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商家登录骑是不是骗人的?骑一次就在登不上了钱没退出了,提醒的该用户不

小黄车or小红车,有选择的生活让人安心|单车|小红_新浪新闻
  原标题:小黄车or小红车,有选择的生活让人安心  蒋肖斌来源:中国青年报(日11版)
  近日,从事共享单车的摩拜与ofo先后召开发布会:前者宣布改进“小红车”构造,让人骑得更舒服;后者则宣布“小黄车”正式从高校进入城市,并提出了“城市大共享”计划,鼓励市民把自己的闲置自行车共享出来,接入ofo平台,而市民也将获得ofo平台所有车辆的使用权。
  这是ofo成立两年来的第一次发布会,地点选在北京著名的艺术区751 D-PARK。现场停满了小黄车,拗出各种造型,营造出前卫的智慧城市的感觉。有意思的是,在艺术区的入口处,停了几十辆小红车,与另一边的几十辆小黄车就这么默默相对,甚至还有几辆调皮的穿插在小黄车之间。黄与红,这两个本属于西红柿炒鸡蛋的颜色,在这个有雪的冬天注定要留下行迹。
  有媒体这么报道,“ofo与摩拜展开对决”,听上去有一种决战紫禁之巅的肃杀。甚至因为有前Uber上海总经理出任摩拜CEO,滴滴又在今年9月宣布数千万美元投资ofo,又有媒体称这是一场“滴滴与Uber的还魂之战”。总之,小小的慢慢的单车,一时间充满了从来没有过的硝烟味。
  我的大学流行一句话,实践出真知,实践出真爱。我第一次使用小红车的经历并不美妙,扫二维码解不开锁、输入单车编号进度条不走、付了299元押金显示为0、余额时有时无……但在怒发了一记朋友圈吐槽后,我并没有放弃共享单车这个新生事物,又关注了ofo的微信公号,乖乖付了99元押金,可到目前为止,我在五环外的住处附近,没有发现小黄车的踪迹。
  我是一个性急却又勇于反省的人,世界如此美妙,你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努力把两家都试过之后,我发现,你们俩简直就是个完美的“补集”。比如,小红车有GPS定位,可是它骑得费劲啊,小黄车轻便好骑,可是它找不到啊;小红车的电子锁扫码解锁方便,但有可能打不开啊,小黄车的机械锁步骤略复杂,但一定打得开。
  这种关系让人想起金庸小说里总是成对或者成组合出现的英雄好汉,比如,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南慕容北乔峰,较劲,又相惜。有了这样一个“好基友”般的竞争对手的存在,共享单车才能不停下改进的车轮,受益的自然还是用户。
  这不,小红车大概受够了被人吐槽“重量级单车”,正变得越来越轻便;而小黄车也在告别“躲猫猫”的游戏,变得越来越好找。再加上双方不定时推出的送优惠券等活动,我在手机里看看这个,瞅瞅那个,有一种“翻牌子”的快感。
  在这个拥堵的城市里,用一元钱或者更少,就能骑着一辆时尚的单车上班、回家,怎么听都是一件让人安心的事情——不贵、不土、准时、便捷。
  不过,让我未雨绸缪的是:万一哪一天,小红车和小黄车也都齐刷刷地合并成了同一个颜色,如何是好?典型案例是,某打车App一统江湖后,就越来越难打到附近的车,司机动辄要从数公里之外赶来,别说优惠券没了,不加价就谢天谢地。一声叹息之后,我不得不恢复了地铁加步行的出行方式,而共享单车的出现,让我的最后一公里又多了一种选择。
  选择是个好东西,它的意义当然最终肯定指向更加美好的生活,但很多时候,选择这个行为本身就让人安心。就像通讯界的移动和联通,宽带界的电信和网通,教育界的清华和北大——当然这个也轮不到我选,至于其他领域,就更是一页A4纸都写不完。
  聊到这里,我要附庸一下风雅:“我花开尽百花杀,终是不如万紫千红总是春。”
  媒体称,小红车和小黄车将展开“北上广深四城对决”。在这四个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一群时尚时尚最时尚的年轻人,将用脚来投票。对创业者而言,这是谁主沉浮的商战;但对城市里的普通人来说,我们就是想愉快地骑个车而已啊,也许选择理由仅仅是,今天小黄车和我的裤子颜色搭,而明天我又想骑着小红车街拍,今天黄色是我的幸运色,而明天我又到本命年!
  北京的冬天已经降下了第一场雪,南国的冬天也不远了。在冬天骑车的感觉并不美妙,但看着一排排小黄车、小红车,你骑与不骑,它都在那里,不涨价、等着你,我就莫名地安心。
现在美国大选的结果开始出现了疑问,有三个州的选票可能被某国家黑客捣乱而需要重新计票。
沙僧就这样在残酷的斗争中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像一名合格的“机关干部”,最终修成了正果,被封为金身罗汉。
般来讲,批评的多少和进步的大小是成反比例关系的,包括领导挑自己的亲信来批评的。
回过头来看,一定要记住“在变应变”四个字,在变化中应对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自己要随时改变。更多频道内容在这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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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wofu/msgview-98449-6.html[]
[楼主] &[2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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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有天(电影剧本)※※※※※※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3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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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简介:&
连26个英文字母都读不完整的外地青年刘大伟终于在北京找到了一分业务代表的工作。他充分发挥一种“勇敢不要脸的精神”,不辞辛苦地骑着自行车把本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受到公司的器重。并在商场与妙龄女郎小红不期而遇,小红的影子在他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大伟也与本公司的送货司机田小虎建立了亲兄弟般的友谊,并把热情善良的田小虎之母认作干妈。
田小虎另谋高就,会开车但没有驾驶证的大伟买了一个假证,被公司指派驾驶田小虎开过的那辆面包车,大伟终于告别了骑自行车的日子。
大伟的表哥与大伟取得联系,在大伟的配合下,以装修工程为名,骗得10万元钱。表哥声称将为大伟开办一个公司,趁兴带着大伟去歌厅潇洒。大伟发现侍奉自己的歌女竟是念念不忘的小红。但是小红早已把他忘得一干二净。歌毕,表哥带着他们前往宾馆分别开房,大伟初次品尝到了男女之欢。
雨夜,大伟在马路上偶遇企图逃避执法人员的小红,他们认出对方,同归大伟住处。从此,他们俨如夫妻出双入对。大伟利用工作之机,每天驾车携同小红吃喝玩乐,日渐囊中羞涩。为了省钱,在超市为小红偷盗洗发水时被查获,大伟因此失去工作。
大伟去找表哥商量开办公司事宜,岂料表哥去向不明,大伟只好每天到大街上给过往的车辆擦车,应付他们的日常开销,而这一切,小红都被蒙在鼓里。
某日,大伟忽被警方收容,遣送。途中,大伟寻机逃回北京,发现小红竟与以前的男客重聚。大伟气急败坏,却被小红挖苦得无言以对。
大伟仍靠给人擦车维持生活。田小虎与其母闻讯赶来,对大伟慷慨资助,并打算尽快帮他找到体面的工作。大伟回到住处,发现小红不辞而别,但是给他留下两万元钱。大伟茫然若失却又无可奈何,打她的手机,不通,又联系她以前从业的歌厅,终于找到小红,然而,小红对他已经形同路人。
※※※※※※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4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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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谷(卡通剧本)&& ※※※※※※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5楼] &作者:
&发表时间:
13:46[][][]
剧本简介:&
※※※※※※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6楼] &作者:
&发表时间:
13:54[][][]
剧本正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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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7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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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长胡须的秘密&
女人是男人的失物。女人自从被勇敢的男人丢失,心就开始流浪。由于她们一直自以为是,发现自己其实弱不禁风之际,几乎想不起来男人们的本来面目。好在依稀记得男人的肩膀可以依靠,男人的胸怀可以取暖,男人的长处可以充实自己,于是按照这一模式一路寻将下来。她们往往扮成小鸟依人的媚态乞望男人可怜自己、接受自己、容纳自己。由于她们脸皮过厚且又嘴硬,使出浑身解数假装保卫自己,其实是想通过这一阴谋欲擒故纵,吊男人的胃口。直至男人抓耳挠腮,自投罗网,一步一步走进女人的圈套葬送自己。我在才女如麻、美女如云的西陆四十港看到有个名叫“战地护士”的版友,她旗帜鲜明地喊出《找个哥哥当老公》这一响亮口号,把女人的焦渴暴露得一览无余。这是一个比较坦荡的女性,能做到这一点,在女儿国足以令人刮目相看了。
女人被男人丢失,也是女人该当男人的失物。有些看似柔柔弱弱的女人,胆子大得什么都能做得出来,甚至可以打动人家的老公,让别的女同胞们提心吊胆。第三者,通常指的就是女人。她们对同性的嫉妒心,对异性的占有欲,导致她们有了多重身份。女人就是筐,什么都能装。她们把男人的财富、男人的情绪、男人的喜好、男人的精液乃至男人的整个世界,尽可能地企图装进自己筐里,而且贪得无厌。尝试同情恋的男人,就是他们深刻地察觉了女人们的狼子野心,正在探讨一种可以摆脱女人的生存方式。一旦实验成功并被普及,女人的下场可想而知。不过,女人也很聪明,她们也选出了代表搞同性恋,必要的时候准备自救。
其实,女人并不容易被男人们丢失。女人擅长以泪洗面,这是她们调理自己心态,进而更有效地控制男人的拿手把戏。就我自身来说,有多少次都想痛哭一场,可我总也哭不出来,哪怕是在没有人的地方。女人就不同了,她们可以想哭就哭,而且不分场合,眼泪一串一串把内心的不快释放出来,心情就好多了。面对哭的女人,男人本也可以理直气壮,却又英雄气短,只好放下架子去哄和劝。眼泪是女人的武器,这话不无道理。男人沿着泪的痕迹,就能找到万一被丢失的女人,然后出卖自己。
女人是狡黠的怪物。女人采取以柔克刚等等措施,把男人不同程度地奴化,不怀好意地几乎把所有的负担强加到男人身上,大到开天辟地,小到养家糊口,平时还要陪女人们逛街购物,倾听她们无休止的唠叨,一不小心犯点什么不重要的错误还要跪搓衣板。女人实在阴险至极,不惜男人的大把金钱无休止地购置化妆用品,贵重首饰和漂亮衣服装扮自己。忽而是美女蛇把可怜的男性公民缠得鬼迷心窍,忽而是母老虎肆意虐待男人。男人在家名为户主,实则鸡犬不如;男人在外名为创业,实则被人所役。早就有人呼吁男女平等,似乎女人始终没获翻身解放,都怪男人如何如何。岂知受害者们都是男当事人,有史以来历尽种种苦难还要背负天大的冤屈。早就有歌唱过,男人的军功章有女人的一半。她们何止企图把手伸进军队?甚至叫嚣“妇女能顶半边天”。世界已经到了很危急的时刻,女人对男性公民的奴化攻势咄咄逼人。我们经常听到女人一不高兴,就大声地斥责无奈的男人:你还是个男人吗?那么,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男人?我真希望通过科学技术大量克隆脾气最不好的男子汉们,对女人们疯狂报复。男人不怕得罪男人,却怕得罪女人。那首男人唱的老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把最没出息的男人揭发得简直入木三分。为了讨好女人,宁愿对方用鞭子抽打自己,尽管壮着胆子提醒对方“轻轻打在我身上”。由此可见,这并不是男人的一种堕落,而是无奈中的无奈。每当看到男人(包括本人)色迷迷地仍在习惯性地自暴自弃,特别令人心酸乃至心寒,却又没有对策。
女人是矫情的宠物。女人属于好吃懒做的人种,她们总把最重、最苦、最累的工作留给男人去做,她们只是管管家务,带带孩子,什么轻松尽量从事什么,甚至还恶毒地逼迫男人也做家务。幸好男人因祸得福,通过艰苦劳动练就一身远比女人强壮的筋骨。当被逼得忍无可忍,稍微动些拳脚就能打得不要脸的女人哭爹叫娘。女人的攻击手段,只有非抓即挠,这是因为无论抓还是挠,都不需要多少力气。除非男人谦让,否则她们很难占到便宜。你瞧,女人连打架都学会了投机取巧,岂料弄巧成拙。
为了尽可能地得宠,女人极力美化自己,并占领了大量词汇。小到鲜花、蝴蝶和草,大到太阳、月亮和天上的星星,几乎成了她们专用的形容词。女人如水,女人如风,女人如画,比比皆是。女人万一是水,足以淹死男人;女人万一是风,肯定飘忽不定;女人万一是画,只能挂在墙上。可恨的是,连月亮都划归女人了。嫦娥为了霸占公共的月亮,竟然放弃英勇的老公,甘愿忍受广寒宫里的清苦。虽然有打柴的吴刚相伴,吴刚毕竟是个樵夫,门户不对。嫦娥就让吴刚望风,她与过往神仙做起皮肉生意。因为长夜难熬,嫦娥一时把持不住,同时也是为了维持生计。月明时分,乃是嫦娥浓妆艳抹、眼巴巴地招商之际。月亮没开灯的时候,就是嫦娥与来客情意正浓的时候,羞于示人。好端端的月亮竟成了红灯区,可叹普天下的文人骚客尚不知情,还像以往那样或举杯邀明月,或作画也吟诗,包括唱歌。
女人的淫秽众所周知,而且贪得无厌。她们却比男人更有心计,故意玩弄一点矜持。床第之上,男人往往由主动变被动,首先败下阵来。上帝正是出于体恤男人,变相地对女人的身体进行专政:例假和产假。女人只好在自己的假期有所收敛。可是,她们永远也不承认自己远比男人下作,其实,她们还是那么做了。某些场所,女人终于揭开光天化日下的面纱,赤裸裸地挥霍色相。如果没有好心的男人舍妻忘义前去捧场,她们注定要多凄凉有多凄凉。为了满足她们的私欲,男人在时间、财物、家庭等等方面做出多少牺牲?也曾听说有做鸭子的男人,他们想必出于对女性的报复,寻求某种心理平衡,为我们身陷水深火热的男人争光。
女人是虚荣的废物。女人天生就最贪心,恨不能把世上所有的好东西都搜刮到自己名下,包括穿的衣服和鞋。男人的服装远远不及女装的款式丰富多彩,而且女人还拥有了诸多专利,比如我们所知道的裙子,乳罩和泳衣。男女可以混杂的公共场所,男人几乎赤身裸体,任女性的目光尽情扫荡自已——我说的主要是指能游泳的地方。女人却尽可能掩饰一点什么,这对男人来说根本就不公平。在女人们面前连隐私都保护不了,甚至连专用的安全套都相当的透明,更谈不上造假。女人的乳罩就不同了,完全可心借此虚构自己。我忍不住还想谈谈裙子问题。裙子乃是最实用的裤子,我总结了裙子的几大妙处:①即能阻挡烈日的暴晒,又能让风在双腿间流动。②可以不穿内裤,能够充分放松自己,若有什么需要会更快捷。③可以掩护自己的缺陷,例如腿或长的不直,皮肤不比别人细腻等等。④遇到风的时候,裙子可以随之飘动,给人一种飘然如仙的假象。可惜,至少在观念上,男人被剥夺了使用裙子的权利。
&&& 女人不仅是虚荣的废物,而且极其嘴硬。近闻有人主张男人是女人的鞋子,把所有的男人踩在脚下,永远不让男人翻身,其阴险的意图一目了然。我们知道,如果没有男人的资助,她们根本不能怀孕。连生孩子都离不开男人的人,不是废物又是什么?你若因此责怪她们,她们的嘴肯定硬得像铁,而且还会找出成千上万的理由挖苦我们。如果讨论世上先有男人还是先有女人,她们肯定都争辩说没有女人就没有男人,认为男人都是女人生的。如果继续追问,她们还有可能强调女人也是女人生的,世界上的第一个女人是天生的,你说脸皮有多厚吧!女人的脸皮厚得连胡须都长不出来,这就是女人不长胡须的秘密。
.于北京/卧夫
&※※※※※※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8楼] &作者:
&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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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儿女今何在&
谁是英雄人物?我可以告诉你,英雄人物有两种:一种是敢打老婆的男人,一种是敢说爱我的女人。
打老婆的举动虽然我还做不出来,哪怕我被老婆气得半死我也无法下手,我承认我懦弱。可悲的是,在社会上打老婆的消息也越来越少见了。男人都怎么了,难道如我这般都已颓废下来?我主张打老婆,并不是没道理。当我心情不好,有人劝我去哭。我尝试过,根本哭不出来,连眼泪都流不出来。我曾经想站在雨里,和老天一起流,让雨和泪混成一体。可是我们知道,待到雨季来临,落下来的也不一定是及时雨。需要雨的时候,雨司怎又知情?即使知情岂能如愿?于是,心里的积郁很难即兴释放出来。我想,若习惯打老婆,心情肯定越来越好,因为你把闲气都出在了老婆身上。同时,家庭暴力也是对老婆的考验,对爱情的磨练。
真金不怕火,怕火不真金。如果你的老婆依然爱你,她将很满意地承受你的一切,包括你手里的皮鞭,并能从中获取快感。能让对方遍体鳞伤,是永恒的爱情当中壮烈的景观。常言说的好,不打不相识。通过有效的暴力,老婆深刻认识了你,你对你的老婆也有新的认识,而后,才会真正理解对方,更加珍惜对方。皮肉之苦,实是解脱痛苦的良方。痛是一种快乐,就像处女告别贞洁时的尖峰时候,那种快乐却又去而难返。不知修补过什么膜的女性当你重复昨天的故事,是否还如当初的感觉。有个隐形如风的人,声称见到我的时候,她想把我撕成碎片。那是多么残酷,却又多么淋漓的意象呵,真恨不能那种立体的生动早日来临。
女人自古就有虚荣,把自己修饰得花枝招展然后装模作样地卖弄自己。不是男人好色,而是女人实在擅长伪造自己掩人耳目,就像聊斋故事讲的《画皮》,画皮的后面是个魔鬼,以魔鬼的样子麻痹男人。性情中的男人常受其害。我鼓励打老婆,就是严防老婆是魔鬼的化身。如果你不把她放在眼里,她即使是魔鬼她也无可奈何,因你先声夺人——敢打魔鬼的人,魔鬼肯定怕你。哪怕你是虚张声势,对方也会畏惧。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意思是说,我打骂你然后再亲近你,是我瞧得起你,即使对方真是魔鬼,也会被感化成小鸟依人。否则,对双方都不利。要想日子过得好,打骂老婆不能少!所以,管理女人还是应该以打为主,充分保障男人的权威与爱心,家庭生活才能平稳。
如今世风日下,男人在家庭中的英雄本色渐被某些荒唐的谬论更改,竟有男人一气之下被自己的老婆任意打骂,令人格外痛心。男子汉们如果继续堕落下去,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势将被置换了。
肉体上的折磨,远远要比精神上的折磨好受得多,就像平时做的保健按摩。女人如果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于她认可了你的良苦用心,并将对你灿烂地笑。另外,把女人打一顿,也是最动人的礼物。生日的蛋糕、情人节的玫瑰、三八节的问候,远远不及把身边的女人暴打一顿贵重。如果打得恰到好处,对方经常会激动得几乎不想接受。身为男人,你又何乐而不为呢?
&&&& 不过,你若想打老婆却不敢打,你也不要请人帮忙。你打自己的老婆天经地义,若请别人打你老婆你就不是好男人了。
我主动地希望女人爱我,因为我不是人。很久以前,我就几乎不把自己当人看了。我能正视人世间的凶险,但我难以忍受人的阴险。我小时候就希望我能为实现共产主义做点贡献,后来发现共产主义过于离奇,又想匡扶正义。可事实上,我总是被引诱着如何戏弄自己。于是我非常想脱离人籍,哪怕做鬼。并不是我不想去当神仙,神仙的门坎太高,而且还要讲求境界。让自己变成鬼变成野鬼,既有神仙般的逍遥自在,我还可以做些坏事。当然我不反对也做好事。
让女人来爱我,再让爱我的人一无所获,这也是我的善举。我想成为反面教材,宁可牺牲自己。女人当中虽然也有强人,可又过于善解人意,她们所得到的往往只是一种情绪。为了能让女性擦亮眼睛,然后很理性地完成人生的旅程,我很情愿为其口是心非、无恶不作,甚至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由此我把男人的病态与弊端在我身上一样一样体现出来,这样,爱我的女人可以少走许多弯路,而且受益匪浅,能领略到额外的充实。
话说回来,我之所以相信自己是鬼,因为我清醒地知道人心已经死了。无心的人必是行尸走肉,心的遗址杂草丛生。每当夜深人静,我陈列在黑暗的角落害怕天明,我吸的烟形同鬼火一闪一闪,我不是鬼又是什么?鬼的想法也只能代表鬼,你认可的东西并不等于你有机会拥有,你反对的东西也不等于你有权力更改。连人都是这样,况且鬼乎?劝人都来爱鬼,人鬼岂能相容?否则,我也不会宁愿放弃人间烟火,化身为鬼。还是让鬼来爱鬼罢,志同才能道合。人心虽然可测但不可信,只有孤魂野鬼才肯惺惺相惜,也许。尽管如此,我还是放不下曾与人的牵连。人在我的心里留下的足迹太深,伤痕更深,无论是男是女。
纵观我的情史,自愿离开我的女性有过,被迫离开我的女性也有。自愿离开是察觉了我的阴暗心理,从此过上正常人的日子。被迫离开是没识破鬼的动机,而我忽然又想保存自己。也有至今没离开的,比如我的妻子。夫妻关系,恐怕是该死的上帝愚弄人的一种方式。
心术不正,在我身上时有体现。我经常想把我所恨的人撕成碎片,然后喂狗,让对方在世界上永远消失。不过,我对我的报复对象最想不择手段的时候,通常只局限于针对男人。尽管我下定过无数次的决心,胆敢得罪我的人等仍逍遥于我的爪外,他们一点也不知道所面临的危险,更不知道看似文弱的我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像火山般暴发。可也奇怪,不论新愁还是旧恨,渐渐会流失于岁月里面。虽然如此,并不等于被我彻底忘记。我非常不喜欢让我心情不好的记忆,有些已经成为隐痛。
我对女性一般不会恨之入骨,但我偶尔折磨女人,尤其让我又爱又恨的女人。爱是因为刻骨铭心,恨是因为出生入死。如果谁能爱我一次,我就又有机会折磨谁了。我足可以让爱我的对方夜里总做噩梦,白天坐立不宁,难以集中精力干好工作,导致经常出错。
男人剔掉胡须,是因为有的时候想露点脸,不剔胡须是因为不想露脸。男人露脸或不露脸乃是正常现象,所以,男人露脸或不露脸,不该思想负担过重。你想怎么做你就继续怎么做吧,无论你做什么觉得舒心就行,不必考虑脸面问题。
虽然还没做到无恶不作,可是我连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也都敢做,你说本人该有多么可恶?关于谁是英雄儿女,谁想以身作则,我知道我并没有号召力,只是一种提示:
——如果你还是个男人,你就打老婆吧,哪怕就打一顿。让你老婆尝尝挨打的滋味,别把她宠坏了。打老婆与爱情并不矛盾,别人能理解你。
&&& ——如果你是女人,你就来爱我吧,哪怕你违心地爱我。爱是一种有毒的东西,用你的爱来毒害我,没准你是为民除害,会有人感激你。
.于北京/卧夫
&※※※※※※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9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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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将革命进行到底&
将革命进行到底
——写给阿Q的信
阿Q呵,你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阿Q了,你不仅知道了你的身世,而且你知道了自己原来属狼,十二生肖之外。不仅你能把圈画圆,通过补习,你还有了一点什么文化。只是历年以来读了那么多书也没掌握多少内容,你不说你记性不好,美其名曰你想“革命”,企图忘掉传统的东西,去走自己的造反之路。就算你的想法也有道理,有生以来你走多少路了?其中又有多少属于自己的路?既然想走自己的路,可为什么躲躲闪闪?把路走得曲曲弯弯虚虚实实?忽而深沉得死去活来,忽而轻浮得沾花惹草,不是长久之计。
你看你的所作所为,哪像革命者呵!你还如何造反?即使被谁欺负,你那精神“胜利法”不是也能让你百战百胜,你何所惧?
但他立刻转败为胜了。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
——鲁迅《阿Q正传》&
女人呵女人
另外,你写论坛里的女人,虽然尽量以调侃的笔触,仍然显得肉麻,你为什么只说好处不敢揭短?想混个好人缘提高你的点击率吗?你这样做太不诚实,你很让我失望。这可不符你做人和做事的原则,你怕惹谁不高兴吗?在虚拟的世界,即使有人再用板砖砸你,你要知道人们砸的只是一个符号,你仍然还是你,还安全地活在现实当中。夹着尾巴做人还能理解,在网络里,你为什么夹着尾巴做狼?如果那样的话狼还像匹狼吗?你本来是冒充野兽想给自已壮胆,刚一有点风吹草动,你就吓破胆了。你为什么怕得罪人?另外,又能得到多少实惠?你想泡妞,想泡多少几乎就能泡到多少,不说某些场区花钱买笑,有素质的红颜知已不也能够投怀送抱?你还以为在旧社会想泡吴妈都要挨竹杠吗?我看你是有病,而且病得不轻。如果针对单身女子另当别论,个别有夫之妇,竟被你迷惑得都想抛夫弃子。你实在不明白,网上那些虚幻的东西,总是有人信以为真,一副死去活来的样子。你说女人不长胡须,对方心里还不服气。你的家庭生活虽不如意,可你千万不能让更多的家庭不如意呀!我看你现在的私心杂念,与你以前几乎没有什么两样:&
“赵司晨的妹子真丑。邹七嫂的女儿过几年再说。假洋鬼子的老婆会和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觉,吓,不是好东西!秀才的老婆是眼胞上有疤的……吴妈长久不见了,不知道在那里——可惜脚太大。”
&&&&&&&&&——鲁迅《阿Q正传》&&&&&&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提起家庭问题,我就觉得你没骨气。你的妻子虽然比你年轻很多简直像个少女,可她一次一次显些把你逼上绝路,一点也不顾及你的心事,甚至你都因此给你不识字的儿子留过一封遗书,你为什么还要硬着头皮维持?事情越来越难收场,她已经都不想放过你在公司里的股份。而且她还知道你很看重孩子,于是她就紧紧抓住孩子不肯放手。甚至她明确地对你说过:我就是让你垮!当然,她主要指的是在精神上。“垮”是什么概念?有的人是无家可归,而你却是有家不回,你看你多可怜?你不明白,妻子当年与你也算志同道合,现在却读不懂对方,竟然像陌路人,彼此甚至还有一点仇视。
你对女性有一身的怨气,包括你对你的母亲。从小你就知道,你的母亲对你父亲不忠,你亲历的场面简直触目惊心。父母间的矛盾始终都在影响着你,关键是母亲从前对你非常不好,总是非打即骂。你小时候虽然也免不了淘气,可你是个天生就爱读书的人,而且喜欢美术。母亲几次把你积攒的书本撕碎,或者扔进泥里。你那时候就把书们视为生命,靠你拾来碎铜烂铁变卖的零花钱(你也偷过家里的钱),都舍不得买根几分钱的冰棍,省吃俭用全买书和美术用品。母亲经常把你赶出家门,但你无处可去,晚上就睡马路边的地沟(怕人看见)。你的母亲,实在是个真正需要忏悔的女人。在你痛苦的记忆当中,根本就没按时吃过几次早饭上学,有一次你终于吃上早饭,饭里却有一股很浓的农药味,你就去问母亲,母亲掩饰住了慌乱,心虚地把饭倒了……你曾多次用悬空的绳索套住脖子,徘徊于死亡线,还喝过一次药。你那时候很小,只有十几岁的样子。母亲由于经济问题犯案,传得满城风雨,你在学校狼狈得抬不起头。为了求得从轻处理,家里变卖财物,四处借债,退赔母亲几年以来贪污的钱。母亲收审归来之际,家里一贫如洗而且负债累累。你的母亲就把目光盯住了你:退学、上班、挣钱、还债。因为你是长子,三个弟弟年龄都小。你那时候正读高二,不仅是重点中学的重点班级,学习成绩在全校也小有名气。但你别无选择,幸好你有一技之长,被招进刺绣厂搞图案设计。工作了一年多,看到学习成绩与你不分上下的同学相继走进各类院校,你的心又动了,硬着头皮考取一所学院。助学金不够用,靠两个同学定期的资助,以及偶尔得到一点稿费,才完成了学业。
他不知道谁和谁为什么打起架来了。骂声打声脚步声,昏头昏脑的一大阵……似乎也挨了几拳几脚似的,几个人诧异的对他看。他如有所失的走进土谷祠,定一定神,知道他的一堆洋钱不见了。
——鲁迅《阿Q正传》&
再过二十年……
对不起,话说多了,可能我不应该提及你的家史。不是有人曾挖苦你专以“自暴其丑,扩大伤口”取宠于人?如果被那种人看到这些,恐怕又抓住了你的什么把柄。我实在不明白,所谓的“宠”,都能给你带来多少实惠?就算“自暴其丑,扩大伤口”,也只能是给人口实,于已不利,让无形的敌人有懈可击。完成一种倾吐实则可以平息自己,然后在实际中调整自己。如果在虚拟的世界里也要伪装什么情绪,什么地方才最真实?骨灰盒里?阿Q呵,我知道你是个天不怕地不怕也不怕死的人(初中的时候喝过药,高中的时候上过吊),甚至你曾写过血书,用锋利的刀片一次一次划破手指。几年以前你的身边还保存着几百粒安眠药,准备应急之际你一次性使用。可你却怕活着,经常活得不耐烦了。前阶段你看见有人再次提到海子,你的心就隐隐作痛你就近于哀求地说:请你不要提海子了。对方反问:难道你不喜欢海子?你说:正是因为我太喜欢,所以我想把他忘了。这是你通俗的解释,对方哪里知道,其实你是一个垂死挣扎的人。你一直有你自己的打算,你准备把你所积累的构思通过文字整理出来,然后去陪海子,通过对生命的祭祀,想让你留下的一行一行尸体在废墟里复活,完成对自己的纪念。否则,你怕丢失自己。
“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阿Q在百忙中,“无师自通”的说出半句从来不说的话。
&——鲁迅《阿Q正传》&
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待
你以为人人都像姐姐那样无私地爱护你吗?你为什么有的时候心疼别人?你还敢去骂大街吗?你呀你呀,你什么也不是,假洋鬼子就不说了,连王胡和小D都不把你放在眼里,你那套“胜利法”也就骗骗自己。其实,你脆弱得简直不堪一击。阿Q呵,我知道你几乎恨透了所有的人,无论对你不好的人还是对你好的人。你恨对你不好的人情有可原,你为什么也恨对你好的人呢?难道你就因为对你好的人对你太好,你承担不了那一温暖的沉重?难道你真的认为仇恨与恩情都是有毒的东西,都能毒害你这一生?你什么都不缺,甚至事有所成,都不在土谷祠寄宿了,可为什么闷闷不乐,甚至总有更消极的念头?你可真没出息,忍受不了寒冷,享受不了温暖,到底想怎么样?你表面上温文尔雅,其实,你比谁都野蛮,甚至都敢虐待自己。你是一个需要抢救的人,可你足以自救,因为你并没犯杀头之罪,而且,你不是已经活到今天了吗?审判你的其实是你自己,惩罚你的也是自己。你给自己判了有期徒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刑满。还是尽量想开些吧。你为什么极尽柔情,总为别人着想?你还以为你只要对人好,人就都对你好?
耍滑头并不是好办法,港湾并没风平浪静,茶馆也不安宁。难道没看出来?如果做得好了,总是有人欢喜有人嫉妒;如果表现不好,总是有人同情有人愤怒。毛主席早就教导我们: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不要故意再受累再遭罪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只要你不违心都无所谓。即使偶尔违心几次也不是不可以,至少你能理解自己,然后原谅自己。想顽皮就顽皮吧,顽皮本来是你天性;想泡妞就泡妞吧,只要对方愿意就行;想骂谁就骂谁吧,只要骂的有理有据;想革命就革命吧,要将革命进行到底。否则你就不是你了,因为你是属狼的阿Q,阿Q就是阿Q。但你不要轻易爱上谁了,尤其不要爱得死去活来,把自己保管好。难道你都忘了?你就是因为爱,你割破过手指,后来你把自己吓了一跳。如今的你通过上城,长了很多见识,周围的人谁还不认可你?连赵太爷都对你刮目相看了:&
天色将黑,他睡眼蒙胧的在酒店门前出现了,他走近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穿的是新夹袄,看去腰间还挂着一个大搭连,沉钿钿的将裤带坠成了很弯很弯的弧线。
——鲁迅《阿Q正传》
阿Q呵,我没想到你会爱上吴妈。有道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话一点不假。吴妈虽然只是赵太爷家的女仆,都不是老板娘,却被你深深地爱上了。原来你也好色,自从遇见吴妈,你就动了神经。其实我知道你,你最爱的是吴妈的头发,你在她的头发里面读到了某种深刻。尽管你也知道吴妈的脚有点偏大,大脚的女人喜欢行走天涯。吴妈本来闲得无聊,洗完了碗碟,坐到你的身边想同你说说话,你就生了别的念头出来。你看你给吴妈厚着面皮写的诗吧:&
&&&&&&&&&&&&&&& 吴妈吴妈我爱你,想说爱你不容易。
&&&&&&&&&&&&&&& 吴妈吴妈救救我,让我有个好脾气。
&&&&&&&&&&&&&&&&吴妈吴妈快出来,无论你多么了不起。
&&&&&&&&&&&&&&& 吴妈吴妈你别走,让我紧紧拥抱你。&
看到吴妈对你心不在焉,你就慌了手脚。让你百思不解的是,吴妈比较欣赏你的玩世不恭,却不喜欢你温顺的模样。她说:如果那样,你就不是你了。你不否认她的看法也有道理。温顺,是违心的行为,似乎形势所迫,其实你没屈服。另外,你也觉得有一些人需要爱护。为了你欢喜,让我下地狱?一会穿上君子的服装,一会披着痞子的外衣,哪有那么简单?哪有那么轻松?若是裸体,岂能尽善尽美?天生都是那副样子。吴妈显然过于残忍,总是温柔地虐待别人,也许她是一个需要虐待的人,就像她也虐待自己那样。靠,去她的吧!吴妈有点太霸道了,她甚至反对你与人打情骂俏,你的心都快要被吴妈给垄断了。阿Q,坚强起来,挣脱她的丝线,回归一种真实,爆发你那狼的野性,把尖刻的吴妈气急败坏地撕碎,一口一口吃掉。你认真地照了镜子,设计一次冷酷的表情。想骂吴妈一通,可你没骂出声。阿Q呵,我知道你进退两难,你不怕得罪人,可你怕让别人伤心,比如写诗的人。但是,吴妈对你凶险的鼓励,让你很长志气,你又有点相信自己真的是匹狼了。于是你就一边复习狼的秉性,一边讨好吴妈。你想讨好吴妈,却不知道从何入手。你也不想动太多的心思,你有点累。关于你的动机,某些话不便说,因为鲁迅先生早就替你说了:
“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阿Q忽然抢上去,对伊跪下了。
一刹时中很寂然。
——鲁迅《阿Q正传》
你是把自己深刻地拘留在梦里一头困兽,平时看似正在接受思想改造,其实都是假相,几乎每时每刻你都不肯安分下来。你呀,可以把糖放进嘴里,说话甜甜蜜蜜,但这能把你心底的苦涩覆盖多久?明天去做什么?继续把糖放在嘴里作甜蜜状,还是继续鼓动人家老公打自己的老婆?继续扮成正人君子谈吐有致,还是坐在地铁的地上给吴妈写诗?当你描述某种病症,是写成“女的遇到帅哥下身不湿,男的看见美女下身不硬”还是“女的遇到帅哥无动于衷,男的看见美女没有反应?”
阿Q呵,不要相信上帝,上帝是个公共厕所,只能当你吃饱喝足让你排泄废物,其实上帝救不了你,甚至不肯解决你的吃饭问题。否则,当年你不可能向管祠的老头讨两张饼,也不会到静修庵去偷尼姑的萝卜(一共偷了四个丢失一个),坏了你的名声。穿上你放在梦里的那套白盔白甲,将革命进行到底。别让胡须再长出来,你不是不知道,脸皮若厚一点能够更安全地保护自己。还是相信你自己吧!很多事情你都应该好好想一想了,想一想你应该怎么做。空虚的快乐又能把你抚养多长时间?鲁迅先生流传下来的场记,与你目前的处境非常相似:
好!!!”从人丛里,便发出豺狼的嗥叫一般的声音来。
车子不住的前行,阿Q在喝采声中,轮转眼睛去看吴妈,似乎伊一向并没有见他,却只
是出神的看着兵们背上的洋炮。
阿Q于是再看那些喝采的人们。
——鲁迅《阿Q正传》
完稿于-卧夫※※※※※※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10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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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之犬&&&&&&&&&&&&&& 狼& 之& 犬
野狼多多停住了脚,对紧追不舍的猎狗松松气急败坏地说:“你这个六亲不认的走狗,真想赶尽杀绝呀?”
松松对狼不屑一顾,“你少废话,快投降吧。”
多多说:“我就是不投降,看你又能把我怎样。”
松松说:“那你只有死路一条。”
野狼多多深深叹了一口气:“你为什么总是和我作对?我们本来是亲戚呀。”
“我是大义灭亲!”松松不为所动。
“哼!大义灭亲?”多多吐了吐舌头,“你的所作所为何义之有?”
“为民除害,难道不是正义之举?”
“我伤害过你们吗?我的父母死在你的主子手里,我尽管保住了性命,也被你的主子打瞎了一只眼,你说说看,谁伤害谁了?”
野狼多多见猎狗松松一时无言以对,又说:“你本来是我们狼氏家族的成员,你以为你是狗了,你就可以忘本了吗?”
狗辨解道:“我的名字不叫狗了,我叫松松。”
“松松?”多多禁不住冷笑几声:“松松就是松了巴唧,你什么也不是,吓唬谁呵?”
“你以为你叫多多,你就多么了不起了?”狗反驳道,“你少强词夺理,谁不知道你偷过羊?”
“你的主子养羊又是为了什么?”多多继续冷笑几声,接着问道:“谁规定人民可以吃羊,狼民就不能吃?”
多多见松松的主子——那个残忍的猎人并没跟来,胆子壮了许多。松松显然有些气妥。都说狗仗人势,松松无人可仗,只好消极下来。另外,它单独对付这匹野性十足的独眼狼,也占不到多大便宜,于是与狼保持相应的距离,硬着头皮汪汪地叫着表示自己并不畏惧。
多多苦笑着摇了摇头,它看不惯松松这种虚张声势的样子。“唉……”多多叹一口气,钻进茂密的林丛。它是一匹孤独的饿狼,经常饿着肚子。随着人的势力不断扩张,狼的领地越来越小,食物越来越少,何况还有吃饱了饭没事干的猎人胡搅蛮缠。
狼见松松并没跟踪,在树荫里卧了下来。狼不怎么喜欢白天,因为白天容易被人发现,狼只好在夜晚找点可以吃的东西。狼自从把妻子吃得一干二净,一直饿着肚子。那天它与妻子被人堵在山洞里,就饿了很多天,可是它们不敢出去。它们知道黑洞洞的枪口正在洞外寻找目标,而且枪口朝向洞里。多多一点也想不通,人民为何与狼作对。狼不相信自己的身体对人都有什么价值:狼肉不香,人民已经不缺山珍海味,狼皮太硬,人民已经有了更多的取暖方式。
人民打狼,只是出于某种娱乐。打老鼠的那种刺激无法满足人的兽心,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场面,已经成为久远的过去。当初多多夫妻被围困于山洞,它们有限的食物,就是躲在洞里的猫头鹰。狼的祖先与猫头鹰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何况,猫头鹰是种畸形产物。据说树是鹰的家乡,天是鹰的操场。忽有一天鹰在家里睡得正香,猫偷偷地爬上树来破门而入……世间于是多了名叫猫头鹰的这一混血物种。狼能把猫头鹰当成食品,也是迫不得已。多多从前对猫不屑一顾,猫虽然很狡猾,绝对不敢与狼做对。鹰飞得是很高,狼嫌老鹰肉少,而且还有厚厚的羽毛,甚至不如咀嚼鸡肋。古怪的猫头鹰虽然食之无味,暂时可以充饥就足够了,何况虮子虽小但也是肉。多多夫妻基本食尽山洞里的所有活物,直到后来饥不择食,也找不到足以消化的东西了。
狼与贤妻饿得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甚至无法站立。妻子就说,你把我吃掉吧。多多流着泪说:谁若先死就吃掉谁,活一个算一个,活多久算多久。狼的妻子于是装死,多多就流着泪把妻子吞到肚子里面。一边自言自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永远在一起了。
洞外面的猎人根据时间推算,认为狼都死了,就放心地钻进山洞。多多拄着一根树枝,模仿人的姿势站立起来,与人擦身而过一步一步走到洞外,然后落荒而逃。狼逃走的时候,仅仅回头一望,它想记住它的仇人,就有一粒子弹向它飞来,它还以为是个蚱蜢并没躲闪,子弹撞进它的左眼,它的左眼就失明了。于是多多就对所有的人更加敌视起来,可它不敢与人针锋相对。狼并不怕凶险,只是无法容忍人的阴险。阴险的人更能让它防不胜防。
野狼多多一点也没想到自己竟会爱上猎狗松松。它对松松的鄙视由来已久,尤其每当看到松松高高摇着尾巴,它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何况,松松身为人的帮凶,一向与狼处处作对,一点也不像个温柔的女生。
多多爱上松松,缘于那次它帮松松虎口脱险,松松虎口脱险之后就对多多有了一种感恩心理,表现出了像对它的主子般的依恋,那一女性的魅力把多多感染了。多多小的时候,它的父母就丧生于猎人的枪口。多多和伙伴们在无常的野外四处游荡,练就一身很有耐力的筋骨。不幸的是,它的伙伴或者被人猎杀成鬼,或者奴化为狗,或被囚禁于笼。唯有多多万幸的是,它的结发之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全了多多的性命,却又成了孤家寡人。多多倒也足以承受孤独,而且还学会了冷酷——生命存在的模式,就是弱肉强食。可是多多并没想到,自己竟然还会同情弱者。那天它听到了松松凄惨而绝望的哀嚎,它忍不住好奇寻声而去,本来以为松松犯了什么错误,它的主子又在对其体罚。多多始终没弄明白,狗民为何放弃自由,甘愿忍受人民的奴役甚至被其蚕食。难道就是为讨得缺肉的骨头?而且人民还蔑视地宣称:狗肉丸子——上不了席面。
多多寻声走近一看,眼前的情景倒有几分意外:日常很自满的松松竟被一只老虎逼得步步后退,身上已是伤痕累累。猎人亦即狗的主人爬在一棵树上吓得浑身发抖,树也被带动得抖个不停,抖落许多叶子。
多多看到自己的死对头落得如此下场,自是愉快得紧。遗憾的是,老虎没把重点放在猎人身上,猎人实在太可恶了,乃是野生动物最强大的天敌。多多哪里知道,老虎何曾不食人肉?人的血肉应该远比其它肉类更有滋味,因为人是杂食动物,而且离不开盐,体中自会养分齐全,味道丰富。只是当年老虎拜猫为师,猫就留了后手,没教老虎爬树的功夫。老虎对树上的猎人尽管垂涎三尺,可也只能望树兴叹。于此,松松就倒霉了,它既不会上树也斗不过老虎。
松松这时也看到了多多,却又没脸向其求援,因为它在多多面前实在太傲慢了。多多可以找出很多理由对眼前的松松袖手旁观。另外,多多肯定不是虎的对手,多多仅仅是匹狼呵!
多多的心事其实谁也想象不到:多多面对危在旦夕的松松竟然产生怜悯之心。怜悯之心虽然并不符合狼的本性,此时此刻,多多确有某种冲动:它不忍心看到松松落入虎口。何况,它们还是远亲,只是口音与生活方式不同而已。多多对自己的这门亲戚虽然也算恨之入骨,可它还是下了决心想帮一帮对方,于是,它扬起头,深沉地嗥叫一声。按照狼的习性,它的这一举动一般是在呼唤伙伴。此际,恐怕只有多多清楚,即使它把嗓子喊破,也不可能召来哪怕一个伙伴。它的真正目的是想让那目中无人的老虎知道,多多正在召集人马。
老虎闻声,果然吃了一惊,甚至都停止了它正想施展的“饿虎扑食”套路。显然,这位勇猛的山大王似乎相信“好虎难敌一群狼”的通常说法,对多多的突现有些顾忌。松松趁机夹着尾巴即逃,但它不敢跑得太快,它怕把虎激怒。老虎只要轻轻一跃,就能把它按在爪下,一口咬断它的脖子。它早没了心情还像往日那样把尾巴扬起来,摇呵摇呵地向谁献宠。看来它明知道老虎不吃它那一套,它是一条聪明的狗。
老虎不慌不忙跟在狗的后面,始终都保持着可让自己伸爪即擒的有效距离。它见多多不远不近尾随自己,时而便停止脚向大胆的多多吼一两声以示警告。多多并不畏惧,而且它的架势,似乎即刻就想对虎进行袭击。
前面出现一组人造的建筑物,走在最前面的松松眼前一亮:有人烟的地方想必就有人势可仗,于是它悄悄地加快速度。多少年代以来,狗民就把人民当成亲人,为了讨得一顿残羹剩饭和少肉的骨头,始终任劳任怨地担任人的走狗。当然,有人民做后盾,狗民自是活得安安平平,食宿无忧。何况,狗民还能帮人看家护院和玩弄,而且不拿工资,穿戴什么也不计较。
且说松松逃进庄园,岂料家家户户见状都紧关了大门。松松听得格外分明,人民到处在嚷“老虎来了!”松松伤心透了,它没想到人民如此自私自利而且无情无义,只顾个人安危,不管狗的死活。尤其可恨的是,人民纷纷攀上墙头,兴高采烈地观看老虎追狗的把戏。都说天无绝人之路,那是对人而言。对狗并不那样,因为松松慌乱当中,误进了死胡同。胡同里本来有一扇门,只是门紧关着。三面是墙,一方是路,路上那只老虎向它一步步走来。可怜的松松尽管用它的爪子百般抓门,并伴随着声声哀鸣,那门只是纹丝不动。里而甚至还有人说:“把门顶住,把门顶住!”松松从对人的失望,变成对自己的绝望,因为此刻的它登天无路,入地无门,钻墙无洞。松松发现老虎忽然跃动一下,松松吓了一跳。后来发现它跃动的方向不是对着松松,而是与其相反——竟是尾随其后的野狼多多出其不意,把老虎的屁股咬了一口。
世上有著名的三种屁股:大象的屁股推不动,猴子的屁股坐不住,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多多敢把别人摸都不敢摸的老虎屁股咬上一口,老虎难免暴跳如雷。可它没去追狼,它还是想品尝一下狗肉的味道。
松松发现自己始终难逃虎口,它就开始怀恨母亲,记得出生不久,不知什么原因它就被挟持着离开母亲身边,甚至没来得及练些防身之功,比如“狗急跳墙”的招术。虽然如此,松松还是用尽全身之力猛然一跃,它的前肢竟然搭住什么物件,定睛一看却是墙头,就用后肢连续蹬了几蹬,很意外地攀上了墙头,它成功了。原来,狗急跳墙之法本不必学,若是当务之急现场发挥即可奏效。胡同里的老虎气急败坏,可是无论怎样跳跃,它也无法攀上墙头,眼睁睁地看着松松沿着墙头走上房顶,一面四处观光,显得挺悠闲的样子。
“狗急跳墙再上房,老虎枉作山大王,”此话一点不假。
多多看到松松终于脱险,于是溜之大吉。它怕老虎回过头来找它算帐,势单力孤的狼若在老虎面前,只能甘拜下风。只是它没想到,平时不可一世的松松在它面前附首贴耳起来,总把一团一团柔情塞进它的心里。比如松松还弄来了什么药水,涂到多多那只被打瞎的眼睛上面,多多顿觉清爽许多,都不那么痒了。久而久之,松松成了它的某种牵挂。它有点怕,它怕也被同化成为人的走狗,因为那个猎人,也就是松松的主子对多多的态度也比以前好转起来。可是,它又没勇气拒绝松松身上那股异性的诱惑。
那次松松应邀来到松松家里作客,松松的主子——那个讨厌的猎人竟然眉开眼笑,还把一份新鲜的肉块特意送到狗舍,这是松松从来都没享受过的待遇。猎人甚至还把狗舍扩建,即使松松和多多同时呆在里面,也是绰绰有余。多多并不是不明白,这是它和松松的洞房。警觉的多多实在看不出来猎人都有什么歹意,顺势安居下来,与温柔的松松度起蜜月。同时也像松松那样,很用心地看护猎人养的羊们。
星移斗转,它和松松竟然有了后代:四条虎头虎脑的纯种狼犬,闻讯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起初,多多护着孩子不让人看,松松就示意它尽管放心,多多这才渐渐习以为常。况且,那些人面人心的家伙所
表现的都是满脸欢喜,多多看到自己的后代屡屡被人赞赏,也有几分自豪。它想,等宝宝长大了,就让它们为自己的主子尽些义务。如此安居乐业,何必浪迹天涯?少受几多凄风苦雨?人民还是挺可爱的,只要你能善解人意,就能换回无比的亲切。
可有一天牧羊归来,它们的宝贝一只也不见了,多多即刻烦躁起来。
“人民总是这样……”松松劝住了它,似乎见怪不怪,“你不可能不让他们那样……”
多多并没流泪,只是满脑袋的愤怒,“人民怎会这样?”
“没办法。”松松感慨万端,“人民总是想怎样就怎样。”
“和人民在一起,并不是好主意。”狼说,“连自己的孩子都保不全。”&&&& “那有什么办法 ?”松松已经沉不住气,大声向狼推销它的见解,“若学不会容忍,你就无法生存下来。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人民?都是无奈……都是无奈……人民太强大了,你若与他作对,那是自取灭亡……”
多多想到自己曾经流离失所,都是人民所迫,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就是,你说的有道理。”
“我们狗民正是通过对人民的无限忠诚,而且忍辱负重,才发展到今天。”狗接着说:“你看你们狼民,总是强化自我,不肯与人为伍,弄得家破人亡,甚至连自己的的生命都难保证安全。”
“残酷。”狼说,“人太残酷,而且霸道。”
显然,狼的观点过于片面。残酷,乃是一切生灵的共同本性。螳螂捕蝉,猫捉老鼠,鹰拿兔子,哪种行为不是弱肉强食?人的霸道却是有目共睹,而且时过不久,多多有了深刻体验,否则不会流落街头。
那是忽有一天,猎人数完了羊,然后对狼怒目而视,因为猎人的羊少了一只。多多对自己的失职忐忑不安,它也知道很对不起主子。此后它就提高警惕,不敢让羊离群。多多只能做到这些,因为多多不懂数学,一直搞不清楚归它领导的羊共有几只。
有人说过,无论什么事情,就怕“认真”二字。狼一认真下来,果然有些发现。那是一个比较灰暗的天气,多云无雨,天边甚至透露出来一线阳光。多多看见有两只羊,犹犹豫豫地走往别处。多多就想,你们如果偷情我不想管,可是你们不能去得太远。狼怕它们私奔,自己无法向自己的主子交代。于是,狼就冲了过去,还没等它怎么接近,有一只羊忽然像人那样站立起来,模仿人的样子向另外的地方逃去。多多吃了一惊,因为它还从没见过这样的羊,就追过去想看一个究竟。那羊愈显慌乱,并脱掉了衣服。狼看见它脱下来的是张羊皮,它身上还穿着人的衣裳像人那样奔跑。后来,狼终于弄清楚,对方是主子的朋友,一个披着羊皮的人。
多多抢先几步横在他的面前。狼问:“你为什么披着羊皮?”
人说:“你不是也披过羊皮吗?书里面都写过。”
多多无言以对。尚记得它有一个伙伴,披着羊皮偷羊屡屡得手。后来被人识破,人民因此迁怒于狼,以为狼都一样。可是多多并不知道,狼的身上也有许多值得人民学习的地方,比如故意披着羊皮,引诱天真的羊。狼尽管想不通,也没什么办法,只好放过了人,衔回人丢下的那张羊皮,督促羊们按时回家。狼想,自己总算对自己的主子有了额外贡献:送给主子一张羊皮。自从与人交往来,它看得很清楚,人民不仅爱吃羊肉,也喜欢羊的皮。狼的主子常把羊皮挂在墙上,当画那样欣赏。狼无论怎么看,觉得羊皮都不像画。多多虽然不得其解,但它知道人民对皮情有独钟,因为经常换新衣服,还往脸上涂些东西,这是人与兽的不同之处之一。
人说:“我丢的那只羊原来是你做的手脚!”
狼没想到结局会是这样,就很紧张:“我怎么会?我不可能那样。”
人说:“你墙上的羊皮就是证据。”
原来如此。狼连忙解释到:“那是你的朋友……”
“你敢污陷好人?”人说,“我本知道你们极其狡猾而不可信,真是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偷羊。”
狼没想到人民把自己的贤妻也上纲上线,心里极不舒服,却又不敢声张。
人对狼说:“你很让我失望。你走吧,有多远走多远,只是不要让我看见。”
狼没想到自己被人解放,狼就兴冲冲地走到街上。它早就知道了人都怕狼,它想把人吓得满街乱跑。可是人民根本就不把狼放在眼里,甚至熟视无睹。狼就主动自我介绍。
狼对男人说道:“我是饿狼,狼来了。”
男人对其不屑一顾,“哼!滚开。”
狼对女人说道:“我是色狼,狼来了。”
女人对其微微一笑,“你可真逗。”
狼对一个老人说道:“我是豺狼,狼来了。”
老人的眼睛都不肯睁一睁。老人说:“我见过的狼多了,你呀!”
狼对小孩子说:“我可是大灰狼,狼来了。”
小孩子说:“大灰狼可不是你这样,我才不怕你呢。”
狼没想到,从男到女,从老到小,狼在人民面前已经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狼就一天一天憔悴下来。狼在失落之际,一点也没想到仍然有谁根本就没把它忘记。因为它在报上,读到松松的《寻狼启事》。
多多几乎热泪横流,它的心里因此很热很热,也不觉得怎么冷了。它提前到达了约定地点,它等来了松松。它与松松久别,重逢之际根本就不显得惊讶,似乎昨天刚见过面。多多设想中的激动,一点也没施展出来。
它和松松不敢高声说话,因为到处是人。它们难以找到无人之处。松松该回家了,多多眼睁睁地目送松松快步而去,拐弯之前只回过一次头。多多的眼睛有点发痒,可它并没泪流满面,因为平时它不怎么洗脸,已经成了习惯。
看到松松有家可归,多多就想:我的家在哪里?多多忽然想起自己的家少有人烟,但它已经迷失方向,于是寻找人稀薄的地方。多多就走到了野外,钻进森林。多多在树丛中感觉到了家的味道,多多一边东张西望,一边自言自语:我回来了。当它正在感慨万分之时,一条后腿受到猛烈一击,某种金属把它的一条腿死死闸住,使它根本无法动弹。它能忍住疼痛,可它无法忍受饥饿,出于求生本能,它把被制约的腿部血淋淋地咬断,然后蹒跚而行。它的足迹印着红色的血点点滴滴,随即变黑。
不过,多多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活下来了。谁知它又一脚踩空,落进也是人设置的陷阱。多多通过头顶的洞,绝望地看着圆形的天空时明时暗,多多就想:既然知道人最阴险,我为什么无法摆脱人缘?
狼对松松也充满了思念。
.完稿于北京/卧夫※※※※※※ 知止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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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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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一)&&&&&&&&&&&&&&&&&&&&&&&&&&&&&
ABCDEFG……
小偷住手。
小红光彩照人地目视大伟:干吗?
大伟:您……您买东西呀?
小红:买东西怎么啦?
大伟斜视小偷。
小偷把手插进兜里,同样斜视大伟。
大伟:我……我是为了您好。
小红:神经病。
小偷:干吗干吗?你想调戏良家妇女呀?这是公共场所,你要注意影响。
大伟怒视小偷。
小偷继续嚷道:看什么看?一看你就动机不纯。
小红:就是。
小偷:小姐,您可要多加小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呵。
小红:谢谢。
小红走出商场。
大伟跟踪而来。
小红招手,叫住一辆出租车,上车扬长而去。
大伟发动自己的面包车,紧紧跟在后面。
两辆车一前一后,不紧不慢地行驶。
面包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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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13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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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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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14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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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三)&
&&的人,好得不能再好了,而且是真心的,我好感动。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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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703•
&※※※※※※ 知止有定
落荒成狼[楼主] &[15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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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
多妻制的好处及其它&
笑谈多妻制的好处及其它
爱吃小姨子豆腐的老歌同志是最心疼老婆的人。他在《小姨子的豆腐吃不吃》一文当中所流露的情绪,我就颇有同感:“每次带一帮狐朋狗友把家里满桌的菜肴扫荡完毕,看着已经辛苦了大半天的老婆还要替我们收拾残局,心里就挺不是个味:你说男人要是能娶俩老婆多好,好歹也有个帮手。”当然,同感也好慨叹也罢,还有很多无奈:“既然国家法律规定只能一夫一妻,我顶多也就活动活动心眼,不敢把这美好的理想化为行动。”
东方岛则与其相反,处于另外一种生存状态:“我被迫沦为不折不扣的家庭妇男,我得一日三餐伺候老婆儿子,伴以家庭教师慈父贤夫的职责,我失去了生财之道,就得低眉顺眼,就得谨慎计划消费……天啊,我每天抽两包很平民的香烟竟然成了奢侈!”一个活生生的男人,竟被妻子好端端地囚禁成保姆,本来应该是场喜剧,东方岛的遗憾却又一目了然:“纵然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只能隔了玻璃当作标本看(文见东方岛《谁被救赎》)。”
老歌同志和东方岛,在论坛里是让我一直觉得很亲切的人士(对方怎么想的我不知道),我之所以觉得亲切,主要是我对老歌的某些设想产生了共鸣,我对东方岛的处境深感同情。如果我是老歌同志,我就尽量不带朋友回家吃饭;我若是东方岛,即使把我锁在家里我也不做家务。可惜人的性情不同,举动也就不一样了,因为老歌同志过于好客,东方岛则过于软弱。我巴不得老歌去做开路先锋,起个带头作用,以此强迫法律尊重某些事实,修正相关条款。一夫一妻实在是对人性的催残,否则,老歌的妻子也就有了“帮手”,东方岛在家里也就有了另外一个妻子陪伴。如果每个男人两个老婆,还有其它许多好处,例如:妻子之间可以相互监督,严防红杏出墙;如果老公与某个妻子感情不合,另一个妻子可以趁机温暖老公;如果老公与某一个妻子吵架,另一个妻子可以及时劝解。如果某个妻子来了例假,另一个妻子则能弥补不足,老公也就没有理由寻花问柳。因为我们知道,男人好色,往往都是现实所迫,饥不择食并不仅仅是指吃饭。同时,犯罪的人也会少了很多,比如犯“重婚罪”的人势将基本杜绝。一夫二妻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妻子为了不在老公面前失宠,必将分别极尽温柔,百般讨好老公。就能让男人们在家里少受种种迫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干好事业。据了解,国外有些地方因实行多妻制,日子过得都非常好。
迫切需要改革的何止这些?都说男女平等,为什么基本都是男人养家糊口?为什么最苦、最累、最危险的工作总是由男人做?男人万一有了过失跪搓衣板,女人犯了错误该怎么办?看来,需要改革的并不都是什么“体制”方面,还涉及到某些传统的观念亟待更新。就拿与老歌同志同样才华横溢的东方岛来说,“我赖以生存并引以为荣的广告业务在小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萎缩而崩溃。她小滚雪球的服装生意在摸爬滚打中逐渐强大。”东方岛退而成为家庭妇男本无厚非,模范地做好妻子的后勤工作,力保妻子轻装上阵,夫妻之间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本也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则。可是由于陈腐观念的影响,东方岛身为男子汉大丈夫,自是无法安居乐业,“我不能张着嘴吃躇而之食。”与此同时,他的妻子非但没相应地给予他特殊的抚慰,而是“随处可见的蔑视和对我的奴役观念。”如果男人养女人天经地义,男人让女人养就被人瞧不起,还有什么男女平等而言?女人一向都是不肯吃亏爱占便宜,若比男人多了一点成绩就会觉得更了不起。我没做过专门统计,可是人人都能估算出来,女人每年在零食、化妆品、美容和服饰方面的个人花销远远高于男人。而维持整个家庭生活的全部费用,大多都靠老公所创造的价值。力气没有男人的大,收入没有老公的多,不仅不肯甘拜下风,还要强化“女权”叫嚣“平等”,可笑程度可想而知。
我并不是反对男女平等的人,主要是想探讨如何真正平等。我很赞赏东方岛的妻子能像男人那样拚搏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和家庭的经济支柱,但她不该因此让自己的老公“每天看她凝霜的脸……”甚至还霸道地“决不给我说服她的机会。”一个在人们的心目当中本来很伟大的女性,却失去了那应有的光辉。虽然男女无法平等,也不可能平等。因为女人太能耍赖,尤其和自己的老公耍赖,而且无止无休。谁都知道“好男不和女斗”这一说法,甚至女人自己也这样说,在我印象当中,独步西风就曾说过。为何主张好男不和女斗坏人才和女斗?主要原因就是女人大多不讲道理,好男人们做为彬彬有礼(理)的君子,若与女斗也并不是有失身份,而是有礼(理)也讲不通。只有坏人才能对付女人,因为坏人比女人坏。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只有让女人爱上你或者喜欢上你,女人才肯服输,然后你再趁机复仇,否则你永远也无法取胜。东方岛的妻子对东方岛的那种近于虐待的态度,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不爱了,因此没把可怜的东方岛放在眼里;一是太爱了,觉得只有把我们的东方岛关在家里才最安全。
她根本都没顾及东方岛的真实感受,可见她是一个不完美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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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荒成狼[楼主] &[16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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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人类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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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这样说过:如果觉得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应该重新再爱一场,好好地爱一场。爱,虽然是个很烫人的字眼,可是对于已有一把年龄并有婚约的人来说,恐怕已经失去了那种权利。
既然主张婚姻自由,在现实中就该淘汰婚姻二字。男女之间应该属于类似朋友的那种亲和关系,根据各自的感觉或聚或散。人是世上最残忍的动物,制订种种清规戒律害人害已。其中的婚姻制度,就是一种扼杀人性的形式。奇怪的是,更多的人并非不以为然。我有一个伙伴,他父亲是抗美援朝的志愿军战士。他曾挖苦我们说道:“我们当年就像抓猪一样被关进一个圈里,这不也过一辈子了?哪像你们现在的年轻人,什么情呵爱呵,一肚花花肠子……”事过多年,我始终都怀疑那老两口乃是传统观念的牺牲品,但是让我敬服的是,那老两口无论生活质量怎样似乎从来没吵过架,没事就下象棋,而且每次下棋都是一脸庄重,一点也不嘻皮笑脸。直到现在我还纳闷,都是什么力量促使他们日子过得那般严肃认真而又其乐无穷?简直可以称为婚姻模范,真是天赐良缘,绝配。
在我眼里,婚姻是人类的桎梏,包办婚姻,那就是酷刑了。这种“酷刑”已经不多见了,“桎梏”却束缚着千家万户,不知多少男女正在忍受那无聊无奈甚至无情无义的煎熬。尽管我对受害者们深表同情,能做到的其实也仅仅是呼吁几声。我并不是劝天下人用最快的时间离婚,如果那样,担心有关部门工作压力太大。我主要是感慨人不应该结婚,却总有人不断自投罗网。甚至有人俗不可耐,赤裸裸地发布征婚启示,国家为何号召晚婚晚育?其深远的用意就是提醒世人关于结婚、尤其早婚不是明智之举,是对爱情,乃至人性的一种扼杀。如今为何不提共产主义?主要原因就是世世代代以来人的婚姻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根本无法改变。有识之士认为,婚姻观念不改变,共产主义难实现。我们知道,早就流行一种公认的体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由此可见,男女双方一时冲动相约走进婚姻走进家庭,对神圣的爱情不仅是种破坏,甚至属于犯罪行为——而且害人害已。
所谓害人:你把对方的大好时光篡为已有,令其失去人身自由;你把对方的财产变成共有,实则属于剥削。
所谓害已:你把自己的大好时光无私奉献,同时也失去了自由;你把自己的财产变成共有,其实是种葬送。
世间最美的东西乃是爱情的火焰,就像钻木取火,通过种种努力,总能让人在最需要的时刻眼前一亮,然后百般呵护倍加珍惜,一旦走进婚姻的坟墓,火焰渐渐燃烧成了灰烬,偶尔能看到的光亮也是鬼火。如果没有婚约,男女双方就会更加自如,让爱顺其自然、随心如意。因为没有婚约做为形式上的保障,若想照耀自己,钻木取火之际都会自告奋勇。若是无情,自将随风而去。那样的世界势必焕然一新,人们为能更充分地展现自己的媚态取悦以方,个个显得和蔼可亲,热忱可爱。到那时候,凡是白头偕老的人才是真正的天作之合,既没欺心也不违心,人类社会该是多么和谐而且美好呵。
千百年来,人们喜欢把鸳鸯鸟看成男女情爱的象征,至今也有道理。起初,人们以为鸳鸯对爱情生死不渝,如果一方死了,另一方也将终生守节,郁郁而终。为此,曹雪芹甚至将贾府中地位最高的丫头取名为“鸳鸯”,因为她至死不渝地忠实于史太君一个人,连从丫鬟升做大老爷的如夫人都不干。如今科学研究表明,这是人对动物的一大误解。鸳鸯其实属于只恋爱不结婚的物种,相聚的时候恩恩爱爱,情真意切;分手的时候各奔东西,再不回转。鸳鸯因为没有婚姻制度,因此在生活中足以让爱随心,可贵的是,鸳鸯乃是情场里的君子,要么全身心地投入,要么分道扬镳,拿得起,放得下,既痴情又潇洒,实乃人非所及。男女之间虽然可以结为夫妻,却不是比翼鸟。《山海经》中的人文动物比翼鸟,其鸟青赤,“双鸟比翼”,各有一翅一目,只有两两相配才能双飞。而且飞行、宿止、饮食都不分离,生死相依。即使死后复生,也是形影相随。人又岂能与其相比?白居易“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只是一种单方面的向往。
婚前,基本是爱情的保鲜阶段。爱情当被活生生地埋进坟墓,女人往往就是罪魁祸首,对此古人早有警觉。“婚姻”二字若拆开来分析,谁都可以看出,“因为女人发昏”。与婚姻有关的“嫁”乃是女人想有个家,发昏的女人因为嫁给男人,于是就被男人“娶”到自己家里平分秋色,女人占尽男人的的便宜不说,甚者还要彩礼。可悲的是,女人在把男人推进“坟墓”的同时,如果只贪图有个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其实也牺牲了自己,未必都很幸福。如今,强奸犯们为何越来越少?那是因为嫖客有了消费市场。女人的裤带越松,社会就越安定。“嫖”字仅从字面就能看得出来是指“卖票的女人”,女人既然有票可卖,男人岂能让其冷场?况且,男人天生就爱助人为乐。另外,助人为乐的男子汉们大多都是婚姻的受害者(尤其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在外找点乐趣也是情有可原,算是做的好事。&
众所周知,红杏出墙与青枝出户,其实都是对婚姻的反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一句名言,也是真理。又有几对夫妻能像我提到的那个老志愿军,夫妻之间几十年如一日,一边生活一边下棋?如果每个家庭都能达到他们那种情感标准,而且志趣相投,我仍然会鼓励没离婚的别离婚了,没结婚的快结婚吧!单身贵族做为某种习俗的反叛者,他们的超前意识无法不令在婚姻的牢笼里苦苦挣扎的受害者们艳羡不已。如果你是独身,应该加倍珍惜自己;如果戴着枷锁,就要设法解放自己。人生在世,活的主要是种心情,一切扼杀人性、残害性情的腐朽观念若不彻底铲除,日子过得无论多么富足,也是黑暗的旧社会。如果解放自己,主要看你有多大的胆识。唯一的出路,就是我们高唱至今仍然有效的《国际歌》,紧密团结起来并肩作战,坚决不做婚姻的奴隶,把“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向鸳鸯学习!单身贵族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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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生是人
落荒成狼[楼主] &[17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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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男人的好处&
坏男人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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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德《Zahme& Xenien》
我知道的一个名叫老歌的同志一边大喊:“怕老婆伟大,爱老婆光荣。”先把老婆哄得眉开眼笑,一边拐弯抹角地提倡多妻制,而且还吃小姨子的豆腐。自己神神秘秘地去了趟九塞沟,回来就向别的女人推销旅游不带家属的好处(想必他尝到了什么甜头),忽而话锋一转,又对身体欠佳的妹妹极尽感人之词,心怀叵测地问寒问暖……这样的男人坏得多可爱呵!简直十全十美。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话虽有道理,但并不是对所有的女性都很适用。有些女人生性拘谨,所喜欢的男人大都老老实实。在这样的女人面前,对其加强思想启迪迫在眉睫。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道实在太凶险了。你仍然还墨守陈规,如何能经得起风浪顺应潮流?为了能让女半边天多长见识多见世面,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培养和树立坏男人的典型成为反面教材,通过现身说法对女人们言传身教。勇敢的人甚至以身试法。可惜个别的人不明就里,以为坏男人们都是坏蛋乃至罪犯。我知道我能力有限,根本无法为坏男人伸冤,只想尽我微薄之力,告诉人们坏男人自有坏男人的苦衷:其实个个都是英雄。男人越坏,女人越爱,这是识时务者从内心的慨叹。若没有坏男人,怎能知道谁坏谁好?若没有人担任坏人,你拿什么去做比较?因此,坏男人不仅应与好男人享受同等待遇,甚至对其还要高看一眼。对方如果是坏男人,女人应该热烈欢呼。自己如果是坏男人,应该觉得无限光荣。
我有一个朋友,为了能让一个妙龄女郎吸取教训,虽然对该女子大献殷勤,却又做怀不乱。对方以为遇到一个正人君子,就放松了警惕,岂料后来仍是一场闹剧。女子说道:我没想到你也是这么坏。他说:我就是想通过牺牲我的名声,让你相信男人其实都这么坏。那个女子领不领情我不知道,但我觉得男人为了对女人的帮教工作,无论在精力上还是在精神上往往付出很大代价。关于某些不完整的家庭,主要原因如果在于男方(至少在表面上),那肯定是男方想让女方知道世上有一种负心男人,于是忍痛割爱,宁可落个喜新厌旧的骂名。其实,男人喜新厌旧,事实也是为女人好,并为别的女人着想,让广大的女同胞们吃一堑,长一智,可谓用心良苦。
在坏男人的队列当中,有种顶极人士,通常被人称为罪犯。与女人关系最密切的罪犯,叫强奸犯。有人透露:很多女性其实希望自己能被强暴一次。由此,我想起了别人刊登在我手机里的一则新闻:妇女去集上卖鸡蛋,路遇数名歹徒,将其按倒强奸。事毕,妇女起身,拍拍身上的土说:靠,多大个B事呀!我还以为是抢鸡蛋的呐。后来该女对好友说:那种感觉既刺激有过瘾,真想再来一次。这个活得如此真实的女性,几乎可以评为什么先锋。施暴者的本意只是劫色而非图财,我不知道能有多少女性情愿接受或者主动接受。女人产生被强暴的念头,其实我们应该理解。男女间的那点破事早就失去了神秘感,甚至麻木不仁。寻求或者企盼来场刺激玩个心跳,而且有惊无险,倒也符合人之常情。把其视为成人游戏,更没什么了不起了。估计男人越来越不喜欢这种游戏了,因为既不温和而且触犯法律,一点也不好玩。美国犯罪学家理查德·昆尼在《新犯罪学》一书中指出:“刑法是犯罪产生的正式原因。”也就是说,没有刑法就谈不上犯罪。彻底取消刑法当然那不可行,刑法中的某些条款是否需要修正?这些学术问题暂且不议,既然法律把对女人的“强暴”定为犯罪,谁敢轻易去冒险呵!就算是做好事,法律若不允许,男人当然也不可能积极。如果女人暗中抱怨男人在这个领域里已经开始颓废,那你抱怨错了,应该去怪法律。
众所周知,女人往往利用男人的坏,补充自己空虚的爱,诞生许多激情故事。没有男人的坏,女人孤掌难鸣,我们的世界也就少了些许精彩。男人是社会的中坚,是家庭的栋梁。如果男人都能突出坏的特点,简直就是锦上添花。如何让坏男人做坏事的时候名正言顺,并受法律保护,已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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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稿于-卧夫※※※※※※ 初生是人
落荒成狼[楼主] &[18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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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不养猫女不养狗&
——Susan& Alice& Waekins《女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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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世道变了,人们愈加趋于真实,于是各取所需,无视某些清规戒律。男人需要挠痒痒的时候,由于猫们无法恰到妙处,这项工作开始委托女人来做,例如保健按摩等等。女人见到有利可图,纷纷争先恐后,猫们基本都下岗了。女人不顾一切渐渐盛行养狗,而且专养可以抱在怀里的那种小狗,从中可以看出女人所面临的悲哀。因为有些女人已被男人遗忘,她们只好与狗为伴。事实证明狗比男人更人性化,对人的鉴赏能力非常有限。也正因为如此,可以填补女人的缺憾。狗不嫌人丑,也不嫌家贫,这是狗的优良传统,正在被人广泛利用。另外,狗们对主人的隐私从来也不告诉别人:“狗明白,但遗憾的是它说不出来(劳伦兹《狗的家世》),”由此可见狗保全了主人面子。无论是在什么地方,只要遇见抱着或者牵着狗的女人,我们就能知道这个女人实际缺少什么,她都需要什么。穿裙子的女人养狗,这种女人更是性情中人,肯定连内裤都不穿。
由于狗的习性更实用于女人,导致在市场上狗的价格远远高于猫类,尤其个子比较小的品种,深受女士喜爱。我曾奉劝一个想投资做生意的朋友针对女性公民大力开发矮狗市场,如果对其进行专业训练,在宣传上大造声势,肯定畅销。可惜我的朋友不以为然。我还劝过一个医生给人看性病的时候,为其注射狂犬疫苗,也没得到认可。我们知道有句话叫“无毒非女人,不狠不丈夫。”狗们被迫为女人服务时,病毒传染到了狗的身上,就是通常的狂犬病,怕水。因为女人是水,患病的狗当然对水做的女人有切身的感受,于是一见到水就会恐惧。由此可见,不怕女人的狗应该都是好狗。如果我们看到狗对女人狂叫,不是女人有病,就是狗患了狂犬症。对其确诊之前,无论女人和狗,只要我们躲的远点,就能保障人身安全。
我们知道,世上也有不养狗的女人,这种女人大多都是妓女。妓女没选择狗而是选择男人,乃是因为这种女人渴望被人虐待,男人恰恰具备某种兽性。与此同时,妓女不仅在生理上得到极大满足,还能获取财物不断充实自己。女人的裤带越松,社会就越安定。当然松也不能白松,女人就是这么聪明。在私下里,女人远比男人敢于展示某种本性,男问:万水千山总是情,少给十块行不行?女答:人间哪有真情在,多赚十块是十块。与“爱”相关的某些烫人字眼,被使用的时候女人也比男人胆大。男人天生就是被剥削的对象,却又无法节制。最贪心的妓女基本采取嫁人为妻的方式,把中意的男人篡为已有,成为“合法妓女”,最浪漫的妓女奉行独身主义,企图阅尽人间春色。在妓女们面前,狗的功能微乎其微,就失去了应用价值。
无论合法的职业妓女还是非法的业余妓女,虽然她们不需要狗,可是有人需要。在居住区,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外遛狗的女人。我甚至还看到有个女人,她养的狗不慎走失,她伤心地寻找了很多天。估计她的宠物已经成了别人怀里的情人。把狗当作贴身情人而非通常意义的宠物,尽管只有女人才能做得出来,显然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否则,女人与狗不会成双入对招摇过市。每当遇见女人与狗,我总觉得女人与狗有点不幸,女人手里本该牵着男人。狗成了男人的替代品,应该不是最佳组合。同时,狗无法与同类在一起而是与人为伍,能否获取快感?看来,无论女人或狗,都是生活所迫做着苟且之事。我有点不明白,男人为何不去讨好那些牵着或者抱着狗的女人,如果谁去勾引她们肯定容易得手。恐怕也是因为女人与狗关系一向比较暧昧,对养狗的女人有了成见甚至反感,这样的男人简直禽兽不如。女人也是活生生的人呵!女人同样需要抚慰,需要关爱,尤其需要男人的温存。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养狗的女人越多,证明失职的男人越多。
男人尽管有失职的行为,但也不能全怪男人。就拿嫦娥来说,仅仅为了能住进广寒宫,就抛弃了老公。她又寂寞难熬,找不到狗来养,于是养了一只兔子。兔子能为女人解决什么,目前还没找到理论依据,我们仅仅知道兔子的尾巴很短,后腿比前腿长。劳伦兹在《狗的家世》中说,“在某种条件下,从小狗的身上也能得到非常完整的慰藉……”虽然书中提到过猫,可他没提兔子。
&.卧夫/于北京※※※※※※ 初生是人
落荒成狼[楼主] &[19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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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的出路&
写手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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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闻写手抱怨因为难以找到灵感,经常不知从何下笔。我身为文字的崇拜者,虽然对其深表理解,可是远水难解近渴,每读不到我喜爱的写手近期新作,总免不了一阵一阵遗憾。因为我买杂志或者去逛书店,都是先找作者名字,然后定夺。在网络里也是:先看作者,后选篇目。
记得以前学理论的时候,有种论调宣称文字作品乃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既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当初信以为真,现在一想也并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就纳闷个别的写手们为何不能潜入生活当中切身体验,而是坐在电脑桌前苦思冥想。你看人家徽地文狐,情色小说写得栩栩如生,总能让人联想狐狸在床上的情景。再说老歌同志,小姨子的豆腐吃得有滋有味,还闹个好名声。很少听说谁不喜欢老歌,连三陪女都处处传唱,我敢打赌谁去娱乐场所问那里的应招女郎是否喜欢老歌,对方如果说不喜欢,本人宁愿承担一切费用(包括小费)。很多人都知道,老歌深入人心,已经成为事实。
为了写作,获取灵感的机会实在太多太多了。例如,你勤劳地更换热恋对象,故意折磨生活伴侣,每当你或对方挤出两行清泪,肯定提笔成章。若想扩大题材,你还可以违法乱纪,尽量少做好事。好人好事已经很难引人注目,而且别人还容易怀疑你以假乱真。如果不敢以身试法,也可做些损人利已或者不利已的事情,例如落井下石,搬弄是非,男娼女盗等等,都是无伤大雅的做法。生活是创作的源泉,很多人都明白这一道理。据说有个书商为让读物畅销,把写手们关进一套房子,首先让其观看色情光盘,然后构造故事,以此强化该读物的可读性与逼真性。不必担心读者会拿作者的文字对照以及探测作者的生活状态,你可以微笑着告诉人们你组合的文字纯属虚构,对方就会哑口无言。
&&& 由于自己喜爱文字,我对写手所遭遇的某些不幸远比常人遭遇什么不幸更为同情。作者写字时的麻木也是一种不幸,假如我是执法人员,我对以创作为目的触犯法律的人肯定网开一面,任其胡作非为。法律目前极不完善,有的地方明显自相矛盾。《刑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既然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后相关条款却又针对不同犯罪对象,例如年龄,身体状况以及从犯(不是根据罪行轻重)等等,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某些罪犯通过相关的人暗箱操作,哪怕罪大恶极,也能逍遥法外。既然相同的罪可以采用不相同的处罚方式,作者因为体验生活故意触犯法律,更不应该法办。为能振兴和繁荣我们高尚的文学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人格、品德,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如果仍与凶犯同罪,实在有失公道。我已准备让我儿子老乐长大以后力争从事法律条款的修订工作,在法规里补充一条“作者如果为了体验生活构成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写手们在写作方面,尤其在体验生活方面提供宽松的法律空间,已经势在必行。我把某些历史重任寄托在了我的儿子身上,因为现在能管事的不是我的儿子,我说什么对方听不进去,恐怕还怀疑我包庇谁。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写手的出路只有犯罪,因为罪犯并不都是写手。我的纯正目的乃是热切期望写手总有表面文章推广出来,让我心花怒放。阅读,其实是在寻求一种刺激,寻求一种别样快感。独身男人去追独身女人,或者独身女人去追独身男人,都是太老套的故事。一个单身男人去追一个有夫之妇,或者一个单身女人去追一个有妇之夫,稍微有点意思。如果一个有妇之夫去追一个有夫之妇,或者一个有夫之妇去追一个有妇之夫,内容就生动了。为了制造灵感,写手若是都能舍家弃子亲自体会一番,几场下来肯定收益颇丰,而且情节各有不同。这种游戏即使在我儿子并没长大成人之前,还得不到法律援助也没关系,法律毕竟还有空子可钻。制定刑法的人显然利用职权留了后手,于是别人跟着沾光。某些警官,例如我们的朋友老歌同志就有理由对写手的犯罪行为袖手旁观,同时他还可以修改法律,例如他曾主张在论坛里“看贴不回就是犯罪”,估计该项提案已经递交有关部门,不久的将来就能实施。谁想通过违法乱纪发掘灵感,或像老歌同志那样按照职业习惯张冠李戴,挑拨离间,乃至嫁祸于人,可以前往老歌同志的地盘大张旗鼓地活动。凡是通情达理的事情还是支持者多,或者变相声援。为了写作,你若想做什么就去做吧,没什么了不起。
写手的出路还有一条,就是通过变性手术,男性变成女性,女性变成男性。到那时候,男人哺育孩子,女人站着撒尿,包括性事都是另外一种体验。做过变性手术的写手写出来的文章势必与众不同,至少可以超越自己,创建一个新我顶天立地。写手若有这般勇气,何愁你的作品不仅源于生活,而且高于生活?至今我们还不知道变性人的喜怒哀乐,以及变性后的悲欢离合故事,想必做过变性手术的人不是写手。如果谁能有意识地开发这一领域,肯定大有文章可作。在现实中,谁若羞于成为什么先锋,在文字上,必将难逃平庸。即使你有挺超前的想法却又不去验证,就像你也知道海水的咸,可你并没喝过;你也知道人死之后能上天堂或下地狱,但你并没死过,你堆砌的文字肯定就难感染读者。如果你没哭过最好别写眼泪,如果你没冷过最好别写冬天。同时,如果你恋爱了最好你别结婚,如果你结婚了最好有个情人,都能让你精神焕发,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
写手的最后一条出路就是死路。已有海子和顾城等等成功地选择了这条康庄大道,走得洒洒脱脱。他们通过最后的冲刺,把自己的价值在那瞬间完美地升华到了顶峰,始终耀眼地活在人们心中,实非常人所及。
我们可以文如其人,不能人如其文,否则都是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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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稿于-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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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荒成狼[楼主] &[20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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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街老鼠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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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FONT-SIZE: 12 mso-fareast-font-family: 楷体_GB-09-14-※※※※※※ 初生是人
落荒成狼[楼主] &[21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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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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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荒成狼[楼主] &[22楼]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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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的毒药甜蜜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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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文字吗?我说过女人是文字吗?玩完16圈麻将,当我打开电脑看到燕飞来提及我向女人致敬的方式,有点晕头转向。我向所有的女人致敬过吗?所有的女人都值得我致敬吗?经过我刻苦的反思,我还真没找出几个不向女人致敬的理由,尽管我不死心。
女人,其实乃是一种温暖而美丽的动物,即使我公开地说过女人的夏天有点冷,也并不是已经把我冻得麻木不仁,仅是一股清凉的风轻轻掠过而已。女人是文字,男人就是白纸,毛主席教导我们,“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绘画的同时当然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尽管文字不及图画那么形象养眼。女人是蝴蝶,男人就是插在牛粪上的鲜花(包括玫瑰);有句俗语为证:“男人四十一枝花。”男人到了不惑之年仍然是盛开的一枝花,想必无论插在何处,同样招蜂引蝶。女人是蚊子,男人则是有血有肉的生命基地。蚊子的歌声或许并不悦耳,却不失礼,对方是否认可是否情愿,自当别论。文字写在纸上,是对纸的污染还是让纸有了多彩的生动?蝶恋花的时候,是想装饰自己的梦还是另有所图?蚊子冒着生命危险骚扰人的时候,是想完成一种图腾还是想占什么便宜?
燕姐以博大的襟怀,对我酒后偶尔的失语行为予以宽容乃至包容,想起自己有意或者无意曾触及过无辜,竟有几分羞愧。燕姐能对酒鬼有更多的理解,也是因为燕姐历经酒事,对杯里的乾坤旅尽其妙。可见,女人如果滴酒不沾,根本无法体味生命的个中滋味,心有多宽可想而知,根本没法行船。继续信奉“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一守则,已然落入俗套。“人若犯我,也不犯人”明显过于懦弱,“人不犯我,我也犯人”才是人间正道,若是酒色之徒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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