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亏库案国有粮食企业96年之前参加工作,现在退休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吗?如果不补缴能算连续工龄吗?

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断缴之后怎么缴费?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为你细细说。
我曾经缴纳过3年的养老保险费用,但后来就中断了。如今,我快要退休了,该怎么补缴养老保险呀。 在电话那边,市民曹先生焦急地向记者询问。自去年年底企业养老保险补缴和后延政策出台后,不断有读者打电话,或者来本报咨询相关问题。日前,就读者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
市民赵云生询问:我去年下半年到了退休年龄,工作时,单位因为效益不好,就一直拖欠没有给我们上保险。想问一下,我还能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此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主要是针对,《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保,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这位市民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无法再补缴养老保险费了。
需要强调一点的是, 中断缴费 既包括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也包括参保前应缴末缴。劳动年龄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的企业职工,也可以按补缴办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市民李振兴询问:我现在想补缴养老保险费用,但不知道该补缴多少钱?
答:需要补缴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则需要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滞纳金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统一从欠费之日起至补缴之日止。
具体来说,补缴公式为:A=B+C。其中,A:补缴总额;B:补缴本金=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为28%,灵活就业人员为20%),补缴基数=中断缴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0.6或1.0,由本人选择),例如1992年,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30元,选择1.0比例的话,个人则需要补缴%)=708.4元;C:滞纳金=补缴本金&中断缴费起止天数&0.05%。日以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执行。
补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全额到位后,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6或1.0,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市民李女士询问:我该如何去办理补缴事宜?
答:参保单位对符合规定补缴的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携带人事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进行审核。中断缴费且有补缴意愿和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所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携带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灵活就业科进行审核。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按照要求对申报补缴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需变更参加工作时间或参保时间的,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报《太原市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账户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携带已批准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综合科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到征缴科办理补缴业务。
市民刘爱珍询问:单位给我上养老保险的时间较晚,还有几年,我就要退休了。到退休的时候,肯定不满15年,我能往前补缴几年的养老保险费,等到退休时,正好满了15年?
答: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不能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过,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继续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
符合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员,由本人向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提出一次性缴费书面申请,由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写《一次性缴费申请表》,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申报,经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审核后,报分管主任复核批准。
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后,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负责为其办理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等手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批准退休时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的退休年龄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计算基本养老金,并从审批次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市民王先生询问:我是劳动合同制职工,需要补缴费用,该如何补缴?
答: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1986年10月至1991年12月期间费用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并加收滞纳金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是全省劳动合同制试行期间,招用的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招用之日至1986年9月,按视同缴费年限处理,不再补缴。此外,城镇企业的原固定工、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之外的其他用工,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可从1995年1月起补缴;1995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从本人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市民岳先生询问:我曾经在企业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离职,如今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我该怎样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1998年7月之前从事个体工作或灵活就业的,可从1998年7月起按补缴办法补缴,1998年7月之后的,按实际从事个体工作或灵活就业之月起补缴。但一次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
曾经为企业职工,现在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如在企业工作期间中断缴费的,按企业职工补缴办法补齐欠费。灵活就业期间中断缴费,个人申请要求按补缴办法补缴的,可以受理补缴。
市民周先生询问:我在前一个单位上班时,单位因效益不好,就中断缴费,现在我想补缴,该由现在的单位补缴,还是由原先的单位补缴?
答:职工工作流动,在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工作,在原单位造成的中断缴费,原则上按 谁欠费,谁补缴 处理。如果协商同意,也可以由现工作单位办理补缴。
市民林先生询问:办理补缴以后,我还能不能将我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答:按规定办理了补缴的人员,遇有跨省转移的,其199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的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11%后,办理转移。
2015年6月,山东出台统一规范省内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应保未保 或者 中断过养老保险 的老人,都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读一下该政策的具体内容。
这一从去年开始在山东实施的 新政 ,逐渐得到很多农村老人的关注。长期以来的参保问题此前一直难获解决,使得他们正在毫无外部保障地老去。
退而不休的农民工
目前,全国有超过4600万的50岁以上农民工仍工作在城市流水线上。
山东费县的袁新梅就是在自己55岁的时候跟随女儿来到北京,在一家制衣厂做裁衣工。长期的裁剪工作使她双眼布满血丝,并患上白内障。
对她来说,已过 退休 年龄却退而不休,完全因为厂里没给她缴过社保,而在北京做裁衣工月均能赚四五千块钱,还可以维持生活。
儿女们在几年前想给老人补缴社保,但他们知道作为外地农民工在北京补缴养老保险很难。北京当地对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是:限于本市及外部的 非农业户籍 城镇职工,以及本市 非农业户籍 灵活就业人员。
儿女们考虑在山东帮老人缴纳社保。此前山东曾允许有城镇户口、曾在省内国有企业工作过的 五七工 补缴养老保险。也有很多农村老人通过找关系托人情,做假资料 证明 ,进行了补缴。但因为没有这样的 路子 ,袁新梅的社保又一直耽搁下来。
直到去年,山东出台新政策:退休人员补缴养老保险不受户口限制,农村老人也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对像袁新梅这样的农民工来说,这是一大福音。
山东现行的补缴政策规定,老人申请补缴须符合三类情况:仍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个体工商户。在回费县社保局咨询时,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袁新梅,她可以凭以前在当地集体企业工作的经历,申请补缴养老保险。
但听这位工作人员说补缴前须先提供工作聘用合同、工资台账等工作原始资料时,袁新梅觉得有些不知所措:以前打工 没签过合同 ,如何证明自己 工作过 呢?
无奈之下,袁新梅在儿女的帮助下开始了找回 工籍 的努力。她先是去毛纺厂打听能不能给她开个 工作 证明,但企业以并无她用工信息为由拒绝了她。袁新梅只能再去劳动局试试,终于在毛纺厂的历年备案中找到自己的用工信息和工资台账,只有用工合同不见踪影。
带着这份残缺不全的工作关系证明资料,她在社保局提交了补缴申请。她告诉记者: 还是有希望的。
当袁新梅等待自己申请补缴消息的同时,农民工 退保 事件也时有发生。很多农民工认为缴养老保险不如 钱拿在手里更实在 ,于是提前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有人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新农保, 退休 后每月领取70多元的养老金。
而对于袁新梅来说,补缴养老保险真的划算吗?按照政策规定,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应该以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以临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700元为例,补缴十五年应一次性支付八万多元。
相比而言,由原工作单位补缴可以大为减少个人需负担的费用。但在与原单位协商中,企业大多不会同意农民工的申请。
一次性缴费八九万元,对农村家庭不是小数目。袁新梅听儿女算过一笔账,退休后月领养老金会跟着利息一起涨。假设工资每年5%的涨幅,第八年就可以把投入的八万多元全部赚回来。袁新梅觉得相当于买了个保障, 不用为每月的生活费发愁了 。
不过未知的 风险 也不少:将来急需用钱的时候怎么办?而且如果参保人死亡,只退回个人账户部分余额,由子女继承,但退回的补缴费用可能连 本 都回不来。这都让她不由得担心。
农民工被 区别对待 ?
尽管如此,老一代农民工在面临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补缴难等问题如果一时得不到解决,可能导致他们的老年毫无外部保障。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4年,在京打工22年的一名农民工临退休前想申请补缴,但被西城区社保局拒绝,他只好将社保局告上法庭。
对于农民工的参保 困境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目前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而建立法律手段的,农民工因为当时的制度框架和社会情况,导致现在参保困难。他建议各地为农民工参保提供更多便利。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已陆续出台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山东,四川、湖南、贵州等省份也先后出台相关规定,对补缴养老保险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在贵州省相关文件中,规定补缴对象应 在集体企业或事业机关工作过 ;湖南省则有城镇户籍要求,农村户口的老人不能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
对于各省补缴养老保险 区别性对待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可能是出于民营企业用人制度不规范,多存在 不签劳动合同 的现象,当地有关部门为便于管理,对补缴对象作出这样的规定;而另一方面,也造成大量进入民营企业的农民工补缴难,在他看来,这无疑带来新的 不公 。
法律应补位
实际上,农民工参保难的问题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明确保障农民工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对于其中提到的补缴问题,人社部曾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明确:以日为限,该日后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按新法处理;该日之前的漏缴, 按照国家和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不过这两种规定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当地养老保险出台时间过早,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有区别对待。比如2001年施行的《北京市农民工养老暂行办法》在缴费费率与退休待遇上,农民工不同于城镇职工,均以最低工资而非平均工资为基数。
业内有关人士认为,这样的区别化对待,有悖于城镇化的大潮。应该对社会保险法中有关条款进行细化,各地补缴细则及时修订,保障农民工平等权利,各地补缴在操作中才不至于 跑偏 。
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下面是银行信息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比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比例不同
问:去年下半年到了退休年龄,工作时,单位因为效益不好,就一直拖欠没有给我们上保险。想问一下,我还能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此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是针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日)前已经参保,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由于您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无法再补缴养老保险费了。
需要强调一点的是, 中断缴费 既包括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也包括参保前应缴未缴。劳动年龄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应缴未缴企业职工,也可以按照此次文件补缴办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问:我现在想补缴养老保险费,但不知道该补缴多少钱?
答:需要补缴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则需要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滞纳金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统一从欠费之日起至补缴之日止。
具体来说,补缴公式为:A=B+C。其中,A为补缴总额,B为补缴本金=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为28%,灵活就业人员为20%),补缴基数=中断缴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0.6或1.0,由本人选择)。例如1992年,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30元,选择1.0比例的话,则需要补缴%)=708.4元;C:滞纳金=补缴本金&中断缴费起止天数&0.05%。
日以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补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全额到位后,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6或1.0,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社保代理机构办理
问:我该如何去办理补缴事宜?
答:参保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补缴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携带人事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进行审核。中断缴费且有补缴意愿和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所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携带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灵活就业科进行审核。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按照要求对申报补缴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需变更参加工作时间或参保时间的,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报《太原市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帐户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携带已批准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综合科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到征缴科办理补缴业务。
到退休时缴不满15年可延长缴费
问:单位给我上养老保险的时间较晚,还有几年,我就要退休了。到退休的时候,肯定不满15年,我能往前补缴几年的养老保险费,等到退休时,正好满15年吗?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过,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
符合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员,由本人向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提出一次性缴费书面申请,由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写《一次性缴费申请表》,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申报,经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审核后,报分管主任复核批准。
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后,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负责为其办理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等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社保代理机构办理
问:我该如何去办理补缴事宜?
答:参保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补缴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携带人事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进行审核。中断缴费且有补缴意愿和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所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携带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灵活就业科进行审核。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按照要求对申报补缴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需变更参加工作时间或参保时间的,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报《太原市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帐户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携带已批准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综合科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到征缴科办理补缴业务。
到退休时缴不满15年可延长缴费
问:单位给我上养老保险的时间较晚,还有几年,我就要退休了。到退休的时候,肯定不满15年,我能往前补缴几年的养老保险费,等到退休时,正好满15年吗?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过,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
符合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员,由本人向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提出一次性缴费书面申请,由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写《一次性缴费申请表》,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申报,经征缴科或灵活就业科审核后,报分管主任复核批准。
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后,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参保单位或社会保险代理机构负责为其办理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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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河北省国有粮食企业86年参加工作是临时工,到96年转为合同制,单位开始缴养老保险费至04年下岗,
我河北省国有粮食企业86年参加工作是临时工,到96年转为合同制,单位开始缴养老保险费至04年下岗,后来又自己交至11年够15年,今年退休问96年之前算连续工龄吗?大概能开多少钱?
我有更好的答案
合同制工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一说,只有原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工人在转为合同制工人时,有视同缴费年限一说,指的是改制前,参加工作到改制时这段时间视同已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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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6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昨天上午,宝安社保分局副局长伍胜军率队做客本报接听市民热线,向市民介绍社保政策,并详细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社保问题。“www.61k.com)深圳2016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到退休年龄时,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吗?昨天上午,热线电话一开始,市民刘先生就打来电话咨询。宝安社保分局答复,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来自西乡街道的袁先生来电询问,如果个人缴费人员因余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应当如何处理?宝安社保分局答复,如果社保机构划款期间银行托收账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如果累计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参保人需结算所欠保费,应到所在区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此外,也有一些市民询问,内地退休后随迁入户深圳的人员,能否将内地的养老金迁入深圳?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复,已在内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因此其养老保险不可以迁移到深圳。相关阅读深圳2016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年最新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对深圳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重复参保的处理、深圳养老保险转移的指数计算以及深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等多方面的细节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一、深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本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个人账户提取情形,避免争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参保人养老,除符合国家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前支取。不过,在参保人或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依法继承。老人+自娱自乐行二、深圳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1.对于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2.由于养老保险不得重复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我市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可参加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同样,由于内部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费仍由原单位缴纳,双方存在缴费关系,为避免重复参保,此类人员也不纳入深圳市养老保险范围。三、重复参保以及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1.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选择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2.参保人在本市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本人选择保留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其他重复缴费部分予以清退,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3.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四、深圳养老保险缴费1.《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新增了3个条款,明确了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员工在1997年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龄。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有重叠的,重叠部分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计算。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补缴金额包括补缴本金和滞纳金。滞纳金是从应缴之日起,以补缴本金为基数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而来。滞纳金将记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根据规定,不能补缴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深圳2016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二 : 最新北京社保补缴政策为做好涉及新社平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社会保险待遇核准业务的调整工作,保证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此调整实施方案。(www.61k.com]一、涉及的社会保险征缴业务市中心日统一预生成全市涉及人员报表日期为9月的正常月报缴费单位的社平基数补差(以下简称“补基差”)明细、汇总数据(建议经(代)办机构对此类数据不做删除处理)。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补基差明细按照优惠政策子系统上传的数据为准。(一)参保单位补基差1.调整范围:月按月缴费的参保单位中需进行补基差的人员。2.操作流程:(1)2013年8月财务结账后,各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将统一生成补基差汇总数据转财务进行首次收款(收款方式默认为托收,可修改)。涉及补基差的参保单位提出打印补基差明细、汇总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应为其打印,并加盖参保单位章,按规定存档。(2)对首次托收不成功的记录或调转人员的记录,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在“补社平基数差查询”模块中查询并勾选生成原单位月的补基差明细,补缴原因为“补基数差”。后续业务按现有补缴流程操作。(3)对于月欠缴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足额还欠并且财务回款后,才可以在“补社平基数差查询”模块中查询并勾选生成补基数差明细;否则不能进行补基数差操作。3.经(代)办机构已接收退休待遇信息的,应先进行补基数差操作,待财务回款后,通过“补社平基数差重打缴费情况表”模块进行重新清算并打印缴费情况表。4.经(代)办机构未接收退休待遇信息的,四险系统补基数差操作,待财务回款后,取消原预审操作,重新办理预审,打印缴费情况表。(二)缴费卡单位补基数差1.调整范围:月缴费卡单位的参保人员根据个人缴费档次按新社平进行补基差操作。2.操作流程:对于在缴费卡单位下正常缴费状态的人员,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补差中操作流程第(1)条办理流程。对于已经不在缴费卡单位下或非正常缴费状态的人员,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补差中操作流程第(2)条办理流程。(三)补缴历年业务通过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模块进行了补缴历年的参保人员,并且已经收缴到位的,1-6月涉及补缴系数部分不再根据新社平进行变更调整。(四)灵活、自创单位补基数差1.调整范围:月灵活、自创单位的参保人员按新社平进行补基差操作。2.操作流程:劳服于日上传2013年4月-5月的基数补差记录,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后,进行汇总(补缴原因为“基数补差”),并转财务。对未上传的人员通过“补社平基数差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需要补缴,通过勾选后汇总、转财务进行收款。自创、灵活补缴明细录入模块中补缴原因增加“补基数差”(该补缴原因只能用来查询,不能录入)。(五)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补基数差失业人员由后台生成社平补基数差记录后,直接置到账标识。二、涉及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一)养老保险支付业务1.调整范围:2013年1月至6月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的退休人员(不含补基差人员)和2013年4月至5月的帐户需要补基差的退休人员。2.操作流程:(1)对于2013年1月至6月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的退休人员(不含补基差人员)2013年1月至6月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退审系统生成社平调整记录,四险系统在“183养老金变更”模块进行接收。此项工作于日开始实施,调整金额进入2013年9月的支付月报。(2)对于2013年4月至5月的帐户需要补基差的退休人员。需要做4月至5月补基差的退休人员,补基差后,退审系统重新审批生成变更待遇信息,四险系统在“183养老金变更”模块接收。4月至5月退休前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缴费的新增退休人员,采取自愿补缴的原则,如按新的社平工资标准补缴差额部分的,可重新核准退休待遇。如截止日仍未申报补基差额部分,将在日为其按新社平标准调整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其补发差额部分于2014年1月进行支付。(二)工伤保险支付业务1.调整范围:2013年1月至6月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的工伤支付人员和2013年4月至5月的帐户需要补基数差的工伤支付人员(调整月份前已终止的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也属于本次调整范围)。2.操作流程:(1)2013年1月至6月核准的工伤待遇调整方式通过“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工伤待遇”模块进行调整。调整项目涉及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社平60%核准的相关待遇项目。按新社平核准待遇计算出差额并保存变更记录。护理费补支数据在“工伤月报外补支明细录入”模块中生成,生成计算规则同现有程序规则。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补支数据在‘工伤支付月报’模块中生成。对于用社平60%核准的相关待遇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支数据在“工伤支付月报”模块中生成;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工伤月报外补支明细录”模块中生成。对于调整月份前已终止的工伤人员所有项目的补支数据需在“工伤月报外补支明细录入”模块手工录入。此项工作于日开始实施,调整金额进入2013年10月支付月报。(2)2013年4月至5月补基差的工伤职工待遇调整方式在“补社平基数差查询”模块中可查询到补基数差的工伤人员,基数补差后的次月,后台调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定期待遇由社保经(代)办机构重新核准。此项工作于2013年9月开始实施。上述人员的补支数据需在“工伤月报外补支明细录入”模块手工录入。(三)生育保险支付业务1.调整范围:因2013年社平工资调整,参保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提高的,补基差后应根据个人申报调整生育待遇。2.操作流程:(1)已登记人员的调整方式:补缴2013年4月至5月基差回款后,通过“生育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变更后补支。(2)未登记人员的调整方式:补缴2013年4月至5月基差回款后,未进行生育登记的人员,通过“生育信息登记”模块登记即可。上述两项工作于2013年9月开始实施,补支金额进入生育支付月报。(四)失业保险支付业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医疗费补基数差,由医疗系统后台统一生成补差记录。 www.61k.com三 : 2015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解读2015年推行的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主要有哪些重要内容?中国人才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下:补缴范围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www.61k.com)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人们常说的养老金,是指由社保发放的养老金。目前我国社保养老金的定位是‘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可见,社保养老金的目标,是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而不是维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变。如果希望退休后维持较高生活品质,建议从年轻时就开始进行养老储备,可通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金融投资、甚至不动产投资等,为养老积蓄资产。提前做好未来的养老规划,采取社会养老机制和个人财务准备的双保险,是目前解决养老问题的好途径。养老问题不单是如何解决未来生活花费的问题,还涉及如何跑赢通货膨胀、如何转移人身风险、如何保证资金安全等诸多专业理财课题,科学的养老规划需要借助全方位的理财模式来实现,商业保险在养老规划中无疑起到重要作用,合理配置商业保险将有助提升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个人养老金替代率=退休后的退休金/ 退休前的工资。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替代率越高,越能保证老年生活的品质,反之,则会影响养老生活。以国际经验来说,如果退休后的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现有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一般来说,目前收入越高,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越低。据专家估算,目前的收入水平超过平均工资的3倍者,未来的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可能会低于30%。因此,依靠“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养老保险无法实现高品质的养老生活目标。而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商业保险有金额确定、收益稳健,合同约定等特点,可以在社保的基础上帮助参保人员提高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提升晚年生活幸福感。一般来说,养老规划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或年金保险进行准备,比如分红两全保险、万能保险和年金保险等都是较为合适的选择。尤其是年金保险,由于其独特的设计,且有领取周期固定,更被用作养老规划的首选产品。更多热门的规章制度文章推荐:1、养老金新政策20152、2014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3、2014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4、2014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5、2014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规定6、201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7、2014天津养老金改革最新消息8、2015养老保险金退休年龄新政策9、2015养老保险新政策:退休年龄最新规定10、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细则 www.61k.com四 : 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14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14老保险补缴标准,补缴档次分几种。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补缴范围: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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