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定继承 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会判给没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的一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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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拍卖已经判给一方的房产吗?
夫妻离婚诉讼中,共有房产经法院裁定判给女方一人所有,房贷由女方独自偿还,但由于女方无力一次性偿还所有的银行贷款,所以没有对房产的产权进行变更。离婚后,由于男方欠债(离婚后债务)被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没有查清夫妻已离婚事实和房产归女方所有的情况下,并且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该房产经行了查封,据说还要拍卖。这样就侵害了女方的有效...
夫妻离婚诉讼中,共有房产经法院裁定判给女方一人所有,房贷由女方独自偿还,但由于女方无力一次性偿还所有的银行贷款,所以没有对房产的产权进行变更。离婚后,由于男方欠债(离婚后债务)被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没有查清夫妻已离婚事实和房产归女方所有的情况下,并且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该房产经行了查封,据说还要拍卖。这样就侵害了女方的有效合法权益,女方知情后已经到执行庭阶段,女方提交了异议书,请问,这个案件会怎么判?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敬请律师们解答,小女子在此谢过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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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会下裁定书,执行异议应当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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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屋离婚时可以分吗,离婚夫妻怎样分割房屋遗产
正在读取...&|&作者:无锡婚姻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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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的房屋离婚时可以分吗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二、离婚夫妻怎样分割房屋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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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一)婚前一方继承房产结婚前夫妻一方继承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为一方个人房产,且不随结婚时间的延长转变为共同财产。因此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与另一方无关,不进行分割。(二)婚前双方继承房产结婚前双方共同继承房产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众所周知,只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才可分割,因此,法律对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做了如下规定: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以上规定的财产类型......
无锡婚姻律师温馨提示: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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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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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房产继承常见的七大误区 知道小心吃大亏!
房产继承几乎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出现房产纠纷,那么在处理房产继承时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帮助您更好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有人认为,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律师纠错: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如此一来,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了。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律师纠错: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第一,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第二,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 得以实现。打个比方,只在遗嘱中说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钱存在哪个银行,存单放于何处,可以想像,后人的“寻宝”之路该是何等艰辛。如若找不到相应的凭 证,这些财产无异于“流失”。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试想,若立遗嘱人突然离世,那么没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遗嘱,若遗嘱又没被发现,那么,这样的遗嘱立了等于白立。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具体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误区三: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老刘与老伴的名下有两套房产,家里有3个孩子。两位老人怕日后遗产“分配不公”会引起孩子之间的矛盾。“孩子们要是不接受遗嘱方案,我们立了遗嘱也没用啊?”老刘说。律师纠错:遗嘱是立遗嘱的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遗嘱是否生效与继承人是否接受遗嘱内容无关。误区四: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孙大妈现在也为立遗嘱的事而烦恼。她有5个孩子,但孩子们却只有两个在家里,其余一个在国外,两个在外地。孙大妈近来觉得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让她着急的是,孩子们不能到齐,自己的遗嘱没法立。律师纠错: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误区五:和被继承人有关的权利都是可以处理的齐大爷有3个孩子,家里的房子是承租的公房。最近有传闻说这一片要拆迁,于是齐大爷开始盘算,如果自己等不到拆迁的那一天,这房子应该留给谁?老爷子也知道,房子不是自己的,但一旦拆迁,就意味着要有一笔拆迁款“产生”。因此,让谁来“继承”这承租权成了老爷子的一块心病。律师纠错: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7项,即: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目前,公房的承租权是否包括在最后一项“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内,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算是遗产没有明确的答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承租人无权单方处分承租权。误区六: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得有一份遗产小亮的母亲说,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抚养。小亮的父亲经常出差,因此,小亮基本上都是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去年,小亮的爷爷去世,身为长孙的小亮却未分得丝毫家产。对此,小亮的母亲非常不解。她觉得,这是小亮的叔叔们欺负人。律师纠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两个顺序中均没有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和外孙女出现,也就是说,第三代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在孩子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误区七: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张女士来自于一个大家庭,今年年近60的她有6个兄弟姐妹,目前只剩下一个老妈。张女士在家排行老三,现在,照顾老人的担子几乎全压在她一个人的身 上。“我受点累没关系,让人生气的是,有些人既不出力也不出钱。”张女士抱怨道。她认为,老妈“作古”以后,老人生前没有尽孝心的,就没资格分家产。律师纠错: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再婚,买了房子后才办的证,之后
再婚,买了房子后才办的证,之后房产证就一直没添加名字,两者各有一子,现在一方突然死亡,房子怎么分
首先死亡一方是否有遗嘱,其次另一方是法定继承人,亲生子女也是法定继承人,若未死亡一方的子女是成年人或者死亡一方未尽抚养义务则应不列为法定继承人。房子共同共有,应该亲生子女和另一方均分。以上为个人观点。我觉得遗产继承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我推荐嘉之会律师事务所,新浪微博有官方微博或咨询电话:我帮你问了一下他们所律师:您这种情况,这间房产属于婚前双方合买的房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根据产证上的名字确定房产的归属的。至于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先确定其房产的份额,然后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1、由于是先买房子后办结婚证,所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2、房产所有权人突然死亡,房子作为遗产由另一方及孩子按照《继承法》...
1、由于是先买房子后办结婚证,所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2、房产所有权人突然死亡,房子作为遗产由另一方及孩子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共同继承。2、另一方突然死亡,不涉及房子分割和继承。
主要看是谁买的,房产证在谁的名下
法院会告诉你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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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法院判决离婚,房子判给一方,没办房产证,另一方不配合办证和过户,怎么办?
双方已经法院判决离婚,房子判给一方,没办房产证,另一方不配合办证和过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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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强制执行,需要的话可以加我微信或电话详细咨询的,微信号即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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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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