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如果开除了员工没有收回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以后付责任吗 谢谢

请问大家由于业绩没完成,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吗。国企_百度知道
请问大家由于业绩没完成,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吗。国企
我们公司是国企性质,由于公司经营原因给我调岗到大客户部,做业务 。公司给定考核绩效,完不成就从基本工资里面扣,2个月完不成就辞退,公司没有任何业务支持,让自己开发客户,根本不可能有业绩,请问公司有权利开除我们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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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在日被废止,辞退违纪职工针对性的法律依据也相应没有了。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实际上被下放给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现在所谓的辞退实际已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现在辞退员工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26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  《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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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车间被同事划伤眼睛,作为老板要付那些责任
工厂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车间被同事划伤眼睛,作为老板要付那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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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属于工伤,上班时间,车间师傅误伤一员工的眼睛,导致员工眼睛伤残,作为老板要付多少责任,求解&谢谢!,这个情况属于工伤,要承担全部责任,那师傅作为当事人要付多少责任,具体承担责任大小与员工自己过错程度有关,过错越大老板承担责任越小,同时,同事也存在过错,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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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 is ok劳动合同未到期想要离职,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急!!!!!!谢谢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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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7月毕业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到现在工作了5个月了,我是3月在这个公司实习,加上实习就有10个月了。劳动合同上标明的工作是会计,可是进入公司后,公司要求我做统计,并不断给我加会计以外的工作。公司说工作半年后才给我买保险,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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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 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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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关于 员工辞职的责任,即违约责任
只有2个前提:1、公司是否为你专项提供了培训且支付了培训费用---违约金以培训费用为准,且要加计扣除,2公司是否和你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服务期。除此员工无《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员工为害群之马行为等,均可潇洒走人,即:1、试用期提前三天跟公司打招呼;2、试用期后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
公司只为我缴纳了一次报考统计证的报名费,但是因为准考证丢失了,没有参加考试。其他的就没有了 ,我不可以因为他没有给我购买保险,就随时可以走人吗》?
那个报名费如果算到培训费里话 可能会被扣掉一部分工资!没有买保险是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理由
我可以要求公司为我补这几个月的保险吗?实在是不甘心呀
那就要去劳动行政部门去告或者先劳动争议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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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给您缴纳社保 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你没有任何的责任要承担 ,如果辞职
.2.从你解说中,看出这家公司有欺骗的行为 :1 , 保险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开始就应该要买的. 2, 劳动合同明文规定的其工作 . 你可以同此公司进行协商修改合同,薪水待遇可以进行修改 .3,你要辞职,如果你现在还在试用期内,(5年一般为6个月,不会超过6个月) 只需提前三天辞职就OK了,必须得写个辞职单(白纸黑字) .使用期过后提前一个月辞职
我现在不是试用期了,因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我不能马上辞职马上离开吗?
提前30天辞职
. 我们公司现在是这样处理的,你可以提出急辞,扣你半个月工资 .还有些人,上段时间班,请段时间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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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辞退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五险一金),应该怎么赔偿?工作时间为2年零35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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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2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你的工龄2年零35天。需支付两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需再补上12个月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积金可以不交!这个没硬化规定至于保险,入职的两年多都应补缴社保费用!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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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从第二个月起按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十一个月。二、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纳五险一金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交纳,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用人单位的这一情况,要求劳动行政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非因劳动者自身因素导致的解除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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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失效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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