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亮化效果图工程怎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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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语 先生
电话: 主营:道路工程,钢结构工程,保温工程,房屋修缮,室内外装饰装修,景观工程,标识工程,展览展示工程,亮化工程,大型广告制作安装工程等等联系人:孙经理 小姐
电话: 主营:传媒营业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画册设计;展示展览工程、公交候车亭建设工程、园艺雕塑工程、城市及楼体亮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绿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交通标示牌、路名牌、导视牌制作施工(不含印刷),大型活动策划宣传,企业、校园文化策划设计施工;LED发光字制作安装;大型广告牌制作安装施工;钢结构建造施工;安全检测;宣传栏制作安装;LED电子显示屏制作安装;企业营销策划。联系人:廖先生 小姐
电话: 3主营:太阳能路灯研发设计、销售;智能电子产品研发设计、销售;城市夜景策划、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城市亮化工程的施工;城市路灯智能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太阳能路灯的生产、维护;智能电子产品生产、安装、维修。联系人:侯蓉 电话: 主营:联系人:魏海生 先生
电话: 主营:公司服务项目: 各类楼体亮化工程,城市亮化工程,夜景照明、led泛光照明工程,古建筑亮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桥梁高架亮化工程、场馆亮化照明工程商业街区亮化照明工程、大型楼体发光字及LED屏工程。联系人:范广彬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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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861811主营: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礼仪庆典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系统内员(职)工培训;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标识标牌、灯箱、LED显示屏的制作及安装;打字、复印;广告器材、电子器材、教学器材、体育器材、消防器材、文体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金属板材、装饰材料的销售;景观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雕塑浮雕工程、强弱电工程、防水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联系人:黄永洽 先生
电话: 主营:LED照明灯具,路灯,投光灯,水池灯,景观灯,楼宇亮化工程,公园亮化工程,大型喷泉工程等联系人:朱经理 先生
电话: 主营:电采暖|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庭院灯|景观灯|光伏发电联系人:梁艺溪 先生
电话: 主营:美化中国,灯杆LED中国结,防水LED中国结,LED中国结灯,LED中国结灯笼,LED中国结福字,LED中国结亮化工程,LED中国结景观灯,LED中国结路灯,精工;雕刻压克力。联系人:董经理 先生
电话: 主营:专业制作:LED炫彩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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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体)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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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太阳能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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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装饰
灯饰销售。(22)(13)(12)(9)(7)(6)(6)(5)(4)(4)(3)(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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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亮化工程设计专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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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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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纸为湖南某广场亮化工程电气设计CAD图,图纸设计齐全,内容详实,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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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米标段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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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六层建筑亮化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景观照明用配电部分。包括配电及控制系统、灯具的布置和相应管线敷设。共7张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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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纸为三亚某免店外立面电气亮化工程,包含一张总系统图在内,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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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工程供配电拟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全套图纸包括布灯 电气以及系统图纸 包含线缆,安装大样等东西。图纸内容包括:泛光照明工程灯位及安装,系统配电和控制系统图。
所属分类:
本工程为中山东路G9地块通服大厦屋面像素灯及外立面亮化工程,图纸内容包括:电气设计说明,配电箱系统图,布灯及电源分布示意图,各层电气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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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景观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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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龙游湖公园景观亮化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编& 制 日 期:2015年 4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1、总则& ┄┄┄┄┄┄┄┄┄┄┄┄┄┄┄┄┄┄┄┄┄┄┄┄┄┄┄┄┄┄
&&&& 1.1 项目概况& ┄┄┄┄┄┄┄┄┄┄┄┄┄┄┄┄┄┄┄┄┄┄┄┄┄┄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
&&&& 1.5 费用承担 ┄┄┄┄┄┄┄┄┄┄┄┄┄┄┄┄┄┄┄┄┄┄┄┄┄&&
1.6 保密 ┄┄┄┄┄┄┄┄┄┄┄┄┄┄┄┄┄┄┄┄┄┄┄┄┄┄┄┄
1.7 语言文字 ┄┄┄┄┄┄┄┄┄┄┄┄┄┄┄┄┄┄┄┄┄┄┄┄┄┄
1.8 计量单位 ┄┄┄┄┄┄┄┄┄┄┄┄┄┄┄┄┄┄┄┄┄┄┄┄┄┄
1.9 踏勘现场 ┄┄┄┄┄┄┄┄┄┄┄┄┄┄┄┄┄┄┄┄┄┄┄┄┄┄
1.10 分包 ┄┄┄┄┄┄┄┄┄┄┄┄┄┄┄┄┄┄┄┄┄┄┄┄┄┄┄&
2、招标文件 ┄┄┄┄┄┄┄┄┄┄┄┄┄┄┄┄┄┄┄┄┄┄┄┄┄┄┄┄&&
&&&& 2.1 招标文件组成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2.3 招标控制价 ┄┄┄┄┄┄┄┄┄┄┄┄┄┄┄┄┄┄┄┄┄┄┄┄┄
3、投标文件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2 投标报价 ┄┄┄┄┄┄┄┄┄┄┄┄┄┄┄┄┄┄┄┄┄┄┄┄┄┄
3.3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
3.4 投标有效期 ┄┄┄┄┄┄┄┄┄┄┄┄┄┄┄┄┄┄┄┄┄┄┄┄┄
3.5 投标保证金 ┄┄┄┄┄┄┄┄┄┄┄┄┄┄┄┄┄┄┄┄┄┄┄┄┄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
4、投标& ┄┄┄┄┄┄┄┄┄┄┄┄┄┄┄┄┄┄┄┄┄┄┄┄┄┄┄┄┄┄&
&&&&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5、开标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5.2 开标程序 ┄┄┄┄┄┄┄┄┄┄┄┄┄┄┄┄┄┄┄┄┄┄┄┄┄&
5.3 资格审查 ┄┄┄┄┄┄┄┄┄┄┄┄┄┄┄┄┄┄┄┄┄┄┄┄┄&
6、评标 ┄┄┄┄┄┄┄┄┄┄┄┄┄┄┄┄┄┄┄┄┄┄┄┄┄┄┄┄┄┄&
&&&& 6.1 评标委员会 ┄┄┄┄┄┄┄┄┄┄┄┄┄┄┄┄┄┄┄┄┄┄┄┄&
&&&& 6.2 评标原则 ┄┄┄┄┄┄┄┄┄┄┄┄┄┄┄┄┄┄┄┄┄┄┄┄┄&
&&&& 6.3 废标条款 ┄┄┄┄┄┄┄┄┄┄┄┄┄┄┄┄┄┄┄┄┄┄┄┄┄&
6.4 清标 ┄┄┄┄┄┄┄┄┄┄┄┄┄┄┄┄┄┄┄┄┄┄┄┄┄┄┄&
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
6.6 技术标评审 ┄┄┄┄┄┄┄┄┄┄┄┄┄┄┄┄┄┄┄┄┄┄┄┄&
6.7 商务标评审 ┄┄┄┄┄┄┄┄┄┄┄┄┄┄┄┄┄┄┄┄┄┄┄┄&
7、定标 ┄┄┄┄┄┄┄┄┄┄┄┄┄┄┄┄┄┄┄┄┄┄┄┄┄┄┄┄┄┄&
7.1 定标方式 ┄┄┄┄┄┄┄┄┄┄┄┄┄┄┄┄┄┄┄┄┄┄┄┄┄&
7.2 中标通知 ┄┄┄┄┄┄┄┄┄┄┄┄┄┄┄┄┄┄┄┄┄┄┄┄┄&
7.3 履约担保 ┄┄┄┄┄┄┄┄┄┄┄┄┄┄┄┄┄┄┄┄┄┄┄┄┄&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7.5 签订合同 ┄┄┄┄┄┄┄┄┄┄┄┄┄┄┄┄┄┄┄┄┄┄┄┄┄&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 8.1 重新招标 ┄┄┄┄┄┄┄┄┄┄┄┄┄┄┄┄┄┄┄┄┄┄┄┄┄&
&&&& 8.2 不再招标 ┄┄┄┄┄┄┄┄┄┄┄┄┄┄┄┄┄┄┄┄┄┄┄┄┄&
9、纪律和监督 ┄┄┄┄┄┄┄┄┄┄┄┄┄┄┄┄┄┄┄┄┄┄┄┄┄┄┄&
&&&&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9.5 异议和投诉处理 ┄┄┄┄┄┄┄┄┄┄┄┄┄┄┄┄┄┄┄┄┄┄&
9.6 其他 ┄┄┄┄┄┄┄┄┄┄┄┄┄┄┄┄┄┄┄┄┄┄┄┄┄┄┄&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 附件 ┄┄┄┄┄┄┄┄┄┄┄┄┄┄┄┄┄┄┄┄┄┄┄┄┄┄┄┄┄&
招标文件备案表
项目名称:
&编制人:&&&&&&&&&&&&&&&&&&&&&&&&&&&&&&&
&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条款内容&说 明 与 要 求
1&1.1.2&招标人&名称: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软件园
2&1.1.3&招标代理&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规划设计院二楼 )
电话:****-********或后可见
3&1.1.4&项目名称&如皋龙游湖公园景观亮化工程
4&1.1.5&建设地点&龙游湖公园
5&1.2.1&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6&1.2.2&建设规模&投 资 额:约510万元
7&1.2.3&承包方式&■ 总承包
■专业承包
8&1.3.1&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9&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
10&1.3.3&质量标准&合格
11&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3)企业和建造师业绩要求: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所取得的景观亮化工程业绩(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中标价超过250万元,并在工程所在地官网可查询)。
(4)财务要求:财产未被被接管或冻结的
(5)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6)其他要求:
12&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3&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14&2.2.3&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提出方式: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网上提出;
提出截止时间:2015年5月 7 日9时前网上提交;
获取方式: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网上获取;
获取时间:& 2015年5月 7 日15时后网上获取;&&
15&2.2.2.. 2.3.42&招标控制价编制复核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即“2013版计算规范”
(2)&《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版)
(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版)
(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版)
(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7)&人工工资执行苏建函价[号文件
(10)材料价格执行《如皋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6期),缺项材料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询价。材料暂定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及预留金均为经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11)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补充计价规定
(12)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13)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14)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
(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方案
(16)其他与计价的相关资料
16&2.3.6&招标控制价公布时& 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3 天前
17&3.2.2&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报价
□&固定总价报价
18&3.4.1&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填写说明:至少不少于45日历天)
19&3.5.2&投标保证金&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缴纳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账号:********或后可见********或后可见3300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20&3.6.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壹份,技术标、商务标文件壹正贰副;电子文件:备用U盘,包含商务标(预算软件版及ECCEL格式)
21&4.2.1&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7号窗口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2&5.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3&5.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语音通知评委系统随机抽取。
25&6.6-6.7&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6&7.3.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至业主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37&7.3.2&中标差额保证金&特别提醒: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缴纳时间同履约保证金。
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相关条款,并及时更新维护本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审核标准执行《南通工程建设网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审核标准(如皋地区)》(衔接地址:);
3.本项目资料费200元/单位。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申请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工程无)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经招标人同意,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
(3)工程量清单(GB格式)、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4)工程建设标准;
(5)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GF—)其他;
(6) 其他附件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控制价文件)”等栏目,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从“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相关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清单图纸等)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全部内容,这种阅读和检查应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对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或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过答疑邮箱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
2.2.2 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2.2.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答疑”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4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2.5 本工程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均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答疑”中公示的内容为准。网上公示的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公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2.2.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答疑”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内容。因投标人疏忽导致遗漏澄清、修改等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3 招标控制价
2.3.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2.3.2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
2.3.3 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2.3.4招标控制价编制复核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即“2013版计算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颁发;(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8)其他的相关资料。本工程具体编制依据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5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包括控制价、暂列金额、预留金,详见《如皋市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表》。
2.3.6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3天前,经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
3.1.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原件、诚信信息数据库资料
3.1.1-1资格审查原件包括:
⑴建造师注册证书;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⑶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请持银行汇票在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6号窗口现场换取);
⑷行贿行为档案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
⑸《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原件(表中所填内容应与“南通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内容一致,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表)。
3.1.1-2 资格审查文件诚信信息数据库资料:各投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信息中,以下附表内容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内容:
序号&“南通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
栏目名称&主要内容&审查标准
1&基本信息&⑴营业执照
⑵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⑶资质证书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
⑸信用管理手册&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所有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2&项目经理&⑴建造师证书
⑵安全生产考核B证
⑶劳动合同
⑷养老保险&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所有证书扫描内容齐全,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⑶劳动合同为有效劳动合同;
⑷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日至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且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如养老保险在投标单位缴费不足1年,投标人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
⑸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以及相关录用(调入)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中上传。
3&企业业绩
&⑴中标通知书
&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⑵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
⑶时间要求执行投标须知前附表1.4.1的相关条款;
⑷其他说明:
A.所报业绩必须是参与本次投标企业项目经理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B.如提供的业绩为直接发包备案项目,须提供该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和合同。
C.如招标文件对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规模、承包范围等明确要求,而中标通知书内容无法佐证的,投标人则还需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予以佐证。
特别提醒: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含养老保险本、缴费明细(或证明)、录用(调入)证明材料、当地社保官网查询截图等)的上传位置是:“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请务必按照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标注位置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3 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应最迟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工作日到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申请审核(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B319申请审核,审核标准见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告”栏)。
3.1.1-4 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查阅南通工程建设网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作出是否符合要求的认定,并出具《资格审查汇总表》。
3.1.2& 技术标(本工程为暗标)
3.1.2-1 技术标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篇幅适宜。投标人可参考以下要点编制:
⑴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⑵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⑶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⑷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⑸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⑹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⑺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⑻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⑼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⑽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则在任何情况下, “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
⑾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的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
⑿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⒀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1.2-2 技术标格式(暗标):标书中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或彩色图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1.3 商务标
商务标应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无);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乙供材料表。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特别提醒:投标人递交的备用电子标书(U盘)必须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商务标(含预算软件版及EXCEL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应结合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3.2.2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包括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费用。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的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
3.2.3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双方确认后按下列原则调整:(1)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同分部分项工程;(2)总价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3)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4)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按照本招标文件 “标底编制复核依据”的口径计算*(1-投标下浮率)执行或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承担自身的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包括管理费和利润),除明示风险因素为可调整之列,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除外,其余风险均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主报价。
本工程中的投标报价中的计价风险内容特别提示如下:
(1)人工单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测算调整幅度,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人测算时可参照人工工资执行苏建函价【号文件,自主报价。
(2)材料价格风险:本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由投标人控制,发包人不承担。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3)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国家政策性风险,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3.2.5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A、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投标报价中有与原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的),按以下办法执行:A-1、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偏差在±15%(含15%)以内,参照投标综合单价执行。A-2、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偏差幅度超过±15%(不含15%),其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参照本招标文件 “标底编制复核依据”的口径计算*(1-投标下浮率)执行。B、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没有与原工程量清单相同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按以下办法执行:B-1、结算时工程量及组价参照本招标文件 “标底编制复核依据”的相关条款计取,并依据投标下浮率下浮,作为结算依据 。
注:投标下浮率为=(1-A1/A2)*100%
A1=投标(中标价-甲供材料费-预留金-暂定价-规费-税金);
A2=招标(标底价-甲供材料费-预留金-暂定价-规费-税金)。
注: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化时(如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或工程量偏差等),调整方法参照此条款执行。
3.2.6 投标报价的计价依据及方法: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即“2013版计算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3)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4)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必须考虑除本招标文件明示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各种因素,结合自身企业状况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 3.3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3.3.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3.3.2&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3.3.3&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需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调整。
3.3.4& 投标总价必须与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3.3.5 其他项目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计日工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3.3.6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必须表式齐全,不能缺少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附表,否则评委会可视为该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要内容,属内容不全。
3.3.7 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与甲供材料价格及上述材料的数量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3.8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如与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 目&费率%&计算基础
&&路灯工程&&&&&&&
工程排污费&&0&&&&&&&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社会保障费&&1.9&&&&&&&
住房公积金&&0.3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1.1&&&&&&&分部分项工程合计+单项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省级标化增加费)&/&/&/&/&/&/&/&/&分部分项工程合计+单项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
税金&3.477%&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
注:1、工程排污费费率为零,结算时根据环境保护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取;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费率为暂定,结算时以有关部门核定的结果为准。
3.3.9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除甲供材外)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牌、品名、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书面认可。材料必须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测中心的,合格后方可使用。
3.3.10施工用临时用水、电,由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周界招标人指定的接入点接入,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作调整。
3.4 投标有效期
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如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需取得投标人的同意。
3.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
3.5.4 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以及所使用的银行汇票不是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5.5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5.2和第3.5.3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5.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经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并报送相关资料后予以退还,且退还至其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
3.5.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⑶投标人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等的要求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章。
3.6.3 投标文件份数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本项目还应制作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商务标电子U盘壹份(含预算软件版及EXCEL格式)。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资格审查原件无须封装,在投标签到时由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核对后签收。
4.1.2技术标、商务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⑴技术标和商务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3.1.2和3.1.3款的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⑵技术标和商务标文件应分别包装密封,并确保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并在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
⑶投标人递交的U盘应用信封密封封装在商务标文件中,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信封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有标段之分的还应注明标段)、投标单位名称等内容。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条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2.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缴纳资料费。
4.2.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⑴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或递交不全的;
⑵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本章第4.1条要求的;
⑷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⑸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缴纳资料费的;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记入不良行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本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到工作人员安排的开标室参加开标。
5.2.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宣布开标纪律:
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各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到场;
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情况;
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结果;
⑸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照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的顺序依次进行。没有通过上一个程序的投标人,不得参加下一个程序的评审;
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宣布审查结果;
⑺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宣布评审结果;
⑻开启技术标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
⑼打印开标记录,请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⑽开标结束。
5.3 资格审查
5.3.1 本工程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
5.3.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进入评标区,通过查阅“南通工程建设网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对照前3.1.1-2的有关要求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退回其技术标和商务标。资格审查合格的可进入下一轮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
5.3.3 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进入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程序:
⑴有本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⑵注册建造师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
⑶未按照本章第3.1.1项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的;
⑷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的;
⑸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
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符合本章第3.5条的有关要求或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账的;
⑺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原件与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内容不一致的;
⑻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中的内容与诚信信息数据库内容不一致的;
⑼现场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⑽一个投标人出现多份授权委托书的;
⑾委托代理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
⑿投标人被市纪委、市检察院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的;
⒀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
⑴应参加开标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⑵项目负责人由他人冒名顶替,一经查实的;
⑶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扰乱开标现场秩序的;
⑷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⑴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⑵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
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⑷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废标条款
6.3.1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⑴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印鉴章的;
⑵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⑷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⑸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⑺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⑻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⑼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⑽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工程验收、计量方式、结算方式、工期、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奖惩等实质性条款的;
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⒀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⒁采用暗标方式的技术标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或内容不全的;
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⒄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⒅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3.2 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制作;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⑺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⑻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⑼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
⑽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雷同;
⑾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⑿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⒀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6.3.3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他人名义投标嫌疑:
⑴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⑵ 经评标委员会组织答辩,一致认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对投标项目不了解的;
6.3.4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由监管部门调查其弄虚作假嫌疑:
⑴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⑵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⑶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⑷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⑸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4.1 清标可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也可以另行组建清标工作小组负责清标。
6.4.2 清标工作内容包括:
6.4.2.1 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6.4.2.2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6.4.2.3 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6.4.2.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低的投标价格;
6.4.2.5 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6.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6.6 技术标评审(符合性评审)
根据本工程特点,重点对投标人在施工组织、劳动力和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特别强调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重点)以及各项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看其是否满足工程实施要求,并进行表决,如半数以上评委认为不可行者,则该施工组织设计为不可行,不再进行该投标人商务标书的评审。
6.7 商务标评审
6.6.1有效报价是指:≤最高限价的符合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要求的投标报价。
6.6.2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6.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6.2-2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6.6.2-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6.2-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6.6.2-5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6.10.4款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6.3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的 次低 报价,得100分,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2分,每下浮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在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若该投标价中标,则应增加履约保证金数额,增加额为中标价的5%。
评标过程中,若发现疑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辨。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如皋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7.1.2-1 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7.1.2-2 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7.2 中标通知
7.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3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7日内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⑴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
⑵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⑷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要求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7.2.5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通过合法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原中标人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7.3.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4 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7.3.4-1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变相转包、挂靠等现象的发生。本工程将对中标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7.3.4-2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
7.3.5 若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出现无故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7.3.5-1中标注册建造师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
7.3.5-2中标项目部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
7.3.5-3 中标注册建造师或中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业主保留行使如下措施的权利:
⑴没收中标人的建造师到场履约保证金;
⑵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⑶拒绝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请求。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4.1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中标后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 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⑵ 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⑶ 中标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要求将保证金转至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的,或者直接要求退现金的;
⑷ 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5.2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持《合同备案表》到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7.5.3& 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未经备案的合同,不能作为投标保证金退付、资金拨付、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等的依据。
7.5.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5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5.6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本市招投标官网予以公布。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5&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处理
9.5.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5.2 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作出答复。
9.5.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或后可见)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应当予以驳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拟投标项目名称& 
企 业 名 称& 
基 本 信 息 一 览&在“南通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上传栏目(位置)
①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扫描件-营业执照
②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基本信息-扫描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基本信息-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 &帐& 号& &基本信息-扫描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信用手册&&&&&&&&&&&&&&&&&&&&&&&&&&&&&&&&&&&&&&&&&&&&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基本信息-扫描件-信用手册
⑥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姓& 名& &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项目经理-扫描件-建造师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B证&&&&&&&&&&&&&&&&&&&&&&&&&&&&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项目经理-扫描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⑦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劳动合同&至&&&& 年&& 月& 日&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至&&&&& 年&& 月&&& 日&投标所需材料-项目经理相关附件-扫描件-项目经理劳动合同以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
⑧企业业绩&项目名称& &中标时间&& 年&&&& 月&& 日&企业业绩-扫描件-业绩中标通知书
&中标项目经理& &中标价
(万元)& &中标内容& &
填表说明:1.本表将作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查阅相关扫描件的依据,请按表中指定的位置上传有关扫描件。不按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表中所填内容应以“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中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信息为依据填写,填表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表中所填业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且已通过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4.本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5.本表在投标时作为资格审查原件递交,由招标人留存,不再退还给投标单位。6、本表下载地址:。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 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并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 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使用表格: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乙供材料表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2、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外,投标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 2)投标报价的范围
3)编制依据等。
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 别
产 地&制 造
年 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证书编号
部&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场&项目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资料员&&&&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请各投标人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网上申报会员系统,自行下载本工程图纸资料。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的为准。&&&&&&&&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工程&&&&&&&&& 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执行GF—标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
&&&& 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的为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收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及其附录;④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⑨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数量:肆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本工程施工围墙为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状,未具备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通用条款&&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当工程量清单的误差幅度以15%为界,详见本合同第12.1条款。&&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
职&&& 务:&&&&&&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方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及外部工作联系等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的原因而出现不进行施工准备、索赔、消极施工等情形,应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2)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3)施工临时道路、便道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中。
(4)施工图会审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5)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在开工前完成。
(7)现场或有关资料上已明确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暂不明确的地下管线如需保护,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量变更及签证预算)及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如有甲供材料须提前15天提供计划,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①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②施工过程中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7)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①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②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③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④承包人应在工地大门处设置交通警示灯及减速慢行标志。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竣工图和竣工结算资料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四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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