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企业退休涨工资退休工资怎么涨

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那么2018年退休金上调新政策是怎样的?退休工资会上涨吗?具体整理如下,希望能帮助到你。
因为2017年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增加,2018年会继续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但如何调整还没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两会期间确定调整水平,请耐心等待。
根据近日,人社部与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根据办法,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办法明确,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此外,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企业年金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 &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 &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 &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三)账户管理;
(四)权益归属;
(五)基金管理;
(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九条 &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第十一条 &企业与职工一方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经协商一致,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一)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三)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通知受托人。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清算,并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企业年金基金筹集
第十四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企业缴费;
(二)职工个人缴费;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第十五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十七条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合理确定本单位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不得超过5倍。
第十九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金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计入企业年金企业账户。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后,职工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一方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第五章 &企业年金待遇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第六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六条 &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之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第二十七条 &受托人应当委托具有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投资运营和托管。
第二十八条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自有资产或者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第三十条 &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
因履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之日已经生效的企业年金方案,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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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2017年退休工人涨工资吗,退休工资的新政策规定方案》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退休工人涨工资吗,退休工资的新政策规定方案  2017年的退休工资又出新方案了,2017年的退休工资又有哪些新的规定呢?退休职工人员的工资涨了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们整理的关于2017年退休工人涨工资吗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2017退休工资的新政策规定方案  2017年工龄工资标准  (一)员工工龄工资标准    (二)管理人员工龄工资标准    (三)公务员工龄工资标准      二、2017年工龄工资补发规定  1.按缴费年限补发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月的养老金;缴费不满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缴费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按绝对额补发养老金:月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养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于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养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于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养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17年退休工资规定  2017年退休工资规定:退休人员可领取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工作工资、特优津贴等。详细可见下表:    2017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方案  人社部于2016年10月发文指出,确保2017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项政策今年将在河南、贵州、青海等地落地,老百姓就医看病将更加便利。  上海、天津、内蒙古、宁夏、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浙江、贵州、云南、青海和江苏等15省区市已在年初表示,将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对于具体的调整对象,不同省份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多数省份将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养老金的调整范围,天津、宁夏、黑龙江、河南等地则明确,企退人员养老金标准也将在今年做出调整。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今年会在内蒙古、河南、湖南、浙江、陕西等地继续推进。重庆市还提出,将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改革。云南省也表示,将开展养老保险结余基金投资运营,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对于养老金应该怎么调的问题,养老金调整方案在每年的一月份开始调整,中央出台调整文件,接着各个省市出台调整方案。不管各地对基本养老金投资的态度如何“冷热不均”,目前该工作已成为人社部“逢会必提”的内容之一,并在稳步推进。  2017年养老金会上调多少颇受关注,但目前来看,养老金上调的幅度尚未确定。各地方省市还需根据自身的财政支付能力、物价水平等影响因素综合考虑。  但是考虑到现在养老金的压力问题,估计不会超过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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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标准
来源:财富动力网综合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普遍调整办法为:对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日至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日至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再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对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对高龄退休人员,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次调整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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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退休人员涨工资2018最新消息
省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将上调至每人每月225元,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北退休人员涨工资2018最新消息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集成了“+小额支付+公共交通+172项政务和公共服务”的“云端·一卡通”,将在年内可申请换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五连涨”:居民基础养老金将上调至每月225元“十二五”期间,武汉市提前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五年连调连浮”,每月人均养老金从1268元提高到232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3连调”,从2012年的人月均100元提高到180元。武汉市人社局局长刘志辉表示,今年将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实行养老金差别化调整。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8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25元。在市民关心的医保方面,将研究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适当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做好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准备工作,并扩大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最新消息:社保卡“管得更宽”,以后能刷卡坐公交车刘志辉透露,去年,武汉加入新一代双界面社会保障卡全国试点,实施“市民一卡通”项目,31家部门17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卡。今后的社保卡相当于“市民一卡通”,如同将一堆零散的钥匙换成了一把多用钥匙。它既是持卡人享有政府服务、领取待遇的电子凭证,也可在公共交通、旅游景点、文化教育等公共领域作为银行卡使用。在搭乘公共交通时,还可代替“武汉通”。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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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览8月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拟将现行的1300元、1020元、900元3档依次调整为1550元、
1320元、1225元、1100元4档,分别增长19.2%、29.4%、20%、22.2%,平均增长2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
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第一档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二档适用区域为武汉市6个新城区,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第三档适用区域为其他10个市(州)市区、3个直管市、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居前22名的县(市、区)及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区)。第四档适用区域为神农架林区和其他县(市)。据悉,这是1995年湖北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全省第九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文转载:石家庄传媒网:http://www.sjzcmW.com/市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市场主任李永洪告诉记者,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本就高于最低工资线的企业影响不大,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影响比较大。就我市具体行业来说,从事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小型餐饮部分工种工资会涨,而从事制造业一线蓝领的底薪和加班工资也会“水涨船高”。“最低工资上调了,家政阿姨是不是也要涨钱了?”对于读者的询问,记者了解到,严格来说,家庭不属于用人单位,所以住家保姆和钟点工等家政工的报酬,暂未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约束范围。但一般家政公司会把最低工资线作为小时工的时薪的计算标准,因此也会相应提高。各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300元、1020元、900元。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4元、11元、9.5元。四、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一)1300元/月、14元/小时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二)1020元/月、11元/小时武汉市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黄石市市区、大冶市;襄阳市市区、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宜昌市市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荆州市市区;十堰市市区;孝感市市区、汉川市;荆门市市区、钟祥市、京山县;鄂州市;黄冈市市区;咸宁市市区、赤壁市、嘉鱼县;随州市市区;恩施市区;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三)900元/月、9.5元/时阳新县;宜城市、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长阳县、五峰县;丹江口市、郧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沙洋县;浠水县、武穴市、黄梅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团凤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广水市、随县;利川市、建始县、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注意:1、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2、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主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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