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2016年的业务合作伙伴信用风险险主要来源于哪些业务

& 2016年建设银行的上班时间
2016年建设银行的上班时间
2016年建设银行的上班时间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去银行办理业务,但是银行已经下班了,各大银行的上班时间又不一样,所以经常有人白跑一趟。2016年建设银行的上班时间建设银行营业时间一般为8:30-17:00。具体准确时间到本地建行或者拨打客服电话95533详细咨询,因为每个地方的时间差一样。建设银行营业时间是8:00(或9:00)-17:30(或16:30),看各地的政府规定及本地城市的大小,自助银行是24小时营业。个人业务周末是不休息的(除了基金和银证业务以及个人贷款业务外),对公业务周末休息。建设银行营业时间依旧为上午9点到下午5点。具体到某一家网点,可以先打95533询问网点电话,再具体咨询。大致时间,城区储蓄网点一律9:00-17:00;郊区关门时间早一点。部分网点周六日可能休息;建设银行省行上班时间是8:30或者9:00开门,下午4:30-5:30关门。会计结算网点9:00-11:30、13:00-16:30,周末不营业。由于南北气候差异,一般个人业务网点周末是不休息的,而对公业务网点双休不上班。一般星期一到星期五是9点到17点,周六日下午4点30就关门了。建设银行简介中国建设银行(简称建设银行或建行,最初行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甲午年)10月1日,是股份制商业银行, 是国有五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121 家(2012年),在香港,台湾,墨尔本等地设有分行,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于2013年6月末,市值为1,767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五位。日,2014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出炉,建行蝉联全球第二大企业。相关阅读推荐2016年建设银行的上班时间2016年交通银行上班时间表2016年中国银行上班时间表2016年工商银行上班时间表2016年农业银行上班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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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2016年专业岗位暑期实习生招录公告
发布人:沈雄白资讯来源:外联部 点击数量:2270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专业岗位暑期实习生招录工作,主要面向浙江大学优秀学子,通过课题研究、项目学习的方式,为同学们提供了解、学习银行各项业务的机会和平台,欢迎广大学子积极报名。
一、实习课题项目
实习项目或研究课题名称
公司业务部
对公业务大数据应用与系统开发
本科及以上
数学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集团客户部
港口、石化等行业研究
本科及以上
港口、石化相关专业
或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机构业务部
同业及托管业务产品创新
本科及以上
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养老金业务部
养老产业发展与养老项目投资研究
本科及以上
&网络银行业务部
各类互联网+客户营销方案研究和落实
本科及以上
电子商务、互联网方向
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
去库存背景下银行对策实证分析
本科及以上
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
全省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城市运行探析
本科及以上
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电子银行部
重点客群(个人类)营销方案研究
本科及以上
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电子银行部
互联网营销方式研究和实践
本科及以上
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电子银行部
社区金融服务平台研究和建设
本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资产保全部
协助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工作
本科及以上
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造价咨询业务部
安装工程专业工程
本科及以上
给排水、暖通、建筑智能化、市政(道路桥梁)
产品创新与管理部
企业财资报告工具编制
本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办公室(法律事务部)
银行法律事务实践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专业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相应模块微信端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研发
本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类相关专业
资金结算业务部
工商注册通业务拓展
本科及以上
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资金结算业务部
支付结算管理及商机挖掘课题
本科及以上
会计结算及结算数据分析方向
风险管理部
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控研究
本科及以上
经管、金融类相关专业
风险管理部
预警信息共享平台的开发和建设
本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类相关专业
二、实习时间:2016年7月至8月,具体时间根据项目进度协商确定。
三、实习地点: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本部大楼,杭州市解放东路33号。
四、招录对象:以浙江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为主,同样欢迎其他年级在校学生报名,学历和专业要求以具体项目为准。
五、实习优势:
1.实习期间,我行将指派业务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实习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完成课题项目。
2.实习期间,我行将提供实习补助和午餐补贴,并缴纳人生意外保险。
3.实习结束后,我行将出具实习鉴定和证明,便于同学们今后寻找就业机会。
4.对于实习表现优异的同学,我行将给予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2017年校园招聘优先录用的机会。
七、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按附件格式填写报名信息,并发送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人力资源部
使用者: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未经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用与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建设银行:2016年年度报告_全景网
&>&&>&&>& > 正文
建设银行:2016年年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股股票代码:   )
      年年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为您创造价值的银行
公司基本情况
董事长报告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利润表分析
     资产负债表分析
     贷款质量分析
     现金流量表分析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业务运作
     公司银行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
     资金业务
     海外商业银行业务
     综合化经营子公司
     地区分部分析
     机构与渠道建设
     信息技术与产品创新
     人力资源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架构
     信用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管理
     国别风险管理
     并表管理
 内部审计
 资本充足率
企业社会责任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本行主要股东
优先股相关情况
 优先股发行与上市情况
 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优先股回购或划转情况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治理报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
会计师事务所酬金
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报告书
监事会报告书
  组织架构图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备查文件目录
附录一 外部审计师报告及财务报表
附录二 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
述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前瞻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
望是合理的,但这些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
险和国别风险。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有效管理以上风险,具体情况请注意阅读 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部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
京,其前身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年  月。本行于   年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于   年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于   年末,本行市值约为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五位。本
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按照一级资本排序的    年全球银行   强榜单中,位
  本行设有    个分支机构,拥有    位员工,服务于亿万个人和公司客
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本行在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商业银行类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共拥有境外各级机构   家;拥有
基金、租赁、信托、人寿、财险、投行、期货、养老金等多个行业的子公司。
  通过加快向综合性银行集团、多功能服务、集约化发展、创新银行、智慧银行转
型发展,本行致力于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银行,达到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统一、经
营目标与社会责任目标的统一,并最终实现客户、股东、社会和员工价值的最大化。
  建设最具价值创造力的国际一流银行集团。
  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为社
会承担全面的企业公民责任。
  核心价值观
  诚实 公正 稳健 创造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本行于   年 月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
要。本行 名董事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行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   年度现金股息,每股    元(含税)。
  本集团   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本行法定代表人王洪章、首席财务官许一鸣、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方秋月声明并保
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摘要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
据,以人民币列示。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16 年  2015 年  变化(%)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利息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其他非利息收入
业务及管理费
资产减值损失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于 12 月 31 日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贷款损失准备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注:本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主办方欢迎投资者的广泛意见,但为了共同营造和谐的交流气氛,需提醒投资者的是,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内容不得含有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攻击性的、缺乏事实依据的和违反当前法律的语言信息,相关重复问题不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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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目 录 1 背景 4 1.1 银行简介 4 1.2 报告目的 4 2 资本充足率 5 2.1 并表范围 5 2.2 资本充足率 6 2.3 并表子公司的监管资本缺口 7 2.4 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 7 3 资本管理 8 3.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8 3.2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8 3.3 资本构成 8 4 风险管理 12 4.1 风险管理体系 12 4.2 风险加权资产 12 5 信用风险 14 5.1 信用风险管理 14 5.2 信用风险暴露 15 5.3 信用风险计量 16 5.4 资产证券化 23 5.5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26 6 市场风险 27 6.1 市场风险管理 27 6.2 市场风险计量 27 7 操作风险 29 8 其他风险 30 8.1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 30 8.2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31 9 薪酬 32 9.1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32 9.2 薪酬政策 32 1 9.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情况 34 附录:资本构成信息 35 释义 51 2 重要提示 本行保证本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办法(试行)》要求,本集团应按季度、半年和年度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但不 同频率披露内容有所不同。本集团将每年发布一次较详细的资本充足率报告,摘 要资料自 2013 年 3 月起每季度提供一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资本充足率报告》是按照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 制,因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部分资料不 能与《中国建设银行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比较,尤其在披露信用 风险暴露时最为明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 1 背景 1.1 银行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 在北京,其前身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股票代码 601939)。于 2016 年末,本行市值约为 1,926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 银行第五位。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按照一级资本排序的 2016 年全球银 行 1000 强榜单中,位列第二。 本行设有 14,985 个分支机构,拥有 362,482 位员工,服务于亿万个人和公司 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本 行在 29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商业银行类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共拥有境外各级机构 251 家;拥有基金、租赁、信托、人寿、财险、投行、期货、养老金等多个行业 的子公司。 1.2 报告目的 本集团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银监会关于印发 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本报告将提供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资 本构成、风险管理体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计量及管 理、薪酬等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让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本集团资本管理、 风险管理和薪酬管理的状况。 4 2 资本充足率 2.1 并表范围 本集团依据银监会 2012 年 6 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 量资本充足率,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 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 2.1.1 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根据监管要求,本集团未将工商企业及保险类子公司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计 算范围,导致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范围存在一定差异。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范围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表 1: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是否纳入 是否纳入监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类别 注册地 财务并表 管并表 1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中国上海 是 否 1. 除上述一级子公司导致的财务并表及监管并表范围差异外,根据监管规则,本集团附属机构下属的部分 工商企业类子公司亦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 2.1.2 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按照监管要求,本集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不同类型的被投 资机构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已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本集团将该类子 公司的资本及风险加权资产均纳入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对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但已纳入财务并表范围的保险类子公司。本集团在 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对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但已纳入财务并表范围的工商企业类子公司。本集 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按照监管规定的风险 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对未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其他金融机构。本集团根据监管规则对该 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限额判断,对于超出限额的资本投资从资本中扣 除,对于未超出限额的资本投资则按照监管规定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 产。 对未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其他工商企业。本集团按照监管规定的权 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5 表 2:前十大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投资余额 本行直接 本行间接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人民币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注册地 百万元) (%) (%)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 1 32,878 - 100% 中国香港 有限公司 2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8,163 100% - 中国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巴西)股份 3 6,906 - 99.31% 巴西圣保罗 有限公司 4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320 - 100% 中国香港 5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409 67% - 中国安徽 中国建设银行(伦敦)有限 6 2,861 100% - 英国伦敦 公司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7 1,955 85% - 中国北京 司 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 8 1,629 100% - 卢森堡 公司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 9 1,502 75.1% - 中国天津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10 1,334 100% - 有限公司 吉隆坡 总计 64,957 1. 排序按照股权投资余额从大到小排序。 表 3:前十大采取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投资余额(人 本行直接持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所属行业 民币百万元) 股比例 (%)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 3,902 51% 中国上海 保险业 司 总计 3,902 1. 采取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是指在计算合格资本时需全额扣减或符合门槛扣除的资本投资。 2.2 资本充足率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 14.94%,一级资本充足率 13.15%,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 12.98%,均满足监管要求。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相比,本集团资 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下降 0.45、0.17 和 0.15 个百分点。 2016 年,本集团通过内部利润留存实现了资本稳健增长;主动推进表内外 各类业务结构优化,强化条线风险加权资产管理,风险加权资产增速低于资产增 速。但受原不合格次级债可计入资本金额减少、四季度市场利率波动导致投资重 估储备下降等因素影响,全年资本净额增速低于风险加权资产增速,资本充足率 有所下降。 6 表 4:资本充足率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 本行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计量的资本充足率 1 资本净额: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549,834 1,456,011 1,408,127 1,328,994 一级资本净额 1,569,575 1,475,184 1,427,847 1,348,654 资本净额 1,783,915 1,686,768 1,650,173 1,567,187 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2 12.98% 12.89% 13.13% 12.94% 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3.15% 13.06% 13.32% 13.13% 2 资本充足率 14.94% 14.93% 15.39% 15.26%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计量的资本充足率 核心资本充足率 3 12.55% 12.57% 12.35% 12.32% 3 资本充足率 15.31% 15.16% 15.43% 15.19% 1. 自 2014 年半年报起,本集团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 底线要求。 2.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及资本净 额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3. 核心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核心资本净额及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2.3 并表子公司的监管资本缺口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配 套政策的要求和当地监管要求,本行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 构均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 2.4 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 2016 年,本集团各海外子公司在增资、投资并购及支付股息等资本转移方 面未遇到重大限制。 7 3 资本管理 3.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包括治理架构、风险识别和评估、压力测试、资 本评估、资本规划和应急管理等环节。在综合考量和评估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的基础上,本行衡量资本与风险的匹配水平,建立风险与资本统筹兼顾的管理体 系,确保在不同市场环境下持续保持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本行按 年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持续推进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方法论的改进优化,目前 已形成较为规范的治理架构、健全的政策制度、完整的评估流程、定期监测报告 机制及内部审计制度,促进了本行资本与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 能够满足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目前,本行资本水平与主要风险水平和 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 配,在充分覆盖风险的基础上并保有适当资本缓冲,为稳健经营和业务可持续发 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2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本行于 2014 年 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
年资本规划》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资本规划综合考虑了监管要求以及本行转型发展规划、风险偏好、风险水平 和风险管理能力、融资能力、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等因素,采用最新监管规则前瞻 性地对未来资本供给与需求进行预测,兼顾短期与长期资本需求,确保资本水平 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及内部管理目标。 本行根据中长期资本规划确定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制定年度资本充足 率管理计划并将其纳入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确保年度资本管理计划与各项业务计 划相适应,并保证资本水平高于内部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本行通过对资本充足 率水平进行动态监控、分析和报告,与内部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进行比较,采取 包括合理把握资产增速、调整风险资产结构、提高内部资本积累、从外部补充资 本等各项措施,确保本集团和本行的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内部管 理需要,抵御潜在风险,支持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3 资本构成 3.3.1 资本构成 下表列示本集团资本构成情况。 8 表 5:资本构成 于 2016 年 于 2015 年 (人民币百万元)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 250,011 250,011 1 资本公积 132,800 157,613 盈余公积 175,445 153,032 一般风险准备 211,134 186,383 未分配利润 784,164 669,80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069 4,121 2 其他 798 (5,330)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商誉 3 2,752 1,946 3 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2,083 1,657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 (150) - 的储备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 3,902 3,902 投资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19,659 19,659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82 61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155,684 170,147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58,281 50,01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75 2,165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 1,549,834 1,408,127 一级资本净额 4 1,569,575 1,427,847 4 资本净额 1,783,915 1,650,173 1. 资本公积含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除外)。 2. 其他主要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 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均为扣减了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的净额。 4.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减去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一级资本净额等于一级资本减去一级 资本扣除项目;资本净额等于总资本减去总资本扣除项目。 3.3.2 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及其他依 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均未超过限额要求,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 除。下表列示本集团门槛扣除限额的相关信息。 9 表 6:门槛扣除限额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扣除限额 与上限的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差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30,178 核心一级资本 3,532 核心一级 资本净额 154,983 124,805 其他一级资本 - 1 的 10% 二级资本 26,646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 核心一级 260 154,983 154,723 心一级资本 资本净额 2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 30,362 的 10% 154,983 124,621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 核心一级 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 30,622 资本净额 232,475 201,853 3 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 的 15% 1. 此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核心一级资本扣除全额扣减项项目之后的余额。 2. 此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核心一级资本扣除全额扣减项目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应 扣除部分后的余额。 3. 此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核心一级资本扣除全额扣减项目、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应扣 除部分、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中应扣除部分、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 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应扣除部分后的余额。 本集团坚持一贯审慎原则,足额计提客户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合计为 582.81 亿元。 下表列示本集团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的相关信息。 表 7: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计量方法 项目 余额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3,490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 限额 41,786 分 如未达到上限,与上限的差额 28,296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3,49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92,498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 44,791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 限额 如未达到上限,与上限的差额 -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44,791 3.3.3 实收资本变化事项 本集团报告期内无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分立和合并等事项。 10 3.3.4 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为拓展海外业务,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在本报告期内,本行新成立了马来西 亚子行,注资 2 亿美元等值马币。 截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本行完成对印度尼西亚 PT Bank Windu Kentjana International Tbk.(简称“Windu 银行”或“温杜银行”)60%股份的收购,对应 收购股份数量共计 99.8 亿股。2017 年 2 月,经中国银监会和印尼监管机构的批 准,温杜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印度尼西亚)股份有限公司(PT Bank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Indonesia Tbk)。 2016 年 10 月,保监会审批同意本行所属子公司建信人寿与宁夏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为宁夏银川,注册资本 10 亿元,建信人寿、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和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90.2%、4.9%和 4.9%。 2016 年,为支持建行新西兰业务持续发展,满足新西兰本地资本充足率监 管要求,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和市场形象,本行向建行新西兰增资 1 亿美元等值新 西兰元。 2016 年 4 月,本行对建行巴西(原名 Banco Industrial e Comercial S.A.,简 称 BIC 银行)增资 7.6 亿雷亚尔。 建信期货是本行于 2014 年通过建信信托收购的子公司,建信信托持股 80%。 2016 年 12 月 15 日,经建信信托第 4 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建信信托向建信期货增 资 4 亿元。 11 4 风险管理 4.1 风险管理体系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等构成 本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下图展示了本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 董事会 监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总行层面 风险管理与内控管 行长 理委员会 首席风险官 副行长 风险管理部 信贷管理部 资产负债管理部 战略规划部 公共关系与 内控合规部 (流动性风险) 企业文化部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银行账户利率 (战略风险) (声誉风险) (案件风险) 风险) 分行及子公 司管理层 分行及子公司风 注:1. 为第一报告路线, 为第二报告路线。 分行及子公司层面 险管理部门 2.除上述风险外的其他风险均已纳入我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本行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下设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战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整体风险 状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定期审议并通过集团的风险偏好陈述书,并作为风险管理 架构的核心组成部分,通过相应的资本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政策和业务政策等加 以体现和传导,确保本行业务经营活动符合风险偏好。监事会对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建设及董事会、高管层履行全面风险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高管层负责执行 董事会制定的风险战略,负责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行高管层设首席风险官,在职责分工内协助行长组织相应的风险管理工 作。风险管理部是全行业务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是全行信用风险的 综合管理部门。授信审批部是全行信用业务授信、审批的综合管理部门。资产负 债管理部是流动性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内控合规部是内部控制管理、合规风险 和操作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各类风险则分别由相应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4.2 风险加权资产 银监会于 2014 年 4 月 2 日正式批准了本集团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实施申请, 因此自 2014 年二季度起本集团开始采用高级法计量资本充足率。其中,对符合 12 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零售信用风险 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操 作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采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 和其他方法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 表 8:风险加权资产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加权资产 风险加权资产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0,821,591 9,632,990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 7,465,207 7,285,947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 3,356,384 2,347,043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103,494 71,624 内部模型法覆盖部分 58,277 36,663 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 45,217 34,961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012,689 986,906 因应用资本底线导致的额外风险加权资产 - 30,562 总计 11,937,774 10,722,082 13 5 信用风险 5.1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行的义务或承诺, 使本行蒙受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 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计量、控制、监测和报告信用风险,将信用风险控制 在建设银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并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本行基于建设银行的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制定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包括: 行业政策:严格落实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顺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趋 势,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强化绿 色信贷管理,引导全行主动调整行业结构,通过细化行业分类管理,优化 完善行业政策定位及信贷安排,切实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和集中度风险。 客户政策: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我行风险偏好和行业客户风险特征不同, 明确不同行业的客户准入底线和分类标准,强化客户选择;针对不同客户 群金融服务需求采取差异化信贷政策安排,提高客户综合贡献度。 区域政策:依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各区域经济 运行特点,充分考虑不同分行所在区域的资源禀赋、市场环境、市场潜力 和管理基础,明确各分行信贷业务发展导向和差别化政策安排。 产品政策:挖掘客户需求,着眼资本节约,巩固传统优势产品,提高低资 本占用产品及高收益产品占比。加强产品创新,并根据不同产品风险特征 和关键风险点,制定差别化管理流程、管理要求和准入条件。 限额政策:基于我行当前资产组合结构,考虑信用风险、收益、宏观政策、 市场发展潜力等各种因素,制定涵盖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以及建设银 行各级机构等多维度的限额指标,实现信贷资源的最优配置。 本行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包括全面及时的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风 险缓释与控制、风险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能贯彻执行既定的风险偏好和 战略目标,能有效维护建设银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与建设银行风险管理文 化相匹配。 风险识别:对产品与业务中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同时关注信用风险与其 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防范其他风险导致信用风险损失事件的发生。 风险计量:在单一与组合两个层面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与评估。单一信 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以及特定贷款或交易,组 合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建设银行各级机构及国家、地区、行业 等。 14 风险监测:对单个债务人或交易对手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投资组 合进行整体监测,防止风险在国别、行业、区域、产品等维度上的过度集 中。 风险缓释与控制:综合平衡成本与收益,针对不同风险特性确定相应的风 险控制策略、缓释策略,采取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 风险补偿和风险缓释等措施,有效缓释建设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并能降 低建设银行监管资本的占用。 风险报告: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信用风险报告应遵循 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信用风险报告,以满足 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信用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2016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本集团严守风险 底线,深化信贷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着力增强全面信用风险管控能力、信贷结构 精准调控能力和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能力。扎实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强化信贷基础 管理水平,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加大风险化解力度,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5.2 信用风险暴露 5.2.1 信用风险暴露概要 下表列出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信用风险暴 露情况。 表 9:信用风险暴露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 1 表内外资产风险暴露 11,198,467 11,659,284 公司风险暴露 6,843,372 1,907,804 主权风险暴露 - 3,091,879 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 3,295,596 零售风险暴露 4,355,095 288,943 股权风险暴露 - 19,18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 9,039 其他风险暴露 - 3,046,84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 113,182 合计 11,198,467 11,772,466 1. 此处因采用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划分方式,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风险暴露为减值前风险暴露。 15 5.2.2 逾期与不良贷款 逾期贷款 已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逾期 1 天或以上的贷款。截至 2016 年末,本集团(财务并表)已逾期贷款 1,780.99 亿元,比年初增加 49.18 亿元。 不良贷款 本集团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监控贷款组合风险状况。贷款按风险程度总体 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及损失五类。最后三类被视为不良贷款和垫款。 今年以来,本集团继续扎实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全面强化风险监控与信贷检 查,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加快不良贷款处置,信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平稳。截至 2016 年末,本集团(财务并表)不良贷款余额 1,786.90 亿元,比年初增加 127.10 亿元。 5.2.3 贷款减值准备 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评估方法分为个别方式评估和组合方式评估两种。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和垫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 表明其已出现减值,则将该贷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按该贷款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该贷款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客户贷款和垫款,本集团采用滚动率方法评估组 合的减值损失。该方法利用对违约概率和历史损失经验的统计分析计算减值损 失,并根据可以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资料进行调整。 对于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垫款,本集团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并以组合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组合方式评估考虑的因 素包括:(i)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ii)从出现损失到该损 失被识别所需时间;及(iii)当前经济和信用环境以及本集团基于历史经验对目前 环境下损失的判断。 本集团坚持一贯审慎原则,充分评估宏观经济及调控政策等外部环境变化对 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足额计提客户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截至 2016 年末,本 集团(财务并表)贷款损失准备保有额 2,686.77 亿元,较年初增加 180.60 亿元。 5.3 信用风险计量 5.3.1 内部评级法 2010 年至 2012 年,银监会对本集团内部评级法实施情况开展预评估、现场 评估和验收评估,于 2014 年 4 月批准本集团实施内部评级法。银监会认为本集 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评级管理架构,政策制度覆盖了风险识别、风险计量、 16 风险缓释、模型验证、内部审计、资本管理等方面;评级流程较为规范;模型开 发方法论及参数估计基本满足监管规定;建立了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并持续加强 数据录入系统控制,数据质量稳步提升;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模型支持 IT 体系; 内部评级结果在风险管理政策制定、信贷审批、限额监控、报告、经济资本、风 险调整后资本回报(RAROC)等领域得到了深入应用,并作为风险偏好和绩效 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治理结构 本集团对内部评级体系的实施和治理结构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确保了在全面 风险管理架构下,内部评级体系得到有效贯彻和完善发展。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全行内部评级体系管理的责任,监督并确保高级 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必要的内部评级政策和流程。高级管理层承担全行内部评级体 系管理的执行责任。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全行内部评级体系的框架设计,组织内部 评级模型的开发、选择和推广,并对模型进行监测和持续优化,以及牵头制定内 部评级体系相关的管理办法。授信管理部门参与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负 责内部评级的审批。经营管理部门参与内部评级体系建设,负责内部评级的发起 等相关职责。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评级体系及风险参数估值的审计工作。信息管 理部门负责内部评级体系的信息管理,保证内部评级 IT 系统使用数据的准确性、 适当性。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内部评级 IT 系统建设,支持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数 量化的有效运作。 内部评级体系 本行针对非零售风险暴露中不同类型客户的特点,建立了包括适用于大中型 公司类客户、小企业类客户、事业类客户和专业贷款客户等精细化的评级模型, 以计量客户违约概率(PD)。建模方法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建模 数据上,基于本行内部充足的历史数据,采用的数据长度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所提出的“不低于 5 年”的要求。目前,非零售客户内部评级 体系已基本覆盖非零售客户。同时,本行建立了零售评分卡体系,覆盖了零售业 务客户准入、信贷审批和业务管理的完整生命周期,实现了对零售客户或者单笔 贷款未来风险状况的计量。 关键风险参数定义 本集团对于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风险暴露(EAD) 等关键风险参数的定义与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一致。其中, 违约概率是指单笔债项/单个客户在未来一年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 指某一债项违约导致的损失金额占该债项违约风险暴露的比例,即损失占风险暴 露总额的百分比,违约损失率的计量基于经济损失,包含了直接和间接损失,考 虑了回收金额的时间价值等因素;违约风险暴露是指债务人违约时预期表内和表 外项目的风险暴露总额,违约风险暴露包括已使用的授信余额、应收未收利息、 未使用授信额度的预期提取数量以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17 内部评级的应用 客户信用评级是本集团管理与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基础工作,同时,通过在 信贷政策制定、客户选择、政策底线制定、审批指引、客户额度确定及调整、行 业贷款限额设定、产品定价、信贷资产风险十二级分类、损失准备计提、风险预 警、经济资本分配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对提升本集团精细化管理水平发挥 了重要作用。 2016 年本集团继续加强内部评级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非零售信用风险方面, 推进部分大中型公司类客户评级模型优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客户评级机控,实现 海外客户评级工作在澳门和香港地区的线上作业。零售计量结果在客户选择、贷 款审批、客户额度确定及调整、风险预警、经济资本分配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深 入应用,对提升我行精细化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表列示本集团内部评级法下公司风险暴露和零售风险暴露的主要情况。 表 10:内部评级法下公司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 平均违约 加权平均违 风险加权 平均风险 违约概率级别 暴露 概率 约损失率 资产 权重 等级 1 737 0.04% 45.00% 117 15.85% 等级 2 44,651 0.14% 45.00% 16,071 35.99% 等级 3 123,955 0.19% 44.99% 52,720 42.53% 等级 4 142,553 0.25% 44.90% 70,181 49.23% 等级 5 992,648 0.59% 43.49% 712,542 71.78% 等级 6 1,163,329 0.70% 39.90% 817,146 70.24% 等级 7 1,293,050 0.93% 41.12% 1,026,161 79.36% 等级 8 1,323,438 1.23% 41.46% 1,149,455 86.85% 等级 9 580,447 1.63% 37.76% 488,932 84.23% 等级 10 412,352 2.15% 38.62% 376,115 91.21% 等级 11 157,333 2.85% 36.15% 143,288 91.07% 等级 12 120,233 4.29% 39.76% 140,182 116.59% 等级 13 115,434 5.69% 40.29% 150,338 130.24% 等级 14 80,286 7.49% 40.07% 111,884 139.36% 等级 15 81,458 12.99% 36.54% 128,444 157.68% 等级 16 39,581 22.99% 39.54% 76,766 193.94% 等级 17 16,040 41.99% 42.20% 33,219 207.10% 等级 18 12,215 99.99% 42.68% 7 0.05% 等级 19 143,632 100.00% 42.74% 120,881 84.16% 总计 6,843,372 5,614,449 18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 平均违约 加权平均违 风险加权 平均风险 违约概率级别 暴露 概率 约损失率 资产 权重 等级 1 1,169 0.04% 45.00% 185 15.85% 等级 2 23,324 0.14% 45.00% 8,395 35.99% 等级 3 93,824 0.19% 44.99% 39,872 42.50% 等级 4 136,616 0.25% 44.75% 67,165 49.16% 等级 5 1,104,267 0.59% 44.05% 805,146 72.91% 等级 6 1,226,301 0.70% 41.85% 896,009 73.07% 等级 7 1,299,810 0.93% 41.38% 1,037,161 79.79% 等级 8 1,358,240 1.23% 41.25% 1,169,640 86.11% 等级 9 559,233 1.63% 37.68% 473,445 84.66% 等级 10 397,924 2.15% 39.17% 377,995 94.99% 等级 11 129,974 2.85% 37.69% 125,267 96.38% 等级 12 99,410 4.29% 40.05% 116,443 117.13% 等级 13 94,940 5.69% 36.90% 114,401 120.50% 等级 14 73,435 7.49% 38.02% 100,392 136.71% 等级 15 106,371 12.99% 39.33% 181,738 170.85% 等级 16 57,677 22.99% 38.39% 109,668 190.14% 等级 17 4,611 41.99% 37.60% 8,452 183.31% 等级 18 9,136 99.99% 42.32% 5 0.05% 等级 19 117,640 100.00% 42.44% 124,904 106.18% 总计 6,893,902 5,756,283 表 11:内部评级法下零售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 平均违约 加权平均违约 风险加权 平均风险 零售风险暴露类别 暴露 概率 损失率 资产 权重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3,589,830 1.40% 24.00% 988,694 27.54% 合格循环零售 483,642 1.76% 37.31% 53,492 11.06% 其他零售 281,623 4.43% 28.13% 86,915 30.86% 总计 4,355,095 1,129,101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 平均违约 加权平均违约 风险加权 平均风险 零售风险暴露类别 暴露 概率 损失率 资产 权重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2,780,561 1.53% 23.98% 772,018 27.76% 合格循环零售 396,884 1.91% 38.39% 46,585 11.74% 其他零售 298,593 3.97% 27.27% 88,146 29.52% 总计 3,476,038 906,749 19 5.3.2 权重法 本集团对于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的风险暴露,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办法(试行)》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其信用风险加 权资产。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主体及权重划分的权重法 覆盖部分的风险暴露信息。 表 12:按主体划分权重法覆盖部分信用风险暴露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未缓释的 未缓释的 风险暴露 风险暴露 风险暴露 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 11,206,652 10,442,649 9,453,959 8,683,440 现金类资产 2,747,928 2,747,928 2,285,506 2,285,506 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1,211,034 1,211,034 1,380,787 1,380,787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1,869,598 1,755,267 1,030,785 871,350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2,800,413 2,774,909 2,881,140 2,760,014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 112,807 112,107 101,318 101,147 机构的债权 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1,733,359 1,115,189 1,216,877 728,766 对符合标准的微型和小型企业 86,182 84,881 58,059 56,613 的债权 对个人的债权 273,840 269,843 191,663 191,433 股权投资 15,211 15,211 11,812 11,812 资产证券化 8,822 8,822 3,521 3,521 其他表内项目 347,458 347,458 292,491 292,491 表外信用风险 416,419 293,810 283,871 207,884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113,182 113,182 57,634 57,634 总计 11,736,253 10,849,641 9,795,464 8,948,958 表 13:按权重划分权重法覆盖部分信用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0% 4,986,858 4,986,858 2% 8,494 8,494 20% 2,301,041 2,168,332 25% 1,260,037 1,258,548 50% 46,524 46,525 75% 337,377 329,316 100% 2,744,768 2,000,414 250% 34,150 34,150 400% 1,469 1,469
15,535 总计 11,736,253 10,849,641 20 表 14: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和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 暴露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暴露 风险暴露 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 6,472 9,051 核心一级资本 2,785 2,562 其他一级资本 - - 二级资本 3,687 6,489 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11,423 8,396 非自用不动产 1,631 1,490 5.3.3 风险缓释管理 管理政策及过程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行积极开展相关政策制度 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已经形成了完善和统一的制度体系,明确了风险缓释管理底 线。规范了押品的基本管理要求和政策底线,包括押品的接受标准、分类和抵质 押率、受理和审查、价值评估、设立与变更、权证管理、监控、返还与处置、信 息录入与数据维护等。 风险缓释制度以管理流程为主线进行规范,主要包括押品受理和审查、价值 评估、设立与变更、权证管理、监控、返还与处置等环节。突出特点是与业务流 程密切结合,由前中后台部门分别管理。除了流程岗位的人员从属于不同部门之 外,押品管理流程基本统一,均贯穿于业务的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整个阶段, 基本实现押品全生命周期流程的管理。 主要抵质押品类型 从资产类别上来看,本行主要接受的押品可以分为金融质押品、应收账款、 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其他押品四大类。其中:金融质押品包括现金及其 等价物、贵金属、债券、票据、股票/基金、保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应收账 款包括交易类应收账款、公路收费权、应收租金等;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 包括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商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居住用建设用地使用权 等;其他押品包括流动资产、资源资产、设施类在建工程、采矿权、知识产权、 林权等。 抵质押品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押品评估方式上,本行采用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一些特殊 的专业性较强的押品,会采取内外部合作评估的方式。无论采用内部评估或是外 部评估,本行都需对评估操作流程的合规性和评估价值的认定结论进行审核。 外部评估绝大部分在押品首次估值时采用,处置阶段也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 估值。本行制度明确了合作评估机构的准入标准,建立评估机构退出机制,对外 21 部评估机构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常态及动态名单制管理。按照规定,外 部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应经过内部审查。各分行均指定内部评估人员及其部门负责 人对外部评估结果进行初审和复审。 内部估值人员主要职责是贷后重估,还包括一些首次评估中可以直接估值押 品的价值评估。本行要求内部评估人员根据押品的种类、价值波动特性实施不同 频度的动态评估和监测。贷后检查和风险十二级分类工作至少应按季对押品进行 检查并确认形态,如发现押品形态发生变化或市场价格趋于恶化等不利情形时, 应及时开展价值重估,以反映押品的公允价值。 保证人 根据保证人特点,本行可接受的保证人分为一般公司及机构类保证人、合作 担保机构类保证人及自然人类保证人。一般公司及机构类保证人中包括主权、公 共企业、多边开发银行、其他银行以及其他法人和组织。合作担保机构类保证人 专指经建设银行准入合作的专业担保机构及个贷业务项下提供保证的房地产开 发商、汽车经销商、房屋经纪公司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等。自然人类保证人指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的代偿能力的自然人。除业务制度明确规定可采用自然 人保证作为唯一担保方式外, 自然人保证仅作为补充担保手段。 监管计量 本集团在计量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严格按照《商业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认定合格抵质押品 和合格保证。本集团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的信用风险暴露目前暂时没有净额结算 和信用衍生工具这两类风险缓释工具。 下表列示本集团初级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信用风险缓释情况。 表 15:初级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信用风险缓释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合格 其他合格 金融质押 金融质押 的抵质押 保证覆盖 的抵质押 保证覆盖 风险暴露分类 品覆盖的 品覆盖的 品覆盖部 的部分 品覆盖部 的部 部分 部分 分 分 公司风险暴露 488,912 700,194 478,985 359,591 904,241 462,027 总计 488,912 700,194 478,985 359,591 904,241 462,027 本集团在计量权重法覆盖部分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仅考虑《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行)》中认可的权重法下的合格抵质押品或合格保证人的风险缓 释作用。下表列示本集团权重法覆盖部分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缓释分布情况。 22 表 16:权重法覆盖部分信用风险缓释情况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我国中 多边开 其他国 央 政 其他国 发 银 家和地 府、中 我 国 家和地 行、国 (人民币百万元) 区注册 现 金 类 国人民 公 共 我国商 区的中 际清算 的商业 资产 银行、 部 门 业银行 央政府 银行及 银行和 我国政 实体 和中央 国际货 公共部 策性银 银行 币基金 门实体 行 组织 表内信用风险 415,003 151,887 - 196,986 34 51 42 表外信用风险 122,202 235 - 108 - 64 -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 - - - - - 总计 537,205 152,122 - 197,094 34 115 4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我国中 多边开 其他国 央 政 其他国 发 银 家和地 府、中 我 国 家和地 行、国 (人民币百万元) 区注册 现金类资 国人民 公 共 我国商 区的中 际清算 的商业 产 银行、 部 门 业银行 央政府 银行及 银行和 我国政 实体 和中央 国际货 公共部 策性银 银行 币基金 门实体 行 组织 表内信用风险 302,558 292,661 - 175,212 51 37 - 表外信用风险 73,305 198 - 2,484 - - -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 - - - - - 总计 375,863 292,859 - 177,696 51 37 - 5.4 资产证券化 5.4.1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本情况 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等,本行作为发起 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并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探索流动性管理、风险管 理、资本管理等金融工具。同时,为维持本行资产质量稳定,拓宽不良资产处置 渠道,本行还开展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根据监管要求自持的优先级、次级证券未来可能遭受 的损失。同时,本行在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中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因存在垫付处置 费用而可能形成一定比例的现金透支便利。除此之外,其他风险均已通过证券化 操作转移给其他实体。 23 本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主要承担发起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角色。作为发起 机构,本行组建资产池,组织各参与机构完成证券发行工作,完整、准确、及时 披露各项信息;作为服务机构,提供资产后续管理服务包括贷款本息收取、划转, 服务商报告制作,贷款催收处置等。 下表列示本行作为发起机构所发行的所有资产证券化项目及所使用的外部 评级机构的名称。 表 17: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情况 资产证券化项目 评级机构 北京穆迪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 建元 2005-1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 2007-1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 2015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 2015 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 2016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 2016 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 2016 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 2016 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鑫 2016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券化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鑫 2016 年第二期不良资产证券化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建鑫 2016 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券化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作为投资者 本集团作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主要投资者,通过购买、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获取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根据年 度投资策略及证券的风险收益情况,决定投资金额。 5.4.2 会计政策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95%及以上的,下同)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即将金融资产从本集团账户和资 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 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按以下方法计量。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 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i)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ii)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24 额(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和。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 (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 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i)终止确认部 分的账面价值;(ii)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情形)之和。 本集团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 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 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本集团应当继续确认 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5.4.3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本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总额为 90.39 亿元,其具 体情况和本集团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的基础资产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8: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传统型 合成型 传统型 合成型 1 作为发起机构 4,968 - 1,138 - 作为投资者 4,071 - 2,383 - 总计 9,039 - 3,521 - 1. 作为发起机构是指本行持有的自己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优先、次级部分所形成的风险暴露,而不 是作为发起机构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总额。 表 19:作为发起机构的证券化基础资产 1:不良资产、逾期和损失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 基础资产类型 基础资产余额 不良资产总额 逾期资产总额 报告期确认的损失 3 对公贷款 2,553 2,553 - -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43,334 2,425 2,628 - 信用卡 90 - 其他资产 - - - - 总计 48,577 7,668 5,318 - 1. 该表填列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并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在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情况。 2. 基础资产暴露余额指报告期末证券化资产账面资产余额。 3. 报告期确认的损失指报告期内针对证券化资产计提的减值、核销等。 25 5.4.4 资产证券化风险计量 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采用标准法计量,风险权重依据本行认定的合格 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以及资产证券化类别确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资产证券化资本要求合计 18.04 亿元。 5.5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近年来,本集团不断完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了金融市场业务 交易对手的名单制管理、集中度管理等制度,优化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的具 体流程和管理要求,实现了衍生品的系统管理与风险敞口计量、押品催缴。2016 年,完成了新一代衍生产品交易对手风险管理系统在澳门、建行亚洲的推广,提 高了风险敞口计量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开展压力测试和预警,为应对市场和 业务的快速变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为了支持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建设、对冲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增加投资交 易收益和开拓新的业务产品,本行开展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类型均为信用 违约互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信用衍生工具的名义金额合计为 9,000 万 元,其中买入 2 笔,卖出 3 笔。 本集团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量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并采用权重法计量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下表列示本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产品类型 划分的交易对手风险暴露情况。 表 20:按产品类型划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暴露 权重法下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104,688 利率合约 2,398 汇率和黄金合约 96,547 股权合约 108 贵金属和其他商品合约(不含黄金) 5,626 信用衍生合约 9 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8,494 总计 113,182 26 6 市场风险 6.1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发生不利变 动而使本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同时存在于本集团的交 易账户和银行账户业务中。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 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银行账户由所有未划入交易 账户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组成。 本集团市场风险的管理目标是建立对全集团市场风险管理和交易业务的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控制、监测和报告市场风险,通过有效经营 和管理各类市场风险,保持有竞争性的净利差和投资组合回报水平,平衡好风险 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建设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本集团不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其中,市场风险管理部承担牵头制定全 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市场风险计量工具开发,交易性市场风险监控和报 告等日常管理工作。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银行账户业务市场风险管理,负责资产、 负债总量和结构管理,以应对结构性市场风险。金融市场部负责全行本外币投资 组合管理,金融市场交易中心从事自营及代客资金交易,并执行相应的市场风险 管理政策和制度。审计部负责定期对风险管理体系各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可靠性、 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2016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和风险防控压力,本集团进一步加强全 集团的市场风险管理和交易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六交”(交易业务、交 易对手、交易产品、交易系统、交易流程、交易人员)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动 直营业务风险制度和机制建立,妥善应对重大市场形势变化,不断提升交易业务 的机控程度,有力促进了全行金融市场业务的稳健发展。 6.2 市场风险计量 2014 年,银监会核准本集团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其中市场风险采用内 部模型法计量。下表列示本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情况。 27 表 21: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要求 资本要求 内部模型法覆盖部分 4,662 2,933 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 3,618 2,797 利率风险 941 725 股票风险 249 87 外汇风险 2,428 1,985 商品风险 - - 期权风险 - - 总计 8,280 5,730 本集团采用 VaR 模型计量市场风险。VaR 模型是一种用以估算在特定时间 范围和既定的置信区间内,由于利率、汇率及其他市场价格变动而引起的潜在持 仓亏损的方法。本集团按照监管要求计算风险价值和压力风险价值,并进行返回 检验。截至报告期内,本集团返回检验突破次数在银监会规定的黄区之内,主要 因为汇率和利率的变化导致,未出现模型异常。下表列示本集团内部模型法下风 险价值和压力风险价值情况。 表 22: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下风险价值、压力风险价值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一年内 (人民币百万元) 金额 平均 最高 最低 期末 风险价值(VaR) 354 712 130 212 压力风险价值(压力 VaR) 690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一年内 (人民币百万元) 金额 平均 最高 最低 期末 风险价值(VaR) 276
压力风险价值(压力 VaR) 660
28 7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 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是本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集团操作风险管理 的目标是: (一)降低操作风险的不确定性,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建设银行可接受的合理 范围内; (二)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流程优化,促进建设银行业务健康发展; (三)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收益水平; (四)降低突发性事件的冲击,保证业务正常和持续开展。 本集团建立了以“三道防线”梯次防护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其中, 各业务部门是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 负有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和管理的重要职责;内控合规、风险管理、 法律事务等部门是第二道防线,负责协调、指导、评估、监督第一道防线的操作 风险管理活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操 作风险管理框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 本集团操作风险的管理流程包括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 报告等环节。本集团使用操作风险自评估和关键风险指标等风险管理工具对操作 风险进行识别、监测,此外还通过采取系统控制、流程控制、行为监控、电子化、 保险等一系列控制/缓释方法,对操作风险进行转移、分散、降低和规避,将其 管控到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同时,本集团建立了业务持续性管理体系,加强应急 预案建设和演练,保障业务持续健康运营。 经银监会批准,本集团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 810.15 亿元。 29 8 其他风险 8.1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 本集团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主要涉及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可 供出售股权投资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是本行意图与其他联营合营方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股权投资;可供出售股权投资主要为财 务收益性且拟持有期限不确定的股权投资。 已上市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存在活跃市场的, 本集团使用市场报价进行估值,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进行 估值。本集团使用的估值技术是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经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 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本集团在估值时使用的假设是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 负债进行定价时使用的假设,包括假定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和假 定市场参与者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等。 根据监管要求,本集团在计算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监管资本时,根据其 投资性质和投资比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但已纳入财务并表范围的工商企业类子公司。本集 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按照监管规定的风险 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对未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其他金融机构。本集团根据监管规则对该 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限额判断,对于超出限额的股权投资从资本中扣 除,对于未超出限额的股权投资则按照监管规定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 产。 对未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其他工商企业。本集团按照监管规定的权 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表 23: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交易股权 非公开交易股权 未实现潜在的 被投资机构类型 1 风险暴露 1 风险暴露 风险损益 2 金融机构 2,605 1,182 1,211 非金融机构 1,678 9,745 211 总计 4,283 10,927 1,422 30 (人民币百万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开交易股权 非公开交易股权 未实现潜在的 被投资机构类型 风险暴露 1 风险暴露 1 风险损益 2 金融机构 1,887 1,529 807 非金融机构 2,161 6,235 841 总计 4,048 7,764 1,648 1. 公开交易股权风险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非公开交易股权风险暴露指被投资机 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 2. 未实现潜在风险损益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但在利润表中尚未确认的收益或损失。 8.2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户整体收 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负债组合期限结构错配和定价基准不一致产 生的重定价风险和基准风险是本行利率风险的主要来源,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 风险相对影响较小。本行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 水平,在可承受的利率风险容忍度范围内,最小化利率变动引起的净利息收入降 低额。 2016 年,本行关注风险,注重效益,通过合理制定本行定价策略、激励价 值创造、优化定价管理方式方法等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对本行净利息 收入的不利影响。同时,本行综合运用利率敏感性缺口、净利息收入敏感性分析、 压力测试等多种方法计量利率风险,开展利率风险指标定期分析和净利息收入预 测,合理摆布资产负债组合产品结构和期限结构、产品结构,确保整体利率风险 水平控制在设定的边界范围内。 31 9 薪酬 9.1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本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维姆科克 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冯婉眉女士、卡尔沃特先生、钟瑞明先生、莫里洪恩先 生和董轼先生。其中,非执行董事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5 名。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 就董事候选人、行长人选、首席审计官人选和董事会秘书人选,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审核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为 执行银行的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调整提出建议; 审查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审核行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审核行长提交的银行薪酬管理制度; 组织拟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提请董事会审议; 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监事会的尽职情 况评价,提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根据监事会对监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提请董 事会审议; 监督本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及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16 年,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请参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 度报告》中《2016 年度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9.2 薪酬政策 本行秉承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分配关系理念,不断提升绩效与薪酬管理 的集约化水平,积极发挥对全行战略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 本行涉及薪酬管理的重要分配制度或重大事项需提请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审定,涉及薪酬分配的重大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或报国家主管部 门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32 薪酬与风险 根据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相关政策,自 2015 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 业负责人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出现 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 激励收入。 本行充分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树立鼓励价值创造的考核分配理 念,继续贯彻落实向经营一线倾斜导向,坚持薪酬增长向基层机构、业务一线和 直接创造价值的岗位倾斜,激发一线员工创利增收的积极性;加强境外机构及控 股子公司薪酬管理,服务全行综合化经营和海外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 导向,使薪酬与业绩贡献相符。本行还制订了相关办法对因违规失职行为受到纪 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薪酬进行扣减。 从事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员工的薪酬独立于他们监督的业务领域,与其所监 督的业务条线绩效评价没有关联关系,其自身业绩目标及薪酬与其承担的风险控 制职责相一致。 薪酬与绩效 本行员工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以固定薪酬为主。固定薪酬 分为基本薪酬和岗位薪酬,基本薪酬主要与员工工作年限、职务级别相关,体现 基础保障和统筹平衡功能,岗位薪酬主要体现岗位差异和岗位价值。绩效薪酬是 当年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的兑现,与当年实现的经济增加值、上年 的 KPI 考核结果、当年战略性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等相关,分别按照年初统一既定 的或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得出的挂钩系数进行挂钩分配。 本行在薪酬分配中一贯注重长期与短期发展的平衡,在绩效薪酬中进行相关 调整,目前的主要政策方法有:一是建立绩效薪酬奖金池,以平滑年度间绩效薪 酬的大幅波动,实现以丰补歉,鼓励持续稳健发展;二是对对公非贴现贷款设立 合理信贷成本率区间,当年高于区间上限和低于区间下限的信贷成本对应的绩效 薪酬将进入奖金池,以平抑资产质量对当年绩效的影响,鼓励注重长期资产质量。 可变薪酬 风险衡量因素在员工费用总量分配、到基层机构、业务条线员工费用挂钩分 配、到员工个人工资分配均有所体现。本行支持风险控制行为,及与风险框架体 系、长期财务指标相一致的行为。注重固定与可变薪酬配比,以期达到适当的平 衡,固定薪酬部分可以吸引和留住具有相关技能的员工,可变薪酬部分激励业绩 突出员工但防止诱导过度冒险,在可控的风险目标以及风险管理架构内持续支持 本行经营战略与目标的实现。 根据国家相关限制政策,本行可变薪酬支付工具包括现金和股权。本行 2007 年实施的全员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处于冻结状态。 33 9.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执行,其中, 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等负责人薪酬标准遵循国家相关政策。 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情况请参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中《2016 年度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情况》。 34 附录:资本构成信息 根据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下表列示本集 团资本构成,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及其与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的对应关系等。 于 2016 年 于 2015 年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代码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 1 实收资本 o 250,011 250,011 2 留存收益 1,170,743 1,009,217 2a 盈余公积 u 175,445 153,032 2b 一般风险准备 v 211,134 186,383 2c 未分配利润 w 784,164 669,802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133,598 152,283 3a 资本公积 q+r-t 132,800 157,613 3b 其他 t 798 (5,330)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 4 - 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填 0 即可) - 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x 4,069 4,121 6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1,558,421 1,415,632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 审慎估值调整 - - 8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l 2,752 1,946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 9 k 2,083 1,657 债) 10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 -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 11 s (150) - 的储备 12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 - 13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 -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 14 - - 的未实现损益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 15 - - 债) 16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 -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 17 - - 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 18 - - 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 19 - - 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20 抵押贷款服务权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 21 - - 除金额 35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 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 22 - - 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 15%的应扣除 金额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 23 - - 除的金额 24 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 25 - - 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 26a i 3,902 3,902 投资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 26b - - 缺口 26c 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 - 27 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 28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8,587 7,505 29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549,834 1,408,127 其他一级资本: 30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p 19,659 19,659 31 其中:权益部分 p 19,659 19,659 32 其中:负债部分 - - 33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 - - 3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y 82 61 35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 - 36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19,741 19,720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 -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 38 - - 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 39 - - 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 40 - - 级资本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 41a - - 投资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 41b - - 缺口 41c 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 42 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 43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44 其他一级资本净额 19,741 19,720 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 45 1,569,575 1,427,847 本净额) 二级资本: 46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n 155,684 170,147 36 47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95,901 111,884 48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z 375 2,165 49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 271 5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c+e) 58,281 50,014 51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214,340 222,326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 -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 53 - - 有的二级资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 54 - - 本应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 55 - - 本 56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 - 56b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 - - 56c 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 57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58 二级资本净额 214,340 222,326 59 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净额) 1,783,915 1,650,173 60 总风险加权资产 11,937,774 10,722,082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98% 13.13% 6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3.15% 13.32% 63 资本充足率 14.94% 15.39% 64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2.70% 2.30% 65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1.70% 1.30% 66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0.00% 0.00% 67 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1.00% 1.00%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 68 7.98% 8.13% 例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00% 5.00% 7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00% 6.00% 71 资本充足率 8.00% 8.00%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 72 a+f+g+h 30,178 39,731 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 73 j 260 230 分 74 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 75 m 30,362 25,229 递延税负债)未扣除部分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37 76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b 13,490 3,551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 77 -c 13,490 3,551 数额 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金 78 -d 92,498 107,044 额 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 79 -e 44,791 46,463 备的数额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 80 - - 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 81 - - 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 82 - - 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 83 - - 额 84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95,901 111,884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 85 42,016 26,013 额 38 下表列示本集团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并表 监管并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49,261 2,849,200 存放同业款项 494,618 490,913 贵金属 202,851 202,851 拆出资金 260,670 261,6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88,370 470,607 衍生金融资产 89,786 89,3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3,174 102,622 应收利息 101,645 100,982 客户贷款和垫款 11,488,355 11,507,90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33,834 1,570,966 持有至到期投资 2,438,417 2,433,328 应收款项类投资 507,963 472,278 对子公司的投资 - 4,941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7,318 5,096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 - 固定资产 170,095 168,918 土地使用权 14,742 14,742 无形资产 2,599 2,083 商誉 2,947 2,7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062 30,362 其他资产 75,998 82,402 资产总计 20,963,705 20,864,00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439,339 439,33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12,995 1,616,394 拆入资金 322,546 330,5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96,591 396,676 衍生金融负债 90,333 90,3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90,580 185,928 客户存款 15,402,915 15,402,915 应付职工薪酬 33,870 33,586 应交税费 44,900 44,594 应付利息 211,330 211,901 预计负债 9,276 9,271 已发行债务证券 451,554 438,2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0 318 39 其他负债 167,252 81,244 负债总计 19,374,051 19,281,268 股东权益 股本 250,011 250,011 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 19,659 19,659 资本公积 134,543 134,517 其他综合收益 (1,211) (919) 盈余公积 175,445 175,445 一般风险准备 211,193 211,134 未分配利润 786,860 784,164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1,576,500 1,574,011 少数股东权益 13,154 8,729 股东权益总计 1,589,654 1,582,740 40 下表列示本集团监管并表下资产负债表科目展开说明表,及其与资本构成表 的对应关系。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监管并表 代码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49,200 存放同业款项 490,913 贵金属 202,851 拆出资金 261,6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70,607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 a 衍生金融资产 89,3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2,622 应收利息 100,982 客户贷款和垫款 11,507,907 其中: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3,490) b 其中:权重法下,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部 (13,490) c 分 其中: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92,498) d 其中:内部评级法下,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 (44,791) e 本部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70,966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7,693 f 持有至到期投资 2,433,328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733 g 应收款项类投资 472,278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21,752 h 对子公司的投资 4,941 其中: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 3,902 i 投资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5,096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260 j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 固定资产 168,918 土地使用权 14,742 无形资产 2,083 k 商誉 2,752 l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362 m 其他资产 82,402 资产总计 20,864,008 4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439,33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16,394 拆入资金 330,5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96,676 衍生金融负债 90,3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85,928 客户存款 15,402,915 应付职工薪酬 33,586 应交税费 44,594 应付利息 211,901 预计负债 9,271 已发行债务证券 438,257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155,684 n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8 其他负债 81,244 负债总计 19,281,268 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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