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个险的保险代理的风险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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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xiana, All Rights Reserved我想成为保险公司的代理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只能作寿险,而且是非团体寿险的保险代理人。
  财产保险的代理只能是单位。
  如果以单位的名义作代理,直接找保险公司谈就好了。签代理协议,办代理资格证呗。不过,我看过相关的协议,条件比较苛刻。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代理人需要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与有关保险公司签订代理保险业务合同。财产保险同样可以做个人代理,只是现在的财产保险公司大多数没有建立系统的个人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体系。建议你最好不要采用挂靠的方式。你可以与专业代理公司联系,通过代理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还可以得到专业培训;也可以与财产险公司联系,签订一个代理保险业务合同或签订一个短期用工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样会得到专业一点和指导。...
规范的相关信息代理人需要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与有关保险公司签订代理保险业务合同。财产保险同样可以做个人代理,只是现在的财产保险公司大多数没有建立系统的个人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体系。建议你最好不要采用挂靠的方式。你可以与专业代理公司联系,通过代理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还可以得到专业培训;也可以与财产险公司联系,签订一个代理保险业务合同或签订一个短期用工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样会得到专业一点和指导。如果想长期发展,不妨考虑加入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做个正规业务人员。
设立保险公司代理机构(企业)应该具备条件:第八条的的的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
(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本规定的最低金额;的
(二)公司章程或者...
是的!这笔钱叫风险抵压金,是保监会要求每家保险公司必收的,也在保险法中明文规定的。由于我们个人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是代理合同,所以与保险公司是代理关系,而且我们每天...
保代不是这么简单的,建议多做几年的业务和管理,逐步的深入了解。
应该是到原来的公司去拿.
答: 生育保险是要到人社局的生育保险科报销的,报销的工资是看你们单位在社保交的基数。江西是生前一个月要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到生育保险科,生产后六个月内提供材料审核报销,报...
答: 老百姓投保的诱因主要有:买一颗长效定心丸(家庭生活意外的防范)、居安目前,更要思危(未来风险的防范)、养儿防老,不如投资保险等原因
答: 老百姓投保的诱因主要有:买一颗长效定心丸(家庭生活意外的防范)、居安目前,更要思危(未来风险的防范)、养儿防老,不如投资保险等原因
答: 老百姓投保的诱因主要有:买一颗长效定心丸(家庭生活意外的防范)、居安目前,更要思危(未来风险的防范)、养儿防老,不如投资保险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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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险代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保险代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怎样去申请?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  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机关、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主义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2.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所认缴的股本总额,也是保险代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各国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一般都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我国2004年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保险代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2009年新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则提高了注册资本额度,其第7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本都应该是实缴货币资本。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它由发起人股东制定,规范了公司设立的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行使方式等基本问题,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章程。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代理业的社会影响很大,保险代理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为了保障保险代理公司的顺利运营,也需要经营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保险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保险法》第121条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第20、21条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三)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健全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决策机构,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三个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有助于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依法独立地开展保险业务。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住所是指公司的决策机构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中心场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确定公司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准据法、送达地址的基本依据。保险代理公司要想顺利地开展活动,也必须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条件。   7.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软硬件设施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金领理财顾问
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第七条 保险代理机构可以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简历; (八)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九)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 (一)申请书。 第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作出批准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换发。保险代理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银行未尽审查义务的、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决定的。 第二十七条 许可证应当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第二十八条 保险代理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 保证金以银行存款形式缴存的,应当专户存储到全国性商业银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保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 (二)董事会或者全体合伙人关于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的决议; (三)拟设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框架,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
(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六)可行性报告; (二)内控制度健全; (三)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四)现有的保险代理分支机构运转正常;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本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全体股东。 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人民币200万元的,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 第十七条 保险代理机构申请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本规定的最低金额; (四)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在2人以上,并不得低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现场验收,每申请增设一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财务和人事制度等; (九)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 (十)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将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 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了解拟设机构的市场发展战略,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第十六条 保险代理机构以本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或者出资最低限额设立的, 可以设立3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此外、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二)《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 (三)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有关上年度本机构保证金管理情况的专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动用保证金,还应当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全体合伙人关于解散、清算事项的决议;保险代理机构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三)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 (七)前2年内本机构接受保险行业组织监督情况的说明,应当在被动用保证金额度内对保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自保证金专户存储到商业银行之日起10日内。 第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可以召集投资人进行投资风险提示,就申请设立事宜进行谈话,询问;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至少取得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申请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前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固定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人民币10万元,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等;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险代理机构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 (五)保险代理机构前1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应当由清算组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清算方案,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有关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进入清算程序,申请动用保证金的。 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还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二)依照本规定进入清算程序的。 第二十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因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申请动用保证金的、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第十八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依法对设立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十一)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代理机构的,应当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应当自开业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予以公告,保险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动用或者处置保证金; (十二)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可以不再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 (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减少的; (六)前2年内本机构接受保险监管。 保险代理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应当相应增加保证金数额。 第二十二条 保险代理机构的保证金应当以银行存款形式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缴存。保证金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未经中国保监会书面批准、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 (六)保险代理机构前2年内履行保险代理合同情况的说明; (七)拟任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第十条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代理机构的发起人;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 (四)申请前1个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五)前2年内本机构遵守保险监管法律法规情况的说明。 第二十条 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 申请人收到许可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 第八条 设立保险代理机构、股东或者合伙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全体股东,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20%缴存。 申请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时,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已达到前款规定的增资后额度的、业务发展计划、内控制度建设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设立1年内,可以设立3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
第九条 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 (二)许可证原件; (八)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 (四)自然人股东,决定不予批准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申请事宜。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保险代理机构; (八)前2年内本机构履行保险代理合同情况的说明。 第二十九条 保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换发许可证: (一)申请换发许可证前连续6个月没有开展业务的; (二)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经营的; (三)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的。 第三十条 保险代理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的,中国保监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保险代理机构前2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并作出是否批准换发许可证的决定。决定不予换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
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 保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一)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 (二)变更组织形式的。 第三十三条 保险代理机构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保险代理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 (二)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议; (三)新增自然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简历,新增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单位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六)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应当提交已经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的证明;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条 保险代理机构申请变更组织形式,应当满足新组织形式的设立条件,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保险代理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 (二)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议; (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四)实施方案;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保险代理机构变更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保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一)名称变更的;
(二)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的; (三)股东或者出资人变更的; (四)发起人、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第三十七条 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一)名称变更的;
(二)经营场所变更的。 第三十八条 保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有关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并将有关决议或者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报送中国保监会: (一)变更股权结构或者出资比例的; (二)修改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 第三十九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事项涉及许可证记载内容的,应当交回原许可证,领取新许可证。 前款所称变更事项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许可证;前款所称变更事项不需要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许可证。 第四十条 保险代理机构撤销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的,应当自有关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交回被撤销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的许可证,并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第四十一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5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告: (一)变更名称的; (二)变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 第四十二条 因合并、分立设立新保险代理机构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批准;因合并、分立解散保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因合并、分立保险代理机构发生事项变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批准或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 保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 (一)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换发的; (二)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中国保监会依法不予换发的; (三)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的; (四)连续6个月未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 (五)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或者吊销的; (六)保险代理机构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被注销许可证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清算,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清算报告。 第四十四条 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 (一)其所属保险代理机构许可证被依法注销的; (二)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的; (三)连续6个月未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 (四)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或者吊销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许可证的其他情形。、决策程序、业务; (三)被代理保险公司出具的收回各种单证等材料的证明; (四)许可证原件。 保险代理机构解散的。 第二十一条 保险代理机构应当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代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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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海泛鑫事件的曝光,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保险中介行业佣金也开始露出冰山一角。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代理保费收入167.6亿元,同比增长9.15%;实现佣金收入29.49亿元,同比增长22.77%。
原标题:保险中介高佣金:不能说的秘密
随着上海泛鑫事件的曝光,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保险中介行业佣金也开始露出冰山一角。  有媒体报道称,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其首年佣金费率已达到保费的150%。对于这个惊人的数据,有业内人士指出,行业需要对&逆跨期的佣金制度&进行一次集体反思,以避免保险公司在利润被高佣金吞噬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但也有人提出疑问:若只是为了提升规模而贴钱促销,保险公司真甘心做这种亏本的买卖?是否这又是一种&合谋&?
两套账的算法  
近日在媒体的连篇报道中,泛鑫的套利模式日渐明朗:凭其规模优势,向保险公司收取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佣金,在缴纳首期保费后,泛鑫即能获得高过100%的首年保费佣金,这些佣金被反过来用以给付客户的&理财收益&,以及购买新的保单,继续套取高佣金。 
&正常情况下的首年佣金不可能有那么高。&某大型寿险公司人士张峰(化名)对记者指出,对于保障功能强的重疾险,他们公司给中介机构的首年保费佣金比例在20%-40%左右,意外险的佣金比例在15%左右,而分红险仅在5%左右,而如果是本公司个险渠道,则普遍比中介渠道的佣金低5%。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的产品、不同的销售渠道支付不同比例的销售佣金,而基本上保险产品在报备审批的时候就会有关于佣金上限的规定。一般而言,缴费期间越长的产品,佣金比例就越高;保障功能越强的产品,佣金比例就越高。期缴业务基本在5年内提供续期佣金保证,但续期佣金比例逐年递减。  
不过,张峰也指出,这只是公司&大账&的算法,而随着近年来手续费大战的升级,激进的业务扩展模式遍地开花,实际的佣金远不止于此。&以意外险为例,表面上佣金比例在15%左右,上限不超过25%,但实际上大部分都会在超过25%后再私下给中介小账。& 
此外,毕竟张峰所在的寿险公司给保险中介机构的代理业务很少,而对于那些近年来新成立的中小寿险公司,由于均将拓展银保渠道作为主要的前期策略,个险业务则主要通过保险代理公司渠道发展,各种形式的&小账&更是层出不穷。 
&现在员增员难,留存难,不外包不现实,刚开始佣金比例还算合理,这几年就有点乱了。&一位银行系市场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大量中小寿险公司实施个险外包之后,一些代理机构利用手中的业务资源,开始大幅提高个险业务的销售佣金比例,但对于他们公司具体的佣金比例,他并不愿明说。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与小保险公司合作当中,保险中介能获得的首年保费佣金比例最多可达80%,泛鑫向保险公司要求的则高过100%,肯定是将续期保费的佣金提前到第一年给了。比如以5年期产品为例,佣金常规应是第一年80%、第二年10%、第三年8%、第四五年5%,也就是5年总共可拿到1年保费的110%左右,但保险公司求单心切因此一次性支付了。 
这样的无序竞争从代理人的佣金上终有体现。记者了解到,以销售一张短期意外险卡单为例,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佣金在15%至25%不等,而代理公司则普遍在35%以上。一位保险公司地方销售部负责人透露,一直以来他的管理津贴最多是佣金的15%,但最近有人挖他去一家新开的保险代理公司,开出的条件让他有些心动,管理津贴是标准保费的18%。 
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代理保费收入167.6亿元,同比增长9.15%;实现佣金收入29.49亿元,同比增长22.77%。佣金收入增速远远大于保费收入增速,这也意味着整体上专业代理机构的佣金率近来确实大大增长。
合谋套利? 
导致泛鑫事件的根源,或并不仅仅在于保险中介机构。 
在陈怡跑路消息传出的第一时间,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就感觉这事绝对没那么简单。&那些100%以上的代理手续费可能只是通过保险代理公司过过账罢了,否则你当保险公司傻啊,这么高的佣金不如自己去买单。&在他看来,泛鑫的6名高管只有一人做过保险,且仅为营销员,因此极有可能有高人在幕后。 
对于这一猜测张峰颇有同感,&如果要说保险中介能拿到100%以上的首年佣金,那实际上最多的情况就是保险公司内部有人与中介机构内外勾结来套钱,推出那些高现金价值、一年退保还保本的产品,中介机构拿到高佣金后再与保险公司合谋者分掉,但如果出现大单了,说不定中介就想私下全吞下佣金,因此干脆跑路。&在张峰看来,如果不是因为&合谋&,保险公司要实际支付如此高的首年佣金风险太大,如果第二年发生客户全额退保,那么要从保险中介拿回佣金就很难。  
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或者其省级分公司应当使用唯一的支出账户、以转账方式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以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个人支付佣金,且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以规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打击虚构中介业务、违法套取资金的行为。  
但实际上,险企选择与中介合作套取现金已成为行业内的公开秘密。保监会对外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各保监局共检查八大保险巨头的88个基层保险机构,其中省级公司35个、地市及以下基层机构53个,延伸检查车商、银邮等保险中介机构85家,查实险企利用中介业务渠道弄虚作假,非法套取资金2583.79万元。 
不过,一位保险代理公司人士也指出,有时保险公司为了保费规模,设计了以退保为卖点的产品给代理公司销售,例如那些在3年内退保不仅无损失还有高收益的产品,同时给高佣金以促进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导致代理公司帮忙做了很多假保单又无法保证续保,最终拿着保险公司的佣金跑路的情况。 
规模,十几年来成为保险公司的死穴,抱着没规模就没有利润创造能力的信条,保险业一直处于粗放式的快跑状态,保单成本的居高不下已经成为行业一大隐患。
根据一家投资机构的调研,去年中小型保险公司的保单成本在6%左右,而保险全行业的年化收益率为3.8%,按照这一比例,短期而言,保险公司是亏损的。 
张峰对记者坦言,现在银保渠道的手续费也是两套账。&没小账压根就做不了,现在实际的手续费都高达7%。&他表示,在总公司和总行&总对总&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手续费是3%-4%,但真按照这个比例,网点的那些员工根本不搭理人,怎么着也得私下再给他们3%-4%。  
不过,银保渠道的保单获取成本始终还是低于个险渠道。&按照个险业务现在的佣金、管理费用、运营成本,20年期缴的重疾险产品,要过了第7年才能盈利。&张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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