为;(6)叛 乱运动机关的行为;(7)一个 行为可以归因于几个国家时,相 关国家对于其各自相关的行为 承担单独或共同的责任。要特别 指出的是,上述提到的国家机关 的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的行 为,也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 等行使国家公权力机关的行为。8本题中,甲国在其与乙国缔 结的条约有效的情况下,通过国 内立法取消乙国公民在甲国根 据条约可以享有的某些投资优 惠,属于违反其承担的国际义务 的行为。该行为是甲国立法机关 作出,可归因于甲国。因此该行 为属于国家不当行为,甲国应当 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故 B 正确。 30.甲国倡议并一直参与某 多边国际公约的制订,甲国总统 与其他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 公约的最后文本。根据该公约的 规定,只有在 2/3 以上签字国经 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 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该公约才 生效。但甲国议会经过辩论,拒 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的有 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 的? A.甲国议会的做法违反国 际法 B.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 批准书,将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 国家责任 C.甲国签署了该公约,所以 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甲国 产生了条约的拘束力 D.由于甲国拒绝批准该公 约,即使该公约本身在国际法上 生效,其对甲国也不产生条约的 拘束力 答案:D 考点:条约的缔结。 详解:根据《维也纳条约公 约》规定,一国表示接受国家条 约的约束, 通常采取签署、 批准、 加入和接受的方式。 该公约第 14 条规定了以批准接受条约拘束 之同意的方式,其中该条第 1 款 规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一 国承受条约拘束之同意,以批准 表示之:(甲)条约规定以批准 方式表示同意;(乙)另经确定 谈判国协议需要批准;(丙)该 国代表已对条约作须批准之签 署;或(丁)该国对条约作须经 批准之签署之意思可见诸其代 表所奉之全权证书,或已于谈判 时由此表示。”据此,并根据甲 过提倡并一直参与制定的某多 边国际公约关于只有在 2/3 以上 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 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 该公约才生效的规定,甲国议会 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说 明其对甲国不产生条约的约束 力,既是该公约本身在国家法上 生效,其对甲国也不产生条约的 约束力。可见,D 项正确。 评论:本题是单选题,难度 不大,运用常识即可应对。 31.甲国人兰某和乙国人纳 某在甲国长期从事跨国人口和 毒品贩卖活动,事发后兰某逃往 乙国境内,纳某逃入乙国驻甲国 领事馆中。兰某以其曾经从事过 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 要求乙国提供庇护。甲乙两国之 间没有关于引波和庇护的任何 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 制度,下列 哪一项判断是正确 的? A.由于兰某曾从事反对甲 国政府的活动,因此乙国必须对 兰某提供庇护 B.由于纳某是乙国人,因此 乙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纳某交 给甲国 C.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 约》的规定,乙国领馆可以行使 领事裁判权,即对纳某进行审判 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 行 D.乙国可以对兰某的涉嫌 犯罪行为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 但乙国没有把兰某交给甲国审 判的义务 答案:D 考点:引渡、庇护 详解:提供庇护是国家的权 利,而不是国家的义务。因此, A 项中,甲国人兰某向乙国政府 要求庇护,乙国政府可以庇护也 可以不庇护。故 A 项错误。 B 项,纳某虽为乙国人,但 他在甲国犯罪,甲国有权对他的 犯罪行为行使属地管辖权。乙国 领事馆在甲国提出管辖要求的 情况下,应当把纳某交给甲国审 理,无权拒绝,因为一般国际法 上不承认域外庇护,即通过一国 驻他国领事馆或者船舶等进行 庇护。 关于 C 项, 在现代国际法上, 各国审判权一般只能由本国法 院行使,外国驻本国领事馆是无 权在本国行使该权力的,因此 C 项错误。 D 项正确,因为兰某的行为 属于普遍管辖权的罪行,因此乙 国对其犯罪行为有权管辖。由于 甲乙两国间无引渡条约,“无条 约、无义务”,乙国没有义务把 兰某交给甲国审判。 评论:引渡是国际公法部分 年年必考内容,庇护最近两年也 都考到,这和我国注重海外中国公民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紧密相 关。值得一提的是,本题 B 项可 能对有的考生会产生干扰,因为 使领馆的确具有保护本国侨民 的职能,但要注意,这种职能的 行使不能干涉驻在国的司法主 权。如果本国公民在驻在国遭遇 意外不幸或其合法权利受到侵 害,使领馆应对其提供帮助和协 助,但如果本国公民在驻在国有 违法犯罪活动,当然要接受驻在 国的管辖。 32.中国公民陆某 2001 年通 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 国国籍,2002 年获甲国批准。 2004 年 5 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 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 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 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 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 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 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 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 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陆某仍是中国人 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 人 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 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答案:A 考点: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籍法》第 9 条规定,定居外国的 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 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 10 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 退出中国国籍:(1)外国人的 近亲属;(2)定居在外国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第 14 条 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 恢复,除第 9 条规定的以外,必 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 18 周岁 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 理人代为办理申请。由于中国国 籍法并不承认双重国籍,陆某又 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此陆 某仍未中国人。可见,A 项正确。 评论:本题从我国法的具体 规定的角度考察了国籍的取得 与丧失问题,它打破了国际公法 基本不考法条的惯常做法,同时 也告诉考生仅局限于复习思考 教材已经不足以应对目前的司 法考试了。这一点值得注意。 33.甲、乙两国因历史遗留 的宗教和民族问题,积怨甚深。 2004 年甲国新任领导人试图缓 和两国关系,请求丙国予以调9停。甲乙丙三国之间没有任何关 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条 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实 践,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丙国在这种情况下,有义 务充当调停者 B.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乙 国有义务参与调停活动 C.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对于 调停的结果 , 一般不负有监督 和担保的义务 D.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甲 国必须接受调停结果 答案:C. 考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 政治方法 详解: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 停者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 方案,并直接参加和主持谈判, 以协助争端解决。调停国提出的 方案本身没有拘束力,对进行调 停及其成败不承担任何法律义 务或后果。调停一般是第三方出 于善意主动进行的,也可以是应 当事国或各方邀请进行的,争端 当事方或第三方可以对有关的 行动加以拒绝,但不应将这种行 为视为不友好。调停者可以是国 家、组织或个人。 根据以上关于调停的基本 原理,一国没有义务对国际争端 进行调停,故 A 项错。争端当事 国没有参加的义务,故 B 项错。 调停结果没有法律拘束力,争端 当事方不是必须接受, D 项错。 故 题中,甲乙丙三国之间没有任何 关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 条约,如果丙国进行调解的结 果,一般不负有监督和担保的义 务。所以,正确答案为 C. 评论:本题考察角度虽比较 细微,但难度实不算大,应属考 前没复习到动用常识能解决的 题目。 34.武器是战争的重要构成 要素。在现代国际法上,下列武 器类型中哪一种武器本身尚未 被战争法规则明确地直接禁 止? A.核武器 B.生物武器 C.毒气化学类武器 D.射入人体后爆炸的达姆 弹 答案:A 考点: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 限制 详解:战争与武装冲突法从 人道的角度出发,对作战的手段 和方法规定了若干的限制。目的 是在不能完全消灭战争与武装 冲突之前,尽量减轻其给人类带 来的残酷性。 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国 际法规则,也被称作战争法中的 “海牙体系规则”。它主要是以 1907 年的一系列海牙公约为基 础,并在以后不断发展而形成 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禁止具有过分杀伤力和 滥杀滥伤作用的武器使用。 2.禁止不分皂白的战争手 段和作战方法。不分皂白的战争 手段和方法指在战争或武装冲 突中,对平民、民用物体和战斗 员、军事目标不加区别的作战手 段和作战方法。 3.禁止改变环境的作战手 段和方法。 4.禁止背信弃义的战争手 段和作战方法。背信弃义的作战 方法或行为,是指“以背弃敌人 的信任为目的而诱取敌人的信 任,使敌人相信其有权享受或有 义务给以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 际法规则所规定的保护的行 为。” 需要注意的是,核武器所具 有的大规模杀伤性、长期的毒害 及辐射作用以及难以对人员及 目标区分打击等特性,使得从理 论上讲,其无疑应该属于被禁止 的武器和方法之列, 但目前的 国际法还未对核武器的禁止做 出全面明确的规定。国际法院在 1996 年针对“使用核武器是否 合法”的问题,所做出的咨询意 见中也认为,一般地,使用或威 胁使用核武器是违反关于战争 和武装冲突国际法规则的,特别 是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原则 和规则的;但是就国际法目前的 状况和法院所掌握的事实情况 而言,对于在危及一国生死存亡 时进行自卫的极端情况下,威胁 或使用核武器是否合法,法院不 能做出确定的结论。 评论:本题考察知识点对绝 大多数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士而 言,相信不会具有太大的意义。 司法考试如果这样漫无边际的 考察下去,相信绝大多数考生会 放弃对一些知识点的复习,导致 这样的考题成为无人应战的考 题。司考“瘦身”势在必行。 35.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 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 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 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 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 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 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 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 的? A.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 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 适用俄罗斯法律 B.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 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 韩国法律 C.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 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 效应适用英国法律 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 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 适用我国法律 答案:C. 考点:时效的法律适用。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 第 195 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 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 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根据 《合同法》第 126 条,涉外合同 关系的准据法除了法律有强制 规定的以外,应为当事人约定的 法律,本案中,双方约定英国法 律为合同准据法,因此有关该合 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英国 法律来确定。 评论:这是一道法条题。国 际私法多背法条何其重要。 36.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 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 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 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 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 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可以向该市高 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 的申请 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所 根据的证据不充分”这一理由 撤销该裁决 C.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 裁决请求的法院做出了驳回该 请求的裁定,中国公司可以对该 裁定提起上诉 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 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 级人民法院审查 答案:D 考点: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 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详解:对于中国的涉外仲裁 裁决,当事人可以按照仲裁法第 58-59 条的规定,在收到裁决书10之日起 6 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 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 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 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 撤销: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 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 成书面仲裁协议的。需要注意的 是,中国法院只能撤销本国的仲 裁裁决,不能撤销外国仲裁裁 决;对于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 人无权提出上诉以及申诉,人民 检察院也不能提起抗诉(参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 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 的批复》)。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制 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 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 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 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 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 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 权仲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 的通知》还规定,人民法院在裁 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或通知仲 裁庭重新裁决之前,须报本辖区 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 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 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 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 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撤销裁 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据上所述,A 项错在管辖法 院应为中级法院。B 项错“证据 不充分”不是法定撤销理由。C 项错在对法院驳回撤销申请的 裁定,当事人无权提起上诉。 评论:本题大量考察最高院 的司法解释,可以说反映了实务 的需要,因为实务中中国法律如 果没有司法解释的“润滑”,很 多是无法运转的。 37.某国公民杰克逊 18 岁, 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机,价 值 4000 元人民币。三天之后, 杰克逊在另一商店发现该款手 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商 店要求返货,被拒绝。杰克逊遂 向上海某法院起诉,理由是根据 其本国法,男子满 20 岁为成年 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 为应属无效。对此,下列哪一种 说法是正确的? A.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无效, 手机可以退货 B.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 手机不能退货 C.认定杰克逊为限制行为 能力人,但因本案所涉金额不 大,判购买行为有效 D.法院应根据 1980 年《联 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处 理该案 答案:B 考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 律适用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 180 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 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 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 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 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据此,B 项正确。 评论:这道题可算一道原 题,可参见 2002 年司法考试卷 一第 62 题。 38.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 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 该国。 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 10 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 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 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 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 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 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 应受理 B.因双方己定居国外 10 年, 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 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答案:C 考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 权 详解: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 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 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 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 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 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我国法院在以下情况下也有管 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 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 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 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 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 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 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 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 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 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 公民一方定居国外,一方居住在 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院 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 民法院都有管辖权。4、中国公 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 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 或者被告尿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据此,C 项正确。 评论: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 辖权是重复率极高的考点,考生 务必要重视对它的复习。 39.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一 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因 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 的越南渔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 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 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 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 哪个国家的法律? A.新加坡法律 B.印度尼西亚法律 C.越南法律 D.中国法律 答案:D 考点: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 适用 详解:我国《民用航空法》 第 189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在公 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 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法律。因此,本案应当适用法院 地国中国的法律。 40.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 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 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 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 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 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 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 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 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 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 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 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 住所为住所 答案:C11考点:自然人住所的冲突解 决 详解:住所在国际私法上具 有重要的意义,它对确定管辖权 以及准据法起着重要的作用,是 一个重要的连结点。住所是指一 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 一处所。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 个自然人有多个住所的情况,这 被成为住所的积极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第 183 》 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 不能确定,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 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 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 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当事人有几 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 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 所。据此,C 项正确。 41.中国甲公司(卖方)与 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的国际 货物买卖合同中使用了“CIP 汉 堡”贸易术语。下列哪一种说法 符合该贸易术语的要求? A.货物应运至汉堡港 B.货物风险自货交第一承 运人时转移 C.由甲公司负责办理进口 手续 D.甲公司订立多式联运运 输合同,乙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答案:B 考点:国际贸易术语 详解:CIP 是指“运费保险 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在该 贸易术语下,风险转移时是交货 时,交货地点是在出口国货交承 运人,如果是在中国内陆某地点 交货,则中国卖方在该地点货交 陆运承运人后,货物风险转移至 买方,如果是在中国某港口交 货,则中国卖方就在该港口货交 水运承运人,不管是采用多式联 运还是海运直接运往目的地,都 是在卖方货交第一个承运人时 风险转移。CIP 下,运输和保险 都由卖方安排。根据“卖出买进 除首尾”,进口手续由买方负 责,出口手续由卖方负责。因为 CIP 贸易术语下,采取的运输方 式可以是各种运输,而不限于海 运,因此“CIP 汉堡”并不一定 表明货物应运至汉堡港,也可能 是运至汉堡的陆地某个卸货地 点。据此,B 项正确;ACD 错误。 评论:这道题颇具迷惑性, 也可以说难度非常大。但用排除 法这道题并非难以应对。一般来 说,考生对 CD 两项都能较快判 断其为错误选项,关键就是 AB 何者正确?如果对贸易术语记 忆不清,很多数人可能权衡良 久,会选 A 项,因为人们习惯认 为汉堡既然是港口城市,而 C 组 术语后跟地名又是目的地、目的 港,而这里关键是必须注意到 B 项确定无疑是正确的,细心运用 排除法,最终还是应排除 A 项。 42.下列哪一项措施不是我 国有关反倾销法律规定的反倾 销措施?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进口配额 答案:D 考点:反倾销措施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倾销条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包 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 反倾销税。初裁决定确定倾销和 损害成立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 反倾销措施:(1)征收临时反 倾销税;(2)要求提供现金保 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 保。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 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 征收反倾销税。进口配额是一种 数量限制措施,并不属于反倾销 措施的种类。所以,D 项当选。 评论:这道考常识性知识的 题,应不能算有难度。 43.土耳其甲公司(卖方) 与泰国乙公司(买方)订立一货 物买卖合同。乙公司申请开出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装船时间 为 2003 年 5 月 10 日前,而甲公 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 2003 年 5 月 15 日才能备齐货物 并装船付运。下列哪一种做法是 甲公司应采取的正确处理方 法? A.直接请求开证行修改信 用证 B.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 人倒签提单 C.征得乙公司同意、由乙公 司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D.通 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提 单 答案:C 考点:倒签提单与不可撤销 信用证的修改 详解:根据 UCP500 号第 9 条规定,凡未经开证行、保证行 (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不可 撤销信用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 撤销。据此,A 项做法是错误的;C 项做法正确。提单中注明的装 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就 称为倒签提单。但是,在倒签提 单的情况下,即在装船晚于信用 证规定的期限时,托运人往往向 承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按 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签发提单, 以便向银行办理结汇。预借提到 那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 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 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 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 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 装船提单。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 一样,都是掩盖了货物的实际装 船日期,从而避开了迟延交货的 责任,对此承运人应承担相应责 任。据此,BD 做法错误。 44.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 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哪一项是 正确的? A.磋商是必经程序 B.任何争端方对上诉机构 的裁决有异议的,均可上诉到争 端解决机构 C.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应 对专家组报告涉及的事实及法 律问题进行审理 D.对被认为有错误的专家 组的裁决,上诉机构可以发回重 审 答案:A 考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 决程序 详解:根据世界贸易组织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 谅解》,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 的前提条件。在提出磋商请求日 起 60 天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 申诉方才可以申请成立专家组。 故 A 项正确。 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 60 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 机构提起上诉。上诉机构只负责 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 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上 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撤销专 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但上诉 机构没有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 新审理的权力。上诉机构审理结 束后没有更高一级的上诉机构, 即 WTO 类似于我国的“两审终 审”。 争端解决机构并不亲自审 理案件,它是在专家组和上诉机 构的协助下提出建议、作出裁 定。实质上,争端解决机构只是 通过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解决争 端报告。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 不同意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12该报告即得以通过。通过的报告 即构成了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或建议。因此,争端方对上诉机 构的裁决有异议,并不能够上诉 到争端解决机构。故 BCD 均不正 确。 评论:WTO 争端解决机制是 近几年每年必考的知识点,考生 务必重视。 45.下列哪一项不是出口保 理商提供的服务? A.对销售货物质量进行监 督 B.应收账款的催收 C.坏账担保 D.贸易融资 答案:A 考点:国际保理 详解:国际保理是一种在国 际贸易中以赊销、托收等信用销 售条件下,由保理商向出口商提 供的对买方的信用销售控制、坏 账担保、销售分户账管理、债款 回收和贸易融资的综合性金融 服务。 在保理的情况下,国际货物 买卖中的卖方与保理商之间存 在一种契约关系,由卖方将其现 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于买方订立 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 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 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1) 贸易融资和销售分户账管理。在 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商会 根据卖方的要求,向其提供关于 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 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账 单等各种采取和统计报表,协助 卖方进行销售管理。(2)应收 账款的催收,保理商一般有专业 人士和专职律师进行账款追收。 (3)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 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 保理商会为债务人(即买方〉核 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 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 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而 在进口商在除销期届满应当付 款却不付款,或不能付款,则由 此导致的收款风险将由保理商 来承担。因为按照惯例,进口商 的债务到期后 90 天,无论保理 商是否将货款收回,保理商都应 将全部货款支付给出口商,因此 保理商提供了坏帐担保功能。 因此,B、C、D 都属于出口 保理商提供的服务,而 A 则不属 于。 评论:保理在我国还属一种 新型的国际结算方式,今年首次 列入司考范围,故出题较为简 单,以后出题可能会加大难度。 46.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 本输出国对本国的私人海外投 资依据国内法所实施的一种对 该投资所可能产生的政治风险 进行保险的制度。下列关于海外 投资保证制度的哪一项表述不 正确? A.海外投资保证只承保政 治风险 B.任何保险公司均可参与 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C.海外投资保证机构具有 国家特设机构的性质 D.海外投资保证机构在向 投资者支付赔偿后将取得代位 求偿权 答案:B 考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详解: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 资本输出国对本国的海外私人 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 风险提供保谊或保险,投资者向 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投保 后,如果发生投保的政治风险导 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其本国 的投资保险机构补偿所受损失 的制度。此类政府背景的保险机 构在赔偿之后会取得向投资东 道国代位求偿的权力。海外投资 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保护和 鼓励私人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制 度,其本质是一种政府保证。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具有以 下特征:(1)海外投资保险的 承保机构是政府机构或公营公 司,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旨在保 护和鼓励海外投资;(2)海外 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 人直接投资,而且必须符合一定 的条件,如须是合格的投资者、 合格的投资以及合格的东道国; (3)承保的风险只限于政治风 险,而不包括一般的商业风险; (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要发挥 其作用;通常需要和有关国家间 的投资保证协定相互配合。据 此,ABC 表述正确,B 项错误。 (2006 年) 29.今年是联合国秘书长的 换届年,联合国将依据《联合国 宪章》选举产生新任秘书长。根 据《联合国宪章》,对于秘书长 的选举程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 A.由联合国安理会采取关 于程序性事项的投票程序,直接 表决选出秘书长B.由联合国大会直接选举, 大会成员 2/3 多数通过 C.由安理会采取实质性事 项表决程序推荐秘书长候选人, 经联合国大会以简单多数表决 通过 D.由安理会采取程序性事 项表决程序推荐秘书长候选人, 经联合国大会表决获 2/3 多数通 过 答案:C 。 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 的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人选由联 合国安全理事会向联合国大会 推荐,安理会推荐联合国秘书长 人选适用非程序性事项表决程 序。而宪章要求,对非程序性事 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 任理事国在内的 9 个理事国一致 同意。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 不投反对票。联合国大会将要表 决的事项分为一般问题和重要 问题,对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 单多数通过;对于重要问题的决 议采取 2/3 多数通过。而联合国 大会通过新任秘书长的决议属 于一般问题。故本题答案为 C. 30.风光秀丽的纳列温河是 甲国和乙国的界河。两国的边界 线确定为该河流的主航道中心 线。甲乙两国间没有其他涉及界 河制度的条约。现甲国提议开发 纳列温河的旅游资源,相关旅行 社也设计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 游项目。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 和规则,下列哪一项活动不需要 经过乙国的同意,甲国即可以合 法从事? A.在纳列温河甲国一侧修 建抵近主航道的大型观光栈桥 B.游客乘甲国的旅游船抵 达乙国河岸停泊观光,但不上岸 C.游客乘甲国渔船在整条 河中进行垂钓和捕捞活动 D.游客乘甲国游船在主航 道上沿河航行游览 答案:D. 解析:界河是流经两过之间 并作为两国领土分界线的河流。 界河沿岸分属两个国家,其水域 也由沿岸国进行划分,本题中的 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 所以该河流是两国的界水。关于 界水的利用和保护一般由边界 文件加以规定。一般的,沿岸国 对界水有共同的使用权。一国如 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如桥 梁、堤坝等,应取得另一方的同 意,故 A 错误;除遇难或有其他 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不得在对13方靠岸停泊,故 B 错误;界河分 属沿岸国家部分为该国领土,处 于该国主权之下,所以渔民一般 只能在界水的本国一侧捕鱼,故 C 错误;相邻国家在界水上享有 平等的航行权。 故本题答案为 D. 31.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 由于边界资源的开采问题,两国 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 进一步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 联合国成员国。针对此事态,如 果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相 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 那么,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 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甲、乙两国中的任一 国把该事项提交安理会后,安理 会才有权对该事项进行审议 B.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 案进行表决时,若获得全体理事 国中 1/2.多数的同意, 其中包括 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该决议 即被通过 C.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 案进行表决时,安理会常任理事 国中任何一国投弃权票,不妨碍 该决议的通过 D.只有得到甲、乙两国的分 别同意,安理会通过的上述决议 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 答案:C. 解析:安理会是联合国在维 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 责任的机关,也是联合国中惟一 有权采取行动的机关。安理会的 重要职权包括:促使争端和平解 决,制止侵略行为。安理会的职 权之一就是促使争端的和平解 决,它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相关 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故 A 错误;联合国宪章将安理会表 决事项分为程序性事项和非程 序性事项。安理会的每一个理事 国有一个投票权。程序性事项的 表决采取 9 个同意票即可通过。 对程序性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 都需要经包括 5 个常任理事国在 内的 9 个理事国同意才能通过, 因此称为“大国一致”的原则, 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不投 反对票。而安理会做出采取相关 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决 定属于非程序性事项。因此要求 包括 5 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 9 个 理事国一致同意,故 B 错误;实 践中,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 不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 过。故 C 正确。安理会为制止和 平的破坏、和平的威胁和侵略行 为而作出的决定,以及依照宪章 规定的其他职能作出的决定,对 当事国和所有成员国都具有约 束力,不论该国是否同意。故 D 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C. 32.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 干部。 两年前, 戴父在甲国定居, 并获甲国国籍。2006 年 7 月,戴 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 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 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 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 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 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 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 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 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 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 确的? 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 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 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 中国国籍 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 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 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 国籍 答案:D. 解析:我国《国籍法》第 12 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 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而题目中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 级干部,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 得退出中国国籍。故本题答案为 D. 33.嘉易河是穿越甲、乙、 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 1982 年 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 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 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 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 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 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 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 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 航行权的规定。甲、乙、丙、丁 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的缔约国。对此,下列哪项判断 是正确的? A.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 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 的上述权利 B.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 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 C.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 权利 D.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 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 利答案:D. 解析:根据《维也纳条约法 公约》规定,当一个条约有意为 第三国创设权利时,原则上应征 得第三国的同意。但是,如果第 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 接受这项权利,不必以书面形式 明示接受。故本题答案为 D. 34.甲国与乙国在一场武装 冲突中,各自俘获了数百名对方 的战俘。甲、乙两国都是 1949 年关于对战时平民和战争受难 者保护的四个《日内瓦公约》的 缔约国。根据《日内瓦公约》中 的有关规则,下列哪种行为不违 背国际法? A.甲国拒绝战俘与其家庭 通信或收发信件 B.甲国把乙国的战俘作为 战利品在电视中展示 C.乙国没收了甲国战俘的 所有贵重物品,上缴乙国国库 D.乙国对被俘的甲国军官 和甲国士兵给予不同的生活待 遇 答案:D. 解析:1.根据《日内瓦公 约》,战俘应享有规定的合法待 遇和相关权利。主要包括:准许 战俘和其家庭通讯和收寄信件; 不得侮辱战俘的人格和尊严;战 俘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可以由拘 留国保存,但不得没收;战俘除 因其军职等级、性别、健康、年 龄、及职业资格外,一律享有平 等待遇,不得歧视。故本题答案 为 D. 35.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 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 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 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 中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 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 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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