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什么比较好的汽车众筹平台排行呀?

汽车众筹平台有风险吗?
一、中国法下法律风险在中国法背景下,互联网股权众筹模式可能违反如下两个法条:1、《证券法》第10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对以上法律条文我们从以下三方面来看:从法律条文方面来看,互联网众筹模式存在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由于《证券法》和最高院的法律解释规定较为概念化,且中国法对“特定对象”和“公开发行”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形成确切的定义,因此只要向不特定对象或超过固定数目的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即有可能被定性为非法集资,这是我国的法律现状。仅从外在表象来看,互联网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等公开媒体广播信息,向数量较大的陌生人吸收投资,很容易落入“向公众公开发行证券”的非法集资概念中,正是这个潜在法律风险严重阻碍了中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从法律解释方面来看,互联网众筹模式有摆脱非法集资定性的空间。《证券法》和最高院的法律解释都说明,向少于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是非法集资。不论我国法律还是美国证券法对特定对象都没有明确的成文法定义,美国证券法通过案例法来解释,可采用的判断标准有是否与投资人有关系、是否有投资经验、是否设财富及投资门槛等,通常需要全面考虑众筹对象的所有相关因素才能确定。在互联网众筹模式下,投资人不仅需要注册,平台通常还对投资人的资产规模、收入、投资经历设定准入门槛,并对投资人的资料进行审核,经过批准的投资人才能投资。通过这套筛选流程,互联网众筹平台有理由主张其面向的投资人是特定的对象。从司法实践方面来看,互联网众筹模式尚未被定为非法集资的先例。除了涉嫌集资诈骗的案件外,截至目前,尚没有一家互联网众筹平台被司法行政部门定性为非法集资遭受处罚。与之相反,上个月国务院工作会议中李克强总理特别提出进行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证监会刚刚上线了股权众筹系统,相关立法也在紧锣密鼓的准备过程中。由此看来,监管机构准备绕过传统非法集资的概括性限制,对互联网众筹进行单独立法规范。二、美国借鉴经验互联网众筹的合法合规性只有当监管规定落地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监管机构进行类似立法的一贯态度,我国互联网众筹立法很可能参考美国相关法案进行。美国众筹相关法案主要是2012年4月份通过的JOBS法案,尽管网上有诸多文章对该法案内容进行了剖析,但谬误较多,笔者不得不翻出法条原文解读。现将研究结果总结如下:JOBS法案在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规定了两种众筹方式,对其适用的条件有所不同。目前第二章众筹已经于日生效,第三章众筹预计在2015年10月生效。第二章众筹允许平台通过互联网等公开模式向合格投资者,即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或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个人,进行众筹。平台对事实上所有投资者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条件不承担责任,但需要尽合理努力对投资者的适格性进行验证。JOBS法......余下全文>>
众筹这个行业不涉及资金池,都是银行等第三方托管的,所以不存在平台跑路的情况,像最近云筹与易宝合作的资金托管系统,跟在淘宝上买东西有些接近,借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的支付。实际上众筹的风险并不在这个方面,而在于天使阶段项目的高死亡率。简单而言,如果你成为了一个项目的股权众筹投资人,实际上就是在完成天使投资,风险不在于通过什么方式完成投资,而在于投资之后,项目的高死亡率与高回报率之间的博弈,这与股权众筹这种模式本身是没有关系的。
投资肯定是有风险的,不过选择好的平台就会好很多,比如原始会,这个平台上的项目都是经过一定的筛选和评估才安排上线的,相当于对所有上线的项目进行过一次风险的把控和筛选,是非常不错的平台。
你是说系统还是说平台?
目前汽车众筹平台是日均增长一家,主要集中与山东地区。山东地区也是传统借贷平台较多的地区,在这板块发展相当的迅速。兴发米是在西南地区,那边目前就这一家做汽车众筹的。区别在于,成立的时间相对新平台更长,在汽车众筹方面的经验相对较多。不过后起之秀也是有,需要多多考察,参与众筹需要谨慎即可。
听我朋友说,汽车众筹平台主要是集中在山东地区,像是天农场、融车网等。你可以再百度上搜索一下看看。
当然有风险了,主要是非法集资法律风险、股份代持引发的法律风险,
对于众筹的分类,我把它分为非股权众筹和股权众筹两种。非股权众筹主要表现为产品预售。主要通过项目发起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介绍,得到支持者的资金,回报方式多为项目制作的商品、书籍、音乐等。股权众筹主要的功能就是融资,你的钱为一些创新型企业、一些中小项目提供启动资金,回报方式为资金发放。股权众筹相比非股权众筹,风险更大、资金更多,回报期更长,需要更长远的投资眼光。无论是非股权众筹还是股权众筹,支持者都会有一定的风险,并且网站并不对承担风险及售后服务。虽然非股权众筹可能只是花了几十元的零花钱,预购新品,但也可能会出现与预期不符或者不能交货的风险。另外,股权众筹除了资金回报期长外,有些会涉及到有可能碰触法律红线募集资金,这也是支持者所需要注意的风险之一。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一)豁免众筹融资注册发行及其相关数额等限制法案的核心是对符合条件的众筹融资的注册发行豁免。证券注册发行是美国证券发行的基本原则,同时也存在有限例外,如私募发行、针对发行人亲戚朋友的发行。与此前豁免注册发行最大的不同是,众筹豁免面向的不是某一特定投资者群体(俱乐部性质),而是面向不特定大众,并且参与众筹的大众个体基本上都是小额投资。法案在放开众筹融资的同时,从发行人和投资者两个角度也对众筹融资进行了四项限制:1.发行人(筹资者)每年通过网络平台发行证券不得超过100万美元。2.投资者年收入或资产净值不足10万美元的,每年所投金额不得超过2000美元或其年收入或资产净值的5%,取二者中较高值;投资者年收入或资产净值超过10万美元的,每年所投金额不得超过其年收入或净资产值的10%,但上限为10万美元。上述这些金额并不是一直固定的,法案授权SEC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公布的消费者价格指数变化情况至少每五年调整一次。3.众筹必须通过经纪人或融资平台(Funding Portal)进行,且这些中介机构需要符合该法案规定的相关资质。4.发行人必须遵循法案规定的有关条款(主要涉及信息披露方面)。鉴于众筹融资的投资者单笔投资额度较小,法案没有对众筹的参与人员数量进行限制,即众筹企业的股东没有数量限制。(二)明确发行人基本信息披露义务普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规则存在程序繁琐、操作成本较高等问题,增加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并不适宜于众筹这样的小规模融资。为降低筹资融资成本,增加其便捷性和经济性,法案减轻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负担。与此同时,为保护小额投资者权益,按照法案要求发行人仍然需要向SEC、中介机构、潜在的投资者提供基本的信息披露。需要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1.发行人的姓名、法律性质、地址、网址。2.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20%的股东。3.发行人经营现状和预期经营计划的描述。4.发行人财务状况的描述。5.发行人目标融资的目的和预期用途描述。6.发行人的目标融资额、实现目标融资额的最后期限,定期更新实现目标融资额的进度。7.证券价格或决定证券价格的方法,发行人所有权和资本结构的描述。为保障上述披露的严格执行,法案明确规定针对发行人及其董事和管理人员的民事诉讼,上述任何一方没有按照规定对于主要事实如实陈述或疏忽披露,都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建立小额投资者保护机制传统证券监管主要是通过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来保护投资者权益。法案为确保众筹融资的便捷性和经济性,改进了众筹方式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规则,简化后的信息披露规则在减轻发行人监管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证券投资欺诈的可能性,因而众筹融资中投资者保护问题可能更加突出。为此,法案除借助有限的信息披露规则外,还采用其他多种方式保护投资者利益:1.限制投资者每年的投资额度,降低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总额。2.不允许采用广告来促进发行,但允许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的网络平台向投资者发出通知。3.对发行人如何补偿促销者做出限制。4.授予SEC针对融资平台的监管权、执行权及其他规则制定权,授权其制定针对发行人和融资中介的相关规则。(四)明确众筹融资中介角色与职能众筹融资必须借助在SEC注册的中介机构,而不能由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直接完成。这些中介机构必须在SEC登记为经纪人或融资平台。中介机构应遵守一系列义务:1.必须在被认可的一家自律性协会进行登记,接受协会组织的约束。2.必须对潜在的投资者揭示众筹融资蕴藏的风险和进行投资者教育。3.确保每个投资者阅读了投资者教育信息,明确......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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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限制提现了!”
11月29日,这条爆炸性的消息,在“宝易得”汽车众筹平台的投资者中传开后,不少人慌了神,难道真“暴雷”了?
暴雷,一般是投资者对互联网理财平台出现问题的俗称,这是幻想通过网络理财一夜暴富人群的敏感词,谁都不愿摊上。随着互联网金融领域整顿,P2P网贷、房地产众筹等降温,汽车众筹成为今年互联网理财的“黑马”。而最近,“暴雷”一词又频频出现在“汽车众筹”这一投资者趋之若鹜的新监管真空领域里。
据不完全统计,自今年8月以来,至少有10起汽车众筹平台出现恶意诈骗跑路、提现困难、限制提现和清盘等问题。这让人不禁担忧――汽车众筹会成为下一个集中“暴雷”的庞氏骗局吗?
提现当天没想到“遇雷”了
11月29日,苏玉格(化名)心情非常糟糕。本来这天,他在“宝易得”汽车众筹网络平台的近5万元投资,应该连本带利打入他的账户。而恰在这天,“宝易得”网站发布了限制提现的公告。
前两年P2P网贷火的时候,苏玉格不仅非常幸运地从中全身而退,还小赚了一笔。最近P2P网贷政策收紧,再加上近两年频发的“跑路潮”,苏玉格经过朋友介绍,将投资目标转向了汽车众筹。
“这个玩法其实很简单,大家一起在网上筹钱去收一辆二手车,众筹成功之后,车转卖出去,中间的差价所有人来分,平台运营者拿走利润30%,剩下70%投资人均分,众筹成功但在规定期限没卖出去,平台会按照年化12%的收益进行溢价回购。”苏玉格介绍说。
他说,按照这种模式,一般万元收益在200元-300元之间。有一次有个宝马X5,5天就卖出,万元收益是512元。“收购的车卖不卖出去都不会亏本,看起来稳赚不赔啊!”
今年10月,苏玉格按捺不住,投入近5万元加入其中一辆车的众筹项目。11月28日经过众筹人投票同意车辆售出,按照规则11月29日就应该能拿回这笔钱,结果就遇到了限制提现通知。
虽然“宝易得”工作人员信誓旦旦表示,“最后总会解决的。”但苏玉格和很多其他投资者一样,认为“这次好像真遇到雷了,全部回本的希望已不大了。”
P2P网贷“跑路潮”将重现?
为了高回报投入资金,运作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甚至老板携款跑路,这种戏码在整顿之前的P2P网贷领域,曾疯狂上演。有人担心,今年火起来的汽车众筹难道也要步后尘吗?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初汽车众筹平台数量仅为15家,6月底达到44家,9月底则达到98家。盈灿咨询近日发布的《2016年10月全国众筹行业月报》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汽车众筹平台数量突破100家,达118家。与之相关的是,近期汽车众筹平台出现问题的消息此起彼伏。
11月8日,位于济南高新区的聚创众筹开始出现无法提现的状况,随后大批恐慌投资者找来,却发现人去楼空。聚创众筹是业内累计规模前五的平台,累计交易规模达到4.2亿元,未回款金额接近9000万元。据最新消息,聚创众筹已经有四名高管被拘留。
此前,11月2日,山东淄博通乾汽车众筹平台在官方QQ群发布声明称,由于市场风控把控不严,导致了车辆积压,出现提现困难问题;10月11日,众开众筹平台发布官方声明称将暂停汽车众筹业务,这个平台上线仅一个月;8月3日,汽车众筹平台金福在线上线仅9天就被曝诈骗跑路,涉及金额900多万元,这也是公开报道里第一例汽车众筹跑路事件。
模式隐患 资金池缺监管,挥霍挪用频现
目前,对于汽车众筹领域的监管还属于空白。对于这种平台存在的隐患,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参与者而言,汽车众筹本质上属于一种投资理财行为,平台涉及到向公众集资的环节,若不能严格做到资金流向监控或者是实现第三方资金存管,是存在非法集资甚至卷款跑路风险的。
事实上,在缺少监管的状态下,平台运作者面对投资者投放在平台上的几百数千万元的巨额资金,难免会“动歪脑筋”。有媒体曝出,万利豪汽车众筹负责人被警方控制后供述,利用平台吸引的投资实际上并未用于二手车买卖交易,而是将投资款挥霍,用于个人消费,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投资人。
投资警示“你想高收益,平台想你的本金”
类似的投资跑路事件,从前几年遍布街头的小额投资担保公司,到近两年的P2P网贷,再到如今开始出现苗头的汽车众筹。其实模式都差不多,无非是运作者打着高收益幌子,前期先是拆东墙补西墙兑现第一批投资者,在资金池到一定规模后携款跑路。
“这其实就是换了一个剧情,扯上互联网、众筹等这些新鲜词做道具,你盘算着是高回报,而骗子想得还是你的本金。”金融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景言表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众筹行为是否合法。投资者参加众筹,一定要注意投资风险,主要从几个方面把控:一、考察平台运营系统安全;二、考察平台的资金托管方式;三、考察平台信息的真实性;四、考察收益率,要理性与市场收益率对比;五、要控制投资仓位;六、投资后,要紧盯资金流向,防患于未然。
(本报记者 朱文明 实习生 崔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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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7-12中国新闻网
根据该榜显示,威海以“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市域森林覆盖面积42.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8.72%;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5.05平方米”等数据位居50强中第5位。以北京为例,2015年其森林覆盖率41.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8.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00,但...
12-01 08-12齐鲁晚报
九成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经性途径传播,约有三分之一的感染者和病人尚未被发现,至今没有可用于预防的疫苗和治愈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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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今天下午发布消息称,今天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上调175元和170元。这是国内成品油价年内第八次上调。受此影响,济南92号汽油零售价格从每升5.9元上调至6.04元,每升上调0.14元,重回“6元时代”;95号汽油从每升6.33元上调至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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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志明 初冬的潍坊,气温不到10度,鲁能足校的A4训练场上,1999年龄段的球员正在训练。鲁能一线队成绩的提升也很关键,只有足校输送出更多更优质的球员,那对鲁能的未来发展才更有利。
12-01 12-12中华泰山网
记者昨日了解到,以泰安的国家级非遗文化为主题的叉河公园即将于12月底完工,公园将营造传统文化之河,将泰山历史文化和泰安民俗文化与景观形式相契合,形成非遗文化走廊。
12-01 12-12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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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我想做一个汽车众筹平台,大约需要多少钱?_百度知道
我想做一个汽车众筹平台,大约需要多少钱?
我想做一个汽车众筹平台,大约需要多少钱?我的计划是5万到15万
我有更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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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购买平台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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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汽车众筹真的可以高收益吗?汽车众筹真的可以高收益吗?汽车慕雪百家号今天有这么两条消息。一条是杭州一家平台因宣传保本保息、使用“最专业、最安全”词语违法《广告法》,被罚款30W。真的是要精细化管理,平台与平台的软实力就体现在这些地方。另外是北京一家做汽车众筹的网站无法打开,疑似跑路。 今天和大家顺着这个事儿说说汽车众筹这个模式。昨天我和大家提到过在2016年的时候,我参与组建过汽车众筹平台,所以对平台的演化非常了解。先说说在汽车众筹模式出现前车商是如何做生意的。正常来说,汽车经销商先是拿钱进车,然后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尽可能高的价格将车卖出去,车商包括国产车商和平行进口车商,平行进口车的车价都比较高,有资金实力的车商会先垫钱进车,而小车商一般是在买方付了定金再去进车。在这个环节中,车商都有大量的资金需求。他们会从各种渠道进行短期的拆借,资金成本在年化20%左右。只要周期短,利润高,覆盖掉这些成本也完全没有问题。而汽车众筹的模式,也是为了解决车商的资金需求问题,车商可以针对某一辆车发起采购价众筹,出资人共同享有这台车的物权,车商拿到资金后采购车辆并销售,当有买主购买时,由所有出资人投票决定 是否卖出,卖出后,车商和出资人按比例分配销售利润 ,比如5:5分成,利润是1万元,那所有出资人再按出资比例分配这5000元。如果在90天未售出,由车商回购,并支付投资人9%左右的保障收益。这种模式一出现,出资人非常踊跃,每个标都需要抢,甚至在几秒内就抢光了。 好处就在于车销售不成功,出资人会有9%的保障收益,如果销售成功了,时间越短,年化收益越高,最高可以有50%,甚至90%的年化收益,长期来看达到30-40%都是没问题的。但运营下来,我们发现几个问题:1、车的销售价格我们无法真实掌握,车商每天都在卖车,我们没办法去盯每一台车的销售价格,有的众筹平台客服会说,当车商合作后,会派一个驻场人员,但这个人是否值得信任,时间长了要打一个问号,另外,一台100万的平行进口车,有时候利润只有2000元,车商全是靠改装赚钱。(不了解这个行业的真的很难想象)。2、车商的小算盘-资金成本,不管什么模式,车商只按使用资金的成本进行对比,他从传统渠道获得资金可能时间比较长,而众筹平台时间短,这是平台的优势,但是资金成本太高,如果高出太多,他宁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资金渠道。竞争很激励。3、投票形同虚设,买车和卖车都是当场敲定的,出资人很难了解一台车的销售行情,有时候某个品牌发生召回,一台车不及时销售出去就会面临滞销,车商不会等着出资人投票决定是否卖出,另外投票的结果100%是赞成销售。4、政策风险,后来我参与的平台被金融办规到了P2P行业,而有的平台汽车众筹平台极力表示自己不是P2P,无非是想摆脱监管。因为关于物权这块监管还是空白。另外法律上也有很多问题,比如出资人如果拥有物权,那就一定有支配权。最终众筹变成了借贷模式,车商19%借款,投资人拿13%的年化,如果规模做不起来,一定是赔钱的。所以如果一个众筹平台仍在付给投资人高额的年化收益,那这个资金一定不是被车商借走了,车商不傻。觉得天祥说的不错,分享给好友一起来关注微信公众号:明白说财。我们一起掺合掺合!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汽车慕雪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汽车资讯,天天有料!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国内已有113家众筹平台 是众筹还是“众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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