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拼商品出库流程是否己出库

[仓库出库管理制度]紧急出库制度
紧急出库制度
紧急出库制度(一):仓库物资出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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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物资出库管理制度
一、 物资出库管理办法
以下是某公司物资出库管理办法,供读者参考。
二、物料发放管理细则
以下是某公司物料发放管理细则,供读者参考。
五、成品发货管理制度
以下是某公司成品发货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紧急出库制度(二):物料出库管理制度
物料出库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为规范物料出库管理,完善原材料、成品出库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范围。
物料出库物品管理范围包括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出库管理。
原材料出库
原材料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办手续后出货的原则,并保证出库手续齐全、完备。
原材料出库时,库管员凭领料人出具的领料单,认真核对内容是否填写清楚、完整以及是否有相关领导人的审批,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配料。
库管员按领料单上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认真清点后,将出库物料与领料人员当面交情。
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的原则,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减数。同时坚持单货不符不出库、包装破损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唛头不清不出库。
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人员做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请购部门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特殊情况急需领料时,经生产部经理同意,可以先领材料后办手续。但经办人必须尽快补齐领料手续。
原材料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将出库物料数量逐一计入卡片,做到随出随记,并要及时记账。
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的物资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库管员负经济责任。
出库时要认真查抄出库号码,填写出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出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半成品出库
生产部需要对半成品进行再生产处理的,必须由领用人填写半成品出库单,并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如下表所示。
半成品出库单
仓库专员:
仓库管理人员要仔细登记出库半成品的数量、规格,并计入台帐。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半成品同样要出具半成品出库单,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委托单位。
出库期限。
(1)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仓库管理部门应于一日前办妥成品出库单,并于一日内出库。
①计划产品接获客户订货通知单时的交货日期。
②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的日期。
(2)直接外销订制品缴库后,配合结关日期出库。
成品出库总体规定。
(1)仓库管理部门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请销售部门确认。
(2)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购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①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出库。
②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获指定通知方可办理出库。
③仓库管理部门接获订制(货)通知单方可出库,但有指定出库日期的,依其制定日期出库。
④订制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出库”的,仓库管理部门若因库位问题需要提前出库时,应先由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销售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出库,若是紧急出货,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仓库管理部门主管先予以出库,再补办出库通知手续。
⑤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出库,若需紧急出库需于出库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⑥订制品出库前,仓库管理部门如接到销售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出库,等收到销售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出库。紧急时可由销售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仓库管理部门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⑦成品出库单填好后,需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出库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出库情况,若已交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1)仓库管理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2)仓库管理部门应于每日下午四点以前备好第二天应出库的成品出库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3)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的,成品出库前,仓库管理部门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销售部门转告客户。
成品出库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订制(货)通知单开立成品出库单,由销售部门填开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交客户,
存根联与未用的发票于下月二日前汇送会计部门。
订货通知单上注明有预收款的,在开列成品出库单时,应于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出库的,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货时为原则,但订货(制)通知单内有特殊规定者例外。
承运车辆人厂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出库单上签章,第一、第二联经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会计核对入账,第三、第四、第五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始得放行。经客户签收后第三联送出库客户,第四、第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仓库管理部门,把第四联送回销售部依实际需要寄交指运客户,第五联承运商持回,据以申请运费,第六联仓库管理部门自存。
客户自运。 1、客户要求自运时,仓库管理部门应先联络销售部门确认。 2、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出库单上签认。
紧急出库制度(三):2015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1篇: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仓库原材料出/入库、标识、现场等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管理职能
原材料仓库由采购部负责监督和指导,仓管员负责仓库具体事务管理。指定人员协导仓库数据库管理工作。
3、仓库电脑数据库管理
仓管员每天将出、入库数据输入电脑,在合适时机盘点核实库存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月底拷贝复制当月整个月份库存数据,并将复制文件名称改为下月份库存数据",同时将"月底结存数"作为"次月期初数"。
4、原材料入库
a、原材料入库分为二类,一类是采购;一类是外协。
b、任何入库物资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c、入库物资一律由仓管员开《入库单》,由仓管员或采购部人员负责签字。
d、对于急要采购或外协物资,到库后仓管员应第一时间反馈给使用部门。
e、物资入库后及时调整电脑数据库资料。
f、对于来不及检验入库物质,仓管员指导入库人员将物资拉到"待处理区"。
g、未入库物资临时堆放在"待处理区物资",没办理入出库手续不得领用。
5、原材料出库
a、为了提高原材料领用效率,使仓管工作更好服务于生产,原材料领料最多是装配车间,按目前操作规则:由仓管员根据"装配任务单"代装配工配料;其他车间由于领用原材料比较零星,由领料人根据仓管员指示自己领取。
b、原材料出库后,仓管员应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库信息。
6、装配多配或领多,定期清退
a、领料时,对于标准件或整袋原材料,尽可能散领,不整袋领。以免仓库对物资库存数量监控不准;
b、对于多配或多领物资,仓管员每个周末定期到装配车间各装配岗位做好清退工作,平时顺便上去时也可清退部份,尽可能避免多余物资堆在车间现象。
7、原材料质量及不合格品处理摆放管理
a、考虑到公司检验人手配置问题,仓管员应兼顾入库物资抽检工作,特别是关注电镀质量,托运原材料在运输途中有无碰坏问题。发现问题马上反馈相关领导,并做好不合格品返工及退货手续。
b、检查不合格品原材料,检验员或其他岗位人员发现退给仓管员,由仓管员在帐务上做退货记录,并指定堆放处,适时退给供应商。
8、仓管员中途有事离岗、请假及临时顶岗管理
a、为了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性,仓管员根据经验在领料高峰期,尽量不要离开仓库,以便领料人或外协单位找不到。
b、如果仓管员临时请假,采购部应安排好人员临时替代其工作。
每月底仓管员应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确保"帐实、帐卡、帐帐"相符。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报表。
10、安全库存及采购申请
仓管员每天监控库存物资数量情况,当库存数量低于设定"安全库存数量"时,应及时填写《采购申请单》向采购部申报,特别做好采购及外协进度监控,供货周期长原材料更要早早申购。
11、仓库现场7s管理
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
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
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
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
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
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防腐、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
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12、仓管员自我时间调配管理
a、如当天仓库进出物流遇忙时候,一般情况物流部会主动来帮助和支持,如果没及时到,自己也可向其打招呼寻求帮助(正在装柜或装车除外),同时也可向电工刘师傅寻求帮忙,或向董助寻求支持。
b、平时稍有点时间空时候,帮装配车间粘踏脚板、装按钮等;帮沙发车间上电镀扶手等。实在感觉累了,适当休息调节下。
第2篇:原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仓储管理,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提高原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原料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对原材料出入库程序实行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制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或部门,各车间或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本制度所指的原材料(以下简称原材料)包括:
1、各车间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原料;
2、各车间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仪表、防护用具、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包装材料、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3、实验室正常做实验所需的各种实验仪器设备及配件、玻璃器皿、精密仪表、实验试剂、实验原料、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防护用具等;
4、质检部正常检测工作所需的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及配件(5、办公室及其它各部门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种办公用品、五金工具、设备仪器及其它必需的用品;
6、其它经仓库和相关车间或部门共同认定的必需原材料。
三、所有原材料购入前,必须由拟使用车间或部门提前制定使用计划,由仓库和采购部共同确认后明确专人采购;对原材料的出库使用,各车间或部门也应提前上报使用计划,由仓库确认库存量是否满足使用,如果库存不足,仓库应及时和采购人员沟通,尽快确定采购计划。
四、入库程序:
1、原材料购回后,采购人员必须提供经仓库和采购人员共同确认过的拟采购清单和销售方提供的销售发票(或有效收据),发票(或收据)上必须注明原材料名称、具体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和采购人员的签字等基本信息,不同性质的原材料不可以混用一张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采购清单、填写清楚完整的销售发票或收据核对购入的原材料,经确认准确后方可入库(车间生产所需原材料需检测的参照《石家庄柏奇化工有限公司原材料检验入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如果出现票据中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经手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该批物料入库,并协同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一起查明情况后方可入库。
2、所有经确认的已购入的原材料,必须由当值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开具正规的《原材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自留一份,并交采购人员和财务部各一份。入库单上的填写内容必须和销售发票(或收据)上的内容一致,并由仓库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整理归档。
五、出库程序:
原材料入库后由仓库统一保存管理,除特殊物料外(特殊原材料在后面单独说明),所有原材料出库时必须由原材料使用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开具正式的《原材料领料单》报给仓库,领料单上必须注明所需的原材料名称、具体型号、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并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如属于需维修更换新配件的,要由使用部门和维修车间负责人共同签字),仓库在收到清楚有效的领料单后,立即按照要求备齐物料,在最短时间内将物料交给使用车间或部门;如果出现领料单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负责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物料出库,并应立即协同车间负责人查明情况后方可执行出库程序。
六、以上所指特殊物料包括:
1、各车间专用或公用的大宗的液体物料、有毒、有腐蚀性或有特殊储存要求的物料(如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氯甲酸乙酯等);
2、实验室日常工作所需的实验试剂、实验原料、易损配件、易损玻璃器皿、一次性实验用品等;
3、质检部日常工作所需的检测试剂、检测原料、易损配件、易损玻璃器皿、一次性用品等;
4、办公室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具用品
5、经使用人和仓库共同确认的其它特殊原材料。
七、对于以上原材料,本着安全、快捷、有效监控、双向管理的原则,仓库实行特殊的出入库程序:
1、对车间专用的特殊物料,由各车间保存和使用,实行特殊的出入库制度:物料购入时先统一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之后可以按车间或使用部门的常规使用计划或特殊要求,将所购入物料一次性按要求办理出库手续后,该批物料交由使用车间或部门保管和使用,在此过程中仓库不再单独办理每次使用的出入库手续。但使用车间或部门应该在使用过程中做好清晰完整的记录,以便仓库在定期统一盘存时提供详细的统计账目。如果车间或部门的统计账目和仓库盘存统计出现明显不符时,物料使用车间或部门必须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明,并协助仓库管理人员查明情况。
2、对各车间共用的特殊物料(如无水乙醇),在购入时先统一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之后由相关车间负责人按照本车间的常规使用计划按比例一次性办理出库手续,该批物料交由各使用车间共同保管和使用,仓库不再单独办理每次使用的出库手续。各车间也应按照上一条的规定做好使用记录以备定期核查。
3、对以上特殊物料的保管,保管位置的钥匙由使用车间或部门掌管一套,仓库另行掌管一套,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保管和使用。
八、每次大宗原材料进厂入库前,必须由采购人员通知仓库,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由质检部和仓库人员确认后再行卸车,并及时开具入库手续。
九、仓库定期(一般为每月)对仓库原材料进行整体的盘存,如果出现实际库存和账面明显不符,在仓库提出建议后,各相关车间或部门应予以配合,尤其是对特殊物料,各车间或部门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使用记录和统计资料。
十、以上制度自日实行,请各车间和部门统一遵照执行。
第3篇:原材料请购管理规范
1、直接用于产品制造的材料,属本规范管理。
2、生管科提供下月度产量预估计划表,依标准单位使用量,计算出原材料计划使用量。
3、生管科负责月度原材料请购明细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生管科依据原材料预用量、库存量、安全存量、已购未进量及前三月耗用量编制原材料请购表。
5、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安全库存天数由采购部提供,生管科根据原材料平均日耗量,设定安全库存量。如有重大变化,如订单变更、设计变更等,以通知单修改,安全存量每三个月修正一次。
6、设计变更、订单变更、供应商供应周期变更等因素引起异常,生管科可以使用原材料计划调整单进行采购机动临时调整。
7、采购科应根据生管科所提供的分批进货时间和数量按时、按量入厂,生管科以原材料安全存量为预警,根据原料仓库和生产现场库存量做跟催,确保原材料供应正常和库存合理。
8、市场营销部提供下月度预估销售计划,会同生管部计划调度员排定计划出货期计划(详细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技术部根据设计标准,计算并编制原材料实际需用量。
9、原材料请购量等于4/3原料预用量 原料安全存量-原料现场库存量-原料库库存量-已购未到量。
10、采购员根据分批进货原则,严格控制原材料进货,生管计划员监督。
11、原料耗用量计算等于上期库存量 本期采购量-本期库存量,如因原材料超耗导致库存量低于安全存量,可用原材料追加订单迅速通知采购部采购。
12、生管科应随时注意原材料的进销存帐,保证原材料不呆货,不断料。
第4篇: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减少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以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公司种类物资的采购,实行用料单位请购、公司领导审批,供应部采购的方法。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准购买物资。
1、用料单位在请购前,首先要到仓库查明情况,在确认仓库无货的情况下,方可填写"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项。
2、紧急请购时,用料单位要在"请购单"上说明"紧急采购"字样。
3、"备品备件"及"试车用料"须在"请购单"上加以说明。
4、免开"请购单"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书报、文具、名片,贺奠用品:如毛毯、太空被、花圈、花篮,招待用品:如香烟、饮料、水果等,均委托办公室办理。
二、在物资采购时,必须采取"货比三家、招标择优、竞价采购"、"大宗物资、关键、大型设备直接由厂家订货""就地、就近择优订货"方法进行。一笔业务签订一份合同,并附"货比三家报价表"。合同经主管副总经理、供应部长、设备部长、采购人员"四会签"方可有效。
三、物资采购合同的签批权限:价值5万元以下,或单台件2万元以下的,由主管副总经理签批,价值5万元以上和单台件2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四、公司财务部应按以上规定执行的订货合同,视资金平衡情况予以付款。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受理。
五、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持"谁订货谁负责"和"适时、适量、经济合理"的原则,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要逐级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六、各有关人员在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采购物资各环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5篇: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验收入库
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
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管保养
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
1、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1、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1、成品商品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紧急出库制度(四):2015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1篇: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二)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四)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十五)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十六)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十七)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
(十八)麻醉药品的报销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销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第2篇:麻醉药品批号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医院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医院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4、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医院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紧急出库制度】
6、医院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制度
1、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5、医院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院销毁行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
1、医院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2、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3、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4、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5、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7、医院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
8、医院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院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9、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2、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5、医院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6、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7、医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院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0、具有《医院执业许可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戒毒医院开展戒毒治疗时,可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具有戒毒适应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11、医院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院保管。
四、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五、医院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院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医院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院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十三、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十四、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用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使用黑龙江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专用处方;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交由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放,每年进行统一编号,不得重号。每年年底前将各科室未用完的编号处方全部收回,与药剂科核对无误后,交药剂科统一保管,并按要求进行销毁。
三、专职管理人员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日期、领用科室、处方种类、数量、编号、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
四、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必须保证处方编号的连续性,科室不得随意销毁处方,作废的处方要及时退回医务科,统一保管备查;
五、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
第3篇: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买麻醉药品须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购用限量规定,到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在采购麻醉药品时须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在供应时必须详细核对各项印章及数量。供应数量按卫生部规定的麻醉药品品种范围及每季购用限量的规定办理。
三、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处方医师签名后加盖病区章并注明疾病诊断。配方应严格核对,审核人、配方人、核对人和发药人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专册。住院病人所开每日用的麻醉药品,由护理部专人加锁保管。手术室给予少量麻醉药品作为基数,由专人加锁保管。手术中用麻醉药品凭空安瓿按规定处方实际用量向药房领取。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经医院临床科室诊断为恶性肿瘤的患者或确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卡按规定开方配药。
六、麻醉药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麻醉药品处方由药房加盖麻醉药品专用章发给病区,按上述规定使用。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麻醉药品滥用者,药房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回报,妥善处理。
七、定期检查麻醉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需报损处理的麻醉药品,经当事人写明真实、详细情况,报主管院长批准,完备各种手续后方可处理。
八、药房每天对麻醉药品领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帐、交接,药库保管人员发登记专用卡,每天盘存,盘存数两人签名,科室不定期抽查。
第4篇:镇卫生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麻醉药品,防止滥用,必须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
1、全院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管理法》提高认识。
2、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由主治医师以上开麻醉药方,使用专用处方,每一张处方注射剂量限制在1-2日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5天;每一张处方片剂、药剂、糖浆剂限制在2-3天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一张处方只能开一种麻药。
3、麻醉药处方应书写规整,字迹清晰,必须有医生签名、盖章、必须有药房投药人员签名、盖章、严格手续,少一个人签字或盖章处方无效。
4、有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的患者如:癌症患者,携带市级医院诊断书,患者户口薄,到医政科办理批准后按规定供应麻醉药,并建立《麻醉药品供应卡》。
5、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开方投药。
6、不许自己给自己开写麻醉药方。一般情况下,不准医务人员代开、代领麻醉药,杜绝一人多方,开假处方,人情方。
7、药房要有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管理,专柜保存,加锁使用专用帐册,单独登记。
8、麻醉药处方要严加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9、因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的每次只限一次性使用剂量,手续不完备的事后补办。
10、严禁医务人员倒卖,滥用麻醉药品。
第5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岗位工作制度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工作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购人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3)根据本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定期制订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资质的定点批发企业购进。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付款应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药品供应单位派专人负责押运送到医疗机构药品仓库,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
(6)有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品购进计划、供货商业单位资质证明等文件应分类归档保存。
(7)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不足时,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采购人员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1)药品仓库负责验收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双人验收,货到即验,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后立即存于保险柜,入库账目当日完成。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应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采用专用账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供货数量、单位、购进价格、供货日期、凭证号、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帐务管理制度
(1)药品会计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单独药品栏目进行出、入库账务管理。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库账目处理当日完成。
(4)药品会计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政策及时调整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账目和调价记录等每年整理装订成册按有关规定保存、销毁。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制度
(1)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由专人负责,储存于保险柜中双人双锁储存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标志。
(3)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应有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设施,有避光、通风、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以及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仓库应设有防盗门、窗等防盗装置和监控报警装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5)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门诊、病房等药品调剂室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专人负责,配备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设周转柜(橱)的,应当加锁保管,每天交接班并有记录。
(7)各临床科室按一定基数储存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储存,药品数量为本科室一日常用量,双人双锁保管,专册登记,交接班应有记录。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1)药库、调剂室负责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管理要求保管、养护,采取必要的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3)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岗位管理人员应当每日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记录。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制度
(1)药库负责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领取部门单独提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领单,双人复核签字。
(3)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凭证号、日期、领用部门、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专用帐册的保存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临床科室由专人到药品仓库领取科室存放的基数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面验收点清,在有关账簿上签字。
(5)紧急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借给其他医疗单位抢救病人,一周内作好帐物处理手续并将借用的情况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运输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应按照"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应当掌握国家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处治疗需要,不得为他人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或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2)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3)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同时在病历中记录。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4)除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5)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6)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7)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8)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9)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10)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11)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应使用专用标准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由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按规定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由执业医师根据相关规定开具。
(2)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患者的一般情况、临床诊断要填写清楚、完整,与病历记载相一致;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及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6)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逐方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单独存放,按月汇总,处方保持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单独存放,保存期限为2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剂制度
(1)各调剂室由双人审核、调配、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以上职称人员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门诊调剂室应固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
(4)门诊、住院药房设置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橱),应当每天结算、交接班,交接班应有记录。
(5)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处方、调配、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发药。
(6)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逐日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通用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发药日期、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7)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开具的麻醉处方及在调配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进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2)二级以上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规定。
(3)培训对象为医疗机构执业医生及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4)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一)《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四)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五)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于报告;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
(5)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
(6)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生及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
(7)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8)对于在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相关资格。
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制度
(1)对门(急)诊确需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贴剂的患者,使用后由门诊药品调剂室及时回收空安瓿、废帖,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回收记录。
(2)对住院患者确需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贴剂的,使用后由临床各科室在24小时内将注射剂空安瓿、废帖交回病房药品调剂室,由专人负责,做好回收记录。
(3)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造册,报经本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并做记录。
1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报残损和销毁制度
(1)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失效和回收患者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均应登记造册,报经本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并做记录。
(2)医疗机构对在储存、保管、调剂、使用过程中造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损的,应填写破损记录单,书面写出造成残损的过程、原因,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并做记录。
(3)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或废帖应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定期销毁并作记录。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册登记、消耗记录、专用帐册等须每年整理装订成册,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保存期满后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定期监督消耗并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销毁类别、记录时段、销毁日期、消耗方式、批准人、监督人、销毁人。
1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制度
(1)医疗机构相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丢失及被盗。
(2)医疗机构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骗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验收记录、专用帐册、登记记录等由专人按有关规定保存,严禁丢失。如发生丢失,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4)如发生丢失及被盗案件,根据情节应当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1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监控设施。
(2)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白专用处方的管理,防止被盗和丢失。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5)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每日专人负责保管、发放,交接班应有记录。
(6)各病区、手术室存放基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于双人双锁的保险柜中,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每日专人负责保管、发放、交接班应有记录。
(7)医疗机构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帖及或者剩余不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回收,定期销毁并作记录。
1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1)医疗机构安全保卫部门均应加强对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定人定时巡查并有记录。
(2)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1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应当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季度对本机构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及安全存储等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专项检查的内容: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出入库、保管、养护情况;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医疗文书的书写备案情况及处方的开具、使用、调剂、保存、登记情况;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及调整情况;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回收、报废、空包装的登记处理情况;
5)临床各科室基数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6)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随诊、复诊情况;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情况;
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1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紧急借用制度
(1)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
(2)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于一周内办好帐物处理手续并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1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
(1)调剂室、各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应有专门交接班登记本,登记内容主要包括:日期、时间、药品通用名称、数量、交接班人签名等。
(2)应当场交接清楚,帐物相符。如发现丢失、损坏,立即查问,分清责任,并有登记,及时查找、补充,必要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接班者应提前10分钟进岗,认真清点,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严格规定到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采购。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应根据临床实际用量、药房请领量和现有库存形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进行采购。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保管、发放的监督管理。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应按照严格规定及时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有关事宜。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仓库保管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仓库保管岗位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该类药品"五专"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并妥善保管好专用账册等记录。
(5)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该类药品"五专"管理,按相关规定保管好处方,逐日编号登记,做好空安瓿、废帖的回收和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必须按有关要求严格审查该类药品处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经复核签字后发出。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须做好空安瓿、废帖回收工作。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须协助配合所在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人员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会计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会计岗位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会计岗位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会计岗位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账务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岗位监督检查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紧急出库制度(五):2015物流公司规章制度
第1篇:物流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紧急出库制度】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2篇: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1、1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1、2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2、1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2、2产品发货程序
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
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
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
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2、3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2、4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2、5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2、6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1应填领货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货单位,时间,货物类别,货物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货人,发货人,批准人签字。
3、2领货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领货单位各一份。
3、3领货人持领货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4、2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4、4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4、5产品出公司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部分岗位职责
运务部各岗位职责
①运务副总经理
1、全权负责各项运输和仓库的行政管理
2、制订运务员工守则,上司批核后执行
3、编制总体业务流程方案,确保货物在不同处理方式下,以专业方法运作,使其在流畅安全下进行
4、收集所有运输信息资料,呈交电脑系统部,共同制订,完善管理讯息系统,确保货物在每一环节下进行下可以即时网上查询
5、制订运务部各项开支守则,给财务总监审议后呈交上司批核,以便执行
6、授权各部运输包括空运、陆运,及仓库制订其员工守则,以审核后即时执行。
7、运作成本控制,包括车队,空运费及仓库租金等
8、制订员工服务表现报表,积极评核服务水平
9、制订专业仓库管理报表
10、危机性事故发生时,即时候命执行任务
11、提供专业意见给人力资源部,共同制订员工培训手册
12、组织一体概念,把运务人员及客户储运员工工作一起
13、编制每周业务表,包括总量处理表,业务成本表,仓库盘点表,客户投诉表,服务质量表,呈交上司审阅。
1、协助运务副总管理运务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仓、分仓及各分公司仓库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总仓、分仓及各分公司仓库的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仓库租赁费用的核定工作;
5、负责各分公司及网点仓库的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处理各仓库的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处理仓库内各种漏装、缺损、旧损等不良品的处理工作,积极与采购一起向上游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
8、负责仓库出险后的索赔工作,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赔偿;
9、负责随时掌握各分公司的库存情况,以协助计划部门在分配货物方面做出准确的判断;
10、全面协助it部在公司内积极推广运用物流软件,并责收集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及二次开发的研讨;
11、对各分公司仓管的工作均有指导责任,并负责各仓管的考核工作;
12、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1、协助商运务副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公司及各分公司货运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协助总经理一同完成整个公司的物流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与物流公司沟通,达到良好合作的目标;
5、负责物流费用的核定工作;
6、负责处理货运过程中的各项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8、负责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的全面投入,确保货物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9、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货物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并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漏装、缺损、进水等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负责与厂商及时协商处理;
10、负责运输保险的相关事宜,并完成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1、对各分公司配送工作均有指导责任;
12、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1、负责与各地分公司的库房建立直接联系,通过物流软件,随时掌握各地分公司仓库商品的出入库动态,在公司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获取各个分公司库房(含指定分销商)的商品出入库原始统计报表资料。
2、负责熟练运用电子商务软件,统计核对各分公司(含指定分销商)的商品库存日报表,监控商品库存的进货和出货动态,审核商品库存的真实数据,按时完成制作部公司《库存日报表》。
3、负责每周一次的各分公司滞销机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滞销机销售与库存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各分公司人员领用手机的统计工作,负责跟进商品库存月度盘点及库存盘点的核查工作。
4、负责物流系统运用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和意见反馈工作;5、负责物流系统的操作指导工作;
6、负责库存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向业务部、财务部及各分公司随时提供各项商品库存动态的业务咨询,并提供库存制表的各项业务指导。
8、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1、负责按照签订的订购合同及分货计划,跟进每一单采购货源的供货进度,及时协调并最快解决供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厂商在合同期限内按时供货;
2、负责按照分货计划准确无误地在物流系统内制《调拨通知单》;
3、负责提前通知各分公司的仓库做好接货入仓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的及各分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间发送商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5、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6、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7、负责根据调度指令,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投入,确保商品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8、负责确认发运商品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9、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10、负责货运出险后的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商品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12、负责与各物流公司核对运输费用;
12、负责物流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13、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盖章)签字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一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二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三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四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五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六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一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三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四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五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三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四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六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一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二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四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五条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条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一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一条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後,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二条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三条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四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3篇:物流公司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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