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安排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专项资金,突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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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江市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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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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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更好地发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补助标准
  1、支持重点。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2017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坚持突出重点行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新兴业态、示范集聚区建设的原则,具体支持的领域为:
  (1)第二批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长沙中电软件园(高新区);
  (2)文化创意、健康养老、会展等服务业重点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行业排名靠前的龙头企业实施的新建或在建服务业项目,以及上述领域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
  (3)与我省先进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有色等优势产业结合紧密且投资额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互联网+&新业态项目;
  (4)上年度主导完成国家服务业标准制定或标准化试点项目。
  2、补助标准。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5%,直接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贴息按照银行贷款金额和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计算贴息额,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
  二、申报要求
  申请本次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本次专项资金支持的领域,总投资额不低于规定的额度;
  2、项目单位为长沙高新区麓谷园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3、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
  4、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
  5、已开工或具备当年开工条件,一般2年内能建设完成;
  6、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7、此次申报项目的数据应与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上报的滚动项目投资计划数据衔接一致,所有申报项目,必须首先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未纳入滚动计划的,不得纳入扶持范围。
  三、申报材料
  详细填写《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如实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附件资料: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职工总人数,资产总额,上年营业收入,主要经营产品、规模、经营服务领域等(属于行业龙头企业的需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有效证明);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需提供资金到位证明材料),项目进展情况或前期工作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等应为与服务业直接相关部分);
  3、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项目立项时要求进行环评、能评的,应提供环评、能评报告复印件;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企业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和新办企业投资项目除外);
  6、项目资金申报单位关于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贷款合同及付息凭据复印件等材料;
  8、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项目,需提供申报单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等证明材料;
  9、区、县(市)发改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正式推荐文件及真实性承诺书。
  四、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含相关附件资料)请于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以正式文件(一式六份)报至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5楼502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
&&&&联系人:程扬 &刘丹 &&&&&
  联系电话:755353
  邮箱:
  附件:1、
  附件:2、
&&&&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日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资金”)管理,引导培育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年)》(湘政办发〔2014〕47号)、《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资金,包括预算新增安排资金和整合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被切块整合的资金按照相关办法管理。
现代服务业资金建立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公示、追踪问效的全过程协作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实现资金分配的激励和约束。省财政厅负责现代服务业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省发改委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开展现代服务业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定年度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除涉密事项外,省发改委应会同省财政厅对现代服务业资金申报流程、评审情况、安排结果、绩效评价进行全过程公开。
现代服务业资金主要采取财政奖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资金,同一年度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第二章 使用原则和支持范围
现代服务业资金的使用遵循“规划引领、政策引导,突出重点、兼顾公平,厉行节约、注重实效,公开公正、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现代服务业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服务业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三)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
(四)服务业人才培训、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
(五)服务业重大活动和重大课题研究;
(六)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项目资金申报和审核
第八条 申报现代服务业资金的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企业;
(二)健全的财务管理结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单位或企业具有良好的会计信用、纳税信用等社会信用,无不良记录。
各具体专项资金申报所需提供的资料在下发的资金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
第九条 现代服务业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省发改委在每年第三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现代服务业资金使用计划,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年度资金预算规模、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审核确认后,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两家名义报省政府审定。
(二)省发改委在省政府审定现代服务业资金使用计划后30日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明确现代服务业资金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等事项,申报通知同时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布。
(三)中央在湘企业(单位)可直接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申报。
省属单位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各市州、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省财政省直管县市发改委(局)和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项目初审和申报工作,并联合行文分别报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直管县市报送的文件应同时抄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备案。
省主管部门、各市州、县市发改、财政部门分别负责对所属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把关负责把关,并提交承诺函。项目单位直接申报的,应一并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
(四)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应建立项目库、专家库,加强项目的筛选和核实工作,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资金计划方案,并将拟安排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项目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项目,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公示完成后,省发改委提出项目资金安排建议。
第四章 资金下达及管理
省财政厅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对资金安排建议进行审定,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并通过现行财政资金拨付渠道下达现代服务业资金。资金下达方式分为一次性下达和按照项目进度分次下达两种方式,具体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确定。原则上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资金相应下达市县或编入预算。除据实结算等特殊事项外,现代服务业资金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60日内正式下达。
凡应当履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相关程序而未按规定办理的,财政部门不予下达现代服务业资金。
市州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现代服务业资金后,应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资金:
(一)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使用原则和支持范围;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实行公开;
(四)申报材料不实;
(五)其他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事项。
省财政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按照省级预算执行进度的总体要求、资金的投入方向方式、申报办法、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制定相应的支出进度方案,各级财政、发改部门应当配合执行,未按相关进度要求执行的,省财政在次年相应扣减该投向的资金安排。
第五章 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
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建立现代服务业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明确评价原则、组织实施主体、评价依据、评价内容、指标体系、分值权重、评分标准等内容,对现代服务业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及效果等实施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现代服务业资金以后年度支持方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完善资金使用、项目组织等管理制度,不断改进现代服务业资金管理机制。
现代服务业资金设置年限不超过3年,到期自动终止;如需延续,经评估论证后按照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各级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现代服务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各级发改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各级财政部门应暂停或停止拨付资金;已经拨付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收回资金,同时取消其以后2年的申报资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截留、挪用、冒领、侵占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现代服务业资金以及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如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省财政厅全额收回资金,并取消其以后2年的申报资格,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单位如有违反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行为,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将予以登记,并抄送湖南信用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省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06〕18号)同时废止。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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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2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
桂政办发[2011]22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 号),促进我区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我区服务业提速发展,进一步发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今年服务业文件的落实工作,对每一份文件所确定的工作任务,都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由分管副主席具体负责,方案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要求、进度要求、验收要求、督查要求、考核要求等内容,并把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和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20%以上。力争经过几年努力,服务业成为优化全区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我区成为西部地区服务业最发达的省区之一。到 2015 年底,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提高;到2020 年底,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三、推进重点行业优先发展
(一)商贸流通业。加快规划和建设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城市商业网点,推进中心商业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大力发展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加快建设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网络,构筑便利通畅的农村商贸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着力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二)物流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运输业,构建快捷、高效、环保的现代物流网络;优化物流区域布局,重点建设四大物流区域、一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六个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七个专业性物流中心,配套建设若干个物流集散节点;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加快行业物流发展,推进供应链、农村物流体系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体系,加快&无水港&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三)信息服务业。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 3G 和宽带网络建设,实现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发展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网络增值服务和软件与系统集成服务,着力培育网络出版、数字娱乐等信息服务业;加快物联网发展,建设一批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和产业支撑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四)旅游业。加快启动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和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创建一批国家 A 级景区;丰富完善自然观光、养生度假、边关风情、民俗风情、滨海度假、红色旅游等品牌产品;继续打造和完善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中越边关探秘游、北部湾休闲度假跨国游、少数民族风情游、世界长寿之乡休闲养生游、桂东祈福感恩游和桂西红色福地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加强与东盟和泛珠区域及周边省区旅游合作,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加强旅游安全与质量体系建设,加大旅游执法和市场监督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旅游局。
(五)文化体育产业。推进广播影视、报刊、出版、演艺、文化娱乐、数字动漫、休闲体育等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打造一批文化产品、体育赛事知名品牌;引进和培育一批文化体育战略投资者,构建有广西民族特色、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体育产业基地、文化体育产业园区、文化产业项目集群;推进一批大型现代文化演出场地、运动训练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加快培育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群,重点建设南宁、桂林、柳州、北海动漫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六)金融服务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机构;建设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一批优势、特色企业上市;积极探索开展钦州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业务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金融办。
(七)餐饮住宿业。实施&树桂菜品牌&工程,培育一批餐饮业企业品牌;大力发展特色餐饮和农家乐休闲街区;大力开拓大众化餐饮市场;加快发展阳光早餐;推进绿色餐饮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餐饮品牌企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知名酒店;加快建设商务、休闲、养身等面向大众旅游的接待基地;培育建设一批季节鲜明、各具特色的农家乐休闲度假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八)会展服务业。加强会展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整合各种展馆资源;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培育壮大会展主体,吸引国内外大型会展公司、会展服务公司到我区举办各种展会;促进会展业与旅游、商贸产业及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九)服务外包业。加快南宁、桂林、北海、柳州市服务外包集聚区建设,力争南宁、桂林市成为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立和完善接、发包服务平台,积极承接服务外包企业和订单转移,大力培育和开拓外包新市场;加快建立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认证资质的服务外包出口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信委。
(十)中介服务业。重点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评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中介服务企业和专业人才,加快培育一批优质骨干中介企业。责任单位:业务对口的区直有关部门。
(十一)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培训等服务业,大力发展医疗保健、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业,规范发展房地产、物业管理等服务业,培育更多的服务业新增长点。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等相关部门。
四、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一)引导服务业聚集发展。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研究制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细化和落实有关扶持政策。重点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层次鲜明的&一个核心区、三个功能带&服务业发展格局,即以南宁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和南北陆路通道、西江黄金水道和沿海开放通道三个服务业集聚带。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二)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积极开展区域综合性购物促消费活动和节庆促消费活动;每年选择10 类重点消费品组织 5 次集中促销活动,拓展城乡消费市场;积极实施家电下乡、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积极培育旅游、健身、信息、文化、娱乐、家庭服务等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健康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三)大力培育重点企业。积极实施服务业&百强工程&,鼓励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型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四)着力打造服务业品牌。积极实施服务业品牌发展工程,研究制定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服务业品牌的认定办法,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广西名牌&和&广西著名商标&。积极支持&中华老字号&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质监局。
(五)加快服务业改革创新。以桂林市列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大服务业改革力度,不断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推动国有服务业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开发新型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六)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资投向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新兴服务业,吸引跨国公司、跨国采购中心、国际会展公司、市场中介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对外工程等我区有一定优势的国际服务贸易,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技术开发、采购分销、物流代理等机构。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局。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放宽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自治区财政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自治区直属各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当地服务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三)实行税收优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有的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桂发[2010]34 号文件中提出的&将自治区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中有关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范围扩大到全区&,进一步加大税收扶持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
(四)优先保障用地。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比例,优先统筹安排用地指标,满足列入自治区发展规划的重点服务业项目的用地要求。责任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五)加大金融支持。实施&广西重点服务业信贷扶持计划&,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中小服务企业创业投资风险基金,引导支持服务企业开展境内外融资,满足服务业企业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金融办。
(六)落实价格和收费政策。对列入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水、用电价格基本同价。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城市社区服务业电费按照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对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企业应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要给予适当优惠。责任单位:自治区物价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自治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服务业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主席担任,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国资委、北部湾办、地税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投资促进局,广西博览局,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以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市也要相应成立有关领导机构。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制度,规范服务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商务厅。
(三)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制定重点服务行业标准,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质监局。
(四)建立完善统计制度。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建立服务业统计机构,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建立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统计局。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举办服务业系列文件专题学习培训班,对市、县、乡、镇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服务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文件、做好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六)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抓好服务业中高级人才和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面向国内外招聘一批现代服务业急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到我区工作或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加强工作检查。建立健全服务业考核评价体系,将服务业的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直属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绩,取得成效。对各市、各部门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八)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学者深入解读发展服务业的思路、政策、重点、内容。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杂志专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反映我区发展服务业的最新进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
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0]75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 号),加快我区信息服务业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以信息传输、信息技术和信息内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其发展前景广、综合效益好、资源消耗低、增长潜力大和带动作用强的特点初步显现。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对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我区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开放,给信息服务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信息交流中心和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人才战略为支撑,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信息服务业体系,在扩大提供优质信息服务的同时,实现广西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臵资源的基础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壮大市场主体,强化自主创新,塑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竞争力。
2.统筹协调,互动发展。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推进信息服务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促进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与互动发展。
3.突出重点,扩展提升。推动一批重大基础性、功能性信息化项目建设,实现项目带动;鼓励开发更多的新产品、新服务,满足社会信息消费的需求;深化开放合作,大力引进人才、技术和项目,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东盟市场。
三、主要目标
(一)2012 年近期目标。
全区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 亿元以上,年均增长 20%以上。其中,电信业务收入 320亿元,广电综合业务收入 35 亿元,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 100 亿元,信息内容及网络增值服务业务收入 65 亿元。从业人员达到 10 万人以上。
(二)2015 年中期目标。
全区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 900 亿元,年均增长 22%以上,在整个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其中,电信业务收入 580 亿元,广电综合业务收入 45 亿元,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180 亿元,信息内容及网络增值服务业务收入 135 亿元。从业人员达到 15 万人以上。
(三)2020 年远期目标。
全区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突破 2200 亿元,年均增长 20%以上,从业人员达到 30 万人以上。全区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信息服务业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宽带广西&。支持电信运营商开展核心网、传输网及无线接入网扩容工程,加快 3G 网络,特别是基于 TD-SCDMA 的 3G 网络发展。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全面提升电信基础服务水平。支持联通公司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项目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及边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宽带网络使用费用,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加快实现&三网&融合。加强光纤宽带网络的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推动宽带应用和创新;
促进宽带在电子政务、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支持下一代互联网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及互联网业务接入传输平台建设,支持广电 IPTV 及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高品质视频 IDC 中心以及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及双向化改造等工程建设。
(二)加快发展软件产业。
--重点支持大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通过软件技术和服务能级的提升,促进软件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融合互动,在&14+4 千亿元重点产业&、&两化融合&、电子商务、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交通、物流、旅游、商贸等行业中培育一批本地软件服务企业,形成 20 家以上的大型行业软件巨头企业。
提高工业软件、东盟语种应用软件、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品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发展移动互联网、三维产业、云存储、云计算、物联网应用等战略性新兴网络应用软件产业。
--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发展面向东部地区、东盟各国和国际主要发包方的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业务,建设南宁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软件服务外包平台。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支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三)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
--加大政府信息化项目外包力度,制订&广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服务规范&,创新政府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管理模式,推行业务外包和项目代建制,倡导政府部门购买服务、通过服务外包扩大技术和业务外包范围。
--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建设节约型社会,开展公共事业节能、家庭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单位水电节能等工作,支持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四)培育和扶持信息内容服务业。
--建设具有东盟以及民族特色的影视娱乐信息库及网络播放平台。鼓励电信运营商、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教育、旅游等行业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形成跨部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发展数字化产品。支持信息内容产品原创开发,设立专门评估机构,对数字内容产品进行评估、评价、测评以及知识产权、技术产权的交易和保护。
--鼓励社会力量对政务等公共信息进行增值开发,加快建立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促进金融、法律、信用、科技、贸易等商用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
--鼓励电信运营商与有关单位合作建设空间地理公共信息数据库,重点发展卫星导航、电子地图、空间地理定位等信息服务,加快开发海量地理信息快速获取、集成管理等关键技术和应用,促进空间地理服务、手机定位与互联网、手持终端、嵌入式软件的紧密结合,推进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和商业化发展。
--发展股票、基金等网络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支持专业搜索引擎和分析工具开发,拓展增值服务业务。
(五)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
--加快发展&三网融合&网络增值服务,结合&三网融合&升级改造,推动&三网融合&相关业务创新。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双向数字电视、高清电视、3D 电视、电视支付以及其它基于电信、广电和互联网的娱乐和商务服务等新业务。支持广西广电网络参与开展&三网融合&各项增值业务。
--支持发展新型网络增值业务,拓展服务范围,为公众提供商业信息、政务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交通旅游、文化教育、休闲娱乐、数字影院等多样化信息服务,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本地互联网品牌企业。
--发展基于移动网络的信息服务,支持利用 3G 等移动网络技术,开展短信服务、移动办公、视频应用、手机支付、手机定位服务等移动网络应用。继续深入通信信息服务进农村、进校园、到工厂、入社区、入家庭等特色应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六)积极推动物联网应用和发展。
抓住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机遇,推动智能服务发展,促进和加快发展物联网,占领高端市场,打造一批以物联网为核心业务的信息服务企业。
--支持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建设北部湾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支持工业环境控制项目、广西产品智能全程跟踪服务等示范项目建设。
--发展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监测预警、重点河流及水库水文预测预报、漓江等风景及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控、矿山生产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等的灾害监测和安全生产应用。
--发展向社会提供城市实时交通信息、出行建议和交通信息互动发布平台等智能交通;实施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智能摄像探头等交通全程实时监控系统项目建设。
--发展物流管理物联网,实现全流程管理;开发面向物流行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各种适用于物流环境的特种电子标签、物流装备、读写器、中间件、管理系统等产品。
--发展智能电网。以远程智能电力终端为突破口,形成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双向信息通信、远程监控、信息存储、负荷分配技术,实现智能电网中的远程读取、双向交互功能。
(七)促进城市信息化、农村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
--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支持依托公共通信网开展数字城市建设,构建数字城管、电子警察、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应急联动系统、预警告警系统、呼叫中心等,提升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无线南宁、柳州城市三维综合管理、桂林电子政务等项目建设。
--优化、拓展&三农&信息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优化和拓展&农业短信息服务平台&、&12316三农热线&等服务&三农&的信息平台,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电子商务服务和技术服务,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广西农业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广西农业应急指挥系统等项目建设。
--服务电子政务建设。建设面向企业和公众服务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鼓励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等信息服务企业参与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服务范围、提升政务信息服务质量。
(八)加快发展面向东盟的信息服务业。
建设&中国-东盟数字证书认证体系&。支持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广西至东盟国家信息化高速公路扩容项目&、广西科技信息中心&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支持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交通旅游、商业信息、教育培训、电子支付等领域打造一批面向东盟的广西品牌企业。
(九)建设六大产业基地,组建六大产业支撑平台。
--进一步完善南宁软件园、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及柳州信息产业园、桂林创意产业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中盟科技园、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等信息服务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形成 6 个专业产业基地,发挥聚集优势打造知名品牌。
--建设&广西软件开发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大型开发工具、中间件和软件测评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技术资源的共享,推动企业间合作发展和软件产品的交易及配套发展。
--建设&广西信息系统技术安全平台&,开展技术咨询、安全评测、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容灾备份等信息安全服务,推动产品开发。
--建设&广西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 EDA 设计、IP 解决方案和测试与封装等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建设&广西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大型开发工具、开发软件、后期制作设备和具有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动漫素材库,提高原创能力,培育知名企业, 充分利用
广西区位优势,扩大动漫和网游产品向东盟等地出口。
--建设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广西分中心平台,延伸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的功能到广西,助力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
--建设&广西应用数据中心&,采用&异地双活式数据中心&技术,以应用为导向,支持广西金融、证券、教育、交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提高响应速度,保证系统安全,降低行业信息化成本。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成立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工信、商务、通信管理、发改、财政、科技、文化、国税、地税、广电、投资促进、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委,负责日常工作。设立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家组,承担前瞻性研究和咨询服务。
(二)做好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工作。加快研究、制定广西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广西物联网发展计划‣等一批专业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开展信息服务业产业链协调与引导、广西物联网及产业发展、中国-东盟信息交流的体制机制、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等若干课题研究。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由自治区财政安排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信息服务业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服务产品研发、产业化推广、软件外包和服务外包及信息人才培养等重大项目,引导、鼓励社会资源参与信息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
(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竞争力。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信息服务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在我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按其在广西实际投资额和项目实施情况给予奖励;培育和推动广西优势品牌,每 2 年开展一次&广西优秀信息服务企业和优秀软件产品&评比,对优秀信息服务企业和优秀软件产品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引导信息服务消费,扩大市场需求空间。制定区内信息产品和服务推荐目录,鼓励区内信息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建立符合信息服务业特点的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降低信息服务成本,提高信息服务消费水平,推动市场需求的扩大。
(六)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人才职业培训。发挥大中专学校、国内外大型信息服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作用,采用技能培训和项目实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快培养市场营销、技术开发与维护和企业管理等领域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开展&广西信息服务业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人数、培训效果和培训后学员就业情况,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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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办发[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75 号),加快我区信息服务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信息服务业现状
&十一五&期间,广西信息服务业高速增长。目前,以桂林至北海的高速公路为主轴,以桂林、柳州、南宁、北海等城市为区域中心,已初步构建成&相互配套、相互支撑、软硬结合&的信息产业经济带雏形,具备了快速发展和规模发展的基础,后发优势逐渐显现。尤其是南宁、北海、桂林已形成了产学研相配套的发展体系,优势和特色明显,总产值占全行业总产值 60%以上,具有很强的集聚效应。全区拥有从事与软件有关的科、工、贸企业近 2000 家,通过双软认证企业 100 多家,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金融、保险、交通、电力、旅游、教育、医疗、宾馆、汽车、公安等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为广西的信息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区信息服务业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产业规模偏小,自主创新不足,缺乏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市场体系不健全,开放不足,某些重要领域存在市场准入壁垒,竞争不够充分,抑制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配套政策执行不到位;人才体系有待健全,特别是缺乏具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等。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人才战略为支撑,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构筑信息服务业体系,在扩大提供优质信息服务的同时,实现广西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 2015 年,全区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 900 亿元,年均增长 22%以上,在整个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其中,电信业务收入 580 亿元,广电综合业务收入 45 亿元,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 180 亿元,信息内容及网络增值服务业务收入 135 亿元。从业人员达到 15 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宽带广西&。支持联通公司区域性国际通信出入口局配套项目建设,主要解决用地、优惠用电及其他优惠政策。支持电信运营商开展核心网、传输网及无线接入网扩容工程,加快 3G网络发展。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全面提升电信基础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地区及边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宽带网络使用费用,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
(2)加快实现&三网&融合。加强光纤宽带网络的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推动宽带应用和创新;促进宽带在电子政务、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支持下一代互联网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及互联网业务接入传输平台建设,支持广电 IPTV 及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高品质视频 IDC 中心以及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及双向化改造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
2.加快发展软件产业。
(1)重点支持大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通过软件技术和服务能级的提升,促进软件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融合互动,在&14+4 千亿元重点产业&、&两化融合&、电子商务、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交通、物流、旅游、商贸等行业中培育一批本地软件服务企业,形成 20 家以上的大型行业软件巨头企业。提高工业软件、东盟语种应用软件、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品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发展移动互联网、三维产业、云存储、云计算、物联网应用等战略性新兴网络应用软件产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2)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发展面向东部地区、东盟各国和国际主要发包方的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业务,建设南宁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软件服务外包平台。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支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3.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
(1)加大政府信息化项目外包力度,制订&广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服务规范&,创新政府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管理模式,推行业务外包和项目代建制,倡导政府部门购买服务、通过服务外包扩大技术和业务外包范围。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建设节约型社会,开展公共事业节能、家庭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单位水电节能等工作,支持应用示范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4.培育和扶持信息内容服务业。
(1)建设具有东盟以及民族特色的影视娱乐信息库及网络播放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媒体和新兴出版业态。鼓励电信运营商、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教育、旅游等行业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形成跨部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发展数字化产品。支持信息内容产品原创开发,设立专门评估机构,对数字内容产品进行评估、评价、测评以及知识产权、技术产权的交易和保护。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新闻出版局。
(2)鼓励社会力量对经济、政务、文化等公共信息进行增值开发,加快建立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促进金融、法律、信用、科技、贸易、旅游等商用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3)鼓励电信运营商与有关单位合作建设空间地理公共信息数据库,重点发展卫星导航、电子地图、空间地理定位等信息服务,加快开发海量地理信息快速获取、集成管理等关键技术和应用,促进空间地理服务、手机定位与互联网、手持终端、嵌入式软件的紧密结合,推进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和商业化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
(1)加快发展&三网融合&网络增值服务,结合&三网融合&升级改造,推动&三网融合&相关业务创新。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双向数字电视、高清电视、3D 电视、电视支付以及其它基于电信、广电和互联网的娱乐和商务服务等新业务。支持广西广电网络参与开展&三网融合&各项增值业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
(2)支持发展新型网络增值业务,拓展服务范围,为公众提供商业信息、政务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交通旅游、文化教育、休闲娱乐、数字影院、数字出版等多样化信息服务,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本地互联网品牌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信委。
(3)发展基于移动网络的信息服务,支持利用 3G 等移动网络技术,开展短信服务、移动办公、视频应用、手机支付、手机定位服务等移动网络应用。继续深入通信信息服务进农村、进校园、到工厂、入社区、入家庭等特色应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信委。
6.积极推动物联网应用和发展。
抓住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机遇,推动智能服务发展,促进和加快发展物联网,占领高端市场,打造一批以物联网为核心业务的信息服务企业。
(1)支持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建设北部湾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城市),支持工业环境控制项目、广西产品智能全程跟踪服务等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2)发展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监测预警、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监测预报预警、重点河流及水库水文预测预报、漓江等风景及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控、矿山生产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等的灾害监测和安全生产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气象局。
(3)发展向社会提供城市实时交通信息、出行建议和交通信息互动发布平台等智能交通;实施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智能摄像探头等交通全程实时监控系统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发展物流管理物联网,实现全流程管理;开发面向物流行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各种适用于物流环境的特种电子标签、物流装备、读写器、中间件、管理系统等产品。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5)发展智能电网。以远程智能电力终端为突破口,形成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双向信息通信、远程监控、信息存储、负荷分配技术,实现智能电网中的远程读取、双向交互功能。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7.促进城市信息化、农村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
(1)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支持依托公共通信网开展数字城市建设,构建数字城管、电子警察、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应急联动系统、预警告警系统、呼叫中心等,提升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无线南宁、柳州城市三维综合管理,桂林、防城港电子政务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优化、拓展&三农&信息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优化和拓展&农业短信息服务平台&、 12316三农热线&等服务&三农&的信息平台,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电子商务服务和技术服务,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广西农业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广西农业应急指挥系统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3)服务电子政务建设。建设面向企业和公众服务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鼓励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等信息服务企业参与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服务范围、提升政务信息服务质量。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8.加快发展面向东盟的信息服务业。
(1)建设&中国&东盟数字证书认证体系&。支持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广西至东盟国家信息化高速公路扩容项目&、广西科技信息中心&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平台&、广西博览局&中国-东盟虚拟中心&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2)支持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交通旅游、商业信息、教育培训、电子支付等领域打造一批面向东盟的广西品牌企业和服务品牌。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9.建设八大产业基地,组建十大产业支撑平台。
(1)进一步完善提升南宁软件园、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及柳州信息产业园、桂林创意产业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中盟科技园、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东盟数字出版基地(北部湾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信息服务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实力雄厚的信息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形成 8 个专业产业基地,发挥聚集优势打造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人民政府。
(2)建设&广西软件开发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大型开发工具、中间件和软件测评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技术资源的共享,推动企业间合作发展和软件产品的交易及配套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3)建设&广西信息系统技术安全平台&,开展技术咨询、安全评测、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容灾备份等信息安全服务,推动产品开发。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4)建设&广西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 EDA 设计、IP 解决方案和测试与封装等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5)建设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广西分中心平台,延伸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的功能到广西,助力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6)建设&广西数据资源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建立以云计算和云存储为技术核心的数据中心、交换平台和容灾备份服务中心。数据中心将面向北部湾经济区、面向大西南、面向东盟提供全面的信息采集、加工和交换能力,其信息资源取自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数据库信息,并利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部门和行业之间的信息同步更新或及时更新。初期将围绕商务、投资、金融、港口、物流、旅游、质量检疫、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信息资源进行采集、加工和交换,最终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各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7)建设&广西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大型开发工具、开发软件、后期制作设备和具有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动漫素材库,提高原创能力,培育知名企业, 充分利用广西区位优势,扩大动漫和网游产品向东盟等地出口。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8)建设&广西应用数据中心&,采用&异地双活式数据中心&技术,以应用为导向,支持广西金融、证券、教育、交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提高响应速度,保证系统安全,降低行业信息化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9)建设&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满足企业对光电子信息产品和机电产品质量检测的需求,减少企业投资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南宁和广西光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加工业的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质监局。
(10)建设&广西电子产品质检中心(北海)&,为广西的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标准制订提供技术服务。开展电子产品质量检验及研究开发,提高电子产品质量与科技含量,提升产业的整体质量水平,推动我区电子工业的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质监局。
(11)建设&中国&东盟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中心&,整合现有数字出版资源,引进东盟国家数字出版企业、国内数字出版龙头企业入驻,在技术、内容、资本、人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重点开发电子书、数字报刊、手机出版、数字地图、数字动漫游戏等出版产品,共同开拓中国、东盟乃至世界数字出版市场。牵头单位: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工作。
加快研究、制定广西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广西物联网发展计划等一批专业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开展信息服务业产业链协调与引导、广西物联网及产业发展、中国-东盟信息交流的体制机制、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等若干课题研究,加强信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将信息服务相关项目纳入自治区服务业专项资金范畴,并整合有关自治区扶持信息化发展技术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信息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服务产品研发、产业化推广、软件外包和服务外包及信息人才培训等重大项目,加大对中小企业及机构,特别是公益信息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信息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三)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竞争力。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信息服务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在我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按其在广西实际投资额和项目实施情况给予奖励;培育和推动广西优势品牌,每 2 年开展一次&广西优秀信息服务企业和优秀软件产品&评比,对优秀信息服务企业和优秀软件产品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四)引导信息服务消费,扩大市场需求空间。
政府采购向区内信息服务业企业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信息服务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加快建立符合信息服务业特点的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降低信息服务成本,提高信息服务消费水平,推动市场需求的扩大。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五)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人才职业培训。
发挥大中专学校、国内外大型信息服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作用,采用技能培训和项目实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快培养市场营销、技术开发与维护和企业管理等领域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开展&广西信息服务业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人数、培训效果和培训后学员就业情况,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成立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厅、地税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质监局、旅游局,广西博览局,自治区物价局、投资促进局,自治区国税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委,负责日常工作。设立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家组,承担前瞻性研究和咨询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二)明确责任,建立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制度。
将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和绩效考核力度,确保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绩,取得成效。对出色完成全年任务的地区和部门通报表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三)及时总结汇报。
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于下年 1 月 15 日前以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各配合部门要及时将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牵头部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附件:1、加快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分工表
2、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表
关于印发促进服务业外包产业加快发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46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0]66 号),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督察考核,确保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三年内建立 1-2 个国家级的服务外包示范区,五年内创建 1-2 个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到 2015 年,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含软件)总收入达到 150 亿元,服务外包出口额达到 1 亿美元;培育年营业额超过 10 亿元的大型外包企业 1-2 家,年营业额超亿元的骨干企业 10 家。通过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不断提升我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能力,将我区建设成为国际服务外包的新兴承接地。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载体建设。
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培训基地,逐步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度较高的城市要加快推进产业基地和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对在建的基地和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市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加快建设步伐,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
(二)明确发展重点。
制定我区服务外包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服务外包主体建设,培育服务外包重点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
(三)积极扩大开放。
加大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资、民间资本投资服务外包产业。积极引进大型跨国公司和国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在我区建立总部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组织我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发展服务外包行业组织,发挥服务外包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产业资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完善对服务外包产业的资金、税收、金融、人才培育和引进的扶持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特点和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扶持措施,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的自治区发展服务外包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推进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理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全区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各分工事项进行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责任分工。
支持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加快广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把所承担的任务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按时保质完成。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齐心协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大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客观反映我区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思路、政策、重点和最新进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舞全区上下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
(四)加强督查和考核。
自治区发展服务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适时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进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向自治区发展服务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送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任务、目标和时间进度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并向自治区服务外包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加快广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2.广西服务外包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分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
品牌的意见
桂政发[2010]67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 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 号)精神,营造我区服务业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增强我区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提高,吸纳劳动力的功能明显增强,广西已有 13 家企业进入了中国服务企业 500 强。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着标准体系不完善、水平不高、品牌不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新兴服务业发展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业、农业的发展,影响到广西经济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加快服务业品牌建设,发挥服务企业品牌带动效应,有利于增强服务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区服务业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加大重点服务业园区品牌培育力度,发挥重点服务业园区品牌集聚效应,有利于形成一大批服务业集聚区,从根本上促进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质量兴桂战略,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原则,以广西支柱和特色服务产业为重点,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集聚区,鼓励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做大做强做精,推进我区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实现我区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服务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的良好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集聚区,服务业品牌建设对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广西服务业在整体发展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特色服务产业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1. 到 2015 年,培育 1-3 家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10 家在东盟有较大影响的服务业品牌企业,20 家进入中国服务企业 500 强企业,300 家广西服务业品牌企业。
2. 形成优势互补、层次鲜明的&一个核心区、三个功能带&,建成以南宁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南北陆路通道服务业集聚带、西江黄金水道服务业集聚带和沿海开放通道服务业集聚带三个功能带。
三、重点领域
选择市场需求旺、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商贸流通、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会展、服务外包、科技、旅游、文化等服务业进行重点培育。
商贸流通业:以批发市场、购物中心、大型百货、连锁超市、专卖店、直销点、便利店和餐饮企业(含连锁餐饮业)为重点。
现代物流业:以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示范企业,重要交通运输枢纽、重点产业集聚区的物流企业,为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煤炭、食糖、农产品等优势产业服务的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优化和创新的物流企业作为重点,特别关注供应链整合和物流业务模式创新企业。
信息服务业:以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领域,电子商务、数字传媒、动漫游戏、通信服务、软件设计与服务、信用认证体系、在线支付体系、信息安全等网络信息服务等领域企业为重点。
金融服务业: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等金融企业(机构)为重点,特别关注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的金融企业。
会展服务业:以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为契机,以南宁、桂林、柳州、玉林等具备条件的城市为重点,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和专业市场建设,加强与国内外会展业的交流合作,带动发展一批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会展品牌,培育一批专业会展企业。
服务外包业:以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动漫制造和水电工程服务等领域的服务外包企业为重点。
科技服务业:以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化研究服务、节能减排服务等企业和机构为重点。特别关注农业、有色金属、汽车机械、石油化工、钢铁锰业、电力工业、制糖食品、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林浆纸、水泥建材、现代中药、生物质、海洋开发、检验检测、标准化等优势产业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旅游业:以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宾馆饭店等为重点,特别关注特色旅游服务企业。
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广播电视、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化演艺、体育健身、运动休闲等企业为重点。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引领服务业发展。围绕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力发展广西支柱和特色服务产业,加快建设以质量安全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际先进标准为参照、以创新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到 2015 年,重点领域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70%以上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广西服务业地方标准 50 项以上。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要严格执行;对国际、国内的先进服务业标准,要鼓励采用;对暂时没有标准的服务行业,鼓励龙头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先行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同时加快实施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产业、示范区活动,继续在现代物流、旅游、商贸流通、文化等领域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树立服务业发展标杆,用标准化手段引领服务业发展。
(二)推进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服务业管理创新,加大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力度,加快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形成,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层次。鼓励企业自觉贯彻实施现代服务业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现代企业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企业广泛运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注重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流程创新、服务产品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开展&质量管理标杆对比提升&、&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引导企业走以质取胜的道路,推动服务业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
(三)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支撑服务业发展。一是推进服务业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建设。以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为依托,以标准资料服务为特色,加快构建技术标准信息平台、技术标准信息交流中心和全区标准信息网站,为企业提高快捷方便的技术标准服务。二是推进服务业公共服务监测平台建设。以国家级或自治区级质量检验检测、计量中心等为依托,以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为特色,加快推进服务质量监测平台、产品设计和质量检测平台等建设。三是推进服务质量信息平台建设。以政府网站、社会主流媒体为依托,发布各种服务质量信息,及时让群众了解全区各行各业服务质量状况,促进服务业质量的提高。通过三大平台建设,为服务业企业提供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标准化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支撑服务,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
(四)推进服务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创建诚实守信企业。一是建立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制度,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全社会质量信用意识。二是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服务质量状况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形成统一的企业服务质量诚信档案、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建立服务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加强服务质量信用分类管理,把服务质量信用信息作为评选服务业品牌的重要依据,定期发布服务质量信用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四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推动服务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大众,引导消费。五是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五)推进服务业品牌评价体系建设,监测保障服务业运行质量。在总结国内外品牌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创新评价思路与方法,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中介机构为平台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服务业品牌评价体系。以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率、质量诚信度、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为评价基础要素,制订科学完善的服务业品牌评价标准。
加大对服务业品牌评价工作的协调与指导,严格做好服务业品牌评价、信息发布和监测工作。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加强质量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立足于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争创一流品牌。加快建立和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知识化、公信力强的品牌研究、咨询、评价中介机构,不断充实服务业品牌评价力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品牌建设。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为自治区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下设的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监局)为统筹协调机构,负责对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组织协调。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全区服务业品牌的认定工作。自治区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所负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品牌培育计划、工作措施以及负责服务业品牌企业的推荐。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服务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协会助动、企业主动&统分结合的服务业品牌创建机制。具体分工为:商贸流通业、会展业、服务外包业由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现代物流业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信息服务业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金融服务业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科技服务业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旅游业由自治区旅游局负责;文化产业由自治区文化厅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鼓励企业争创品牌。用好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企业争创各级知名品牌。对进入品牌培育梯队的重点企业,各职能部门在政策、资金、技术、宣传上给予重点扶持。对自治区级以上服务业品牌企业的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并在土地供给、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自治区级以上服务业品牌企业的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等方面,相关职能部门优先给予支持;对列入自治区、市(县)规划的服务业集聚区、重点项目等建设项目,给予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和投资贴息;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自治区级以上知名品牌企业的服务产品。各级政府要相应安排财政性资金,落实各项服务业财政支持,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的,要认真贯彻执行,支持服务业发展。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筑服务业人才高地。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培养和引进服务业人才。积极选派服务业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管理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院校、知名企业学习培训。鼓励服务业的企业培养和引进品牌经营、服务创新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品牌创造、品牌经营、品牌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组织开展品牌知识、品牌经营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创牌能力和品牌运作水平。
(四)树立法律意识, 完善品牌保护机制。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 专利法等法律法规,
推进品牌保护立法工作。依法加强对质量标志、名牌标志等特殊标志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及与著作有关的权利、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及侵害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品牌评价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严禁一切乱评比、乱认定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品牌培育的良好氛围。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创建服务品牌企业的宣传推广。将服务品牌宣传列入对外宣传重要内容,在区域形象推介、新闻宣传等工作中对我区服务品牌产品、企业和我区服务品牌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宣传报道。要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要展会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对我区的知名服务品牌进行宣传。政府对外招商组团应积极吸纳名牌企业参加,扩大企业对外宣传效果,提高品牌服务和品牌企业的知名度,增强全社会品牌意识。
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桂政发[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结合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现就加快推进我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利于提升我区产业创新能力、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技术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努力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速度和质量的同步提升,促进我区工业做大做强做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坚持以用兴业,融合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扩大优势。
三、发展目标
&&2012 年近期目标。
(一)机床、汽车、重型机械设备等工业产品电子信息化率达到 25%,消费用品电子信息化率平均达到 65%以上;
(二)传统产业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产品数据管理(PDM)或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技术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用率达到 80%以上,数控技术应用率达到 60%以上;
(三)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达 30%以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达到 75%以上;
(四)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超 300 亿元。加快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2%以上;
(五)重点耗能企业普遍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建立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信息系统。
&&2015 年中期目标。
(一)工业产品电子信息化率进一步提高。机床、汽车、重型机械设备等电子信息化率提高到30%,消费用品的电子信息化率平均达到 75%以上;
(二)传统产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传统产业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计算机辅助工程(CAE)、产品数据管理(PDM)或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技术的应用率达到 8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控技术应用率达到 65%以上;
(三)信息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技术自给率从目前的 40%提高到 48%以上;
(四)电子信息产业和现代信息服务业高速增长。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超 500 亿元。现代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4%以上;
(五)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对节能的贡献明显增大,对减少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020 年远期目标。
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效果显著,工业产品信息技术含量大幅提升,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领域普及应用,生产控制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信息技术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以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工业信息化应用产品逐步形成。
四、发展重点
(一)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数字通信设备与产品:重点发展计算机网络产品、宽带接入系统、无线接入系统、光纤全业务接入网络设备、光端机、光纤通讯产品,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设备、数字微波通讯设备等。
数字化整机产品:着重发展网络计算机、移动传真机、商务智能手机、汽车卫星导航终端、汽车电子产品、数字化家庭信息网络终端、新型消费电子产品、逆变电源和连续激光电源、激光刻录机以及直流伺服系统、交流伺服系统、电力自动化系统、机电一体化产品等。
新型元器件:发展电子材料、片状电容器、片式电阻、固定电阻器、电位器、新型显示器件等产品。
集成电路:鼓励专用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
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加快建筑节能、交通节能、露天照明节能、计算机和通信机房节能等技术,推动发展环保型电子材料和电子元器件。
(二)加快发展软件产业
整合南宁、桂林、柳州、北海市的软件园区及各软件企业优势,依托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广西分中心,围绕我区优先发展的 14 个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强基础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重点突破基础软件,加快发展基于开源代码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信息安全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产品,开发创业应用软件,发展网络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企业管理等软件;积极发展嵌入式软件,围绕计算机设备、通信与网络产品、机械制造、工业控制等机电产品领域,研发推广基于不同操作系统、多处理器的嵌入式软件产品等;培育发展数字动漫、影视与游戏产业,支持民族原创、健康向上的动漫、影视、游戏产品的创作和研发,打造具有我区文化特色的知名品牌;鼓励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软件或模块定制加工、数据和技术服务等,加快建设软件服务外包绿色通道、综合服务平台等;围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和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发展应用软件。
(三)优化提升信息服务业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互动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带动通信设备、信息终端产业发展。推进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重点发展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积极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服务业务;依托制造业,以数字化工业设计、数字化视觉设计等为重点,积极发展数字设计创意服务业。加强政务及公益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增值服务,推进商业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网络数据中心、信息系统运维外包服务中心、信息安全外包服务中心、服务呼叫中心等,积极推动系统集成、工程监理、项目咨询、安全评测、专业培训、电子认证服务等行业发展;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形成较完善的物流信息化体系。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应用平台,积极推进产业链、企业集群或区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四)深入推进工业和企业信息化
1. 加大信息技术对产业的改造力度。加快机械、轻工、电子等加工组装类企业,对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采用数控机床和柔性制造系统(FMS)、加工中心、机械手、机器人等智能化设备提高生产制造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推进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计算机辅助工程(CAE)、产品数据管理(PD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技术的深层次研究与集成应用工作,提高企业设计与制造的集成化程度。冶金、电力、石化、有色金属、食糖、医药、烟草、纺织、建材、煤炭等流程控制类企业,通过加强技术改造、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提高生产线的自动控制水平,实现产品开发生产的高效率、高品质。应用制造执行系统(MES)、集散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系统(FCS)等实现生产过程自动控制和生产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在线监控,提高生产制造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2. 提升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和完善企业计算机网络,广泛采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企业信息门户(EIP)技术,同时结合企业流程优化重组,以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应用为基础,集成企业供应链管理(SCM)系统和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实现企业全方位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
3. 扩大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在机电产品中,广泛利用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提高数控机床、加工生产线及工业机器人等装备制造业产品层次,实现产品数控化、柔性化和专业化。采用 AISC技术、表面贴装技术和嵌入式软件技术提升仪器仪表、医疗设备等产品档次,实现产品精密化、小型化和智能化。
4. 提高企业电子商务水平。积极开展网上产品信息服务、业务洽谈、网上订货等业务,并与企业内部资源计划管理(ERP)系统、SCM 系统和 CRM 系统相结合,推广应用 B2B、B2C 支付型电子商务等技术,通过网络营销和网上支付,实现对市场的快速反应,全程实现商务运营电子化。
5. 重视企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用数据库技术开发企业设计、生产、管理、营销等环节信息资源以及外部信息资源,建立基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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