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付款能提取公积金吗后7年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继承房改房可以后可以提取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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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离职职工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非销户提取
  提取要求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由原单位调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需填表格
  《托管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上下载)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非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
  (3)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拆迁还建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款收据或发票。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偿还商业贷款的,①首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②第二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③第三次及以后办理时,应提供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参照商业贷款方式提供资料)
  3. 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4.租房自住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租赁商品房的,应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
  (2)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配偶租房自住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5.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
  销户提取
  提取要求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由原单位调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需填表格
  《托管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上下载)
  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4.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同时,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职工个人账户证明。
  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农村户口证明或外地户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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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10月31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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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的精彩评论。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以来,截至12月20日,全市共有1661名农民工缴存公积金。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惠民政策。为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活动。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优质服务,大力实施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为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了便利条件。
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滨州市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降低了贷款门槛等,满足职工不同消费需求。 贷款新政:降低了贷款门槛 实行异地缴存互认 降低了贷款门槛,连续缴交公积金6个月(含)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首次使用公积金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均调整为20% 取消了贷款额度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 实行了异地缴存互认,允许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贷款买房 开展了组合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提高贷款额度及年限。现行个人住房抵押
  一、贷款新政   1、降低了贷款门槛,连续缴交公积金6个月(含)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首次使用公积金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均调整为20%   3、取消了贷款额度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   4、实行了异地缴存互认,允许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贷款买房   5、开展了组合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6、提高贷款额度及年限。现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50万/30年,个人信用贷款为40万/20年   7、取消了新房评估环节,降低了中间有业主想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现将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提供给大家参考,如还有问题,可拨打滨州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详询! 办理场所: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所需印章: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或人事专用章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申请—管理中心审核—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冻结的除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职工租住房屋的;1.不得超过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高额度;缴存比例合计(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的和)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合计为16%(不含)-20%(含)的,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合计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   2.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申请时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   购房合同中共有权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按借款人所占房屋价值扣除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为最大贷款额度(有具体比例分割的按具体比例分割,无具体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3.按借款人申请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借款为了让市民更加方便的关注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进一步简化关注方式,将“滨州公积金查询”加入到“微信城市服务”,滨州小伙伴点击 微信→钱包→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 即可查询自己的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账号查询 请拨打热线电话12329!) 微信服务功能包括: 1、个人中心:微信绑定、公积金查询、贷款查询 2、便民服务:新闻公告、政策信息、网点信息、贷款试算 3、办事指南:贷款类、提取类、缴存类2月22日,全市公积金系统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指出,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年新开户缴存职工10000人,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亿元,提供支取资金9.8亿元。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住房公积金工作上升到稳增长、惠民生的高度来推进,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提高使用效率的有关政策的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时研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在加快释放结余资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同时,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二是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2月22日,记者从全市公积金系统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年新开户缴存职工10000人,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亿元,提供支取资金9.8亿元。 据悉,去年以来,我市积极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迅速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放宽了公积金使用条件,加大了资金释放力度,对拉动全市住房消费成效明显。 同时,记者了解到,我市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系列文件为契机,重点抓好非公企业缴存扩面,进一步加大进城农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力度今年,我县住房公积金全年计划发放贷款9550万元,而截至目前,我县住房公积管理部已发放贷款9996万元,提前一个多月超额完成了全年计划。 据统计,今年以来到目前贷款户数达308户;为1775人支取公积金4806万元,其中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达1475.01万元,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达997.57万元,购房支取达735.55万元;新增开户单位34个,新增缴存人数达1000人。不仅有效解决了我县职工的购房困难,也大力支持了我县的地方经济发展。6月18日上午9点,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海公园南门举行了新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此次活动,结合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当好服务群众表率。此次活动不仅深入宣传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还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更广泛地惠及广大群众。 活动现场很多市民踊跃询问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市民关注的两大问题是关于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地解答市民的问题,让市民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新政策,为日后使用住房公积金,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给市民节省了不少时间。 活动现场的市民表示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6年1月起,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缴存基数暂按2015年12月份应发工资(不包括补发补扣工资)扣除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取暖补贴后的余额。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介绍,本次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时间为日至12月28日。市直各统发工资单位经办人可持财政局代发工资系统中打印出的2016年1月份工资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缴存窗口办理公积金基数调整。 市直财政非代发工资单位调整时间为日至日。各单位经办人可于日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滨房公委发[201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对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县组合贷款业务开始办理。根据借款人需求,组合贷款由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共同考察确定贷款意向。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条件,借款合同由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分别签订,所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与商业住房贷款期限一致。基本流程为:职工持贷款申请材料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申请人持有关资料去商业银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待银行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去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等手续,由银行取得抵押权证后发放贷款(原则上同一天放款)。借款人必须分别开买房是中国人心中的头等大事,也是现在年轻人结婚的前提,很多女性表示,结婚必须有房。为了缓解贷款买房带来的压力,住房公积金成为了人们争相热捧的对象。很多企业也靠公积金在招揽人才,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小邹告诉大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为现金的。今天,小邹就为大家介绍下异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五种方法查询滨州市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滨州市民怎么才能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日我们通过相关人员的了解给予了市民五种方面   1、电话查询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转“5”号键,或者拨打“118114”、“114”转人工服务,通过个人身份证号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滨州市内收取普通市话费,市外需要加拨区号。   2、短信查询   移动用户绑定公积金账号后,编辑“CXDZGJJ”发送至可查询绑定账号的公积金信息。   3、网站查询   登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网(www.bzgjj.cn),首先在查询中心注册个人账户(需填写个人公积金账号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及程序 (1)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最近一次购房款票据所载明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或建房支出。 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累计已还贷本息金额。 职工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累计已还贷本息金额。 还贷提取时,先提取借款人本人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再提取其配偶账户余额。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直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在线查询:http://www.bzgjj.cn/ 电话:3369020 惠民县管理部:5321164 博兴县管理部: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4266755 阳信县管理部:8211061 沾化县管理部:7314426 无棣县管理部:6782207 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莱芜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哪些资料? 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向市住房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如因特殊情况需在本市以外的其他城市购买住房,需提供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网上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需提供《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三)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五)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六)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七)单位集资建房,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⑴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个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已在房产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低于30%的购房预付款收据或发票;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 ⑵经有关部门批准单位集资建房的,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首先由单位凭上级部门批准集资建房文件(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滨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滨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滨州住房公积金办公查询   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政府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是执行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并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进行实际运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心共设5个职能科室、6个县管理部,在编人员29人,各种高、中级技术职称管理人员11人。   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股管理中心-滨州公积金查询处;   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滨州市渤海十路897号   邮编:256600   电话:0543-33滨州日报讯 近日,记者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滨州市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目标和要求,积极建立工作新机制、研究工作新措施、制定工作新标准,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副市长王瑜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目标和要求,建立工作新机制,研究工作新措施,制定工作新标准。加快研究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的有效办法。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缴存范围,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维权意识,在签署劳动派遣合同时事先约定缴交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优化贷款政策,重点满足首套房、小户型等基本住房需求,为低收入缴存职工鲁北晚报:近日,记者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提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并且提取政策放宽,适度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对低收入职工,可在现有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将缴纳物业费等纳入提取范围。 &&&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调整至单位、个人各8% 根据会议要求,我市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在预算安排上,将提前充分考虑提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全市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要调整至单位、个人各8%,力争10%至12%,缴存基数要逐步调整为工资总额,同时,各县(区)要有序提高乡镇(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应全部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将纳入缴纳范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指导要求,我市加快研究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的有效办法,配合省厅一起研究相关意见。同时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缴存范围,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维权意识,在签署劳动派遣合同时,事先约定缴交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优化贷款政策,重点满足首套房、小户型等基本住房需求,为低收入缴存职工提供便利,逐步解决实际存在的“劫贫济富”问题。公积金中心将与财政部门尽快研究困难职工贷款贴息办法,真正让那些特别困难的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优惠。   另外还将视贷款需求情况,适时研究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调整至单位、个人各8%   根据会议要求,我市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在预算安排上,将提前充分考虑提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全市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要调整至单位、个人各8%,力争10%至12%,缴存基数要逐步调整为工资总额,同时,各县(区)要有序提高乡镇(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应全部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并可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度保障任务量或住房公积金存量进行合理分配。   此外,缴存职工享受城镇低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缴纳房租或物业费超出职工家庭收入规定比例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鲁北晚报 近日,记者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提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并且提取政策放宽,适度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对低收入职工,可在现有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将缴纳物业费等纳入提取范围。   &&&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调整至单位、个人各8%   根据会议要求,我市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在预算安排上,将提前充分考虑提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全市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要调整至单位、个人各8%,力争10%至12%,缴存基数要逐步调整为工资总额,同时,各县(区)要有序提高乡镇(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应全部用作公共租滨州市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个人对账查询 1、对账内容 职工根据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年度对账单,核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月到账金额、提取使用金额、账户余额数是否正确。个人对账年度为会计结算年度(即上年7月到本年6月),一般在每年7月份进行。 2、对账方式 一般情况下,职工对账由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单位转发对账单,单位应及时将职工对账单发给职工,并及时将核对结果书面反馈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由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或因单位撤销、破产等无法通过单位对账的,可持身份证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直接向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查询或对滨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围内的调动); (五)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非本市户口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含1年)滨州日报滨州讯(通讯员 苏向华 邹江山 傅莹 报道)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实行“一站式”服务,打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生工程”.   该中心将建设住房公积金一流服务大厅,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简化办事环节,优化业务流程,全方位提速增效;整合银行、担保、房产等部门,提供“一条龙”服务,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站式”办理;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提升服务标准,创新并实施“五心服务”,创建属于自己的服务品牌。   同时,该中心将优化“三位一体”防范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强化信息管理和共享,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实现风险稽核、资金审批、贷款审批全覆盖的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权力配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9:30-17:00 周六、日:9:30-16:00 地 址: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389号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9:30-17:00 周六、日:9:30-16:00 地 址: 滨州市黄河五路府右街46号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9:30-17:00 周六、日:9:30-16:00 地 址: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48号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4351698 地 址:邹平县黛溪三路中国工商银行邹平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4329605 地 址:邹平县黛溪三路中国农业银行邹平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4266813 地 址:邹平县鹤伴二路268号中国建设银行邹平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2321232 地 址:博兴县胜利3路298号中国工商银行博兴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2386371 地 址:博兴县博城3路83号中国建设银行博兴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5321621 地 址:惠民县文庙街5号中国工商银行惠民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5321656 地 址:惠民县南门大街路东北首中国建设银行惠民县城北分理处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5327722 地 址:惠民县东门大街2号中国农业银行惠民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6321434 地 址:无棣县棣新4路1号中国工商银行无棣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6321403 地 址:无棣县中心大街131号中国农业银行无棣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6321572 地 址:无棣县中心大街166号中国建设银行无棣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7322229 地 址:沾化县富城路432号中国建设银行沾化县支行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8211713 地 址:阳信县阳城3路967号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8211644 地 址:阳信县阳城3路945号惠民县管理部 一、按照市管理中心授权书授权委托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编制落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对本管理部的会计、财务核算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审核;公用印鉴管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催缴、催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制单、记账、凭证装订、账簿打印;档案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录入报送;空白支票、国债、往来收据、定期存单的保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民县财政局213房间博兴县管理部 一、按照市管理中心授权书授权委托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编制落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对本管理部的会计、财务核算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审核;公用印鉴管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催缴、催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制单、记账、凭证装订、账簿打印;档案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录入报送;空白支票、国债、往来收据、定期存单的保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博兴局财政局4楼邹平县管理部 一、按照市管理中心授权书授权委托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编制落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对本管理部的会计、财务核算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审核;公用印鉴管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催缴、催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制单、记账、凭证装订、账簿打印;档案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录入报送;空白支票、国债、往来收据、定期存单的保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601房间阳信县管理部 一、按照市管理中心授权书授权委托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编制落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对本管理部的会计、财务核算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审核;公用印鉴管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催缴、催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制单、记账、凭证装订、账簿打印;档案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录入报送;空白支票、国债、往来收据、定期存单的保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阳信县财政局4楼沾化县管理部 一、按照市管理中心授权书授权委托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编制落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对本管理部的会计、财务核算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审核;公用印鉴管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催缴、催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制单、记账、凭证装订、账簿打印;档案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录入报送;空白支票、国债、往来收据、定期存单的保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沾化县财政局东3楼无棣县管理部 一、按照市管理中心授权书授权委托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编制落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对本管理部的会计、财务核算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审核;公用印鉴管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催缴、催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制单、记账、凭证装订、账簿打印;档案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录入报送;空白支票、国债、往来收据、定期存单的保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无棣县财政局111房间滨州日报讯 为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及时快捷地了解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以下几种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转“5”号键,或者拨打“118114”、“114”转人工服务,通过个人身份证号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滨州市内收取普通市话费,市外需要加拨区号。   2、短信查询   移动用户绑定公积金账号后,编辑“CXDZGJJ”发送至可查询绑定账号的公积金信息。   3、网站查询   登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网(www.bzgjj.cn),首先在查询中心注册个人账户(需填写个人公积金账号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滨财综[2013]3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自2013年10月起,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将进行调整。 据悉,调整后,缴存基数暂按2013年10月份应发工资(不包括补发补扣工资)扣除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取暖补贴后的余额。本次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时间为日至10月31日,市直各统发工资单位经办人可持财政局代发工资系统中打印出的10月份工资表,于10月26日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数据办理相关调整基数业务。此外,市直财政不代发工资单位调整时间为10月17日至12月13日。各单位经办人可于2013年1如果我有公积金贷款,准备再购买一套住房,请问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第二套房贷政策有没有变化? 还完第一次公积金贷款以后,可以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再问一个问题,退休职工如果够房能用子女或者子女配偶的房产做抵押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或者其子女可以直接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在我市是允许的吗?如何办理?请马主任给大家介绍一下好吗?谢谢!不可以,因为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您的子女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必须是您子女本人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必须是您子女本人或配偶购房,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标准是怎么算的?最低额度是多少?这一额度是根据什么规定的?单位应该缴多少?每个月缴存的比例应该占职工工资的多大部分?谢谢!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要求,按照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我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7000元,下限为1400元。自2011年1月起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及缴存比例进行调整:1、缴存比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各6%提高为各8%;2、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报哪些资料,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大约需办理多长时间。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资料:1、买卖双方个人资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预付款收据;3、买卖双方协议;4、买卖契约;5、卖方声明。6、贷款资金打入卖方账户。办理流程需要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我因工作调动出现多账户,如何并户首先需要在滨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bzgjj.cn)下载住房公积金转移、并户申请表,各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单位加盖公章(转移表加盖原单位公章,并户表盖现单位公章,)再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并户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吗?要不要收取手续费?一次性还款后能不能直接提取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到期还款后能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请马主任给介绍一下好吗? 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不收取手续费,一次性或到期还款后能提取。我在单位工作了三年,现在辞职不干了,公积金咋提出来?(1)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应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口职工或农业户口职工(含农村居住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我想请问一下,住房公积金除了买房,是不是还可以装修,他的具体用途有哪些呢?我们又该怎样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除了买房可以提取外,凡是符合以下几点,都可以提取:(1)购建、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2)离、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围内的调动);(5)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7)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患规定的九种重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非本市户口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调到济南工作了,公积金怎么转过去?已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对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转移证明原件。(内容主要包括缴存人的姓名、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汇入方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行号等有关信息)我想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对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有限制吗?1、你的公积金账户已在贷款时质押冻结;2、要想提取,需先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办理账户解冻手续;3、结清公积金贷款提取,须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及解冻通知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公积金一楼大厅支取专柜办理支取手续。可提取“结清证明”记载的还款日期当月的公积金存储余额。请问公积金的具体用途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用途是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现在滨州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么?若有怎么办理?若没有以后会有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关规定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 办理手续:本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个人开户申请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办理开户手续。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1年底在滨州市开通。 据介绍,该号码是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为广大市民提供个人账户信息、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贷款业务及公积金缴交业务等常用咨询服务,基本能够满足市民的普通公积金业务需求。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了解到最新的公积金政策,进行各项业务咨询。除了开通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外,市民还可以通过注册滨州公积金网(www.bzgjj.cn),登陆后就可以随时进行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来源:滨州新闻网)   近期,济南、武汉、镇江等城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有些地方公积金购房可异地互贷或申请父母成为共同还款人。记者走访了解到,申请父母成为共同还款人目前滨州市尚未有相关政策,而异地贷公积金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进行申请。   今年10月下旬,武汉市在一项通知中规定,异地购房可提取本地公积金还贷。 此外,前天镇江出台公积金新政规定,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相当于子女买房时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减轻了购房家庭的经济负担。   就上述问题,记者询问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目前滨州没有关于可以申请父母成为共同还鲁中晨报   全媒体记者 齐国利 通讯员 卜玉萍 徐九峰 报道   晨报滨州讯 9日下午,记者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滨州市住房公积金2012年上半年实现“双过半”,截至6月底,滨州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457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5.03%。   据悉,今年以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主动应对新形势,扩覆增量为重点,个贷发放抓安全,规范管理上水平,团结奋进开新篇”的总体思路开展各项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上半年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的可喜成绩:截至6月底,滨州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 4457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5.03%,同比增长22.20% ;当年3997人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支付5513.30万元公积金账户利息 全媒体记者 齐国利 通讯员 卜玉萍 徐九峰 报道 晨报滨州7月2日讯 今日下午记者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滨州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支付了5513.3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比去年增加1443.46万元,同比增长35.47%,按平均计算为每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账户支付利息286.41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结息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利息结息日。日结转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30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王丽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作为16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之一,张光峰市长向全市人民着重承诺:提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5万元、15万元,分别提高到30万元、20万元;还款期限由原来的15年、10年,分别延长至20年、15年。3月27日,记者在全市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张光峰市长这一承诺得到落实,并且民营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力度将加大。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全年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06亿元,实际发放贷款7.64亿元,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市已累计向2139滨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向保障房倾斜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3月27日,记者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上获悉,2012年将逐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去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64亿元 201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单位255个,新增缴存职工12692人;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7.47亿元,比上年增长38.8%,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64亿元,增长22.12%,完成全年计划的150.98%;全市支取住房公积金1.43亿元,增长19.22%,完成全年计划的118.97%。 &&全市85992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6.78亿元 1月1日上午,滨州市区第一个用户拨打114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热线电话,这标志着滨州联通和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携手合作,开发周期三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便民服务正式开通,这也是全省第一家地市级114平台开通此类业务,也进一步使114成为广大市民衣、食、住、行首选和必选的综合语音导航平台。   滨州114和116114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完全依托滨州联通信息导航查号业务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库,是该公司信息导航业务中心、信息化支撑中心和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开发成功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客户通过拨打114和116114即可对本人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查询。这也是继滨州联通开通(一) 贷款程序 1、借款人应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部队军官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结婚证件); (2)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3)借款人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4)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5)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有关购房自筹资金证明,如购房定金收据等;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2、借款人持以上所列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3、个贷科对借款人的证明材料和资(一)额度和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信用贷款原则上不得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鉴于目前住房公积金积累额较少、借款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现房抵押贷款额度暂定在25万元以内,信用贷款额度暂定15万元以内,以后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积累情况再逐步提高额度。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暂定最长15年,个人信用贷款的期限暂定最长10年。 (二)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执行政策性贷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当前具体执行标准请关注市管理中心最新通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 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了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及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5、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和上市已购公有住房; 6、 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7、 借款人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调查; 8、 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办理现房抵押贷款时,其(一)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次后符合销户支取的,可以办理销户支取。 (二)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必须由单位指定的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办理支取手续。 单位因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已清算完毕的,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由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直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个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已在房产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低于30%的购房预付款收据或发票;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 (2)经有关部门批准单位集资建房的,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首先由单位凭上级部分批准集资建房文件(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所载明日期或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或结清住房贷款一年以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期间的贷款本息总额。 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还款记录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还款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职工结清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结清证明所载明日期当月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 2、 离休、退休; &&&&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4、 出境定居的; 调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围内的调动);&&&& 5、 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 享受城市居民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情况,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填报《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滨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经批准后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其中,单位有欠缴金额的应先补缴,无力补缴的应当明确缴存责任主体后才能办理。单位严重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可以向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工会组织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1、 需填报的表格: 填报《滨州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应提供的资料: 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全体委员会议通过的决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情况特殊的,应当根据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全市行政和全额事业单位以及其在职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及缴存比例,由市政府根据我市财政状况统一调整。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并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提高的具体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定。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缴交基数不得超过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1、需填报的表格: 在市区登记的单位,应提交《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或比例的请示》。 2、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职工工资收入清册单位未按规定时间、范围、基数等缴存住房公积金造成漏缴少缴的,应及时办理补缴手续。 1、需填报的表格: 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三联和“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三份(财政代发工资单位填写一式四份),连同开具的转帐支票一并送开户的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补缴手续。 2、应提供的资料:单位补缴说明及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职工因调动工作,需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转入到新单位中,应先由原单位为职工办理停缴手续后,再办理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1、需填报的表格: 单位填报《滨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一式三联),并需由转入、转出单位分别加盖单位公章(若转入单位在本市以外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转入单位可不加盖公章)。 2、应提供的资料: 若转入单位在本市以外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单位应按属地原则,到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1. 需填报的表格: 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清册汇总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 2.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职职工名册。 3.缴存方式和时间 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应在单位发薪日后五日内,依据“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及转帐支票,作为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到开户的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缴交。&&& 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账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9月27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龙卡揭牌及发放仪式在无棣县举行,无棣县成为滨州市第一个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县。省建设银行副行长张维国,副市长尚龙江为全市住房公积金龙卡揭牌。仪式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马良德、市建设银行行长修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处长栾厚杰、省建设银行副行长张维国先后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明月主持揭牌仪式;县长丁海堂发表讲话。   尚龙江强调,住房公积金是我市职工家庭购建自主住房的重要资金解决途径之一,也是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事关国计民生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发放,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的提升,必将本报9月27日讯 (记者 王丽丽 通讯员 艾红芳 苏向华 侯宝富) 27日,滨州市首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无棣举行揭牌仪式。无棣县共13260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陆续发放到员工手中。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棣县管理部主任侯宝富告诉记者,自8月1日起,无棣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开始员工个人信息的统计,历时半 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将全市与建行系统连接的共13260位住房公积金用户信息核对完毕。在审核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退休、死亡员工住房公积金没有支取、由于职位的变换,会有一人最多存在四个账号的情况,还有个人信息不准确,如身份证信息有误等。为此,无棣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专门聘请了7位中学老师对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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