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加班为蹭空调“自愿”加班 这样的加班能领导加班费吗

员工为蹭空调“自愿”加班 盘点国家如何界定员工加班时间
12:3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4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彭迪帆)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不少上班族都面临加班的工作常态,炎炎夏日更有不少员工为了蹭空调“自愿”加班、值班。这样的自愿加班能否领到加班费?单位应该给值班人员付加班费吗?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除了单位安排的加班,不少员工还会自愿加班甚至还有集体加班的传统。
  小李在一家私企工作,除了领导安排的加班外,还会多出一些自愿的工作时间,“我们公司有一个传统,每周会有一天,比如我们组每周四我们几个人都会留下来加班。我们也没有提加班的工资申请,如果有的话会更好。”
  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南京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金浩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者用一些方法来忽悠员工说放弃这一块权利,劳动者在这样一个审批制度上面来申请加班,也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然你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加班。”
  据了解,一些单位为了避免支付加班费,往往声称加班是值班。虽然两者都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额外劳动,但是性质不同。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则是值班。因此,根据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的,劳动者不能主张加班费。金浩提醒各用人单位,“加班和值班两个是什么概念?它们性质、要求,这个值班费怎么给也要在公司规章制度上面要写清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每个月考勤员工都要签字,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放眼海外,其他国家如何界定员工的加班时间?什么样的情况才给加班费?企业对加班又是什么态度?
  首先看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介绍,大部分澳大利亚人对自己的工作时间非常在意,通常到了下班的时间就会直接回家。如果需要加班,加班费又怎么算呢?
  对于加班是否给工资要看你加班的性质,如果加班的确是为了完成工作所必须,大部分行业是会提供加班费的。不过新一代澳大利亚人当中一些观念也在慢慢的变化,如果是以承接项目为工作职责的员工,有时候为了完成项目,同时希望保住自己的工作也会主动加班,但是同时不向公司要求加班费,但毕竟这种做法不是主流。
  今年澳大利亚一个很大的新闻是澳大利亚税务局多年规定的下班时间是下午的4点51分,每天的工作时间是7小时21分钟。但是在新的管理层提案下,税务局希望员工可以按照每天五点钟下班,也就是每天加班九分钟。而与此同时工资不发生变化,这件事情一下子就在税务局的员工当中炸开了锅,说好的4点51分,在没有加班工资、没有加薪的情况下,一分钟也不能耽搁,所以最终这九分钟加班时间只能不了了之。
  胡方还介绍,在澳大利亚当老板如果没有及时支付员工加班费就可能会惹上大麻烦,“同样是在今年,一位单亲妈妈因为在半年内加班了20次,每次大约加班了一分钟到六分钟,总计半年加班两个小时却没有得到加班工资。于是她向法庭控告公司,要求获得55万元的赔偿。最后由于公司方面查到这名妈妈在半年内加班两小时的同时也有过29次早退,事情才最终有所和解。公司向这位单亲妈妈道歉,而至于具体还需要赔偿多少钱,双方仍然在商讨当中。”
  此外,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今年在今年年初下调了包括餐饮、酒店、零售业的周日加班费标准。胡方介绍,由于这些行业的特殊性,周日其他人都可以休息的情况下,这类行业必须有人加班。由于在周末和公众假日可以获得更多的加班费,很多该行业的工作人员宁可在周末加班工作一天顶平时的两天,但是在下调了周日加班费之后,零售业的全职工周日加班费从平时工资的200%下调到了150%,而临时工的加班费从平时的200%下调到175%,而又像酒店业的全职工,周日的加班费从175%下调到150%,临时工175%不变。这样的下调可以减少员工对周日加班的积极性,也可能会缩减商家在周末营业的规模,让更多的人不去加班,这样才能够真正享受到自己的生活。
  再把视线转向俄罗斯,俄罗斯观察员张舜衡的介绍,从俄罗斯全国范围来看,加班制度非常规范,但是个别地区和企业加班问题比较突出。
  俄罗斯作为全球疆域面积最大的国家,又经过苏联社会主义时期,劳动者的工作制度相对完善。在开放的大中城市,人才流动速度较快,企业和员工之间是一种双向选择的关系。特别是在俄罗斯本民族的人口下滑的背景下,又苦又累又要加班的工作根本留不住俄罗斯人,只能对一些中亚移民有吸引力。相反,自由散漫,稍有不靠谱的俄罗斯人经常旷工和主动辞职的情况非常普遍。在大部分城市,周五下午一般可以提前一个小时左右下班,这似乎已经成为俄罗斯不成文的习俗。2016年,俄罗斯一名女议员因为加班两小时,就抱怨“耽误给老公做饭”。所以,俄罗斯企业能找到一个按时按量工作,又不偷懒的员工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奢望员工能经常加班。
  张舜衡还介绍,俄罗斯企业内部大多有会计部门,会精确计算加班费用。此外,日,俄罗斯总统普京亲自签署了关于加班补偿的劳动法修正案,进一步维护落实了怀孕员工和子女小于14岁的女性员工加班的收益和权益。
  根据俄罗斯劳动法,对最初两个小时的加班工作应付给高于原工资1.5倍的工资;对此后的几个小时应支付高于两倍的工资。不得通过补假对加班进行补偿。对于节假日的加班费,俄罗斯实行的是一律两倍的标准。无论是计件工还是小时工、或者按天工作的临时工。对于领取月薪的职工如果节日的工作是在月标准工时的范围内进行的,按照超过工资等级一小时或一日的工资定额付给报酬;如果节日的工作超过了月工时标准,则应按高于两个小时或两天的工资定额付给报酬。同时根据节日加班职工的愿望可为他们安排补假。
  日,俄罗斯总统普京亲自签署了关于加班补偿的劳动法修正案,进一步维护落实了怀孕员工和子女小于14岁的女性员工加班的收益和权益。尽管一连串的法律制度看上去很美,但一些独具俄罗斯管理文化特色的地区却是例外。在俄罗斯很多产业结构极其单一的偏远城市,少数个别企业就是整个地区经济的核心,在这样的企业文化内,官僚主义色彩浓厚。但若对工资满意,俄罗斯人可以妥协,一项匿名调查显示,高达40%的人表示可以忍受长期加班。
  最后看邻国日本。被公认为“工作狂”的日本人对加班的态度是日本几乎每一个人都加班。在日本,地铁晚上9、10点钟是最拥挤的时候。
  日本观察员黄学清表示,日本特有的社会环境造成很多日本人自愿加班。在日本工作加班是司空见惯的,日本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一天八小时以内,一周四十小时以内,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要另外签订协约提交给劳动基准监督署,雇主必须支付加班费,否则被视为违法行为,有罚款和判刑的惩罚。长时间的无报酬加班是过劳死、过劳自杀、忧郁症等精神疾病发生的原因之一。所以如果明知有无报酬的加班现象而放任不管的雇主,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被判欺诈罪。
  大型企业管理加班还是非常严格的,每周都有无加班日。如果工作实在做不完,要提出特别申请,由部门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还会到办公室巡视加班的情况。但是即使这样,在日本还是有一些剥削员工的现象,比如有的企业内部规定一周加班不得超过30小时,但是员工在时间内完不成工作的,为了不违反规定加班时间只申报30小时,超过部分只能是义务加班。作为员工在签订合同以及执行企业规定的时候尽管知道不公平,但是如果报告到劳动监督署就算之后获得赔偿,自己在企业里面也很难立足,可能就会失去工作。所以在没有新的出路以前,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
蹭空调;“自愿”加班
这两天,多个城市持续高温,极端最高温甚至达到了40oC。包括上海在内的城市地铁里都出现了市民到地铁站内“蹭空调”的现象。他们把地铁站当成“避暑圣地”,有人打地铺睡觉,有人在站内散步,甚至还有人打起了羽毛球。
”  一般高校放寒暑假后,周围专门做学生生意的商铺大多会关门歇业,但记者昨天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面的小吃街上看到,这里的商铺生意仍旧火爆。一名老板对记者说:“往年暑假我们都要休假,今年生意不错,感谢学校提供了空调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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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公理人在办公室就是在工作,在工作就是勤奋上进的表现。事实上,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总的工作量,才是一个人是否勤奋上进最该考量的标准。简单地说,加班了,未必就是勤奋了,有可能是白天不抓紧,晚上开夜车;加班了,也未必就在工作,也有可能是在蹭空调、蹭网络,或者做给老板看。
话虽这么说,但加班的人也有苦衷:这都是被加班啊!如果不是因为老板喜欢看着员工一个个加班,谁愿意加班啊?
调查中,48.15%的人认为“为了不给上司、同事留下不上进的印象,这是必须的”,40.74%的人表示“工作效率低下,还浪费时间,说到底还是因为面子问题”,还有11.11%的人则觉得“无可厚非,这是每个人各自选择的生活状态”。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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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为蹭空调“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国外如何界定加班
来源: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北京7月24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彭迪帆)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不少上班族都面临加班的工作常态,炎炎夏日更有不少员工为了蹭空调“自愿”加班、值班。这样的自愿加班能否领到加班费?单位应该给值班人员付加班费吗?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除了单位安排的加班,不少员工还会自愿加班甚至还有集体加班的传统。
  小李在一家私企工作,除了领导安排的加班外,还会多出一些自愿的工作时间,“我们公司有一个传统,每周会有一天,比如我们组每周四我们几个人都会留下来加班。我们也没有提加班的工资申请,如果有的话会更好。”
  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南京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金浩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者用一些方法来忽悠员工说放弃这一块权利,劳动者在这样一个审批制度上面来申请加班,也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然你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加班。”
  据了解,一些单位为了避免支付加班费,往往声称加班是值班。虽然两者都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额外劳动,但是性质不同。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则是值班。因此,根据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的,劳动者不能主张加班费。金浩提醒各用人单位,“加班和值班两个是什么概念?它们性质、要求,这个值班费怎么给也要在公司规章制度上面要写清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每个月考勤员工都要签字,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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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哎.有没有周末为了蹭空调而去公司加班的_百度知道
哎.有没有周末为了蹭空调而去公司加班的
我有更好的答案
以前住在城中村的民居的顶楼,顺便加班。如果没有加班任务,在夏天的时候,房间温度可以达到37度。每天回家先把地板拖了,凌晨两点温度下降到29度,可以睡觉了。第二天6点温度开始上升至30度,起床上班去。周末就一大早回公司蹭空调,开风扇散热,就去商场蹭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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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面试时别问五险一金和加班费?这些求职潜规则你遇到过吗?
在上期的《快乐大本营》中,为了宣传《猎场》,快本特意策划了一个环节“职等你来”,邀请嘉宾和社会职场精英模拟应聘。在人事部环节,陈雪峰化身的HR对问五险一金的熊梓淇给的答复引起了不少热议,瞬间上了微博热搜,网友争论不停。
来源:综合自恶魔奶爸Sam(ID:lxg-milk)
张雪峰老师在最近一期快乐大本营总,他是这么说的:
这个算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大学生都恐慌了,到处去问,到底是不是这样啊,企业真的会在求职时候这种态度吗?
很多人甚至表示出了拥护:
YYYYYYY--y:他应该是对那些面试大公司的员工来说的吧,有能力去大公司的人都是为了以后发展去的,有能力的人不会在乎五险一金的,工资就足够了,而且面试的时候谈钱也是不大好吧,待遇应该都是明文规定的。
一颗藤上七个娃m:其实说的并没有什么毛病,大多数人只是站在职员的角度来看这些话,但是这些话在企业领导看来确实没什么毛病。
墙头很多FFF:是面试的时候不要谈,不是不要。他的重点是工作要有理想,往高处走。当你有钱了,还会担心养老金吗?
唔,张雪峰老师对五险一金的态度是这样的,一下子爆红,这里我想为刘强东叫屈,人家今年年初就认真,严肃,细致,仔细的谈过这个话题,可惜那期节目没几个人看,看过的人也就只记得这番话:
但其实老刘说了不少干货,尤其是展现企业家的情怀和责任方面:
而在这方面何炅老师也表达了观点:
其实我们在找工作时
总能听到“五险一金”的说法
“五险一金”应该怎么缴纳?
医疗保险什么病都管吗?
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保险吗?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鲜为人知的真相都在这里
对这个事怎么看?
张雪峰老师是个很不错的老师,他的风格我很喜欢,但是同为企业主,我对他这番话感到非常痛心。
五险一金是绝对意义上的法律义务,是所有企业都根本绕不开的,的确会给企业增加成本,但也绝对无法糊弄过去。
我知道,在有些小地方,小城市,会出现这类丑恶现象,但是现在只要是稍微大点的城市,没有企业敢明目张胆的这样做,否则立刻就会被员工告到社保局,劳动仲裁处机构等等,天天请喝茶,还要罚款,公司业务根本没法展开。
有的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以该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来交纳五险一金——是的,法律规定,根据工资级别不同,五险一金交纳的标准也不一样。
但是这种事严格来说也是违法的,只要员工去告,肯定一告一个准,打官司都没得说,肯定输。
我在刚毕业时候,是不愿意拿五险一金的,因为我希望自己手里的工资能多点,让老板多给我点现金,老板一听我说这个,脸都白了,他说竞争对手很可能会这样搞,派个心腹过来,假装这样,回头翻脸去社保局告,一告一个准,公司得罚款一堆。
最后在我们几个新人的一致要求下,他同意以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来交五险一金,剩余的把钱都发给我们,但他很聪明,在合同上把我们的工资都改成了3000,多出的部分全部以补贴或者奖金形式来发放。
我实在很难想象在这件事情上,居然有人说要体谅张雪峰老师的。
这不是对企业家的过分要求,而是基本义务,不论是产假,生育补贴,还是五险一金,都是国家法律对企业的强制规定,必须遵守!
现在有一个企业主公开发布违法言论,出发点无非就是节省成本,所以想要潜规则员工。
诶,这时候就一堆人说要好好体谅企业家了?
资本家不是慈善家,
资本家也是要赚钱的,
不想去他公司你可以不去啊,
现在的年轻人就是好高骛远!
这是微博的很多论调,我感到无语了。
这TM不就是强奸犯逻辑么。
尤其是那句,不想去他公司你可以不去啊,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张雪峰老师的公司不合规,违法,跟你又没关系,为什么要喷?
那我想潜规则人,也不一定就潜规则你,跟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喷?
面对企业强势的侵占和潜规则行为,上一段时间江歌案中的网友正义感去哪了呢?
最后给大家一点建议:
1,反感五险一金的企业主,不值得跟,跟他毫无前途,原因上面说了
2,提倡加班的企业,不值得去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要加班,要么是人手不够,要么是员工能力有问题。
这时候作为企业主的思维逻辑,应该是两个:
A 组织培训,训练新人
B 扩大人手,招新
张雪峰老师的这番话,毫无任何企业管理常识和公司运营常识,像他这么做生意,公司就完了。
如果一个企业只注意蓬勃发展,却不注意自己的人才储备问题,那么这个企业内部的隐患,可以说是危机四伏了。
加班费这个问题,很难去考证,为什么,因为企业管理者根本没有办法去判断:
到底是因为真的活太多,员工干不过来,要给加班费,
还是员工能力不足,只能加班,
又或者员工只是在蹭网蹭空调,不愿意回家。
这几种情况都会出现,加班费的发放也就很难执行,因为加班一个小现象,背后是有复杂的企业管理问题,所以我去的任何一家正规公司,任何一家好点的公司,都会在面试时候明确说明:
我们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如果一家公司的企业文化是提倡加班,不论这家企业给不给加班费,我都可以这么讲。
这家企业的领导者,或者说这个部门的领导者,是为无能。
3,张雪峰老师这番话,其实很能暴露一个严重问题
那就是为什么在中国能够创业成功的企业家非常少
不给五险一金,指责员工不愿加班,这类话语越来越多,其实本质的思维逻辑是一个:
身为企业家,把企业所有的责任全部都转嫁到员工身上,而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当出现了这样的思考逻辑,说明此人对生意运营打理,企业发展,人力管理,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公司做好了,是我的卓越能力,
公司做黄了,是员工误我。
这是目前国内99%以上low逼小老板的真实心态,从三国时候开始,袁绍跟袁术喊出的那句XX误我开始,到现在一直延续至今,不新鲜了。
这种时候创业能成功才有鬼。
用张老师自己的话说,就是
4、那么为什么以前这样的小老板能成功?
因为以前做生意的模式和现在不一样,那时候讲究跑关系,拿资源,在这种不透明,非公开的中国式红顶商人模式下,企业管理混乱落后也不是致命缺陷。
但是现在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和透明的情况下,仍然抱着落后几千年的袁绍式管理意识,可以说是。。。
算了,不说了,没啥意思。
毕竟大家都是打工的,创业不太可能,所以在面试的时候,尤其要注意识别企业主,
首选刘备式的仁义君主,
次选曹操式的全能君主,
最不能选的是袁绍式和孙权式君主。
*本文来源:综合自恶魔奶爸Sam(ID:lxg-milk)、人民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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