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进项税额转出开出红票如何做帐

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_百度知道
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目前财政部、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 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简易征收项目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号和财税〔2009〕9号,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d.com/zhidao/wh%3D600%2C800/sign=64b5c49f8e35e5dd9079add946f68bd7/f31fbe096b63fdce8c44ebf81b4ca3b0.jpg" esrc="http://d.hiphotos.hiphotos.baidu.com/zhidao/pic/item/f31fbe096b63fdce8c44ebf81b4ca3b0
您好,我司有
您好,我司有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适用简易办法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_百度知道
适用简易办法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a.baidu.jpg"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class="ikqb_img_alink"><img class="ikqb_img" src="http://a.hiphotos.hiphotos.baidu.com/zhidao/pic/item/8cb1cbcd109b2de49f5.com/zhidao/wh%3D600%2C800/sign=b32ae9d4dfbfae6cbcd109b2de49f5.jpg" esrc="http://a.hiphotos.baidu<a href="http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xe675;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您的位置:正文
疑难杂症:小规模纳税人期间销售的货物,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发生退货行为,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及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 
编辑:无忧草
阅读:1087&
&&字号:||
按照税务机关给出的处理意见,申报表申报比对也存在比对不符的情况,需要税务征管机关进行手工强制比对通过,才能完成纳税申报。
某A企业2016年6月份为,期间销售给客户B机电设备一套,价税合计103000元。A企业为客户开具了普通。2016年7月,A企业申请认定为。2016年8月,因为销售的机电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客户B要求退货并获得A企业的认可。
但在人员进行业务处理时,出现了问题:
1、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行为,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发生了退货行为,纳税人应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2、如行增值税?
本人的处理意见:
1、纳税人应该在税控系统里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
企业A在小规模期间销售的货物,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增值税,当时的处理如下:
借:客户B 103000
&&&&& 贷:100000
&&&&&&&&&&& 应交增值税3000
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企业冲销的是当初小规模期间的增值税业务,纳税人不能用一般计税方法进行处理,只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冲减:
借:应收账款客户B 103000(红字)
&&&&&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0000
&&&&& 贷:主营业务(简易计税)100000(红字)
2、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应该将开具的红字发票填写在《增值税附列资料(一)》第11行:3%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有人提出异议:
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是特殊的核算方式,不允许随便使用,开具3%的征收率红字发票是否符合要求?
我的观点是,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行为,就是按照简易计税的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开具的发票并进行了纳税申报。无论什么时间发生的退货行为,都应该原业务原冲销,冲销简易计税的销售行为,就应该采用简易计税的方法开具红字发票并进行纳税申报,因此不属于异常。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写完毕后,纳税人继续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将开具的红字发票金额填写在主表的21栏:简易计税计算的应纳税额。
填写完毕后,我们可以关注到:
a、如果当月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交税金&红冲的红字发票对应的应纳税额,那么当月的应纳税额就会将体现在24行&应纳税额合计&。24行的数字是冲减了红开的红字发票的数字;
b,如果当月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交税金&红冲的红字发票对应的应纳税额,那么就会形成因为红冲发票造成的多缴税款,此数字体现在24栏次&应纳税额合计&的负数;
c、如果当月一般计税方法核算的销售行为存在留抵税金的情况,那么在主表上就会产生两个数字:1、留抵税金体现在20行;2、红冲的红字发票对应的应纳税额体现在24栏次&&应纳税额合计&负数。
这样,就可以将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行为缴纳的增值税体现为预缴或者多交。
上述案例还有一种情况:如果A企业在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货物行为,因为价值低,按月申报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者按季度申报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未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本人的建议是,因为发生销售行为时,没有缴纳增值税,所以在开具红字发票时,应该选择为***进行红字发票的开具。
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栏次填写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无需对此行为进行反映。
本人提出以上建议后,很多人表示了反对,认为这种处理方式不妥,具体的反对意见是:简易计税申报负数,增值税申报表无法保存,申报比对方无法通过。但是具体应该如何开票及纳税申报,也没有给出好的建议。
本人咨询了不同区的税务机关,基本的解答都是这样:
1、企业A可以在税控系统里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
2、申报时,企业A可以根据开具的红字发票换算成17%税率的收入,冲减相应的销售额。
我是不同意这种处理方法的,这种处理方法将造成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账务、会计报表数据之间无法修正的差异。而且,只为了满足申报而强行调整、倒挤数据,也是不的事情。
按照税务机关给出的处理意见,申报表申报比对也存在比对不符的情况,需要税务征管机关进行手工强制比对通过,才能完成纳税申报。
既然这样,按照本人建议的处理方法,也可以通过窗口进行手工强制比对,这个环节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存在实务操作困难,而且可以保持开票系统、申报数据、会计账务、会计报表等数据的一致性。
窃以为,尊重业务实质,保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一惯性、才应该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欢迎各位财税工作者不吝指教。
延伸阅读:
的论坛帖子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一周热点新闻
 爱享最新资料下载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版权所有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201702)
联系电话:021-69(编辑)021-(广告)
工作时间:8:30-16:30 
传真:021-如果开红票,那退回的发票与红发票联和红记账联一起做为原始凭证做张红字凭证吗?
1.因为是以前月份的发票,只要不是由于质量等问题引起的相关信息退回或折让,由于你已经确认收入,因此,不需要冲减销售收入.
2.自带复写的发票开具发票请套用红色复写纸开具.
3.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从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
国税发〔号
成文日期:
字体:【大】【中】【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
1.因为是以前月份的发票,只要不是由于质量等问题引起的相关信息退回或折让,由于你已经确认收入,因此,不需要冲减销售收入.
2.自带复写的发票开具发票请套用红色复写纸开具.
3.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从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
国税发〔号
成文日期:
字体:【大】【中】【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收回的原票附在开具红票的存根联后备查,用红字发票记帐联做账。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对方已经抵扣的,需有受票方税务局开具的退货证明后,原票作废并开具同数额的负数发票,也是用负数发票记帐联做账。
可在小写的数码前加“-”号,在大写的数字前加“负”字。
1、根据收回的发票,填开一张红字普通发票(冲上月误填发票,并将收回发票附在发票存根联上,作开红字发票的凭据);
2、再开一张蓝字普通发票(并交给购购方)。
??銷期限在一年以上才?入長期待??費用的,三??月?待??費用就可以了.
可以按负数发票开的金额作红字冲销就可以了。
不知你机票上的信息是哪种机票。
(一)普通一年期机票(NORMAL FARE) 主要分头等票,商务票(BUSINESS CLASS)及经济票三种。有限期为一年。...
企业销售货物后,由于商品的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可能会发生部分或全部退货情况。娄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后,应按照有关的原始凭证,办理产品入库存手续。根据销货时间...
答: 根据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定额征收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在保证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先存入一定的应急资金,再根据承受风险的能力选择投资品种。
答: 工薪族一般手上闲钱都不会特别多,这样我就推荐p2p网贷了,主要是门槛比较低而且收益可观,我现在投资的合时代,100元就可以体验,年化18%也非常可观,你可以试一...
大家还关注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企业财税会员
您的位置:&&&&&&&&&&>&正文
营改增必须了解的发票知识
来源:江苏国税&   |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哪些区别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基本联次为两联,比专用发票少了抵扣联。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使用一般计税办法的取得进项税额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可以通过发票认证、发票平台查询确认等方式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普通发票不得用于抵扣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时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控专用设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现阶段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二、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时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控专用设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同时,根据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初次领票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一)一般程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完毕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后,应按照一定的程序领用专用发票。其基本程序如下:
(1)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所需资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2)供票资格核定。所需资料:税务登记证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户)、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发票专用章印模、《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3)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凭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持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行事宜;
(4)核发《发票领用簿》。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通过后,核发《发票领用簿》,《发票领用簿》上载有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领票方式;
(5)领用发票。凭税务登记证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持《发票领用簿》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向主管税务机关领用专用发票。
(二)本次营改增企业通过核实表确认程序:
为方面营改增纳税人高效便捷办税,我省营改增纳税人在前期已通过填写《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确认相关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供票资格信息,由税务机关后台统一导入,省去了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备案及发票供票资格申请环节的相关工作。纳税人可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直接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手续,领取《发票领用簿》。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所需报送资料有哪些?
答:(一)前台办理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3)《发票领用簿》。
(4)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
(二)纳税人可以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及网上办税服务提出申请,在网上申请通过后可以选择前往自助办税区、大厅前台领取或通过由税务机关邮寄纸质发票取得发票。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几联的?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发票联,购货方记帐;第二联为抵扣联,购货方作抵扣税款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售纲方记帐用。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
六、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就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七、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八、哪些情况下,按简易办法征收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什么情形下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一)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三)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四)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五)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十一、销售折扣开票有何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十二、小规模纳税人可否开具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十三、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十四、什么是报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蓝字部分现已改为金税盘或税控盘)
十五、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十六、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有无时限要求?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是自开票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的规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A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抵扣时限是,按月申报纳税人为本月1日的前180日,按季度申报纳税人为本季度首月1日的前180日。
十七、逾期未认证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请稽核比对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
责任编辑:zx
相关资讯:
会计主管核心能力特训
形式:直播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简易蚊帐怎么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