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和贷雷了怎么办,雷火工作室负责人人控制起来了,有希望回款吗

逾期前期控制和贷后催收技巧
另外,在实体经济下行大量逾期出现的大背景下,很多公司现在都设置了专门的催收部门来负责逾期的管理及催收。接下来,笔者结合实践中的经验和体会,跟大家谈一谈关于逾期管理的的一些心得和体会。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前期如何有效控制逾期;二是后期出现逾期如何清收。总结起来就是两点:前期逾期控制和后期逾期催收。第一部分 & 前期逾期控制 这里详细讲一下,前期逾期控制的一些注意事项。关于还款日的选择,其实我们跟银行贷款和信用卡还款日的选择是一样的,例如是做生意贷的客户,一般还款日会选择在月中,因为月中资金回笼较好。如果是上班的客户,一般会选在发工资前面几天,这样也有助于客户还款。这里要说一下,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在选择还款日的时候,提前跟对方核对一下,如果对方不能接受,则需要了解情况,一般还款意愿较好的客户,选择合适的还款日,对方也是会欣然接受的。所以,还款日的选择,也是对后期客户的正常还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很多风险控制管理者认为,关于P2P的逾期控制只是在贷前,但是贷后维护也尤为重要。这里主要说下,关于正常还款提醒的维护。如给客户定的是每月15号还款,那需要提前一周跟客户联系,目前正常的维护主要是1种方式,就是给对方打电话,这个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对于客户的维护,不仅仅是打电话提醒,跟客户做一些适当的交流也是非常有效的,比如每月定期给客户发短信,了解客户当月动态,一般客户闲暇时间都会告知我们,比如客户最近又开了一家新店,客户最近生意情况等。第二部分 & 贷后逾期催收跟大家分享一个我遇到的案例,有一对夫妻之前一起来我们公司申请贷款,本地有房产,生意经营也比较好,不管是从还款意愿还是还款能力来看,都算是比较优质客户。这样的情况很多,所以对于一些贷前未核实到位导致还款出现逾期的因素,唯一的改进,就是加强贷前审核和风险控制。其实,我个人认为,做为一名风控人员,我们并不是神,而且跟客户只是通过一次交流,不可能把所有的信息都核实得准确无误,但是,唯一要做到的是,尽可能的去把控风险,规避不良因素,一位优秀的风控工作者,不是没有逾期系数,而是在合理范围内,控制合理逾期。那对于后面这些在后期还款中出现的不良逾期该如何处理?这里简单说一下策略。2、逾期一段时间才还。这样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对方是不是生意出现问题,资金回笼慢,一般这样情况都是工程类客户,做工程项目回款较慢,而且是间歇性回款,所以需要了解情况再入手。4、无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不强。这样的情况也很多,对方既没有还款能力,也不想还钱,则需要采取强势的方式给对方造成一定影响,告知如若不还钱,后果的严重性,让对方产生一定的心理影响,促使对方还款。&span &=&& style=&font-size: 16&&5、逾期失联。这种情况是最严重的,客户直接跑路,联系不上。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原因是贷前风险没有做到位,对客户跑路前的一些迹象没有发觉。这样的情况出现的原因,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一般跑路的客户,都不是本地人,本地也没有房产的,所以,针对这样的客户,我们一般采取的措施的谨慎审核,慎重批款。来源: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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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自己设置,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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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想办法维权了,干等肯定是没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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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都是套路,给小诸葛时间撤离逃跑拖延时间罢了,不要寄希望于协商,各种维权群里好多拖,真是不能轻易相信
我们的钱是被拿去放高利贷了吗?这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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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的相关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一
摘要:从9月初开始的中雷潮,现在还没有散去的迹象。很多在之前没有中过雷的投友这次都中枪了,在小编前几天做的一个调查中,中雷的投友有接近20%。从9月初开始的中雷潮,现在还没有散去的迹象。很多在之前没有中过雷的投友这次都中枪了,在小编前几天做的一个调查中,中雷的投友有接近20%。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很多网友从未设想过平台会出事,爆雷后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好,无头苍蝇般到处加各种维权QQ群却无济于事。最好还是听听专业人士的建议。自媒体“钱公子笔记”咨询了一些从事法律实务的朋友,针对P2P维权的几个大家都关心的法律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供大家参考。1、应该属于什么性质?如果平台发的标是真实的,做的是纯中介活动,那么逾期,P2P平台并无刑事责任,只能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当然,很多是因为信任平台才进行的,所以会找平台来负责,这时候要注意沟通的方式和技巧,因为理论上,平台其实是没有责任的。要努力跟平台达成统一战线,向借款方维权,而不是一味地逼平台方。不过,很多出现逾期、跑路的平台是发或平台,这就属于犯罪行为了,由公安机关侦查。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如果P2P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标的,就属于集资诈骗罪;如果平台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虚构事实,只是吸收资金使用,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重得多,如果您中雷了,去报案的时候,直接说被诈骗了就行,是非吸还是集资诈骗,警方会调查分辨。2钱会被没收充公?前一段宣判的时候,就有投资人在后台不断问,说国家一共罚了e租宝和18亿,是不是把我们都当做罚款了?这里可以肯定的说:不会。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比如某平台集资了1000万,买了一套1000万的房,一年后以1500万卖掉,上涨的这500万就属于非法收益,国家予以没收。而原来的1000万属于应当返还给投资人的额部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2014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指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此外,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很多投友在投资的时候,都以为自己只是在正常,无意识这是非法集资,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于情于理都应该归还。但归还的总额度在追缴到的财物范畴里。比如某平台非法集资5个亿,但只追回来2个亿,就只能在这两个亿的范围里按照规则和比例返还。没追回的部分,就没有办法了,国家也不可能赔,毕竟国家的钱都是全体纳税人的钱,不能用来给你赔。3只能去平台注册地报案吗?有的投友出雷了,会遇到当地公安部门不予立案,去P2P平台所在地报案成本又太高的情况,这个问题律师也有解答。P2P平台跑路属于网络犯罪,针对网络犯罪这一特殊形式,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案件的管辖受理作了明确规定:“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根据规定,网络犯罪案件可以由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警方立案侦查。受理、记录你的案情是不能推脱的。如果当地警方真的不理你,你就把这个文件全文打出来和他理论,再不理就向其上级或纪委监察部门投诉。4案件侦破后,不报案的投资者能获得退赔吗?先说结论:能报案还是尽量报案。有人说,警方侦破案件后,会将犯罪分子诈骗的资金退还给报案人,不报案的不退,是这样吗?对这种说法,并未找到法律依据。不过,《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要退还集资参与人,参与人当然包括了未报案的受害者。我查阅了一些以往的案例,未报案的受害人也是获得了退赔的。之所以有不报案没有退赔的说法,估计是原始账册及联系方式被犯罪分子毁灭了,无法联系到受害人。所以建议受害者还是尽量去报案,一方面不报案金额太小警方不重视甚至不够立案标准,放纵了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万一警方偷懒不想打几万个电话联系被害人,以报案人数为准退赔了事,那就吃大亏了。5报案是去经侦还是去派出所?经侦全称“经济犯罪侦查”,与派出所一样同属公安部门,只是内部划分了不同的职权,主要受理较为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但关于经济案件的受理,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不一致。有的地方,凡是经济犯罪案件一律由经侦受理,有的既可以由经侦受理也可以由派出所受理,有的则是特定金额以上由经侦受理,特定金额由派出所受理。因此,不同省市不可一概而论,可以打12345市民热线询问具体由哪个部门受理,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经侦大队走一趟了解了解。6受案与立案有什么区别?有人从警方拿领回来一张《受案通知书》,以为警方已经立案侦查了,其实还没有。受案,相当于来访回执,意思是警方证明你来过了,你说的我知道了。立案,是根据你说的或者别的线索,警方认为嫌疑人可能存在犯罪事实,正式展开侦查。受案了不一定会立案,警方初审发现没有犯罪事实,就不会立案。要想警方快速立案,最好报案的时候,同时提供平台的犯罪证据,毕竟P2P属于新兴行业,大部分警察很陌生,搜集犯罪证据有时候还不如一些投资老司机专业呢。更不要犯的一个错误是学习一些傻逼电视剧跟警察说“如果我有证据找你们干嘛呀?”证据还是要自己提供为主,警察真是没有精力也没有义务提供本应由报案人提供的证据。来源:互金每日早知道P2P关注获取独家消息,分析师为您答惑解疑投稿邮箱:长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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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二e租宝的崩塌对整个P2P从火热到破灭进程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雷锋网9月12日获悉,两年前被立案调查的e租宝于今日公开宣判。据了解,今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e租宝总裁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权利及罚金。丁宁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两家平台发布虚假的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进行销售,并以承诺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其中,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被挥霍,造成大部分集资款损失。此外,法院还查明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人犯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的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截至目前,本案已追缴部分资金、购买的,以及房产、机动车、制品、玉石等财物。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一场互联网金融回顾e租宝发家历史,无疑是一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庞氏骗局。e租宝全称为“(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的旗号上线运营。自上线以来,e租宝迅速进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行业第四。据雷锋网了解,广告和高成为e租宝获取用户的不二法宝。2015年,e租宝大手笔占领广告渠道,从央视、地方台电视广告,写字楼、地铁广告、再到手机视频。有投资者表示,曾经对于P2P、互联网金融没有概念,e租宝的广告领他进门。而据相关统计,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收益率。2015年5月,央视广告直至2015年12月,e租宝泡沫破灭,非法集资500亿元成为事实,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在看守所说。重点事件梳理风光无限的e租宝于2015年12月爆出负面消息,一时大厦将倾。接下来,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为读者梳理一番这两年来的重点事件。日:e租宝深圳分公司被侦查突查日,有媒体报道称,e租宝深圳分公司被侦查突查,该公司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存在自融等问题,40余人被警方带走调查。e租宝于当日晚间发布了两条声明。声明称,本次对深圳某代销公司和其他相关公司的调查只是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例行检查,目前检查全部结束,相关配合检查人员已经全部返回。日:新华社报道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接受调查日,新华社报道,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接受调查,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而这是官方媒体报道e租宝案发的起点。同日,关联方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日在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账户,目前风险备用金存款余额10.71。该笔存款已于12月8日晚被公安机关远程冻结。日: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被警方控制据财新网报道,33岁的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目前已被警方控制,警方还带走了一批高业绩员工。日:芝麻金融公告称受e租宝影响网站暂停服务芝麻金融又称“玖钰财富”,是钰诚集团旗下另一P2P理财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2月9日,或受到钰诚集团,芝麻金融服务器已于12月9日被告知暂停。12月11日,芝麻金融再发公告称,该平台目前尚未收到任何部门协助调查通知,服务器开放日期需等待开放通知。日:深圳经侦通报e租宝事件:正在追赃挽损,请投资者就地报案深圳经侦于1月11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通报对e租宝事件调查进展,称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日:“”期间,最高检、银监会接连点名e租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集资犯罪,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14年7月到2015年12月,“e租宝”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集资,实际吸收资金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部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同步介入侦查并引导取证。2016年1月,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逮捕涉案的21名犯罪嫌疑人。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对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同步批准采取强制措施。在12日下午召开的“两会”记者会上,银监会**尚福林也点名了“e租宝”。他表示,像e租宝这样一个公司,打着互联网和P2P的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正在追缴资产,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丁宁私自挪用15亿4月27日上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在银监会召开。会议指出,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形势严峻;同时,会议上还通报了e租宝案的最新进展。截止日,e租宝总共涉及用户ID901294个,累计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会议资料显示,其中约有15亿元被实际控制人丁宁用于赠予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2016年5月——7月,公安部完成e租宝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审核、复核工作公安部主管的“非法集资案件”就e租宝案件发布公告称,此次e租宝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将于5月13日截止。公告督促未完成登记的e租宝投资人抓紧时间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关信息。6月13日,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在公安部网站发布公告,公告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完成对身份信息的审核,现予反馈身份信息的审核结果。经审核确认系本案投资人(包括投资“e租宝”和“芝麻金融”)的,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7月18日晚间,公安机关发布《e租宝案件公告(六)》,通报e租宝案投资人申请身份信息复核已经截止。并表示正在抓紧进行司法审计工作,以便尽早启动对的审核工作。日:“e租宝”一案已被法院受理8月16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公告。公告称,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董事长丁宁、e租宝总裁张敏等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王之焕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日依法受理。日:北京检方对“e租宝”案提起公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法院已立案受理“e租宝”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第二天,公安部发布公告称,“e租宝”案侦查阶段主登记阶段已经结束,已有24万余名投资人通过身份审核。日:北京一中院公开审理“e租宝”“芝麻金融”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在接受访谈时表示,e租宝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380亿余元。日—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雷锋网原创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详情见转载须知。《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三1月11日晚,深圳经侦通过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针对“e租宝”案的定性,最早在去年12月8日新华社消息中为“涉嫌违法经营”,12月16日多地警方通报中又称“涉嫌犯罪”,这次深圳经侦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针对该案首次提出“非吸”的罪名。“e租宝”案被定性“非吸”后可能要经历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投资人该做些什么?为此,《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了几位刑法律师。“e租宝”案中各涉案省、市间或有协调、协作在11日的通报内容中,深圳经侦提示,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并称,“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和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月12日发布信息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12月底批准逮捕涉嫌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林某飞、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发布中,被批准逮捕的嫌疑人林某飞是深圳钰诚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负责人,其涉案金额为1600多万元,被害人为500多人;而郭某影是万讯富邦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的负责人,其涉案金额为191万元,被害人有60多人。除深圳和肇庆之外,截至发稿,其他地区的公关机关还没有进一步的披露。有山西某地的受害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已经配合当地经侦部门进行报案,但周围仍有投资人未报案。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娄秋琴1月13日表示,从目前已披露出的信息来看,属地报案意味着各地公安部门会根据自己在当地的证据收集等情况来决定办案流程,也就会出现有的快有的慢。“甚至可能有的地方还在收集证据,有的已经移交检察院,有的已经在审判,从司法程序上来说都是正常的,因为各地都是独立案件。”她解释。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认为,某公司涉嫌利用“e租宝”网络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系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即“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规定,该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可能在不同地区的公、检、法机关进行。“本案是一起跨省、市的案件,公安部及涉案省、市公安厅、局是否有协调或协作,虽未见诸报道,但推测应会有协调或协作。”刘明判断。虽然此前“e租宝”的官网数据显示,截至日注册用户为489.9万人,累计729.53亿元。但在1月13日报道称,已查明该案涉案金额在400亿,牵涉投资人近80万人,而已查封资产近150亿元,并称该案有超过1000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多位高管涉嫌集资诈骗罪。目前尚没有官方消息对此进行确认。民事赔偿还有多远?投资人该如何做?虽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作为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还是钱能不能要回来。娄秋琴表示,从本案定性来看,通常所说的非法集资事实上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个罪名,二者以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区分。她举例,“如果确实有正常的业务或,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纯粹是用于个人挥霍,就可能会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此类案件受害人一般经历多久才可能拿回损失?她解释,从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一般流程来看,大致有三个阶段:首先是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所涉及到的证据可能包括受害人所签署的、转账凭证等。侦查通常会在批捕后2-7个月内完成。之后由公安机关形成起诉意见书,移交至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会有6个半月,其间最多可以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随后检察院会形成起诉书,诉至法院,进入审判阶段。最后在判决书中,法院会根据涉案财产扣押等情况,按比例补偿给受害人。对此,刘明也认为,从目前公开的报道看,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该公司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这是侦查阶段所定罪名,随着案件的调查深入,如涉嫌集资诈骗,也可能变更罪名。”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刘明建议,投资人应主动报案,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提交自己掌握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处置涉案财物时统一处理。但不宜以静坐、游行等非理性的方式维权。娄秋琴也认为,在现阶段,投资人是否选择报案,可能会影响到损失的钱能否通过司法程序要求返还。因为审判中,法院只支持已报案的投资人的请求。目前“e租宝”已经案发,进入司法程序,只能寄希望于通过司法手段来尽可能减少损失。相关阅读: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e租宝专项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委北京市律师协会为市**处理e租宝金融违法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北京市律师协会随后组织六个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律师参与撰写了关于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发布专项法律分析意见书。此份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e租宝简介及其发展历程,e租宝的法律定性,e租宝涉及的民事法律问题、刑事法律问题、行政法律问题,e租宝涉及的广告传播与媒体法律问题,e租宝投资人清偿法律问题等方面。《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四一直以来,在投资者心中,P2P是横亘在心中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在过去的几年里,跑路平台很多,但投资者往往维权无门,维权之路也艰辛至极, 大多不了了之。新快报记者盘点此前出问题的平台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投资者顶多拿回三四成本金。假若真的倒霉了,投资者还须冷静,第一时间留好证据报 案,并申请冻结问题平台资产尽量挽回损失。案例1 投资人本金还剩48.7% 历时9个月回顾:东方创投,2013年6月成立,2013年10月即宣布停止。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李泽明相继自首。日,东方创投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案,历时9个月。结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截至日,该平台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元,其中已兑付7471.96万元,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250.32万元。在目前查明的犯罪所得中,已有2200万元的购房款和318.2万元的李泽明的个人存款遭到法院冻结,总计2518.2万元,占未归还投资人本金的48.7%。在追回钱财的问题平台案例中,东方创投投资者追回本金比例算较高的。案例2 按12.3%的比例退赔历时14个月回顾:铜都贷于2013年5月上线,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整,企业法人代表为陈玉根。日仅运行半年,平台因为资金链告急而被警方介入调查。日,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铜都贷实际投资会员2685人,尚未归还资金近亿元。结果:日,安徽铜陵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公告披露,铜陵苏信有限公司、陈玉根、吴晓军等涉案人员应退赔1682名受害人近1亿元的经济损失。截至目前,可执行退赔总金额约为1200万元左右。按照法院规定,所有受害人均按约12.3%的比例退赔。每个受害人的退赔比例乘以自身经济损失总金额即为每个受害人本次的退赔数额。法院方面在公告中也附上了详细的“受害人退赔表”。案例3 优易网已退还投资者本金40% 历时31个月回顾:木某于5年半前注册了江苏“优易公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为木某、黄某。该公司经营网上团购衣服,注册后因生意不好,基本闲置。2012年7月,木某通过某网络科技公司设计网站,以优易公司名义开办优易网P2P平台。日至日,木某以优易网从事中介为名,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的前提下,编造“优易公司”系香港亿丰公司旗下成员,谎称亿丰商城商户需要借款,在“优易网”上发布“”,承诺即时还本付息,公开利诱投资人,向45名被害人合计非法集资人民币2550万余元。结果:与之前几个案例不同,优易网是行业首次被判处“集资诈骗罪”,性质恶劣过非法吸存。2015年7月江苏省高院公布案件,优易网法人代表木某及股东黄某因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9年,并责令继续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516万余元,发还相关被害人。■提醒万一“踩雷” 投资者如何维权?1 、第一步要搜集和保存证据一旦踩“雷”了,投资人不要过度惊慌和焦虑,首先要马上搜集证据、保存证据。一般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理财投资的证据,包括合同协议证据,理财资金支付证据、理财过程中的交流咨询证据等等。此外,还有互联网金融公司经营和业务宣传的证据和截图。最关键的是理财支付证据,毕竟资金的流向最能证明你的,最常见的就是通过公司的APP或者进行支付的截图、用户从自己账户中直接支付给平台指定账户的截图。另外,也要保存与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网站声明等资料,同样具有法律效力。2 、尽早申请冻结问题平台资产初期,很多投资人希望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获得相应的赔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表示,如果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投资人可到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但是民事诉讼立案难度较大,需缴纳诉讼费用,花费不菲”。不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P2P平台已经触犯刑法,则面临的是刑事责任的追究。肖飒表示,一旦立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布控,效率高,花费少。“但进入公诉程序后,不能再撤诉,无法把控案件进度,投资者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根据新快报记者上述案例,投资人要做好至少等个一年半载的准备。此外,肖飒还表示投资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倒闭或跑路的平台相关资产进行冻结,避免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生资产被藏匿或转移。3、“受害人”法律地位难定,增加维权难度实际上,目前就法律而言,投资人的维权依据也并非健全。肖飒透露,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将受害投资人定位于“集资参与人”而未明确给予“受害人”的法律地位,导致实际案件维权中存在一系列难度和问题。肖飒表示,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投资人委托的律师很难看到卷宗。“如果给予投资人‘受害人’地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聘请‘受害人’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印案卷,代为出具法律意见等。”各地公检法部门对于投资人地位的理解有不同,有的地方允许投资人的律师阅卷,有的地方不允许。法院开庭时,也常不允许“受害人”代表上庭,而仅仅让他们坐在旁听席,不能发表个人观点和意见。平台跑路案件的时间跨度大,一个案子有可能拖一两年,还有些逃匿海外的,时间跨度更长。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材料、案卷属于国家秘密,所有接触人员要严格保密。因此,投资人在长达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里,对案子只能雾里看花,投资人也应当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她表示,投资人应当了解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和时间节点,对维权难度有充分认识和思想准备,理性对待案件进程中的困难和不透明,对案件结果也要有合理的。更多,请关注公众号。《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五蓝鲸财经旗下,专注互联网金融领域独家报道,**集团、中晋、快鹿、链家金融、海通布局互金等独家线索均已10万+并引起大量媒体跟进。蓝鲸是+工作平台,拥有150家媒体传播资源,每天有近万名记者在蓝鲸平台工作。对于互联网金融犯罪大多基于互联网,且受害者遍及全国各地的特点,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简称“最高检”)和公安部要求由最初发现、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2月19日,公安部网站上发布最高检、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联合修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中,第十一条强调“主要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发现、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指定管辖的除外”,第十二条称,“公安机关办理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的原则。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由一个地方公安机关为主侦查,其他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协助。必要时,可以并案侦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近年来,主要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多发,涉及犯罪类型诸如、制假售假、非法集资、诈骗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威胁金融安全,败坏市场信誉,阻碍创新发展,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社会危害性特别巨大,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然而,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具有动态化、虚拟化、智能化、分散化、链条化、产业化等特点,案件线索较少,查证相当困难,且容易产生管辖争议等问题,导致有的地方公安机关经常不敢立案、不愿立案,相互推诿,应付了之。此外,在涉案财物的控制和处置方面,《规定》第四十六条明确,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置涉案财物。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并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需要追缴、返还涉案财物的,应当坚持统一原则。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当将有关涉案财物及其清单一并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并提出处理意见。12月1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工作局与联合通报了P2P件的审理情况、状况与监管措施等。收结案情况显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两万余件,以一审案件为主。2015年北京三中院辖区收案尚在二三十件,自2016年起开始集中爆发,到2017年达到了高峰水平,截至12月中旬,已收案近一万五千件。其中,北京三中院、金融局、表示审理难点包括,此类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司法认定存在困难。其中包括对于电子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经验不足:由于证据形式主要是电子证据,而电子证据在审判实践中尚未普及,目前对于电子证据的形式、证明力如何确定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往往对于电子合同的真实性、效力以及电子证据的证明力产生质疑。上述《规定》第三十六条同样写道,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提取电子数据;人民检察院应当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判断电子数据。依照规定程序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也提到,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传销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案件,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言词证据和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实物证据,综合认定涉案人员人数和涉案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做到证据确实、充分。《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六据统计,在全国各地曾踩过雷的P2P投资人中,有83.11%的投资人目前尚未追回任何本金。e租宝、快鹿集团、炳恒集团等重大暴雷事故,导致成千上万的投资者至今血本无归。并且很多被暴雷的投资者表示,由于维权之路漫长且艰辛,所以很多投资者刚开始维权时兴致还很高,可是时间越长,大家的积极性就越小。为什么警方结案后 投资者的钱仍难拿回即使警方结案但赔付结果并不乐观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6年7月底,我国问题平台数量累计达1976家,其中2016年上半年的问题平台数量为654家。然而据调查,虽然多个暴雷平台已经被警方立案侦查,但是结案后的赔付结果并不乐观,94.29%的投资人打了水漂。能获得部分赔付已属幸运。优易网2012年12月出现资金链断裂,历时31个月后以“集资诈骗罪”结案,退还投资者本金40%。东方创投2013年10月停止提现,历时9个月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案,追回资金占比48.7%。铜都贷2013年11月因资金链告急而被警方介入调查,历时14个月后法院宣布所有受害人均按约12.3%的比例退赔。部分投资额较低的投资者暴雷后不报警很多人“踩雷”后不报案,有的投资者在报案后默默退却,因为负担不起法律维权路上耗费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由于胜算几率太小,所以只能自认倒霉。投资人李先生投资3万元后“踩雷”,报案、找律师并支付了3000元代理费,最终因证据不足没能立案,律师费也打了水漂。3000元的律师费只是报案阶段的支出,随着法律进程的深入,有投资人表示,为支付高额律师费已花光全家仅剩的积蓄,不得不在亲戚中举债。立案后,重心转移至经侦方面。多位投资人表示,虽然成功立案,但案件进展缓慢,赔付遥遥无期。据调查,这些“踩雷”的投资人中,有66.22%被套本金在万元以上,其中被套本金在10万元以上的比例高达24.89%。轻信平台的广告宣传、高息诱惑是这些人投资P2P并“踩雷”的主要原因,而投资人之所以大胆投入大笔金额,很重要的原因是受到平台员工的介入和怂恿。在所有受平台员工怂恿的投资人中,有43.24%的投资人投资金额超过10万元,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受亲友推荐的影响(24.53%)。此外,受员工怂恿后,超过四分之一的投资人将的一半以上投了进去。由此可见,平台员工不负责任的“忽悠”对投资人具有更大的杀伤力。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对于是否能够拿回本金,65.33%的投资人认为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回来;30.22%的投资人抱有一丝希望,认为能拿回部分本金;仅有4.44%的投资人坚信可以拿回全部本金。部分投资者不会保留投资证据除此之外,作为完全的,很多投资者并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p2p理财的投资凭证等证件都是电子版的,需要投资者通过自己打印或者截图来保留自己投资证据,然而很多没有的投资者并不会在投资的过程中将自己的投资证据保留,所以也导致一大批投资者在平台暴雷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在平台投资过,这也是投资者的悲剧之一。维权之路一波三折,即使警方结案,但是投资者想要拿回本金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好好几十年,所以导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放弃挣扎。我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我国法律方面对于犯罪的相关空缺,最终导致了行业的乱象。《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七(rushangcaifu ←长按复制),是山东发改委2014年及2015年连续两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是山东省金融办与风险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参与单位之一,山东证券报社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副会长单位,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依托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团队实力,重点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阳光、便捷的金融信息和信用服务,市场潜力巨大,现面向国内诚招区域合作伙伴,共赢未来!据报道,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逾1000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多位钰诚集团高管涉嫌集资诈骗罪,有两名高管潜逃。知情人士透露,e租宝一共涉嫌非法吸存近400亿,目前有关部门查封资产近150亿!e租宝注册用户达489.9万人,累计投资金额为729.53亿!有关部门查明,牵涉投资人近80万人!事件梳理:日下午,微信朋友圈疯传来自金融视界的一篇标题为《疑涉嫌非吸,e租宝40余人被带走!》的文章。日晚上,e租宝官方发表声明称,e租宝平台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遵纪守法、经营。声明还表示,“网络传闻e租宝员工被警方带走”,经初步了解是e租宝深圳某代销公司员工协助当地经侦例行检,他们对代销公司的不合规业务操作一贯保持零容忍态度,e租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日深夜,e租宝再次发表声明称,e租宝深圳代销公司配合调查员工已全部返回,为警方例行检查。日,新华社发文称,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关部门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接着,北京和上海两地的e租宝办公室被警方入驻调查,包括e租宝总部所在的北京呼家楼安联大厦。e租宝也在官方微博证实被查,并宣布业务全部暂停,随后网站及APP再也无法打开。日,据财新报道,财新记者从消息人士处确认,33岁的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目前已被警方控制。日,北京市公安局官微通报,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1月11日晚间,深圳经侦通过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消息称,深圳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并表示,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和追赃挽损工作。1月13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广东肇庆9人涉嫌利用“e租宝”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近日,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林某飞、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1月13日,e租宝西安分公司负责人被捕,涉案2286万元!查封150亿,欠银行100亿先还给银行还是投资者?e租宝共涉嫌非法吸存近400亿,牵涉银行贷款100多亿,但是目前查封的资产仅150亿。这150亿是先还银行还是80万投资人?首先,大量地方上的案件经验,投资人的钱几乎都是相对优先于职工工资、企业税务等返还。甚至会把银行的贷款的清偿次序也排到投资者之后。加之e租宝属于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的返还顺序。考虑到各类的投资者范围广、影响恶劣,为了保证社会稳定,一般情况下会首先考虑将追缴涉案财物返还投资者。并且员工由于参与非法吸收过程,即使不明确企业性质,但考虑到已经获得了较高回报因此不会返还其所欠工资。而物业和银行作为机构自身需要有防范风险的能力,在此情况下视追查财务情况也可能不予以返还。也就是说,法律在“e租宝事件”中还是应该会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对于没有背景的投资者来说,总算是有惊无险!已被立案,钱要怎么拿警方现已公开确立e租宝为非法集资平台,且e租宝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从法律来说,互联网金融平台构成非法集资罪,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资产,会在诉讼结束后变现,返回给互联网。所以,钱肯定是能拿回来,只是能拿回来多少和多久能拿回的问题。但立案,才是维权长路上的第一步!最终你能拿到的回款数额,还需要等到结案了才知道。还能拿回多少钱,要多久:如果你已经在e租宝平台获取过利息或分红,这些利息或分红都是会被折抵成本金的。剩下的钱,再按照集资额比例返还给你。比如说,你在e租宝上投了20万,10%的产品收益率,一年后已经拿到2万块钱的利息。20万-2万=18万,这18万元就是你清偿的本金,然后,法院认定e租宝非法集资案件集资总额是400亿(暂时),公司被查封的时候,还有350亿没有返还(假如),最后司法机关追回了150亿。150亿÷350亿=43%,这43%就是你的清偿率!18万×43%=7.74万,这就是最后拿回的钱!另外,如果这些款项能全部追回,就全额返还,如果没有全部追回,就按比例统一返还。所以,司法机关追回来的越多,大家受偿比例就越高。深圳经侦发文喊大家不要闹事,多提供证据,主动去报案,也是这个道理!据对7家宣判的P2P案进行的统计,从投资人的本金剩余情况来说,平均还剩下43%,从调查到宣判的时间上来说,平均历时18个月(一年半)。资料:7家P2P判决,受害者拿回了多少!“e租宝“事件仍在发酵,但如今案总算是接近明了,深受失眠之苦的投资者应该可以得到安慰和平息。今天,e租宝受害人应配合警方,积极报案,才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2016,监管层正大力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现有平台整顿方案!近几月武汉、宁波等地的接连出事!今天2500多家平台到最后还能剩多少家?所有人都害怕知道,但又不得不面对!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意见,并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最大的风口就是互联网金融。你们准备好起飞了吗?央视9次正面报道P2P,《新闻联播》6次,***4次发声力挺P2P!P2P就是最好的选择,月收入30万轻轻松松把米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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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车主百日寻车记“整个过程就像一个噩梦,曾经感觉特别无助。”车被租客开走恶意抵押后的103天,刘强(化名)围着刚从派出所领回的爱车转了一圈又一圈,“这用得也太狠了,浑身是伤。”网络平台出租私家车车辆被租客抵押日晚,刘强将车租给了赵某某,约定租期为4天。这是一种新型的租车形式,车主和租客并不认识,二人之间的媒介是PP租车公司。这是一家在网上运营的P2P租车平台公司,这种形式是由租车平台审核车主和租客信息,双方在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这种新型租车方式比传统租车要便宜便捷,不过对于刘强这样的普通车主来说,此前不曾想到过的巨大风险也随之而来。“原本说好的4天租期,结果车一去不返。”刘强最早发现车辆出现蹊跷是因为车上的GPS定位失灵。据了解,各家P2P租车公司为了监控出租车辆,都会在注册车主的车上装一个到几个GPS定位器,在PP租车公司,这种GPS定位器名为智能盒子。刘强租车期间,智能盒子出现了问题,先是信号一直固定在某地,后来干脆消失。今年1月1日,刘强接到了PP租车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他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自己的车被抵押了。两次赴河北找车无功而返车辆“消失”刘强后来从PP公司人员处得知,包括自己的车辆在内的5辆车被拿去抵押,但是一个正规的抵押公司拒绝接受这些问题车辆,并将问题及时反映给了PP租车。车刚丢失的几天里,刘强曾两次跟着PP租车员工到河北找车,“第一次找到了另外一名车主的车,但是没有开走,因为听说方向盘被锁住了,也是押给了别人。”回到北京后,刘强到属地派出所报案。今年1月4日,刘强再次从该租车平台工作人员处得到自家车的消息,据称车辆在河北廊坊,随后他与工作人员一起赶赴当地,但还是与自家车擦肩而过,“工作人员说看到了我的车,车牌号都对,但我们到的时候,车已经被转移走了。”从那之后,刘强的车就像消失了一样,他再也没有收到相关信息,“这辆车是我自己工作几年攒钱买的,我曾经想过最坏打算,车要不回来就算了,但是车牌怎么办?”车辆因挡道被找回周身伤痕累累今年2月12日,刘强从警方处得到一个好消息,租自己车的赵某某被抓了,根据赵某某的口供,警方对刘强的案子立案。刘强介绍,民警告诉他,赵某某是在用身份证到宾馆开房后,被警方找到的。北青报记者从警方处获悉,赵某某已被刑拘。尽管如此,刘强的车还是一直没有消息,直到4月1日,刘强接到打来的电话,说他的车在河北廊坊挡着别的车主路了,让他尽快去挪车,“我当时赶紧让公司帮我接通对方电话,对方上来就质问我是怎么停车的,他说我的车挡着他的车了,开不出去了。”刘强急忙询问对方所在位置,并打当地110报警,警方到现场扣下了刘强的车辆。4月8日,刘强在报案的派出所领回了自己的车,随后与PP平台人员一起到附近一家4S店维修。北青报记者在4S店看到,刘强的车寻回来了,但周身上下有多处剐蹭和变形,同时备胎被拿走了,左前轮也有破损,经协商按换轮胎处理。“我以后再也不租了,看着车被伤成这样很心疼,丢车找车的经历也非常虐心。”昨天下午,刘强告诉北青报记者,车终于修完了,已经开回了家。“车是4月8日上午开到4S店的,真正修车也就两三天时间,其他时间都是保险审核和租车平台来回扯皮的时间。”刘强表示,虽然心累但是好在车修好了回来了,“修车费用是由租车平台支付的,这几个月的停运补偿PP倒是都按时打给我了,但是我再也不想把车出租了。”警方提示P2P租车存风险保障机制须注意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像刘强这样租车反被抵押的情况并非孤例,丰台的王先生也遭遇了相同的情况。日,车主王先生在一家P2P租车网上进行了实名注册,打算将自己闲置不用的东风雪铁龙轿车,通过P2P租车公司向外出租。12月26日,租车网给王先生打电话,称其雪铁龙轿车成功租出。王先生立即登录租车网站,查看到了租客李某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详细信息,感觉比较靠谱,便与李某取得了联系,约定当天在丰台区和义南站取车,每天租金149元,还车日期为12月30日。当日19时左右,双方如约来到和义南站,王先生确认了李某和租车网上提供的身份证是同一个人,便将车交给了李某。12月30日19时,李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回来交车,称有事耽搁要求延期一天,并在租车网上按照程序确认了延期。一天后,王先生再次联系李某时,对方的电话已无人接听。第二天,王先生接到租车网的客服电话,告知他的车现在河北廊坊,随后,网站客服人员与王先生一起找到车辆,发现雪铁龙轿车已抵押给一家,王先生这才知道自己被李某骗了,于是立即报警。今年2月10日,和义派出所在海淀区将李某抓获。李某交代,他2014年12月初在辽宁老家上网时认识了北京的刘某,因自己急等着用钱,刘某表示可以帮忙做贷款。12月24日,李某到京伙同刘某对车主王先生进行诈骗,并将骗到手的雪铁龙轿车抵押给担保公司进行贷款。目前,和义派出所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车主王先生的雪铁龙轿车追回。针对P2P租车模式,丰台警方表示,P2P租车模式在赚取额外收入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市民在进行此类投资时要格外留心。此外,警方提示广大车主,通过P2P租车需注意三点:首先要找到成熟的、有健全保障机制的第三方平台;其次在租赁确认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站和客户端查看租客以往的信用评价,判断是否可以将车放心地交给对方;最后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在车上安装的终端设备,掌握自己车辆的动态信息。建议应建立汽车租赁信用体系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秘书长曹鸿鸣于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议案,建议我国建立全国汽车租赁信用体系。闫创律师认为,P2P租车作为新兴的商业模式,为了保护车主的利益,立法上要进行及时完善和创新,要对这一商业模式进行明确的合法与否的界定,进行有效监管。“最好能够及早出台打击利用车辆租赁诈骗的程序规定,使得各地公安能及时受理、立案,破获案件,及早找回车辆,有效遏制租赁车辆诈骗案的发生。法院对此类案件也要及时立案,使得车主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比如主张返还车辆、租金损失、误工费、精神损失等获得赔偿。”调查丢车事件频发车主维权遭遇三大难题刘强和王先生的车都被找回来了,不过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在PP、友友和宝驾等一些比较大的P2P租车平台,都出现过车主车辆被抵押或者转卖的情况,一些丢车车主还组建了QQ群和微信群,抱团维权。有过丢车经验的车主们发现,找回丢失车辆的过程中存在着立案、追回、追责等三方面的难题。难题一:车主丢车遭遇立案难是盗抢还是诈骗?警方难认定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部分通过租车平台丢车车主遭遇立案难的问题,刘强在车辆刚被抵押时,也遭遇了这一困境。刘强表示,当时和租车平台的人一起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在询问刑警后表示不能立案,并建议他们去经侦试一试,“结果经侦的民警也认为这属于经济纠纷,不能立案,让我走诉讼的程序。”刘强说:“我当时陷入了困顿,不过好在当时警方虽然未立案,但是受理了,并给我做了口供。”随后,租车人在住宾馆时使用身份证暴露了身份,被民警果断控制,通过租车人的口供,刘强的案子终于得以立案,并最终追回车辆。据已经获得立案的车主表述,目前此类案件都是以诈骗罪立案,而不是机动车盗抢,民警对此表示,因为双方通过平台有租约,双方开始是自愿的,所以确实不是机动车盗抢。这位民警解释道,而这也是此类案件难点,究竟是逾期不还,还是恶意诈骗,很难认定。如果是逾期不还没有转卖等行为,就要找法院起诉,属于经济纠纷。如果认定是恶意诈骗就要有证据,只凭车辆装的GPS异常就判断属于恶意诈骗则明显不充分,“因为GPS也有坏了的可能”。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永杰认为,此类案件罪名确实是诈骗罪,区分是盗窃还是诈骗,关键在于是否是权利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处分行为,这类案件中都涉及到车主在被蒙蔽的情况下将车辆的控制权给与犯罪分子,因此是诈骗不是盗窃。中闻律师事务所闫创律师表示,如果是通过技术手段能够知道车辆的大概区域和位置,还是要报警,诉讼毕竟是具有滞后性。如果公安没有立案,车主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对案件事实和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审查,直至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启动刑事部分来查清案件事实的话,会裁定中止审理,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进行立案侦查。不过王永杰律师认为,这种情况公安机关还是应先行介入调查,如果发现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涉及诈骗,则应告知车主,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发现有诈骗行为,且达到立案标准,则应当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如果要求车主先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因民事诉讼诉讼程序相对较长,待查明案件可能涉及犯罪时,涉案车辆可能早已被处理,彼时再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势必造成车主损失无法挽回。难题二:找到车辆后追回难车辆被转卖是善意取得还是买赃收赃?张翔(化名)是丢车车主微信群里的一员,他丢失的车辆其实已经找到了,但却无法开回,因为他的车辆被转卖到了河北,“当时租车平台的人在河北邯郸市成安县找到了这辆车,但驾驶的人在当地报警,并说是从别人手里买到的,车就被当地警方扣下了。”据张翔介绍,当地购车者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的自己车辆,且车辆手续明显不全,“因为他只有行驶本,车辆登记证和购车发票都在我手里,而且我是真正的车主啊。”不过当地购车者也要求主张权利,称购买时不知道这车是赃车。“我也在本地警方报案并且立案了,不过本地警方去当地开车没有开回来,当地警方说要再调查,就这样一直拖着,这明显是我的车,为什么不让开回来?”张翔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手里有买车人电话,是当地警方给他的,“非常痛快就给我了。”张翔曾想过找买车人协商,但是想了想又不甘心,“本来就是我的车,凭什么要我再找他协商甚至给他钱,我想不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一兵此前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汽车租赁行业车辆被租客非法占有、倒卖、抵押等现象一直存在。尽管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规,非物品所有权人无权抵押物品,但在实际过程中,租客非法侵占车辆的事情经常发生。有的是租客伪造证件将车辆拍卖;有的是不正规的抵押公司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收车,租客往往低价抵押车辆变现。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贺鹏律师介绍,在实践中包括抵押公司、典当行或等企业在车辆欠缺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等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接收,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而对于第三方“善意取得”和“买赃收赃”的界定天然的难度也造成了对有关犯罪的打击难度。难题三:车辆丢失后追责难损失谁来赔?业内尚无明确规定“租客把爱车卖了、抵押了、开跑了怎么办?”一家P2P租车网站在常见问题问答里有这样的表述,“若车辆出租期间,租客将从中渔利,属于恶性诈骗行为,不予赔付,平台将报警。对于车主造成的损失,由平台协助车主向租客追偿”。“租不予赔付和平台协助车主向租客追偿这些词语,看了后又让我没了信心。”一位车主说道。贺鹏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车平台的一些属于明显减轻一方责任、加重另一方责任,这样的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租车公司也不能简单地通过类似条款而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闫创律师则认为,租车平台的上述条款应属于格式条款,明显是排除己方责任和义务,加重车主的责任义务,应属无效条款。租车平台肯定要和租客一起承担相应的责任。今年3月31日和4月8日,友友租车的几名车主到公司协商,并达成了找车期间的初步补偿协议。据PP和友友车主介绍,目前这两家公司的赔偿协议,主要包括“丢车”期间的停运补偿,按日计算,一般为当时出租车辆费用的一定比例,另外如果车辆在一定约定时间内未能找回,平台还会根据车辆评估价值作出相应补偿。PP公司有关人员表示,在极端情况下,如经与警方确认车辆无法追回,PP租车还会,对车主进行,之后再代为向租客追偿。本月初,友友租车官方微博置顶了一篇名为友友发声的文章,其中表态承诺履行平台应该履行的责任,不过其文写道,“虽然友友租车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在车辆丢失过程中并不负有法律责任,但是作为一个有理想有责任心的企业,我们坚持无条件帮助车主进行车辆追讨维权活动”。并列出特殊赔付制度和理赔垫付制度等。不过在文中最后友友租车也写明,“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作出以上承诺,并不意味着友友租车平台是车辆丢失的责任方”。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此类丢车案件中,P2P平台如何补偿车主,有何责任,业内并无明确规范,涉及P2P租车类型的案子目前在国内尚没有开庭的报道和案例。闫创律师认为,今年3月在上海宣判的全国首例涉代驾软件交通事故案中,代驾软件一方被判有责,则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闫创律师表示,平台与车主相比肯定处于优势地位,作为平台首先要尽到资质审核义务、合同如实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以及监控车辆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的义务,如果平台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上述义务,才是有可能无责任的。《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九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受经济下行、互联网金融技术的普及和反腐等因素影响,自去年以来,中国金融犯罪案件快速飙升,金融欺诈犯罪行为纷纷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非法集资案件暴增。9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4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金融领域刑事犯罪工作有关情况,2014年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和人数分别上升59.4%和66%。2014年1月至今年6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案总额高达20.1亿余元,这一罪行在银行领域最多,从涉案罪名看,贿赂犯罪比例高,受贿犯罪突出。仅今年上半年非法集资案件同比激增210%。信用卡欺诈犯罪案件最多 贿赂犯罪比例最高进入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增幅放缓和结构调整,实体企业经营不景气,金融领域受到严重波及,与此同时,经历了互联网金融扩张初期的野蛮生长,金融欺诈犯罪的新型手段层出不穷,多以互联网金融外衣蒙蔽真相。再加上反腐的持续深入,涉嫌金融贪污受贿犯罪的案件明显增多。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人,决定不起诉3001人。其中,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案总额却高达20.1亿余元,涉案金额1000万以上的30人,仅占立案总人数的3.2%。从发案领域看,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非银行融资机构多个领域。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中,涉及银行领域645人,占金融领域立案总人数的73.8%;保险领域194人,占22.2%;证券领域13人,占1.5%;非银行融资机构22人,占2.5%。从涉案罪名看,贿赂犯罪比例高,受贿犯罪突出。去年1月至今年6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中,贿赂犯罪453人,占该领域立案总人数的51.8%,其中,受贿犯罪350人,占该领域贿赂犯罪总数的77.3%;行贿犯罪103人,占22.7%。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始终居金融犯罪案件首位,非法集资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肖玮介绍,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受案量最多的仍为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犯罪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人。事实上,观察近年来金融犯罪呈现出的新变化新动向,一个显著特点是利用互联网金融犯罪趋势明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表示,近年来以网络借贷、、互联网支付等为主要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征使犯罪分子更容易利用其实施犯罪,如利用P2P平台实施的集资诈骗案件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大量出现,利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与手机绑定实施的信用卡诈骗案、骗取附属于信用卡的贷款案等案件也不断出现。上半年非法集资案件同比激增210%事实上,由于经济不景气传导至实体企业,去年以来,全国各地卷款跑路事件频发,屡见于报端。从检察机关通报的数据来看,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一个显著特点是,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激增,特大规模集资案件屡见不鲜。2015年上半年,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比上升210%,集资诈骗案同比上升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人,超过2014年全年总数,同比上升153.06%和259.15%,一些案件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其中,数额巨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数据触目惊心:一个案件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巨鑫联盈非法集资案,向4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26亿元,其中骗取的单笔最大数额达2.5亿元;再比如,广东省、浙江省等多地检察机关办理的邦家非法集资案,涉嫌诈骗23万人次,非法集资近百亿元。对于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表示,一是地点集中、发案数量与单案涉案金额不断冲高。二是涉案公司、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愈加严密,专业化程度很高。三是以真实项目为依托,以规范合同范本为保障,犯罪手法上多采用、、商品营销类投资等,套用金融政策,趋新迎变,投资人辨别风险的难度加大。四是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有个别的现职人员违规介入、单位投资人涌现,损害扩大化趋势明显。五是采取立体化、网络化、全方位的宣传手段,欺骗性增强,受害范围突破了地域划分。《P2P平台雷了,怎样才能追回你的钱?看看律师的说法》 精选十12月29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吁请各地钱宝网用户到本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配合调查取证。日,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犯罪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张小雷等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立案侦查。目前,张小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南京警方介绍,据张小雷本人供述并经初步调查,张小雷等犯罪嫌疑人以钱宝网为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获取高额收益为诱饵,收取用户保证金,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及收益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为便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南京警方吁请各地钱宝网用户到本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登记填写真实信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各地钱宝网用户也可登录《“钱宝系”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受理报案登记平台》(www.njga.gov.cn),按照提示要求登记填写真实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侦办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并及时公布案件侦办进展情况。请钱宝网用户不信谣、不传谣。投资P2P,安全最重要!可以到微信公众号:融360财秘(rong360licai),回复“评级”查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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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你李颖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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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清楚a,不过米.族金融的这个真的投了。之前进入了上海备案前100,挺火的,感觉比较稳,继续支持。
我是熊猫BABY品牌运营部负责人,该篇帖子所编写内容完全属于与事实不符,是对我品牌的恶意中伤诋毁,本企业属于合法经营中的正规企业,从未做过以上文章所写的骗人的事,发布该篇不实文章的个人我们会追究责任。
此文章内容不属实,有意损害澳嘉公司名誉权,希望网站管理者,对此文章进行相关处理..
一个很XX的平台,客服打了四遍电话没人接,手机app告诉我在更新不能用手机操作买标,等了一天没有新手标提现手续费5万扣款250,重点是提现时候系统非常卡,提现到账才发现被扣了250元
楼主明显是用标题敲诈平台,目前有些人利用互联网传播功能,以不适过期信息,危害企业的声誉,达到拿钱删帖之目的。具有刑事犯罪之嫌疑。
张佳笳你拉黑我仲叫我唔好揾你,旺角送你走时你话最迟初十五拎俾我,我答应你的事做了,但你答应我的事肯定冇做,丽江返来唔講声全部拉黑我,自己冇做到仲恶人先告状起屈到我度,点会唔揾你呢一定揾你
“现金贷”高利贷应当退还借款人高于36%的那部分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判定合法现金贷及非法高利贷的监管红线应当是实际年化利率是否超过36%,实际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合法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非法高利贷。
例如XX金融平台,借款4000,分期三个月,每月还款1553.11,实际利率99%,明显是非法高利贷。尽管平台以各种“费用”为辨辞,但终究掩盖不了高利贷的实质,因为法律认定很明确: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与借款金额的差额就是利息,这个利息当然包括网贷平台巧立名目的各种各样的所谓“费用”。
违反国家法律的借款合同,一开始就是无效合同!借款人只需还本金和合理利息!
要讨回高于36%的高利贷利息,现在就立刻投诉网贷高利贷!
(如何投诉网贷高利贷,百度一下就知道)
“现金贷”高利贷应当退还借款人高于36%的那部分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判定合法现金贷及非法高利贷的监管红线应当是实际年化利率是否超过36%,实际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合法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非法高利贷。
例如XX金融平台,借款4000,分期三个月,每月还款1553.11,实际利率99%,明显是非法高利贷。尽管平台以各种“费用”为辨辞,但终究掩盖不了高利贷的实质,因为法律认定很明确: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与借款金额的差额就是利息,这个利息当然包括网贷平台巧立名目的各种各样的所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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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骗的老母真好操
我们在选购短期理财产品的时候,需要根据你的投入期限,资金用途,以及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等综合考虑来做出最终决定。只有通过这样层层的筛选,才会让你购买到更加靠谱的短期理财产品。现在监管都不让平台有风险保证金了,履约险应该是现在安全等级最高的了。就是保险公司和平台合作,给借款人买保险,保借款人能履约还钱。如果借款人不还钱,就有保费了呗。不过这个也不是一般平台能谈下来的,得是资产风控都非常好的平台才有可能做,不然谁都不还钱让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又不傻。不过也要警惕有平台上假的履约险,要擦亮双眼。目前履约险我买过和信贷,XXXXX,米缸金融都还可以,合作的都是大公司。不过网贷有风险,不管是什么保证都要擦亮双眼比较好。
就是都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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