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国家贫困户脱贫标准国家今年实行的无息无无担保贷款项目啥时候能实施!需要哪些程序!

精准扶贫,贫困户到底能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 旬阳县甘溪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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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贫困户到底能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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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脱贫攻坚作为旬阳“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的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贫困村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增强包户干部职工精准帮扶效果,近日,旬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将脱贫攻坚现行到户帮扶政策进行梳理,将涉及贫困户住房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信贷扶贫、救助兜底、养老保障和技能培训等帮扶政策制作成“脱贫攻坚到户帮扶政策明白卡”,由包帮干部职工负责深入农户面对面宣讲,并张贴上墙。目前已印发7000余份,我县今年首批脱贫的45个贫困村(户)实现全覆盖,其它村随后亦将陆续发放到户。下面,小编带你看看都有哪些好政策。
一、住房扶贫
(一)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1、搬迁对象:(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2)、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3)、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来源少的村、户;(4)、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5)、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6)、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2、提供资料:(1)移民搬迁安置户申请表;(2)户口薄复印件(首页---末页);(3)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4)户主一折通复印件;(5)建房手续复印件及安置协议或购买合同(房产证)复印件;(6)新旧房照片(5寸)及电子版。
3、审定程序:本人申请→村张榜公布、向群众反馈确认后上报→镇初审、张榜公示向村组反馈后汇总上报→县张榜公示、向下反馈实施的“三上三下、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审批程序,张榜公示期为7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补助标准:分数安置户每户补助3万元,集中安置统规自建每户3.5万元,统规统建每户4.5万元(不含楼房化奖励资金0.5)万元。五保户,特困户每户4.8万元。“交钥匙”工程每户6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
1、危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
2、申请审批程序:乡镇对危房户普查---普查户提出申请---村危改领导小组调查核实---评议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填写《旬阳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报乡镇---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查、定级---上报镇危改领导小组审批---乡镇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报县危改办审批/(不符合条件或经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材料退回原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县危改领导小组抽查复核纳入当年危改对象。
3、补助标准:每户10000元。
二、健康扶贫
(一)门诊补助:参合群众2016年度按人均60元标准确定个人门诊最高补偿额;户内成员门诊补偿可通用,余额结转至下年度累计使用。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
1、分类及病种:
一类:(1)尿毒症三期肾透析;(2)恶性肿瘤放、化疗;(3)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4)白血病;(5)肝硬化(失代偿期);(6)血友病;(7)Ⅲ期尘肺病。
二类:(1)重性精神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系统性红斑狼疮;(4)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治疗(包括运动疗法、偏瘫肢体总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类);(5)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6)糖尿病(并发症);(7)冠心病;(8)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以上);(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耐药性肺结核辅助用药;(13)肾病综合症;(14)心肌病;(15)癫痫;(16)Ι期或Ⅱ期尘肺病。
2、补助比例:一类病种补助比例70%,封顶线2万元;二类病种补助比例60%,其中患一种病封顶线1500元,复合病种封顶线2300元。
3、补助程序:一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申报;二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在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申报。县合疗办组织审批,审批通过的可保留三年有效期。
(三)大病住院报销:
1、报销比例。
& & & &2、报销程序:定点医院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合疗报销窗口办理,非定点医院将住院资料交回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申报。
(四)大病保险补助。
1、补助条件:日起,经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申报大病保险补助。
2、补偿比例:1―2万元(含)补偿50%,2―3万元(含)补偿60%,3―5万元(含)补偿70%,5―10万元(含)补偿80%,10万元以上补偿90%,封顶线为30万元。
3、申报程序: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报销后,达到标准的,在大病保险经办窗口(并设在新农合窗口)直接办理。其它医院住院报销后,凭住院费用结算票据资料和患者身份证在县人寿保险公司大病保险窗口办理。业务咨询电话:。向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局按季度审批,并张榜公示。
(五)“两癌”救助。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的农村户口患者可向县妇联会申请并提供证明资料,经审核后给予1000元或10000元补助。咨询电话:。
(六)农村医疗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因病自付部分100%救助。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因病住院治疗自付部分按70%救助,年度封顶1.5万。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报销终结后在民政救助窗口办理;县外住院治疗的经合疗报销和大病保险补助后向镇政府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局按季度审批并张榜公示。
2、农村精准扶贫对象因病住院经合疗报销和大病保险补助后自付费用超过1.5万的。患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尘肺、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型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等19类病个人自付合规部分按70%救助,年度封顶1.5万。其他病种个人自付合规部分按照50%救助,年度封顶1万元。患者或代理人向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局按季度审批,并张榜公示。
三、教育扶贫
(一)幼儿园学前一年家庭贫困幼儿生活一年补助750元。
(二)义务教育在校寄宿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小学每生全年1000元,初中每生全年1250元。
(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四)职中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学生职中免学费资金采取分级负担原则,中省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补助。对贫困学生予以减免学费。
(五)职中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职中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
(六)扶贫部门“贫困家庭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统计的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学生可申请职中扶贫一次性资助3000元。
(七)户籍在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贷款金额为学生学费加住宿费,最高不超过8000元每生每年。
(八)当年考上大学本科并且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大学本科生资助,资助金额以市当年下达补助金额为准(2015年每生5000元)。
(九)当年考上并且就读的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可申请“雨露计划”中高职资助,资助金额以市当年下达补助金额为准(2015年每生3000元)。
(十)申请程序:(一)至(六)项为个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村、镇盖章审核→学校汇总上报→县教体局、财政局审批;第(七)为项个人申请(提供村镇盖章签字证明材料)→县资助中心审核--签订贷款合同上报开行→开发银行审批;第(八)、(九)项为学生申请并提供资料→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局审批、发放。
四、信贷扶贫
(一)农村金融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具备劳动能力且有意愿发展,承贷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家庭可申请农村金融扶贫。对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贷款免担保、免抵押,全额贴息。享受贴息贷款的贫困户按期结息,贴息资金“一卡通”到户。对通过发展产业已脱贫的户再延续三年贷款贴息扶持。申请程序为由贫困农户提出贷款申请,由村审核列出贷款清单,经镇政府审定,报县扶贫局汇总复核,交由县农商银行各贷款经办机构根据贷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发放贷款。
(二)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者经创业培训后,成功创办经济实体的(限微利项目),可申请2-5万元,期限为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国家财政全额贴息。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格一式三份,并选定一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作为担保人,申请资料齐全后交镇社保站初审,后资料交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商业银行实地考察,联席会议通过后,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交由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发放。
五、救助兜底
(一)五保供养。因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可申请五保供养,集中供养对象每年5800元,分散供养每年5300元。符合条件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发放。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500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农村低保,实行“三档”救助:一档175元/月,二档165元/月,三档145元/月。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民政局组织抽查、公示、审批。
(三)临时救助。因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造成临时性、突发性的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标准为火灾:5000元-8000元;基本生活类救助1000元-3000元;教育类(大学新生)3000元。由户申请→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困难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申请程序为向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村民委员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残联发放。
(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旬阳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当年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已办理二代残疾人证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申请程序为自愿申请:提供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惠农中心采取“一折通”直接发放的办法,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兑付到残疾人帐户。单纯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是否享受护理补贴尚未明确。待明确后,从相关数据库中比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
六、养老保障
(一)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具有旬阳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补贴标准为:70-79岁,50元/月;80-89岁,100元/月;90-99岁,200元/月;100岁以上,300元/月。申请程序为:个人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复核审批→补贴发放。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申办养老保险养老金。标准为60-69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80元/月,70-79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90元/月,80-89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00元/月,90-99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10元/月,10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0元/月。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协议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交镇社保站审核→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复核→通过协议银行发放养老金。
七、技能培训
(一)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可申请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专业不同,补助标准不同,最低600元/人,最高1200元/人。需参加培训人员在镇社保站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同一专业报名人数达到开班标准→县人社局批准开班→选定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学校承办培训。
(二)“雨露计划”短期培训。贫困系统内的贫困家庭人口及移民搬迁户可申请“雨露计划”短期培训,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程序为县扶贫局拟定资助计划和标准→扶贫部门选定学校→组织对象入校培训→兑现培训补助。
八、涉农补贴
(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我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可申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标准为1200元/年(100元/月)。申请程序为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示→镇政府初审并公示→县卫生和计生局审核、确认并公示。
(二)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养殖户可申请能繁母猪保险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头补助保费48元。(保险机构每头收保费60元,其中养殖户每头投保12元)能繁母猪养殖户向指定保险机构购买能繁母猪保险,经镇汇总后,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保险机构。
(三)农机购置补贴。农民及从事农业生产者可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标准为单价不超过30%。程序为县农机局申请办理→乡镇农业站核查验货―财政“一卡通”兑付资金。
(四)良种补贴。购买良种农户可申请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玉米、小麦、油菜每亩10元。程序为村统计→镇申报→财政、农林科技联审→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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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精准扶贫“特惠贷”支持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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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精准扶贫“特惠贷”支持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47号)以及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黔扶通〔2016〕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精准扶贫“精扶贷”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府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扶贫贴息、银行助力、精准扶贫”,加强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建立财政、扶贫、银行、担保等协调配合的新型扶贫模式,通过三个改变(抵押担保贷款改变为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财政扶贫资金直接补助改变为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贴息奖励等间接补助、被动分散发展改变为扶贫龙头企业带动“抱团”发展)、发挥三个作用(金融扶贫作用、财政扶贫资金杠杆作用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实现三个目标(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比例大幅度提高、投入贫困户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总额大幅度增加、扶贫产业发展效果明显增强),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推动产业规模发展,使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能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
二、工作思路
坚持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下简称“经营主体”),以培养壮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的,在建立扶贫产业融资项目库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基础上,以“龙头企业+基地+贫困农户”、“企业+村级集体经济+贫困农户”、“村级集体经济+贫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农户”和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载体,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贴息为杠杆,以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为抓手,强化风险防范,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为脱贫攻坚提供金融支持。
三、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工作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坚持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原则。
2.产业扶持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发挥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提升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3.龙头带动原则。通过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扶贫龙头企业,形成一批支撑县域经济、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的产业化企业,达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目的。
4.守信优先原则。加强信用建设,对有融资需求并符合条件的信用农户、信用企业,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5.贷款便利原则。简化扶贫龙头信用企业和贫困信用农户贷款审批环节,缩短贷款审查时限。对贫困信用农户给予免除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支持。
6.风险共担原则。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化解风险。
(二)工作目标。
1.根据县委、县政府“1+10”文件要求,通过“特惠贷”重点扶持生态茶、果蔬、生态畜牧三大支柱产业,带动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商贸物流等产业的健康发展,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地方特色产业。
2.以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及产业发展为载体,以帮扶带动为杠杆,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贴息为激励手段,调动经营主体传、帮、带的积极性;拓宽企业融资和贫困农户创业增收渠道,提高贷款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实现“政府—企业—贫困农户”三赢目的。
四、贷款内容及方式
(一)承贷银行:思南县各银行金融机构。
(二)贷款对象:经承贷银行建档评级授信的有贷款意愿和就业创业潜质并具备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经营正常且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能力的经营主体。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建档立卡信用贫困户贷款额度按照规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经营主体贷款额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行信用额度100万元(含)以内,超过100万元贷款原则上采用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等方式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贷款利率:对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贷款,按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对使用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按当期公布的基准利率最高上浮40%执行。
(五)贴息资金来源:从当年因素分配法切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
(六)贴息标准:一是贫困户贴息标准,贫困户贷款年利率未超过5%的贷款实行全额贴息;贫困农户贷款年利率超过5%的贷款,按5%的年利率给予贫困户贴息补助。二是经营主体贴息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占50%以上的经营主体一般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补助;对扶贫工作开展有力、带动效应明显、贫困户增收致富快、资金管理规范的经营主体一般按年利率5%的标准给予贴息补助。
(七)贷款保险机制:鼓励和支持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用于分散扶贫小额贷款风险,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保证保险给予补贴。
五、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程序及贷后管理
(一)贷款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进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
1.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一是贫困户贷款自主发展,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偿债能力、还款来源、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后,向承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借款人的真实需求情况严格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承贷银行对贫困信用农户申请的贷款,在推荐额度内按照小额信用贷款管理规定,自主审核、优先放贷,借款人承贷承还。二是贫困户贷款自愿入股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共同发展,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偿债能力、还款来源、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后,向承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借款人和吸股经营主体的真实需求情况严格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承贷银行按照小额信用贷款管理规定,自主审核、优先放贷。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3天之内完成贷款发放。
2.经营主体贷款:根据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偿债能力、还款来源、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后,借款人向承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借款人的真实需求情况严格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承贷银行按照小额信用贷款管理规定,自主审核、优先放贷。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10天之内完成贷款发放。
(二)贴息操作程序:按照《思南县“特惠贷”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三)风险补偿程序:按照《思南县“特惠贷”风险补偿金实施细则》执行。
(四)贷后管理。
1.贷款用途监管:一是经营主体对贫困户入股的资金设立专户、专账、专人负责的“三专”管理。二是乡(镇、街道)成立贷款用途监管机构,对贫困农户贷款自主发展资金和贫困户贷款入股经营主体的资金用途进行监管。三是承贷银行、担保公司要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资金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2.贷款五级风险分类不良率超过5%时,承贷银行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停止发放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不良贷款清收。
3.每年12月份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贷款经营主体和贷款贫困户进行逐家逐户生产经营情况、信誉度、偿贷能力等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按照生产经营正常类(效益较好)、基本正常类(微利)、问题类(停产或破产、信誉度差、无偿贷能力等情况)进行分类。对问题类贷款经营主体和贷款贫困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调查清理并及时清收和终止贷款。对存在骗贷逃债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适用原则,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追缴欠款。
六、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构。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牧科技局、县供销社及各银行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思南县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实施方案、风险补偿、贴息和贷款损失的认定;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管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及具体情况召开临时监管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核、批准金融产业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日常工作,指导项目实施,督促实施进度和质量。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扶贫小额信贷项目领导小组。
(二)宣传发动。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管理方式、扶持政策、申请贷款和贴息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的积极性,发挥贫困农户参与项目实施的主体作用;严格按照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思想,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实施项目,同时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把握财政扶贫资金投向和扶贫小额信贷的六个工作原则,瞄准贫困农户群体,发挥项目实施示范户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农户生产经营中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项目责任制。建立项目实施环节签字负责制,降低项目资金风险;积极实施“阳光信贷工程”,充分发挥承贷银行“方便、快捷、灵活”的优势,确保国家投入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真正发挥效益。二是建立定期例会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情况。
(四)职责分工。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所辖扶贫站、财政分局、承贷银行、村(居)委会负责扶贫产业发展融资和变更、贫困农户贷款申请的自主审核和放贷;每年贴息统计、审核、申报和贷款、贴息名册的公示,贷款和贴息资金的兑现;建立健全贷款、贴息的报账和档案资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2.县农牧科技局负责规划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产业发展项目,指导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项目评审、提供技术保障等。
3.县扶贫办负责贴息资金的筹措、审核、支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承贷银行建立健全贷款、贴息的报账和档案资料,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4.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专项扶贫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管理规章制度,协同县扶贫办和县承贷银行制定风险补偿金管理使用办法,以及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重点化解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及重大疾病等造成的贷款损失。县、乡财政部门要协同扶贫部门搞好贴息资金的筹措、审核、支付。
5.人行思南支行负责结合货币政策的要求,引导承贷银行执行好信贷政策,加大信贷支持扶贫产业项目的创新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扶持“三农”发展的优惠信贷政策;指导县承贷银行制定信贷支持精准扶贫项目贷款发放操作流程及贷款申请审批表;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进一步推广支付结算工具在城镇、乡村的普及运用;协助扶贫部门对项目实施相关环节进行督促检查。
6.承贷银行负责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信贷支持精准扶贫项目贷款发放操作办法,报领导小组备案后施行。
7.县银监部门要指导承贷银行围绕“完善体系、增长总量、丰富产品”工作目标,不断完善银行业支持脱贫攻坚体系,不断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
8.县监察和审计部门协同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验收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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