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爸诈骗犯七十万最少多少年,坑爸诈骗犯犯就一套房产,有贷款,有一个女儿,离异,有前科

胡仁根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017)赣0902刑初36号
公诉机关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仁根,化名胡宇南,男,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日被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宜春市看守所。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袁检诉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仁根犯诈骗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罗志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仁根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称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6月份至2016年2月份期间,被告人胡仁根化名“胡宇南”,并虚构其父亲为部队高官、其本人为国家安全部门秘密特工、从部队转业到江西省检察院工作等一系列事实,以单身名义与处于离异状态的被害人刘某1进行交往,并以特工身份不能动用自身资产需要垫付资金鉴定工作中截留的宝石、垫付办案经费、垫付医疗费用、向部队国家级领导走关系提升军衔、转业找人打招呼、转业至江西省检察院购买该院团购房供二人婚后使用、购买奥迪A6轿车供被害人婚后使用等理由,持续诈骗被害人刘某1钱款。经调查,已核实的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330270元。
日下午17时许,侦查机关在丰城市梅林高速收费站将被告人胡仁根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以证实其指控,认为被告人胡仁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3027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胡仁根辩称:其对2010年春节以前骗取被害人刘某1财物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2010年春节以后的指控,有异议。其认为2010年以后,当被害人知道其有家庭之后,其向被害人表达了等孩子大了后,再离婚,然后和被害人结婚的意思,被害人是自愿和他相处,且他们之间的借款关系应当属于民事纠纷,其不构成诈骗罪。
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被告人胡仁根与被害人刘某1通过QQ聊天认识,双方通过QQ和电话取得了联系。当时,被害人刘某1处于离异状态,被告人胡仁根对被害人刘某1谎称自己未婚,并虚构了自己的父亲是部队高某、其本人为国家安全部门秘密特工的身份。被告人胡仁根与被害人刘某1联系了一段时间后,两人相约于2009年8月的一天在宜春见面,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见面的第二天,被告人胡仁根就住进了被害人刘某1的家中,住了一段时间后,被告人胡仁根返回自己家中。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被告人胡仁根使用化名“胡宇南”,继续虚构其父亲为部队高官、其本人为国家安全部门秘密特工、从部队转业到江西省检察院工作等一系列事实,以单身名义与被害人刘某1进行交往,并以特工身份不能动用自身资产需要垫付资金鉴定工作中截留的宝石、垫付办案经费、垫付医疗费用、向部队国家级领导走关系提升军衔、转业找人打招呼、转业至江西省检察院购买该院团购房供二人婚后使用、购买奥迪A6轿车供被害人婚后使用等为理由,持续骗取被害人刘某1钱款。经核实,被害人刘某1转款47650元至被告人胡仁根持有的林武泉工商银行账户,转款517620元至被告人胡仁根卡号为62×××23的工商银行账户,转款627100至被告人胡仁根卡号为62×××17的农业银行账户,转款87900元至被告人胡仁根卡号为62×××30的农商银行账户,并应被告人胡仁根的要求,转款50000元至徐某1的账户,以上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330270元。
日17时许,被告人胡仁根在丰城市梅林高速收费站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书证(1)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及被扣物品照片,证实被告人胡仁根用赃款购买的赣C×××××号汽车已被扣押。
(2)在被告人胡仁根身上搜查出各类银行卡21张,军装免冠照片1袋。
(3)被害人刘某1提供的被告人胡仁根放在其家中的军装的照片。
(4)林武泉62×××30工行(后变更为尾号74516)交易流水单;刘某1提供尾号为工行卡转账记录列表,证实被告人胡仁根所持有的上述账号共收到被害人刘某1转款47650元。
(5)被告人胡仁根62×××23工行交易流水单;刘某1提供尾号、、工行卡转账汇款列表记录,证实被告人胡仁根所持有的上述账号共收到被害人刘某1转款517620元。
(6)被告人胡仁根62×××17农行交易流水单;刘某1提供农业银行存款凭证和转账记录以及农业银行网点信息情况,证实被告人胡仁根的上述账号共收到刘某1存或转款627100元且该账户接收刘某1现金存款地点为宜春分行和宜春中山支行,被告人胡仁根取现地点多为丰城。
(7)被告人胡仁根62×××30农商银行交易流水单及刘某1提供的存款凭证,证实被告人胡仁根的上述账号共收到刘某1存款或转款87900元。
(8)欠条二份,证实日,被告人胡仁根向被害人刘某1出具了欠款105000元的欠条。
(9)被告人胡仁根参军入伍情况回函等,经丰城市政府征兵办公室证实没有被告人胡仁根参军入伍资料。
(10)丰城市民政局出具的被告人胡仁根的婚姻情况表及关联户信息查询表,证实被告人胡仁根妻子为邱某1,日补办结婚登记,二人生育有二子一女。
(11)被害人刘某1提供的被告人胡仁根穿军装、以部队房屋、车辆、办公室为背景拍摄的照片19张、被告人胡仁根谎称为二人购房要求刘某1汇款时发送给刘某1的毛坯房照片6张,证实被告人胡仁根为获取被害人刘某1的信任而拍摄的用于行骗的照片。
(12)被告人胡仁根QQ信息、微信信息以及被告人胡仁根与被害人刘某1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证实微信聊天记录时间为日至日,短信聊天记录时间为日至日,聊天记录中二人以夫妻相称,胡仁根自称“胡宇南”,谈到“在单位加班作案卷”、“生病在广州军区医院看病、在武汉复查等要刘某1汇款”、“单位订在南昌购了房屋要刘某1汇款”、“警卫员”、“找司令员盖章”、“南昌房子做二人结婚住房”、“在监狱提审案件”、“在做南大周文某的案子”等情况。被害人刘某1谈到手上有100多张汇给胡仁根的汇款单,有100多万,谈到自己信用卡急需还款,请求胡仁根转款,从其聊天记录可以证实被告人胡仁根采取欺骗的手段,让被害人刘某1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使被害人刘某1对被告人胡仁根编造的理由予以相信。
(13)辨认笔录,证实证人吴某对被告人胡仁根进行了辨认;证人邱某1对被害人刘某1进行了辨认;被害人刘某1对被告人胡仁根进行了辨认。
(14)被告人胡仁根常住人口信息查询单及无前科证明,证实被告人胡仁根已达到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无前科。
(15)侦查说明二份,证实刘某1汇款给胡仁根指定的徐某1账户的第一笔5万元使用的“刘平”存折无法提供,故无法调取有关信息。工商银行无法提供刘某1柜面汇款的记录。
(16)抓获经过说明,证实侦查机关于日17时许在丰城梅林高速收费站将被告人胡仁根抓获归案。
(17)侦查说明三份,证实被告人胡仁根供述诈骗款在丰城市鄢海球开设的店内大额购买彩票,但鄢海球拒绝作证,未能调查核实。农业银行提供的胡仁根账号交易流水单无法全部显示被害人刘某1汇款信息。
2.证人证言(1)吴某的证言:我是被害人刘某1的母亲。我是来说明我女儿刘某1被一个名字叫“胡宇南”的男子诈骗的情况。
我三女儿处于离异状态,在2009年7月份的时候,我女儿就说她交了一个男朋友,一开始我女儿骗我是丰城人民银行的朋友介绍的,后来我才知道我女儿和这名男子是在网上认识的。我还记得我三女儿所说的男友是日第一次来我家的,他第一次来就住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而且和我女儿寸步不离,我三女儿去上班他也跟着去,去开会他也跟着去。他在我家住期间,他说他会武功,还说他叫“胡宇南”,外号“南子”,在北京工作,属于特工。
慢慢和“胡宇南”接触中,他还跟我说过,他有两个身份,两个工作,一个工作是在北京当特工,还一个工作是在山西中铁十七局六分公司,名字叫张仡;还说他父亲是军官,他是父母收养的,说他的老家在丰城,还说在丰城养了7个孤儿。还跟我说他的身份不能去调查,不能了解,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搞得很神秘的样子。有一次我们去商场买床的时候,我们和卖床的老板谈好了价格,结果他还跟老板总说少五块钱,总在为几块钱讲价,我看到他这个举动我就对他越来越怀疑了。
2009年9月下旬,“胡宇南”就和我三女儿说他的部队分队在广东,要去广东一趟,还向我三女儿问了我二女儿的电话,结果到了广东去找我二女儿了。他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二女儿和二女婿就问了下“胡宇南”在广东部队的具体地址,“胡宇南”就说了一个地址,我二女儿后来告诉我“胡宇南”说的那个地址根本就是一块空草坪,什么都没有,更别说部队,后来我二女儿就发信息骂他是骗子。
日,我们一家准备去北京玩,“胡宇南”就说他在北京部队有李某1会帮我们订好票,之后,我小女儿刘某5帮我在网上查了下,我们的身份证都没有订票信息,后来“胡宇南”就跟我三女儿刘某1解释,是因为他的父亲看到我二女儿刘某6骂他是骗子的信息,不同意他们的婚事,所以就没有在网上订票。10月1日我们自己买票到了北京,“胡宇南”就打了一辆出租车来机场接我们,还跟我们说这个出租车司机是他的兄弟,但是我后来偷偷问了下这个出租车司机,结果他说他跟“胡宇南”才认识三天,这个事再一次让我对“胡宇南”的真实身份产生怀疑。后来“胡宇南”就和我们一起回到了宜春,可能从认识开始都是我女儿刘某1花的钱,我女儿就要他去拿钱,他说他要回福建拿钱。期间他还和我家里说他给我买了什么东西,还说他坐飞机到了山西,他父亲也到了山西,结果他在外面二十多天,什么也没带回来。还说他的东西放在南昌一个地方,我就问他买的东西放到南昌具体位置,他就回答不出了,后来不知道怎么跟我女儿说了,我女儿也没有问他这个事了。
因为“胡宇南”的身份一直是个迷,我就提出来去福建看下“胡宇南”家是否是军官家庭,看下福建是否有房子之类的,当时我还是很清醒的,所以我没有去福建,我的目的是让我女儿刘某1彻底看清“胡宇南”的身份。
我心想他肯定要回家过年,所以到了2010年春节初二,我丈夫刘某3、大女儿刘某4、大女婿阮某及我三女儿刘某1就到了福建,结果还是没有找到“胡宇南”之前说的家庭住址,“胡宇南”还跟我三女儿说因为他父亲高血压发了,被连夜送到北京治病去了,所以他们初四就回宜春了。我小女儿刘某5在电脑上看到“胡宇南”给我三女儿的全家福照片,照片上有两个大人三个孩子,其中两个是婴儿,之前我三女儿和我说了这个事,说照片中两个大人是“胡宇南”的父母,当时我没仔细看,而且我看的时候,我三女儿都不让我看。我只看到照片很清楚,我就说如果是“胡宇南”父母的照片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还这么新,而且我外孙女看到照片中“胡宇南”的父亲所穿的一件毛衣很熟悉,然后我三女儿刘某1回到家后看到照片很生气,我们一家人就准备去丰城探个究竟。而且在此之前,“胡宇南”说过他的哥哥胡仁根,还说他哥哥家住丰城菏湖乡新丰村甘家塘组(这个地址是我大女儿之后去“胡宇南”所说的地址后给了我一个具体的家庭住址,我放在身上很多年,所以记得清楚)。初四那天,我和我丈夫刘某3、大女儿刘某4,大女婿阮某、我三女儿刘某1、小女儿刘某5、小女婿熊某一起到了“胡宇南”所说的胡仁根的地址,到了那里后,我们一家人看到了“胡宇南”在这里,我三女儿单独和“胡宇南”,聊天“胡宇南”说这个房子不是他的,他只是来做客的,家里的三个小孩都不是他的;我们家其他人就和这户人家的女主人说话,女主人说她姓邱,说“胡宇南”其实叫胡仁根,还说胡仁根日向她拿了1万元,说刘某1是行长,拿钱去走关系贷款了,还说他们一家之前在福建打工,生了一对双胞胎,所以就剩胡仁根一个人在外面打工,而且在看到胡仁根要把我三女儿带到别的地方去聊时,她还拦住了胡仁根不让走,说就到这里谈,这就是胡仁根的家。
在我们去丰城之前,我女儿刘某1就被胡仁根骗了4万5千元,后来我女儿还是不听我的话,之后我对他们的生活我也不太清楚,而且我在2011年到2014年到南昌我小女儿那里带小孩了。一直到2016年年前,我才知道我三女儿刘某1被胡仁根先后以工资在单位拿不出钱、有心脏病等理由骗了180多万元。
我女儿通过丰城市纪委的一个人才看清,“胡宇南”的真实身份就是胡仁根,这一切都是胡仁根捏造的骗局,这样我女儿刘某1才搞清自己一直被骗了七、八年。她被骗的这些钱,我所知道的是她和胡仁根之间在2016年年前还有联系,我女儿借了几十万公款,还借了别人的钱。期间我还还了13万元多给我三女儿刘某1,也都被胡仁根骗走了。
我从未见过胡仁根工作地址、工作证件、家人及家庭情况等,我家人也没有人见过。
(2)邱某1的证言:我是胡仁根的妻子,1996年结婚,1997年生了大儿子胡昆瑞,2006年我们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叫胡锦绅,女儿叫胡蝶。我有四个兄弟姐妹,胡仁根有八个兄弟姐妹,他排行第八。他父母双亡,父亲1999年就去世了,母亲2012年去世了。我们的亲朋好友中没有属部队军官身份的人,他父母都是务农的,我们双方亲属基本都是务农的。
我们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靠胡仁根的收入,一开始我们一家人都是在福建福清市开石材厂。自2002年,一直到2009年下半年过年的时候才回到丰城,当时厂里亏了本,具体亏了多少钱我也不清楚,后来就把厂转让了,到丰城后我就一直在家带孩子,他在丰城后就没去做生意了,但是他具体在做什么我也不清楚。回丰城后我们就在丰城市内租房子,老家有一套房子,是胡仁根三兄弟的,一直到去年,他的兄弟才同意把老房子拆掉,在老房子地基上做了新房子,现在新房子也落成了,是一栋三层半的房子,下面两层装修好了。
我和胡仁根的感情从2009年开始就不是很好,期间他还和我提过几次离婚,一开始考虑到孩子还小我不同意,后来感觉他心思不在家庭上,我也就同意离婚了,但是他又不同意,具体他心里怎么想的我就不知道了。
2009年时,我不知道胡仁根和刘某1的关系,一直到2010年春节时,我印象中是初四,刘某1和她几个家人到我丰城老家来,他们来我家里证实胡仁根是否有妻子、孩子等情况,我和刘某1家属都说明了我是胡仁根妻子,而且家里的几个孩子也是我和胡仁根所生,当时胡仁根也在家里过年。当时胡仁根和刘某1在聊天,我和刘某1家属说了这个男人叫胡仁根,当时胡仁根也打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给刘某1家属,胡仁根和刘某1怎么解释的我就不清楚了,后来他们就走了。我当时也问过胡仁根和刘某1是什么关系,胡仁根当时发誓他和刘某1没有在一起,死都不承认,也不允许我和刘某1进行沟通,但是我有感觉他们在一起,而且之后我丈夫胡仁根经常接电话、短信,应该都是刘某1的,胡仁根把刘某1的名字存成了其他名字,而且刘某1打电话来他都会先挂断再到外面接,这样一来我又不能完全肯定他们在一起。
胡仁根2006年时做过脑颅手术,也在北京做过手术,但是2010年以后就没有了,看病也是在丰城市看的,只是他的心脏有点问题,身体其他情况及精神问题就没有了。
2009年至今,我家里主要开销就是吃用、小孩读书,还有就是去年做了一栋房子;他之前在2011年买了一辆东风风神轿车,价格不到10万元;后来这辆车卖了,2013年9月又换了一辆奔腾轿车,车牌是赣C×××××,花了13万元左右;我在去年4月份买了一辆二手朗逸轿车,是按揭购买的,花了8万多,首付4万元,是他出的钱;他有买彩票的情况,但是每次买的数额都不大,也不是每天都买,我还知道他中过几次奖,有一次还中了1、2万元;直到去年我家里做了一栋楼房,房子花了50万元左右,自己付了20多万元,还欠了20多万元的外债,外债都是材料费和人工费,家里其他大的开销就没有了。除了做房子欠的债务,胡仁根还欠了邱某3的钱,听邱某3说是2014年8月借的钱。
我们从福建回到丰城后,所有的钱都是胡仁根支配,我在家带小孩没有经济来源,具体他用的钱的来源我不清楚。他以前都是抽20多元一包的芙蓉王,之前还是抽十几元一包的烟,2012年左右,他就开始抽中华烟,我还问过他干嘛要抽这么贵的烟,他说我抽烟的钱又不是你赚来的,你问这个干嘛,到了去年,他又抽起芙蓉王了。
从2009年开始,胡仁根陆陆续续有外出的情况,但是都是出去一两天就回来了,我问他在外面干嘛,但是他从来不会跟我说,到现在我才知道,他在2009年有几个月没回福建是因为当时他就跟刘某1在一起了,他当时是跟我说去外面接工地了。
我家里有一张用一个叫虞初亮的名字购房定金发票,发票金额是6万元,去年胡仁根对我说过,是虞初亮不想要这个房子,然后由胡仁根给了6万元,就定到这套房子。这套房子在丰城玉龙城下去,到目前为止,因为家里没有钱,所以一直没有付首付。
胡仁根有穿过军装,他说是别人拿给他的,我估计是他自己去买的,他也不会穿出去,就是那种外面常见的迷彩普通军装,没有肩章。我们在福建的时候,因为要搞石材就会穿那种衣服做事。
(3)邱某2的证言:胡仁根是我的妹夫。胡仁根没有固定的工作,我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家里的收入我也不是很清楚。很多年前听胡仁根说他做过一次开颅手术,其他我也不清楚。胡仁根喜欢抽烟、喝酒,不会赌博,我不知道他买不买彩票。胡仁根在外务工,很少在家,所以我不知道他的情况,他平时回家就抽硬中华、软中华,他烟瘾很重,大概2、3天一包。胡仁根3、4年前跟我妹妹闹过离婚。胡仁根以前有一辆车,现在有一辆奔腾的,我妹妹的是大众的。胡仁根在老家做了栋房子,现在丰城有住的一套房子,我妹妹给我说是租的,具体我也不清楚。我不认识刘某1,胡仁根被抓后几天我才在宜春见过一次。
(4)胡某1的证言:我是胡仁根的大哥。我跟他的关系还好,因为他常年在外奔波,一年就是过年才回来聚一次,过完年又出去了。我不知道他的经济来源和收入情况。胡仁根以前心脏有点问题,近两年我看他的身体也好了很多,但是还是坚持在吃药,他大概就是2011年左右因心脏的毛病住院过,具体情况做没做手术我不清楚。我不知道他办没办过润泉矿泉水基地,也不知道他买不买彩票的事情。胡仁根近年在做什么我不知道,他之前在福建打了8年工,在一个石场切石头,当时也不富裕,比较苦。胡仁根自己有一辆车,去年按揭也给他老婆买了一辆。他平时就是喜欢抽烟,一天要两包烟,前几年抽的硬中华,近一年都是抽的芙蓉王。我不知道他买没买房,我只知道他欠了宜春一个叫刘某1的钱,欠了她100多万,还欠了谁的钱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外面欠那么多钱,胡仁根去年在老家做了一栋房子,开销比较大,将近用了50万元左右,中间还是借了20万元左右,其他的就是平时抽烟,开车烧油,别的大的费用没看到。
2010年正月初四,刘某1和她的父母到我弟弟家中,说我弟弟胡仁根娶刘某1做老婆的事情,当时我知道是胡仁根骗了刘某1,并没有告诉她自己已经结婚生子的事情,具体聊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也跟我弟弟说,让他离婚娶了刘某1做老婆,至于3个孩子,大孩子去当兵了,还有两个小孩子要我弟弟抚养到18岁就行了。
胡仁根要跟他老婆离婚,一方面因为刘某1的事情,一方面家里小孩要用钱,自己又没有钱。他们夫妻感情也不好,但是胡仁根看到自己的孩子又舍不得离婚。
(5)徐某1的证言:我和胡仁根是通过我学生邱慧认识的,他当时是邱慧的家长,而我刚好教邱慧。
我不记得是什么时间,大概2008年胡仁根找我借钱说做生意要周转,但是每次都是1、2万的借,当时也说过半个月归还,也有说过几个月归还,一直累计到5万元的时候,他还没有还我钱。差不多2009年,我就要他还我钱,有次他到丰城说要谈一个旅游公司的项目,他是和一个女的一起来的,说是他同事,要我帮他开一个房间,房钱也是他自己付的。但是我要他还我钱时,他就支支吾吾的,我就对他产生了不信任感,一直要他还我5万元。他当时说那边公司马上就转钱给我,到了第二天中午,就有一笔5万元的款项汇到我银行账户上了,至于是谁给我打的款我就不知道了。我是用那个银行卡收款的我不记得了,反正这5万元是一次性打过来的。
那时候我有被胡仁根叫到宜春去玩,和我一个朋友,胡仁根说他有亲戚朋友在宜春,我当时抢着去看下胡仁根的朋友圈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因为我也只是听说他在外面搞工程。
胡仁根找我借钱的时候非常客气,也很会套近乎,但是到了还钱的时候一拖再拖,最后还我钱时也不是从他手上拿的,因为他一直在宾馆,我去银行核实后,他才离开宾馆。
(6)邱某3的证言:我和胡仁根是2013年之后才认识的,此前我还在部队上班,因为他的妻子邱某1和我是同村的,但不是亲戚,而且他的小孩也在丰城读书,我们还上过同一个中学,所以我们近一点。
胡仁根日和日分两次借了我钱,共32万元人民币,之后2014年大年三十前、2015年端午节、2015年6月份左右他分三次还了我一共8万元,还剩24万元没还我。
我因借款一事在日就到丰城市人民法院申请调解,之后我就听说他被公安局抓获了。
他之前经常到我办公室来,他经常问我借钱,总说周转不来,但因为什么事周转不来我就不清楚,我也没问过。我一直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知道经常往外面跑,我也经常要他不要走歪门邪道,不然我也不会借钱给他了,我借给他的钱也是向我本单位的同事借的。我看他条件还不错,每天都抽中华香烟,而且有车,所以我以为他有偿还能力,本来说好借30万元的时间是1、2个月。
我知道胡仁根和刘某1的一点情况,2016年年前,丰城市人民银行一个叫徐明慧的人找到我,而且说过胡仁根和刘某1的事,我就知道这事了,而且胡仁根和我说过宜春工商银行的副行长刘某1是他的情人,有7、8年的时间,我是从徐明慧那才听说确有此事。我逼胡仁根还我钱的时候,胡仁根还对我说“你这点钱算什么,宜春的刘某1那我还拿了一百多万呢。”
我不知道他拿刘某1钱的具体情况,也不知道关于他的其他情况,不过他没当过兵我是知道的,因为他一直呆在家里。他去年在乡下做了栋房子,那时候需要几十万,其他的开销我就不知道了。
3.被害人刘某1的陈述:我是来报案的,我从2009年至今,被一个叫胡仁根的男子冒充国家机密机构干部并使用“胡宇南”的身份和我以谈男女朋友的关系先后骗取了我180余万元人民币。
日,我在上网的时候有一个网名为“天使旋律”的QQ号为53×××61的人申请加我为好友,我的QQ号和微信号均是,之前的QQ昵称是“遥远的梦”。当时我看了下对方的资料,这个QQ档案名字写的是“胡宇南”,还看到了一个邮编号为福建省的邮编,我就接受了对方加我为好友。我们成为QQ好友后,就相互介绍了自己,对方说自己叫“胡宇南”,还问了我在哪里上班,我说我在银行上班,我也问了他,他说他是在中铁十七局六分公司上班,我当时还问他干嘛还没睡觉,他说他在做文件、设计图纸。就这样我们也陆陆续续聊了起来,后来基本上都是变成电话联系,也相互了解了对方的生活、个人及家庭具体情况,他说他是日出生,因为忙着事业一直单身未婚,还说自己毕业于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桥梁隧道专业,目前在中铁十七局六分公司从事设计勘查工作,还说自己的父亲是福州军区管后勤,是大校军衔,他说他父亲的名字叫“胡某2”,母亲叫“胡某3”,并说他老家是江西丰城蕉坑乡的。期间自称为“胡宇南”父亲的人还用胡宇南的QQ和我聊天,后来以他父亲的身份发了邮件给我,并一再说明了“胡宇南”从事工作比较特殊,所以经过这些,我就慢慢对“胡宇南”及他的工作特殊性质深信不疑了。
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和“胡宇南”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在我们之前的聊天过程中,他说他和一个叫徐某1的人关系很好,他称呼徐某1为徐哥,还说徐哥是丰城中学的老师。日左右,他特意来宜春和我见面,当时我们在工行门口见的面,徐哥也在,还有一名30多岁的男子开车,我们一同在外面吃了饭,还有一个宜春中学的老师来招待我们,吃完饭后我们就在外面宾馆住下了。第二天我就把“胡宇南”带回我家了,然后他在我家的时候表现的很好,我母亲也问过他的个人情况,他还是回答的和此前对我说的一样。我母亲曾让我广东的姐姐刘某6找福州的朋友帮忙查中铁十七局六分公司是否有“胡宇南”这个人,结果并无此人。然后“胡宇南”就向我解释到他的身份比较特殊,属于国家特工人员,还描述了他的特工工作单位领导是“汪某”和“李某1”二人,还说李某1是他父亲胡某2的战友,对他比较关照,还说特工人员工作期间不允许谈恋爱,男性要到41岁才能退出特工工作,女性要到34岁才能退出特工工作。“胡宇南”说自己是队长,下属都叫他大哥,有芳子、兰姐、刘子、彭某1等下属,他还说他的工作是国安部和公安部联合管理的一个中央机密组织。而且他还说他在外办案时有多个身份,所以一般是查不到的。我记得我第一次见他的身份证时实用的一个名字为林武泉的身份,当时他是说要到我工作的姚环办张卡,说有钱会打进来,我也查了下他当时使用的林武泉的身份证号是,身份证上的户籍地是福建省福清市高山镇西江村179号;他还有一个驾驶证,名字是邱建军,具体身份证号我没记下来,但是地址也是丰城的地址。之后“胡宇南”告诉我他在中铁十七局六分公司使用的身份叫张仡,但是我当时已经对他取得信任,就没有进一步去查这个张仡的身份是否真的存在。
在我家住了几天后,“胡宇南”就说徐某1邀请我去丰城玩,我和胡宇南就一起乘火车到了丰城,当时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男子和徐某1一起来火车站接我们的,然后我们就一起到了火车站不远的一个宾馆内住下,后来他们就单独在宾馆内谈话,具体谈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期间徐某1叫一个大姐陪我去洗头,在和这位大姐聊天当中才知道她姓熊,是铁路退休工,想开一家铁路旅行社,而且了解到她是我一位已经退休同事熊金莲的姐姐。等我们洗完头回去的时候,“胡宇南”就说他要和徐某1出去办点事,一直到第二天清早,他们一起回宾馆了,我就问他做什么事情搞了一个通宵,他就说他和徐某1把保险柜运到老家,老家的路不好走。在此之前,“胡宇南”就说过他有一个保险柜存放在徐某1家中,之前他还说过保险柜内有金块之类的东西,那天我又问他保险柜内到底有什么东西,他就支支吾吾的,意思是保险柜内有枪之类的秘密武器。然后他又说他有事要去武汉一趟,说就先送我到火车站,要我先回宜春。因为我丰城的同学徐明慧知道我在丰城就留我吃中饭,“胡宇南”等人就先走了。在吃饭的时候“胡宇南”就打了个电话来,说要向我借5万元和徐某1办点业务,说如果我信他就借,还说把钱汇给徐某1的账户,当时我以为他和徐某1之间真的是在做生意就没多想,同意借给他了。接着我就要我宜春的同事刘美云帮忙到我办公室的抽屉用我的存折在当天时间就转了5万元到徐某1的工行账户(账号不记得了),当时存折的名字是刘平,其实就是我自己的存折。过了几天,“胡宇南”又到宜春来找我了,并到我家来住,我当时还问他5万元花哪去了,他说在他的特殊身份办案时有时候可以顺手牵羊拿点贵重物品,把这笔钱拿去作为贵重物品的鉴定费了。
“胡宇南”在我家的时候,说他父亲管他很严,工资卡都被管住了,每个月只有生活费,身上的8000元已经用光了,又向我借钱。我记得当时还有一个人还汇了几千元给他,他还说钱是他在福建师大的一个女同学汇给他的,这样一来我就更相信他的人脉和地位还好。还有一次,他去取钱的时候,卡密码被冻结了,他就说这个卡是中铁十七局的陈总女儿张玉(音)的身份开的户,我就说这个情况要她本人去重置密码,就因为这个他又去了湖北咸宁,他还说这个陈总的女儿住在乡下,没有找到,说是找了陈总的妻子重置了密码。我期间也问了他,为什么陈总的女儿姓张,他说是私生女。
到了2009年国庆节前,“胡宇南”说要去北京服装国庆安全事宜执行任务,10月1日我打电话给他说我准备带全家来看他,他就说好,他说会因为执行任务关几个小时机,让我到了北京打电话就是,他会来接机。当时我带了我母亲吴某、女儿彭某2三个人乘飞机到了北京。那个时候“胡宇南”确实在北京机场接机,我们在北京游玩了几天,期间的费用基本是他支付的。回宜春的时候我们四个人一起回来的,在准备买机票的时候,他说他没有身份证,要打电话给老家给他寄下“七哥”的身份证,因为这个“七哥”跟他长得很像。第二天他接了个电话说快递到了,并要送快递的人放在宾馆前台,就说去前台拿快递了。回房间后他就拿“七哥”的身份证给我看,还问我像不像,我看了下确实有点像,又有点不像,身份证上的名字是胡仁根,当时我订机票的时候记了他的身份证号是,是丰城籍,地址是丰城市菏湖乡新丰村甘家塘组。他还说他“七哥”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当时我没有多想,也没有把这个身份证上的人和他本人联系到一起,也就再一次相信他了。回宜春的时候他就一直在算我们在北京旅游时花掉的费用,我就问他为什么要算这个账,他说他习惯用的每一笔钱都记账。
回了宜春到我家住了一段时间,“胡宇南”又说去山西太原中铁十七局总部,之后他又说从丰城开车到江苏,还说办案要先垫付经费,要案子了结才能结钱,他还说他去江苏之前的女特工同事开的厂里入点股,差点钱,要我借3万元给他,还说要多给他500元作为车子加油钱,并要求我转到林武泉的卡上,所以我又汇了30500元给他。但是后来我无意间发现这笔钱是在丰城取的,他当时给我的回答是她母亲帮他取出来的,然后又转账给了他,他之前给我说过他父母从福建回丰城老家奔丧了,而且我当时查询了凭条,上面的签字很漂亮,不像胡宇南的字迹,所以我又相信他了。
到了2010年春节前,“胡宇南”又说他父亲同意让我们去福建过年,说要买点茅台酒等礼品送给他父亲,说手上没有钱,我就在日转了5000元到林武泉的卡上。之后“胡宇南”又说因为大哥大嫂闹离婚举报了他父亲把国家储备油卖了的事,搞的他父亲被查了,钱一下子冻结了,说林武泉的卡不能用了,只能用胡仁根的卡了,还说这样不会被查到。
2010年春节,我和我父亲刘某3、我大姐刘某4、我大姐夫阮某四个人乘飞机从南昌到了福建,准备去“胡宇南“之前说的在福建福州的温馨花园小区家里,等我们到了以后他又说他父亲因大年初一祈福跪地太久突然脑溢血送医院抢救了,并由军区直接送到北京住院了。我们一家人在福州按“胡宇南”之前说的地址也没有找到温馨花园这个小区。之后我们就返回宜春了,途中一直有自称是“胡宇南”大哥大嫂身份的电话号码发短信给我,说他父亲因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关系有点僵,找不着“胡宇南”人了。回到宜春后,我家人看到我电脑桌面的背景照片是胡宇南的全家福,是此前“胡宇南”说过要去乡下他父亲老家看望他三外婆时在老房子内发现一张他小时候的全家福照片,就发给了我,我就把这张照片设置为了电脑桌面,这张全家福照片中有5个人,“胡宇南”说大人是他父母,抱在手上一样大小的婴儿是他舅舅家的小孩,照片中站在最前面的是他自己。(我现在才明白,照片中的大人就是他自己和他妻子,其他三个小孩就是他的孩子。)因为我家人一直对“胡宇南”有所怀疑,于是我们又决定去他身上带着的胡仁根的身份证上的地址看一下。结果到了地方看到“胡宇南”正走出家门,还有一女子抱着孩子跟随,我当时傻眼了,“胡宇南”就带我到一间房间谈话,又说自己是做军用工程在丰城有套房子,能找得到他,我家人就要“胡宇南”将之前借我的钱写一张欠条,他写了两张共100500元的欠条,署名都是胡仁根,但是没有按手印。我家人在和那个女子谈话时得知,那个女子叫邱某1,承认了是胡仁根妻子,也说胡仁根和“胡宇南”是同一个人。
我们回宜春后,“胡宇南”还是不停打我电话,也给我母亲打电话,辩解自己没有结婚,后来告诉我他父亲为了他的人身安全安排了一个胡仁根的身份,而真正的胡仁根本人就是福建一采石场的司机,在用“胡宇南”父亲部队的军车运炸药进隧道时因打瞌睡导致车子爆炸身亡了。而当时为了保全“胡宇南”父亲“胡某2”不牵连,就只能秘密与胡仁根的妻子邱某1谈意外死亡赔偿的事情,目的是不让外界知道胡仁根已死亡的事,所以也是躲躲藏藏的和胡仁根的妻子邱某1有接触,这样一来搞得村里的人对他们二人的关系有误解,还描述协商赔付价格在六、七十万左右,还说他的下属“芳子”在帮忙调解。“胡宇南”说实在不忍心邱某1的几个孩子就这样成了孤儿,还准备在村里建一栋新房给邱某1作为赔偿。同时,加上他的父亲、母亲也开始在电话里出现,还就此事与我交流、沟通。他父亲、母亲在电话中说我们家人在邱某1家中见到的女子不是他儿媳,还说“胡宇南”其实是他们夫妻俩的养子,不是亲生子女,还说要我帮忙管好“胡宇南”不能让他受外界诱惑去与走私军火的那些朋友同流合污走上犯罪道路。自那以后,我又一次选择相信了“胡宇南”,以为他确实是为家里及他父亲荣誉才这样做的。
2010年,“胡宇南”来过宜春几次,期间我也问了他为什么老是说自己如何有钱但又没有看他拿钱出来,都是向我借钱。他当时回答说用枪指过他父亲,要他父亲把他自己的400多万积蓄拿出来,但是又与其父亲的老战友“甘美林”合办了一个润泉矿泉水基地。但是因自己身份特殊不能经商办企业,所以营业执照法人还特意用胡仁根的身份注册的,还说请他的小舅舅(姓陈,具体名字不知道)从福建鞋厂辞工回来管理这个公司,还把丰城街上的一套房子给了他这个舅舅住,自己也想早点退出特工工作。还有一次,“胡宇南”带了很厚一本丰城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到我家来,说又准备和北京的大哥(房某的儿子)、大姐(徐某2的女儿)共同投资建一个农庄。期间“胡宇南”母亲身份的电话又联系过我,说她准备联系徐某2、房某等首长们帮忙把“胡宇南”身份置换出来,光明正大进入部队工作,不需要再用各种身份掩盖自己的真实特工身份。我记得这个时间段他父母亲身份的电话号码都是150××××5194。这样一来我又觉得和“胡宇南”的生活要上一个台阶了,觉得希望就在前方不远处,所以还是坚持相信“胡宇南”的话都是真实可信的。
后来不久,“胡宇南”告诉我说他的身份已经经过国家级领导批示从中铁十七局置换出来了,还说要去国防大学进修研究生学历,进修时间大概要一年时间。差不多过了八、九个月,“胡宇南”就说自己已经完成进修,而且分配在总政治部了,而且他说这个事情是徐某2帮的忙,还说自己已经花了一百多万买了一套别人送给徐某2的房子,房子在北京奥运村内。半年后,“胡宇南”说徐伯伯跟他说如果要提拔就一定要有基层经验,所以他又被调往广州军区北京工作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他说还是在总机关更好,又调往总参谋部去了。当时“胡宇南”说徐某2出事了,而自己也受了牵连,说部队不好呆,而且大校军衔提拔到少将军衔很难,还是早点转业好。
2015年年初,“胡宇南”一直在找关系安排转业的事,当时还向我承诺2015年会转业至江西省检察院,他还说省检察院已经同意接受,还给他了八个月的安家期,并会在日去省检察院报到。所以就这样反反复复听到他在置换身份、调岗、换岗等原因,我和“胡宇南”二人在2011年、2012年两年时间基本上没有见面,他还一直鼓励我要坚持下去,等他安稳下来,还说这是在为我们的将来卧薪尝胆,所以我没有对他有所怀疑了。2013年至2015年期间,我们见面的时间还是很少,一年仅两次左右,每次都是他来我家住几天就走了。
2013年年末的一天,“胡宇南”说要开军车过来我家里,但军车会被定位,他还说他到了宜春市个体街的时候,他以前的战友会帮忙一个套牌牌照,见面后还指着车牌中的C跟我说,本来这个C要该换成8的,没有改好,所以记得他所开的车子车牌是赣C×××××。“胡宇南”还说他开的是部队用的红旗牌车子,他把车尾的红旗标志换成奔腾标志,他还说这辆车子有很多违章,但是他说不是他造成的。后来我也去查了一下,这辆车子的户主名就是胡仁根,而且确实还有多条交通违规记录。
我和“胡宇南”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日,那天是我女儿彭某2办升学宴的前一天,他说要我问下我母亲是否同意他进门,说女儿办酒不能没有父亲撑场,他当时开着一辆之前没有开过的车送来了十条香烟,还说之前开的红旗车子因为转业上交给部队了,这些烟“胡宇南”说都是宜春国安局的战友雷宏送给他的。当时因为我母亲不同意他到我家里来,他在第二天就走了。之后我们还像往常一样基本上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几乎每天都有电话信息,有时候打不通他电话,他都说他在工作、与领导在一起不方便等原因。
到了2015年12月,“胡宇南”说自己在省检察院报到了。省纪委的一把手周叔叔和现任省检察院的刘铁流都跟他父亲胡某2关系很好,“胡宇南”还描述他一上班就接了一个冤案要审理,说是体现他价值的时候,之后在微信里他告诉我审理的冤案是南大周文某的案件要重新审理,还说刚工作不好请假,案件审理没通过就不能回家。我当时就想,既然“胡宇南”已经摆脱特工工作,也已经转业了,下一步就是要来我家提亲安家了,我对他的期盼也快实现了,但是他又以各种原因迟迟不来。
一直到日,我偶然看到“胡宇南”之前发给我的截图里有一个叫邱某3的,而且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接过邱某3的电话,还说过邱某3是丰城市纪委的干部。所以我就通过丰城同学徐明慧打听邱某3的联系方式,然后邱某3知道我在打听他之后,就到我同学徐明慧的单位去了。邱某3说他和胡仁根是同学关系,还说胡仁根因做工程借了三、四十万,一直没还,邱某3还准备到法院起诉胡仁根,当时还拿了胡仁根发给他的短信给我看,这些短信内容就是我和“胡宇南”的手机聊天内容。而且邱某3说他见过胡仁根带个后脑勺扎辫子的小男孩,胡仁根还跟邱某3说这个男孩就是我的,在此之前“胡宇南”也说过他从小就扎小辫子一直到大学,联想到这些我才恍然大悟,“胡宇南”和胡仁根就是同一个人,我才彻底清醒的意识到自己这么多年上当受骗了。
胡仁根一直以“胡宇南”的身份和我接触,骗了我七、八年的感情。在他和我接触且取得了我的信任期间,从2009年8月份开始,他就以多种理由向我借钱,经常在我面前装可怜,到我没有钱的时候还要我想办法帮他借钱。期间我也要求胡仁根一有钱就还我一部分,因为很多钱也是我借过来的,但他总说自己有钱,但是不能动,一定要安定下来才能去取,就这样我一次次被他骗的团团转,导致我债务缠身。近几天我核算了一下,我被胡仁根骗取累计达180余万元人民币(62×××17)。
目前我还能够记得其他几笔汇给胡仁根比较大的数额,其中日,我和胡仁根从明月山回家途中,他接到他所谓的父亲一个电话,说被告知即将授予大校军衔,当时到我家后,又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房某的电话,说为授予大校军衔一事感谢几位领导,需赴广州军区参加授衔仪式并给予答谢,然后他就要我想办法借30万元给他拿去作为答谢帮助他上升大校军衔的三个领导。我当时在日向几个同事凑齐了30万元,并通过我自己的农行卡汇到了他制定的胡仁根身份开户的农行卡内(62×××17)。
日,胡仁根又称他当时从山西太原开军车到广州军区去,然后从广州到南昌的高速上被军纪委巡查组查到了他私自开军车在大量现金情况,会被处罚。当时他还说通过关系交罚款就可摆平此事,又骗我汇给他59200元,当时这笔钱也是通过我自己的农行卡汇给他制定的胡仁根农行卡内,还有一些是通过现金汇款的。日,胡仁根在电话里称房某答应以19万的价格拍卖一辆奥迪A6军车给他,还说此车准备开回来给我用,为我俩婚后怀孕做准备,他当时还说开大车对孕妇比较安全,所以我又汇了9万元到他指定的胡仁根的农行卡上(62×××17)。
日,胡仁根又称他在新余军区吃饭时,吸多了二手烟晕倒并送往医院了,他还说之前买的二手奥迪A6车子一直放在新余分区内。同月8日,他又说他身在南昌九四医院,还要去武汉买药,买的都是特效药,说他之前在特工工作期间用的都是好药,一般的药对他不起作用,还说这些药要从北京协和医院空运到武汉,又骗我给他汇了1万6千元到他指定的胡仁根的工行卡上(62×××23)。
2015年7月份开始,胡仁根又说他所工作的省检察院单位在红谷滩团购房子,他想订购一套,但是不够钱,又骗我汇了3万元,汇款时间是日,是汇到他指定的胡仁根的工行卡上(62×××23)。
日,胡仁根说因团购省检察院的房子还差钱,还说叫警卫员小刘去交,又骗我给他汇了1万2千元给他指定的胡仁根的工行卡内(62×××23)。
日,胡仁根说要我发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去签购房合同,说登记合同上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所以我在日又汇了4万5千元房款到他指定的胡仁根的工行卡内(62×××23)。
日,胡仁根又说自己生病了,还说要先付清医院治病费用才能开到发票到北京总参谋部去报账,还是以不够钱为由,骗取我1万4千元,我分别在同年8月11日汇了5千元,8月13日汇了4千元,8月15日汇了4千元到他指定的胡仁根的工行卡内(62×××23)。
日,胡仁根又以警卫员小刘身份拿胡仁根本人的微信与我取得联系,说胡仁根晕倒了,在武汉治病,骗我汇了2万3千元到他指定的胡仁根的工行卡上(62×××23)。
日,胡仁根说在北京拿药不够钱,又骗取我汇了8千元到他指定的胡仁根的工行卡上(62×××23)。
日,胡仁根又说他在武汉治病需要钱,这次骗取我汇了5千元给他指定的工行卡内(62×××23)。
因为时间太久了,还有很多被骗的汇款情况我都不能一一记清了,我汇总了一下,通过网银、ATM转账及现金存款至胡仁根提供的账户,并有转账明细记录、现金存款回单记录的金额共1268570元人民币。分别为:
通过农商行汇入户名为胡仁根,卡号为62×××30的账户总金额达77900元人民币;
通过农行汇入户名为胡仁根,卡号为62×××17的账户总金额达524000元人民币;
通过工行汇入户名为林武泉,卡号为62×××30(该卡挂失,挂失后的卡号为62×××16)的账户这达48150元人民币;
通过汇入户名为胡仁根,工行卡号为62×××23的账户、农行卡号为62×××17的账户总金额达618520元人民币。
期间我因需要钱,要求他还钱给我,胡仁根在日声称委托一丰城人通过现金汇款3万元给我;在日通过现金汇款1万元给我。
以上这些我都是有汇款凭据的,但是还有一些2010年至2011年8月期间我给胡仁根的汇款记录,因我没保存好以及明细单已模糊不清,所以我暂时无法提供这些被骗金额汇款情况,但是可以通过银行查询到。这些没有留存的汇款凭据都是通过存入胡仁根身份证办理的农行、农商行卡内的,共50余万元人民币。
我还拿我母亲吴某的工行卡汇过5千元给胡仁根。
我汇给他的这些钱中,我只查了他在工商银行的账户明细,他先后转给以下人员,分别为:
户名为朱宗仁,身份证号为,卡号为62×××04的账户;
户名为杜剑,身份证号为,卡号为62×××12的账户;
户名为徐超如,身份证号为,卡号为62×××93的账户;
户名为袁志新,身份证号为,卡号为62×××02的账户;
户名为邱某3,身份证号为,卡号为62×××64的账户;
以上账户产生汇款明细都是2015年期间的,绝大部分钱都是在丰城取的。
胡仁根从未跟我承认过自己的真实身份,但我也没有见他用“胡宇南”身份的相关证件,我也没有见过他的父亲胡某2、母亲胡某3、房某、徐某2、芳子、兰姐、刘子、彭某1等人,后来我去查了一下,胡某2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房某和徐某2也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高层领导,他还说过他大哥叫“胡宇东”在厦门工作,他口中提过的战友雷宏,这些人全是他编造出来的,他曾以他父亲身份给我发的邮件我还保存着,就是为了骗取我的信任。当时他说要去取身份证的时候我没有怀疑,也没有跟随,之后也没有看到有快递包装及快递内容,这张身份证可能就是在他自己身上。我也没见过他的调动令及转业凭证。他说的和甘美林合作办的润泉矿泉水基地我也没有见过相关证明,我不知道甘美林的具体情况。还有他所领养的7个孤儿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他所谓的在医院的一系列因病住院的相关凭证及病例情况我都没有见过。
徐某1,男,60年代出生,经我核实,是丰城中学东校区的老师,现在的电话为135××××7606。在我和胡仁根接触期间,徐某1还打过电话给我,说我男友“胡宇南”真实名字叫胡仁根,还跟我说了我汇款给胡仁根5万元其实是胡仁根还给他的欠款。他们当时说谈的业务具体内容我不清楚,胡仁根说放在徐某1家中的保险柜内的物品我也没有见过。
林武泉我只是见过胡仁根用他的身份证,胡仁根说这是他的其中一个身份,可是身份证上的照片跟他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邱建军我只是见过胡仁根包中有他的驾驶证,我没有见过他本人。我也见过胡仁根自己的驾驶证。
邱某1,女,78年出生。我一家人找到胡仁根身份证上的地址所在房子里的女子就是邱某1,她跟我家人承认她就是胡仁根的妻子。
邱某3,男,丰城市纪委干部,电话187××××0988,我通过丰城同学徐明慧找到邱某3,但是没有见过他本人,他在电话里说他和胡仁根是初中同学,还说胡仁根欠了他好多钱,正准备去法院起诉他。
我与胡仁根之间不存在经济纠纷,都是他以各种方式骗取我的钱,我被他骗取的钱大都是我的血汗钱,我每年工资最少可以存下10万元,七年差不多就有70万元;我现在住的那套房子在2005年至2006年间被我前夫彭文峰拿去抵押了,抵押价格为14万元,当时他还借了我10万元,2014年时彭文峰把这24万元还我了;我又向我前夫彭文峰借了10万元,我只还了1万元,剩下9万元他说不需要我还,当作是给女儿的学费;还有我之前有30万的存款,我还拿我自己身份证办理的工行的4张信用卡、建行1张信用卡、浦发银行1张信用卡都套现出来了,其中工行每张卡套现10万元,共40万元,建行套现5万元,浦发银行套现2.6万元,这些钱加起来被他骗走的数额就有180.6万元,我跟胡仁根算过,他对这些金额也认可,期间他还我4万元后面又骗走了。
4.被告人胡仁根的供述和辩解:月份和一个叫刘某1的女子通过QQ上网认识的,我的QQ号是53×××61,QQ昵称一开始是天使旋律,后我改名叫阳光与孤独;微信名叫胡少。我们一开始在网上自我介绍,对方自称叫刘某1,宜春人,离异状态,37岁左右,说是在宜春工作,一直以来她对我所说的关于她的个人情况都是真实的;而我一开始谎称自己名字叫“胡宇南”,福建省人,老家在江西省丰城市,未婚状态,32岁,毕业于国防大学,主修隧道桥梁系,属于福建某部队的营级干部,父亲是“胡某2”,母亲不记得编的什么名字了,还说自己父亲也是福建部队高某,父亲和徐某2、房某关系要好,期间我还特意给刘某1看了我穿军装的照片,其实当时我还在福建省福清市百盛石材厂上班。我们在网上自我介绍后就经常聊天及电话联系,并逐渐成为了朋友关系,她称呼我为“南子”。
我和刘某1第一次见面的时间是日,当时我从福建乘坐火车到南昌再到丰城老家,当时我和一个丰城中学的老师徐某1以及他的一个朋友一起开车到了宜春,当时刘某1约定的见面地点是在袁州区秀江中路工行门口,我和刘某1见面后就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我记得见面当天晚上我们是和徐某1等人一起吃的晚饭,而且住在宜春德和大酒店。
见面的第二天上午刘某1就把我带回她家里了,家中有刘某1母亲在帮忙照顾她女儿彭某2,期间刘某1问过我的具体身份,且问过我的工作证件,我一直以证件没带及部队身份比较机密为由来推辞。之后,刘某1及她家人多次追问,我又向刘某1编造说我的身份其实是属于国家安全局的特工,还说自己被工作单位派到中铁十七局上班,属华东指挥部的领导,在那上班真实目的是监督某个领导,因工作原因确实不允许亮明自己的证件,之后我还编造了很多关于特工工作及身份的谎话来取得刘某1对我的信任。
到了2009年9月份,我记得那天是星期六,徐某1叫我和刘某1去丰城玩,当时徐某1和他几个朋友来火车站接,但是一下火车,徐某1就特意让我和刘某1分开了。因为月份我在福建开石材厂期间借了徐某15万元钱一直没还,徐某1当时逼得很急,还把我软禁在一家宾馆内。当时我被逼得没办法,我就想到去骗取刘某1的钱来帮我还债。当时我就跟刘某1说,我在国安局执行任务的时候走私了一批宝石,小绿石那种,一直用一个保险柜藏匿在徐某1家中,现急需5万元去武汉给这些宝石做鉴定,但是因为自己家庭为军官子弟身份特殊,钱被家人管得紧且不方便支取,无法拿出5万元,编了一堆理由之后,刘某1就相信我了。我当时还和刘某1说我会和徐某1一起去武汉做鉴定,基于我的特殊身份,钱汇到我卡上不方便,所以就让刘某1把钱汇到徐某1卡上了。第二天上午刘某1就把5万元汇到徐某1银行卡上了,接着我还真的一个人特意去武汉兜了一圈,还从武昌坐火车到宜春,刘某1看了我的火车票后就没有对我有所怀疑,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刘某1相信我说的话,取得她对我的信任。
日之前,我还编了一个理由回到福建家中,具体编的什么理由就不记得了,反正是编的因工作特殊原因离开的。我当时又和刘某1说我要去北京执行任务,不能来宜春。之后刘某1说要来北京看我,我答应了,所以当时我立即从厦门坐飞机到的北京,当时我是晚上8点多到的,刘某1带着她的母亲吴某、女儿彭某2从南昌坐飞机到的北京,是晚上11点多到的,我当时还在北京机场接机,这样一来,就制造了我在北京工作的假象。
我一次次编造的事情都没有出现破绽,所以刘某1慢慢对我是“胡宇南”,工作性质特殊等情况深信不疑了,但是她的母亲一直对我说的特工、军人身份有所怀疑。我第一次在刘某1家一住就是几个月时间,之后到了2010年春节前我又编了因工作要执行任务就离开刘某1家了。
离开刘某1家后,我把我自己家人从福建接回丰城老家过年了,当时因为没钱过年,我就以工作出差要先垫付钱、个人特殊身份不能动用个人银行卡的钱为由,陆陆续续向刘某1借了几万元,具体借了多少钱我不清楚,刘某1也是一次次几千不等金额汇给我的,当时只要我编一个理由让她相信,她就汇钱过来了。
因为刘某1的家人对我的身份一直存在疑问,所以在2010年春节期间,刘某1和她大姐刘某5、她父亲刘某3等人去福建(我之前和刘某1编造过我家住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路)找我了,我当时不知道怎么拒绝他们来找我,但是我又怕刘某1及她家里人发现我的部队军官等身份是假的,所以我也答应让他们来了。但是等他们一家人到福建的时候,我又编造说我临时接到通知到北京出差去了,其实当时我就在丰城老家过年。到他们去福建的第三天,当时应该是春节初四至初六这几天,他们一家人突然就到我丰城老家来了,来我家的有刘某1、她父亲刘某3、她母亲吴某、大姐夫阮某、妹妹刘某6及姓熊的妹夫等人,刘某1看到我在丰城后非常激动,我就拉着刘某1单独谈话,她家人就和我妻子邱某1谈话,当时刘某1就问我“你不是在北京出差吗”,我就说“这里不是我家,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在我工厂内开车时出车祸死了,我来这里帮忙照顾他的几个孩子,我来看孩子也顺便过年回趟丰城老家。
不过我老婆邱某1当时已向刘某1家属承认是我老婆,家里的几个孩子也是我们的孩子,但是我就是死不承认这些,当时刘某1对我也产生了怀疑,当时她家人让我打了一张10万左右的欠条给刘某1后就回宜春了,我记得当时欠条上署名用的是“胡仁根”。
但是过了几天,刘某1又单独到了我家里,这次我和她单独见了面,而且我们还一起到了派出所查我的户口,结果户口上看到我的婚姻状况是“未婚”,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我就顺势编理由说户口上的“胡仁根”其实是我特工工作的另一个身份。我也不知道刘某1家人是怎么知道我的家庭住址的。可能我们之前一起从北京回来时我的机票一直在她身上,或许是她看过我包内的身份证,所以他们家人能够到丰城找到我。
再一次取得刘某1信任后,我屡次在没钱用的时候以各种理由向刘某1借钱,也谎称单位报账出来后就可以还给她,但是基本上没还过。每一次的汇款理由及汇款金额我记不清楚,因为我骗取刘某1的钱和次数太多了,但是我都是以一开始编造的身份、工作继续骗下去的,期间她也对我所说的没有产生怀疑。
2012年上半年,我购买了一辆东风风神轿车,车牌是赣C×××××,当时买这辆车时差了一点钱,我就以向所在部队高层领导找关系为由,骗取了刘某1一些钱,具体骗取了多少钱我不记得了。
月份我以朋友李某2的房产证以30万价格抵押给杜建,抵押期限为2个月,利息4.5万元,就购买了现在开的这辆一汽奔腾X80轿车,车牌为赣C×××××(之前那辆轿车已变卖),但还钱的时候,我又以要找国家军委副主席房某升军衔为由,骗取了刘某130万。
月份我在网上看到北京一辆二手奥迪A6轿车原价是57.8万,卖价是37.8万,我当时还去北京看了这辆车,这辆车是北京一个二手车行,我又确实想买辆车给刘某1,我就编造这辆奥迪A6是北京政府某单位的车辆,还说这辆车20多万就可以卖,最后刘某1又一次汇了钱给我,我不记得她这次汇了多少钱给我,但是我肯定只有10多万,最后我也没有拿去买车,而是自己用掉了。
2015年4月份,我妻子邱某1贷款买了一辆二手朗逸轿车,车牌是赣C×××××,期间我也编造了一个向部队高层领导找关系的理由骗取了刘某13万元。
2015年6月份,我想在丰城市玉龙城买一套房子,当时买房需要订金6万元,当时是我以朋友虞初亮身份订购的,这些票据还在我家,当时我又以治病要钱而自己因身份特殊不能动用银行卡里的钱为由,骗取刘某1汇了6万元给我。
日,我在丰城老家准备建一栋房子(现已建成),一共花了60多万,期间我没有钱的时候又以送礼、转业、生病住院等理由多次骗取了刘某1的钱,期间她汇了多少次钱及钱的数量我就记不得了,因为次数太多了。
还有一次2015年春节后,我又骗刘某1说我已经通过走关系从部队顺利置换身份转业到省检察院工作了,还说要到南昌红谷滩单位集资建房,还说这套房子是准备和她结婚后一起居住的,这次又骗取了她10多万元。
我记得最后一次我骗取刘某1的钱是在2015年10月份,因为他给我汇的钱太多了,我无法记清每一笔的具体情况。但是我基本都以找关系、升军衔、治病、转业等理由骗取刘某1的钱。陆陆续续加起来有180多万,这个数字也是刘某1和我核算过的,具体数额我说不清,应该差不多。
我记得的情况就是这些,我和刘某1说的事情都是编造的,编造的故事一个接一个没有间断过,期间,我因为身体不适在丰城呆了两年,所以我在2012年到2013年期间和刘某1基本上没有见面,一直谎称自己在外出差、工作、办案等。
一直到2016年1月份,邱某3在老家碰见我,就坐在我车上谈了下我去年欠他30多万的债务,这笔债务我目前只还了10万。邱某3跟我说他联系过刘某1,他一直知道我和刘某1的关系,他这样做是想要刘某1做我思想工作,要我先还一部分钱给他,这样一来,邱某3就把我真实身份情况说给刘某1听了,所以刘某1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处于被骗的情况。
从一开始我就说自己是部队干部,而且也会时不时编造一些让刘某1相信我特殊身份的谎话,加上她本身就对家庭比较渴望,她一直以为我在部队工作,而我又说自己也想从部队转业和她结婚,一起生活,这样她就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有更多的向往和渴望。我给她发我穿军服的照片就是为了让她相信我的部队干部及特殊身份,服装是我平时做工就会穿的,在丰城买的,除了这些,我还对刘某1说我养了七个孤儿,还有编造自己出生军官家庭及在部队内工作具体情况,编造自己家里和部队国家级领导关系如何好之类的等等。我还说过自己是在省检察院工作,搞自己的档案,后来又说自己在办南大周文某的案子,因为我经常和丰城市、南昌市纪委的人在一起,所以我也了解一二,但是我并没有办过这个案子。其实我不是部队军官,更不是国家安全局特工人员,我根本没有固定工作,我之前就是在福建那边的百盛石材厂上班。
胡宇南是我儿子族谱上的名字,我在族谱上叫胡家强,我觉得胡宇南这个名字更好听,也可以掩饰我的真实身份。一直没公开是因为我怕刘某1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后就会和我断绝关系,我一开始就是想和她交朋友,但我确实没有钱,而她能够解决我一些经济问题。真正的胡某2是解放军部队高某,我是从网上查到有这个人的,就编成了我父亲的身份。我父亲的真实姓名叫胡水近,农民身份,1999年就去世了,我母亲叫陈谷香,农民身份,2012年去世。房某是中军委的总参谋长,我所编造出来的大领导都是存在的,向他们找关系都是我编造出来骗取刘某1钱财的理由。
刘某1被我骗取的钱应该是她所有的积蓄,还有些是借来的钱,她都是汇款给我的,一是我个人在丰城开户的工商银行卡,卡号是62×××23;二是一张我个人在丰城开户的农行卡,卡号是62×××17;三是一张我在福州福清用一个叫林武泉的身份证所开的工行卡,卡号是宜春开户的,现在没有使用了,我当时也借了他的身份证使用,后来还给他了。还有少数是汇到我个人开户的其他银行内的,具体的我就不记得了。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时候我包里还有20多张银行卡,基本都是丰城开户的,我自己的不多,都是我朋友放在我这里的。骗取刘某1的钱我都是在丰城支取的,也有少部分是在南昌取的。这些钱都被我购车、建房、平时开销、买彩票等花掉了。因为我平时各方面生活开销比较大,也喜欢买彩票,多的时候一次购买了5000元。我记得我还过几万元给刘某1,在她急用的时候就还给她了,不过后来又被我骗过来了,我自己也没有经济来源,没法还钱给她。我大部分都是编造各种理由去诈骗刘某1,有的时候我也会直接和刘某1说我没钱用了。
从刘某1那里骗取的钱基本都被我自己平时用掉了,还有些是拿去还账了,我村里有个叫胡有根的,我欠了他4万元,用刘某1的钱还了2万元,还用刘某1的钱还了我朋友雷龙3万元,还了邱某38万元,还了邱东根8万元,还有一次用我朋友李某2的房产证在民间借贷的30万也是用刘某1的钱还的,加利息一共还了34.5万元,还有在丰城市金马御龙城以我朋友虞初亮的名字买房交的6万元定金也是骗取刘某1的钱交的,还有一些债务我就记不清了。
综上,2009年6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胡仁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身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刘某1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3027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仁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自己已婚的真相,以与他人谈婚为幌子,采取虚构身份、虚构事实及承诺与被害人结婚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金额达133027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胡仁根辩称其2010年春节之后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该辩解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胡仁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审 判 长 张 丽
人民陪审员 周梅珍
人民陪审员 周楚云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代书 记员 黄斯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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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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