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两块打麻将多少钱算赌博算赌博

朋友聚会打牌玩点“小钱”算赌博吗?(图)_网易新闻
朋友聚会打牌玩点“小钱”算赌博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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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武亚新  赌博是一种危害社会和谐的不良行为,可能带来一系列危害后果,我国刑法对于聚众赌博是如何认定的?朋友之间一起打麻将、打牌,算不算聚众赌博呢?
  案例一:
  6月7日晚,8名大学生在山东泰安游玩后,在宾馆内玩起了1元一把的小筹码“炸金花”。因为吆喝声太大,其他房间的客人报了警。闻讯赶来的民警在房间内收缴赌资920元,给予8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顶格处罚”。事件发生后,有不少网友表示当地警方处罚太重,1元钱的价码只能算是娱乐活动,造成扰民可以批评教育。另有网友认为,民警是按照法规办事,几名学生的行为构成了赌博就应该处罚。当地警方表示,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赌博的处罚标准,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即属《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中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参与赌博人数在8人以上,构成情节严重,所以对8名大学生采取了“顶格处罚”。
  案例二:
  日11时许,阿强与王某某、陈某某在广州火车站西广场出站口附近空地上“斗地主”。三人约定一把输赢2元,遇“炸弹”则翻倍。在打牌过程中,民警到场将阿强3人抓获。次日,民警决定对阿强拘留3天,并没收他身上的257元。阿强称,被关3天后,他不服,便向该区政府申请复议。2014年2月,该区政府作出决定书,表示维持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于是,阿强选择了诉讼。一审之后,法院认为警方作出的处罚合法合规。阿强败诉后上诉至广州中院。二审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阿强是在赌博,但赌资不大,警方的拘留处罚不当,应该赔偿阿强600多元。
  主持人:本报记者 李升
  嘉 宾:甘肃策横律师事务所律师 贾立军
  甘肃策横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立群
  主持人:我国法律对于聚众赌博是如何认定的呢?
  贾立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另外,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均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蔡立群:聚众赌博罪的犯罪构成: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刑事处罚,对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赌博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主持人:朋友之间打牌娱乐构成聚众赌博吗?
  贾立军:市民在休闲娱乐的时候打麻将是一种正常的活动,但这也是有“底线”的。公安机关在执法的时候有个“推断金额”,赌资在5000元左右的,就算是娱乐性质的麻将也属于赌博行为,警方会根据法律依据给予参与人处罚。而赌资金额仅仅只是判断是否为赌博行为的一个方面。比如,有些游戏机、“转转机”,每次只投入1元钱,但是输赢在几十到上百元,这种明显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即使参与金额不大但仍然认定为赌博行为。另外,像有些茶楼的老板除了给客人提供娱乐的场所之外,还参与打牌“抽成”,这种即使他本人没有参与打牌但是也被认定为赌博行为。
  蔡立群:根据《刑法》,只有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以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才会被认定为“聚众赌博罪”,该罪的客观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此外,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2005年曾下发了《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明确。根据该通知,“对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也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主持人:执法部门对哪些行为可以按赌博进行处罚?
  贾立军:治安处罚:一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二是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的;三是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四是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五是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六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参与境外赌场赌博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场赌博,赌博输赢结算地在境内的。
  蔡立群:刑事处罚中,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或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而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主持人:什么情况下,赌博会被行政拘留,“赌资较大”又如何界定?
  贾立军: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聚众赌博、开赌场、赌资较大等情形,被视为犯罪。反之,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等,不以赌博论处。至于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则要看具体的赌博情形是否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赌博行为达到行政拘留基本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必须以营利为目,二是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赌资达到较大以上。
  蔡立群: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判定赌博行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考虑两点,一是赌局的大小,二是赌局是临时起意还是固定设局。此外,参与者是否具有正当工作等因素也会作一定的考虑。另外,我国目前的法律对“赌资较大”尚未明确细化。现有判决显示,法院一般根据合理性原则,根据各省市的经济情况综合判断“赌资较大”的界定。
  主持人:赌博罪和娱乐活动应该如何区分?
  贾立军: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而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作者:李升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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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亲朋好友打麻将算赌博吗?这些过年问题律师答疑
因海南大雾天气赶不上春节后第一天上班,这样算旷工吗?银行可以拒绝市民兑换新钞吗?亲朋好友之间打麻将、玩扑克也算赌博吗?不少读者给我们发来春节假期以及节前节后遇到的问题,本期《读者律师麻辣问答》选取了其中四个问题,请来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柯展律师,来答疑解惑。遇海南大雾无法返程耽误上班是否算旷工温州市民陈先生咨询:今年春节,我带着妻子和孩子从温州到海南自驾游,原计划初五返程,结果遇上海南十年不遇的大雾天气,港口短暂停航,像我一样的很多出岛车辆严重滞留,后来想买机票也买不到,最终没办法赶回单位上班。请问这样算旷工吗?律师解答:陈先生遇到的情况归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作为旷工处置。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陈先生原定计划是初五返程,正常上班时间为初七,预留两天时间相对合理,只是其遇到的是十年不遇的大雾天气。因此,就本次无法回温的情况而言,已经是不能准确、及时预见其发生的,陈先生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同时,用人单位设定旷工的本身就是为了杜绝无正常理由却不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规范,不到岗工作情况的发生,强调的是没理由的不到岗,显然与本次陈先生遇到的情况不同,陈先生主观并没有故意,只是天气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及时赶回单位,公司不应按照旷工处理。我们建议市民出行游玩应当尽量预留好更多的准备时间,以便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而作为用人单位也应当区分主观故意旷工和客观无法到岗两种情形,对违法旷工予以处罚,对陈先生这种突发天气不可抗力而请假予以理解,双方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年前想兑新钞包红包却连遭几家银行拒绝市民吴女士咨询:我年前想兑换不同面额的新钞,给家里人包红包,可是到了几家银行兑换新钞都没有换到,银行说没有新钞。请问银行可以拒绝市民兑换新钞吗?律师解答:从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看,兑换新钞不是银行强制性义务。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可见,在法律层面上只有残损货币才是银行兑换的对象,因此,银行方面并没有一定要为吴女士兑换新钞的法定责任。但是,银行是属于服务性行业,也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而换新钞也是银行基础性服务项目,对于过年换新钞的喜庆做法应该知晓并有所准备,因此,我们也希望银行方面能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尽量做好换钞服务工作。春节里亲朋好友打牌属于赌博违法行为吗市民林先生咨询:春节过年走亲戚的时候,多半要聚在一起打牌。网上有一些文章说亲戚间打牌也要注意赌资大小。请问如果打牌,打多少钱才是适合的?和亲戚打牌算不算赌博呢?律师解答:林先生看到的网上新闻,公安部门已经进行了辟谣,对于赌博需要依法打击,但是应当与棋牌娱乐活动予以区别。林先生说的亲朋好友过年串门,打牌是联络感情的传统娱乐活动,对此,不是公安部门打击的违法对象。《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显然,这种不带营利目的,亲朋好友之间的娱乐不属于处罚范围。但与此同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结合目前温州地区的处罚实际,一般情况下人均赌资超过500元都会进入治安处罚范围内,如果金额较大,甚至会涉嫌赌博刑事犯罪。因此,亲朋好友之间娱乐性质棋牌活动并不属于赌博违法活动,但是以此为业、金额较大,则极有可能涉嫌违法活动。提前两个月预订民宿春节入住遭临时提价市民薛小姐咨询:去年12月份的时候,我通过某网站成功预订了厦门一间民宿,一晚558元,但是今年春节到了现场,却被告知网站标价没有调整,不是春节价格,要求另行加价400元,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春节涨价能够理解,但是等我到了现场才告知网站价格错误要加价,这种做法不能理解,直接影响了出游的心情,想请问这种加价做法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护?律师解答:旅游过春节已经成为很多市民的过节首选,其中特色民宿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受到了大家的热捧,住宿价格也是一路水涨船高。但是,市民薛小姐是在两个月之前就成功预订了房间,而民宿经营者从未告知预订价格有误,直到入住当天才当面要求加价。这种做法显然不可取,更是构成违法。薛小姐与民宿之间在预约成功之后就已经形成住宿服务合同关系,民宿经营者应向薛小姐尽到及时告知的义务,如果经营者认为预订价格有误,却没有提前告知或联系沟通,而等到消费者入住时才告知需加收费用,那么这种做法有违《合同法》第60条关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规定,也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要求。薛小姐完全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网站上预订价格提供房间。同时,经营者提出的网站预订价格有误,却直至两个月后入住才说明,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就是擅自加价行为,其行为还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构成服务欺诈,薛小姐可据此向工商部门投诉,向经营者要求“退一赔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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