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国债发行上半年地方债发行颇引人注目,看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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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地方债发行颇引人注目,看点有哪些?地方债2017年发行收官 今年尚余1.88万亿待置换
  原标题:地方债2017年发行收官置换债累计已超10万亿 今年地方债尚余1.88万亿待置换
2017年地方债发行已收官,在经历了2016年置换高峰期后,2017年全年债券发行规模4.36万亿元,同比减少近三成。据Wind等市场机构统计,截至目前我国置换债累计已经超过10万亿元,2018年仍有1.88万亿地方债有待置换。
业内预计,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有望在2018年年中收官,新增债券将在下半年迎来发行高峰。与此同时,地方债“开前门、堵后门”的趋势会更加明显。2018年新增专项债额度有望增加,发行品种或有新突破。
2017年地方债发行4.36万亿元
日前,在云南和湖南两省分别披露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和收费公路专项债的发行结果之后,2017年我国地方债发行已正式收官。据统计,2017年全年我国共发行地方债1134只,合计约4.36万亿元,其中新增债发行1.58万亿元,置换债发行2.77万亿元。
从发行规模来看,2017年地方债发行同比减少了近三成。中诚信国际创新业务部高级分析师杨小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2017年全年地方债总体发行情况较2016年全年的6.05万亿元有明显下降,下降1.69万亿元,总体发行情况较为保守。
中债资信分析指出,在经历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高峰期后,2017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同比减少27.92%,其中置换债发行同比大幅减少43.26%。新增债发行方面,2017年初中央安排的全年新增债规模为1.63万亿,2017年实际发行规模达1.5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35.9%,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支撑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中国版市政债发行大幕开启,地方债的发行渠道进一步拓展,发行机制也进一步完善。2017年来,包括广东、湖南等多省发行了收费公路专项债,北京、福建、河北、广东等多地相继发行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另外,交易所发债等渠道也在不断拓展。2017年5月,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在上交所正式完成招标,总发债额188亿元,成为首个成功发行交易所地方债的沪外省份,也标志着我国交易所发行地方债正式启动。
今年尚余1.88万亿有待置换
近三年置换债的发行大幅缓解了地方政府债务周转压力,有效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期限错配和融资成本高企问题。截至2017年末,我国已经发行了10.85万亿元的置换债券。
杨小静对记者分析指出,按照三年置换期,2018年是债务置换的关键一年。根据财政部的权威口径,截至2017年11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59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政府债券1.47万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88万亿元。“所以,如果按照上限考虑,未来需要置换的债券在1.88万亿元。这1.88万亿元需要在2018年年中置换完毕,根据2017年的置换进度,该目标压力相对可控。”
业内普遍预计,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有望在2018年年中收官。中金公司、招商证券等机构测算预计2018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约为4.1万亿元,这一水平与2017年接近。业内还预计,考虑到2018年积极财政政策不变,预计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有望增长约1.2万亿元。
不过,专项债也要受制于地方政府性基金财力、债务率以及债务增速。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表示,2016年地方专项债务限额同比增速为6.4%,2017年限额增长12.4%,2018年如果增速进一步提高至15%,限额净增应该在1.09万亿元。加上亿元的专项债到期量,新增专项债发行量应该在1.25万亿元左右。
杨小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总体而言,2018年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和2017年持平,为4万亿元左右。预计上半年以置换债发行为主,下半年置换期结束后,是新增债券发行的高峰期。
政策开前门堵后门趋势愈显
2017年以来,我国地方债管理改革继续深化,一方面坚决遏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严“堵后门”,另一方面,丰富专项债券种类和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有序并进,“开前门”不断扩围加力。
“堵后门”方面,2017年是中国地方政府开始转变债务管理制度框架的第三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卓有成效,但部分地区仍通过违法违规担保、政府购买服务、伪PPP项目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在此背景下,2017年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地方债监管文件密集出台,此外,还曝光并问责了数起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案例,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开前门”方面,通过适度增加专项债务额度,丰富项目收益类债券品种和鼓励各地规范运用PPP等方式更好地打开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拓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部等部门相继印发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简称89号文)。89号文明确,在法定专项债务限额内,鼓励地方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也被业内视作中国版“市政收益债”浮出水面。
业内预计,2018年地方债“开前门、堵后门”趋势将愈加明显。对于违法违规举债,还将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开前门”也会不断扩围加力,以保障地方合理融资需求,拓展相关建设领域的筹资渠道。杨小静对记者表示,预计2018年专项债的发行会有显著突破,或突破现有的土储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和轨道交通专项债,在具有项目收益的债券品种方面会有新的突破。
作者:孙韶华 尼鲁法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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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方债发行同比骤降近三成,明年规模预计达4.7万亿元观理财 学投资谷银早新闻
编辑:李利平
天气预报【谷银温馨提示】天气干冷,请注意保暖。1宏观数据1、今年地方债发行同比骤降近三成2017年地方政府债发行基本结束。2017年全年累计发行地方债约4.36万亿元,规模较2016年的6.05万亿元下降近三成。展望2018年,业内预计,2018年全年发债规模将达4.65万亿元,置换债将达约2万亿元。2、年内并购交易金额超3.4万亿元截至日,并购交易金额(按公告日口径统计)为34013.7亿元,同比增长6%。3、资金面延续紧势交易所资金面延续紧势,上交所国债逆回购利率GC001和深交所国债逆回购利率R-001均一度升至11%,上交所GC002一度升至14%,GC003升至13.75%。4、中泰信托再领罚单集合信托业务遭叫停12月7日,上海银监局给中泰信托开出一张罚单,称因中泰信托通过自主支付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较大金额贷款,放任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股票交易,业务违规,责令整改,并将罚款90万元。5、多家央企完成更名据悉,央企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批复完毕,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得到完善。同时,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也达到了95.8%。2国际动态1、2017泰国入境游客创新高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万名游客访问泰国,较2016年同比增加9%。消息指出,中国游客占泰国入境游客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还称,从经济角度看这对泰国十分有利,因为旅游业对泰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超过9%,为600万左右泰国人提供就业保障。2、美国税改将推动美国企业海外资金回流据美媒26日报道,美国税改中的一项内容料将引发一波美国企业海外资金汇回潮,该趋势可能在明年年初提振美元并对金融市场产生全面影响。据报道,美国共和党税改方案中有一项规定是对美国企业海外利润和现金汇回实施一次性低税率优惠。根据一项估测,美国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一税收优惠将多达4000亿美元资金汇回国内。而美国企业将海外资金汇回通常需要出售外币资产并买入以美元计价的资产,此举有望提振美元。3、日本制造业衰落了吗?知名企业频频被曝造假,联想到最近一两年一些制造业老牌企业的业务被中国企业收购――如美的收购东芝白电业务、鸿海收购夏普、联想收购NEC个人电脑业务――不少国人感慨日本制造业走下“神坛”,甚至认为日本制造业已经衰落,那么日本制造业现状究竟如何呢?专家认为,日本制造业整体仍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其不缺技术,缺的是好的经营模式。3券商资讯1、券商投资主办人均管理规模10亿元今年以来,券商投资主办人数已增至1945人。截至12月25日,96家证券公司合计管理集合理财产品资产净值达2.06万亿元,与去年全年相比增长10.75%;近两千名投资主办的人均管理净值为10.58亿元,与去年全年相比下降46.38%。2、券商资管产品再现利息违约联储证券前日公告中称,该公司管理的一款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违约。具体为,联储证券担任管理人设立的“联储证券中弘新奇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陕西信托发行的“陕国投?联储证券中弘新奇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为事务管理类信托,以信托贷款方式投向于新奇世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新奇世界的两家股东分别为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弘股份,分别持有51%、49%股份。目前,中弘股份仍未公告此次违约事件,公司股票正在停牌。3、海通证券疑似两家营业部对倒前日,海通证券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因为本周一的两笔大宗交易被披露后引起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12月份以来,海通证券的总成交额约为68.8亿元,而12月份发生的4笔大宗交易,成交额就高达26.85亿元。4私募基金资讯1、截止11月底已登记私募管理人21836家证监会26日公布,截至2017年11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83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4633只, 管理基金规模10.90万亿元,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3.38万人。5互联网金融资讯1、广州推出区块链产业扶持政策近日,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出台广东省内区块链产业扶持政策"区块链10条",加快抢占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地。该扶持政策,针对区块链产业的培育、成长、应用以及技术、平台、金融等多个环节给予重点扶持。2、中国联通与苏宁扩展支付保险等合作近日,联通支付有限公司与苏宁金融、苏宁银行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探讨推进在第三方支付、理财和保险产品、会员与流量资源、预付卡、员工贷等方面的合作。6期货资讯1、大商所新发布24只商品期货指数据悉,本次发布的24只指数均为单商品指数,包含单商品期货价格系列指数和单商品期货主力合约价格系列指数2个系列。2、发改委八举措保清洁煤供应据悉,为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大清洁煤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提出推广使用清洁煤,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冬季供暖压力,也是推进散煤治理、构建清洁供暖体系的重要渠道。7股票资讯1、打新不再是没有风险的投资据统计,两年来,截至今年12月26日,A股共有60只新股破发,其中,招商公路、招商蛇口两只新股则上市当日就跌破发行价。在如今的市场下,打新已不再是没有风险的投资。2、汽车整车板块受消息刺激集体拉升12月27日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自日至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8新三板资讯1、分层制度让优质企业享受管理红利分层制度改革是此次新三板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在此前召开的相关发布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新三板的改革发展,提出了“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的总体思路。2、盘中协议12个转让日后退场近日,涉及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信息披露的三项改革集中公布,其中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将于日实施。距离新交易制度落地还有12个转让日(包括27日),期间单日交易规模预计将稳中有升。9保险资讯1、保监会通报5家机构据悉,为全面落实“1+4”系列文件要求,切实防范保险资金投资风险,保监会近日对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的情况进行了通报。2、保险保障基金酝酿为险企提供流动支持保险保障基金酝酿为保险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尝试正稳步推进。据悉,保险会日前下发《保险保障基金提供流动性支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向保险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条件、金额、资金使用目的、偿还方式以及后续风险管理等操作细节进行明确规定。选自:国际金融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金融时报、新浪财经、每日经济新闻、证券日报、彭博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选编:王诗琪谷银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的开展私募股权投资、私募创业投资的专业投资机构。
更多精彩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7]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发行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地方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理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均衡债券发行节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省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新增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当年本地区新增债券限额;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原则上按照各地上报财政部的置换债券建议发债数掌握。发行置换债券偿还存量地方债的,应当在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内统筹考虑。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省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以下统称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地方债发行的计划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资金需求、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统筹债券发行与库款管理,科学安排债券发行,合理制定债券全年发行总体安排(格式见附件1)、季度发行初步安排(格式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不迟于每次发行前7个工作日,制定发行具体安排(格式见附件3)。
(三)对于公开发行债券(含新增债券和公开发行置换债券,下同),各地应当按照各季度发行规模大致均衡的原则确定发行进度安排,每季度发行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地区全年公开发行债券规模的30%以内(按季累计计算)。对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由各地财政部门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局,在与存量债务债权人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发行进度安排。
(四)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大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的力度。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向信托、证券、保险等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积极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予以置换。
二、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续发行机制
(一)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债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做好地方债发行有关工作,不得以任何非市场化方式干扰债券发行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提前偿还以后年度到期债务,必须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公平合理置换。其中,公开发行置换债券提前置换以后年度到期债务的,在债券发行前应当由承担偿债责任的政府财政部门出具债权人同意提前置换的书面凭证,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核实后报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备案。
(二)地方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建(或增补)地方债承销团,按照地方债发行有关规定,在与承销团成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地方债招标发行规则等制度办法,合理设定投标比例、承销比例等技术参数。
(三)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项目实际统筹设计债券期限结构,可适当减少每次发行的期限品种。鼓励发行规模较大、次数较多的地区,研究建立地方债续发行机制,合理设计地方债续发行期限品种、规模,每期债券可续发1-2次,以适当增大单期债券规模,同时避免出现单次兑付规模过大。
三、进一步规范地方债信用评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一)财政部将积极推动相关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地方债信用评级自律规范,强化对地方债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业自律。财政部将研究建立地方债信用评级机构黑名单制度。违反行业自律规定、弄虚作假的地方债信用评级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在规定时限内禁止参与地方债信用评级业务。
(二)地方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扩大信息披露范围,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
1.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每次发行前5个工作日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等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披露当期债券基本信息、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不迟于全年首次发行前5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披露债券发行兑付相关制度办法、本地区中长期经济规划、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信息,并按照附件4格式披露本地区经济、财政和债务有关数据。
2.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每次发行日终,通过指定网站按照附件5格式披露当次发行结果。
3.地方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做好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工作,按规定披露财政预决算和收支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跟踪评级报告等信息,并通过指定网站按照附件6格式披露季度经济、财政有关数据。
4.地方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披露工作,对地方政府发生的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进行披露。
5.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地方债还本付息前5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按照附件7格式披露还本付息相关信息。
四、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
(一)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推进地方债银行间市场柜台业务,便利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地方债。
(二)在继续做好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发行地方债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研究推进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发行地方债。
(三)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发行地方债,吸引外资法人金融机构更多地参与地方债承销。
(四)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中更多接受地方债作为质押品。
五、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按时还本付息
(一)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地方债资金,置换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本金,以及回补按规定通过库款垫付的偿债资金,除此之外严禁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国库现金管理或任何其他支出用途。
(二)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快置换债券资金的置换进度,对于已入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1个月内完成置换。省级财政部门要尽快向市县财政部门转贷资金,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加快置换债券资金的支拨,防止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三)地方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债还本付息工作,制定完善地方债还本付息相关制度,准确编制还本付息计划,提前落实并及时足额拨付还本付息资金,切实维护政府债券信誉。
六、密切跟踪金融市场运行,防范发行风险
(一)地方财政部门应当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债券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地方债发行风险的防范和应对。
(二)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承销团成员沟通,通过召开承销团成员座谈会等方式,充分了解各成员债券投资计划、应债资金规模等情况,合理制定地方债发行安排,避免出现地方债未足额发行等风险事件。
(三)因债券市场波动、市场资金面趋紧、承销团成员承销意愿出现较大变化等原因需要推迟或取消地方债发行时,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并不迟于发行前1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披露推迟或取消发行信息。
七、做好发行系统维护、现场管理、登记托管等工作,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服务水平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上交所、深交所等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业务技术支持部门(以下简称支持部门),应当认真做好发行系统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地方债发行服务制度,合理设计地方债发行服务工作流程,严格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发行服务水平。各支持部门地方债发行服务制度应当不迟于日向财政部备案。
(二)支持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地方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现场管理工作规范》,规范做好发行现场人员出入登记、通讯设备存放、发行现场无线电屏蔽、电话录音等工作,保障地方债发行工作有序开展。
(三)国债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认真履行登记托管机构职责,规范开展地方债托管、转托管相关工作,并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报送地方债发行、流通等数据。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地方债发行工作顺利完成
(一)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日,向财政部上报全年债券发行总体安排,并不迟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向财政部上报下一季度地方债发行初步安排,财政部汇总各地发行初步安排后及时反馈地方财政部门,作为地方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发行安排的参考。2017年第一季度发行初步安排,应当不迟于2月28日向财政部报送。
(二)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发行前7个工作日向财政部备案发行具体安排,财政部按照“先备案先得”的原则协调各地发行时间等发行安排。各地财政部门向财政部备案具体发行安排时,涉及公开发行置换债券提前置换以后年度到期政府债务的,应当附专员办出具的债权人同意提前置换的备案证明。
(三)地方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发行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组建承销团、开展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组织债券发行等制度文件原则上应当在对外公布前报财政部备案。
(四)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全年地方债发行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向财政部及当地专员办上报年度发行情况。地方财政部门、支持部门、登记结算机构等如遇涉及地方债发行的重大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五)财政部将研究制定地方债续发行、银行间市场柜台业务的具体操作办法,指导各地开展相关业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刘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2017年地方债务置换与地方债:老问题,新形式
陈健恒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1 SFC CE Ref: BBM220
唐薇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5
但堂华联系人,SAC执业证书编号:S3
摘自:中金固定收益研究
2017年2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我们认为有如下要点需要关注。
2015年3月在2014年地方债务审计基础上宣布地方债务置换至今,置换类地方债的发行带动地方债存量快速上行。截至目前,地方债存量10.63万亿,存量接近12万亿的国债,成为利率债的主力之一(如图1)。其中年地方政府债总计发行9.88万亿,2015年发行3.84万亿,2016年发行规模为6.05万亿,2016年发行规模较2015年大幅增加。基于地方债务置换之后年自发自还的地方债统计:新增地方债务为1.81万亿元、置换部分的规模约8万亿元,意味着目前尚有6.3-6.4万亿的置换类债券待发行,17年置换类地方债发行压力及地方债务置换的压力仍较大,因此财政部颁布《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通知来看,对于2017年地方债务置换与地方债发行,我们认为有如下要点需要关注:(1)《通知》在“合理安排发行节奏、加大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0天之内)、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探索续发机制等”与前期指导方针及精神一致,但相关规定更加具有指导性,如合理设计地方债续发行期限品种、规模,“建议每期债券可以续发1-2次”、“加大定向置换力度”;(2)更加明确的强调了“密切跟踪金融市场运行,防范发行风险,确保地方债发行工作顺利完成”;(3)强调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之外,强调拓展投资主体和发行渠道,表明“鼓励国库现金招标更多接受地方债为抵押品”、“称正研究推进地方债银行间市场柜台业务,便利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地方债”等;(4)提前置换方面,《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提前偿还以后年度到期债务,必须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公平合理置换;等等。
具体而言:
1、发行规模与发行节奏上,17年地方债发行规模小幅上升,节奏/分布相对均衡
2017年地方债发行规模上:2015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剔除前期代发代偿、代发自偿以及15年发行的地方债之后,尚有11.2万亿待置换的地方债要在2-3年内完成置换(对应主要是2016、2017年)。据我们了解,整个地方债务置换的工作或在2018年8月前完成,意味着2018年上半年还可以发行地方债,从而减轻2017年置换类地方债的发行压力。考虑16年实际置换规模约4.8万亿,低于市场预期;预计2017年置换地方债的实际发行规模或较16年小幅上升,在5.2-5.6万亿左右;剩余的8000亿的置换类地方债可在2018年上半年发行。此外,在阶段性提升赤字带动下,我们预计2017年新增地方债额度较2016年的1.18万亿小幅增加。对应17年置换类、新增类的地方债合计发行量约6.7-7万亿(如图2)。
2017年地方债发行节奏上: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通知中指出各地每季度置换债券发行量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本地区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30%以内(累计计算),而在2017年将其表述修改为公开发行的债券,即“公开发行债券每季度发行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地区全年公开发行债券规模的30%以内(按季累计计算)”,进而避免发行过于集中对市场带来的供给压力,且定向发行的债券节奏自由度更大。
发行规模落实到发行节奏上,考虑2016年的地方债发行呈现明显的月度差异,二季度为全年发行的高峰,预计2017年二、三季度预计仍为地方债供应的高峰。截至目前,2017年地方债尚无发行,在本《通知》出来后,各地地方政府会相应制定计划并报送财政部;预计两会之后地方债将会逐步开始发行。发行密度上,各地地方政府会合理安排全年地方政府债的发行节奏,每季度、每月相对均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会结合自身对债券市场、资金面走势、供需的判断来确定具体的发行计划。
2、拓宽投资主体和发行渠道,预计17年银行对地方债需求不错
在2017年的《通知》中,提到了“要拓宽投资主体和发行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推进地方债银行间市场柜台业务,便利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地方债”。目前地方债的持有以全国性商业银行为主,具体数据来看,全国性商行持有74%,特殊结算成员持有8.4%,城商行持有7.8%。从地方债的持有结构变化中可以看出,政策性银行和基金在2016年加大了对地方债的持有,同时转托管至交易所加杠杆的地方债也在不断增加。但对于个人投资地方债,考虑柜台发行成本较高、发行规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规模相对有限;在流程与执行层面仍需提高便利性方能增强地方政府柜台发行的意愿。(如图3)
参考美国市政债经验,市政债对个人投资者免税,进而吸引较多个人投资者参与,部分期限的市政债收益率甚至低于国债收益率(如2-10年期)。(注:根据美国《税收改革法案》规定,美国市政债券持有人可享受地方税、州税和联邦税的豁免)
需求来看,我们预计17年商业银行对地方债的需求仍然不错。主要考虑有以下几点:1)在债券收益率上行之后,地方债吸引力相比贷款等相对抬升。地方债由于绝对收益率高于国债(目前来看,地方债与同期限国债利差基本在20-30bp左右),且可以免税,对银行而言也无风险占用,在考虑税收与风险占用后地方债的实际收益率与贷款差别不大,性价比较高;2)地方债在LCR考核指标下可以按照2A资产计入LCR分子合格流动性资产,目前部分银行LCR指标需提升,这部分银行也会加大对利率债包括地方债的配置;3)考虑到在限购限贷政策下,房贷难以继续维持16年的高增长,银行在资产端上也会倾向于多配债券,地方债安全性较强且绝对收益水平较高,对银行而言也是不错的品种。
3、发行方式上:加大采用定向方式发行置换债券的力度
15年置换类地方债中,定向发行比例约23%;16年全年地方债发行60458亿元,其中公开发行44957亿、定向发行15500亿,定向发行占比26%,较15年有所提升,但绝对比重仍然不高。在最新发布的《通知》中,进一步提到“加大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的力度。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向信托、证券、保险等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积极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予以置换”。
但实际中,由于定向发行的地方债发行利率高于公开发行的地方债(如图4),地方政府从成本的角度,更愿意提高公开发行的占比而降低定向发行的地方债占比。因此,我们看到定向发行的地方债比重明显低于市场的预期。当然,最终的比例取决于发行人(地方政府)与投资者(商业银行)的谈判权利。
2016年地方债共计发行1159只,规模总计60645亿元,平均每只规模为52.16亿元;发行期限上,2016年地方政府未发行1年期债券,发行的3年期、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规模占比分别为19%、32%、28%和22%,主要以5年期和7年期为主。发行期限的延长有助于降低短期资金周转风险和集中到期兑付风险。
4、流动性上:鼓励发行规模大的地区,每期债券可以续发1-2次
地方债在收益率、风险方面属于利率债,但由于单只规模较小、个券差异较大导致流动性比较弱;如即便是同一个省份发出的地方债,由于又分为一般与专项、定向与公开、新增与置换,使得个券与个券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不利于流动性的提高,本次《通知》提出的债券续发1-2次也是致力于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
在近两年缺资产的大背景下,地方债流动性溢价的优势体现,由于绝对收益率尚可,市场持有意愿在2015年9月后增强,二级市场交易逐渐相对活跃。2015年,地方债在银行间市场的二级成交量基本都在1000亿以内,但2016年9月、10月、11月,地方债在银行间市场的二级成交量分别高达2452亿、2754亿与3039亿元(如下图左)。已经初步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更关键在于地方债与国债一样,可转托管至交易所加杠杆,16年6月转托管至交易所的地方债高达802亿(如下图右)。
5、各省市已置换规模和待置换规模统计
从已发行情况来看,2016年的发行情况来看,江苏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的省份,15、16年总计发行7705亿元,浙江、山东、广东也发行超过或接近5000亿元。预计剩余置换债务规模较多的省份2017年发行量将会上行,结合各省债务限额、已置换规模来推算的待发行的置换类地方债,之前置换类地方债发行进度偏慢的北京、广东、辽宁、山东、浙江等省份,2017年置换类地方债发行规模或较大(如图6)。而之前置换速度较快或额度较低的省份,如江苏、湖北、湖南等,剩余置换债务规模较小,预计2017年发行速度将会放缓。
6、加快地方债资金的置换,提前置换要公平合理
在2017年《通知》中,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快置换债券资金的置换进度,对于已入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1个月内完成置换。此项与前期2016年5月23日发布财库[2016]81号文《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一致。81号文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工作,强调“对于已入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等,并出台相关考核、奖惩措施。
前文提到,尚有约6.4万亿的置换类地方债待发行,也意味着尚有6-7万亿的地方债务待置换,且考虑地方债务审计中一类债务的到期分布,2018年及以后到期的一类地方债务规模约6.2万亿(如图2),即较多划入一类的地方债务需要提前偿还。根据本次《通知》来看,“地方财政部门提前偿还以后年度到期债务,必须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公平合理置换。其中,公开发行置换债券提前置换以后年度到期债务的,在债券发行前应当由承担偿债责任的政府财政部门出具债权人同意提前置换的书面凭证,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核实后报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备案。”
对于地方债务提前置换,尤其是一类债务中以债券形式存在的债务(相对于贷款、非标而言),是债券市场最为关注的。从2016年11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来看,88号文与新预算法和43号文一脉相承,如再次强调“15年起地方政府债券是唯一合法的地方政府债务”、“或有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出具的担保合同无效”等。此外,88号文中明确提到,14年以前发行的纳入地方政府债务范围的城投债必须在2017年内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否则会失去地方政府债性质,债券持有人谈判筹码弱化。但从本次《通知》来看,也着重强调了“公平合理置换”。各地地方政府也在观察其他省市如何开展债券类债务的提前置换(城投债为主),预计需要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有了本次《通知》之后相对更有保障。
最后,考虑地方债务限额管理之后,地方政府债务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局部地区偿债能力弱化,个别地区债务率超出警戒标准,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问题;因此,往后可关注地方债务统一管理下,有关部门对类似问题的处理。
报告原文请见2017年2月22日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发表的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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