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东只拿了房款的百分之三十就把房子过房给人家了,过户后现房东把房子卖房多久可以拿到房款小贷公司抵押借款,所借款并

  • 二手买卖房租,买了一套带租约的,已经过户拿到房产证,但原房东租给租客还有两个月才到期我有责任吗?

    据描述,原房东和租客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一般由原房东承担相应责任。

  • 已解决 我与房东买卖房子的产证被偷了?怎样办?

    需要房东去房产交易中心补办产证,你们的交易过户都要往后延。

  • 不知道买卖房屋过户房东应有哪辆证,?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由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凭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对于二手房屋过户房东应有哪辆证呢?房产证,土地证。

  • 别人买的一套房子没办理过户没有买卖房屋合同他现在要卖给我。我要求办理过户和房产证,他说他以前的房东会

    当然是和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原房东签合同啊

  • 已解决 买卖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且卖方夫妻双方都已去世,房屋产权能否过户?

    上边提到你公婆过世前,你们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如果有法律效力的话,找律师走个继承手续就可以过户,如果无效,其他姊妹都有继承权

  • 已解决 早年买的房子没给房产证过户,现在找不到原房主了, 想要过户怎么办? 有当时买卖房子的协议.

    优质回答体现您的虾米,还有这种事,买房还不过户,没办法,房产证是原业主的名字,只能是他卖房!

购买二手房定金要慎交,下面是一个案例。

  定金是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提供的一种担保方式,交付定金后,如果不能签订购房合同,买房人将可能面临定金无法退还的风险。在现实生活中,一套位置较好的学区房被好几个购房家庭争抢的现象比较普遍,为了获得中意的房源,采取多交定金显示诚意的情况也不少,但这其中隐含的风险也是水涨船高。

可通过拟定定金合同控制风险

  上个月李先生在市中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无论户型还是朝向,他都很满意,价格也适中,但是当李先生提出要看下房产证并且要求房主配合到房管局查询房屋产权信息时,房主却要求先交付定金,然后才给看房产证。李先生觉得没有看过房产证就要交定金,有点不靠谱,怕交了定金之后如果产权有问题却退不了定金,后来就推迟了交易,并致电房管局咨询。

  据了解,卖方没有理由要求在看房产证之前交付定金,如果李先生确实喜欢这套房子,而卖方又不配合的话,李先生可通过与房主拟定定金合同的方式控制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主提供的房产信息存在真实性问题或产权涉及抵押担保、查封、冻结等产权不清晰问题的,房主应双倍返还定金。建议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先到房管局查询一下房屋产权信息,看是否有抵押、查封、冻结等限制转移或产权不清晰的情况,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产权纠纷。

应对房屋抵押、查封可用资金监管

  2012年市民李女士在58同城看中了一套房屋,准备买下来给女儿当婚房,房子总价100万元。2012年12月12日,李女士和房东签订了转让合同。签好合同后,李女士随即将房款分两次,60万元和40万元打到了中介账户里。根据合同约定,2012年12月14日,中介将其中的60万元支付给房东。可就在李女士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时才得知,这套房子被法院查封不能交易,可是房款已经支付了大半,而房子却不能过户,更可气的是,原房主压根就不愿意再露面了。

  这个事情巧就巧在买房子时没被法院查封,签合同时也没被查封,偏偏恰在过户的这个时间点上,而且原房东手上已经拿到了大半的房款。

  通常情况下,如果买方的房子被法院查封,是无法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最怕的就是在签订合同与过户中间的时间段里,卖方与他人有纠纷,导致房子查封。李女士应该在过户之前到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二楼西厅信息查询窗口查询该房屋是否可以过户,有无查封、抵押、冻结。没有以上情况可以办理过户的话,买卖双方约定好再到房管局办理网签,完税,过户。如果担心有风险可以选择通过资金监管来避免风险或减少损失,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证转移完成后再把房款打给房东,也就不会存在上述的情况。

二手房买卖风险预防四原则之一

  二手房交易的房东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预期所有人。对买方而言,谁是真正的房东直接关系到“与谁签约、向谁付款、由谁担责”的问题。买卖协议的无效或者合同诈骗案的发生,大多与事先未核实房东身份有直接关系。

  核实房东可采用以下方法:

  ①卖方称有房屋产权证的,则核实产权证,其上登记的权属人(包括共有人)均为房东。

  ②卖方称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则核实卖方与开发商(或前手卖家)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的买方是房东。

  ③卖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则其配偶同为房东,但已依法分割的除外。

  ④卖方称代理房东售房的,应核实授权书的范围、时限及真实性(授权书应公证或由房东当场签署)。卖方称代理未成年房东的,须核实卖方与房东监护关系证明。

  ⑤卖方离异转让原共有房屋的,应核实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真实及有效性。

  ⑥卖方转让其继承或受赠房屋的,应核实该继承或赠与文件的合法性(文件通常要求公证)。

  ⑦卖方转让自购公房的,应核实卖方与单位签署的购房协议,审查原单位所有权保留的效力。

  ⑧卖方转让其竞拍取得房屋的,应审查拍卖成交确认书有效性。

  1.集体土地上的二手房是否可以买卖?

  答: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仅限于本村村民之间的买卖。非本村村民和城市居民不可以购买集体土地上的住宅。

  2.房产证上标注“军队房改售房”是否可以进行交易?

  答:不可以,目前军队上的房产不能作为普通二手房进行上市交易。

  3.已被划入拆迁冻结范围的房屋是否可以办理过户?

  答:已经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市民需要核实拆迁冻结文的内容,看是否已经限制房产的买卖,赠与等行为,如果没有限制,就可以办理,如果限制了,便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4.房产有查封,抵押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网签?

  答:不可以。房主需要先把贷款和查封解除后再经行交易。

  5.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购买商品房?

  答:目前济南市实行限购政策,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及未成年人,因此家庭符合限购政策,未成年人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买房。但需要监护人到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下期预告:资金监管具体做法及二手房买卖风险预防四原则之二)

[摘要]卖房业主在合同签订后,由于种种原因不愿履行合同,已属于违约。尤其是收定金后拒过户,购房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二手房交易的实际过程中,也会存在无效合同。又有哪些情况呢?

房价上涨,因此本来已经决定出售的房子不卖了,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该如何做呢?尤其是已经缴纳过定金的购房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案例】刘某和房主李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按约定缴纳了3万元定金。不料,签订合同后房价大涨,感觉卖亏了的房主李某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拒绝按约履行。无奈的刘洋便将李某及房屋中介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要求李某交房并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三方签订的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现原告要求确认《房屋订购协议》有效,并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原告刘洋、被告李某、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房屋订购协议》有效,判决被告李某协助原告刘洋办理房屋过户并交付房屋,支付原告刘洋违约金1万元。

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未办理网签手续,并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被告以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全部房款,构成违约为由反诉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欠缺,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分析】作为购房者,在与原房主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各项事情的规定,如出现原房主违约的情况,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作为原房主,在签订合同之后,就要履行合约,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但在二手房交易的实际过程中,也会存在无效合同。都有哪些情况呢?作为买卖双方都要了解。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权人。非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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