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我是不想去了,我们公司地区离北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太远了,我想在网上购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又不知道哪个网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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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商标代理说:100%注册成功,只要500元,一个月拿证!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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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那是骗子,离他远点儿!  以下是证据 ↓  商标注册100%成功,不可能!  这里主要涉及一个问题:的判断,也就是说申请人的商标要与现有商标进行近似比对。  在比对的过程中,申请者个人、代理公司的商标查询员、商标局的审查人员都有一套标准与看法,所以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  尤其是图形商标的近似度,判断的差异性更大。最终结果由审查院裁定。(当然,有些申请人是在明知风险的自愿去冒风险的,则另当别论)。  如果是特别有经验的商标代理,帮我排除了目前能查到的所有近似商标,还是不能100%保证注册成功?  不能!因为有一个叫做“ 商标查询盲区”的鬼东西。也就是说近期(4个月内)申请的还没有下发受理书的商标,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这个盲期的时间段以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为准。你看商标局自己说有滞后性的。  现在知道了吧,主要是由于商标局的龟速办事效率。再牛逼的代理也无法做到完美!  除此之外,提醒您,还有商标公告期异议问题。  在商标公告期的三个月,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甚至还有可能复审。  好好的注册个商标,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个搅局的,这事儿就谁也说不准了。  价格过低绝对是陷阱,商标局收的都不止这些  先来科普一下,如果不请代理申请的话,您是要亲自跑北京的。算算路费,就知道找代理机构还是很划算的。  去年10月的时候,商标局发文表示,“我降价了!原来收费800元的现在统统600啦!”600元是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所以那些打着500包办的代理,不是赔本赚吆喝吗?信了他们就有你后悔的!  速度超快,一个月拿证,Excuse me?  凡事能保证速度的,绝对拿的是假证。中国办什么证都慢,除了假证。  前任商标局长许瑞表还在位的时候就说过,“如果有代理机构自称能够在很短时间拿到商标证明,这个说法显然是不靠谱的,请大家不要相信这个说法。”不知许局长是对自家办事效率有自信还是有自知之明。  总之,现在刘局长上任了,也夸下海口要加速,咱们走着瞧,不不,咱们拭目以待!  其实,所谓的“证”指的是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  《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难道“证”迟迟不下来,就没有其他办法?  显然不是。“商标注册证明”这张纸请秀出来!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也就是说当以后遇到商标证书没有下发但商标已经申请成功了,入驻商场,商标买卖等情况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同样的效果。  注册商标不想跑北京当然是要找代理公司,但是特别“美化”商标局办事速度的代理,请远离!提醒您,给你一大堆美好承诺的,都是骗子,还记得那句歌词吗?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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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热门标签最近一阵,被各种糟心事烦透了,吐个槽先:故事一:知果果成立时在某域名服务商处买了一年的域名并托管在其处,这次在规整各项无形资产时我们提出将域名转回知果果账户,被告知必须在他们处再续4年费才准转出。OK,无非就是价格高了点,咱是土豪不差钱,又高价续了4年。续费时,离知果果一年域名到期还差一周。悲催的事来了,钱到人账上后,竟然没有给及时续上(之前打电话拍着胸脯确认说已经续上)。知果果于是经历了两天打开网页看各式裸女的尴尬历程。靠!强制消费,竟然还敢办事不靠谱?!故事二:知果果发展太快了,去年12月份敲定了A轮融资。于是漫长的搭建海外架构的苦逼历程开始了。某知名律所此时介入,服务价格在几十万(真心赚钱好容易啊,瞬间觉得知果果提供免费的商标注册服务简直LOW透了)。贵也罢了,想必服务能让你爽翻天。确实爽啊,整个过程我们一直在追着问,不告知流程,不告知结果,其中还因为某律师出去旅游的个人原因耽误了一周的时间。靠!那么高昂的价格,好歹让用户消费的明明白白啊,高高在上的姿态是作死的节奏吗?故事三:这个海外架构搭建真心是个坑,我们在开曼、香港已经七七八八注册了近10家公司,最后还被告知需要在国内继续注册一家公司。没有办法啊,继续核名等那一套。问题来了,没有注册地址了啊,只得去买一个。某友商出现了,海淀地址6000元,管收发文件。交钱呗,坑出现了,我们拿着文件要去盖红章时,被告知盖红章还得再交7000元。靠!这背后到底还有多少交钱的事等着,能不能一次都告知呢?好害怕后面还有啥花钱的坑。这就是我现在享受到的服务,这就是我们现实状态下的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大军中的一员,知果果表示又欣喜又难过。欣喜的是,互联网来了,透明化,极致化的时代来临,那些还在坑蒙拐骗的服务大军,死期不远了。难过的是,该有多少人还在忍受着这想让人撞墙的所谓服务?!好吧,做点实际的事吧。315来了,我先爆爆商标代理行业那些让你防不胜防的的坑。大坑一:商标注册不查询,坑死你你知道的,不是所有的商标都是可以注册成功的,所以需要先查询下到底有没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存在,如果已经有了,果断改名。但你不知道的是,某些代理机构为了赚那千八百的注册服务费忽悠你注册商标时,往往不做任何查询,直接告诉你这个商标注册没问题,并且各种发誓,各种保证商标肯定可以做成功(谁告诉你商标一定成功的,他肯定是骗子,切记)。唉,欺负你不知道查询啊,欺负你不会判断到底是不是近似啊,于是悲剧就出现了,在你花了一笔注册费用,而且做了大量的品牌推广后,商标局一纸驳回文书告诉你:你傻啊,已经有一模一样的存在还注册。于是,很惨的,要么你换标,要么巨额的赔偿等着你。这个事情上,亲爱的滴滴(原来的嘀嘀)已经给了我们绝好的惨痛示范。友情提示:注册商标时,一定要找靠谱的服务公司进行查询。如果不会判断代理公司是否靠谱的话,自己也可以到商标网上去查询一下,也能分辨出个一二(商标局官方网址:http://sbj.saic.gov.cn/sbcx/)。裸奔万万使不得!!!大坑二:扣证强迫消费,坑死你你知道的,商标注册是有可能注册不下来,会被商标局驳回的(现在的驳回几率在50%)。你可能也知道的是,其实被驳回也没啥大不了的,到底能不能做也不是商标局一家说了算,他的兄弟商评委还是会给你机会申辩的,你完全是可以通过向商评委提复审重新拿回的,成功几率也是蛮高(大约也在50%哦)。但你不知道的是,做复审是需要拿到那张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原文的,而这个东东就在你原来的代理那里。你想做复审,原来代理要你1万(市面价格在5000左右)。你说,太贵,他说,做不做随你,反正驳回原文件在我这。哭了吧,你只能被迫的享受高价服务啦。所以,你懂了,找一家靠谱的机构服务你,是多么重要的事情。提示:正规代理公司多半不会强行采取这种方式,如果遇到代理公司采取这种扣押商标局官文的情况,媒体曝光是比较好的一种解决方式。或者,请直接找知果果,我用强大人格震死他.大坑三:延误审报注册,坑死你你知道的,商标注册是谁先提交到商标局算谁的,在后提交的都没戏,所以用最快速度提交,拿到商标局的挂号是多么重要的事。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代理机构都承诺收到文件当天即刻申报,并且严格做到了。他们通常的做法是,你月初签订合同交了钱,一般扣押你三个之后再给你提交上去。为何那么做?呵呵,资金沉淀啊,压着你的钱办点别的事,做点啥投资啊。或者压根就没钱,还要发工资、交房租啊。提示:提交商标注册后,商标局都会给提交的标盖上个红章,上面有时间哦,表示确认收到申请了。你如果要确定代理是否帮你提交了,问他要提交的盖章的文件给你看看,这样,妈妈就不用担心你的商标晚提交了。大坑四:虚构名目收费,坑死你你知道的,注册商标商标局是要收取费用的(一个800元),另外就是代理机构的服务费,500到1500不等,都属正常区间。当然,也有变态的,比如知果果是免费,这也是正常,因为她拿了投资人很多钱,有钱是可以任性的。然后,注册就没有什么费用了,大概等3个月左右时间就能收到商标局给你发的受理通知书,中间没啥问题就可以拿商标证书了。所以,拿知果果为例,注册一个商标中间没有问题的话,800块钱就能拿到商标证哈。但你不知道的是,有一些代理机构会以受理通知书加急收你一笔加急费,拿证书收你一笔制证费。。。。。。你心里肯定在骂娘,这官方机构怎么那么多的名目收费,其实,我都替商标局喊冤。提示:没有受通加急费这一说,没有制证费这一说,duang duang duang ,假的,都是特技。谁要再跟你要钱,你跟他急。商标注册没有其他费用,就是800元,切记!!!大坑五:造个假官文,坑死你你知道的,商标受理了,会有受理通知书,商标通过了,会有商标证书,商标驳回了,会有驳回通知书,反正,就是有各种书。这些,都是由商标局盖了大红章发给你的。但你不知道的是,有可能这些文书是假的哦。是的,就是有些人敢顶着触犯伪造国家公文罪的后果给你来个假官文。啥?你说人家不敢。呵呵,我说你太天真。没听过利益熏心这个词吗?不给你提交注册,弄个假受通给你,注册费用就可以自己留着了。又没钱花了,弄个假驳回通知书给你,让你继续做复审,又一笔钱进去了。可怜你傻傻分不清,一个劲的掏钱啊。提示:所有的商标注册流程、进度等都是可以登录商标局查询的,一查你就知道你的商标到底有没有注册啦。还是友情提供商标局官方网址:http://sbj.saic.gov.cn/sbcx/。大坑六:不注册都不行,坑死你你知道的,商标注不注册是你的权利,你是完全可以任性的说老子有钱,就喜欢裸奔。其实真的没有关系,大不了以后花点大钱,买回来或者赔一笔。但你不知道的是,有时你遇到这样的情况,还真的就不注册都不行了。有些代理机构会电话你,你侵犯了谁谁谁的商标权,要么赔钱要么把商标注册下,听到侵权就害怕的你,于是不注册都不行了。有些代理机构曾经服务过你,A销售员给你做过一个商标,然后不久后,你接到远在它省的某人电话,说想买这个标,出价很高10万快,并询问你还有没有这个标的其余品类,都想买下。听到可以大赚一笔,于是不注册都不行了。转身赶紧让A多多注册几个品类,等你做完,想要联系那个想买你标的家伙,发现他再也不接你电话了。是的,你懂了,这是个设计好的圈套。提示:多多甄别下对你甜言蜜语或者威胁恐吓的话语,别人利用你人性的弱点,你一定要HOLD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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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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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 | 权威全面 商标局 [url=]红盾论坛[/url]
常见问题索引一、有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途径、申请书件、规费等  1.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介绍  2.直接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  3.国内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4.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  5.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身份证明文件都有哪些?  6.我们是一家公司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码?  7.外国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8.我们是一家外国公司,可以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商标申请吗?能让在中国的分公司代为办理商标申请吗?  9.我们是一家香港(澳门/台湾)公司,可以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吗?  10.港澳台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11.什么是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2.什么是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3.什么是地理标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4.我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  15.申请商标注册的费用是多少?是要分几次缴纳吗?领取注册证时还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二、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2.“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3.“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4.“国内接收人”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5.“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6.“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7.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8.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  9.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10.“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11.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  12.什么是尼斯分类?什么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13.我要申报“***”商品,该申报在哪类?(即如何确定申报类别)  14.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  15.关于服务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  16.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  17.我要申报的商品项目区分表上没有,怎么办?(即如何确定商品名称)  18.对商标图样的要求  19.申请立体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20.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21.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  22.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23.什么是商标使用方式?哪些情况下要填写?  24.以肖像申请商标,有何要求?三、有关商标注册申请补正  1.我收到了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还需要再缴纳费用吗?  2.商标图样补正时,需要贴图样吗?  3.补正要求报送图中文字书写方法出处的复印件,该如何补正?  4.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该怎么补正?  5.申请时,我已经报送了商品说明书,为何还下发补正?  6.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可行业中就是这样叫的,我该怎么补正?  7.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为何还补正?  8.今年实行了新版分类表,我是去年申请的,分类补正时可以申报新版分类中的项目吗?  9.我是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报了3个类别,现在仅有一个类别的项目需要补正。如果补正不合格,对另外两个类别有影响吗?  10.我是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的补正通知书,补正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四、其他  1.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3.有时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周期较长,为什么?  4.我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我已经交费了,怎么办?  5.我已经递交了注册申请,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不到,为什么?  6.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  7.我的受理通知书丢失,请问能否重新补发?  8.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9.我想查询一个商标能否注册,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先查询  10.我想查询一个商标的注册情况,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后查询  11.什么是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12.中国商标网上显示的商标信息不正确,怎么办?  13.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  14.我拿到了注册证,现在生产的商品与注册证上的有些不同,会受保护吗?  15.我现在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完全一样,需要重新注册吗?  16.代理报送商标申请件的要求  17.商标代理机构递交了网上申请后,还需交纸质件吗?
  一、有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途径、申请书件、规费等  1.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介绍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2.直接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  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代理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3.国内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申请时应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  4.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5.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身份证明文件都有哪些?  企业一般应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注意,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是身份证明文件。  6.我们是一家公司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码?  代表处、办事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7.外国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外国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8.我们是一家外国公司,可以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商标申请吗?能让在中国的分公司代为办理商标申请吗?  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9.我们是一家香港(澳门/台湾)公司,可以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吗?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0.港澳台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港澳台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通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1.什么是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直接办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等。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2.什么是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3.什么是地理标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4.我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注册的商标。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申请人在中国商标网上查阅《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等相关规定。  15.申请商标注册的费用是多少?是要分几次缴纳吗?领取注册证时还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  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600元人民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60元人民币)。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事宜时,商标注册规费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  二、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2.“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3.“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4.“国内接收人”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5.“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申请人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8.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出具或证明。  9.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均应附送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若申请人的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同时提交1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及2份优先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0.“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并经公证。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11.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12.什么是尼斯分类?什么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尼斯协定的每个成员国有义务在商标注册中使用尼斯分类,并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标明注册商标所及的商品或服务所在的国际分类的类别号。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商标主管部门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总结多年来的实践工作经验,并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把某些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误认的商品或服务组合到一起,编制而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商标审查人员、商标代理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也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商标案件时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13.我要申报“***”商品,该申报在哪类?(即如何确定申报类别)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各类的【注释】为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了思路。申请人可以依据各类的类别标题和注释确定申报类别。  经审查,申请人申报类别不正确或项目名称不规范的,商标局将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14.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服务大致的分类原则。申请人可以查阅。一般来说,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所以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如果某一商品按照分类表(类别顺序分类表、注释和字母顺序分类表)无法加以分类,下列说明指出了各项可行的标准: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如果没有类似的,可以根据辅助标准进行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分在与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应的所有类别里。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这些功能或用途,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其他所有情况均按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进行分类。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15.关于服务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服务大致的分类原则。申请人可以查阅。一般来说,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所以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如果某一服务按照分类表(类别表、注释和字母表)无法加以分类,下列说明指出了各项可行的标准:  (1)服务原则上按照服务类类别标题及其注释所列出的行业进行分类,若未列出,则可以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服务分类。  (2)出租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如出租电话机,分在第三十八类)。租赁服务与出租服务相似,应采用相同的分类原则。但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分在第三十六类。  (3)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物归于同一类别,例如运输咨询(第三十九类),商业管理咨询(第三十五类),金融咨询(第三十六类),美容咨询(第四十四类)。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服务的分类。  (4)特许经营的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例如,特许经营的商业建议(第三十五类),特许经营的金融服务(第三十六类),特许经营的法律服务(第四十五类))。  16.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  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虽然同一类别的各项目之间在概念上可能存在包含或者交叉的关系,但尼斯分类并不对项目概念进行界定。各类别项目表中所列的商品服务名称是为了表明不同商品服务的所属类别,以方便申请人在申报商标注册时进行分类参考。以第20类的项目“家具”、“金属家具”为例,由于在尼斯分类中有些商品是按照材质分类的,例如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6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19类,但家具并不是按照材质分类的,各种材质的家具均属于第20类。为了明确表明金属制的家具也属于第20类,因此第20类项目中,除了“家具”,还有“金属家具”。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的项目名称。  17.我要申报的商品项目区分表上没有,怎么办?(即如何确定商品名称)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各类的【注释】为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了思路。对于没有列在分类表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申请人可以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和【注释】,先确定申报类别;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  例一: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在第9类申报应当申报“笔记本电脑”或“笔记本式计算机”。  例二:“电机”。电机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发电机”属于第7类;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和“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前者属于第12类、后者属于第7类。因此“电机”、“电动机”均属不规范的商品名称。  例三:“熟制品”。大多数的熟制品均属于第29类,但分别属于不同的类似群,如熟制猪肉属于2901类似群、熟制鱼属于2902类似群、熟制水果属于2904类似群、熟制蔬菜属于2905类似群等等。因此“熟制品”属不规范的商品名称。  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商标局会对申请人申报的商品名称进行审查,不规范的,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18.对商标图样的要求  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张。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对于颜色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所需提供的黑白稿,应另行制版,制作一张清晰的黑白图样,不能简单的复印原图样。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19.申请立体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应能够确定三维形状、并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20.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其构成要素为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并另行附送提交黑白稿1份。  21.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  以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需声明。只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即可,并另行附送提交黑白稿1份。  22.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应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具体为: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注意:整个商标描述(包括五线谱或者简谱,以及文字说明)应制作在1份商标图样中。描述应当准确、完整、客观并易于理解。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例如声音样本中有歌词的,商标描述中也应说明歌词。此外,五线谱或简谱上不要含有乐曲名称。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注意: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23.什么是商标使用方式?哪些情况下要填写?  简单地来说,商标使用方式就是申请人使用该商标的方式。例如申请人生产的糖果的形状都是某一种特殊的三维标志形状,那么申请人在第30类商品“糖果”上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使用方式就可以填写“该三维标志是使用在糖果的形状上”。  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24.以肖像申请商标,有何要求?  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须附送授权声明书。  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的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  三、有关商标注册申请补正  1.我收到了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还需要再缴纳费用吗?  补正通知书中已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补正通知书背面有详细的“关于商品/服务项目补正的说明”,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要求和说明进行填写,并寄回商标局。回复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  2.商标图样补正时,需要贴图样吗?  是否需要粘贴图样,应当根据补正事项判断。如果要求补正的事项要求报送商标图样的,应当在补正通知书背面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3.补正要求报送图中文字书写方法出处的复印件,该如何补正?  要求报送图样中文字写法出处复印件的,应当报送该文字在各类字典、字帖等正规出版物的所在页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文字的写法应与商标图样中文字的写法一致。  如果该文字是申请人自行设计、无出处的,应当注明。  4.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应尽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如不使用现有名称,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例如不应使用“不属于别类的”、“属于本类的”、“上述商品的”等词语,也应避免使用“……,即……”的表达方式。不应泛泛申报“×××的附件”、“×××的配件”,而应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  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例如“假日野营服务”跨类,其中“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  5.申请时,我已经报送了商品说明书,为何还下发补正?  商品说明书有助于商标局判断商品的类别和类似群,但并不是说只要报送了商品说明书,该商品名称就可以被接受。如“家用电器”,虽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商品称谓,但它包括的范围过大,涉及商品分类表中多个类别的商品,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是不允许使用的。此外,对于一些多功能产品,可以归入其功能所属的相应类别,至于申报在哪个类别是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申请人可以申报在一个或多个类别中。申请商标注册时,商品名称应具体、准确、规范,符合分类原则;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不具体、外延过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6.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可行业中就是这样叫的,我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在第9类申报应当申报“笔记本电脑”或“笔记本式计算机”。再如“电机”,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发电机”属于第7类;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和“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前者属于第12类、后者属于第7类。因此,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  7.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为何还补正?  商品分类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尼斯分类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尼斯分类进行修订。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时的尼斯分类版本进行申报。  8.今年实行了新版分类表,我是去年申请的,分类补正时可以申报新版分类中的项目吗?  在新版分类表实行以前申请商标注册的,所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分类原则和标准适用旧版分类表。  例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15文本中,“昆虫针”属于第16类。尼斯分类第十版2016文本第26类新增商品“昆虫针”。相应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16文本第26类新增“昆虫针”,第16类删除“昆虫针”。申请人在2015年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在2016年收到补正通知书,若申请人想申报商品“昆虫针”,应仍按2015文本在第16类申报,不能按2016文本在第26类申报。  9.我是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报了3个类别,现在仅有一个类别的项目需要补正。如果补正不合格,对另外两个类别有影响吗?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局是针对该件商标注册申请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因此该件商标注册申请的另外2个类别也不能保留申请日期。  10.我是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的补正通知书,补正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收到日的除外;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文件进入其电子系统日期的除外。文件通过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  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补正通知书时,若商标局尚未刊登送达公告,或虽已刊登送达公告、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商标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四、其他  1.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大厅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商标局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3.有时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周期较长,为什么?  日后,商标局依照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调整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流程,将扫描、录入、划分图形要素、划分商标分卡、划分商品服务分类、财务对款等形式审查工作调整到发放受理通知书之前。商标注册申请需要补正的,应按照要求进行补正,并经财务对款成功后,方可发放受理通知书。因此,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会长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的发放时间,希望广大商标申请人予以理解。  4.我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我已经交费了,怎么办?  缴纳规费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并将费用交给代理机构的,请与代理机构联系。如果申请人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并现场交费的,申请人可凭《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缴费凭据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到商标局办理退费。  5.我已经递交了注册申请,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不到,为什么?  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规范、需要进行补正的;或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但商标局并未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  如果存在需要补正的情形,在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补正并予以受理后,申请件信息将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开。  如果申请人需要查询商标局是否收到该申请文件,建议申请人来函查询,来函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申报类别、商标、递交日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编号等详细信息。  6.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7.我的受理通知书丢失,请问能否重新补发?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没有补发流程。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来函说明原因,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  8.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未附送肖像人授权书的。  ·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9.我想查询一个商标能否注册,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先查询  “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商标近似查询。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也已经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布。  10.我想查询一个商标的注册情况,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后查询  “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商标状态查询,或是商标综合查询。  11.什么是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交《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且申请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尚未受理的,商标局将在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受理后,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局不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12.中国商标网上显示的商标信息不正确,怎么办?  登陆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入“错误信息反馈”界面。申请人可以在此向商标局反馈有关错误信息。  13.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14.我拿到了注册证,现在生产的商品与注册证上的有些不同,会受保护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15.我现在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完全一样,需要重新注册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16.代理报送商标申请件的要求  参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业务指南&报送商标申请件的注意事项”。  17.商标代理机构递交了网上申请后,还需交纸质件吗?  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按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纸质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以上内容于2016年3月发布,如果以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变化发生变动,我局将随时更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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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局: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商标注册常见问题解答◎声音商标申请有什么具体要求?什么样的声音都可以申请吗?  答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一)声音商标的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二)声音样本的要求。
  1.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
  2.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
  (三)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声音商标以什么标准进行审查?
  答复: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如下:
  (一)禁用条款审查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声音,例如与我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
  (二)显著特征审查
  1.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及其他特点的声音,缺乏显著特征。例如:钢琴弹奏声使用在“乐器”上,儿童嬉笑声使用在“婴儿奶粉”上,狗吠或猫叫声使用在“宠物饲养”上。
  2.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声音。例如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一首完整或冗长的歌曲或乐曲,以平常语调直接唱呼普通标语或口号,行业内通用的音乐或声音。
  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需要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三)相同近似审查
  原则上,声音商标以听取声音样本为主进行相同近似审查。如果两个声音商标或者声音商标与可视性商标相比,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定为相同或近似商标。例如:“通信的好邻居”声音商标与“通信的好邻居”文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现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字样,那产品包装上是否可以标注“著名品牌”或“知名商标”字样?
  答复:现行《商标法》第十四条主要规制的是以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等行为,使用类似“著名品牌”或者“知名商标”等字样不属于《商标法》调整的范畴,可参见《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企业、公司的网站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是否违反《商标法》之规定?
  答复:要判断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需视其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广告宣传及商业使用范畴。
◎商标局网站在线查询系统经常打不开,数据也经常出现错误,何时可以完善?另外查询时要输入两次验证码,太不方便,是否可以取消验证码?
  答复:设置验证码是为了防止数据被盗取,保护社会公众和商标申请人的权利。新版网上申请查询系统自日上线,目前可以使用,但仍处于测试阶段,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多提宝贵意见。
◎2014年4月、5月提交的申请,至今也没能收到受理通知书,导致业务无法开展,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收到受理通知书?
  答复: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相关规定,《实施条例》作了修改,增加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条件,增加了申请受理的审查环节(第十八条第二款)。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标字﹝2014﹞81号)规定,商标局于日以后(含5月1日)发出的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因此,商标局自日起修改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流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将长于修改《实施条例》之前的发放时间。
  2014年4月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如商标局已于日前(不含5月1日)发出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及《实施条例》。4月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5月1日以后发出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及5月1日后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及《实施条例》。
  《实施条例》修改前,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1个月左右。《实施条例》修改后,尚未有商标注册申请件贯通申请受理全部流程,因此所需时间目前难以确定。
  另外,由于目前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三期系统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障碍尚未全部解决,申请受理的审查流程不能畅通运行,2014年5月及5月之后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发放需要商标注册申请人等待更长的时间,请广大商标注册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注意查收。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申请的商标4月已注册公告,至今未能收到注册证,还要等多久才能收到注册证?
  答复:近期,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升级过程中出现严重技术故障,导致商标注册证制发等多项工作无法进行,目前正在积极修复中。
  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有关注册证发放的详情可咨询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发文科,电话010-。
 ◎驳回通知书如果遗失,可以补吗?
  答复:驳回通知书遗失不予补发。如参与诉讼活动等,需查询复制涉案商标驳回通知书的,经办人应按要求提交文件,符合要求的,可提供驳回通知书复制件。商标档案查询须知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的“如何办理商标档案查询”中查看。
◎商标名称录入有错误如何改正?
  答复:申请人如发现商标名称等商标注册申请信息录入有错误,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中设置的《错误信息反馈》栏目填写提交有误商标数据更改单,反馈有关错误信息。商标局核实后将及时修改。
 ◎注册申请补正,要求提交文字出处的复印件,是指从字典上复印吗?
  答复: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图样时,如认为商标图样中的文字需要申请人说明出处的,可以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在补正回文中进行说明,并提交文字出处的复印件。文字出处来源可能是字典、书帖或字库等。
◎商标说明栏要求颜色商标标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使用方式是什么意思?
  答复:《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颜色组合商标的使用方式多种多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根据颜色组合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内,说明颜色组合商标是如何在申报商品或服务项目上进行使用的。例如,说明颜色组合商标是使用在申报商品项目的全部外表面上还是使用在商品的某一特定部分;再如,说明颜色组合商标是如何使用在申报服务项目上以区分服务来源的。
 ◎网上申请何时可以向申请人开放?
  答复:目前,网上申请只对商标代理人开放,商标申请人还不能提交网上申请。商标局正在积极推进向企业或个人申请开放网上申请系统的研发工作,尽快为社会公众提供满意服务,请理解。
 ◎网上申请提交后,还用提交纸质材料吗?
  答复:自日起提交的网上申请,无须提交纸质件。
 ◎一标多类注册成功是发一个注册证还是多个注册证?如果部分类别驳回了,注册证如何下发?注册人可自己要求分开类别发放注册证吗?一标多类的商标如何主动提出分发多个注册证?
  答复:一标多类的商标发放一个注册证。一个商标的注册申请在部分类别被驳回的,注册证记载被核准注册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注册人不能申请分类别发放注册证,一个注册商标只能发放一个注册证。
◎一标多类的商标如果转让一个或几个类别要如何办理?
  答复: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应整体办理,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也应一并办理转让。
◎有许可备案的商标能否正常转让,转让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备案?
  答复:有许可备案的商标可以办理转让,转让后应重新办理许可备案。
 ◎质押中的商标能否办理转让?
  答复: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商标,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名义注册的商标,营业执照注销后还能否办理续展?
  答复:注册人为自然人的,可以该自然人名义提交续展申请。
◎注销、吊销的企业商标转让有时间上的要求吗?必须在注销后多长时间之内办理转让?
  答复:注销、吊销的企业转让或移转商标无时间限制,但应在商标有效期内办理转让或移转手续。
◎撤销三年不使用的使用证据有什么要求?都需要什么材料?如果没有收到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书能否直接提交使用证据?
  答复:根据《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在收到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如果确系信件遗失等原因,导致没有收到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书的情形,为了维护注册人的权益,建议尽快提交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时注明商标注册号、撤三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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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使用与保护实用指南天津市企业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座谈会征询问题答复
一、宝坻华旗食品公司:问:公司注册的防御性商标,因为商品开发或者其他的原因,造成一直未能使用,被别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提出撤销,我们应该怎样应对?怎样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答:⑴未在商品上使用,如在广告宣传、展览展销、商品推介等证据,包括厂内宣传、员工服装标识和名片、信封上等方面有效使用国,也可视为使用。对此,你单位应安排专人或者委托代理商标机构,搜寻、查找、整理该商标在三年内使用的相关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答辩书。答:⑵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你单位注册的防御商标,应在注册后三年内,进行有效使用。如在公司生产的其他商品上或授权相关业务客户使用。二、静海凯诺实业公司:问:(1)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禁止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宣传,那么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如何充分发挥驰名商标的价值和作用?(2)现在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政策了解不深,希望在这方面给与培训,提高企业产权保护意识?答:⑴驰名商标的价值作用。①驰名商标认定的重要意义在于其超出普通商标的保护范围,得到特殊保护,这与国际法相一致;②《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品活动中”。只禁止在两个环节、三种媒介和三种范围内使用,后边没有“等”字,即言外之意,第三方可以使用。如在名片、企业介绍、办公室摆放的牌匾等等未限定。③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保护上。一是可超越普通商标的保护范围,使该驰名商标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得到最大化;二是在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范围内,涉及他人恶意抢注该商标或抢注域名或抢注企业名称等行为,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或者通过抢注企业所在国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法院等都部门,直至其抢注行为;三是被认定的驰名商标企业,在企业经营活动的招投标中享有优先权;四是驰名商标企业申请上市,能得到单独加分;五是被认定驰名商标后,企业无形资产得到升值,可用于投资、入股、增资、质押贷款等方面,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制约发展问题。答:⑵知识产权培训。近年来,我委采用商标基础知识、《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商标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种专题培训近百场;同时编著了《企业商标实用指南》、新法及其条例等专业书籍20000多册,免费赠送给辖区企业。下一步,准备五月份组织我市重点企业商标保护暨地理标志管理专题培训班。三、南开东方之珠娱乐超市。问:“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企业如何保护自身商标合法权益?答:①企业设立品牌管理人员,定期监测自主品牌市场营销、广告、域名和专利使用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每年向公司领导层提供自主品牌年度市场检测报告,日常发现涉嫌侵权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归类,拿出解决办法,并向公司领导提出保护建议;②企业设立网络监管员,定期搜寻、检测互联网中涉及本企业品牌的宣传动向,做好登记、提出处理意见;③可以将自主品牌注册成域名,形成联动保护;④公司专管人员定期与行政司法部门沟通,了解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发现假冒侵权问题,及时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四、和平金星进出口集团。问:在明知是假货,但是商标权利人又无法马上出具证明的情况下,如何防止不法分子转移、掩盖违法事实?答:《商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同等情况,根据权利人投诉,工商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商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7天内经商标权利人配合并取得相关证据后在行处理。五、武清天狮集团。问:网络商标侵权案件证据及行政保护?答:一是网上截图公正。权利人单位可选派专人定期检测相关网络商品宣传、销售情况,发现、锁定涉嫌商标侵权标识图片、广告等信息,网上下载涉嫌侵权品牌图片等证据材料截图,并经法定公证部门公正、固定证据;二是网上授时公正。企业可以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签订授时协议,对网上发现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电子邮件,在其传递过程中由“授时中心”实时加盖“时间戳”固定证据。三是派专人或者委托专业调查公司,跟踪监视网上涉嫌侵权活动的动向,以及涉嫌侵权物品运输、销售和存放仓库等情况,取得相关证据,向辖区工商、公安及司法部门投诉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六、南开九安医疗电子。问:关于具有图形设计的图标,是申请版权保护好还是申请防御性商标好?关于防御性商标,如果三年没有真实使用,有没有什么办法能降低被撤销的风险吗?注册的商标是黑白标,实际使用是彩色商标,必须要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吗?注册的商标是黑白标,实际使用是彩色商标,必须要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吗?答:⑴商标专用权与版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权利。《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非常宽,即“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可能构成侵权。而版权自其著作产品完成后,就取得了权利,登记与否不影响其权利归属。所以,一般情况下,还是申请商标注册好,当然纯图形商标作为版权登记也有必要,可以扩大保护面。答:⑵防御商标保护的缺陷是三年内最少使用一次,没有使用,很可能被撤销。因此,应考虑在公司其他商品上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答:⑶注册商标是黑白标识,使用时配任何颜色都可以,但注册商标是指定颜色的除外。七、高新世纪五矿贸易。问:我公司在伊朗的注册商标遭遇冒注,同样商标注册在同一商品上,我公司注册时间早,该如何维权?答:一是调查冒注人经营的基本信息,搜集冒注人与我企业联系的相关证据,是否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曾经是本企业员工、一次以上与本企业参展和召开各种研讨会等方面的证据;二是整理本企业商标在被冒注、冒用的使用、宣传情况,搜集整理我公司认定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及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的记录;三是按照我国加入的相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本企业直接或者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带相关证据,经国家商标局提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知所属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予注册该商标;四是直接或者通过冒注人所属国家的法律认可的代理人代理,向涉嫌人所属国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作出不予注册或者撤销该商标的判决。八、西青大桥焊材集团。问:商标被侵权怎么办?我企业20年前在唐山的合作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原属于大桥集团(1/2)商标,私下转入自己名下,怎么办?答:⑴商标被侵权怎么办。一是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力度,将商标保护纳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选派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主管商标注册、使用、标识印制、自我监督、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定企业中长期商标战略发展规划;二是安排专人检查、监督企业品牌产品在互联网、市场上的营销、宣传情况,以及关注本企业产品的国际营销动向和保护情况,产品未动,商标先行,及时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三是发现涉嫌商标侵权行为,可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工商、公安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并附带民事赔偿。答:⑵合作人将共有商标转为己有。一是合作人将共同拥有的商标私下转入自己名下,在其转让过程中,当事人可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可终止转让;二是该转让商标的时间在五年内,当事人可以涉嫌非法转让注册商标为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非法转让商标申请,裁定撤销该商标。三是鉴于该商标经转让20年,已超越权利时效,形成事实上的权利放弃。九、西青乐仁堂:答:⑴如何用较为简洁的方法知道自己注册的商标是否被别人侵权或申请注册相同的、类似的名称或图案;⑵商标在授权其他企业使用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是否一个正在申请注册但未获得批准的商标也能正常用TM标识使用并授权给其他企业;⑶现在用于宣传企业的微信、微博平台会转载一些网站上的图片或者文字,想问一下如果网站上没有提示,是不是这些图片和文字就可以使用和转载,而不会被算为侵权。答:⑴用简洁办法知道自己商标被他人侵权或抢注。一是要安排专人通过查询国家总局商标局网站,查阅与本企业商标有关的商标注册申请信息;二是每月查阅商标局发布的《商标公告》,了解相关商标初审公告情况,发现抢注申请本企业商标的,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答:⑵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注意事项。一是要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许可内容、期限、范围、商品、数量或者服务以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并报请商标局备案;二是许可人要派专人进驻被许可企业,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生产产品的质量;三是要监督被许可人在使用其商标时,是否标注生产者真实的厂名厂址,四是要监督被许可人有无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其他商品。答:未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及标注“TM”。应依据《商标法》自愿注册、被动保护的原则,在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申请中或者初审公告期未满的未注册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标注“TM”(未注册商标标记)。答:⑶网上微信和微博等可否转载、是否侵权。互联网上传播的微信和微博等图片和文件信息,有的属免费网站,是可以转发、下载的;有的则是收费网站,其后台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监控,转载或者下载是收费的,事后有网站维权人员固定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即便转载是无意识、费商业目的,也可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可能还有承担连带责任。十、西青天缆集团。问:⑴在百度推广过程中是商标权在先还是字号权在先?如是商标权在先的化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商标“小猫牌线缆”连接到了其他同行企业,是百度侵权还是同行的企业侵权?⑵针对在驰著名商标认定以前使用“小猫”作为字号的企业能否被撤销?可以采取哪些途径?答:⑴企业字号权与商标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权利主体,一般来讲,企业字号权是不能对抗商标权的,如果是字号权在先,则两种权利并存,不构成侵权;如果相关企业故意模仿或者突出使用你们的注册商标,则构成商标侵权。那么,百度公司知道或者应知被推广企业涉嫌侵权,还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就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侵权内容,百度公司也应负连带责任。答:⑵在你单位被认定驰著名商标前,使用“小猫”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和字号,只要不突出使用,均属正常使用,不能撤销。十一、西青京万红:问:驰名商标认定后,如何利用进行保护?会享受那些国家在商标注册方面相关政策?答:⑴有关驰名商标作用与保护议题,前边已有解答。答:⑵驰名商标在商标注册或者国际注册方面,凭其有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的记录,应该享有优先权;你企业隶属西青区,区政府、区财政可能给与一些奖励或者补助。十二、西青飞马缝纫机。问:关于服装企业在东南亚投资建厂,需要将国内的设备(飞马产品)出口,在海关有备案的,或经过我公司授权的情形,请给予放行?除此以外的情形需要留意和关注?答:你公司注册商标,已经中国海关备案,相关信息已转入天津海关通关商品检验平台,相关设备出关查验等通关事宜应该没问题,天津海关会关注。十三、北辰天士力制药集团:问:驰名商标申请过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是否具备同等保护效力?答:⑴驰名商标申请流程-企业发现案源-向辖区市场监管局投诉-整理该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报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受理、查案、整卷、写请示并报市市场监管委-市场监管委书式审查合格后,行文请示-然后将案卷、驰名材料、请示文件一同报商标局-商标局受理后转发文到相关处室审查、评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认定-发文到省工商部门;商标异议、争议案申驰事宜,企业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可直接向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详见中国商标网)答:⑵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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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吴问立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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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营常见商标问题解析【雄文两万字,商标全解析】 乔万里 [url=]红盾论坛[/url]
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
本周非常荣幸收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张楚教授的“江湖令”,受张教授的重托,由我在【共建知识产权生态圈】500人的微信大群为大家分享几点从业十年来对企业商标问题的粗浅认识和感触,欢迎大家指正。本次分享活动采用微信语音的方式进行,从未尝试过,小有紧张。
从事商标法研究及其相关实务工作,就不得不提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所著《商标与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和判例》一书。该书曾转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彭学龙教授所著《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7版)一书中的引用:
“商标法具有惊人的欺骗性,看似一目了然,实则充满玄机。一般来说,人们对于商标法了解得越少,就越容易误认为其简单。。。任何人,只要认真研究过商标法,都会惊奇地发现,这一领域充满了知识产权的真正难题。在相当多的层面上,商标法的某些基本问题目前依然存在不确定性,而且可能永远如此。就此而言,商标法与量子力学有某种共同之处,不确定性原则在这两个学科中都处于中心位置。”(原引文出自英国教授Jeremy Philips)
同样地,许多研究商标法的外国学者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在整个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商标法最难理解,其适用结果也最难预测。”——英国教授Barton Beebe
“如果你渴望找到法律术语的精确含义,请避开商标法。”——美国学者Jerome Gilson
我本人是在实践中学习和研究商标法的,对此感同身受。下面我们正式开始对企业运营常见商标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享。
一、商标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
1.1、商标是市场竞争利器
众所周知,商标十分重要。我们从农村没有商标的农产品和城市流通的有商标农产品的价格区别就能够感受出来。比如说土豆和薯条,土豆两块钱一斤,那么它被炸成薯条,用肯德基或麦当劳的包装出售,价格上肯定要翻上很多倍。同样地,还有爱马仕(Hermes)、古奇(Gucci)这些品牌的箱包。它们的原材料可能普普通通,甚至连真皮都不是,但它们的价格却可能高达五位数或者六位数。这种情形下,商标就是竞争的利器,使得这些商标的商品比普通的商品或者普通商标的商品拥有更强的竞争力。
1.2、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
现在,大家一起来看看2014年福布斯全球最有价值品牌榜单的前10名:
在全球化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各种营销活动都是为了将它的经营思想、产品品质、服务理念、甚至生活方式都凝聚在自己的商标里,以提升商品的知名度、塑造商标的形象。所以,正如美国《财富》杂志在公布全美最受人尊敬的公司时所说“品牌就是一切”。
1.3、商标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
我们群里500人大部分都是律师同行,也有很多以知识产权为主,并且很多以专利和版权为主。但这里我仅仅提及商标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希望各位不要误会。再发一张图片,大家感受一下商标在市场经营中的重要地位。
比如,“百事(PepsiCo)”和“宝洁(P&G)”。以宝洁为例,我们所知道的飘柔、沙宣、海飞丝等最为常见的中高端洗发水,基本上都被宝洁垄断,企业经营到最后,毫不夸张地说,运营商标足矣!
我们对上面的第一部分问题简单做一个小结,不再深入展开。目前,我国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主要集中在第9、20、25、30 等类别上,以电子产品、家具、服装、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统计数据表明,欧美商标注册的行业特点就会有些区别,除了上面列举的类别,再加上第5类的医药营养类商品和第42类的科技类服务。这也是马德里商标申请与我国国内申请在涉及保护类别上的一个区别。
下面第二个部分,我们将进入到今晚讨论的核心主题
二、商标问题步步惊心
2.1、申请获权: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欲先维权必先获权,获权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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