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动迁补偿不合理哪管理

在拆迁补偿时,拆迁其实是一种市场行为,具体的补偿标准不是由国家或单面制定的,而是应该充分考虑到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建筑、用途等因素,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及预期收益,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来评估,最后的拆迁补偿金额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的。那市民怎么判断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呢?
国家法律在对具体某区域每一平米补偿多少钱并没有明文规定,有的只是原则性规定和一些可供参考的指导性意见,由于拆迁涉及关系复杂,政策性强。上至国务院,下至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拆迁补偿的方式、内容、补偿对象均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否降低了现有的生活水平
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在基本要求上,确保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征地拆迁工作坚持的底线。《》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由此可见 ,国家在立法精神层面充分考虑百姓的利益,不得降低其生活水平。
二、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
先补偿后拆迁是指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补偿的基础上,能进行房屋的拆迁。而商业性开发,也必须由开发商与屋主先进行谈判,在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拆迁。
拆迁中一些地方为追求拆迁进度,采用行政手段在没有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要求被拆迁户先让房,没有达成一致的部分等房屋让出或拆除后再协商,往往造成许多补偿纠纷。《》则明确了&实施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并进一步明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于之前由建设单位执行补偿,容易出现推委、拖欠等不负责任的情况,《征收补偿条例》明确现在由政府替代建设单位,政府也需满足这个要求,以保证在搬迁前补偿到位。
三、是否参照周边的市场价进行补偿
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价。《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相较于完善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没有类似《条例》这样的专门法规,拆迁补偿规定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物权法》等几部法律之中。而征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 优先采取宅基地置换,房屋一般按照重建成本价进行补偿;
2. 置换,相同地段的房屋补偿标准最低是&拆一还一&。
3. 货币补偿,在保障被拆迁户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在当地购买原住房面积房屋的价格。除此之外,补偿的项目还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等几方面。但是对房屋价值、宅基地的补偿,几部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已列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不是全部无章可依。如果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但没有进行过拆迁补偿,现在房屋所在地段已经划进城市规划区中,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依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安置补偿。
被拆迁人在和拆迁方协商补偿事项时可参照上述内容,如果通过谈判可以拿到合理补偿是最好的,倘若拆迁方态度强硬,坚持&以我为中心&的强权主义,无法平等协商,被拆迁人必须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这也是争取到一个公平合理拆迁补偿的最有效途径。
补偿不合理,提高拆迁补偿,请拨打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热门推荐:分享到:1145人有用434人有用237人有用394人有用银杏树也叫白果,银杏树价格一般情况下分为三种,好树形、一般化树形、差树形(一般用作占地树)。随着苗木马上就要进入2018年了,除了即将而来的春运备受关注外,另一个就是两会了。2018年全国两会什么时候股票/基金&
拆迁补偿不合理不准强拆
  据新华社电 为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9日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自日起施行。  保护被征收人权益  司法解释在充分考虑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多重保护、确立“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吸收最新立法成果和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从案件受理、审查、执行和新旧规定衔接等程序和实体方面对人民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作出了具体规范。  补偿不公平不能强拆  司法解释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存在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明显缺乏、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不准予执行的裁定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机关,申请机关对此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立案30日内作裁定  就受理程序及异议处理方式,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受理或裁定不予受理,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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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拆迁补偿纠纷在不断的增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而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工作人员就会采取暴力的方式进行拆迁。那么此时面对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合理怎么办
  (一)达成安置协议的情形
  如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不仅对补偿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约定,而且对协议的标的物即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作了明确、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标的物具有了特定性,结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特殊性,按照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原则,《解释》将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对该特定房屋的视为一种特种债权,该特种债权的优先权属于法规、规定的,也就是债权物权化。根据特种债权的物权优先效力,被拆迁人的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排他性,拆迁人出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标的物补偿安置房屋给第三人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即使第三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优先取得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第三人的物权变动也不得对抗被拆迁人的物上请求权。
  (二)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
  《国有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二、房子拆迁补偿存在哪些问题
  第一,拆迁涉及地区广泛,数目庞大。城市化热潮席卷全国,从沿海地区到中西部省份,大大小小城市都在忙于城市建设,而土地资源的增值也刺激了地产开发,拆迁涉及地区非常广泛,全国各地拆迁纠纷数目也是非常可观的。
  第二,拆迁涉及人数众多,集团诉讼和群体上访多,钉子户现象不断。
  第三,拆迁纠纷复杂程度高,房屋不仅是老百姓赖以生活的物质空间,而且往往是最重要的财产。拆迁往往牵涉到被拆迁人的居住、就学、工作、就医、休闲等多方面生活条件,部分低收人和老弱病群体更可能由于房屋拆迁陷入赤贫状态,生活无着落,解决难度也很大。
  第四,违法拆迁、野蛮拆迁造成纠纷积怨大、易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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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那么就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
按规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其实不予补偿。不过,若是因为以下情况出现的违章建筑,也要有相应补偿:1、《城乡规划法》实施前搭建的建筑;2、无故意抢种抢修获取补偿的建筑;3、因为房屋 ...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3、违约责任。 ...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时,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其次,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最后,若依然没有解决纠纷,可以至法院 ...
合同未到期的,租赁的房屋被拆迁的,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了承租期间房屋遭受拆迁时出租人的补偿责任 ...
土地赔偿款分配方案确定后,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参与土地分配方案的人员均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因此,在确定土地赔偿分配方案后,即便参与或涉及的人员死亡,其子女或亲属可以代为参与分配继承其应得份额。 ...
  身处异乡,一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来住,但是如果租住的房屋忽然要拆迁了,作为租客(承租人)能否获得房屋拆迁的补偿金呢?租住的房屋住久了,自己已产生了感情,房屋的租赁合同如何继续履行?具体的搬家费用是怎么承担?以下找法网小编将会对这些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遇到房屋要拆迁了,不仅承租人发愁,房东也会不知所措,这个租赁合同能否解除?是否是自己的违约?房屋拆迁补偿涉及的内容包括哪些?房东作为所有权人,需要注意些什么?只有了解了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后,大家才能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给不法之徒留下法律的空隙可钻。
无论是私人房屋还是公共房屋,都有可能面对拆迁的问题,而在拆迁的时候补偿则是人们最为关注的地方。那么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村地区已经进入了大面积拆迁的时代。对于农村居民来讲,房屋就是他们最重要的财产,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无证房屋能获得补偿吗?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拆迁,这个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往往容易引发纠纷,但是好好商量还是比较好处理的。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赔偿费都包括什么?数额是怎么确定的,一般是多少钱?下文为大家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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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应如何维权?
房子是许多人奋斗一生才能挣到的家底,是所有财产中份额比较大的一部分,如果遇到拆迁的话那是对一个家庭最大的挑战,因此拆迁赔偿问题便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对房屋拆迁赔偿知识进行学习了解就显得尤为必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在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城市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代,同时也要面对发展背后的诸多社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房屋拆迁导致的经济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标准会因房屋的不同以及地域的区别而有所差距,但赔偿方式却不会因地域的变化而有所差别,具体的赔偿方式有:(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来确定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三)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赔偿不合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维权: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2、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3、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不一致”。4、行政裁决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不应采取不理会、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而是要利用程序性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注意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你的意见”。5、临强拆对房屋状况拍照录像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因为“程序走到这里,就可能面临强拆”。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强拆,被拆迁人也要拨打110,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以保存有效的证据。房屋拆迁是去旧迎新的建设,这种趋势一般不是由房屋产权人所能主导的,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法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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