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爸爸一起我还是单身,又是扶贫贷款的条件户贷款贷不到,怎样托贫

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都贷给什么样的人,利息是多少,一般的贷款利息又是多少
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都贷给什么样的人,利息是多少,一般的贷款利息又是多少
金融与生活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省内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和对象最多的金融机构,所以扶贫贷一般由农村信用社主办。扶贫贷款有国家财政扶持力度,一般都有国家贴息政策,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本文内容由百度知道网友灵灵有神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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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小额贷款助力低收入农户“微创业”
发布时间:&&&&
稿件来源:《群众》&&&&
作者:苏富平&&&&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低收入农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扶贫小额贷款作为江苏实施金融扶贫的特惠政策,为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增收脱贫提供了便捷有利的条件。江苏的扶贫小额贷款以2亿元的省财政担保资金,每年撬动45亿元左右信贷扶贫资金的滚动发展,为金融扶贫机制创新找到了一条好路子。扶贫小额贷款是精准扶贫帮扶的有力措施,让低收入农户在发展产业项目中得到信贷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在提高扶贫精准度的同时,扶贫小额贷款也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促进了经济薄弱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了能人大户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
江苏省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1998年起开始组织实施,由政府出资提供担保和部分贴息,主要解决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扶贫小额贷款由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和省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实施,主要依靠县(市、区)扶贫部门和县农商银行及其乡镇服务网点来具体运作。这项政策措施已持续开展近17年,累计发放贷款226亿元,受益低收入农户达249.8万户。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江苏启动“脱贫奔小康工程”,把扶贫小额贷款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加大推进力度,有力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和增收脱贫。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是历届江苏省委、省政府对苏北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低收入农户一直延续的特惠政策。其“特惠”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明确扶持范围和贷款对象。扶持范围主要是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范围内的29个县(市、区)。贷款支持的对象主要定位于符合省定扶贫标准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且申请使用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农户必须是具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信用较好、有具体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对于能带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各类种养加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明确可给予适当的扶贫小额贷款支持。二是规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目前,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单户贷款额度规定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种养加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贷款,明确了必须与被带动低收入农户签订有效的“帮扶带动增收协议”,在贷款额度上基本按照每带动一户,可申请使用贷款5000元,最高可贷款5万元,且大户贷款总量控制在县年度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总额的25%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贷款到期后收回,贷款对象根据创业项目发展资金的需要,可向乡镇农商银行网点申请办理续贷。建档立卡农户贷款备选名单由县(市、区)扶贫部门提供,各有关县农商行乡镇支行网点在备选农户中进行自主调查、自主发放和回收。三是实行贷款优惠利率,省财政再给予农户贷款贴息。2006年出台的《江苏省扶贫小额贷款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扶贫小额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执行(现行基础利率为6%)。对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使用扶贫小额贷款的,还享受贴息政策。对低收入农户按期归还贷款的,乡镇农商银行网点均按照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贷款基础利率办理结息,对用贷农户只收取所结息金额的50%,另50%的结息部分由省财政给予贴息,先由农商银行内部挂账,再定期与县财政局办理贴息资金结算手续。为调动县农商银行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积极性,有效防范和化解小额贷款风险,年间,由省财政拨付2个多亿资金存入有关县(市、区)农商银行,作为扶贫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专户存储,实行封闭管理运行。自2008年以后,省政府明确要求,放开扶贫小额贷款规模控制,对低收入农户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由省财政据实办理贴息,并进一步完善了县级扶贫部门和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有关考核和激励政策措施。
2014年度,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4亿元,使用小额贷款的低收入户达37.3万户。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实施,为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切实解决了资金缺口“瓶颈”的大问题,为他们脱贫致富提供了可能。一是较好解决了银行贷款“门槛高”的问题。农户到银行申请贷款,其自身除了要具备银行贷款条件外,还需要提供有效担保,低收入农户一般很难贷到。二是解决了贷款成本高的问题。银行一般性的商业贷款利率比较高,通常在8%-12%左右。而低收入农户到银行申请贷款,除了要面对贷款本金还款压力外,到期还需要支付较高的利息,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各种不确定的成本。扶贫小额贷款特惠政策则较好地解决了低收入农户贷款担保难和利率负担重问题。如一般农户申请商业贷款1万元,期限1年,动辄就需要支付800-1200元不等的贷款利息,而低收入农户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则只需要承担300元利息。据了解,目前,各地金融结构储蓄存款利率均实行自主定价,1年期存款利率一般定价在2.8%-3.2%范围。因此,低收入农户实际承担的贷款利息差不多与一年期的储蓄存款利息相当。这个利率政策对于他们来说确实“特惠”到位了。三是解决了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启动资金的“燃眉之急”。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出台,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项目提供了启动资金扶持机会,他们不必再为了启动资金发愁,而到处找人、托人去借。只要是符合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条件,就可以随时到农商银行申请使用贷款。
多年的实践证明,扶贫小额贷款是一种真扶贫、扶真贫的好方法,为帮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搭建了一个较好的信贷资金平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扶贫小额贷款既定的一些政策,如贷款额度、期限等,还需要根据当前低收入农户对产业资金的需求不断进行完善。一是适当扩大小额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对低收入农户单户贷款额度由1万元,提高到2-3万元。对大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5-20万元,并对大户贷款比例由县年度发放总量的25%,提高到35%。贷款期限按照低收入农户贷款项目的产业周期来确定,最长期限可放宽到3年;将扶贫小额贷款利率由现行的基础利率6%可上浮到9%,低收入农户可承担6%,财政给以贴息3%;或低收入农户承担3%,由财政贴息6%。这样做可以兼顾到低收入农户的贷款利息负担和金融机构的财务可持续性。二是贷款对象作相应调整。目前,贷款对象主要圈定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范围内,可扩大到村内的中低收入农户,加大推进脱贫奔小康和全面达小康的步伐。三是适当扩大贷款范围。贷款范围扩大到苏北、苏中结合部的一些县(市、区)。四是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贷款考核奖励机制。近年来,江苏扶贫小额贷款在推进过程中,对相关激励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尤其是针对县一级农商银行和县扶贫部门采取了考核激励措施。省财政每年都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到县全面进行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拨付低收入农户贷款贴息资金和兑现部分奖励资金。各地为扎实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印制扶贫小额贷款宣传单发放到村到户,并利用广播电台和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使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县农商银行还广泛开展“阳光信贷”,对农户开展贷款授信工作。如沭阳县出台激励政策,由县财政额外出资对贷款发放工作考核奖励,并落实乡镇农商银行网点把服务临时柜台搬进村,就地就近发放小额贷款;滨海县扩大贷款单户额度,由县财政追加贷款贴息;泗洪县组织县纪委、县委农工办、财政局检查督促小额贷款发放,确保扶贫贷款工作落到实处。今后,要重点突出贷款的到户率、贷款发放量、贷款回收率、贷款损失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加大对基层一线信贷人员的奖励,以利于协调解决小额贷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提高扶贫小额贷款的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
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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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广灵县支行为县域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撑
人民银行广灵县支行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导支持农村信用社创新扶贫再贷款使用模式,构建“政府+银行”联合风险共担机制,确保了扶贫再贷款政策落地生效,为助推县域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五位一体”让扶贫再贷款“规范化”
人民银行广灵县支行认真执行上级行规范扶贫再贷款管理办法,落实跟踪监测核查制度,形成了贷前审核、贷中监测、现场核查、贷后评估、正向激励的“五位一体”扶贫再贷款管理模式。加强扶贫再贷款日常监测和现场核查,要求借款机构按统一格式报送再贷款使用台账,保障资金投向的真实性和操作的合规性。同时,积极协助上级行开展金融机构扶贫再贷款使用效果评估,从贷款利率、投向、增量、扶贫效益等方面对扶贫再贷款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再贷款分配挂钩,不断加大政策的正向激励效应。截至2017年6月上旬,人行广灵县支行累计向广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扶贫再贷款19500万元,贷款余额10500万元,年利率1.75%。信用社发放扶贫贷款执行年利率4.35%。
风险共担让扶贫再贷款“放得稳”
为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政策效应,确保扶贫再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广灵县支行,加强与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协作,运用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配合地方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推动央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及扶贫政策的有机联动协同发展。
人民银行运用扶贫再贷款10500万元,广灵县财政建立867.21万元的扶贫贷款风险基金,通过构建“政府+银行”的联合风险共担机制,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与贷款支持。广灵县扶贫办与信用联社签订《广灵县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工程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金融机构贷款投放与风险分担比例。
精准发力让扶贫再贷款“投得准”
人民银行广灵县支行通过运用扶贫再贷款,信用社采用涉农小微企业帮扶模式,创新“公司+农户”信贷产品,精准发力,激发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带动作用,拓宽贫困户就业渠道,促进贫困户脱贫。人民银行通过注入扶贫再贷款,支持广灵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个人扶贫贷款121户,685万元,其中支持蔬菜大棚种植14户,70万元,支持光伏发电2户,10万元,支持养殖业60户,284万元;为山地菌业、晋鑫农牧、天海农牧、光盛菌业、云彬林业等18家涉农企业发放扶贫贷款7452万元,18家企业可带动贫困户159户,429人脱贫,每年每户增收3100元,合计增收49.29万元。
引领让扶贫再贷款“循环利用”
人民银行广灵县支行和信用联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首先申请扶贫贷款必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充分体现扶贫小额贷款的“信用”特征,既强调贷款的“无担保、无抵押、低利率、贴息”的优惠政策,又强调“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特性。通过诚信将人行扶贫再贷款、承办扶贫贷款的信用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四者紧密联结在一起,形成诚信合力,确保扶贫再贷款在较长时期内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杠杆效应。2017年5月,县信用社一笔扶贫再贷款到期,信用社及时归还,人行广灵县支行及时向人行大同中心支行提出申请,得到人行大同中支的全力支持,在较短时间内再次放贷,并于6月5日再增加投放1500万元扶贫再贷款。2017年3月,信用社投放的一笔扶贫贷款到期,企业归还后,信用社又及时进行放贷。(通讯员:国华 王琴 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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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宁远县农民扶贫贷款贷不到钱
宁远农商银行:关于对“宁远县农民扶贫贷款贷不到钱”的回复&
  “宁远牛逼”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宁远农商银行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行对部分贫困户未能理解透彻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而产生的误解表示歉意。
  一、金融扶贫贷款发放对象
  我行这次发放的金融扶贫贷款对象主要是由各乡镇和街道提供的、在县扶贫移民局建档立卡的部分劳动能力较差、种养殖技术不强、开拓创新不够的贫困户。
  二、目前小额信贷模式
  当前我县对小额信贷主要采取了如下两种模式:
  一是分贷统还委托帮扶模式。按照“四跟四走”(
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对自己没有产业的贫困户,委托企业、融资平台、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金融主体帮扶。加快发展现代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双赢”。组织动员一批贫困户与这些扶贫经济组织结成帮扶对子,贫困户把评级授信获得的金融扶贫贷款投资到结对企业,贫困户在企业中取得务工收入和每年不低于投资额10%的投资分红。本次发放的金融扶贫贷款,在贫困户合同后,由企业先预付3%的当年分红资金给贫困户作为脱贫发展资金,后续分红资金每年农历12月10日前汇入贫困户在宁远农商银行的指定账户,从而实现企业发展、贫困户增收脱贫、银行贷款风险降低的多方共赢效果。
  二是贫困户自贷自还模式。对已有发展产业、家庭有发展产业的优秀劳动力贫困户,按照自愿原则采取自贷自还模式,由其自主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三、遵循自愿原则
  我行根据贫困户与企业、县扶贫移民局、宁远农商银行四方自愿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合作协议》,贫困户与企业自愿签订的《金融扶贫结对投资协议书》以及贫困户签订的《个人借款之委托支付协议书》为依据,从贫困户借款账户转入企业账户。  
宁远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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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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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无论是属于普惠金融的双联惠农贷款,还是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这种特惠金融,都让贫困农民增添了脱贫动力。
  在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下,甘肃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为真正破解农村发展的瓶颈制约找到有效途径,为解决全国农村发展面临金融服务不足这一普遍性难题提供宝贵的经验。
  那么,如何确保让贫困群众&贷得上&&用得起&?如何把发放的惠农贷款&放得准&&用得好&,还能够按时足额&收得回&?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在实践中摸索,交出了一份令人惊喜的答卷。
银行的挑战与机遇
  为穷人提供金融服务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长期以来,为打破&嫌穷爱富&、排斥穷人的&金融市场陷阱&尴尬僵局,许多机构和个人曾尝试过多种办法,但收效不明显。
  而我省此次在全国首推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也遭到不少质疑。
  首当其冲的是负责放贷的金融机构。
  &为什么金融机构很难为一般农户和贫困农户提供贷款?一是成本高、二是风险大。&一位银行负责人表示,成本高是因为农户居住分散、单笔贷款额度小;农户没有担保品、没有抵押物,所以风险就大。&同时,两年时间要给全省最贫困对象放400多亿元的贷款,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一般银行也不敢轻易尝试。&
  兰州银行作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首家承贷银行,房向阳董事长坦陈,协商伊始,面对特殊政策,&我们也曾经有过畏难情绪,但是甘肃省财政厅积极通过设立风险补偿金、县政府为实施贷款的责任主体、财政厅同县政府签订责任书等制度性安排,防范风险,解除了银行关于靠实责任、确保还款的最大顾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让兰州银行吃上&定心丸&的,就是政府的责任联动机制。
  项目跟着需求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我省建立贷款责任清收机制,明确了县乡政府主体责任,将扶贫贷款清收责任与地方政府绩效挂钩,分散化解信贷风险。
  同时,省财政厅已建立了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此调动各类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的积极性。另外,还加大了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农业保险,以有效降低农村信贷风险。各地为了降低还贷风险设置了风险补偿基金,由省财政承担35%,县级财政承担35%,承贷银行承担30%。风险补偿基金总额达到10亿元。并且将专项贷款县级不良率控制红线控制在3%,红线内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基金代偿,超过红线部分,由县政府负责偿还,并暂停贷款发放。
  省财政厅还鼓励县级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反担保机制。引导贷款农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机具、农业设施等向乡、村两级提供抵押担保,鼓励村社干部担保、多户联保、公职人员担保、双联干部担保等多种方式向乡、村两级提供信用担保。致富能人、合作组织、龙头企业集中使用贫困户贷款的,要向县级政府提供必要的担保。
  在房向阳看来,基于&普惠金融&理念,以问题为导向设计产品,提出的以&特惠金融&为核心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既与&普惠金融&的出发点相吻合,又是向&特惠金融&的深入突破;既不是完全的政府救助,又不是完全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贷款;既实现了政府削减贫困的目标,又实现了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既体现了政府的公平正义和关怀,又充分遵循商业原则,开创了政府目标与金融服务完美结合的新典范。
  解除了后顾之忧,金融机构看到了蕴含在我省广阔农村的巨大投资潜力,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成为银行新客户,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促使银行调整经营理念,再造业务流程,把产品和服务拓展到广大贫困农村,改善了金融资源贫乏状况,推动银行资产向&三农&战略转型。
  继兰州银行之后,农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省农信社也积极参与其中。
贫困&没诚信
  打消了承贷方的担忧,还有一个疑问经常萦绕在许多人心头。
  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款能力弱,加之无抵押、无担保,放出去的贷款能收回来吗?
  面对疑问,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充满信心:&我们有多年的扶贫贷款经验,实践证明中国农民守信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不同于其他商业贷款,发放、管理、使用、回收都由政府主导,我们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是农民增收、风险防范的核心。&
  据介绍,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中,县级政府由以往金融扶贫工作中的被动协助角色,扭转为第一&决策人&&责任人&&管理人&,并有专人帮助贫困户解决贷款难问题、制订科学脱贫计划、因人施策寻找脱贫门路,确保农民增收,极大减小返贫几率。
  &穷并不代表没诚信。&张勤和向记者介绍,以2012年实施的双联惠农贷款为例,截至2016年1月,农行共发放贷款217亿元,银行账面不良率为0;担保公司代偿3.03亿元,代偿后收回1.40亿元,不良率也只有0.75%。&通过信用获得资金以改善经济处境或进行农业生产的投入,同样是贫困群众应当享有的权利。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授信的额度适当,用途明确,农民的还款风险并不高。&
  &金融扶贫,除了让贫困人口的收入有实质提升,还要在他们有资产性收入的同时,实现精神和智慧的涅槃。通过金融扶贫让贫困的人懂得信贷规则,懂得&好信用是正资产&,懂得&唯有承担责任才可能有更多收益&,懂得&自己就是一个法律主体&,而这种精神意识的进步,才是金融扶贫的一大收获。&农行甘肃省分行行长韩国强这样说。
  解渴,一眼清泉足矣,无需长江巨流。金融扶贫亦然。
  几年来,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银行提高了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激发了贫困农户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而且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拥护。
  借金融发力促进扶贫开发。甘肃,郑重地向全国扶贫攻坚大考堂,交上了一份解决贫困户贷款难题的答卷。(记者沈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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