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系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现场会准备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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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局
发布日期:
关于印发孙华山副局长《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的通知
青安监〔2015〕90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4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重庆召开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现场会,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现将孙华山同志讲话(摘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4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重庆召开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现场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总结推广重庆等地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经验,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考察了重庆市巴南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情况;交通运输部公路院专家介绍了公路护栏相关标准情况,重庆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做了经验交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同志围绕如何做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
孙华山副局长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
(一)实施防护工程是坚守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现实要求。
(二)实施防护工程是加快适应新形势新挑战的迫切需求。
(三)实施防护工程是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
(一)有序推进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
(二)有效提升了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水平。
(三)健全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
(四)持续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
当前我国公路交通现代化水平还不高,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安全基础依旧不牢不实,还不能适应道路交通快速发展的安全需求,事故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村地区低等级公路安全设施欠账较多。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有限,部分地方政府往往只注重道路通达性、忽视安全性,一些道路仅仅是把路面修通了,缺乏配套安全设施,成为了&裸体路&、& 光板路&,翻车坠车事故高发。年全国发生的279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排名前四位的分别是云南(30起)、贵州(17起)、西藏(16起)、四川(15起),均位于西南部山区省份,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道路基础条件差,安全设施严重不足,通行安全风险很大。
(二)部分现有公路技术标准要求不高。一是一些农村地区低等级公路未经过详细设计,多数依靠当地百姓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修建,未考虑道路线性、几何尺寸等因素,设计施工水平较低。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道路交通构成、交通流量已发生明显变化,按照原来标准修建的道路技术指标已不适应实际交通安全运行要求,形成新的安全隐患。三是受地形、地质和投资等方面制约,部分公路存在一些多个极限指标组合或连续应用的路段,特别是一些长大纵坡、连续弯道、长大隧道和隧道群,虽然单个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但在多个极限指标叠加效应下整体安全性受限,个别点段事故率明显高于其他路段。
(三)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公路施工单位对施工路段管控不严,未按要求在相关出入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有效的隔离装置等设施,没有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值守与管控。特别是在公路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即将开展交竣工验收时,部分施工单位擅自辙离人员,导致车辆随意闯行;再加上相关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均未完全到位,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2013年以来,全国共有5起重大事故发生在未正式通车的施工路段,占事故总数的14%。今年发生的造成22人死亡、38人受伤的新疆自治区巴楚县&2.24&客车侧翻事故,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深刻。
(四)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管理不规范。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形成,在设计、建设阶段没有开展安全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要求没有落实到位,仅有很少部分公路在竣工验收阶段安排了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参与,这种情况下即使能在公路通车前排查出安全隐患,但由于道路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立即彻底整治存在困难,造成安全生产条件&先天不足&,留下了安全隐患。
(五)综合治理力度不够。近年来,全国车辆超限超载路面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超限超载涉及车辆生产、改装、销售、检验、登记、上牌、货物装载等多个环节,源头治理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导致的桥梁垮塌、路面沉陷事故时有发生,成为制约公路安全水平提升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去年,仅涉及货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就有7起,占总数的54%;有4起事故存在货车严重超载的问题,平均超载率高达147%。
对于以上这些问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安委办等多种平台手段作用,紧紧盯住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前,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所有安全隐患排查,全年要完成3万公里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需把深入落实国办发55号文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聚焦重点难点,明确差距不足,注重实效长效,狠抓落实执行,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各项措施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目标任务。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协调,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的协调督导推动作用,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国办发55号文件的具体规定要求,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优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将道路交通安全&零死亡&作为最崇高的理念、最神圣的职责、最强烈的使命和最硬实的业绩,真正做到重视到位、组织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序组织实施做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系统&三级五覆盖&向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廷伸,加快实现&五级五覆盖&,明晰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需的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效能
一是注重统筹协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精准研判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合力提出针对性、指导性、务实性的对策措施要求;要全力支持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清单;要积极参与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纳入治理范围。二是注重联合执法监督检查。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各地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考核制度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进度较慢、质量不高、进展不均衡的地区要进行约谈通报。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办公室的平台作用,督促公安、交通运输、质检、工商、工信等部门切实形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合力,严查车辆超限超载、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落实&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好源头安全防范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安全隐患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落实安全隐患&不添增量&的关键手段。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类开展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的省份,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三同时&工作各项规定要求;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的省份,要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特别是路况复杂的公路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要求,强化前期预防。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规定要求,积极参与公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将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一律不得通车运行。
(四)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刚刚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对重大和典型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全程督导、联合约谈、督促整改制度。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科学客观的进行事故调查,对涉及的人、车、路要出具专门的分项报告,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运输企业单位及地方政府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或者多次发生事故的,要约谈地方政府负责同志,督促尽快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报请有关部门暂停该区域新建道路项目审批。要通过事故通报、警示信息、整改建议、公布报告等多种形式,督促有关地区、部门、企业和单位对照检查,消除同类安全隐患。
(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综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人、车、路、环境等多个因素,需要采用科学方法和系统思维,以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契机,突出重点难点,勇于创新实践,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尽快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实效。一是开展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驾驶员要在发车前向乘客严肃宣誓,承诺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要求乘客确保系好安全带(五不一确保)。同时,组织拍摄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宣传片,规范宣誓承诺的内容和形式,指导各地积极开展试点。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谈心对话活动。积极借鉴近年来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工作经验做法,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省、市、县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对话活动,把工作做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车辆、每一个驾驶员,进一步督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要求。三是制定落实国发30号文件的若干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炼梳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30号)中的相关要点,提出落实30号文件的简明扼要、便于掌握的若干规定,督促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真正做到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四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制作典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确保警钟长鸣,切实做到&一厂有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督促各地区、各企业、各单位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防患未然。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早准备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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