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不成,中介说被外包外包招商公司骗局了,5万元中介费不退怎么办?合同没签

卖房中介合同签完后悔
最后更新时间: 2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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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力挽狂澜
买二手房的时候,中介说改购房合同靠谱吗?推荐回答:我就是做房产中介的,靠不靠谱完全取决于带你看房的置业顾问以及那家公司,遇到正规的,会告诉你怎么个流程,前期也会去房管局和开发商询问调查此套房,是否具备改合同的前期条件。遇到不靠谱的职业顾问,那就另当别论,看你运气正不正了,有很多交完钱了,中介又通知改不了。另外,改合同也分很多。第一种开发商抵账的,一般情况下是直接跟开发商签订第一手购房合同,跟正常买新楼盘期房的手续一样,可以贷款。第二种,从个人手里买,也就是二手房,这种情况下合同房,首先是贷不了款的,必须一次性付款!然后再看是否在房管局有备案,没有的话,直接找开发商去改就行,花的钱不会很多。若是有备案,就很麻烦,不仅仅要找开发商,还得去房管局撤备案,花的钱跟交增值税差不多,比较费事。如果一个小区长期没下证,不建议购买这里的二手合同房。在房产中介主持下,双方签订了未满五年的房屋卖买合同,是否有效,买方该怎样维权?问题详情:在房产中介主持下,双方签订了未满五年的经适房卖买合同,是否有效,买方该怎样维权,推荐回答:既然是双方同意才签订合同的,那么何来维权?不过那个合同不应该是买卖合同,最多是居间合同或者定金合同。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很多,以前是不满五年现在是不满两年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以前叫营业税),很多房子出售时不满两年,只能先签一个居间合同,定金交给中介保管,等到满两年以后再去过户,这样可以省去5.6%的增值税。但是,签了合同记得一定要去做定金公证,不然不安全。买房网签之前,买方违约,中介不退中介费合理吗?问题详情:冲动买了个房子,后来各种原因房子不想要了。跟卖房的人协商不成,卖方不退定金。中介不退中介费合理吗?中介说除非卖房退定金,中介才退中介费。推荐回答:首先这个问题分几个方面来讲,
第一,不知道买方买房子的中介是否为正规中介,一般中介费是在买卖双方过完户的同时,将中介费给中介公司,
买方在网签之前付定金是否签有合同,合同上是否写有中介费这个项目。
定金这玩意你是要不回来的,毕竟你违约,而且还签合同的。但中介费这东西是可以拿回来的。
所以这个是不合理的 。第五
房子都没过户,你怎么会付中介费?
我在中介买房被吃差价,把中介告到法院要求退还差价,法院支持吗?问题详情:从中介买了一套房子,这房子是中介从开发商手里搞到的,没有房东,直接写我名字,但是后来中介把发票给我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被吃了差价,和中介签订的合同是60万,而发票是56万,而且中介当时还收了我的中介费,现在我把中介告到法院了,想问下胜算大不大?推荐回答:在我看来,你交的56万,我个人觉得你发票写56万税是不是会少一点?不要到时候你告了中介,税的差价也要补上去。再则就是你签合同也有猫腻,你肯定没有找专业陪你买房,你认为房子值得所以心甘买60万,中介软磨硬泡赚4万差价,房子现在疯涨 你赚的不只是4万差价,(中介的专业合同都是他们利益最大只要你一签几乎没胜算,我当时买车明明18万 车行给我开158600,税还少交了中介业主哪个有问题?问题详情:想在惠州买一套二手房,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了,业主收了2万定金,几天后涨价,现在又不肯卖,又不肯退回双倍定金,也不履行合同。我不知道怎么办?就问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说:建议我去告业主,中介只能出建议,并不能帮买方解决这些实质问题,只能也是拖。现在房价这么贵,再找就难了,我怎么办?我想要房子,因为房子有学位,刚好我是买了小孩可以上学的,现在弄成这样,我该怎么办?推荐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卖家因房价上涨,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买房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交付房屋,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此时卖方诉至法院,以房价上涨为由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买房人可以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当事人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的,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出现,即使卖房后房价涨了,卖家也不能以此作为反悔不卖房的理由。如果卖家愿意以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则必须和买家协商一致。王树德律师团队建议您走诉讼程序在中介高价买了个二手房:发现不是和原业主签的合同:感觉上当被骗了:这可怎么办啊?问题详情:自己没经历过这种事:光听说打击双合同: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推荐回答: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真的发生,那也只能说你是真正的二货啊。买卖房产在交定金前,第一就是要查档啊。而且定金也是要转给业主本人的。怎么可能和不是业主的人签约!不动脑子的吗?应该是ABC单了,B买了A的房子,然后B再卖给C,B从中赚取差价。你应该是这个套路。买的房子是不是你喜欢的就可以了。反正你钱都付了!回迁房没有房产证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问题详情:我家在外地有一套独院,前几年拆迁,给了一套楼房。一直没人住。前几天我姥爷回去就把房子给卖了,我家在外地有一套独院,前几年拆迁,给了一套楼房。一直没人住。前几天我姥爷回去就把房子给卖了,买卖时候我们一家人都不知道,是后来中介把合同寄过来要求我姥姥也要在上面签字,我们一家人才知道房子已经让我姥爷卖了。我姥姥是不同意卖房的。但是因为我姥姥身体一直不好,所以办理的所有东西都留的是我姥爷的名字。我姥爷这次去卖房也给人家中介说他能做决定,结果我姥爷就自己把合同签了把押金要了,现在押金是在中介手里。我想问下这样,我们要是不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是需要赔付双倍吗?推荐回答:1、在买卖回迁房的过程中,购买者一定要注意购房合同条款的设置和对内容详细的斟酌,特别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及违约条款内容的设定。通过合同条款的合理设计不仅有利于购房者实际取得房屋,更有利于在对方发生违约责任时不是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2、购房者应要求买房者对房产证的取得、房屋土地性质等做出承诺,或者由购房者亲自到或者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调取房屋和土地档案,以确保购房者能最终取得房屋的房产证。回迁房买卖合同应该和谁签订?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当然是和回迁房的人签订。“无证回迁房”无法在交易时立刻办理过户手续。在房价上涨后,受利益驱使,如果出卖人的配偶或子女等房屋共有人,以侵害共有权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的权益终会受到侵害。买房者须提高警惕,购买回迁房时,应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如是否存在共有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认真审查房屋的权利状况。在存在其他房屋共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要求房屋的其他共有人一同签署合同或签署卖房知情同意书。同时,双方还应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并适当提高违约金,以提高卖房者的违约成本。回迁房有房产证吗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当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回迁房买卖的风险购买回迁房所需承担的风险在于,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办理手续需要先办到原房东的名下,然后过户给你,可能短时间之内无法办理,待开发商手续齐全才可以办理。需要注意的问题:一定要落实好,房屋的权人是否为卖方,是否还有其他的共有人。其次你们的付款方式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要约定好付款日期和违约金。再次你们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需要产生一笔费用,这部分费用由谁来承担,后是一般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建议你找律师代书,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的一些系列纠纷。因此在回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由于回迁房性质特殊,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人认为这种房子的买卖是否非法的,回迁房买卖合同是否无效,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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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432中介骗签合同 房子没买成老夫妇两天痛失44万 | 北晚新视觉
中介骗签合同 房子没买成老夫妇两天痛失44万
王女士看上一套心仪的房子,在中介公司的催促下,匆忙签订了合同。不料回家才发现资金出了问题,虽立即协商,结果却依然惨烈:房子没有到手,反倒被威胁、恐吓,在短短两天之内竟遭受了40多万元损失!&&要卖两套房买一套 匆忙签订意向合约&去年五月底,王女士和丈夫董先生经房产中介介绍,看中该公司挂牌出售的一套房子,但因房价过高而犹豫。中介公司给王女士打电话,不停地夸这套房子好,催她尽快定夺。王女士夫妇与女儿商量,女儿提出把自己在北京的一套房子卖掉,董先生也咬牙同意卖掉夫妻俩的现住房。第二天,董先生从银行取出5万元退休金,当晚夫妇俩就去中介公司约见房主张先生,协商房价问题。最后,张先生把原报价720万降为700万,定金50万。三方签订了一份《居间服务合同》。中介人员立即拿出《北京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合同》,催促双方赶快签字。王女士虽然认为这样过于草率,但没经验的她听信了中介人员天花乱坠的解释,以为当日签订的只是意向合同,不属于正式合同,因此并未追究。签完合同,王女士将5万元定金交给卖方张先生,张先生也给王女士写了收条。这时,中介人员要求王女士交中介费,王女士认为中介费过高,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中介人员先解释这是国家规定,未得到王女士夫妇认可后,又恳求道:“求求你了,王姐,今天是月底,我们公司每月考核业绩,你今天交了,我们就不会因为没达标挨罚了。”见王女士稍有动容,中介人员又劝:“反正早晚都要交,不然您今天先交点儿,明天再交剩下的如何?”中介人员还向王女士保证,后续手续都由他们办理,中介服务费物有所值。于是,王女士又缴纳了2万元中介费。次日,董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汇给卖方张先生15万元,对方发短信称收到了。当天,中介人员一再催促王女士缴纳余款,王女士不堪其扰,只好说晚上就去。当晚,王女士和女儿来到中介公司,一再请求能否适当减少中介费,但遭到断然拒绝。无奈,王女士只得再次缴纳了16.9万元中介费。至此,王女士一家共缴纳了18.9万元中介服务费。&资金问题无法买房 被迫签订失衡条约&可没想到,第二天下午,王女士发现自己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恐怕无力负担这套房子。为了避免扩大损失,王女士赶快向卖方张先生讲明情况,当晚便与张先生一同到中介公司,说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实际困难。为表诚意,王女士表示已付给张先生的20万元定金就不要了,也可以适当给中介一定的劳务费,请求中介退费。王女士认为,目前仅仅签订了一个意向合同,并未涉及后续工作,也没给中介和张先生带来任何损失,中介可退还一部分服务费。卖方和中介人员单独商量了很长时间后,告知王女士其行为构成违约,按合同约定需赔偿50万定金。而今王女士确实有困难,再赔偿15万就两清了。认为要求不合理的王女士当场拒绝。中介人员则坚持要求她赔偿,“本应赔50万,现在已经给你让了。”王女士要求退还中介费,也遭到了拒绝。三方各持己见,僵持了6个多小时,王女士感到精疲力竭。卖方张先生让王女士再付给他10万元,之后让中介公司退还王女士中介费。但中介人员坚称只能退4.5万。几次商量未果,中介人员便拿出一份“具结书”要求签字。该“具结书”写明:“王女士因自己违约,自愿5天内付给张先生10万元后,中介公司将4.5万退还给王女士,三方原先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以及《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终止,三方之间就此再无任何其他争议。”为了不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也为了不用再承担50万元高额赔偿,王女士无奈签字。&没买到房损失44万 起诉显示公平被驳&签订具结书后,王女士曾恳请张先生让她少付一些,但遭到拒绝,并受到中介人员的催促和威胁。坚持了两天后,万般无奈的王女士只得含泪将10万元转给张先生。短短两天,不仅没买到房子,还损失了44.4万元,对于王女士这样的工薪阶层来说,实在是巨大的负担和极大的压力。越想越难受的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自己在短短两天内并未给张先生和中介公司带来损失,却被迫签订具结书遭受损失。她以具结书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为理由,将张先生和中介公司一并列为了被告。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张先生与中介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以及王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均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属于合法有效。具结书也是三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已履行完毕。在此情形下,王女士主张因具结书合同显失公平而构成的重大损失,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评析 《具结书》约定再付10万补偿显失公平&北京市铭滔律师强调,事务所的认为,从表面上分析来看,因王女士已支付张先生定金20万元,那么王女士单方终止购房前应先了解自己的资金实力和后,即便考虑适用定金罚则,也仅是王女士无权要求退回购房定金,如果在没有证据证明造成张先生损失的情况下,这20万元购房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时,本身还存在过高的争议,根本不存在再有其他补偿的问题。那么,《具结书》中约定再由王女士支付张先生10万元的高额补偿,这是显失公平的。其次,中介公司属于居间服务提供者,应为王女士与张先生买卖房屋事宜提供相应的服务,但该公司目前仅是从事帮助双方签订了一份《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在没有履行其他义务的情况下,即收取王女士144000元高额服务费,亦明显不合情理。&已付费用过高 不应贸然再签《具结书》&&但为何法院最终未支持王女士的诉求?曹律师认为,一般来说,除法律有特殊约定除外,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无相反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系被逼迫或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法院最终会认定该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已经生效且受法律保护。此案中,法院最终没支持王女士,其关键原因是《具结书》为王女士自己签订,而协议写明王女士签订《具结书》的原因是认可自己违约在先,且王女士已按照具结书的约定实际履行。所以,王女士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签订该协议时是被逼迫或被欺诈的情况下,该《具结书》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王女士认为之前已付的20万元定金和中介费过高,再另行赔付显失公平,那也不应贸然再签订《具结书》。在产生争议后,王女士应及时向卖房人和中介公司发出书面通知,阐明自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书面通知可在诉讼时作为相关证据使用。如果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王女士应当向法院提出司法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最终解决此事。届时,法院会核实王女士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以及给卖房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多少,继而作出合理的判决。&律师建议 四项建议可避免陷入类似惨境&购买二手房时,应如何避免王女士遇到的问题呢?曹颖律师给大家提出了四项建议:其一,能力,搞清查看自己的经济状况,是要花费储蓄,还是借钱或贷款,确定能否支付房款。还应偿还能力,才能清楚自己可以买什么样的房子。其二,要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和专业素质好的房产经纪人,了解中介机构的相关情况、中介人员的资格、其资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般而言,正规的中介公司管理较规范。如果对中介公司有所怀疑,可到工商机构查询、举报或者投诉。其三,要看清意向合同、初步协议中的条款。中介公司一般使用之前拟好的格式合同。在这些合同中,中介会优先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因此合同中可能隐含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其四,履行过程中,须谨慎和小心。如果出现新情况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每一项条款。若有不明白含义的条款,应及时查阅相关,审慎分析相关情况,注意保留证据,尽最大努力维护自己的利益。(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林靖/文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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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09出国不成,中介说被外包公司骗了,5万元中介费不退怎么办?合同没签_百度知道
出国不成,中介说被外包公司骗了,5万元中介费不退怎么办?合同没签
出国不成,中介说被外包公司骗了,5万元中介费不退怎么办?合同没签中介口头协议,出国不成全额退款。•劳动合同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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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不成,中介说被外包公司骗了,这个你不用管他们。你可以要求中介退体5万元中介费,以及相关损失。如果中介不退,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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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想出国打洋工被中介坑 办不成中介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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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悦生
核心提示昨天,多名读者向大河报求助,郑州一家出入境服务公司不具备介绍人员出国务工的资格,却打着介绍移民的名义,介绍人员出国打洋工。维权者交给民警的统计资料显示,该案涉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名人员,每人缴纳了2万到3万元的中介服务费,涉案金额200多万,至今无法退还。
就在3天前,商务部对外发布警示,有公司涉嫌编造赴美国等“技术签证+境外安排”或出国务工,收取高额费用后,不派出也不按合同约定退费,提醒务工者不要上当受骗。
投诉交了2.8万元,却没能出成国
昨天,家住浚县的陈女士,从老家来到郑州经三路东风路交叉口的河南澳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帮弟弟维权。
陈女士说,去年初,她弟弟从熟人那里获知,河南澳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可帮忙介绍出国打洋工,每月可挣上万元,就交了2.8万元的中介服务费。
陈女士提供了她弟弟与河南澳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合同显示,该公司承诺以“技术投资移民+境外安排”的方式,介绍其弟弟去希腊做包装工,每月税后收入可达欧元。
合同约定,9到13个月内,该公司就可为其办好相关签证。陈女士弟弟需交4.8万元的中介服务费,第一次交2.8万元,剩下的2万元,从其在希腊做包装工时的工资中扣除。
但是,离合同约定办好签证的时间已经过去1个月了,仍不见有任何回复,着急的她代弟弟来到郑州一看,发现很多人都有类似遭遇。
来自东北的王先生说,他申请的是去加拿大务工,离合同约定办好签证的时间已过去半年多了,仍没人和他联系。
调查涉事公司没有往国外外派劳务的资质
“我们来公司问了才发现,几乎没有办成(出国务工)的,既然办不成,就该把中介费退给我们。”陈女士说。
为陈女士办理业务的,是该公司一位姓梁的业务员。梁某解释说,陈女士交的这些钱,都打到了公司账号上,现在他也没办法,陈女士只能找公司老板退钱。
该公司一位杨姓负责人称,她是临时负责公司相关的业务,与工商注册资料上的公司法人并不认识,“技术投资签证+境外安排,办成的几率确实很小。”
既然明知办成的几率很小,为何不提前告知申请者。杨某说,她刚接手这个公司才20多天,这个她也不清楚。
昨天下午,文化路派出所的朱警官接到报警后,赶到涉事公司。维权者交给民警的统计资料显示,该案涉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名人员,每人缴纳了2万到3万元的中介服务费,涉案金额200多万,至今无法退还。
在该公司内,记者见到了该公司获得的一张《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上面盖有河南省公安厅的公章。而河南省公安厅官网显示,河南省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共有11家,其中确实包括“河南澳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但是,记者了解到,根据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只能为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申办签证等业务,不能介绍或组织公民“出国留学、境外就业、自费出国旅游、劳务活动”。
昨天下午,省商务厅外经处的相关负责人说,只有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才能从事往国外外派劳务的业务,而河南澳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取得相关资质。
作者:王悦生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本文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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