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岁的老人发生工伤以后没有如何购买工伤保险险

工伤但是公司没有买工伤保险就不能鉴定工伤吗?_百度知道
工伤但是公司没有买工伤保险就不能鉴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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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报工伤认定,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即可申报;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只是不能向社会保险部门工伤保险基金申报理赔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自行承担。参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广州劳动人事律师
你好,与公司是否买工伤保险没有关系,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赔偿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可是公司似乎不愿意陪我去鉴定工伤
你好,劳动者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不是。只要你被认定工伤了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公司昨天告诉我说一定要有工伤保险才能工伤鉴定,但是我没有,怎样才是认定是工伤
公司昨天告诉我说一定要有工伤保险才能工伤鉴定,但是我没有,怎样才是认定是工伤
工伤的认定只需确定劳动关系,是否缴纳保险是确定赔偿责任的依据,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缴纳工作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明显在骗你。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工伤科去咨询。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我工作刚好一个月就发生了工伤,但是进公司没有给签劳动合同
首先要确认与该企业的劳动关系,由你提供劳动关系凭证(工资卡、考勤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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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吗?还是说必须买社保,才能买工伤保险?
提示该问答中所提及的号码未经验证,请注意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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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社保中的一项,而社保中的五险都是强制要求缴纳的,所以不能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如果可以单独购买的工伤保险并非社保中的,而是其他的商业保险,最后享受的待遇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计算。
只有你参加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减免,但是不能办理工伤保险,且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单位承担,无需个人承担,工伤险是其中之一,现在针对社会保险的要求是根据你个人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如果你是非农业户口,如果参加工作了,你所在的单位必须为你缴纳5险,由单位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属于失业人员,自行缴纳保险的话。如果你是农业户口,如果到单位就职,那么单位可以为你缴纳5险,交纳5险或者缴纳2险都可以,只在家种地的,那么可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无法办理工伤保险,也就是说,单位都不违法,所以怎么交要看单位人事部门怎么处理。如果你是农业户口,也可以为你缴纳农民工2险(包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那么你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符合国家相关扶持规定,也就是说所有保险必须都得为你缴纳。如果你是非农业户口,但是没有单位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险一共是5险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购买工伤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可以不购买3、5险全部购买,因为费用有很大一部分是要求公司承担,个人只需要承担1&#47,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能单独买工伤保险,其他几项也必须买1、社保包含养老保险,俗称5险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3的费用。所以说工伤是不能单独购买的,其他几项要求必须购买
工伤险的话现在可以单独购买,但是如果去社保局的话是不可以单独购买的,可以找单位合作,由单位代为缴纳,每月每人六七十块钱左右就可以了,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联系
有单项工伤 但有的地方已经取消了
看具体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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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可不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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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包括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已经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的用工主体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住宿费,包括医疗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以及因康复护理,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残疾辅助器具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护理费,按五年计算。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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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工伤死亡,用人单位_没有买工伤保险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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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工伤死亡,用人单位_没有买工伤保险,如果有认定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未交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死亡赔偿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4年为28844*20年=576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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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老人出工伤怎么办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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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伤的问题。我父亲是高中教师,三十年前出过工伤,但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当时学校单位的书面工伤证明。以后我父亲就住在教师宿舍,让他管理体育器材室,他住的地方挨着体育器材室,有十米远。一个月前,我父亲因下雪路滑在器材室门前滑倒(距离器材室门前3米),碰巧摔在第一次工伤受伤的部位,现在可能生命不保,当时发生的时间是七点半,上班时间为八点,在工作场地。请问这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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