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上班时突发脑溢血血公司应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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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送到医院家属48小时内放弃治疗,单位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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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直接按工伤索赔,就不需要管家属是不是放弃治疗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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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医生提问上班突发脑溢血,单位赔偿吗?
原标题:上班突发脑溢血,单位赔偿吗?
婚姻家庭共同生活10年,能否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魏先生:我今年70多岁,自己没有孩子,30前结过一次婚,女方带了个5岁男孩,我们共同生活了10年,后离婚,女方带着孩子再嫁。现在我生活困难,想问我和女方带的孩子能否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能不能向他要生活费?谢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是对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生活多长时间才能认定是继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继父母子女关系,再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即使法院不能确认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可要求支付共同生活10年期间你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等付出的费用。工伤赔偿工作时突发疾病,单位有无赔偿义务?陈先生:我父亲今年58岁,今年3月份工作时突发脑溢血,单位没有给我父亲办社保也没签劳动合同,自己也没有保险,至今仍需治疗,已花费了巨额医药费。请问我父亲能构成工伤吗?能要求单位赔偿吗?谢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认你父亲突发脑溢血是否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你父亲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单位没有工伤赔偿责任。再次,由于单位没有为你父亲缴社会保险,你父亲的医药费用属于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损失,你可要求单位赔偿。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魏中超红杉树律师事务所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15年以上的法律执业经验,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现担任十余家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领域:债权债务、财产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分为民事、刑事、知识产权、证券、建筑房地产五大部,在盛佳大厦八、九、十层拥有1500多平方米装饰一新的办公场所。该所有政法大学博士四名作为带头人,带领全所71名专职律师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先后担任15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咨询电话。今日上午9点—11点,魏中超律师将做客晨报,接听热线为市民解答法律方面的疑问,市民可致电咨询。
记者 孟丽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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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住院多天死亡,公司应如何赔偿
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个在职情况及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主要是出国签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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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兰州|解答问题:0条
您好,后可以申请,根据的不同的数额不等,一般可以要求以下赔偿1、:【30条3款】【基金支付】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标准保险基金支付】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8、:【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间】【单位支付】,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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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因突发脑溢血死亡,现有一个女儿在上大学一年级,妻子无工作,应当享受哪些待遇。
你好,可申请工亡认定,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标准
  配偶=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职工在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山东菏泽60岁在职员工死亡赔偿费用,如何赔偿,都有什么
你好,如果是工亡的话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我是一名在职的企业员工,因为九月份在厂里上班期间不小心扭到腰了,当时去医院拍了了片子,医生说没什么就是腰肌劳损休息几天就好了。所以当时没有报工伤。可是休息了几天之后发现腰还是有点痛于是又去医院开了点药继续休息。就这样休息了半个多月不但腰没好左下肢还感觉到酸麻疼痛的感觉。于是又去医院找医生看,医生说这要做个CT才知道是不是得了别的病之类的。但由于我在这期间经常拿药医保卡里已经没钱了,一听要做CT就去找厂里给我抱工伤。可厂里就是不肯说什么时间过去都快一个月了(距离扭伤过了25天)。所以拖着不给抱。第二天我们领班就找我谈心劝我辞职说我现在身体要紧估计现在是干不了这活了让我回家好好治病再找个轻松的工作。第二天我就去劳动所了,想自己申报工伤,劳动所告诉我30之内还是要厂里报,30之后才能自己报。后来劳动所就打电话给厂里协调了一下让厂里给我报。最后厂里脱了好久还是给我报了。然后我也觉得身体要紧想知道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好就决定去医院做CT,做完后发现是腰椎间盘膨出,医生说这病不好报工伤,也不能完全根治。只能靠自己慢慢调养。我当时想死的心都有。就这种情况下领导还老是劝我辞职。我是5月4号进公司报道的,试用期是半年也就是到11月4号。在10月27号我请完病假去厂里报道的时候我们科长又找我说现在正式通知你你的试用期没过。到了第二天人事又给我打电话说:你的部门通知你了吧,你的试用期没过,你是要签试用期没过呢还是要自己申请辞职!说试用期没过的话会影响之后的找工作。最好还是辞职。工伤的话还是照样给你报和这个没关系的。我该怎么做啊???我知道肯定是不能辞职的。我在公司受伤还劝我辞职。公司说我的身体已经胜任不了这份工作了所以试用期过不了。这样公司有违反劳动法吗?
三年以上的或者无固定期限的最长为6个月.1-3年的劳动不超过2个月。你的是多长?无论是否试用期,都享受待遇。是否属于,由劳动行政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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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5今日解答工作时突发脑溢血能否算工伤?(图)_网易新闻
工作时突发脑溢血能否算工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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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无小事,小事见民生。倾听民生、反映民生是本报长久以来坚持的办报原则之一。不怕事小、不怕事碎,只要读者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就是对本报的一份信任。为了更好地贴近市民、服务读者,本报开通了“民生集装箱”栏目,集收集、处置、反馈民生诉求于一体,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民生问题还将予以刊发。
  外来务工者张先生反映,4月15日,他在淄博高新区某工地干活时,突然晕倒了,到医院检查发现是脑溢血。包工头给垫付了1万多元钱后就不管了,现在他在医院住院,交了5万多元钱了,他认为应属于工伤,因为毕竟是在干活时发生的状况。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记者 陈思
本文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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