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之前只有买卖合同 当时没房屋过户合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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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也找不到这个卖房子给我的人了,当时双方签的有协议,
十五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也找不到这个卖房子给我的人了,当时双方签的有协议,钱也一次付清了,现在买的这套房子面临拆迁,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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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的相关问题进行剖析,为您讲解关于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以及二手房过户中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够让您了解到二手房过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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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买的回迁房,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直没有过户,现在过户要求加价
五年前在一小区买的15万元,由于当时是回迁房必须五年后才能办过户手续,所以当时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款一次付清。合同上有卖方女主人的签字,还有村委会的盖章和我们买方的签字。因为上当时只有女主人的名字,我们也没有在意要求男主人签字。&&现在想办过户手续,原来的男女主人了,通过亲戚沟通后男方同意办理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这样把办理完了。过几天后要办理房产证手续,男方突然提出五年前女方卖房子时候,他不知道,现在要求每平米加价500元,把钱给他后,才能再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他是不是属于?走法律程序的步骤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请您详细解答,谢谢!
公众采纳地区:辽宁-沈阳咨询电话:13898***帮助网友:336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过户,有需要可以来电 09:58
律师回答地区:辽宁-沈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790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7 人可依据合同起诉要求履行过户义务,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14:55地区:辽宁-沈阳咨询电话:13700***帮助网友:758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可以起诉。。。 19:20
无锡推荐律师买房约定2016年年底过户,对方要求加价10万否则不过户怎么办
房产示例:2012年底我父母与卖家签署了一份房产买卖协议,约定2016年年底过户。(备注:房子是动迁房,交钱的时候个人的产证还没,只有动迁协议)当时签字方是我父母,但3年后口头上也说过户到我名下。当时上海买房要求是外地户口满足一年社保就行,而我是13年7月大学毕业.至今在上海工作,社保到现在满达满算才36个月,目前上海购房要求60个月社保,而我因为政策因素过不了到我名下,现在我们这边要求过户到我们指定的堂哥名下,堂哥有购房资格。
但是卖家现在已没说不同意过户,只是说现在房假涨这么厉害,要求我们加价10万。我和我爸的意思说最多加1至2万,可是卖家现在不同意。当时协议上也有违约条款,说一方违约需要赔付房价款总金额2倍。卖家也觉得违约代价太大,所以目前也不愿意过户。。想咨询下律师我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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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您好,您咨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如果合同约定有交房时间,则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否则构成违约;
4.对方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您可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5.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您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行动建议1.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对方逾期交房的,您可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如果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您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5.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等等。相关法律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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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通知消息几年前签了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现在还能不卖吗?-找法网(findlaw.cn)
几年前签了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现在还能不卖吗?
五年前,我家的房子卖给别人,只签了两份有双方签名的手写买卖房屋合同。说是合同其实只是注明了房价的一些类目的手写纸两张,没有按手印也没有盖章,只有我爸和买房人的两个签名。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时,我妈是不同意卖的,我爹妈已经结婚30年了,她是否同样拥有房子的处理权?现在想把房子收回来不卖了。我想请问:1、我们应该支付的房子款项应该依据什么来定数额?
2、我妈是否能单方面提起诉讼?
3、如现在买房人把房子高价卖给第三者了,我方是否能够要求适当的经济补偿。谢谢!
你好,如果该房的购房款已经支付,并实际交付给了购房人,你家人不能够将该房收回,也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不能随便反悔。
你好,如果该房的购房款已经支付,并实际交付给了购房人,你家人不能够将该房收回,也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应该及时起诉撤销买卖合同。
假如你妈当初确实不知道,这是反悔的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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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似咨询20年前买的房子,买卖双方签有协议,没过户,现在要过户,但对方不配合,应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20年前买的房子,买卖双方签有协议,没过户,现在要过户,但对方不配合,应该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对方不配合,你只能到法院起诉他了。20年前的房子,现在再告,能不能赢难说,你要提供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才好办
采纳率:77%
来自团队:
选择一:这种情况只有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准备材料(1、20年来该房实际由谁居住使用(你可以向居住地居委会申请出具证明、还有就是邻里的证明佐证材料)2、双方协议书的原件)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法院能受理的话,你胜诉的可能性较大。拿到裁决书直接到国土门办理变更。 选择二:鉴于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过了诉讼时效那就是您丧失了胜诉权了。但是建议您尽量仍旧起诉,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是对方主张的,要对方举证的,并且法院是无权主动援引的。所以您还是先起诉为最好。
比较赞同“冬阳阳光”的前半部分。
20年来的居住使用权一直在谁手上也很重要的。合同太年久了,而且法律经人大已经修改过数次,恐怕难胜起诉。用民事诉讼也许更好。记得保留20年前的字面证据,如:收据、双方协议、产权证明等。有证人、证词更好。
最好的就是,20年前有没有公证呀?公证书可是最具权威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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