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后房屋产权继承怎么办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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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子女,子女未过户遭变卖,能否要求卖房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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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尹某结婚二十多年并育有一子小尹。两人婚后买了房子,位于兴隆小区,由于张某一直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此处房产都是靠尹某的收入支付的,因此房产证上就登记了尹某一个人的名字。去年,两人因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考虑到孩子,张、尹二人在离婚协议中同意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但至今并未办理过户手续。可最近一段时间,张某听儿子说起,尹某将再婚,已经瞒着母子二人将现在的房子卖掉据为己有。张某听到儿子的陈述立马不同意了,房子可是孩子的安身立命之处,而且离婚协议很明确,房子是给孩子的。张某于是来到赤峰市红山区司法局三中街司法所请求帮助。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支招: 一、房产虽登记在尹某名下,但实际应为共有产权,属于夫妻二人婚后共有财产。离婚协议约定后,一方反悔要求将约定给子女的房产重新约定,另一方不同意,综合第十九条和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单方进行变更,即尹某将共有产权的房屋卖掉并据为己有,侵害了张女士作为共有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明显违反了协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本案中,争议房屋登记所有权人为尹某,买方经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依法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张女士虽主张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给儿子,但因为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张女士主张买卖行为无效,没有法律依据。 经调解员耐心调解,鉴于尹某卖房的行为已然发生法律效力,且买房方属于善意第三人,买房行为合法有效。最终张女士与尹某二人重新达成调解协议:尹某卖房所得的53万8千元整归儿子小尹所有。 三中街司法所提示,离婚协议是对内协议,不具有对世效力,离婚协议如果对房产份额有约定,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方能实现协议约定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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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配商定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如果不解决产权登记手续,该房屋女方以后还可独有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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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配商定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如果不解决产权登记手续,该房屋女方以后还可独有吗?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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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苏州|解答问题:39950条
如另一方不协助解决产权登记手续,凭向法院,要求另一方协助解决登记手续。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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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于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2013年4月结婚,现育有一女2岁半,婚后女方一直对男方家庭成员不友好导致婚姻生活不幸福,今年6月份贷款购买房产一套,首付50万女方出款17万,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目前房子已办理贷款手续,等待银行发放贷款(男方主贷,女方附贷)。现双方协议离婚,初步协商女儿由男方抚养,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归还女方支付的购房首付款17万。想咨询律师现在以下问题1: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先办离婚还是先等贷款下来?2:若先办理离婚手续再办理房屋产权问题,若女方反悔或者不配合该如何处理?3:支付女方的17万在什么时候支付合适?4:律师对男方有什么合理建议?6:这种情况有没有是否需要请专门的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在前,先协议好离婚的条件,具体支付你款项的时间和,在去办理,对你才有保障。
合同上的原话是这样的:该处甲方的婚前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同财产,乙方同意用家庭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房屋产权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并在登记结婚后,甲方同意重新办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但是结婚后男方没有重新登记,而且没有公证。现在离婚这个房子女方可以分一半吗?
可以视为赠与。另婚后还贷及增值 部分为,可以分割。
李律师您好,由于丈夫多次出轨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目前男方不愿意离婚,要求女方在家带孩子照顾老人并表面上维持好家庭关系。现在以出差为由每月有一半时间在外和人同居。现男方答应夫妻双方名下共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时注明各占50%)全部归女方所有,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无法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房产份额约定应该怎么写才有效?打印出来双方签字可以吗?还是一定要手写?怎样注明房子贷款全部由男方承担(当时用女方公积金贷款女方为主贷人,男方为共同贷款人),男方名下有一公司,现盈利不佳可能会有债务,如何注明所有公司债务全部男方承担?
1因男人有过错,可以约定女方分得的百分之五十五以上,2可以约定哪些由男人承担3建议委托起草。打印签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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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2今日解答前夫不按离婚协议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怎么办_律行网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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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按离婚协议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怎么办
作者:律行网&&&
浏览:6254 次
相较于比较快捷,没有繁琐的程序,只要达成协议,处理好财产与等问题即可。但实际中也存在后不履行离婚协议的,那么前夫不按离婚协议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怎么办?下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前夫不按离婚协议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怎么办网友咨询:我与前夫在2011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面约定房产给我,并且约定他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但是,时隔多年,他始终不协助我去变更。请问我是否能进行产权变更以及怎样办理变更?律师回复: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对此,你有权向管辖法院提起要求前夫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之诉,法院查清事实后,将判决其限期协助过户。如果法院判决后,他仍然不予协助,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给房屋管理部门,无需前夫协助,可独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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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与房屋产权登记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离婚婚前房产,登记的是其丈夫的名字,他们在2007年,房产写在他爱人名下,至今未办理,先不说其规避财产问题,就从法律来说,产权应归谁所有?
协议书与房屋产权登记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提问者:51ece82e1***时间: 16:06:44地点:3个回答
现在的房产产权还应该是其丈夫的,物权以登记为准。女方可以持书,向法院起诉,要求确权,然后拿着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得看协议书的具体约定和其他情况。
离婚协议生效的,应申请办理变更过户,以免擅自处分 。
答:你好!离婚协议最主要内容为:一,是否离婚,二,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三,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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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后房屋的所有权并不直接转移到女方,双方应共同到房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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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现在如果女方为了分财产提出离婚的,具体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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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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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先夫妻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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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离婚协议书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我给您几个
答: 你好。不行。因为我国婚姻采取登记制度,无论是结婚或者是离婚,均需要履行登记手续,
答: 你好,关于你提问签了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双方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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