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小孩电梯事故视频坐电梯出事故 保险理赔吗

□浐灞 航天
据报道,今年8月3日下午,浙江某地发生一起六岁小男孩向观光电梯控制板撒尿导致自伤的事故(下文称“案例一”)。对此起事故,央视、新华社等主流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监控录像显示,小男孩是在下午4点14分进入电梯,电梯在上行过程中,往电梯控制主板位置撒尿。据相关资料介绍,电梯是不防水的。电梯虽然是不锈钢部件,但在电梯轿厢顶部和底部都会安装旭东电子元件,当这些电子元件遇到水后就会失效。另外,电梯井道内部也有很多轨道,遇到水后会发生漏电。
针对类似于尿停等非常见原因引发的电梯事故,笔者又搜集了几则一并研究。例如,今年7月25日某地小区电梯发生爆炸事故,电梯大理石门套掉落砸中一名大妈。监控显示,该大妈用一个水杯子放在电梯门旁诱发事故。再如,日某地发生一起电梯事故,遇难人酒后踹开电梯门进入电梯,随后直接掉进天井。
假设案例一涉案电梯的管理主体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就该保险是否赔偿问题,笔者与多家经营电梯责任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及相关保险经纪公司的人员进行了交流,不同的人员给予的答案不但不一致,存在悬殊的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承保的电梯责任保险应当予以赔偿。理由是,尽管说在此起电梯事故中,受害人、致害人都是六岁小男孩,但是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电梯的业主单位或者投保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电梯制造、销售、维修等公司视情况进行赔偿。笔者也阅读了该公司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条款》,在免除保险公司责任部分中,未提及受害人故意行为的情形。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承保的电梯责任保险不应当予以赔偿。理由是,此案件是受害者的故意行为所致的损害。笔者也阅读了该公司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条款》,在免除保险公司责任部分中,明确规定“受害者的故意行为所致的损害”属于免责情形。
第三种意见认为,需要上报总公司来决定,可以考虑通融赔付。
针对同一起电梯事故,就电梯责任保险是否赔偿问题,不同的保险公司给出了不同的回答。笔者又继续收集了多家保险公司经营的电梯责任保险条款进行对比分析。究其根源在于,同一种保险产品,不同的保险公司产品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不一致。
意见和建议
多部门联动,构筑电梯安全网络
案例一的电梯事故,经过多家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广泛热议。归纳起来,公众的意见集中于三种观点:1.家长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肇事的孩子毕竟才六岁,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责任能力,故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负有绝对的、不可推卸的责任。2.电梯生产厂家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电梯控制面板所处的位置有缺陷,比如位置高低、防范控制面板应当设置保护装置,所以电梯生产厂家应当承担责任。3.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众广泛参与议论,反映了公众对电梯安全的关心程度,伴随着高层建筑比例的持续扩大,电梯安全的确关系到很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针对电梯安全问题,本文从促进电梯责任保险经营的视角切入,通过提高电梯责任经营能力,促进电梯安全运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为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完善产品设计,尝试行业标准。电梯责任保险产品设计是电梯责任保险经营的第一步,反映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针对案例一的案情,电梯责任保险是否予以赔偿,之所以出现不同的保险公司给予不同的答复,根源在于保险条款设计不一样。
公开资料显示,电梯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拥有或者管理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各种商店、办公楼、企业、旅店、医院、学校等处电梯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经营人都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投保,一般作为场所责任保险的附加内容予以扩展承保,也可以应客户需求设计专门的保险方案予以承保。电梯责任保险主要承担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地点安装的电梯(包括客用电梯、货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者运载财产的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电梯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还包括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上述在保险责任表述上基本一致,但是具体列举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范围悬殊。例如,对于本案中受害者的故意行为所致的损害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超载等情形,有的保险公司列为保险责任,有的保险公司列为除外责任,有的保险公司不涉及。对于同一款保险产品,各家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不一致,有利的一面是反映了各家不同保险公司对风险判断不一样,但是在保费接近的前提下,产品表述差异性悬殊,不利于保险公司内部进行展业培训,不利于保险行业对外开展营销。所以,建议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机构牵头,建立保险行业统一的风险数据库,拟定类似于其他行业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二是依靠技术手段,遏制事故发生。对于已经开展了电梯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来说,建议开展两项工作:第一,在承保以前,要对电梯的技术性能以及保养情况全面了解,建立电梯保养档案;第二,通过在电梯内安装摄像头等电子产品,将电梯内画面实时传递给电梯的业主、维修人员和保险公司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具体业务人员的手机,以便所有相关人员能够对电梯的安全状况实时掌握。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发现承保电梯维修保养存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电梯业主单位或者维修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对承保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于无视整改通知书的单位,保险公司一方面积极将情况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另一方面,将此情况作为保费浮动的依据,以经济手段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义务人切实负起责任。
据公开资料显示,从电梯监管规定制度设计看,已经对电梯监控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要求,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落实。例如,西部某省会城市人民政府日公布的《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在用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电梯食品监控设施”,第53条规定“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强电梯井道通讯网络覆盖”。再如,《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25号),第13条规定“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的电梯,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标准,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第14条规定“在本市安装使用的乘客电梯,制造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运行数据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装置。鼓励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施远程监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梯远程检测系统的标准规范,并对制造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的远程监测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从上述监管规定看,是建立在电梯监管部门和电梯使用等被监管机构之间的纵向关系,而保险公司与电梯使用等机构之间是平行的横向关系,但是可以借用监管部门营造的良好氛围,提高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手段。
三是加强行业共享,发挥保障功能。保险行业是由众多的保险公司构建的,发挥保险行业的保障功能,往往是每家保险公司都要发挥作用,需要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支持,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所以说,提高保险行业的经营能力,一方面切实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减少甚至杜绝了不必要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产生了喜人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伴随着风险事故的减少,势必会降低保险赔付,自然会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为了实现社会效益和行业利益的最大化,建议由各级保险行业协会牵头,集行业之智慧,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研究,完成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完成保险合同完善和修订工作,完成风险预防措施的拟定和实施工作。
伴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高层建筑的涌现,电梯与人民的生活关系越密切,电梯安全问题也成为关系到人们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的一件大事情,确保电梯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固然需要消费者提高警惕,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健全一种机制,确保电梯生产、保养、监管和保险公司联动,共同在电梯安全领域构筑一道安全网络和屏障。电梯把人夹伤了电梯的保险公司会理赔吗_百度知道
电梯把人夹伤了电梯的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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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电梯责任险是很多物业公司投保的,发生事故会给予赔偿的。一般统保示范项目明确承保在电梯正常运行及日常维修保养期间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包括停电、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电梯超速、超载、坠落、不平层、轿厢意外运动等原因而导致的第三者跌落井底、夹伤、摔倒等伤亡事故。  而对电梯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流失,均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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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会赔付,只有身故和伤残保障的意外险,不含医疗,事故未造成身故和伤残看你购买的是什么险种以及意外造成的伤害程度。比如
会,一般电梯的运行商会购买产品责任险。
会的,法律有规定
会,赔多少就看伤情以及赔方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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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梯责任险 出事故保险公司来赔
提要:今后参保电梯出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来赔偿。12月9日,广西质监局和广西保监局在南宁召开全区视频会议,对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作出指导意见。提出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率达80%以上,其他场所电梯投保率逐步提升的目标,以提高全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和对事故的防控处置能力。
  来源: 当代生活报  今后参保出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来赔偿。12月9日,广西质监局和广西保监局在南宁召开全区视频会议,对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作出指导意见。提出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率达80%以上,其他场所电梯投保率逐步提升的目标,以提高全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和对事故的防控处置能力。  广西5.5万台电梯,相当一部分“保险裸奔”  市民李小姐表示,去年发生在某小区的电梯故障事故仍然历历在目,“虽然那次没有人受伤,但是乘坐的电梯到底有没有投保,我也不清楚,心里也没有底。”电梯责任险并非新事物,业内人士表示,此前不少险企都有推出电梯责任险的,但是由于其保障范围狭窄,很多情况均不予赔偿。  电梯安全事故频繁见诸报端,血的教训使得电梯安全隐患引发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广西在用电梯数量迅猛发展,目前已超过5.5万台,去年增加量近1万多台,近5年来年增长率近20%,是在用数量最多的特种设备之一。然而,一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修保养单位等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据不完全统计,有相当一部分电梯属于“保险裸奔”;一旦这些的电梯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一些电梯发生事故后,业主财力所限,赔付很难实现,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规模一般较小,赔付能力也低。许多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多是电梯安装方、使用方、维保方等相关方面协商解决,善后处理复杂,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  业主的意愿决定是否为电梯投保  业内相关人士指出:“‘带病’电梯、隐患电梯的风险都相当高。除了老旧方面的风险,处于人流量高区域、工作运行时间长的电梯风险系数也相对较高。”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广西质监局和广西保监局在指导意见中提出,争取在2014年年底前电梯安全责任险工作全面启动,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率达10%,2015年底前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率达80%以上,其他场所电梯投保率逐步提升。   根据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合同条款显示,无论是停电、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电梯超速、超载、坠落、超越行程的保护、运动部件伤害、不平层、安全保护失灵、轿厢意外运动等原因,而导致的第三者跌落井底、夹伤、夹亡、摔倒等伤亡事故,包括因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会得到理赔。   广西此次推行的全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不属于强制险范畴,至于是否为电梯投保,主要取决于业主的意愿。试点期间该险种将采取共保体方式,由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北部湾财险、太平洋产险广西分公司等险企组成全区电梯责任保险共保体。&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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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电梯“咬人”事故频发 “电梯险”谁来买单存争议
就在近期,电梯“咬人”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上周末,电梯又现“咬人”事故,上海一名中年男子小腿被夹后截肢。就在此前,杭州、荆州也刚刚发生电梯“吃人”惨剧,而类似事件在其他地方也时有发生。不过,对于并不强制购买的“电梯险”,谁来买单成为最大的争议焦点。
两大险种直接覆盖
对于电梯事故来看,由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概率很大,有两类保险能够提供保障:责任保险和意外险。
首先,责任保险分为三种,人保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专家指出,承保电梯风险的险种,最为直接的就是电梯责任保险和特种设备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中附加电梯责任险。
一般民用或商场酒店,主要是投保电梯责任险或附加电梯责任险,特种设备责任险一般针对工业厂房等特种设备,比如压力管道、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并涵盖电梯。目前,市场投保较多的目前还是公众责任险,项下附加电梯责任险。
其次是意外险。作为普通市民可以选择意外险来保障此类风险,复星保德信保无忧B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是为消费者提供意外伤害保障的一款意外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可以获得保险金。但同时,更重要的一点是,普通消费者在受到意外伤害后需住院治疗的,希望可以通过保险及时获得一笔资金用于医治。复星保德信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就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住院补贴,补偿医治费用。
电梯险并非强制
然而,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电梯险”并非强制,这也是一直备受争议之处。《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鼓励为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购买保险。在多地相继实施的“电梯安全监督办法”中,亦将电梯安全责任险纳入。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对“电梯险”鲜有“强制购买”的规定,多是用“鼓励”和“推广”的字眼。对此,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秦炯表示,“电梯险”确实不属于强制险,再加上电梯出事概率较低,很多单位存在侥幸心理,以致于电梯险的投保率一直较低。
来自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上海目前电梯量已经达到20万台,但购买电梯险的比例一直很小。另有数据显示,四川省投保电梯总数仅占总数的5.3%。
而从保费来看,其实并不高。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秦炯透露,一部电梯“电梯险”的年保费为100元左右,而保额甚至能达到100万元。而四川省的数据也显示,居民楼和公共场所的电梯,每台的年保费分别是100元和300元,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的出险金额则多达数十万元,居民楼每台电梯年总赔付为300万元、公共场所为500万元。
谁来投保存在争议
那么,“电梯险”为何受到冷落呢?秦炯认为,电梯涉及电梯生产商、使用单位、维保公司等多个主体,容易出现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导致投保人没有紧迫性,投保意识也比较淡薄。
电梯安全责任险该由谁来买?这在业内也存在不同观点。秦炯指出,根据“首负责任人”制度,谁的东西谁负责,如果是居民楼的电梯,就该是代表该小区使用者的小区物业公司来买。而在商场内,那就是商场来投保了。
不过,另有业内专家认为,电梯安全责任险应由维保公司来买。因为电梯安全责任险是“第三方受害险”,如果物管从业者在使用电梯时出现意外,由于物管方是投保者和被保者,不属于“第三方”范畴,则无法获得赔付,这就出现了一个漏洞。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广东、深圳就已开始试点“电梯险”,今年江苏也在推广该险种。但投保方是谁?各地的实践情况不同。
上海探索投保“新模式”
对于上海来说,全国各地频发的电梯“咬人”事故,自然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因为相对来看,作为特大城市,上海使用的电梯数量明显更多。“咬人”事故一旦发生,上海将如何处理?
对此,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秦炯表示,他们正在探讨摸索建议个新保障模式,即在推广电梯综合保险的前提下,借鉴前两年人身意外险的团购保险模式,打算与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公司合作,推出类似团购保险模式,初步打算通过网上投保。之前,针对电梯安装、维保人员事故频发的特点,该协会与幸福人寿合作推出了人身意外险的团购保险,目前看来效果不错。
而借助近期“咬人”事故的背景下,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准备通过会员单位,发出一封公开信,对行业内的电梯保洁、维保人员做一次安全教育活动,以让“电梯险”提高关注度和受重视程度。
[新闻链接]
电梯责任险:在保险期间及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电梯(包括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从上海来看,关于费率,保险公司一般是根据场所的风险评估来确定的,相对来讲,客流人员多、安全隐患大的场所费率偏高,人流量少,管理规范的单位费率低,比如,百货商场的费率要大大高于办公场所。责任险一般是采用限额方式的,电梯责任一般采用每梯每人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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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万台电梯几乎零保险 发生事故索赔难
  0.067%
  投保电梯数量仅占全市近三万台电梯的0.067%,几乎处于“零保险”状态
  电梯责任险保费最低600元/年,这个钱业主不愿出,大部分物业公司也没有规划经费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 实习生 翁瑜娜)4月5日晚上,翔安汇景广场国际影城,20余名影迷看完电影乘电梯下楼,不料电梯故障连续下坠四次,结果被困在4楼与3楼之间20分钟,最后被消防员救出;上个月,在县后某住宅楼,一位母亲和5岁女童遭遇电梯故障,被困半小时,还好有惊无险……近日连续发生的多起电梯故障事故,让电梯安全再次受到人们关注。电梯故障发生后,乘客能否得到赔付,也成了话题。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电梯事故的赔付流程并不明朗,受害者索赔难度很大。电梯责任险作为试图解决这一矛盾的“敲门砖”,2013年在厦门试点推广,却一直遭遇瓶颈――根据市保险协会提供的数据,全市电梯几乎处于“零保险”的状态。
  案例& 手被电梯夹伤 多方索赔无门
  半年前,市民陈小姐和同事一起下班乘电梯,进门时电梯门突然发生故障,将她的手臂夹伤。陈小姐说,事后她找了大楼的物业、电梯维保单位,但没人愿意赔偿她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下一步我打算走法律程序。”
  电梯事故究竟该谁负责?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物业方一般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要负主要责任,不过实际情况则复杂得多,“电梯涉及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监督、管理、使用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单位、企业分管。”该负责人说,电梯事故责任很难认定,涉及的单位、企业往往互相推诿。
  市物业协会秘书长表示,事故原因多种多样,让物业负第一责任有时并不合理,但相关法规又有规定,于是不少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签订合同时,直接把事故赔偿问题写进条款,间接把后续责任问题转嫁给维保单位。
  问题:保费没有着落 推广遭遇瓶颈
  在物业公司、维保部门就电梯故障赔偿问题争论不下时,于2013年推行的电梯责任险,似乎成了解决问题的一剂良药――投保过的电梯在面临赔偿问题时,视投保金额不同,最高可有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的赔偿金。如此一来,赔偿金问题看似迎刃而解,但电梯保险的推广却不理想――从2013年至今,除了原本打包进其他物业责任险的电梯保险之外,单独投保电梯责任险的电梯不到20台,与全市将近3万台电梯的数量相比,仅占0.067%。
  市物业协会秘书长说,推广的“瓶颈”又回到了钱,电梯保险的保费最低600元/年,这个钱谁来出?没有定论――业主不愿出,大部分物业公司也没有规划这笔经费。电梯保险就一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境况。
  市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郑先生则认为,电梯责任险难推广还是与安全意识不足有关,“大家都觉得不会出事,不买也不要紧,但到了真正出事再来扯皮,这种情况占了大多数。”
  【他山之石】
  政策引导 调低保费
  外地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电梯责任险,想出了不少方法。
  广东在推广电梯保险时,适当调低了保费,一部电梯一年保费范围仅80元到100元,保额为100万元。此外还规定,新加装的电梯将统一投保电梯保险。用这两个方法,扩大电梯保险的投保范围。
  “厦门其实也可以借鉴类似的方法,通过政策性引导来推广。”市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郑先生透露,厦门就电梯责任险推广问题,近期将与多部门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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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文焱,赖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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